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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血字分析(二)

第二部 圣徒的故园

大漠荒原之旅

北美大陆中部,有一片荒凉的沙漠;多年以来,它一直是文明进步的障碍。从内华达山脉到内布拉斯加,从北部的黄石河到南部的科罗拉多,完全是一片荒僻死寂的地域。可这片荒无人烟的地区,自然景色也并不单调。这里有终年积雪的高山峻岭,有阴森昏暗的幽幽山谷,有湍急的河流在巉岩遍布的峡谷间奔腾;还有无垠的荒原,冬天白雪茫茫、夏季一片灰蒙蒙的盐碱地。这一切表明的仍然是贫瘠、萧瑟和凄惨。

这片环境险恶的地区人迹罕至,偶尔有一队波尼人或黑足人[5]。从中穿过前往别的猎区。即使是最坚强的勇士也巴不得早点远离这令人生畏的荒原,返回自己赖以生存的大草原。这里的常住居民只有北美郊狼,它们东躲西藏,出没于灌木丛中。老鹰在天空飞翔,笨拙的灰熊扭动着身体缓缓穿行在昏暗的峡谷中,在岩石缝中觅食。

地球上再没有比布兰卡山脉北坡更荒凉的景色了。极目望去,是一马平川的盐碱地,中间偶尔被一簇簇低矮的槲树丛隔断。地平线尽头,山嶂重叠,积雪覆盖,银光闪闪。在这片广阔的疆土上,没有生命,没有适合生存的环境。铁灰色的天空中飞鸟绝迹,灰蒙蒙的大地上生物绝迹——只有一片冷寂。侧耳倾听,这片广袤荒凉的土地上,死寂一片。

都说,这片广阔的荒野中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其实也不尽然。从布兰卡山上往下俯瞰,可以看到一条小径在沙漠中穿过,消失在遥远的天际。小径上尽是车马碾轧的痕迹和无数探险家留下的足迹。阳光下有些白晃晃的东西在反光,这里一堆,那里一堆,四下散落着,在这沉闷的盐碱滩上显得格外醒目。走上前细瞧,你会发现原来全是白骨!粗大的骨头是牛骨,小而细的是人骨。在这漫长的一千五百英里的充满恐怖的商旅之途上,人们是循着倒毙路边的骸骨一步步前进的。

1847年5月4日,一个形单影只的旅行者从山上俯视着这凄凉的景象。看他的外表,简直就是守护此地的神灵或恶魔。至于他的年龄,即便一个观察力敏锐的人也难以判断究竟是四十来岁还是年近六十。他面貌清癯,憔悴不堪,瘦骨嶙峋的身体上紧紧包裹着一层棕色的羊皮纸似的皮肤;长长的栗色须发已经花白;那双眍!的眼睛,闪烁着奇异的光芒。那只握枪的手青筋暴起,骨瘦如柴。他站在那儿,用来复枪支撑着身体。他那高高的个子、魁梧的体格都表明他曾经是个结实强壮的人。然而,他枯槁的面容和罩在瘦弱身体上那身空落落的衣衫,使他看起来年老体衰。此人又饥又渴,已经临近死亡了。

在群山中跋涉,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爬到这片小高地上,抱着寻找水源的一线希望。可展现在他眼前的只有广袤的盐碱地和地平线尽头层峦叠嶂的荒山,根本看不见草木的踪迹,他不可能找到水。在这茫茫荒原上,毫无希望了。他用野性而困惑的眼睛往北边、东边和西边扫视后,意识到自己漂泊不定的生活即将终止,生命将在这块寸草不生的岩石上结束。“死在这里,和二十年后死在鹅绒锦被的床上不会有什么区别!”他咕哝着在一块大砾石的阴影中坐了下来。

坐下来前,他随手将派不上用场的来复枪放在地上,又将右肩上挎着的一个裹着灰色披肩的大包袱搁在地上。看上去他已经疲惫不堪,实在背不动了。他放下包袱时,着力稍稍猛了些。包袱里立刻传出尖细的呜咽声,同时从里面钻出了一张惊恐不安的小脸,一双棕色的眼睛在那里闪亮,接着伸出了两只脏兮兮的长着浅涡的拳头。

“你摔痛我啦!”是一个孩子稚嫩的嗓音,略带责备。

“是吗?”那男人急忙自责着,“我不是有意的。”说着打开了灰色的包袱,从里面抱出一个约五岁大的漂亮小女孩。她脚上穿一双精致的鞋子,身着漂亮的粉色上衣和亚麻围兜,这些装束表明了母亲对她体贴入微的关心。这孩子虽然面带倦容,脸色苍白,可她健壮的胳膊腿都表明她不像同伴一样受了那么多的罪。

“现在怎么样了?”他不无担心地问道,小女孩还在揉着脑后蓬松零乱的金发。

“亲亲这儿就会好的,”她把头上被碰撞的部位指给他看,并郑重其事地说,“妈妈过去总是这样的。妈妈在哪儿呢?”

“走了。我想你很快就能见到她了。”

“咦,她走了吗?”小女孩说,“真怪,她还没跟我说再见呢。以前她去姨妈家喝茶的时候总会说一声的。可这次她都走了三天了。哎呀,口干得要命,我不干吗?难道什么吃的喝的都没有了吗?”

“对,什么都没有了,宝贝。你还得再忍一会儿,很快就没事了。来,把头靠在我身上,对了,这样你会觉得好多了。嘴唇干得像皮革时,说话可是费劲的事,可我想我还得向你摊牌: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可爱的小玩意,好看极了!”小女孩兴奋地嚷着,拿着两块闪亮的云母片给他看,“回家后我要把它们送给鲍勃弟弟。”

“你很快就能见到比这更好看的东西,”男人肯定地说。

“再等一会儿。我刚才正准备告诉你的——你还记得我们离开那条河时的情形吗?”

“噢,记得。”

“好的,当时我估计很快就能再碰到另一条河,懂吗?可是不知哪儿出了毛病,是指南针呢,还是地图,或是别的什么,之后再也没找到河流了。水喝光了,只剩下一丁点给你这么大的孩子喝。后来……后来……”

“你连脸都洗不成了。”小家伙打断他的话严肃地说,同时扬起头来看着他那满是污垢的脸。

“不光脸洗不成,连喝的也没有了。后来班德先生第一个走了,接下来是印第安人皮特,随后是麦格雷戈夫人,约翰尼·霍恩斯,再后来,宝贝,就是妈妈了。”

“那么,妈妈也死了。”小女孩哭着说,她用围兜捂着脸,痛哭起来。

“是的,他们都走了,除了我俩。原以为朝这个方向走或许能找到水,所以就背上你走到这里来了。现在看来,我俩的处境仍没有改善。我俩现在活下去的机会非常小了。”

“你是说我俩也快要死了?”孩子止住了哭声,扬起满是泪痕的脸问道。

“大概是吧。”

“怎么不早点说呢?你吓了我一大跳。嗨,只要我俩一死,就又能和妈妈在一起了。”孩子张开笑脸说。

“是的,一定能,亲爱的。”

“你也会见到她。我要告诉妈妈你对我太好了。我肯定,她会在天堂门口迎接我们,会端出一大罐水和许多热乎乎的荞麦饼,两面都烤得黄黄的,就像我和鲍勃喜欢吃的那种。还要多长时间我们才会死呢?”

“不清楚——不会太久的。”男人的眼睛注视着北方的地平线。蓝灰色的苍穹下出现了三个黑点,黑点越来越大,并飞快地逼近。很快就能辨认出那是三只棕色的大鸟,它们在这两个漂泊者的头上盘旋,而后落在他们头上的几块岩石上。这些鸟儿是秃鹰,也即美国西部称为兀鹫的家伙,它们的到来是死亡的前兆。

“公鸡和母鸡。”小女孩指着三只不祥之物兴高采烈地叫道,还使劲儿地拍着巴掌,想把它们轰起来,“喂,这地方也是上帝造的吗?”

“当然是的。”她的同伴答道,对孩子提这出人意料的问题着实有些吃惊。

孩子又说:“那边的伊利诺伊州是他造的,密苏里州也是他造的。我猜这个地方一定是别的人造的。造得可没那么好,忘了树木和水。”

“做做祷告,怎么样?”大人显得有些犹豫。

“还没有到晚上呢。”孩子答道。

“没关系的。又不是正式的祈祷,而且上帝也不会介意,你放心好了。你现在就做祷告吧,就像我们经过荒原的夜晚在牛车里做的那样。”

“你自己怎么不祷告呢?”孩子瞪着两眼不解地问。

男人说道:“我记不得祷告词了。从我长到那支枪一半高的时候起,就没祷告过了。我想现在祷告还不算太晚吧。你祷告时念出声来,我在一旁跟着念。”

“那你得跪下来,我也跪下,”说着小女孩把披肩铺在地上,“你还得把手像这样举起来,这样你就会觉得好些的。”

除了兀鹫,没有人目睹这奇特的场面。在那狭小的披肩上,并排跪着两个漂泊者,一个是天真纯朴的小女孩,一个是饱经风霜的莽汉。她那张圆嘟嘟的脸蛋和他那张瘦削、棱角分明的面孔,朝着万里无云的天穹,虔诚地面对着那无所不在、令人生畏的上帝祈祷;那两个嗓音同声祈求着上帝的怜悯和宽恕——一个清脆稚嫩,一个深沉粗哑。祈祷完,他们回到巨石的阴影下坐了下来,小女孩偎依在她保护人宽阔的胸膛上,渐渐入睡了。他端详着她那安详入睡的模样,可他无法抗拒自然的力量,他已经三天三夜没有歇息过了,也没有安睡过片刻。他的眼皮慢慢地耷拉下来盖住了满是倦色的双眼,头渐渐低垂在胸前,最后大人那花白的胡须与小女孩金黄色的鬈发混在一起,两人都昏昏沉沉地进入了梦乡。

如果这流浪者晚半个小时入睡,他便会看到一幕奇景。盐碱地遥远的尽头,尘土飞扬,起初很轻,几乎无法与远处的雾气区分开来,可后来尘土越扬越高,越来越宽,最后形成了一团浓重的云块。这尘土飞扬的场面只可能是大队人马行进而产生的。如果处在富饶肥沃的地区,人们会断定那是大草原上放牧的大队牛群走过来了。可在这死寂的荒原上,这种情况显然是不可能的。遮天蔽日的烟尘朝着静寂的悬崖,朝着这两个休息的落难者移过来,滚滚浓尘中帆布顶篷的牛车和全副武装的骑士的身影依稀可见。原来这壮观的场面是一支庞大的车队浩浩荡荡地行进在西行的征途上。这时,队伍的前端已经来到了山脚,而队尾还在地平线那一边遥不可见。一辆接一辆的马车在这片无边无际的荒野上行驶着。有的男人骑在马背上,有的男人步行,一支散乱的队伍。无数的妇女身驮重负在小径上蹒跚而行,还有好多小孩在车前马后摇摇晃晃地奔来跑去,或从车上的白色顶篷里探头出来向外张望。显然,这绝不是普通的移民队伍,而是一群游牧民族,为环境所迫,背井离乡,另觅家园。此刻,大队人马经过,晴空里回响着嘈杂喧闹的声音,人嚷马嘶,车声辘辘。然而,震天响的嘈杂声并没有吵醒山上那两个困顿的流浪者。

大队人马的前面有二十多个神情严肃、坚毅果断的骑马人。他们一律身穿浅黑色的粗布衣服,肩挎来复枪。来到悬崖脚下,他们勒马停下,简单地商议了一会儿。

“井就在右前方,弟兄们。”一个双唇紧绷、头发花白、脸刮得挺干净的人说。

另一个说:“沿布兰卡山右侧前进,可到达格兰德河。”

第三个人高声说:“用不着担心水的问题。可从岩缝中引水出来,主绝不会抛弃他的子民的。”

“阿门!阿门!”他们齐声响应着。

正准备重新上路时,突然,一个目光锐利的小伙子惊叫一声,指着上面那块陡峭的岩石叫大家看。原来山顶上有一抹粉红色的东西在飘扬,在灰蒙蒙的岩石衬托下,那粉红色显得格外醒目。瞥见那东西后,大家都勒马止步,持枪在手,后面的骑手也策马赶来增援。人们异口同声地惊呼:“印第安人!”

“这里不可能有印第安人,”一个像是头领的长者说,“我们已经越过了波尼人的居住地,翻过这座大山之前,不会有别的部落的。”

“我去察看一下行吗,斯坦杰森兄弟?”队伍中有人问。

“我也去。”“还有我。”十几个人同声嚷嚷着。

“把马匹留在山下,我们就在这里等。”长者说。小伙子们立即飞身下马,拴好坐骑,爬上险峻的山坡,朝着激起大家好奇心的那个目标攀援而上。他们迅速无声地前进,像是训练有素的斥候般沉着镇定,身手敏捷。山下的人一直看着他们在岩石间奔走,不一会儿他们就来到了高耸入云的山顶。那个最先发现情况的青年走在前头。忽然,跟在他后面的人看见他举起了手,仿佛惊呆了。待大家走上前,也被眼前的场景惊呆在那里了。

在这光秃秃的山顶上一小片高地上,矗立着一块孤零零的巨石。巨石边躺着一个男人,他个子很高,须发很长,面容冷峻,骨瘦如柴。那安详的面孔和均匀的呼吸,表明他睡得正香。他身边还睡着一个孩子,她那白嫩的圆胳膊,搂着大人黢黑刚劲的脖颈;披着金发的小脑袋,偎依在这个身穿棉绒外衣的男人胸前。小女孩红润的嘴唇微微张开,露出两排整齐洁白的牙齿,稚气的小脸上溢出淘气的微笑;那双白胖胖的小腿上套着纯白色短袜,精致的小鞋子上晶亮的鞋扣绊闪着光,这一切与同伴那枯瘦的四肢和脸庞形成了奇特的对比。在这对奇异的流浪者头顶的大岩石上,站着三只黑色的兀鹫,一见到又有人来了,于是发出几声失望的叫声,不情愿地拍打着翅膀飞走了。

秃鹫的叫声惊醒了熟睡的人,他们困惑不解地看着周围的人。那男人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朝山下的荒原望去。当初困倦不堪时一片孤寂的旷野,此刻已是人烟辏集,车马云集。他一脸不解的神情,于是用干瘦的手捂着眼睛,喃喃自语道:

“我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神志不清了。”小女孩一言不发,站在他身边,紧紧扯着他的衣摆,用孩子特有的惊奇疑惑的眼光打量着周围的人。

救星们很快就让这两个落难者相信,眼前的一切并不是幻觉。其中一个人将小女孩抱起放在肩膀上,另外两个人搀扶着小女孩那瘦弱的同伴,一起向车队走去。

这个流浪者自我介绍说:“我叫约翰·费里尔。我们一行二十一个人,只剩下我和这个小家伙了。在南边时,其他人都因为没吃没喝死去了。”

有人问:“她是你的孩子吗?”

那男子不顾一切地大声说:“我想现在她就是我的孩子了。我救了她,她应该算是我的孩子了,谁都不能把她从我这儿夺走。从今天起,她就叫露茜·费里尔了。可是,你们是什么人呢?”他好奇地看了看这些高大健壮、面目黧黑的救命恩人,又补了句:“你们好像有好多人呢?”

一个年轻人答道:“将近有一万人呢。我们是遭受迫害的上帝的儿女——守护神梅罗尼的子民。”

流浪者说:“没听说过这位守护神,可他似乎选中了一批相当不错的子民。”

“神圣的事开不得玩笑!”另一个人严厉地说,“我们信奉摩门圣典,这部圣典是用埃及语刻在金箔片上的,在帕尔米拉岛交给了神圣的约瑟·史密斯。我们从伊利诺伊州的瑙伏城来,在那儿我们曾经建了教堂。现在我们在躲避那些暴徒和目无神明的家伙,即使浪迹沙漠也在所不惜。”

提起瑙伏城,显然使费里尔先生马上记起了什么,他说:“知道了,你们是摩门教徒。”

“我们是摩门教徒。”周围的人齐声叫着。

“那你们打算往哪去?”

“不知道。上帝让先知给我们引路。你得去见他,他会指示如何处置你俩。”

这时他们已经来到了山脚下,一大群移民围了过来,有面色苍白的妇女,健康活泼的孩童,目光诚恳的男子。看到这两个陌生人,孩子那么年幼,大人那么落魄,大家心生恻隐,发起感叹来。护送者没有停下来,他们推开人群继续前行,一大群摩门教徒跟在后面,最后众人在一辆马车前停了下来。马车特别高大,精致华美,非常引人注目。这辆马车套有六匹马,而其他车都只配两匹,最多四匹。赶车人旁边坐着一个年纪顶多三十岁的人,他那巨大的脑袋和坚定果敢的表情表明,他是个领袖人物。他正在读一本棕色封皮的书。当人群走到跟前时,他把书搁在一旁,认真地听取了对这件事的叙述,然后,他转身看着两个落难者。

他郑重地说:“如果我们带上你们一起走,你们必须信奉我们的教义。我们决不会让狼混进羊群里的。与其让你们日后成为腐烂的斑,再将整个果实腐蚀,倒不如让你们的尸骨留在这荒野中。愿意接受这个条件跟我们走吗?”

“无论什么条件,我都愿意跟你们走。”费里尔那语气使得那些持重的长老们都忍不住笑了,唯独那位首领仍然一脸冷峻,让人印象深刻。

他说:“斯坦杰森兄弟,收下他吧,给他食物和水,还有那孩子。由你负责把我们神圣的教义传授给她。耽误时间太多了,出发吧!向锡安山前进!”

“前进,向锡安山前进!”摩门教徒们齐声喊着,这命令像波浪一样涌动,在队伍中一人接一人地传了下去,传令的声音渐渐地模糊了。随着阵阵鞭声和辚辚车声,庞大的车队又启程了。负责照顾两个流浪者的长老领着他们来到自己的车上,车上早已准备好了食物。

长老说:“你们就待在我这里。用不着几天你们就会恢复的。你们得牢记,从今以后,你们将永远是我们的教民了。布拉罕·杨是这样说的,他是约瑟·史密斯的代言人,也是上帝的代言人。”

犹他之花

有关摩门教迁徙者们在抵达乐土途中所经历的种种磨难这里不再细说。总之他们以前所未有的坚忍不拔的精神,从密西西比河两岸跋涉到落基山西麓。他们充分体现了盎格鲁-萨克逊人那种永不屈服的顽强精神,克服了野蛮人、野兽、饥渴、疲乏和疾病等上天所能降临的一切磨难。那漫漫征途,无穷无尽的恐怖,即使他们中最勇敢顽强的人也不免为之心惊胆战。当他们看见脚下辽阔的犹他山谷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之中时,当首领宣布这片处女地就是神赐予他们并将永远归属他们的希望之乡时,全都跪拜于地,虔诚祈祷。

没多久,事实就证明了杨不仅是一位坚毅果敢的首领,也是一位精明能干的行政长官。地图和设计图绘制完毕后,未来城市的全景便勾勒出来了。城市四周的耕地按教民的地位高低,按比例分配。商人依旧从商,工匠仍旧做工。城市的街道、广场像变魔术一样很快建成了。乡下则挖沟修渠,筑篱划界,拓荒耕种,一片繁忙。第二年夏天,整个乡村便麦浪滚滚,呈现一片金黄色的丰收景象。这片荒僻的移民区,这时到处欣欣向荣,蒸蒸日上。市中心的大教堂,也在一天天地拔地而起。每天,从晨曦初露到暮霭沉沉,教堂里不断传来叮当的锤声、嚯嚯的钢锯声。这座教堂是教徒们为感谢上帝指引他们渡过了千难万险,终于抵达平安乐土而建造的。

约翰·费里尔将小女孩收养为义女,两人相依为命。这两个落难者跟着摩门教徒来到了迁徙之旅的终点。小露茜·费里尔很招人喜爱,被留在斯坦杰森长老的篷车里,跟他的三个妻子和任性早熟的十二岁的儿子住在一起。小孩子适应能力强,小露茜很快从丧母的打击中恢复了过来。她深得三个女人的宠爱,也渐渐习惯了漂泊不定、以篷车为家的新生活。与此同时,费里尔摆脱了贫困,恢复了元气,并因是出色的向导和不知疲倦的猎人而鹤立鸡群,很快就赢得了新伙伴的尊重。当漫长的旅程结束的时候,大家一致赞同:费里尔跟任何移民(除去先知杨及斯坦杰森、肯博尔、约翰斯顿和德雷伯这四位长老之外)一样分得了一大片土地。

在分得的土地上,约翰·费里尔建起了一座坚固的原木屋,后来连年翻修,慢慢成为了一座宽敞的乡间别墅。他生性务实,待人诚恳,心灵手巧。他有一副钢筋铁骨一般的身板,他起早摸黑在田间耕作,他的农庄以及其他家业因此也很兴旺。三年之后,他便超过了邻家;六年后他家已经是个小康之家了;九年后他便非常富有了;十二年后,整个盐湖城里只有五六个人能与他比肩。从盐湖这个宽阔的内陆海一直到遥远的瓦撒齐山脉,约翰·费里尔远近闻名。

只是在一件事上,费里尔伤了教友们的感情。教友们无论怎样同他辩论,怎样规劝他,都不能说服他按同伴们的方式来娶妻成亲。他从不解释自己再三拒绝的原因,只是一门心思地固执己见。有人指责他对于所信奉的宗教三心二意;有人则解释为吝惜钱财,不肯破费;还有人揣测他曾有过一段风流韵事,或许在大西洋沿岸地区有一位金发姑娘,曾为他憔悴不堪,郁郁而终。不论人们怎样猜测,费里尔仍旧我行我素,过着刻板的独身生活。除此之外,他严格尊奉这个新移民区的一切规矩和宗教信仰,而且赢得了恪守传统、正派诚实的美名。

露茜·费里尔在这座木屋里渐渐长大了,她帮义父料理所有的家务。山间清新的空气和松林中散发的油脂香味都像慈母般抚育这个少女成长。岁月流逝,年复一年,露茜出落得亭亭玉立。她的脸颊日显红润,她的步态也愈发袅娜。人们走过费里尔农庄旁的大道时,常常可以看见露茜娉婷的身影轻盈地穿过麦田,或是看见她飞身跨上父亲的野马,驾驭起来得心应手,显示出地道的西部少年那种特有的魅力时,那久违了的思绪又浮上心头。当年那枝稚嫩的小蓓蕾已经绽放出一朵奇葩,岁月的流逝,父亲成为当地最富有的农民,而她则成长为太平洋沿岸山地罕见的美洲美少女。

然而,第一个发觉小女孩长大成人的并不是她的父亲,这种事很少首先被父亲觉察到。这变化神秘而微妙,发生又极为缓慢,并不是能用时日来计算的。少女自己也是在听到某个人的嗓音或是触到某个人的手感到心头怦怦乱跳时,才开始有所自觉;这时,她才明白,一个崭新的、奔放不羁的本性已在内心深处觉醒了。世间很少有人会记不起那个特殊的日子,或是回忆不起预示自己新生命开端的那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对露茜·费里尔来说,且不提此事对她的命运及其他几个人的命运会产生何种影响,仅就事情本身,已经非同小可。

那是六月一个温暖的早晨,摩门教徒们像蜜蜂一样忙碌着——蜂巢正是他们的图腾标志。田野中,街道上,人们辛勤的劳动声响成一片。大路上,尘土飞扬,大队驮负重载的骡群不断走过,向西方进发。这时加利福尼亚正掀起淘金热潮,横贯美洲大陆的道路正好穿越摩门教徒选定的这座城市。大路上还有从边远的牧场赶来的羊群和牛群;还有成群结队经过漫长的旅途之后疲惫不堪的移民。在这人烟辏集、车马骈驰的喧闹中,露茜·费里尔仗着自己娴熟的骑术,策马穿行其间;因策马奔驰,她美丽的面庞变得红扑扑的,一头栗色的长发在身后飘拂。父亲让她进城办事;她仍像往日那样,凭着年轻人的冲劲,一个劲地策马飞驰,心中只想着如何把事情办好。那些风尘仆仆的探险者,一个个带着惊异的目光注视着她;就连那些运输皮货的印第安人,见到这美丽不凡的白皙少女也放下了他们惯常的那副漠然刻板的表情。

露茜来到城郊,发现从荒原上来的六个一脸蛮横的牧人,赶着一大群牛,把道路堵得水泄不通。露茜不耐烦极了,策马便冲进牛群中的一条空隙,竭力要越过这一阻碍。可她刚一进入牛群,牛在后面围拢过来,她发觉自己完全陷入了长角鼓睛的牛群中。她习惯了同牛群打交道,对自己的处境并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利用任何机会催马前行,打算从牛群中挤出一条路来。不幸的是,一头牛无意中用角猛撞了一下那匹马,马受惊了,四蹄一跃而起,狂嘶不已。它又是甩蹄又是尥蹶子,若非骑术高超,非被它摔下来不可。情况万分危急,受惊的马每次跃起,都使自己再一次受到牛角的顶撞,致使它狂跳不止。露茜只得紧贴马鞍,稍一失手,便有可能丧身于受惊炸了群的牛蹄之下。露茜没有经历过这种意外的情况,只觉得头晕目眩,眼看着紧紧拉住的缰绳就要松开,骚乱扬起的尘土和乱成一团的牛群中散发出的刺鼻气味使她透不过气来。若不是此刻她身边响起了一个亲切的声音,使她相信有人伸出了援助之手的话,露茜很可能会在绝望之中放弃了。说时迟那时快,一只刚劲有力的棕色大手,一把抓住了衔索,硬是在牛群中挤出一条路,很快将露茜带出了牛群。

“小姐,但愿你没有受伤。”这位救星彬彬有礼地说。

她抬头看着他那黢黑而粗犷的脸,大大咧咧地笑了,天真地说:“我真是吓坏了。谁会想到庞乔这马竟被一群牛吓成这样。”

他诚恳地说:“感谢上帝,你夹紧了马鞍子。”这位年轻人高高的个子,长得粗犷豪爽,骑着一匹高大的花毛骏马,穿着一件粗布猎装,肩挎一杆长筒来复枪。他说:“我想,你就是约翰·费里尔的女儿吧。我看见你从他的农庄骑马过来。回家后,你问问他是否还记得圣路易城的杰弗逊·霍普。如果他是同一个费里尔,我父亲过去和他交情还挺深的呢。”

“你干吗不自己去问问他,岂不更好?”她显得有些拘谨。

年轻人对这个建议似乎很高兴,漆黑的眼珠闪烁着快乐的光芒。他说:“会去的。我们已经在大山里待了两个月了,这副样子根本不便去拜访。到时得请他多包涵。”

她说:“他一定会好好谢你的,我也一样。别提他有多喜欢我了,要是那些牛把我踩死了,他会伤透心的。”

她的同伴说:“我也会的。”

“你?哈哈,我怎么也看不出来这跟你有什么关系,你甚至都不是我们的朋友。”

年轻的猎人听了这话,黧黑的脸变得阴沉起来,惹得露茜放声大笑起来。

“好了,我不是那个意思,”她说,“当然,你现在是我的朋友了。你一定要来看我们。我得走了,要不然爸爸不会再把事情交给我办啦。再见!”

“再见!”他一面道别,一面举起那顶宽边帽,低头吻了一下她的小手。她拨转马头,策马扬鞭,在尘土飞扬的大路上急驰而去。

年轻的杰弗逊·霍普与同伴们骑马继续赶路,可他一直闷闷不乐,沉默寡言。他和同伴们在内华达山区寻找银矿有一段时间了,现正返回盐湖城,想筹集足够的资金去开采他们已经发现的矿脉。本来他跟同伴们一样对此事非常热心;可这突如其来的邂逅将他的思路带到了另一条轨道上,那美丽的姑娘如山野微风般的清新纯洁,深深打动了他那颗炽热而奔放不羁的心。当她的身影从他视野中消失时,他忽然意识到这是他生命的紧要关头,开发银矿也好,其他什么问题也罢,对他来说,都没有刚刚发生的这件令他神魂颠倒的事情更重要。他心中萌发的爱情,绝不是小男孩那突如其来、变幻无常的幻想,而是一个意志坚定、性格刚强的成熟男子那种狂热的激情。他向来没有办不到的事,他心中暗暗发誓,只要通过不屈不挠的努力能办得到的,他就决不会失败。

当晚,他去拜访了约翰·费里尔;后来他又去了几次,终于他成了木屋的熟客。这十二年来约翰·费里尔被圈在深谷之中,埋头从事田间的劳动,很少有机会了解外界发生的一切。而杰弗逊·霍普却能绘声绘色地讲述这些年间的所见所闻,父女俩都听得津津有味。霍普是加利福尼亚的拓荒者,他讲述了许多离奇的故事,比如在那疯狂的年代里一夜暴富或倾家荡产。他做过探子、猎人,探过银矿,经营过牧场。只要哪里有激动人心的冒险事业,他就出现在哪里。很快这位老农便对他宠信有加,老人总是对他的刚毅坚韧赞不绝口。这种时候,露茜总是默不作声,可她那绯红的双颊、明亮而幸福的眼睛,都表明她已芳心有主了。她那厚道的老父可能还没发现这些征兆,可却逃不过已赢得姑娘芳心的小伙子那双锐利的眼睛。

一个夏日的傍晚,霍普骑马沿着大路一路飞奔来到费里尔家的大门口,翻身下马。姑娘等候在门口,上前迎接。他把马缰摔在篱垣上,大步走上前来。

“露茜,我要走了,”他握住她的双手,温柔地凝视着她的脸,“这次我不能求你跟我走,但是下次你是否愿意跟我走呢?”

“可是,下次是什么时候呢?”姑娘羞涩地笑着问。

“最多两个月。到那时,你就属于我了,亲爱的。谁也不能阻挡我们。”

她问:“可是,父亲呢?”

“他已经同意了,只要我们的银矿进展顺利就行。对此我并不担心。”

“啊,好吧;如果你和父亲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就不必担心了。”她轻声说道,把脸颊贴在他那宽阔的胸膛上。

“感谢上帝!”他声音粗哑地说,俯身去吻她,“好了,就这么定了。我待的时间越长,就越难舍难分。他们还在峡谷那里等我呢。再见,宝贝,再见!两个月后,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

说着,他抽身推开姑娘,猛地跃身上马,头也不回地飞驰而去,仿佛是只要回头看看那姑娘,他的决心就会动摇了。她伫立在门口,呆呆地注视着他远去的背景消逝在远方,这个犹他州最幸福的姑娘才回到屋里。

约翰·费里尔和先知的会谈

杰弗逊·霍普和他的伙伴离开盐湖城已经三个星期了。约翰·费里尔一想到年轻人回来时将失去义女,心里不免有些痛苦。可是,女儿那张灿烂幸福的脸,让他没有任何理由来质疑这个安排,他认了。他早已铁了心,无论怎样他也决不将女儿嫁给摩门教徒。在他看来,这样的婚配根本就不算是婚姻,而是奇耻大辱。不管他对摩门教义怎么看,在这一点上,他是不会妥协的。但是,对此他却不得不三缄其口,在摩门教盛行的地方发表有违教规的言论是相当危险的。

是的,这确实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这种危险以至到了这种地步,就连教会中道行最高洁的圣徒,也只敢私下里压低声音悄悄耳语,交流一下对教会的看法。如果不慎泄露出去遭人曲解,马上会给自己招灾引祸。过去受迫害的人,出于报复,现在摇身变为迫害者,变本加厉,手段也更残忍。即使是塞维利亚的宗教法庭、德意志的叛教律或是意大利的秘密组织,与摩门教在犹他州乌云笼罩一般的宗教组织比起来也望尘莫及。

该组织无影无踪,其神秘性使得它更加可怕。这个组织似乎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但是它却让人看不见摸不着。那些胆敢反对教会的,会突然失踪。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也没有人知道什么可怕的事落到了他头上。妻儿望眼欲穿,丈夫却一去不复返。他们在秘密审判者魔掌中所经历的一切永远是个谜。说话稍有不慎,行为偶失检点,马上就会招致灭顶之灾;无人知道如悬剑在头的这骇人的势力究竟是什么。难怪人们成天胆战心惊,惶惶不可终日,即使在荒郊野外,也不敢将心头的疑惑悄悄向他人倾诉。

开始的时候,这隐秘可怕的势力只是对付那些教会的叛徒,那些想背弃或放弃的人。但没过多久,范围扩大了。当时,成年妇女渐渐减少,没有足够的妇女,一夫多妻制成了名存实亡的教规。于是,各种离奇的传闻满天飞,移民在途中被杀戮,营帐被歹徒抢劫,而事发地从来没有印第安人出没过。与此同时,摩门长老的妻妾中增添了一些陌生的女人。这些女人面容憔悴,泪流满面,脸上露出无法抹去的恐惧。据从山里晚归的游民们说,当暮色降临时,他们曾看见一伙伙的蒙面的武装匪徒骑马悄然从他们身旁飞奔而过。这些故事和传闻说得有模有样,并且反复被确认和证实,到后来汇成了一个确切的名字。时至今日,在西部荒僻的大草原上,“丹奈特匪帮”和“复仇天使”仍然是邪恶和不祥的代名词。

对该组织犯下的滔天罪行的进一步了解,只会使已在人们心中引起的那种恐惧更加强烈。没有人知道谁属于这个残忍的组织。那些打着宗教幌子从事血腥暴力活动的成员的姓名是绝对保密的。你推心置腹地谈论对先知及其教会的忧虑和恐惧的这位对象,可能正是夜晚出来烧杀抢掠以弥补本教缺憾的暴徒之一。因此,左邻右舍人人自危,更无人敢倾心交谈了。

一个晴朗的早晨,约翰·费里尔正准备去麦田干活,忽然听到门闩咔嗒一声,他急忙从窗口往外看去,只见一个浅褐色头发的壮年人正从院中小径走过来。他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竟是大人物布拉罕·杨亲自登门。他有些失措起来,他知道这种拜访对他来讲凶多吉少。费里尔连忙跑到门口迎接这位摩门教的领袖。可布拉罕·杨却对他的迎候并不领情,板着脸跟他走进了客厅。

“费里尔兄弟,”他坐定后说,两眼从浅色睫毛下严厉地盯着这个农民,“上帝忠实的信徒们一直待你不薄,当你在沙漠中濒临死亡时,是我们救了你,将食物分给你,将你平安地带到了神择之谷,分给你一大片土地,并且让你在我们的庇护之下慢慢地富裕起来。情况是不是这样呢?”

“确实如此。”约翰·费里尔回答道。

“作为回报,我们只提出过一个条件,那就是你必须信奉我们正统的教义,并在各个方面严格遵守教规。你答应过要这么做,然而,如果大家的报告属实的话,你做得不够好。”

费里尔摊开双手争辩道:“我是哪里做得不够好呢?没有交纳基金?没有去教堂做礼拜?还是……”

“你的妻子们呢?”布拉罕·杨环顾四周问道,“把她们叫来,我要见见她们。”

费里尔回答说:“我没有娶妻,这确实是事实。可是,女人的数量不多,而好多人比我更需要。我并不是孤身一人,我有个女儿侍奉我呢。”

这位摩门教的领袖说:“我正要同你谈谈你这个女儿的事呢。她已经成年了,是犹他的一枝花,本地有不少有身份的人都看中了她。”

约翰·费里尔心中不由得连连叫苦。

布拉罕·杨又说:“关于她有许多传闻,说她同异教徒订了婚,对此我并不相信,这一定是些无聊的人在搬弄是非。圣约瑟·史密斯经典中第十三条教规怎么说的?‘让摩门教的少女嫁给上帝的子民;如果他嫁给异教徒,就犯下了弥天大罪。’经典上是那么说的。既然你正式入了教,就绝不能让你的女儿去触犯教规。”

约翰·费里尔没有答话,只是紧张地摆弄着手中的鞭子。

“对此我们要考验你是否忠心,这是四圣会上一致通过的决定。你女儿还年轻,我们不会让她嫁给一个老头的,也不会完全剥夺她选择的自由。我们这些长老都有许多‘小母牛’了,可是我们的孩子们还有需要。斯坦杰森有个儿子,德雷伯也有一个儿子,他们都非常乐意将你女儿迎娶进门。她可以在他们中间挑一个。他们都年轻富有,并且笃信正教。你该不会反对吧?”

费里尔沉默了一会,紧锁眉头。

他终于说话了:“你总得给我们时间考虑考虑吧。我女儿还太年轻,没到出嫁的年龄。”

“她有一个月的时间来选择,”杨说着站起身来,“一个月期限一到,她就得做出答复。”

他正要跨出门口时,突然掉转头,满脸通红,目露凶光,大声吼道:“约翰·费里尔,你要是自不量力,敢违抗四圣会的命令,你俩倒不如当年暴尸布兰卡山的好!”

他的手做了个威胁的姿势,然后转身出去了。费里尔听见他沉重的步子落在卵石铺成的小径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

他呆呆坐在那里用肘支在膝头上,寻思着如何跟女儿谈。这时一只柔软的小手搭在他的手上。费里尔抬头一瞧,只见女儿站在身边,脸色惨白,惊恐无措,显然她已经听到刚才的谈话了。

见父亲满脸愁容,女儿说:“我没法不听见,他的声音那么大,传到了房子的每个角落。天哪,爸爸,我们该怎么办?”

“不要惊慌,”他边说边把她拉到身边,用粗糙的大手怜爱地抚摸着她栗色的长发,“总会有办法的。你对小伙子的恋情不会有所冷淡,对吧?”

露茜只是低声抽泣,小手紧握着老人的手。

“不会,当然不会。我也不愿意听到你说会。他是个可靠的小伙子,一个基督徒。就这一点,他就比这里所有的人强多了,尽管这些人总是在祈祷布道。明天有一伙人动身前往内华达,我想个办法捎信给他,让他知道我们陷入了困境。如果我对这个年轻人的了解不错的话,他一定会以电报的速度火速赶回来。”

听了父亲的话,露茜破涕为笑了。

“他回来后,定会给我们想个万全之策。我担心的是你,爸爸。有人听说过,听说过关于跟先知作对的人的可怕的结局;他们总是免不了灭顶之灾。”

父亲答道:“但我们还没有反对他呀。我们还有时间事先做些准备。我们还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期限一到,我想我们无论如何也得赶紧逃出犹他这个鬼地方。”

“离开犹他?”

“只能这样!”

“那农庄怎么办?”

“我们尽量多筹集一些现金,其他的只能算了。说老实话,露茜,我不止一次地想要这样做了。我并不愿意像这里的那些人一样屈从于该死的先知,屈服于某个人。我生来就是一个自由的美国人,这里的一切我都不习惯。我想我是太老了,学不来那一套。但是如果有人胆敢在我的农庄里捣乱的话,我就要让他尝尝迎面飞来的大号铅弹的滋味了。”

“可他们不会放过我们走的。”女儿反驳说。

“等杰弗逊回来,我们很快就地将此事处理好。你不用发愁,我的宝贝女儿,也不要把眼睛哭肿。他看见你这样,一定会来找我的麻烦的。没有什么可怕的,而且根本不会有危险的。”

约翰·费里尔信心十足地安慰着女儿。当天晚上,她发现父亲特别留意门窗是否闩好,并且还将挂在卧室墙上的那杆生锈的旧猎枪取了下来,小心地拭干净,上好子弹。

逃命

约翰·费里尔与摩门教先知会谈的次日早晨,他便去了盐湖城。他找到了那个将启程去内华达山脉的熟人后,托他带封信给杰弗逊·霍普。信中说他们正面临迫在眉睫的危险,让他千万要赶回来。办完这件事后,他感到轻松了一些,愉快地回家了。

当他走近农庄时,发现大门两边的门柱各拴着一匹马,很有些吃惊。进了家门,发现客厅里有两个年轻人,他更诧异了。摇椅上靠着一个脸色苍白的长脸家伙,两只脚架在火炉上跷得老高。另一个家伙脖子又粗又短;面相粗俗,站在窗前,手插在口袋里,嘴里吹着流行赞美曲,一副得意忘形的样子。费里尔进门时,他俩都朝他点点头,靠在摇椅上的那位先开了口。

他说:“可能你还不认识我们。这位是德雷伯长老的儿子,我叫约瑟夫·斯坦杰森。当上帝伸手将你们领进忠实的摩门信徒中来时,我们就和你一起旅行过。”

另一个家伙带着重重的鼻音说:“上帝将把普天下所有的人都适时地引入正教。他锲而不舍,循序而行,细致周到,无一疏漏。”

约翰·费里尔冷冷地点了点头,来人是谁已明白了七八分。

斯坦杰森又说:“我们今天奉父亲的旨意向你女儿求婚,让你看看哪个更合适。我只有四个老婆,德雷伯兄弟已经有七个。在我看来,我比他的需要更迫切。”

另外那个大声叫了起来:“不,不,斯坦杰森兄弟,问题不在于我们有几个老婆,而在于能养活几个。我父亲已经把他的磨坊给了我,我比你富有。”

另一个激动地说:“可是我比你前程远大。等我父亲被上帝召去时,我便可以继承鞣皮坊和制革厂,到那时,我就是你的长老了,在教会中的地位比你高。”

小德雷伯对着镜子讪笑着说:“还是由这位姑娘定夺吧。”

一直站在门口的约翰·费里尔听到这些话,怒不可遏,几乎控制不住要用马鞭子抽打这两个不速之客。

终于,他大步走到他们面前:“你们给我听着,我女儿叫你们来的时候,你们才可以进来,在这之前我不想见到你们!”

两个年轻的摩门教徒看着老人,满脸惊诧。在他们看来,他俩争着向姑娘求婚,无论对姑娘还是对父亲,都是无上荣光的事情。

费里尔喝道:“有两种方式从这屋子里出去,那里是门,这里是窗,请便吧!”

他棕色的脸膛怒气冲冲,青筋直暴的手也骇人可怕,吓得两个来访者跳了起来,仓皇而逃。老人追着他们来到门口。

他嘲笑地说:“当你们商量好了,别忘了告诉我一声。”

斯坦杰森气得脸色惨白,哇哇叫道:“你要为此付出代价的!你竟然违抗先知和四圣会,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小德雷伯也叫着:“上帝之手会重罚你们的!他能让你生,也能让你死!”

“那我就先杀了你们!”费里尔怒吼着。如果不是露茜死死拉住他的胳膊,他已经冲上楼拿枪去了。他还没来得及挣脱露茜的手,门外便响起了得得的马蹄声,他知道他们已经跑了。

他抹去额头上的汗水,大声地说:“这两个满口胡言的小痞子!孩子啊,我宁愿你去死,也不会把你嫁给其中的任何一个!”

她勇敢地说:“爸爸,我会的,不过杰弗逊很快就要回来了。”

“是啊,要不了多久他就会回来了,越快越好,我们不知道他们下一步会有什么行动。”

的确,此刻正是这个坚强的老农和他的养女最需要有人出谋划策,伸出援助之手的时候。在摩门教移民区的历史上,这种公开对抗四圣会权力的事情还从来没有过。连一些细小的过错都要遭受严罚,犯下如此滔天大罪,结局又会如何呢?费里尔知道,他的财富和地位帮不上任何忙。在这之前不少像他一样有名和富有的人,照样神不知鬼不觉地被除掉了,财产全部归教会。费里尔虽然勇敢,可一想到那即将降临的隐秘无形的恐怖,也有些不寒而栗。任何危险只要在明处,他都能够顽强不屈地面对;可是,这种让人提心吊胆的恐惧却让他寝食不安。他把恐惧深埋在心底,不让女儿知道,还装出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但是女儿那双聪慧的充满关切的眼睛,早已看出了父亲的惶惶不安。

对于这番举动将招致杨的责难或告诫,他心里早有准备,可是警告的方式却大大出乎他的意料。第二天早晨起床时,费里尔惊恐地发现,在被面正好贴着他胸口的地方,钉着一张四方纸条。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醒目的大字:

“限你二十九天内改邪归正,否则——”

最后的破折号比任何恫吓都令人恐怖。这警告是怎么别到被面上的,费里尔百思不得其解。仆人们就睡在外面的小屋里,门窗都关得严严实实的。他把纸条揉成一团,没对女儿提起此事,可这件事让他透心的寒。这“二十九天”显然是指杨限定的那个期限。面对这么一个深不可测的敌人,蛮力和勇气又有多大的作用呢?那只别纸条的手本可以一刀刺穿他的心脏,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是被谁杀害的。

第二天早晨,费里尔更加震惊了。他们坐下来吃早饭,露茜突然惊叫一声,用手指着上方。天花板中央胡乱涂着“28”,是用烧焦的炭棒写的。女儿对这个数字迷惑不解,他也没有挑明这个数字的含意。那天晚上,他一夜没有合眼,枕着猎枪,通宵警卫着。他没有听见任何动静,更没看到半个人影。可第二天清晨,大门外又写着一个大大的“27”。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就像黎明每天必然降临一样,数字一天不落地记在显眼的地方,提醒他还剩下几天。那个不祥的数字出现在墙上,在地板上;有时写在小牌子上,挂在花园的门上或围栏上。约翰·费里尔提高警惕,仍不能发现这些每日必来的警告是什么时候送到的。每当看到这些警告,他就感觉到恐慌。他变得憔悴不堪,心神不宁,眼中流露着被追猎的野兽一样惊恐忧虑的神情。现在,他生命中只有一丝希望了,那就是期待着那个年轻的猎人从内华达归来。

二十五天变成了十五天,十五天又变成了十天,可仍然音信杳无,霍普还是踪影不见。只要大路上响起得得的马蹄声,或者车夫吆喝拉车的畜群的声音,老人就会赶紧跑到大门口,以为帮手到了。最后,期限从五天变成了四天,又变成了三天,他终于心灰意冷,完全放弃了逃跑的希望。单枪匹马一个人,而且对移民区周围山区的情况又不熟悉,一切都是徒劳的。关卡要道已被严密监视把守,没有四圣会的命令,任何人都不得通行。无论怎么选择,大祸临头了。尽管如此,老人的决心丝毫没有动摇,就是豁出老命也决不忍受那对女儿的污辱。

一天晚上,他独自坐在那里,反复思忖着面临的困境,怎么也想不出摆脱困境的法子。清晨,屋内的墙上已经出现了“2”字,明天就是限期的最后一天了。究竟会有什么事发生呢?他想象着各种模糊而恐怖的场面。他死后,女儿的命运会怎样呢?难道他们真的无法逃出无形的天罗地网吗?想到自己如此软弱无能,他禁不住趴在桌上哭了起来。

什么声音?寂静中他听到一阵极轻微的刮擦声。声音虽小,但在夜深人静时分却听得十分清楚。声音从大门外边传来。费里尔蹑手蹑脚地走进客厅,屏住呼吸,专心倾听着。声响停了,过了一会儿,那微弱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有人在门上轻轻地拍打着。难道是午夜刺客前来执行秘密法庭的暗杀令吗?或是某个跟走卒正在写最后一天的期限?约翰·费里尔觉得与其提心吊胆地受折磨,不如干脆一死了之。于是,他跳起来,拉开门闩,打开了门。

门外一片宁静,夜色阑珊,夜空中闪烁着满天星斗。老人定睛一看,庭前的小花园门栅完好,花园的路上不见人影。老人环视左右,松了口气。他无意中看了看脚下,不觉大吃一惊。一个人面朝下趴在地上,四肢伸直。

见此情形,老人惊恐万状,不由得靠到了墙上。他用手捂住嘴,才没有叫出声来。开始,他以为这个匍匐在地的人受了伤或快死了,可再定神细看,那人手足并用向前移动,像一条蛇一样迅速而悄然无声地爬进了客厅。进屋后,那人跳了起来,关上大门。老人眼前出现的竟是杰弗逊·霍普那张桀骜不驯、不屈不挠的脸。

“天哪!”约翰·费里尔气喘吁吁地说,“你可把我吓坏了!你怎么这样进来?”

“快拿吃的,”霍普声音嘶哑地说,“我已经两天两夜没吃没喝了。”他看到晚餐桌上一口未动的食物,跑过去,一把抓起冷肉、面包狼吞虎咽起来。肚皮填饱后,他问:“露茜还撑得住吗?”

“还行。她还不太清楚事态的危险程度。”老人答道。

“这就好。这座房屋四周都有人监视,我不得不一路爬进来。他们够厉害的,要想逮住一个瓦休湖的猎人,还差得远呢。”

有了一个忠实可靠的同盟者,约翰·费里尔顿时觉得精神一振,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抓住年轻人粗糙的大手,热诚地紧握着说:“你让我感到骄傲,年轻人。愿意来分担我们的危难和麻烦的人不多了。”

年轻的猎人说:“你说得对,朋友。我很敬重你,但是如果只是你一个人陷入了这桩麻烦事,我可不会这么冒冒失失地来捅这个大马蜂窝。我是为救露茜而来的。在他们伤害露茜之前,我早带她远走高飞了,犹他州再也不会有霍普家族的人了。”

“我现在该怎么办?”

“明天是最后一天,如果今晚不行动就没有机会了。鹰谷有头骡子和两匹马在等我们。你有多少现钱?”

“两千块金币和五千纸钞。”

“够了,我也有这么多钱,凑在一起足够了。我们得穿越大山到卡森城去。你去叫醒露茜。仆人没睡在这座屋里太棒了。”

费里尔进去叫女儿准备出发的时候,杰弗逊·霍普把所有的食物装到了一个小包里,又往一个粗陶罐里装满了水。凭经验他知道,山里水井少,间隔也远。他正收拾着,老人牵着女儿出来了。两人都穿戴好了,准备出发。两个恋人亲热地问候了一番,但时间很短,一分一秒都相当宝贵,而且眼下还有好多事情要做呢。

“我们必须马上动身。”杰弗逊·霍普说,声音低沉而坚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横下一条心,决意勇敢地面对一切,“前后的出路都有人把守,我们可从侧面的窗出去,千万小心。穿过麦田,上了大路,离鹰谷就只有两英里了,骡马就在那里等着。破晓之前,我们必须赶过半山去。”

费里尔问:“如果有人阻拦,该怎么办?”

霍普拍拍前襟下鼓起的左轮手枪,阴沉地笑了笑,说:

“即使他们人多势众,我们也能干掉两三个人。”

房子里的灯早就熄了。费里尔从黑洞洞的窗户凝视着自己经营多年的田野,现在他只能永远放弃了。长期以来,他虽有意逃离魔域,但一想到要付出如此巨大的牺牲,就下不了决心。现在,为了女儿的名誉和终身幸福,即使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了。树林沙沙作响,寂静的田野一望无际,一片宁静祥和,让人难以想象那刽子手像幽灵一般暗中潜伏在周围。年轻猎人苍白的面孔和镇定的神情表明:他爬近这所房屋的时候,已经把这里的险恶情况摸得一清二楚了。

费里尔提着钱袋,杰弗逊·霍普带着不多的食物和水,露茜则拎着一个小包,包里装着她的贵重物品。他们慢慢地、小心翼翼地打开窗,然后等在那里,直到一片乌云飘来夜色变得更深沉,他们才一个接一个地越窗而出,溜进小花园。他们屏住呼吸,弯下腰,深一脚浅一脚地穿过花园,来到花园篱墙的阴影下,沿着树篱摸到一个通向麦田的缺口。他们走到那个缺口时,霍普一把拖住父女俩,把他们扯到阴暗处,他们静静地卧倒在地,吓得浑身直抖。

多亏了在草原上多年磨砺,霍普有一双山猫一样灵敏的耳朵。他和父女俩刚一卧倒,便听见几步远处响起一声凄厉的猫头鹰的叫声,不远处马上有同样的叫声回应。与此同时,一个模糊的黑影从他们刚才想经过的缺口处闪了出来。那个人又发出一声凄惨的叫声做暗号,另一个人应声从暗处出现了。

“明天午夜十二点,夜鹰啼三声动手。”第一个人说,显然是个头。

另一个答道:“好的。要告诉德雷伯兄弟吗?”

“告诉他,再让他告诉其他人。九到七?”

“七到五!”那人应道,然后两个人向不同的方向消失了。最后的两句话,显然是暗号。两个人的脚步声刚刚消逝,霍普马上跳了起来,拉着两个同伴跨过缺口,以最快的速度穿过了麦田。露茜体力不支时,霍普还得连架带拖地拽着她飞跑。

“快跑!赶快跑!”他一次又一次气喘吁吁地催促道。“已经穿过警戒线了。成功与否完全看行动是否迅速。快跑呀!”

上了大路,他们跑得更快了。路上仅有一次发现有人,他们赶忙闪进一块麦地,以免被发觉。快到城边时,年轻的猎人带着父女俩拐进了一条通向山里的崎岖羊肠小道。茫茫夜色中,两座黑压压的嵯峨山峰赫然耸立在前方。山峰之间的狭道就是鹰谷,马匹在那里等着他们。霍普凭着直觉,在一片巨砾中择路而行,顺着一条干涸了的小溪涧来到了巨石掩蔽的幽僻处。忠实的骡马就拴在那里。露茜骑上骡子,老费里尔带着钱袋骑上一匹马,杰弗逊·霍普骑上另一匹马,带着他们沿着陡峭险峻的山路前进。

对那些不习惯大自然的荒凉原始的人来说,这是一条使人望而却步的山道。山道的一边是万丈悬崖,黑压压的,巍峨挺拔,峭壁上那一道道黑黢黢的石梁,仿佛是魔鬼身上一根根的肋骨。山道另一侧乱石嶙峋,无法前进。一条小道在中间蜿蜒穿过,有的地方狭窄得只容得一个人侧身而过。崎岖不平的山道,只有骑术精湛的人才能穿过。纵使有千难万险,几个逃亡者的心里还是轻松愉快的。每走一步,就离刚刚逃遁出来的暴虐无道的专制统治地区远了一步。

然而,他们很快就发现自己仍然没有逃出摩门教徒管辖的范围。当他们来到山道中最荒僻的地段时,露茜突然惊叫起来,用手指着上方,原来在一块俯视小径的岩石上面,有一个步哨的黑影,在夜色里显得突兀怕人。逃亡者发现他时,他也看见了他们。寂静的山谷里响起了一声军队里查问的口令:“谁在那里?”

“去内华达的旅行者。”霍普说着,伸手去取挂在马鞍旁的来复枪。

步哨扣着扳机,向下张望,似乎对他们的回答不太满意。

“是谁批准的?”步哨又喝问着。

“四圣会!”费里尔答道,凭他做摩门教徒的经验,他清楚,这是教会中的最高权威了。

“九到七。”步哨叫着。

“七到五。”杰弗逊·霍普应声答道,他想起了在花园里听到的这句暗号。

“过去吧,上帝与你们同在!”上面的人说,经过这个哨位后,道路宽阔起来,马匹可以小跑前进了。回头望去,他们仍能看见那个步哨支着枪孤零零地站着,他们想已经通过了摩门教徒的最边远的哨卡,自由在望了。

复仇天使

整个夜晚,他们都在乱石密布、曲折险峻的山间小路爬坡涉险。不止一次,他们迷了路,多亏霍普熟悉大山,才使他们一次又一次重返正道。黎明时分,眼前出现了荒凉壮观的景色,他们已置身于白雪皑皑的群山之中,周围山峦重叠,起伏绵延伸向遥远的地平线。山道两旁是悬崖峭壁,崖壁上生长着奇松怪树,悬在头顶上,只要一阵风吹来,就会疾落而下砸在他们头顶上。这种恐惧并非出于幻想,深山幽谷之中,随处可见滚落下来的树木、砾石。当他们通过谷中时,便有一块巨石轰然落下,那声音打破了空谷的沉寂,惊得倦乏的马狂奔起来。

太阳从地平线上慢慢升起,群峰就像节日悬挂的彩灯,一座接一座地点亮了,直到朝霞将所有的峰巅披上了红装。这奇丽壮观的景色使三个逃亡者精神振奋,他们仿佛被注入了新的力量。一条急流在出谷里奔腾而下。他们停住脚步,饮马休整,匆匆吃了一顿早饭。露茜和她父亲都想多休息一会,可杰弗逊·霍普却毫不容情地说:“一切都取决于我们的速度,他们随时可能追上我们。到卡森城我们就安全了,那时我们休息一辈子都没有关系。”

整整一天,他们在山道上不停地赶路,傍晚,他们估计离开敌人差不多三十多英里了。夜间,他们在一块凸起的大岩石下安顿下来,躲避凛冽的寒风。为了互相取暖,三个人挤在一起睡了几个小时,可是,天还没亮,他们又启程上路了。一路上没发现后面有人追踪,杰弗逊·霍普以为已经逃出虎口,逃出那个骇人的组织的魔爪了。但他对那铁腕的影响力有多大多广知道得太少,也不知道那只魔掌很快就要赶上他们,将把他们捏得粉碎。

逃亡的次日中午,所剩不多的食物已经吃光了。猎人并没有因此感到不安,深山密林之中,不愁没有猎物充饥。过去他就常常靠那杆来复枪维生。他选择了一个隐蔽的地方,找来一堆枯枝生起火来,让两个同伴暖和一下。他们现在已经身处海拔五千英尺的高山上,冷风瑟瑟,寒气彻骨。拴好骡马,向露茜道别后,他挎上来复枪,出去寻找猎物去了,凭运气打点什么回来吃。他转过身来,只见老人和少女正蜷缩在火堆旁烤火取暖,骡子和两匹马一动不动地站在后面。再走几步老人和姑娘就被山石挡住,再也看不见了。

他翻山越岭,走了两英里多路,毫无所获。不过他从树干上的印迹和其他种种迹象判断,附近有许多野熊出没。可是他搜索了两三个小时,没有任何收获。他准备放弃了,不经意间抬眼看到个东西。他不禁大喜。原来,在离地三四百英尺高的一块突出的山岩边,站着一头山羊模样的动物,长着一对巨大的犄角。这种被称为“大犄角”的野兽,很可能正为猎人看不见的一群同类放哨呢,幸好它面向另一边,没有发现猎人。霍普卧倒在地,把枪架在一块岩石上,慢慢瞄准后,扣动了扳机。野兽摔向空中,在悬崖边挣扎了一番,滚落到下面的山谷中去了。

这只野兽又大又沉,霍普背不动,只好割下一条腿和一些腰肉。暮色已经临近,他连忙扛起战利品,急着朝来的方向往回赶。可是,迈步时他才发现自己陷入了困境。先前一心猎到野兽,他走得太远,早走出了他熟悉的山谷,要再找到来时的路可不那么容易。他发觉自己身处其中的深谷一时间冒出许多大大小小的峡谷,而且个个都很相似,无法区分。他沿着一条山谷走了大约一英里多路,来到一条山涧旁,他肯定从来没来过这里。确信走错了路,他又试另一条路,还是一样的结果。夜晚很快来临,待他最后找到一条熟悉的小路时,天几乎黑尽了。即使此时要保证不偏离来时的路也绝非易事,月亮还没有升起,山道两旁高耸的峭壁使得周围的一切更加朦胧模糊。身上背着的重物又把霍普压得直不起腰来,忙碌了半天,他实在精疲力竭了。他仍然咬着牙蹒跚而行,心里不停地想着每前进一步,就离露茜近了一点儿,并且他带回的食物,足够今后旅途需要了。

现在他来到中午离开他们的那个峡谷口。即使在夜色里,他仍能认出厄阻在隘口的绝壁的轮廓。他想,他们一定正着急地等他回来,也难怪,这一去将近有五个小时了。他一时高兴,把两手合在嘴边,借着峡谷的回声,高喊一声“喂”,表示自己回来了。他停下来,仔细倾听是否有回应。可除了自己的声音在静寂、荒凉的深谷中振荡回响,不再有其他声音。他又扯着嗓子叫了几声,声音稍微大了些,但他那分手不久的朋友仍然没有回答。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惧袭上心头,他狂奔过去,情急之中,他把格外珍惜的兽肉丢掉了。

转过一道弯,当初生火歇脚的地方映入了眼帘。那里有一堆余烬在闪着微光;可看那情形,显然是他走后便无人添过柴了。四周一片沉寂。他的恐惧变成了确凿无疑的事实,他加快脚步走上前。灰堆旁边没有任何活物,马匹、老人、少女全都不见了。事情再明白不过了:他离开之后发生了突如其来的可怕灾难,他俩都没有逃脱,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这打击使杰弗逊·霍普头脑发木,不知所措。他只觉得天旋地转,赶紧抓住来复枪支撑住身体,才没有跌倒。他毕竟是个强人,没多久他就从暂时的软弱中恢复了过来。他从余烬中抽出一节烧了一半的柴棍,把它吹燃。借着微弱的火光,他开始检查这一小片营地。地上布满杂乱的马蹄印,显然,大队人马追上了逃亡者。种种迹象表明,他们回盐湖城去了。他们是不是把两个人都抓走了?杰弗逊·霍普几乎确信他们把老人和少女都带走了,突然他的目光落在一堆东西上,他一阵紧张,毛骨悚然。离那块歇脚的地方不远处,有一小丘新堆的红土,原来肯定没有。绝对不会错,这是刚刚掘成的坟墓。年轻猎人走到跟前,只见坟头上插着一根木棍,在木棍劈开的缝隙处夹着一张纸条。纸条上只有寥寥数字,却简单明了:

约翰·费里尔

生前居盐湖城,死于1860年8月4日

那个坚强不屈的老人就这样死去了,他只离开他短短一个下午,这寥寥几个字竟成了他的墓志铭。霍普又发疯似地四处寻找,看看是否有第二座坟茔,可是没有发现任何痕迹。露茜被这帮可怕的追踪者带回去了,去承受她命中注定的命运,成了某名长老儿子的小妾。年轻人明白她的命运已无法改变,他自己也回天乏术,他真想随这位老人一起长眠在他最终安息的坟墓中。

积极向上的精神再次驱散了那由于绝望而产生的极度的颓丧。如果说他现在是一无所有了的话,他至少可以用自己的余生为露茜报仇雪恨。不屈不挠的韧劲和毅力使霍普具备了百折不挠的复仇的力量,这大概是他与印第安人相处的时候学来的。他站在余温尚存的火堆旁,觉得唯有彻底、痛快地复仇,亲手杀死他的敌人,才能抚平他心中的悲痛。他下定决心,要将坚强的意志和旺盛的精力全都用于这个目标。

他的脸色苍白而冷峻,他沿着刚才的足印来到扔掉兽肉的地方,将余烬挑燃,烤熟足以维持几天食用的兽肉。他把烤肉捆成一包背上,然后不顾疲惫,沿着仇人的足迹,翻山越岭往回走。

他沿着来时骑马走过的山道,徒步跋涉了五天,直至疲惫不堪,脚痛难耐。夜晚,他倒在乱石之中,睡上几个小时;天还没亮,他就起来赶路了。第六天,他来到了鹰谷,他们那不幸的逃亡之旅正是从这里开始的。从这里可以眺望摩门教徒的家园。此时,他已精疲力竭,虚弱不堪,他手持来复枪站在那里,对着脚下这座寂静的大城市,狠狠地挥动着他瘦削的拳头。他盯着城市看,发现几条主要街道都飘着彩旗,还挂着其他一些节日标志。他正在纳闷为什么张灯结彩,传来了一阵马蹄声,只见一人骑马向他跑来。来人走近时,霍普发现他认识此人,他叫考珀,是摩门教徒,霍普曾帮过他好多忙。当考珀走近时,霍普就跟他打招呼,想打听露茜现在的情况。

他说:“我是杰弗逊·霍普,你还记得吗?”

那摩门教徒看着他,满脸惊诧。的确,谁会相信这个面色苍白、衣衫破烂、一脸凶相的流浪汉就是过去英俊潇洒的年轻猎人?当他终于认出这的确是霍普时,考珀脸上的惊诧马上变成了惊慌失措。

他失声叫了起来:“你还敢到这里来,简直是发疯了。要是被人看见我同你讲话,我都会丢掉小命的。四圣会已经发出通缉令抓你了,罪名是你帮助费里尔父女逃跑。”

霍普诚恳地说:“我不怕他们,也不怕什么通缉令。考珀,你一定知道这件事,我求你,无论如何要回答我几个问题。我们一直是朋友,看在上帝的分上,请别拒绝我。”

那摩门教徒惶恐不安地问道:“什么问题?快说吧,这些岩石都有耳朵,树木也长着眼睛哩。”

“露茜·费里尔现在情况怎样?”

“她昨天嫁给小德雷伯了。别这么垂头丧气,嗨,振作点儿;你怎么像丢了魂似的。”

“别管我,”霍普有气无力地说,他的嘴唇没有一点血色,瘫坐在刚才靠着的那块大石头上,“你说,结婚了?”

“是的,昨天结的。新房上挂彩旗就是为了这事。在谁该娶她的问题上,小德雷伯和小斯坦杰森吵了一番。他俩都去追踪了父女俩,是斯坦杰森开枪杀死她父亲的,他觉得自己更有权力得到她。他们在四圣会上争得不可开交,德雷伯一派势力更大,先知就把露茜交给了德雷伯。但是,不管谁娶了她,她都活不多久了;昨天我看见她面无血色,哪里还像个女人,更像个鬼。喂,你要走吗?”

“对,我要走了。”霍普说着站起身来。他的脸仿佛是大理石雕琢成的,神情冷峻而坚然,两眼露着凶光。

“你去哪儿?”

“你别管。”他答道,然后他扛上枪,大踏步走入了山谷,直奔大山深处野兽出没的地方。群兽之中,再也没有比霍普更凶猛、更危险的动物了。

那个摩门教徒的预言果真应验了。或许是因为父亲的惨死,或许是因为被迫成亲悲愤交加,可怜的露茜从此消沉颓丧,日见消瘦,不到一个月就香消玉殒了。她那酒鬼丈夫娶她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约翰·费里尔的钱财;对于她的故世,并没有多少悲痛;倒是他的妻妾们对她的死表示了哀悼,并且依照摩门教的习俗,在她下葬之前通宵守灵。第二天凌晨,她们仍围坐在灵柩四周,房门突然被撞开,一个衣衫褴褛的男人大踏步走进来,面目狰狞,饱经风霜,她们吓得惊恐万状、目瞪口呆。那男人瞧也不瞧那些身如筛糠般的妇女,径直走到一度曾容纳着露茜纯洁魂灵的洁白、安详的遗体旁。他俯下身去,在她那冰凉的额头上恭恭敬敬地吻了一下,接着,拉起她的手,从手指上取下那只婚戒。他凄厉地吼叫了一句:“她绝不能戴着这个东西下葬!”人们还没来得及叫喊,他早已飞身下楼,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这一幕如此离奇而且突然,如果不是露茜新娘身份的标志——金戒指不翼而飞,这无法否认的事实,连当时的目击者也不敢相信是真的,别人就更无法相信了。

杰弗逊·霍普在大山里游荡了几个月,过着原始的流浪生活,念念不忘报仇雪耻。与此同时,城里流传着这么一个传闻,一个神秘古怪的人潜行在城郊一带或者是出没于深山幽谷之境。有一次,一颗子弹呼啸着穿过斯坦杰森的窗户,射在离他不到一英尺远的墙壁上。又有一次,德雷伯从峡谷经过时,绝壁上一块大石头落了下来,幸好他一个饿狗扑食趴在地上,否则难逃此劫。两个年轻的摩门教徒很快便发现了有人企图索取他们性命的原因。于是他们多次深入崇山峻岭,要逮住或干掉他们的敌人,却屡遭失败。他们只好小心行事,绝不单独外出,天黑以后闭门不出,还在宅院四周加岗布哨。后来,他们再没听到仇敌的消息,也没发现仇敌的行踪,才松了口气,放松了警戒。他们希望,时间会冲淡仇敌心头的复仇烈焰。

然而,事情并非如此如愿,相反,仇敌的复仇之心更坚定了。霍普天生具有坚忍不拔、百折不挠的个性,除了报仇雪恨,其他任何情感都不可能占据他的心灵。他也是一个很实际的人。他很快认识到,即使自己是铁骨钢筋,也无法承受这种过度的劳顿。日晒雨淋,风餐露宿,他已经疲乏不堪。如果像条野狗似的暴毙于荒山野岭,那么他的复仇大业将无法完成。他坚持下去,只有死路一条。这种结局岂不正中敌人下怀。为了不致陷入缺衣少食的极度贫困之中,万般无奈之下,他返回到了内华达的银矿,他要在那里养精蓄锐,积攒足够的钱,来达到自己报仇的目的。

他原来计划最多离开一年,但是由于各种意外情况的阻碍,他在银矿上一待就是五年。五年过去了,往日的深仇大恨仍然记忆犹新,报仇雪恨的渴望依然像那个难忘的夜晚站在费里尔坟边时同样的迫切。他乔装打扮,隐姓埋名,再一次回到了盐湖城。他但求报仇雪恨,早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了。可到了盐湖城,等待着他的是坏消息:摩门教徒几个月前闹了一次分裂,部分年轻教徒起来反抗长老的统治,结果有相当多的反叛者退出教会,离开犹他州,成为了异教徒。德雷伯和斯坦杰森也在其中,但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去向。据说,德雷伯早就把他的大部分财产变卖了,离开时是个腰缠万贯的富翁。而他的伙伴斯坦杰森,相比之下却相当贫穷。他们究竟现在何处,无人知道。

通常在如此困难的局面下,一个人无论怎样报仇心切,恐怕也会放弃复仇的念头了。可是,杰弗逊·霍普却毫不动摇。他带着为数不多的积蓄,不时打些零工,在美国一个城市接一个城市地寻找仇敌。一年年过去,他的一头黑发变成了斑斑白发,可是他依然继续漂泊,就像一头机警凶猛的猎犬,全身心地投入到终生为之奋斗的复仇目标上。终于,苍天不负有心人。他只是在一扇窗口瞥见了一张面孔,从这一瞥中他断定:他追踪的两个仇敌就在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城。他回到自己的住所时,已把复仇的方案筹划得天衣无缝。可是,说来也巧,德雷伯那天也从窗口认出了大街上这个流浪汉,而且还从他眼神中看到了杀机。于是,他在斯坦杰森的陪同下(斯坦杰森已经当了德雷伯的私人秘书),慌忙找到一位地方治安长官,向他报告说:由于遭到一位旧日情敌的嫉恨,他们的生命受到了威胁。杰弗逊·霍普当天晚上就被捕了,因为找不到保人,一连被拘留了几个星期。当他终于获释时,德雷伯的住所早已人去楼空,德雷伯和他的秘书动身去了欧洲。

霍普的复仇计划又没有成功。可是他心头聚集的仇恨激励着他继续追踪。由于缺乏资金,他不得不再工作一段时间,省下每一铜板作为未来的旅资。终于,他攒足了维持生活的钱,启程前往欧洲。到了欧洲,霍普又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追踪仇敌;沿途他靠各种低贱卑下的工作来维持温饱,却始终没能追上这两个亡命者。他到达圣彼得堡时,他们已经离开去巴黎了;他追到巴黎,他们又刚刚动身去了哥本哈根;在丹麦首都,他又迟到了几天,他们旅行去伦敦了。到伦敦后,霍普终于查到了他们的下落。至于以后伦敦发生的一切,华生医生日记记录得十分详细,我们来看看老猎人的叙述吧。

华生回忆录续篇

囚犯激烈的反抗显然不是针对我们而来,当他发现自己无。能为力时,便友善地笑了起来,并说希望他在挣扎的时候,没有弄伤谁。他对福尔摩斯说:“我想,你打算把我送到警察局去吧。我的马车就停在门口。如果你们将我的腿松绑,我可以自己下楼上车,我可不像过去那样容易就被人抬得起来。”

格雷格森和雷斯垂德交换了一下眼色,似乎认为这样的要求胆大包天。而福尔摩斯却立即相信了犯人的话,解开绑在他脚踝上的毛巾。他站起来,伸了一下腿,好像是要证实一下它们是真的自由了。至今我仍记得,当时我看着他的时刻,心里在想,如此体格魁梧的人还真的少见。他那张晒得黝黑的面孔显出坚毅而精力旺盛的神情,就像他那力大无比的体格一样令人望而生畏。

“我想,如果警察局长一职有空缺的话,你是最合适的人选了。你对我留下的种种线索的侦破方法,实在是精细缜密。”他看着我的同伴,言语中流露出毫不掩饰的钦佩之情。

“你们最好跟我们一起去。”福尔摩斯对那两个侦探说。

“我给你们赶车。”雷斯垂德说。

“好极了!那格雷格森就跟我坐在一起吧。还有你,医生。你对此案一直很感兴趣,不如也跟我们走一趟吧。”

我欣然同意了,我们就一块儿下了楼。案犯无意逃跑,平静地跨上了那辆原本属于他的马车,我们随后也上了车。雷斯垂德坐到车夫的座位上,扬鞭策马,很快就将我们带到了目的地。我们被领进一间小屋,那里有一位警官,他把案犯的姓名以及他被控谋杀的两人的姓名一一记录下来。这个警官面孔白皙,表情冷漠,机械呆板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最后,他说:“案犯将于本周内提交地方法庭审讯。杰弗逊·霍普先生,在此期间,你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吗?我必须事先申明,你所讲的一切都将记录在案,成为呈堂证供。”

“我有许多话要讲,”犯人慢腾腾地说,“我想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

“等到审讯时交代不是更好吗?”警官问。

“可能我永远也受不到审讯了。”他回答道,“诸位不必吃惊,我并不是想自杀。你是医生吗?”当他说到最后一句话时,他把那双凶狠黑亮的眼睛转过来看着我。

“是的,我是医生。”我说。

“那好,请你用手按住这里。”说着,他微笑了一下,用铐住的手指了一下胸口。

我照他的话用手按压着他的胸部,立即感觉到他的胸腔里有一种不同寻常、杂乱的悸动。他的胸腔壁就像是一座不牢固的建筑里开着一台功率过大的机器,不停地震颤抖动。在这间寂然无声的屋子里,我清楚地听到他胸膛里发出一阵阵嘈杂的嗡鸣声。

“怎么,你得了动脉血瘤症!”我叫了起来。

“他们都这么说。”他平静地说,“上个星期,我去看了医生。他告诉我,血瘤过不了多久就会破裂。这些年来,这病一年一年恶化。这种病是在盐湖城群山之中风餐露宿,过度劳累,又长期吃不饱引起的。现在大仇已报,对于什么时候死,我一点儿都不在乎。不过,临死之前,我还是想把这件事情交代清楚,我不希望被人当成一个普通的杀人凶手。”

警官和两个侦探匆忙讨论了一下准许他讲述事情始末是否恰当。

“医生,你认为他的病有突然恶化的危险吗?”警官问。

“的确如此。”我回答道。

警宫又说:“既然这样,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我们的职责就是录下他的口供。先生,现在你可以自由陈述了。我再一次提醒你,你所说的一切都将记录在案。”

“请原谅,我得坐下来讲。”犯人边说边坐了下来,“这血瘤症让我很容易感到疲乏,何况半个小时前我们还扭打了一场,这只会加重这毛病。我是个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我不可能向你们撒谎。我说的绝无半句假话,至于你们如何处置,对我都无关紧要。”

说完这番话,杰弗逊·霍普便靠在椅子上,讲述了下面这篇震撼心灵的供词。他讲述时沉着镇定,条理清楚,仿佛在讲述一件平淡无奇的事情。我可以保证,我所摘录的一概绝对准确无误,因为我有机会看了雷斯垂德的笔记本,他逐字逐句地记下了案犯的供词。

他说:“我为什么痛恨这两个人,对你们来说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这两个家伙罪该万死,他们害死了一对父女,杀人必须偿命,他们是罪有应得。这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我不可能找到他们犯罪的任何证据,到法庭去控告他们。但我知道他们有罪,我下定决心,自己充当法官、陪审员和刽子手。如果你们是男子汉大丈夫,而且又处在我的位置上,你们也会像我一样干的。

“我刚刚提到的那个姑娘,十年前是我的未婚妻,可是她却被逼嫁给了这个德雷伯,以致悲伤欲绝,含恨而终。当她去世后,我从她的手指上摘下了这枚结婚戒指,并且向天发誓,德雷伯一定得睁眼望着这只婚戒去死;另外,我还要让他死得明白,善恶自有天报应,他的死是死有余辜。我带着这枚戒指找遍了两大洲,终于让我找到了德雷伯和他的帮凶。他们以为亡命地四处奔波就可以拖垮我,他们可是打错了算盘。即使我明天就可能死去,这是非常可能的,但我知道,我活在这个世上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出色地完成了。那两个人死了,而且是我亲手杀死的,那么,我还有什么可牵挂的呢。

“他们家财万贯,而我不过是个穷光蛋。所以,四处追踪他们,这事的确不那么容易。我到达伦敦时,差不多已经囊空如洗了。我发现自己不得不赶紧去找点活干。赶车、骑马,对于我来说,不过是驾轻就熟之事。于是我到一家马车行去找工作,很快就得到了这份工作。我每个星期必须向车主缴纳一定数目的租金,剩余的钱才是自己的。余款尽管不少,但我省吃俭用,日子也还过得下去。但令我头痛的是,我不认得路。我觉得,在道路纵横复杂的城市中,伦敦城是最令人一筹莫展的。于是,我随身总是带着一张地图。直到能准确地辨认一些主要的旅馆和车站后,我的工作才开始得心应手起来。

“我查到了这两个家伙的住址,花了不少工夫。我东访西查,终于有一天,我很偶然地碰见了他们。他俩住在泰晤士河对岸坎伯韦尔区的寄宿公寓里。当我找到他们时,我对自己说,这两个恶棍总算落在我的手中了。我蓄了胡须,他们不可能认出我来。我不会轻易让这机会溜走,我要伺机杀了他们。我下决心,这次怎么也不能让他们从我的眼皮底下溜掉了。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差一点又逃出了我的掌心。无论他们走到哪儿,我都会像影子一样紧紧地跟在后面,有时候驾车,有时候步行。赶车这法子比较好,他们逃脱的机会比较小。但是,如果这样的话,我只能在清晨或是深夜才能拉几趟客,赚点儿钱,我就不可能按时向车主交租了。然而,只要我能如愿杀了这两个家伙,我可顾不了那么多了。

“不过,他们非常狡猾,肯定猜到有人可能在跟踪他们,从不单独外出,晚上也从来不出门。这两个星期,我每天都赶着车跟在他们后面,可一次也没见他俩分开过。德雷伯总是喝得酩酊大醉,斯坦杰森却一点也没有掉以轻心。我从早到晚窥探他们的行踪,可是根本找不到机会下手。不过,我并没有因此而灰心丧气,因为我内心有种声音在对我说,报仇雪恨的时刻就要到了。唯一让我担心的是,如果我胸口的毛病突发的话,我的复仇计划将化为泡影。

“终于,有一天傍晚,当我赶车在他们旅居的托魁街转悠的时候,我看见一辆马车停在公寓门口。不一会儿,有人搬出了几件行李,德雷伯和斯坦杰森也紧跟着出来,上车走了。我赶紧挥鞭追了上去,远远地尾随在后边。当时我心里扑扑地跳个不停,担心他们又要换地方了。他们在尤斯顿车站下了车。

我找了个小男孩帮我看守马车,自己跟着他们上了站台。我听见他们要买去利物浦的票,可是车站的人说去利物浦的火车刚刚开走,几个小时之内不会再有第二班车了。斯坦杰森听了似乎不太高兴,德雷伯却非常开心。我混在嘈杂的人群中,差不多贴到了他们的身边,他们说的每一个字我都听得清清楚楚。德雷伯说他得去办件私事,如果斯坦杰森愿意等的话,他过一会儿就回来。他的同伴劝阻他,并且提醒他说,他们曾经说好的不要单独行动。德雷伯说,这事很微妙,他必须一个人去。斯坦杰森又说了什么,我听得不是太清楚,我只听见德雷伯破口大骂,说他不过是自己雇佣的仆人,怎么倒支使起主人来了。听了这些话,这名秘书先生只好闭嘴,不再说什么了。跟着,他同德雷伯商量说,如果没赶上最后一班去利物浦的火车,就去哈利戴旅馆会面。德雷伯答应十一点以前赶回车站,说完他就走了。

“我等候多日的机会,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终于来到了。我的仇家已经完全落入我的掌心了。他俩一道行动,可以互相照应;可是一旦分开,那可就该听由我摆布了。尽管如此,我并没有心急火燎地行动起来。我早已制订好了一套复仇计划。如果仇人没有时间弄清楚自己死于谁的手上,如果他不明白到底为什么会遭到这样的报应,这样的复仇根本就不是我想要的。我的复仇计划十分周密,按照计划,我要让这个十恶不赦的恶棍死得明明白白,他是死有余辜。碰巧的是,几天前有位先生乘我的马车去布里克斯顿路察看房子,忘了其中一座屋子的钥匙在我的车里。当天晚上,他来取回了钥匙,可是在这之前,我早已经印下一个模印,原样仿配了一把。有了这把钥匙,我在这座大都市里至少有了一个比较安全的地方,可以自由行动而不会受到干扰。这时,我要做的就是如何把德雷伯弄到那座房子里去。

“他沿着大街往前走,中间进过一两家酒馆。在第二家酒馆里,他待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他出来的时候,喝得有几分醉了,走起路来踉踉跄跄。前面正好有辆双轮马车,于是,他上了那辆马车。我一路紧跟在后边,我那匹马与双轮马车的距离差不多只有一码远。我们经过了滑铁卢桥,又在大街上跑了好几英里。然而,让我惊讶不已的是,他又回到了他原来住的地方。我不知道他回去到底想要干什么。我跟着他继续往前赶,在离房子大约一百码的地方,我停下马车。他走进屋去了,他乘的那辆马车也离开了。请给我一杯水,说了这么多,我已经口干舌燥了。”

我递给他一杯水,他一饮而尽。

他说:“好多了。嗯,我等了十五分钟,或许还久一点儿,突然房子里传来一阵吵闹声,好像有人在里面打架。紧接着,大门砰的一声打开,出来了两个人,德雷伯和一个小伙子,那小伙子我从来没见过。小伙子揪着德雷伯的衣领,当他们走到台阶边时,小伙子使劲儿一推,跟着还踢了他一脚,把德雷伯一下子踹到了大街上。他挥着手中的棍子,对着德雷伯大声吼道:‘你这个混账东西!你再敢侮辱大姑娘,看我怎么教训你!’小伙子满面怒色,我想他肯定会用棍子狠狠地揍德雷伯一顿,可是,那个恶棍撒腿就没命地逃走了。他逃到大街的拐角处,看见了我的马车,招呼一声就跳了上车,说:“送我去哈利戴私人旅馆。’

“当他在马车里坐好后,我简直喜不自禁,心脏跳个不停。这时我非常担心在这紧要关头我的血管瘤迸裂了。我慢慢地赶着车,心里盘算着下一步该怎么办。我本可以将他拉到乡下,找条荒僻的小径,将与他的仇怨来个彻底的了断。当我正在思忖的时候,倒是他帮我解决了这个难题。他的酒瘾又上来了,要我在一家豪华大酒店外面停了下来。他一边往酒店里走,一边吩咐我一定要等着他。他在里面一直待到酒店打烊,出来时已是烂醉如泥了,我这次是稳操胜券了。

“别以为我会用残忍的手段干掉他,如果那样的话,这与机械地进行公审有什么区别。我不会这么做的。我计划给他一个机会,如果他能把握得住的话,他完全有可能不死。在我浪迹美洲大陆的日子里,我干过不同的工作,我曾经在约克学院实验室当过看门人和清洁工。有一天,教授给学生们讲授毒药方面的知识,他将一种叫作生物碱的东西给学生们看。这种毒药是他从南美土著造的箭毒中提炼出来的,毒性很大,只要服下一丁点儿就会立刻毙命。我记住了毒药瓶存放的位置,他们都走了后,我就倒了一些毒药出来。我是个不错的配药行家,我把这些毒药配制成易于溶解的药丸,然后一个盒子里放一粒,同时再在小盒子里放入一颗模样一样但无毒的普通药丸。当时我就下定决心,一旦机会来了,我的仇人必须从盒子里挑出一粒药丸吃下,而我则吞服剩下的那粒。就像枪口上蒙着手帕射击可以致人死命一样,这样做也能达到目的,而且还没有声音。从那天起,我就一直把药盒带在身边;现在它终于能够派上用场了。

“当时已是午夜,快一点钟了。这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狂风呼啸,大雨倾盆。天气十分恶劣,但我却很欢喜,我兴奋得想要大声喊叫。如果在座哪位先生心中揪着一件事,二十年都不能忘怀,一旦突然有了机会,你们就会理解我的心情了。我点上一支雪茄,大口地喷着烟雾,想让自己紧张的情绪平服些。可是,我的双手不停地颤抖,太阳穴突突地跳。我赶着车往前走时,仿佛看见老约翰·费里尔和可爱的露茜在黑暗中看着我,望着我微笑,那么清晰,就像我现在看见你们站在这屋子里一样。一路上,他们一直在我前方,一左一右地站在马的两侧,一直伴着我将车停在布里克斯顿路的那座空宅外。

“当时四周静悄悄的,不见一个人影,除了哗啦啦的雨声什么声音也没有。我透过车窗往车里一看,只见德雷伯蜷成一团,像一堆烂泥样醉卧在座位上。我摇晃着他的胳膊,说:该下车了。’

“‘好的,车夫。’他说。

“我想,他以为已经到了他要去的那家旅馆,他没说什么就下了车,跟着我走进花园。他仍然醉醺醺的,我只好扶着他走,以免他摔倒在地。走到门口,我打开门,搀着他走进前厅。我敢向你们保证,一路上,那父女俩一直在前面给我引路。

“他一边乱跺着脚,一边说:‘怎么这么黑。’

“‘马上就点灯,’我一边说一边擦亮一根火柴,点燃一根我带来的蜡烛。然后我转过身去,举起蜡烛照着自己的脸,说:‘好了,伊诺克·德雷伯,你看看我是谁?’

“他半睁着一双醉眼盯着我看,突然他两眼露出惊恐的神色,整张脸都抽搐起来,他认出我来了。他吓得脸青面黑,跌跌撞撞地后退了几步,我看见他的额头上渗出了大滴大滴的汗珠,滚落在眉毛上,两排牙齿也咯咯地抖个不停。此情此景,太让我开心了,我靠在门上痛快地大笑。我知道,报仇是一件开心的事儿,却从没想到这滋味竟如此畅快。

“我说:‘你这个混账东西!我从盐湖城一下追到了圣彼得堡,可每次都让你逃脱了。现在,你逃亡的日子也该结束了。要么是你,要么是我,明天就再也看不见太阳了。’我说话的时候,他又惊恐地后退了几步。从他脸上的表情看,他一定是以为我发疯了。当时我可能的确是狂了,像有铁锤在锤打我的太阳穴一样,我的血管突突地狂跳。我相信,当时要不是我的鼻孔不停地流血,稍稍缓解了一下病情的话,我的病恐怕就会发作了。

“‘现在你给我说说,露茜·费里尔到底怎么样了?’我锁上门,大声地吼道,一边还把钥匙在他眼前晃了几下,‘惩罚来得太迟了,可它终于还是来了。’我看见他的双唇直哆嗦,似乎想求我饶命,可是他很清楚这不过是浪费口水。

“他结结巴巴地问:‘你要谋杀我吗?’

“我回答说:‘这怎么能算是谋杀。杀死一条疯狗,能算得上谋杀吗?你这该死的恶棍,当你谋害那姑娘的老父亲,当你把我可怜的心上人从她父亲身边抢走,当你把她抢到你那可恨的新房里去,这个时候你对她有过丝毫的怜悯吗?’

“他喊道:‘我又没杀死她父亲!’

“我怒不可遏地吼道:‘可是,你伤透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把药盒推到他面前说:‘让万能的上帝来做公正的审判吧!挑一粒药丸吃下去。有一粒会致人于死命,另一粒却可以捡一条命。我吃你剩下的那一粒,让我们瞧瞧,这世界上是否还有公道,听天由命吧。’

“他一边嚷嚷着往后躲,一边哀告求饶。我拔出尖刀,架在他的脖子上,逼着他吞下了一粒药丸,接着我吞下了另一粒。我和他面对面地站了两分钟,看看究竟是谁罪该万死。第一次痛楚发作时,他心里明白了他服的是毒药,脸上露出惊恐而痛苦的表情。那模样我永远也忘不了,见他那丑陋的样子,我畅快地大笑起来,还把露茜的婚戒在他眼前晃动着。生物碱的毒性发作起来相当快。有一阵痉挛使他的脸都扭曲得变了形,他向前伸出双手,在空中胡乱地摇晃了几下,然后惨叫一声,重重地摔在了地板上。我用脚把他踢转过来,用手摸了摸他的胸口。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到地狱去了!

“那时我的鼻血不停地往外涌,我压根没注意到。不知怎么,我突然心血来潮,蘸着血在墙上写了一个字。也许这只不过是恶作剧,想让警方误入歧途。我当时的心情的确是太愉快了。我记起纽约曾发生过一起谋杀德国人的案子,死者身上就写着拉契这个字。当时的报纸说一定是某个秘密组织干的。我想这个让纽约人迷惑的字也许也一样会让伦敦人糊涂。于是,我就用手指蘸着鼻血,顺手在墙上写下了那个字。然后我回到停放马车的地方,依然是狂风骤雨。我望了望四周,连个人影也见不着。我赶着车走出好远后,伸手到放婚戒的口袋里一摸,才发现戒指不翼而飞,我猛地一惊。这个戒指是露茜留下的唯一的纪念物啊。我仔细回想,可能是我弯腰察看德雷伯的尸体时,把戒指掉出来了。我马上掉头驾着马车往那座屋子赶。我把马车停在一条僻静的街上,大着胆子向那座空屋走去。为这枚戒指,我愿冒任何的风险。刚走到那座屋子外,我就看见一个警察正从屋里走出来。我马上装出一副醉醺醺的样子,打消了他的怀疑。

“这就是伊诺克·德雷伯之死的经过。之后我要做的就是如法炮制,杀了斯坦杰森,为约翰·费里尔报仇。我知道斯坦杰森住在哈利戴旅馆,我整日在那家旅馆附近转悠,可他根本就不出来。我猜想,可能是因为德雷伯没有如约回来,他起了疑心。斯坦杰森是只老狐狸,老奸巨猾。可是,如果他以为只要待在房子里,我就接近不了他,那他可就是打错了如意算盘。我很快就查清了哪扇窗是他的卧室的窗户。第二天一大早,我搬来放在旅馆后面一条小巷里的梯子,趁着朦胧的晨光,爬进了他的房间。我叫醒他,对他说,他许多年前杀过人,现在是血债血偿的时候了。我把德雷伯死时的情形讲了一遍,也让他选一颗药丸服下。他不要我给他的活命的机会,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跳起来,猛扑上来掐我的喉咙。为了自卫,我一刀扎进了他的心脏。用什么方法都好,结果都是一样的,上帝不会让那只罪恶的手捡起那粒无毒的药丸的。

“我还想补充几句,说完了心里安乐,我也活不了多久了。完事之后,我又赶着马车载了一两天客人。我原打算再干几天,攒够回美国的路费。那天我正站在车行的院子里,忽然有个衣衫褴褛的少年前来打听一个叫杰弗逊·霍普的车夫,他还说,贝克街221号B座有位先生要雇他的马车,我丝毫没有生疑就来了。接下来我只知道这个年轻人用手铐铐住了我的手腕,身手如此敏捷,我这一生还是第一次见到。先生们,这就是我的全部经历。你们可能认为我是谋杀犯,可我认为我跟你们一样都是执法者。”

霍普的叙述如此令人激动,他的态度又如此镇定自若,我们大家都听得入了神,连熟知种种刑事犯罪细节的职业侦探都听得津津有味。他讲完后,好几分钟都没有人说话,屋内一片寂静,除了雷斯垂德速记供词的铅笔在纸上画出的刷刷声。

“有一点我还想了解一下。”歇洛克·福尔摩斯终于开口了,“我登招领广告后,来认领戒指的同伙究竟是谁?’’

霍普狡黠地对我的朋友眨了眨眼睛,说:“我可以讲出自己的秘密,但我不能连累别人。我看到你的广告就想到了这可能是个骗局,但我非常想找回我的戒指,于是,我的朋友便主动前来探听虚实。我想,你得承认他干得很漂亮吧。”

“的确如此。”福尔摩斯由衷地说。

警官一本正经地说:“好了,先生们,法律程序必须遵守。本星期四,该罪犯将提交地方法庭审理,届时诸位必须出庭。开庭之前,该犯完全由我负责。”他一边说,一边按了一下铃,杰弗逊·霍普就被两个看守带走了。我和我的朋友离开警察局,乘上马车回贝克街去了。

尾声

我们本来被要求在本周星期四出庭。但是,到了星期四那天,我们再也不需要出庭作证了。一位至高无上的审判者决定审理这桩案子,杰弗逊·霍普被召到一个特殊法庭去了,在那里他将受到公正的审判。就在被捕的当天夜里,他的血管瘤就迸裂了。第二天一早,有人发现他僵直地躺在牢房的地板上,面容显得十分安详,好像在告诉人们,在升上天堂之前,他大仇已报,他这一生没有白过。

第二天傍晚,我们又聊起这件事,福尔摩斯说:“格雷格森和雷斯垂德听说霍普死了,会气得发疯的。他们还拿什么去自吹自擂呢?”

我答道:“破这单案,我看不出他们做了些什么。”

我的朋友懊丧地说:“在这个世上,你做了什么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你怎么让人们相信你做了些什么。”过了一会儿,他又轻快地说:“不过,我怎么也不会放弃调查这件案子的。在我的记忆中,没有比这件案子更精彩的了。案子很简单,但对人很有启发。”

我脱口而出:“简单!”

“是啊,很简单,除此之外,我找不出更好的词来形容它了。”歇洛克·福尔摩斯看着我吃惊的样子,笑了笑,“你看,没有人帮助,我只不过很平常地做了一番推理,三天之内就捉住了罪犯,你说这案子不简单吗?”

我说:“是的。”

“我曾经说过,超乎寻常的事一般不会妨碍人们的思想,只会给人启发。解决这类问题,需要逆向推理的能力。这种能力非常有用,又容易掌握,可是人们却很少运用这种能力。在日常生活中,一般的推理方法更为实用,所以人们往往忽略了逆向推理。假如有五十个人用综合的方法推断事物的话,那么只有一个人能够以解析的方法来推理。”

我说:“老实说,我不太懂你的意思。”

“我也没指望你能够完全弄懂。让我试试能不能解释得更明白些。假如你向人描述一系列事实,大多数人都会告诉你可能的结果是什么,他们会在脑子里把这一系列事实联系起来,并且综合这些事实就能得出结果来。但是有一部分人,在你告诉他们事情的结果后,他们就能够通过思维推导出事件的每个步骤。这就是我刚才谈到的逆向推理或者解析推理方法。”

我说:“我懂了。”

“好,这桩案子就是一个例子,你只知道结果,其他的必须自己去发现。现在我来说明一下我进行推理分析的详细步骤。从最开始说起吧。你知道我是步行到那座空房子去的。我的头脑里没有任何先入为主的观念。我从检查沿路入手;我已经同你讲过,在那儿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了一辆马车留下的痕迹。通过分析,我肯定那痕迹是夜里留下的。再说,车轮之间的轮距比较窄,我敢确定那是一辆出租马车,而不是私家马车,伦敦城里所有出租马车都比私家马车窄得多。

“这是我调查得来的第一收获。然后,我慢慢地沿着花园小径走,那条小径是条黏土路,容易留下痕迹。也许你会觉得那是一条被人践踏过的烂泥路,但用专业眼光来看,小径上的每个印痕都有意义。侦探学的各个分支中,最重要而且最受重视的,当推足印探查这门技艺。我历来都很重视这门技艺,而且实际侦探中经常使用它。我看见了警察们留下的笨重的靴印,我也注意到了最先走过花园的那两个人的足印。那两人的脚印比其他人的还早,这容易证明,他们的脚印有的已经被人反复践踏,完全消失了。因此,我的第二步推理就出来了:夜间来客有两个人,一个高个子(从他的步距中推算出来的),另一个衣着考究(从他留下的考究的靴印判断出来的)。

“走进屋里,我的推断就得到了证实。那个穿高级皮靴的先生就躺在我的面前。如果是谋杀的话,那个高个子就是凶手。死者身上没有伤痕,可是,从他脸上流露出的焦虑不安的表情看,他在临死之前,已经料到自己的命运了。那些死于心脏病,或诸如此类的突发病症的人,脸上绝不可能出现激动焦虑的神情。我嗅了嗅死者的嘴唇,闻到了一点儿酸味,我敢肯定,他是被逼服毒而死的。还有,从他脸上流露出的憎恨和恐惧的表情看,也可推测出他是被逼服毒的。我就是利用排除法得出结论的,其他假设都与事实不相符合。你别以为我是在耸人听闻,强制服毒在犯罪史上有不少先例。任何毒物学家都会马上联想到敖德萨的多尔斯基一案和蒙特培利尔的莱特里尔一案。

“接下来谈谈最关键的问题,那就是谋杀动机是什么。谋杀却不是为了抢劫,死者身上的财物都在。那么,它到底是政治谋杀,还是情杀呢?对这两个答案,我倾向于后一种假设。如果是政治谋杀的话,凶手一旦得手,必然会立刻逃之夭夭。而此案却没有,凶手很镇定,毫不慌张,屋里留下了不少的痕迹。这点说明案犯一直都在案发现场。这件杀人案一定是因为个人仇怨,不会是政治暗杀,只有仇杀案才会这样处心积虑地实施报复。当发现墙上的血字后,我对自己的判断更加有信心了。很清楚,这只是个障眼法。当发现戒指后,问题整个儿就解决了。显然,凶手就是用这枚戒指让死者回忆起某个死去的或不在场的女性。我就这事还问过格雷格森,在拍往克利夫兰的电报里,是否询问过德雷伯的一生有什么不寻常的事。你是否还记得,他当时回答说,没有。

“后来,我又仔细地检查房子,检查的结果进一步证实了我对凶手身高的判断,并且我还发现了一些细节,如印度产雪茄、凶手的长指甲等等。由于屋里没有打斗的迹象,我又推断出地板上的血迹是凶手兴奋时流的鼻血。我发现,凡是有血迹的地方,就有他的足印。除非气血特别旺,一般人很少会因情绪激动而大量出血。因此,我又大胆地推测凶手可能是个赤面壮汉。事实证明我的判断十分准确。

“离开案发现场后,我又去做格雷格森忽略了的事。我发了封电报给克利夫兰警察局长,查询伊诺克·德雷伯的婚姻状况。回电印证了我的推测。电文上说,德雷伯曾指控过一个叫杰弗逊·霍普的情敌,并请求警察局庇护,而这个霍普现在就在欧洲。我知道这个神秘的案件已经在我的掌握之中,要做的就是捉拿凶手了。

“我敢肯定,同德雷伯一起走进空宅的人就是那个车夫。从道路上的那些痕迹看,拉车的马曾经四处乱踏过,要是有人看守着它,它不可能随便走动的。那么,车夫如果不在屋里,他能去哪儿呢?另外,一个脑瓜子正常的人,会故意在一个肯定会告发他的第三者面前犯罪吗?这也未免太荒唐了。最后一点,假如有人想在伦敦城里跟踪一个人,除了做车夫外,还能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吗?因此,我敢得出一个非常肯定的结论:杰弗逊·霍普这个人,必须在伦敦的出租马车夫中去寻找。

“如果他曾经做过车夫,那么,他不会因此就不干这一行了。正好相反,从他的角度考虑,突然改变工作倒会引起注意。至少在短时间内,他会继续干这一行。我认为他也不会用化名,在一个没有人知道谁是谁的国度里,他为什么要改名换姓?所以我就组织一批街头流浪儿,将他们派到伦敦每一家马车行去打听,一定要打探到我要找的人。你肯定还记得,他们干得多漂亮,这支队伍反应快捷,使用方便。谋杀斯坦杰森确实出乎我的意料,可它却是无法避免的。你已经知道,斯坦杰森被害后我找到了两粒药丸,这一点我早就推测到了。你看,整个案子就是一条逻辑链上相互衔接的链条。”

“妙极了!”我大声说道,“你的功劳应当公之于众,让大家都知道。你应该公开破案的经过。如果你不愿意,我来替你发表。”

“医生,随你的便吧,”他答道,“你看看这个!”他说着,递给我一张报纸,“你看这儿!”

这是一张今天的《回声报》,他指的那一段报道的正是我们谈论的这单案件。

报上说:“由于霍普暴病身亡,公众失去了一个轰动性的话题。霍普是谋杀伊诺克·德雷伯和约瑟夫·斯坦杰森的疑犯。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是一件陈旧的桃色纠纷刑事案,涉及到爱情以及摩门教等问题,但是案情的细节却不得而知。看来两个被害者在年轻时都曾是摩门教徒,暴亡的在押犯霍普也来自盐湖城。如果这件案子说不上别的意义的话,至少它明确地显示了我警探破案之神速,而且还可以告诫所有外国人:在本国解决宿怨才是明智之举,千万不要把恩怨带到不列颠的国土上。如此神速地侦破了一桩刑事案件,这荣誉完全应该属于苏格兰场著名警官雷斯垂德和格雷格森两位先生,这已经不是一个什么秘密了。据悉,凶手是在一位叫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家中被捕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作为一名私家侦探,也表现出了一定的侦探才能,相信在两位神探的提携下,他将来必定会有所成就的。据估计两位警探将受到嘉奖,以表彰他们取得的卓越功绩。”

歇洛克·福尔摩斯哈哈大笑道:“刚开始我不就对你说过吗?这就是血字分析的结局:给他们挣来了嘉奖!”

我回答道:“没关系。事实经过都记在我的记事本里,公众会知道真相的,只要知道料事如神,你也该满足了,正像罗马守财奴所言——是非任由他人说,我自逍遥自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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