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逆》
有段时间,我感觉自己体内仿佛有股洪荒之力,我自己不折腾都感觉不畅快。先是站在跑早操的队伍里看着前面的一个男孩子发呆。
“我数三个数,他绝对会转头看我,如果看我那就是喜欢我。”我站的直直的,跟大家一样,只是一边在等待跑操的第一支队伍动起来,一边望着排在我前面那个成绩很不错的男孩子,心里嘀咕着。
也不知道这种小概率事件是怎样发生在我的身上的,那天一整个早上心情都格外不错。因为我数到三的时候,他真的转过头看了后面一眼,我还向我的闺蜜团宣扬了这件事,只是没有说出后面的那句“如果看我就是喜欢我”。
然后就开始了一段早恋,其间先是被大姐把他一顿骂,再就到了我住院,这段还没搞清楚他到底喜不喜欢我的初恋就告一段落了。虽然后来又无厘头想弥补这段缺憾,不过后来的后来还是各安一方了。
除了早恋,再有就是“离家出走”。
总之,就是感觉自己一腔热血。如果那时有人给我一把枪,叫我去西双版纳捉狮子我都会去的,只要学校不阻止,我其实还想砸掉几扇初三窗户刺激刺激,但就是被约束着得以装模作样把校服袖子拉的老长老长松松垮垮披在肩上,翘着二郎腿做卷子。
终于有一天,我找到了一个机会。
与我一起玩的女孩子家里有喜事叫我去她们家玩,我们两家不在一个乡,去他们家就得夜不归宿。那时没有手机,他们家距离打电话的小卖部也很远,于是我一直在她家玩到很晚也没有给家里人说。
正当班里几个人我们一起玩的正嗨的时候,远远地,一辆摩托驶了过来。时而停下与路边的人说几句什么,我就那样看着,他挨家挨户找到我面前。那时他刚从山西回来。看着我原本是一脸生气,但是在看到我身后还有同学的时候,将摩托车停在一边,向我走过来放低声音,“你离开家咋不说一声?跟谁学的!”
我急忙为自己辩解,心里却一阵发虚,“我走的时候给我妈说过了!”
他什么也没多说,只是不满地看了我几眼,对我身后的同学说了句好好玩就骑着摩托车原路返回了,这回再也没有停下来跟路边的人打问。
他的头发已经被风吹的不成样子,崭新的裤腿上沾了很多灰土,皮鞋也被土盖的几乎认不出轮廓。与我的距离越来越远,直到消失在那座我并不熟悉的土丘,我才去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向马路的方向走去。随便搭了一辆大卡车,披着松松垮垮的校服,往家走。
回家后马先生也没有表现出很惊诧,我刚进房间看到他在炕上躺着看电视,母亲在做他最喜欢吃的拉条子。马先生喜欢吃的东西不多,他也不是那种对吃的东西很讲究的人。但他唯独对拉条子情有独钟,他在家的时候,晚饭几乎一大半时间我们都在吃拉条。
他自己也做,每次下面的时候坐在炕头一手掀起锅盖,一边伸进筷子一下子搅开一边快速盖上锅盖,然后起身走向案板边,夹一筷子他炒的“人间至美”极品菜菜放进嘴里,放了饭桌就开始夸自己,“炒的真香!”
有时得瑟着锅里的水都翻滚着吹走了锅盖,他才惊慌失措地将筷子叼在嘴里,几个步子跨到跟前一把掀开盖子......
他是整个村子里,唯一一个会做饭的男人。我吃过很多次他做过的饭,除了一次是炒面,其他都是拉条子。
那是我第一次想跟家人“造反”。
很小的时候马先生在山西,母亲在新疆,两个人都很少回家。照看我们姐妹三的奶奶是将守规矩看的比什么都重要的人。在她的耳濡目染之下,我甚至跟同班异性同学连话都不说,除了上学家门也很少出。
直到上了初中我才发现,原来与异性同学交流的,不一定都是“妖精”。刚好母亲那时与马先生也渐渐安生了下来。那时我一直觉得母亲很耀眼,用现在一句话就是:她是整条街最靓的妞。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从前的英雄和偶像,变成了被放在角落里的人呢?可能是母爱和父爱来的有些突然,初中的时候我变了很多。交了很多朋友,成绩也依旧名列前茅。之所以叛逆,可能是想急于证明什么,或者想向谁宣告主权:看吧,你们谁也别想管着我。
那次马先生找了我整整一个下午,在那里挨家挨户,这就是我想要自由的代价。用马先生的灰头土脸,仅仅是为讨好自己。这种成长方式,有些自私,那时还不懂珍惜,也从未想过有一日我会失去,所以理所应当就成了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