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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爱情学

有个姓伊弗列夫的人,六月初有一天,驱车去本县境内最边远的地区。

他乘的那辆篷顶歪斜、上边落满尘土的四轮马车是他的内兄借给他的。他正在内兄的领地内度夏。拉车的三匹马虽然矮小,却喂养得很好,鬃毛油光锃亮,厚厚地披垂在颈上。这三匹马他是向村里一个富裕的庄户人借的。驾车的就是这个庄户人的儿子,一个才十八岁的小伙子,人古板而精明。小伙子一直在想着心事,一脸的不高兴,仿佛有什么事得罪了他,一望而知,这人是不懂得开玩笑的。伊弗列夫终于确信跟他没什么好攀谈后,便定下心来,漫无目的地观察路旁的景色。嘚嘚的蹄声,叮当的铃声,正是做这种观察的最相宜的氛围。

起初坐在车上挺愉快:天气暖洋洋的,云彩遮住了阳光,路很平,旷野上遍地是花,许许多多云雀在此呼彼应地啼啭;从庄稼地,从无际无涯的不太高的青灰色的黑麦中拂来阵阵香甜的熏风;风把随它偃仰的麦秆上的花粉席卷而去,有的地方扬起了大片大片的花粉,远远望去就像是雾。小伙子戴顶崭新的便帽,穿着件样子有点儿笨拙的闪光毛料西装上衣,端端正正地坐着;由于家人把三匹马都托付给他,加之又穿着这么一身做客的衣服,他的举止就特别矜持了。马咳嗽着,不慌不忙地跑着,拉左边套的那匹马的拴套索有时松松的,蹭着了车轱辘,有时又绷得紧紧的,而在拴套索下边则无时无刻不闪烁着磨损了的马蹄铁的白光。

“要弯到伯爵家去吗?”当前方出现了一个村落,村中柳树丛和果园挡没了地平线的时候,小伙子问道,但是并没有回过身来。

“去干什么?”伊弗列夫问。

小伙子沉吟了一会儿,用鞭梢把一只正在叮马的牛虻打死,然后口气生硬地说:

“去喝杯茶……”

“你想的不是茶,”伊弗列夫说,“你是舍不得马。”

“马是不怕跑路的,马只怕料喂得不好。”小伙子俨然以教训的口吻说。

伊弗列夫扫视了四下一眼:天气变坏了,一团团昏暗的云从四面八方汇拢来,已经开始飘下疏疏落落的雨点——这种阴阳怪气的天气总是要下一场雨才肯放晴……村外有个老头在耕地,据他说府第内只有年轻的伯爵夫人一人在家,可他们还是驱车直驶伯爵府。小伙子把马车停在遍地泥泞的院中央一只石头水槽旁边,水槽已大半埋在泥里,槽面叫马蹄踩得斑斑驳驳的,净是麻点。小伙子很高兴马能够休息片刻,他坐在马车的驭者座上,把粗呢大衣往肩上一披,若无其事地听任雨点飘落到身上。他打量着脚上的靴子,同时用鞭柄把辕马的皮颈套推正。而此时,伊弗列夫则坐在由于下雨而阴暗下来的客厅里,同伯爵夫人一边聊天,一边等茶煮好;台阶上有个赤足的姑娘将一大把劈得小小的木柴,浇上火油,烧得像红布一般,塞满茶炊的炉膛,茶炊冒出一股股浓浓的青烟,从客厅洞开的窗外弥漫开去,把劈柴的烟火味从窗洞中送进了屋来。伯爵夫人穿一件腰身宽大的玫瑰红长袍,前襟叉得很开,露出一大片扑过粉的胸脯;她大口大口地吸着烟,不时捋捋头发,将两条结实圆润的手臂一直露到肩膀;她吸着烟,咯咯地笑着,总是把话题扯到爱情上去,同时讲述她的近邻,地主赫沃辛斯基的事。伊弗列夫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知道,赫沃辛斯基由于他所宠爱的侍女卢什卡早夭而发了疯,从此神志再没清醒过。“嚄!这个卢什卡真是个传奇式的女子!”伊弗列夫用玩笑的口吻说,由于情不自禁地吐露了心曲而感到有点不好意思,“赫沃辛斯基这个怪人总是用疯子的层出不穷的想法去神化她、美化她,使我年轻时几乎对这个死去了的女人害上了相思病,把她想象成为一个国色天香的绝代佳人,虽然有人说她实际上长得并不怎么好看。”“是吗?”伯爵夫人并没有在听他说,只是随口敷衍道,“赫沃辛斯基今年冬天死了。他有个好友叫皮萨列夫,他生前只有这个人偶尔才肯见见。据皮萨列夫说,而且说得非常肯定,赫沃辛斯基在一切其他方面并没有疯,我完全相信这一点——他不过是跟世人不同而已……”临了,那个赤脚姑娘终于小心翼翼得异乎寻常地托着一只老式的银盘,端来一大杯用池塘里的水泡成的灰不溜丢的酽茶和一小篓沾满苍蝇屎的饼干。

当我们重新登程时,雨已经下大,不得不撑起顶篷,放下干裂了的硬撅撅的挡布,弯腰曲背地坐在车里。三匹马颈上的铃铛喑哑地响着,从乌油油的马腿上淌下一道道雨水,车轮下响起了簌簌的茂草声,这是因为小伙子要抄近路,穿行在田界上的缘故。篷顶下弥漫着暖洋洋的黑麦的香味,其中羼杂有旧马车的陈味……“原来赫沃辛斯基已经死了,”伊弗列夫想道,“无论如何得趁此机会,弯到他家去,哪怕去看一眼已成死屋的神秘的卢什卡的殿堂也好……这个赫沃辛斯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物?是个疯子,或者仅仅是因为钟情于一个女子而心碎肠断了?”据那些上了年纪的地主,赫沃辛斯基的同龄人说,他当年是全县有名的数一数二的聪明人。可突然鬼使神差,叫他坠入情网,狂热地爱上了这个卢什卡。后来卢什卡猝然暴死,他便对一切都心灰意懒,从此杜门谢客,终日待在卢什卡生前所住并死于其间的卧室里——他不但足不出户,连他自己的庄园内也没有任何人见得着他的面,他在她的卧床上足足坐了二十多年,把卢什卡床上的褥垫都坐出了一个大洞,并且把世上所发生的一切事情统统都说成是卢什卡显灵:打雷了——是卢什卡派雷公打的;宣战了——是卢什卡决定的;歉收了——是庄户人得罪了卢什卡……

“你这是走赫沃辛斯基村那条路吗?”伊弗列夫冒雨把身子探出车篷,问道。

“是走赫沃辛斯基村那条路。”在哗哗的雨声中小伙子的回答听不大清,打他耷拉下来的便帽上直往下滴雨水,“由皮萨列夫村往上游走……”

这条路伊弗列夫从未走过。但见周围的土地越来越贫瘠,越来越荒凉。田界已到了尽头,马放慢了步子,马车在一条冲刷出来的干涸的河床内,车身倾斜地朝山冈下缓缓行去;山坡上的一块块草场尚未刈割,在低垂的乌云的映衬下,绿油油的山坡分外触目,也分外郁悒。后来道路一会儿高一会儿低,一会儿在沟壑这边,一会儿又到了沟壑那边,一会儿穿过壑底,一会儿又驶入长满赤杨及柳树的山谷……路旁出现了不知谁家的一个小小的养蜂场,有几只蜂箱摆在斜坡上结满红彤彤的草莓的深草丛中……此后马车驶过了一条不知名的水坝,水坝早已废弃,被荨麻淹没了,水塘也久已干涸,塘底的莠草足有一人高……一对黑不溜秋的小滨鹬凄厉地鸣叫着,由莠草中飞上大雨滂沱的天空……而在水坝上,在荨麻丛中,一大丛年深日久的灌木开满了白中透出一丝淡红色的小花,这就是人们称之为“神树”的那种可爱的树。直到这时,伊弗列夫才突然回想起了这个地方,回想起了他年轻时曾不止一次骑马走过这里……

“听说,她是在这里投水淹死的。”小伙子出人意料地说道。

“你是说赫沃辛斯基的情妇吗?”伊弗列夫说,“这是瞎说,她根本连想都没想过要投水自尽。”

“不,她是投水自尽的,”小伙子说,“至于他发疯,倒不是因为那个女人,而是因为穷得没法过下去了……”

说罢,他沉吟了一会儿,然后粗声粗气地加补说:

“怎么,咱们还要弯到……那个赫沃辛斯基家去吗……瞧,马都累成什么样了!”

“你就行个好吧。”伊弗列夫说。

被雨水浇得呈现出像锡一般颜色的大路,升上了一个山冈,冈上有一片混合林,其中到处都是伐木时劈下来的碎木片,全都湿漉漉的,已经腐烂。就在这些碎木片和树叶之间,在树桩和散发出苦涩、清新的气息的白杨树苗间,孤零零地兀立着一幢农舍。周遭阒无一人,只有一群群鹀鸟栖息在高高的花枝上,嘁嘁喳喳地叫个不停,响彻了耸立在屋后的整个稀疏的树林。可是当三驾马车从烂泥浆中辚辚驶近农舍门口时,却不知从哪儿突然蹿出一大群狗,有黑色的、栗色的、烟色的,围住了三匹马激动地狺狺狂吠,同时纵身跃起,一直跳至马头。它们凌空翻滚着身子,拼命地腾跃,几乎都挨着了马车的顶篷。就在这时,突然地响起一声震耳欲聋的巨雷,把马车顶上的天空劈了开来,小伙子狂怒地挥舞鞭子,抽打着这些恶犬,而马则放开四蹄,在不时打眼前掠过的白杨的枝丫之间飞奔……

打树林里已经可以遥遥望见赫沃辛斯基村。狗还追赶了一阵,终于落在后面,顿时不再吠叫,像完成了什么大事似的往回跑去。树林已到尽头,前面又是开阔的田野。天已近黄昏,此刻乌云既像是在散开去,又像是从三个方向聚拢来:一是从左边,那儿的云几乎是乌黑乌黑的,可在云堆的隙缝间,却露出一线蓝色的天空;一是从右边,那儿的云是灰白色的,不断地打着雷电;还有就是从西边,从赫沃辛斯基田庄,从河谷的斜坡上,那儿的云是发青的,有点儿浑浊,垂下一条条烟雨蒙蒙的水帘,透过这一团团青云,可以看见远方堆积如山的玫瑰红的云霞。马车顶上的雨越来越小了,于是浑身溅满泥浆的伊弗列夫坐直身子,高兴地把变沉了的顶篷放下来,舒畅地呼吸着田野芳香的潮气。

他望着渐渐驶近的田庄,终于亲眼看到了过去曾听到人们不知讲过多少回的地方,但他仍跟过去一样,觉得卢什卡并非二十年前,而几乎是远古时代在这里生活,在这里死去的。一条小溪隐没在山谷的欧莞丛中,一只雪白的海鸥在小溪上空盘旋。再往前去,在半山腰上,堆着好几排因淋着雨水而发黑了的干草垛;就在这一堆堆干草垛间,相距很远地散布着几棵银晃晃的白杨。宅第坐落在光秃秃的山头上,相当大,当年曾是一幢白色的建筑,湿漉漉的屋顶闪闪发光。宅第四周既无果园,也无任何附加建筑,只有在大门的地方立着两根砖砌的门柱,再就是沟渠里长满了牛蒡。当马涉过小溪,登上山冈时,有个穿着一件口袋耷拉下来的夏季大衣的女人,在牛蒡丛中撵着火鸡。宅第的正面给人以一种极不舒适的感觉:窗户非常少,而且都很小,嵌在厚厚的墙壁里。而好几个阴森森的门廊却大而无当。在其中一个门廊下,站着个年轻人,正诧异地望着乘车前来的人,这年轻人穿一件灰色的短袖中学生校服,腰里系着一根阔皮带,肤色黝黑,一对眼睛十分漂亮,尽管脸色有点苍白,且长满雀斑,活像只鸟蛋,却仍然英俊极了。

总不能贸贸然闯进人家家里,得找个什么理由。伊弗列夫登上门廊,道了自己的姓名,说是据伯爵夫人讲,死者身后遗下一批藏书,所以前来看看,说不定要买下来,年轻人听了,脸涨得通红,立刻把他领进屋去。“看来这就是著名的卢什卡的儿子了!”伊弗列夫想道,眼睛不放过一路上的任何一件东西,并且不时回过头去,随口同主人敷衍,这无非是想多看他一眼。他长得比实际年龄还要嫩相得多。他急急忙忙回答着伊弗列夫的问话,但大都只用一个词,而且常常慌张得答非所问,显然,这既是由于羞涩,也是由于贪欲;从他讲的第一句话,从他难为情地急急忙忙宣称,他所拥有的那些书,花再多的钱也买不到,便可看出他非常高兴能有机会把这批藏书脱手,并想卖到一大笔钱。他穿过昏暗的门厅,厅内铺地的麦秸由于潮湿而发红了。他把伊弗列夫领进一间宽敞的前室。

“令尊生前就睡这间屋吧?”伊弗列夫问道,一面跨进前室,一面摘下帽子。

“是的,是的,这间屋,”年轻人急忙回答说,“其实家父并不睡在这里……他大部分时间都坐在卧室里……不过,当然,也常常上这间屋里来……”

“是啊,我明白,他有病。”伊弗列夫说。

年轻人恼火了。

“有什么病?”他说道,语气比刚才要大胆多了,“这全是捏造,先严在神志方面没一点病……他只是整天念书,哪儿都不去,就这么回事……对了,请您还是别把帽子摘掉的好,这儿挺冷,我们都不住在这半边……”

的确,屋内远比屋外要冷。在这间给人以冷漠之感的前室里,四壁糊着报纸,窗户在乌云的映衬下显得十分忧郁,窗台上搁着一只用麦秸编的鹌鹑鸟的鸟笼。有只灰色小口袋在地板上蹦来蹦去。那个年轻人佝下腰去,抓住小口袋,放到木坑上,伊弗列夫这才晓得里边是只鹌鹑;然后两人走进了饭厅,饭厅非常之大,几乎占去了整幢宅第的一半面积,窗是朝西和朝北开的。有一扇窗户映满了正在逐走乌云的落霞金色的光芒,隔着这扇窗子,可以看到户外有一棵百年老白桦树,枝叶葳蕤,树干从上到下都呈黑色。饭厅正面的墙角处供满了一只只没安玻璃的神龛,里面摆着或挂着圣像。其中有一尊很大的披着银袍的圣像,一望而知是件古董,在这尊圣像上放着一对花烛,那黄黄的蜡活像是尸体的颜色。花烛上系着一对蓝蝴蝶结,颜色也已泛白。

“请您原谅,”伊弗列夫顾不得失礼,开口问道,“莫非令尊同……”

“不,没有,”年轻人立刻明白了他问的是什么,轻声回答道,“这对花烛是在家母过世后,家父才买的……他甚至还特地戴起了订婚戒指……”

客厅内的家具粗大笨重。但在窗间的墙壁前却摆着几只考究的玻璃橱,里边放满了茶具和有金套子的细长的高脚酒杯。地板上铺满了已经枯干了的死蜜蜂,所以一脚踩下去就咔嚓咔嚓发响。会客室里也洒满了死蜜蜂,但没一件家具。年轻人领着伊弗列夫穿过会客室和另一间有一只木床的昏暗的房间,在一扇矮门前站停下来,打裤兜里掏出一把大钥匙。他费了好大功夫才使钥匙在长了锈的锁孔里转动,然后一边推开门,一连嘟囔了句什么话,于是伊弗列夫看到了一间有两扇窗子的斗室:一边贴墙摆着一只光秃秃的铁床,没铺任何被褥,另一边摆着两只小巧的美纹桦木的书橱。

“这就是藏书吗?”伊弗列夫走到一只书橱前问道。

年轻人急忙回答说是的,随即走过来帮他把橱门打开,怀着急于把书脱手的欲念,注视着他手的一举一动。

这些藏书真是无奇不有呀!伊弗列夫打开一本本厚厚的硬封面,翻阅着一页页窸窣发响的已经发灰了的纸,出声念着书名:《妖魔的渊薮》……《晨星与夜鬼》……《论宇宙之奥秘》……《奇境漫游》……《最新详梦全书》……他捧着书的手一直在微微颤抖。那颗与世隔绝,在这间斗室里长期过着隐居生活,直到不久前才与这间斗室永别的孤独的心灵,就是从这些书中撷取养料的……但也可能这颗心灵的确并未完全疯掉呢。“有一种生活,”伊弗列夫想起了巴拉丁斯基[11]的诗句,“有一种生活,不知该称它什么,既不是醒,也不是梦,而是介乎两者之间,正是它使人的理智与疯癫相连……”西边天上的乌云已经消散,从绮丽的紫罗兰色的云彩间投下的金色霞光,奇异地照亮着这间不幸的爱屋,这是一种不可理解的爱情,它把人的整个一生变成了一种神魂颠倒的生活,要是不碰到那个具有谜一般魅力的卢什卡,这人的一生本可以跟正常人一样平平而过的……

伊弗列夫从铁床下抽出凳子,在书橱前坐下来,掏出一盒烟卷,同时悄悄地扫视了斗室一眼,记住了其中的一切。

“您抽烟吗?”他问站在身旁的年轻人说。

那人的脸又涨得通红。

“抽的,”他嘟囔着,竭力想微笑一下,“其实也没什么烟瘾,只是抽着玩的……不过您要是给我一支的话,我可太感谢您啦……”

说罢,他不好意思地接过烟卷,双手索索发抖地把烟点燃,然后走到窗台前,在上边坐了下来,挡住了晚霞黄澄澄的光芒。

“这是什么?”伊弗列夫勾身到书架中间一格,那里只放着一本开本很小的书,样子有点像祈祷书,此外,还有一只首饰匣,匣子四角包着银,银子由于年代过久而发黑了。

“没什么……首饰匣里只有先慈的一串项链。”年轻人愣了一下,随后竭力装得漫不经心地回答说。

“可以看一下吗?”

“请……只不过是一串非常普通的项链……您不会感兴趣的……”

伊弗列夫打开首饰匣,看到了一串戴旧了的廉价的蓝宝石项链,那一粒粒圆圆的蓝宝石就像是普通的小石子。可是他一看到许多年前曾经戴在她颈项上的这些小石子时,就不由得神不守舍,这个女人必定是楚楚动人、惹人爱怜的,她的容貌虽已无从得知,但不可能不是美丽的,美丽得使人一见销魂。伊弗列夫拿起项链把玩了好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放回到首饰匣里,然后拿起了那本小书,这是一本将近一百年前出版的十分精美的袖珍读物,名叫《爱情学》,或曰《恋爱经和相爱术》。

“这本小书,非常抱歉,我不能出售,”年轻人为难地说道,“这本书十分贵重……家母生前一直把它放在枕头底下……”

“可您或许会允许我翻阅一下吧?”伊弗列夫问。

“请。”年轻人轻声说道。

那人死死地盯住伊弗列夫看,这使他隐约感到好似芒刺在背,但他已顾不得自己的举止是否唐突,慢慢地翻阅起《爱情学》来。全书分成好些短小的章节,有《论美》《论心灵》《论智慧》《论爱情之规律》《论进攻与自卫》《论龃龉与复好》《论柏拉图式之恋爱》……每一章都由简洁、典雅,有时又极其含蓄的箴言组成,在有些箴言下边,工工整整地用红墨水笔画了一条线。“爱情并非我们生活中简单的插曲,”伊弗列夫念道,“我们的理智总是与心灵相悖,而且无法将其说服。女子一旦倾心于人,就会比任何时候都坚定。凡能左右我们理想的女子,我们就会敬重她、爱慕她。虚荣心是要挑挑拣拣的,而真正的爱情从不挑拣。女子的美色是次要的,可爱才是主要的。一个女子若在我们了解她之前,即向我们透彻地剖析自己,她就能成为我们心灵的主宰,而我们的心灵则永远甘为爱情的奴隶……”书中还有一章叫作《浅释花卉的语言》,在这一章中有些地方也画了红线,例如:“野罂粟——表示忧愁。带石楠——表示你的迷人之处已深印在我心底。蒺藜——表示美好的回忆。郁悒的天竺葵——表示患了忧郁症。苦艾——表示永恒的悲伤。……”书最后那张空白的衬页上,也用红墨水笔写了一首四行诗,是用蝇头小楷写的,年轻人伸长脖子,凑近来看了看《爱情学》,装出一个微笑说:

“这首诗是先慈自己写的……”

半小时后,伊弗列夫如释重负地同那个年轻人告别,在所有藏书中,他只买下了这一本,价钱出得很高。田野后边的云彩闪烁着浑浊的金色的霞光。葱绿的田野湿漉漉的,一汪汪积水反射出落霞的余晖。小伙子慢腾腾地撵着马,伊弗列夫也不去催他。小伙子告诉他说,刚才看到的那个在牛蒡丛中撵火鸡的女人是辅祭的妻子,同小赫沃辛斯基姘上了。伊弗列夫没去听他说。他一直在想卢什卡,想她那串项链,这串项链使他百感交集,就像当年他在意大利一个城市中看到一位女圣徒的遗物时那样。“她永远进入了我的生活!”他想道。于是,他从口袋里掏出那本《爱情学》,借着霞光,慢慢地念着写在最后一页上的那首诗:

坠入情网的心纷纷劝导你:

“去追求那古已有之的甜蜜的东西!”

心把这本爱情学传给孙子和曾孙,

让世世代代的后裔体味学习。

1915年2月于莫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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