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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去洞庭的途中(一)

他们本来是想去洞庭看一场日出。这个计划,从三年前他们认识时就确定好了的。真正付诸实践,却到二〇一四年冬天了。为了能看一次完美的日出,岳廉早早地从三夫户外店网购了一顶牧高笛双人帐篷,两条黑冰B700的鹅绒睡袋以及充气垫。他甚至还打算买两套户外冲锋衣以及登山鞋,被顾烨阻止了。准备那么多东西干吗,又不是去攀登珠峰,湖边露个营而已。她说。她讲的并无道理。关于户外知识,她懂得的显然比他多。当然这些知识,也是她嫁给史谦后慢慢学会的。

史谦才是真正意义的户外专家。几年的婚姻中,他们光西藏就去过三回,来回都近一个月,每次“高反”都折磨得她死去活来。史谦从不“高反”。夜宿唐古拉山口都没见他“高反”过,在珠峰大本营和纳木错,他照样抽烟喝酒,啥事没有。史谦比她大二十岁,按说她的身体更好才对。但他就不“高反”,白天到处拍照,东奔西跑,夜里倒头就睡,呼噜震天,她疑心他是特殊材料做成的。

三年前,说不上什么原因,她突然想来洞庭写生,看看芦花。她本也不是什么画家,大学时突然感兴趣,跟着老师学过一会儿,婚后闲着无聊,重又拾起笔,平时喜欢跟一些画画的往来,兴致来时,胡乱画几笔。她从没把自己看作正儿八经的画家,别人眼里,她更加不是。写生的地方,是史谦帮她推荐的。她说最好能在那儿住上几天。不想住酒店,最好是民宿,有情调点的。史谦便托朋友打听到了这一家。

民宿紧靠着湖边,布置精巧雅致,打开窗户就能看见湖水。夜里波浪拍岸,清风吹得杨树叶簌簌作响。湖区湿地多萤火虫,夜幕降临,草丛萤光点点,伸手可触。她想起小时候看过的高畑勋执导的动画片《再见萤火虫》,怦然心动。民宿的名字也取得很特别,叫“摩西,把房梁抬高”。她一下就爱上了这里。

时值十月,漫天芦花,一眼望不到头。正是收割芦苇的季节,每年这个时候,周边县市的农民大军,带着锅碗瓢盆和镰刀,一头扎进芦苇荡,安营扎寨。用芦苇搭帐篷,吃住都在里边,一直待到初冬。砍倒的芦苇一捆捆绑好,被货船运往造纸厂。芦苇是造纸的好材料。

是史谦开车送她去的,安顿妥当他才回去。那几年,他从广告业转型,在东莞投资了一家中小型代工厂,专门做耳机配件,手下管着百十来号人,和诺基亚、摩托罗拉等手机巨头都有业务往来。正赶上代工厂的黄金时期,他初次涉入,竟也做得风生水起,一年下来,纯利润高达四百多万,赚了个钵满盆满。后来又涉足餐饮,和几个大学同学合股,在长沙开了一家餐楼。一切顺风顺水,餐厅第二年就回了本。他雄心勃勃,只觉路途平坦,前方一片明亮,到第三年,他扩了厂房。在惠州新投资了一家分工厂,计划再努力两年,将公司上市。

生意上的事,她从没过问。就像她也不希望他过问她画画的事。史谦不缺钱,对她管束也宽松。这也是她嫁给他的原因。虽有些露骨,但毕竟史谦大她近二十岁,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她年轻,漂亮,正是风姿绰约的年华,加上搞艺术独有的气质,追她的人从没缺过。前妻和他是大学同学,带着女儿在武汉生活。她从没见过他的前妻,也没兴趣去了解。说到底,她并不在意这些。那都是过去时了,她要的是现在时:安逸,优雅,稳定,有尊严的生活。如有幸碰上一个有趣的灵魂,那就更完美了。

她以为史谦都具备了。

走前,史谦从后备箱拿了几瓶去年他们从法国旅行带回来的葡萄酒。顾烨爱喝红酒,每天临睡前,都要喝小杯干红。她坐在阳台的藤椅抽烟,他把红酒一瓶瓶地放进橱柜,码放整齐。天色渐渐暗沉下来,黄昏正在有秩序地撤退。从橘红到粉紫到暗蓝,最后一团乌黑,水天一色,看起来更像一场溃败。多么温柔的时光啊,爱在日落黄昏中,时间再往前一点,她兴许会感动,会希冀。现在她望着硬币般平静的湖面,无动于衷。前方空无一物,连水鸟也消失了。

“不要喝醉,尽量早睡,好好照顾好自己。”他叮嘱说。她嗯了一声,说好。

月亮从湖面升起来,十月的天气已带着一丝凉意。他们开了一瓶红酒,尚未干完一杯,他就表露出了迫切的需要。他做事总是那么急躁,缺少必要的情趣和耐心。她希望他能在她身上多花点时间。在她看来,他眼里的她更像件昂贵的商品,而不是女人,甚至妻子。他把她抱到床上,去解她衣服。她扭头去望着窗外,天边浮着一轮淡黄月亮,夜凉风清,良辰美景,有那么刹那,她对伏在身上的那具沉重的肉身感到了厌倦。她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忍受多久。她一声不吭,任由男人犁入,心中默念着早些结束。当史谦的嘴唇凑来时,她下意识地抿了嘴,将脸偏向一边。她厌恶丈夫的亲吻。他的口腔永远散发着一股食物混合着香烟的腐臭味。

这样的婚姻,自然很难有什么刻骨铭心的体验。结婚几年以来,她从没体验过高潮,一次也没有。他的攻势如潮,大有攻城拔寨之势,然而如夏天的暴雨,来去匆匆,往往她的身体还没来得及苏醒,他便鸣金收兵了。侍弄完,他习惯点根烟,靠着头枕,陷入短暂的沉思。不知是在想她,还是想他的生意。他似乎也从没在乎过她的感受。

那次和往常倒有些不同,他似乎意识到了以往的粗鲁,非常耐心,将她的身体弄得像水草一样柔软。她差一点要高潮。

没采取任何的安全措施。房间没备避孕套,他也没带。都弄里头了?事毕,她皱起眉,话里带着股情绪。他局促地笑笑,说怀上就怀上吧,都三年了,也该怀一个了。他坐在那儿吸烟,她不作声,起身去洗手间冲洗。正好赶上她的排卵期。她蹲在马桶上,试图排出来。

她还年轻,没做好当母亲的准备。当然也晓得,孩子对她意味着什么。孩子是条绳索,总有一天她会被套牢。凡·高的麦田高更的塔希提岛蓬皮杜的装置艺术最后统统都会化为孩子的啼哭和尿布。简直不敢想象。

然而史谦并不这么看。前妻生的是女儿,他还想要个儿子。这个愿望自打他们结婚之日起,便寄托给了她。现在回想,当初的婚姻更像一笔交易。她付出青春、身体,获取一个女人的虚荣和优渥的生活。所不同的是,她不是小三,明媒正娶。当然他也不是那种俗到只谈钱的男人。他能给予她需要的富足、安定、宽容和自由。这些都是她必需的。他也同样热爱生活,自驾、户外、摄影,这也是他们业余时间都乐意去干的事。虽然看起来,更像在给自己寻找体面的台阶。毕竟嫁给一个大她近二十岁的男人,她还是冒了世俗的风险。

史谦是第二天早上离开的。她尚未醒来,迷糊中感觉嘴唇潮湿了下。他大概说等她忙完,会过来接她。她含糊地应了声,接着沉睡。仿佛是梦中,她听见门锁轻轻咬合的声音,继而是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后来她竟做了个春梦,和一个古铜色肌肉的俊朗男子痛快地来了一场鱼水之欢。醒来时,她的脸颊泛起一圈红潮。

上午十点,一个晴朗的好天气,微风,白云,远处黑点大的小渔船随着波纹来回起伏。她望着窗外的湖水发了会儿呆,吃牛角面包,喝咖啡,连抽两根烟,感觉这里的生活跟做梦一样。

原计划只待一个星期的,画几幅速写,再拍点照片就回去。她睡得晚,起得也晚,每天起床,都快上午了。吃完早午饭,去湖边附近小镇溜达一圈,四处逛逛,体验当地的生活,下午背着夹板颜料,去湖区写生,直到天黑。陌生的小地方,没一个熟人,让她有种放空和安全的感觉。这样的状态持续了一个星期左右,她觉得差不多了,准备打道回府。

临走的前一晚,民宿入住了一群青年。他们在露台喝酒,玩桌游,他们向她发出邀请,她闲着无事,愉快地加入进去。他们在露台拼了一张长条形桌,大约七八个人,围桌落座。大多数都是陌生的面孔,唯有斜对面那位,戴着一顶1969阿拉伯数字的黑蓝色鸭舌帽,似乎面熟。每天上午,她都看见他,坐在一楼咖啡厅的角落,写着什么。两人有过几次眼神的交流,但从没说过话。这回在露台上,算是正式认识了。也记不清是谁先搭的讪,总之当晚氛围很好,玩一种“七八九”的罚酒游戏。她的思维老是跟不上节奏,被罚了好些酒。游戏玩到夜里十点才散,她有些晕乎,坐在躺椅上,盯着云层里的满月,想起又要回到那个冰冷的家,突然涌出要哭的冲动。他说没事吧你?她摇了摇头,将发丝遮住脸。有心事?她又摇摇头,说没事。她以为他马上就走,没想他反倒拎了瓶啤酒,索性坐她身边了。我叫岳廉,你怎么称呼?她不由得细看他一眼。白色球鞋,黑色Fred Perry牌运动衫,听不出是哪儿的口音。她爱艺术、绘画,却并不是细心的女人。生活中她是脸盲,瞅着人眼熟,却死活叫不出人名来,常装疯卖傻,靠糊弄过去。但岳廉不一样,他是那种想忘记也难的男人。善谈,幽默,会讲故事,懂得不露痕迹地奉承女人,这点很讨人喜欢。她好奇,我想看你不戴帽子是怎么样的?他一把褫掉鸭舌帽,一头精神的短发。她指着帽子上的1969,说这有什么含义吗?他咧嘴一笑,1969?西方性解放呗!她被逗得忍俊不禁。

岳廉从小在洞庭边长大。那晚他给她讲了很多洞庭的故事。讲桃花水母的传说,讲夏秋时节在芦苇荡野合的男女,讲九八年浊水滔天的洪灾。那些故事,在虚拟和现实中间彼此交织,说到后来,她想他也未必搞得清哪些是虚拟哪些是真实的。也正因如此,她才痴迷。

后来又聊到了绘画文学电影,从文艺复兴到印象派,从陀思妥耶夫斯基扯到昆汀。酒意烘托着聊兴,她自感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如此尽兴畅聊。她好奇他每天抱着电脑噼里啪啦写的什么,他说在写一部长篇小说。原来你会写书啊?写的什么故事?她好奇心又上来了。他说写完再告诉你。其间她去了趟房间,又启了一瓶红酒回来。喝到凌晨一点多,酒意上涌,秋天的深夜愈发迷人,夜风中散发着淡淡的情欲,有点撩人,有点烧心。又说了些闲话,她借口困了,想回房休息。他便跟着她走,说送送她。她愣了下,明白其中的所指,刚想说点什么,被他用手指封住了嘴唇。我明白,别说话,嘘!他做了个鬼脸。她犹疑了一下,月光映照着一张坏坏的脸,满眼的笑意,她心里却莫名妥协了。

她走在前头,他默默跟着,一前一后踏入房间。房门啪的一声关上了。

她推迟了回去的时间。给丈夫打电话,说洞庭秋日太迷人,舍不得这儿的芦花,想多待几天。

他领她进芦苇深处,重新领略洞庭湖。她一个人是断不敢进去的。她从没见过如此仗势的芦苇,遮天蔽日,密不透风。不时有成群的水鸟从芦苇丛中引颈而飞,没入蓝天。站在瞭望塔,方圆数十里,目力所及,看不到水,浩浩荡荡,全是旌旗。芦苇荡大得无边,没人说得出个大概。如巨大的迷宫,易进难出。遍地芦花,微风一吹,花如雪髯,让她迷醉。他说芦苇有股韧劲,水涨多高,它就跟着长多高,永远不会被水淹灭,总要高出头来。她觉得岳廉身上就有股子这样的劲。他喜欢足球,踢的是9号位。他的大腿结实有力,在床上像匹种马。她一直想着史谦走后做的梦。梦中的那个古铜色肌肉的陌生男子和岳廉让她难以分辨。这三年多来,史谦亏欠她的,在岳廉身上全给弥补了。

芦苇荡有砍芦苇的工人,他们要赶在冬前把芦苇收割完。男人砍芦苇,女人负责捆扎和洗衣做饭,旁边用芦苇搭着一个个简易帐篷。没人照料的孩子就在芦苇荡里自个儿疯玩,捉蚂蚱,钓鱼,玩捉迷藏。

岳廉用芦苇很熟练地搭起了帐篷。看他驾轻就熟的样子,她说你以前也砍过芦苇?他摇摇头否认了。当晚他们在一处无人的僻静处,搭了帐篷,准备第二天早上看日出。她对洞庭的日出充满向往,特意带了单反相机。当夜明月朗朗,他说第二天早上准能看到壮观的日出。那是她第一次睡这种“帐篷”,充满野趣,又觉新鲜刺激,散发着原始的诱惑。干透的芦苇秸秆通风透气,带着股甜馨味儿,比起户外帐篷,另有一番味道。芦苇丛中响彻各种昆虫的鸣叫,不时听见小鱼跃出水面的响声。

那一夜过得让她永生难忘。

她是被冻醒的。看表已经五点多了。外边除了乳白色的雾水,什么也没有看到。起雾了,好大的雾气啊。他揉了揉眼,说这不是雾,变天了,很遗憾,这次看不成日出了。冷气透上来,她冻得一个劲地发抖,也没了看日出的兴趣。他将她搂进怀里,说下次吧,到时带上睡袋,下雪都不怕。

下次是什么时候呢,他们都没有去想。是明天,也许是明年,或者更远。史谦打电话来,催她回家。一眨眼就过了两个礼拜了,秋意已浓,一场秋雨一场寒,她也没带什么御寒的衣服,正好岳廉的长篇初稿已经完成,准备去北京。她问他去北京准备做什么,他说一个剧组在招文学顾问,要他去。

“那我以后来北京看你?”她意犹未尽地说。

“那可好了!”他依然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龇牙咧嘴笑。她猜不透他真实的想法。

走的那天上午,他照旧坐在一楼的咖啡角写东西。顾烨在前,史谦拎着箱子在后,他的目光越过电脑荧幕,朝他们瞥来。两道目光心照不宣地交织在一起,似有不舍,又夹杂着一丝偷欢过后的不安。她努了努嘴唇,刚想说声再见,又觉不妥。他到底没控制住,扬了扬手,朝她打了声招呼。一路顺风!谢谢,再见!她面无表情地说道。史谦望他一眼,两人没有寒暄,拎着箱子,径直出了门。

她低头坐进丈夫的奔驰S400轿车里,闻到了熟悉的车载香水味道。汽车缓缓加速,掠过影影绰绰的绿篱、湖区低矮民房的轮廓线和猎猎秋风中摇摆的芦苇。她的生活又倒回到两星期前。短暂的湖区生活,对她来说,像一场不真实的梦。梦醒时分,她将再次回到原点,回归熟悉的生活。她想起弘一法师的那句偈语,“水月不真,惟有虚影,人亦如是,终莫之领”,不由轻轻叹了口气。李斯特的钢琴曲在车里徐徐响起,闭上眼睛,汽车转弯,拐上回家的高速公路,她心想,就到此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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