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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赶时间

来不及细想,叶寻纵地飞身,跃上屋顶,正好瞧见那黑影翻身落地,闪进那条靠近巷子口的胡同。

可惜天色太暗,而他的飞刀又没有带在身上,只好捡起屋顶的一块碎瓦,朝那黑影打去。

碎瓦如刀,呼啸破风而去,眼看就要正中那黑衣人的后心,那黑衣人却也了得,平地扭身如蛇,斜斜倒去。

倒地之时,脚尖点到一旁的墙壁,借力起身,两步隐入胡同里,再不见半道影子。

喵呜!

突然,脚下屋内一声猫叫。

叶寻心头一颤,暗道不好,调虎离山!

翻身一跃,落地急急奔入屋内一看,瞬间傻了眼。

纸人张还坐在椅子上,安静而祥和,紧闭着双眼,就像已经睡着了一样。

但那只黑猫已经在火盆里燃烧着,大半的身子已被火焰吞噬,脑袋歪到火盆外,却已经被人拧断了脖子。

桌上的两坛酒依旧摆在那里,纸人张身前桌上的纸张上搁着笔,纸上只点了一点,像偏旁三点水的第一点,也像“玉”字右侧的那一点。

叶寻把手指凑到纸人张的鼻尖一探,纸人张果然已经死了。

将那张纸人张只点了一点浓墨的纸张收起,叶寻叹息一声,拍开酒坛的封口,仰头灌了满满一喉咙,把纸人张抱紧那口黑漆漆的棺材里,合上棺材盖。

重新坐到火盆旁边,盯着散落一旁的那把黑得铮亮的二胡,叶寻现在才明白为什么多了一口棺材。

两坛美酒葬黄尘,一把二胡拉一生。

原来纸人张早已料到会有今日,为自己准备了一副棺材。

但叶寻还是不明白,到底是什么人,竟然可以在自己的眼皮底下神不知鬼不觉地杀掉纸人张。

论轻功,这世上比叶寻更厉害的只有燕流儿和无夕和尚,但这二人绝不会到此杀了纸人张。

能够有如此杀人心机和手段的,只有一个人,兵器谱上排名第九的杀手剑客,冷藏锋。

但冷藏锋也绝无可能在叶寻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杀掉纸人张。

况且,冷藏锋是天底下最贵的杀手,没有黄金万两,谁也请不动他,会有谁花万两黄金请天下第一杀手来杀一个扎纸的老人呢?

那么,所有的可能就只剩下一个,这个杀手早就藏在屋子里,而且还有另外一个同伙,就是吸引自己出去的那个黑衣人。

叶寻一边寻思着,走到那些棺材中,一具一具地察看,果然,最靠里的那尊棺材上,棺材板松开了一角。

叶寻把棺材板推开,空荡荡的棺材里有一点晶莹闪烁。

弯腰将那闪烁的东西从棺材里捡起来,却是一颗银坠,女儿家挂在耳上的银坠,和街面上寻常的银坠没有什么不同,唯一新奇的地方只在于它雕成流星的形状。

叶寻突然觉得有些好笑,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杀手,竟然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也要戴着耳坠。

不过,可笑归可笑,至少证明了一点,那就是这个杀手不太冷,而且,一定是个女人。

啊呜呜!

此时,公鸡已经打鸣,天已露出鱼肚白。

叶寻走到已经燃尽的火盆前,看着盆中被焚得扭曲的黑猫尸体,又偏头去看装了纸人张的棺材,突然觉得悲上心头。

人生短短几个秋,人的一生,和猫又有什么区别,猫号称九条命,不过是打个幌子罢了,终归还不是任人拿捏,人又何尝不是这样!

将另外一坛酒打开,在纸人张的棺材前浇了三圈,叶寻走出纸人张的屋子。

他现在突然想回家了,回家看一看终日提着鸟笼,喜欢茶花,大腹便便的老爹。

看一看巧手如梭,织得一手好布,秒指如星,绣得一手苏州城人人追崇的苏绣,温婉的母亲。

走到江州大街上时,天色已经大亮,江州城的早市也已开始了。

如同往常,叶寻走到田婆婆的摊子前,就一张靠里的桌子旁,拉过四脚长条凳坐下。

田婆婆的酒肆其实可以说是酒摊,简易的棚子里,放了几张桌子,每张桌子旁,用四只长条凳围着。

桌上摆着竹筷筒,还有一只土褐色的小碗。

这里卖些早茶饭食,也卖酒,叶寻喜欢这种露天的感觉。

当然,他喜欢来这里吃东西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来这里吃饭的人,喝酒是不用开钱的。

那只碗,便是食客喝酒用的。

这是田婆婆专有的揽客方式,这方法也足够好,所以,摊子虽然简陋,但生意却很好。

现在,除了叶寻坐下的这张桌子以外,其他桌子旁,已坐满了食客,多是走南闯北的江湖人,还有一些进城采买的乡下人。

那里面,其中有一个人,叶寻是识得的,是常走茶马古道把滇西的普洱茶贩到江南来的马帮行客。

去岁在名远镖局总镖头赵泰安的六十大寿上,叶寻还和他喝过一杯酒。

这人是山西人,名唤乔三,脸生虬髯,眉间长了一颗显眼的黑痣。

此刻正压着头上的草帽,将手中的馒头往碟子里蘸醋,另外一只手则紧紧地捂住他腰间缠成一条的布袋,里面鼓鼓囊囊的,不知道装了什么。

不知道他是真的看不见,还是假装不认识,从叶寻走进摊子里坐下,一直到现在,他都没有同叶寻打过一声招呼。

“叶郎君要吃些什么?”

叶寻正盯着乔三看,田婆婆走上前来问话,她这一问,倒让叶寻有些愕然。

自己在江州城的这些时日里,虽然偶有来这摊子吃酒,但却不曾报过名姓,就连买单也是柳如烟垫付的钱,但田婆婆现在却喊出了自己的姓氏。

叶寻抬眼微笑着,不解地问道:“婆婆识得在下?”

“‘青衫纹白鹤,姑苏探花郎’,老身纵然老眼昏花,倒也识得叶郎君这一身鹤衣。”

田婆婆呵呵笑道,将手中的抹布往桌上擦拭,扫开桌前先前客人留下的些许零碎。

咳~咳,叶寻被说得有些不好意思,旧疾又犯了,捂住胸口咳了起来。

这么多年,身穿鹤衣已成了习惯,只因打小起,母亲每次缝制衣服都给自己绣上白鹤,说什么希望自己像闲云野鹤一般自由,这倒贴合叶寻现在的生活。

哗啦!

叶寻还未接上田婆婆的话,突然,那乔三起身狂奔,撞倒了邻桌的碗筷,直奔上街,冲开人群,往城门口跑去,一边狂奔,一只手依旧紧紧捂住腰间的布袋。

白日狂奔,慌里慌张,必定心中有鬼!

只看一眼,叶寻不再多话,举步追了出去。

马帮出身的乔三,脚底下的功夫自然了得,跑起来就像见到猎物的豹子,正好贴合他那“晋中豹子”的江湖绰号。

只几步,就冲开人群,奔出了城门。

叶寻依靠从燕流儿那里偷学来的“燕子三纵云”,紧追其后,直追到江州城外的青竹林才抓住乔三的肩头。

肩头被叶寻抓住,再无法往前跑,乔三转过头来满脸忿然地吼道:“为什么追我?”

叶寻松开手,他现在已不再担心乔三逃跑,乔三只要一动,他只需扯下一片竹叶,就能射倒乔三。

盯着乔三腰间的鼓鼓囊囊,叶寻微微一笑,开口道:“怎么,晋中豹子发了大财就把老朋友忘了么?见了面却装作不认识的陌生模样。”

“谁说我发了财,你追了我这么久,难道就为了这一句狗屁不如的话?告辞,有机会再请你喝酒,我赶时间!”

乔三说完,紧了紧捂住腰间的手,转头就奔了出去,但也只奔出了三五步,就再停了下来,怯怯懦懦地往后倒退三步。

因为他的身前已拦着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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