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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月出皎兮

看我这样不要命地用功,四儿总是不停地摇头,她嘴上不支持,但每天晚上偷偷往回带的吃食却比以前更多了。因此,我老笑她是将军府庖厨里养的一只大老鼠,而我就是她养的那只小老鼠。

自那一夜后,我开始不分白天黑夜地读书习字,除了秦国文字外,连带着齐、鲁、晋、卫的文字也都一一学了下来。书房里的书卷,不论是何人所著、所著为何,我都滚瓜烂熟地背诵。将军约见门客,不论才学高低,我都会侍奉在一旁细细琢磨他们的每一句话。

看我这样不要命地用功,四儿总是不停地摇头,她嘴上不支持,但每天晚上偷偷往回带的吃食却比以前更多了。因此,我老笑她是将军府庖厨里养的一只大老鼠,而我就是她养的那只小老鼠。

就这样又过了一年,转眼到了周王三十七年。

我的身量蹿得比四儿高出了许多,就是比起同龄的少年也要高出一截。清晨洗脸时,望着水中那张日渐明媚的脸,不禁自喜。

其实这几年里改变的也不只是我,伍封在周王三十五年已经官拜上将军。半年前,国君又赐了他西边的邽地作为采邑。因而,他现在会不定时地离开雍城巡视边关,有时,也会在自己的采邑住上个把月。

前几日有传信的士兵来,说明日将军就能回来了。

“阿拾快出来,将军回来了!”四儿在院子里大声地叫我。

“你先去,我马上就来!”

“哦,那你快点!”

伍封回府,府里所有人都必须去府门外相迎。我匆忙起身收拾书卷,一不小心就踩到了自己的头发。与四儿不同,我从小就不喜欢在头上绑总角,平日里总爱散着头发在府里跑来跑去。有一日,伍封与同僚们喝酒,归来时昏沉沉地把我的头发握在手中,笑言:“谁说楚姬发美,我家阿拾才有这世间最美的青丝。”说完便睡去了。时人以乌发为美,不少贵妇如果看到自家婢女有一头美发,便会命人把它剪去,然后做成自己的假发,以求得到夫君的怜爱。除了学业,将军极少夸我,我不知道一觉睡醒之后他是否还记得自己说过的话,但自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剪过发。

发长过膝,时有不便,就像方才,我踩着自己的头发猛地起身,险些没把自己痛死。这会儿,眼见后院的人都走光了,我心里越发着急,只得一手摸着头,一手提着裙摆急匆匆地往外跑,才跑到门口一头就扎进了来人的怀抱。

是他……

我心中欣喜,正欲跪地行礼,随即却被人握住双臂高高地举了起来。“这就是我家阿拾,比起你说的越女施夷光,如何?”伍封说完,两手轻轻一松,我便重新落了地。这时,从他的身后走出了一个身着青色深衣、腰戴白玉螭龙组佩的年轻人,此人长身玉立,龙章凤姿,看样子应该是秦国的贵族。

“利也没见过那越女。只听南边来的人说,是早些年越国国君勾践送给吴王夫差的一个美姬,生得能叫花朵失色。吴王对她宠爱有加、言听计从。去年春天,吴国攻齐,据说也和这美人有关。”说话的男子偷偷地打量着我,眼中充满了好奇和惊讶。

伍封微笑着走到书案前,侧身将那年轻人让到了主位。

“那公子以为,去年吴王伐齐可是良策?”

听将军称来人为公子,又让其居于上座,我便心下了然,眼前的这个年轻人一定就是将军经常提起的秦伯四子——公子利。今日看他们说话的样子,将军与这位公子利怕是有着不同于普通臣属的关系。

伍封话音刚落,公子利就不假思索地回道:“吴王夫差一贯英勇善战,去年在艾陵与齐军交战,我听探子讲,那吴军本已露了败势,但吴王亲率精兵三万,分三股以鸣金为号,在战场上将齐军生生截成三段。最后,趁他们首尾不能相顾、自乱阵脚之时,一鼓作气围而杀之,大败十万齐军。战后,听说光是革车就得了八百乘。”吴王夫差这一战,显然让公子利极为折服,一番夸赞的话讲下来连口气也不喘。

大败十万齐军,若公子利所言不虚,这吴王夫差倒真当得起“骁勇”二字。

公子利说完,伍封却一直没有回应。我不解地抬头去看他,只见他眉头微蹙,看了公子利半晌,才道:“匹夫之勇,吴王夫差不及其父阖闾甚远。”

伍封的话无疑是给激动的公子利当头浇了一桶冷水,只见公子利收起脸上的笑容,神色极不自然地回道:“将军何出此言?吴国在艾陵大胜之后得了齐国大量金帛,吴王气度豪迈,又将缴获的革车八百、甲首三千都送给了鲁国以结成同盟[7]。最后,宋、卫几个小国也纷纷表示愿意归服吴国。如今的吴国是足以和晋、楚两国一争天下霸主之位的强国。将军如此鄙夷吴王,可是因为他此前责处了你的族叔伍子胥?所以,将军才认为吴王艾陵一战尚不足扬名天下?”公子利说完,就把嘴唇闭得死紧,一张脸也涨得通红。另一边,伍封见公子利提起了伍子胥,神情竟也有些异样。

这二人默默相对,屋子里的气氛霎时就变得凝重起来。

我起身跪坐到公子利身旁,借生火之机,故意将铜扦子在炉壁上敲了两下,又将炉中的炭火拨得啪啪乱响。

公子利听到响声,果然转过头来看我,我没有惊慌失措地伏地告罪,反而毫不避讳地端坐起身子直直地回望着他。公子利看了我半晌,突然大舒了一口气,整个人放松下来,坐着对伍封施了一礼,道:“将军见谅,是利——失礼了!”

伍封看了我一眼,对公子利回礼道:“是鄙臣失礼,未与公子明说。臣以为,齐是大国,距离吴国又远,不论胜负,这几次吴齐交战都已经耗损了吴国的精锐之师。况且,对于吴国来说,目前最大的敌人,不是齐国,也不是晋、楚,而是吴王夫差一直忽略的一个人。”

公子利将身子微微向前一倾,问道:“可是越王勾践?”

伍封这时终于笑了,他抬手恭声回道:“公子明智!夫差释放勾践归国,无疑是纵虎归山,越王勾践既然能忍人之所不能忍,就一定胸怀大志。吴越两国未来十年,必有一战。”

公子利听完点头道:“这样看来,那美人施夷光也是勾践布下的一颗厉害棋子。可怜吴王还深信勾践的臣服之心,非但纵虎归山,还送粮送车。”

“公子能明白自然是好。大丈夫不可沉迷于温柔之乡,女人是闲时赏玩的物什,切不可当真。”

“利明白。”

他二人之后谈了些什么,我一句都没听进去,脑子里反反复复只有一句——“女人是闲时赏玩的物什,切不可当真”。

彼时,我不懂伍封话中深意,只觉得秦国靠近西戎、姜羌,民风比起东方的晋国、齐国、鲁国要开放许多。礼法对秦国女子的约束也算不得严苛,女子的地位虽不及男子,但怎么也不该只是一件物什。将军今日怎么会说这样的浑话?

此后,他二人又畅谈了一个多时辰,直到黄昏日落,公子利方才起身告辞。将军将他一路送至府门外。

“将军今日车马劳顿,定已疲乏,利先行告辞,改日再来请将军赐教。”公子利端行一礼,抬首时又偷偷地瞟了我一眼,这才转身上了马车。

伍封目送马车离开后,笑着牵起我的手向府里走去:“不到半年,我家小儿又长高了,再过两年,只怕我这将军府的门槛都要被人踩破了。十五及笄,你是跑不了了。这及笄礼要怎么办,我可要好好想一想。”

“将军怎么又说这样的话!阿拾不定亲,也不嫁人。天下没有男子能比得上将军,我这辈子就要留在府里陪将军,哪里也不去。”我停下脚步,看着眼前玉立如山的男人,无比坚定地回道。

“陪我?哈哈哈……”伍封大笑着将我高举到身前,“小儿,天下才俊你认识了几个?小小年纪就说这样的大话,要是我这老头儿当了真,你将来可不要后悔。”

伍封常常和我以老头儿自称,我望着他俊秀的面庞实在看不出他到底老在哪里。

“将军要是非说自己是老头儿,那也别再把我当小儿,我已经长大了!”

“是嘛!”伍封弯腰上下左右打量了我一番,揶揄道,“嗯,是长大了,我可得早点开始给你物色人家了。”

“将军——”我恼羞成怒,甩开他的手就想跑,伍封大手一握,笑着又道:“不过,以你如今的出身,想嫁个好人家怕是有些难,不如你随我入了伍氏一族,以芈为姓?”

将军的话说得太突然,我一时有些愣怔。别说这世间无氏无姓的人比比皆是,就连名都没有的,也大有人在。“姓氏”对于一个庶民来说,那是天大的恩赐。

“平日里见你牙尖嘴利,这会儿怎么傻了?走吧,随我进屋去说!”

此时屋外天色已暗,我将寝室的烛台点亮后,便按捺下心中的激动乖乖地跪坐在伍封面前。灯光下的人看上去有些疲累,明明说明日才到,结果今日就到了,想来定是快马加鞭赶了一夜。

“阿拾,你知道吴国为什么要讨伐齐国吗?”伍封不提入氏之事,反而闭上眼睛问起吴齐两国的军政来。

我虽然觉得世人不该把男人之间的战争归结在一个女人身上,但嘴上却说:“公子利不是说,是越女施夷光受了越王的指使故意挑唆的?”

“越女虽给吴王添了一把火,但真正挑唆的却另有其人。”

“谁?是楚人、越人还是晋人?”我好奇问道。

“都不是,是一个叫端木赐的卫人。”伍封睁开眼睛。

“端木赐是何人?怎么能说服吴王出兵伐齐?”

“端木赐为了熄灭齐鲁之间的战火,凭一人之力游说四国。我书房里有探子的来报,明日你看过后,自然会明白个中详情。”

“阿拾只是个婢子,如何能看军报?不妥,不妥,这事若让外人知道,恐惹非议,于将军不利。”

“无妨,我说你看得,你便不用顾忌。你外表柔弱,但心智坚毅,处事果决。可惜你生为女子,本来以你的资质若稍加培养,做个大夫家的智士绰绰有余。今天,我赠你以伍为氏,怕是你以后只能做我伍氏的门客了。”

如今周王室权威不再,天下各国连年战乱,民不聊生。在公卿贵族眼里,人命轻如草芥,但其中有两种人例外,一是智士,二是剑士。

智士者,以才学、谋略仕于家主;剑士者,以忠义、剑术获宠于家主。此二者即便出身低微也能受到众人的尊敬。当然这种情况也只限于男子,庶民家的女子能嫁到士族家做个侍妾都已经是天大的荣耀。如今,伍封将我比作智士,这让我满腔热血一下子全都冲上了头顶。我急忙起身,端端正正地行了叩首跪拜的大礼:“阿拾谢将军!”

“起来吧,伍氏乃帝颛顼之后,以芈为姓,你年幼尚不能取字,就仍以‘拾’为名,称芈拾[8]吧!明日我让家宰给你新开一个院落,你就不必与婢女们同宿了。想笑就笑吧,别咬着牙乐,看着别扭!”伍封轻笑着,站起身来。

我抬头笑得灿烂,喜滋滋道:“让阿拾服侍将军更衣。”

我走到伍封面前,眼睛平视处正是他的下巴。我伸手半抱着他,解开他束服的腰带,又替他脱下外罩的深衣,刚想伸手去解里衣的衣带,伍封却咳嗽了一声抓住了我的手。

怎么了,难道是我做得不对?我正疑惑,伍封又咳嗽了一声,脸上显出一丝窘意:“我自己来,你早点回去睡觉。”

“哦。”我把手缩了回来,心里多少有些失落。前些年个子没长高的时候,他与我之间从无男女之防。每年夏天知了叫得最欢的那几日,我总是枕在他腿上,撩高小衣,露着肚皮在书房里睡觉。刚学骑马那会儿,他也是抱上抱下从不避讳。可自打去年冬天我突然抽了高个子,长开了,他就不许我再像以前那样腻着他了,这让我着实觉得别扭。

我讪讪地行了一礼告退,因转得太急,一迈步居然又踩到了自己的裙裾。眼看着就要摔倒,腰上突然一紧,两只大手将我生生拽住。

房间里一时变得格外安静,我的耳朵里只能听到自己剧烈的心跳声。“扑通”“扑通”,此起彼伏……

也许有些东西在不知不觉中真的变了,我的脸破天荒地开始发烫,从两颊一直蔓延到耳朵,到后颈。伍封握在我腰上的手如火烧一般灼热,他手指上每一寸的力量都能透过衣服分毫不差地传抵我那颗狂跳的心。这奇怪的感觉是什么?以前与他再亲密时,我也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

“将军,我——”我开口,嗓子有些沙哑。

伍封蓦然放开了我,板着脸冷冷道:“从小到大,这毛病还是改不掉,一高兴就毛毛躁躁。好了,快回去吧!”

我怔了怔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只能拎起裙角跑了出去。

离开将军的院子,我每一脚都像是踩在云朵上,整个人晕乎乎的。抛开之前奇怪的感觉不说,今天对我而言意义非凡,短短一日之内,我竟然有了自己的姓氏,这真是连做梦也想不到的好事情。我越想越激动,忍不住迎着夜风狂跑起来,大风吹起我的衣袖,让我雀跃得想要飞翔。

一路跑回住处,我推开门就大叫:“四儿,四儿——”

四儿正坐在床上努力地缝着一个钱袋,见我那么高兴就放下手里的活儿,笑道:“你老说我是疯丫头,看看你现在的样子,这才叫疯。”

我一下扑到床上,拉着四儿的手说:“四儿,将军把自己的姓氏赐给我了,我现在可以唤作芈拾了。”

乍听我这么一说,四儿比我还高兴,她拉着我的手在床铺上又蹦又跳:“真的吗?这真是太好了,你以后不再是奴婢,而是将军府的贵女了。”激动了半天,她忽然停了下来,小心问道,“那你以后是不是就不能和我待在一起了,也不住在这儿了?”

“嗯,将军说会送我个院子——”我话还没说完,四儿把嘴一瘪,眼看就要哭出来了。我吓了一跳忙攥着她的手说:“你干吗呀疯丫头?想吓死我啊?我话都没说完呢!以后不管我是芈拾还是阿拾,我都不会和你分开的。你只要搬过去和我一起住,不就好了?将军一定会答应的。”

“你早说嘛!害我那么难过。”四儿甩开我的手,抽了抽鼻子又坐下来去绣那钱袋。

我把头探了过去,见她手指上已经扎了好几个红红的点子,就伸手夺了过来:“你绣钱袋子做什么啊?还把手扎成这样。”

“你还给我,这不是钱袋子。”四儿嘟囔着伸手来夺。

“你不是又喜欢上谁了吧?居然还绣起东西来了。”我一边说,一边拿肩膀撞了一下四儿。

“臭阿拾,你乱说什么呢?快还给我!”

“偏不还你,除非你告诉我你要绣给谁。”

“我是给你绣的。再说了,这不是个钱袋子,这是用来装吃食的。”

“给我的?”我眨了眨眼睛,一头雾水。

“你在书房里一待就是一天,我想以后弄个装吃食的小袋子,你饿了,就能拿出吃的来垫垫肚子。”她看了一眼我手上的袋子又红着脸说,“我的衣服、帕子都是你做的。这针线活儿,我是没法和你比的,袋子绣得有点丑,你可别不乐意带。”

听四儿说完,我抹了一把发酸的眼睛,大力抱住她道:“我的好四儿,你对我真好。你绣的袋子我以后一定到哪儿都带着。要不,你给我在上面再绣只小老鼠?那样,我以后看到它,就能想起你这只大老鼠了。”

“你还笑话我!”四儿拧了我一把,两个人嬉笑着又闹开了。

这一夜,我和四儿躲在被窝里说了许多许多的话。天蒙蒙亮时,两个人才闭了一会儿眼睛。早上起床,我们头碰头迷迷糊糊地吃了早食,四儿半闭着眼睛浮到庖厨去了,我也晕晕地进了书房。

将军的书案上已经叠了好几卷竹简,应该就是他昨日所说的密报。我尚且有些头晕,于是在书案侧边的乳丁纹陶炉里熏上了香草,闭上眼睛休养了片刻才静气宁神地打开了竹简。这竹简虽是秦国密报,却是用晋国文字书写的。通读下来,与齐吴之战也毫无关系,用字行文反倒像是一封絮絮叨叨的家书。我吃惊之余又翻开其他几卷竹简看了一遍,发现也有同样的问题。

将军视我为智士,可我居然连封密报都看不懂,待会儿他若是问起密报之事,我答不上来也必然会让他失望。我拿着竹简正着读、反着读,甚至用手摸来摸去,可都没能勘破其中玄机。

这秦国的探子还真是高明,这些书简就算半路上被人截去,估计也没人会想到是秦人在借晋人的家书传递密报。不过,既然密报传递的是国与国之间的讯息,国名和人名总是要写的吧?于是,我又开始单纯地在密函里寻找各个诸侯国的名字,果然有所发现。

这密函有着极特殊的阅读方法——取第一根竹片上的第一个字,然后再取第九根竹片上的第一个字,然后再接第二根竹片的第二字、第八根竹片上的第二个字……依此类推,这篇密报的内容终于浮现在我眼前。只是,密报之中没有提及昨日将军所说的端木赐,反而多次提到了一个叫子贡的人。

子贡是鲁国孔丘的得意门生,极善辞令,曾被其师赞为“瑚琏之器[9]”。夫子早年曾在鲁国听过孔丘讲学,因此对儒家极为推崇,连带着我也知道了不少儒门中人,子贡便是其一。只是儒家多文士,不知道这次为什么会跟齐吴之战扯上关系。

手里的密报越往下看,我越感叹子贡此人的可怕。

事情最初的起因是齐国想要出兵攻打鲁国。子贡为使鲁国免遭战火,便游说齐相陈恒,劝齐国转道攻吴。他提出:“忧在外者攻其弱,忧在内者攻其强。”此话的言下之意是,陈恒如果想通过战争铲除国内异己,就必须与强国作战,将国中其他有势力的卿大夫困兵于吴,这样他才能迅速掌握齐国内政。

这个建议正中陈恒下怀,于是陈恒立马同意出兵攻吴。然而先前出发的齐军已经到了鲁国边境,所以,齐、鲁两军在边境形成了不战不和的尴尬局面。

之后,子贡赶去了吴国。吴王夫差在召见他之后,原以为他会向吴国借兵救鲁,但出人意料的是,子贡绝口不提借兵之事,反而谏言夫差一争天下霸主之位,不要伐越,而应该伐齐,并且保证自己能劝说越王勾践派兵助他攻齐。

夫差半信半疑之时,子贡又赶往越国。越王勾践亲自迎接了他。子贡告诉越王,想报仇就必须彻底麻痹自己的敌人,如果他此番愿意派兵助吴国攻打齐国,那么夫差就会更加相信他的臣服之心。而且,此战无论吴国是胜是败,都对越国有利。

写到这里,密报就没有再写下去了,我忍不住想,如果吴国真的在与齐国一战之后变成能与晋、楚两国对抗的大国,那对越国又有什么好处?

我没想明白的事,越王勾践却早已明了。他派出了一支三千人的精甲之军援助吴国攻齐,同时又送去了众多财物。就这样,吴王夫差最终决定派吴属九郡之兵援鲁伐齐。

最后,子贡又去晋国见了执政的正卿赵鞅,劝他在吴齐之战中保持中立,养精蓄锐,等待时机。

几封密报通读下来,我的脑子里乱糟糟的。据说,齐国这次派出的十万大军都死在了艾陵,战场上的尸体堆得像山一样高。一个文士靠着一张嘴居然能将天下兵事玩弄于股掌之间。子贡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利用的是什么?那十几万士兵又是为何而死?

我想得头昏脑涨,只得趴在书案上稍作休息,没想到这一趴很快就睡了过去。

朦胧间,我仿佛出了将军府来到了一片旷野上。那里长着没膝的青青茅草,茅草间零星开了些白色的小花。偶有风吹过,茅草一浪一浪地奔涌着,发出唰唰的响声。

好美,好安静的地方……

在那青色的波浪里隐隐约约有条开满野花的小路,我寻着野径往前走,旷野上的风抚过我的长发,吹起了我的衣角,当小路最终淹没在茅草丛中时,我已经站在了原野的正中间,天与地将我紧紧地拥在怀里。

我仰面躺在茅草上,随手摘过一朵白色的小花放在鼻尖轻嗅它的香气,闭上眼睛,只听见微风在我耳边轻轻地唱着:

东方之日兮,彼姝者子,在我室兮。在我室兮,履我即兮。东方之月兮,彼姝者子,在我闼兮。在我闼兮,履我发兮。[10]

这是齐地的民歌吧,真好听……

我睁开眼睛想听得更仔细些,却突然听见远处传来铮铮杀伐之声。我连忙站起身来,只见原野两边的高地上俯冲下来不计其数的士兵,他们嘶喊着,拿着长戟、巨斧转眼就冲到了我面前。

我想要逃走,却发现脚根本抬不起来。整个人像是被钉死在战场的中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士兵一个个在我面前倒下。他们的尸体没入了茅草,压烂了花朵。他们的血飞溅到我脸上,带着温热的触感。

这到底是哪里?怎么会这样!一个士兵还没跑到我面前,就被后面的一个士兵刺死了,他的头颅随即被砍了下来,咕噜咕噜滚到了我脚边。我吓得大叫,却发不出任何声音。砍头的那人穿过我,捡起地上的头颅别在腰间,可没等他抬头,一辆飞驰而过的战车就割断了他的左腿。我喉中翻涌,忍不住呕吐起来。

天啊,谁来救救我!

“阿拾,你醒醒……醒醒!”等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伍封正坐在我身旁,一脸焦急。我虽睁着眼睛却还未从之前的噩梦中清醒过来,草地上翻滚的人头、士兵被割断的残肢、依旧温热的鲜血,梦中的一切让我惧怕到了极致。“将军……”我猛扑过去抱住了身旁的人。

伍封摸着我的脑袋,轻声问道:“你怎么了?”

我从他的怀里抬起头来,环顾了一圈,发现自己好端端地坐在书房里,刚才血肉横飞的战场早已不见。

“可是做噩梦了?怕成这样。”伍封扶着我的肩膀,低头看着我。

我点点头,无比认真地问道:“将军,你在战场上杀过人吗?”

伍封显然没料到我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他先是愣了一下,转而笑道:“小儿痴傻,自然是杀过的。不然,我如何活到今日,如何守疆卫国?”

“那士兵们在战场上可要砍下敌军的头颅?”

“这个,自然是要的。如今的战争早已不是贵族之战,各国为了扩充军队,都招募了庶民甚至奴隶入伍。他们这些人,若想要摆脱奴籍或是减免税赋,就必须在战场上抢立战功。而战功就是靠砍杀敌人的头颅数量来衡量的。每杀一个人,就要砍一个头颅挂在身上。战场上一个人身上挂三四个人头是常有的。同军士兵之间,有时候还会为了争抢头颅大打出手。”

“那在将军的队伍里,可也是这样的规矩?”我皱眉,闷闷地问道。

“两军对阵之时,杀敌是首要任务。砍剁头颅容易延误战机,因而在我军中,记功凭的是敌人的左耳。”伍封说完又道,“你今天怎么想起问这个,可是有人同你说了什么?”

“没什么。我只是在想,艾陵之战死了十万齐兵,那吴军砍下来的人头怕是要叠成一座小山了。”战场上死了一万、两万还是十万,对于生活在安乐里的人来说,仅仅只是一个数字,并无多大感觉。但方才梦中所见,却让我真真实实地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和人命的卑贱。

“脸白成这样,要不要先回去休息?”伍封担心道。

“不用,将军今日不是还要考我吗?”

“好,那你就同我讲讲,这些竹简上都写了些什么?”

我思忖片刻,将自己看到的东西又重复了一遍,末了又问:“这密报中提到的子贡是否就是将军之前所说的端木赐?”

“子贡,正是端木赐的表字。”伍封松开一直微皱的眉头,用左手食指轻轻地敲打着桌面,这是他高兴时的一贯动作,“想不到你短短半日之内就找到了阅读密报的方法,看来我真是小看你了。那小儿认为,越王为何会答应出兵助吴呢?”

“如果吴国败了,越国自然获益。而如果吴国胜了,那以吴王的性情必会转而攻晋,寻求霸主之名。到时候,吴国的精锐之师消耗在齐国,举国之兵又困于晋国,越王勾践只要发兵就能立马攻下空虚的吴国。而对端木赐来说,艾陵之战,不论齐吴两国谁胜谁负,对夹在中间的鲁国都是有益的。”

“那他成功游说四国,凭借的又是什么?”

“人心,他利用了人心。从齐国到吴国,从吴国到越国,再到晋国,环环相扣,一处错,便处处错。而他之所以成功,靠的是他洞察人心的本事。他利用了齐相陈恒的野心、吴王夫差的自满、越王勾践的隐忍、晋卿赵鞅坐山观虎斗的心思。”

我一口气说完,伍封却只是若有所思地看着我。我不知道自己回答得对不对,心里不免有些焦躁,只希望他能赶紧开口说些什么。

两个人就这样静坐了半晌,伍封终于开口:“小儿,可惜你是个女子……”

他说这话的意思是我答对了?我刚想开口询问,他旋即又说:“好了,你先下去吧!”

“唯!”我没有办法,只能行礼退下。到了门口我才想起四儿的事,于是又走了回去,小心道:“将军,你能让四儿搬去与我同住吗?”

他淡淡一笑,道:“你高兴就好,都随你。”

“太好了,谢将军!”我顾不上礼仪,提起裙子就跑了出去。出门时,身后隐约传来一声叹息,不过我急着要把好消息告诉四儿,并没有放在心上。

没过两日,伍封派人把我和四儿的东西都搬到了府内东侧的一座小院。这院子中间是一块绿萋萋的草地,正屋右侧种了一棵红枫,树下是一口幽幽的水井。屋子共有三间,我和四儿同住一间,其余两间就空出来做了我的酿酒坊。

是夜,皓月当空,晶莹的繁星挂在灰蒙蒙的天幕上闪烁着迷人的光芒。我和四儿躺在院子中间的草地上,听着夏虫的低鸣,看着天上的月亮和随风飘过的云彩,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

“阿拾,听爷爷说,柏妇又给公士希生了个儿子,你明日有空吗?要不和我一起去瞧瞧?”

“好呀,明日将军吃过早食就会进宫面见国君,到时候我和你一起去。”我一边说一边把手举高,遮住天上圆圆的月亮,然后再慢慢地分开五指,看着月光从我指间流泻而下,“时间过得可真快,我第一次见到柏妇时才四岁。那时候她刚守了寡,还没嫁给公士希,你也还没来。”

“现在她可是三个孩子的娘亲了。阿拾,你说再过两年,将军会不会把你也嫁出去?”

“为什么这么问?我可不嫁人。”

四儿转过头来看着我,以一种从未有过的认真态度问道:“阿拾,你是喜欢将军的吧?”

我以前从未仔细想过这个问题,猛地被四儿一问,先是一呆,而后认真地点了点头。

“我就知道,可将军比你大了那么多。”

“那有什么关系!我听我娘说,当初她被卖给我爹的时候,他都已经六十岁了。”

“哦,这倒也是。”四儿认真地点了点头,又问,“阿拾,你还记得于安吗?”

“当然记得,你一直在等他?”我轻轻地握住四儿的手。

“幸好还有你记得他,不然我总觉得那是自己小时候做的一个梦。你说,他那么多年都没来看我们,会不会又饿晕在路上,冻死了?”四儿说到最后,声音已经低得让人听不见了。

我圈起两个指头在她的额头使劲弹了一下:“你想这些做什么!要是于安注定会死,老天又为什么要让我们救了他?再说,他与我们定的是七年之约,这不是还差两年嘛!”

“对啊,他那么好,老天一定不舍得让他死掉。”四儿说完又笑了,嘴角漾起的两个梨涡让人看着就欢喜。

“四儿,如果以后于安来找你,你就嫁了他吧!到时候,我一定给你绣一套全天下最美的嫁衣。”

“呵呵,不如你也嫁了他,那我们就不用分开了。”四儿拉着我的手喜滋滋道。

“死丫头,也不害臊!自己想嫁人还想拖着我给你当妾室!”我笑着拿手去挠她,她这人最怕痒,鬼叫一声,爬起来就逃走了。

我笑了笑,拍了拍身上的青草,也进了房间。

这时候无忧无虑的我们还不知道自己将来的命运,只是和普通的少女一样,在心中编织着一个又一个甜蜜而瑰丽的梦。有梦的时候总是最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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