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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春祭遇劫

周王子狐的传说,我只在书上看过。当初梦中见到那枚玉佩,我也以为只是自己读卷后的臆想。这世上即便真的有那么一枚九尾双环佩,也不可能和我梦中所见的一模一样。

日升日落,时间在我指间飞逝而过,转眼我已经在百里府住了一个多月。

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我除了按例给几位贵妾请安、陪红药做女红外,大部分时间都在计划着自己的西北之行。

这一日,我得空儿带着四儿回了一趟将军府,打点了些东西交给无邪保存,预备着两个月后,如果伍封没有回来,我就带上四儿和无邪自己找到边关去。

另一头,公子利为了避嫌,自太子府匆匆一别后就没有再找过我。可我这次回了府才发现,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他竟陆陆续续派人送了二十几个礼盒,从玉件配饰到锦帛布匹,从各色干果到珍贵香料,七七八八堆满了我的房间。

在这些东西中,我意外地发现了一枚玲珑剔透的玉环,那半掌多宽的玉环之上俨然暗刻着一只奔跑于祥云之中的九尾兽。

“这玉环的颜色好奇怪,绿得有些泛蓝,像你的眼睛。”四儿见我望着手中的玉环发呆便凑过来看了一眼,“小兽雕得也挺可爱。看来公子利对你还真不错,要不你就嫁他算了。”

“死丫头,胡说什么呢!”我把玉环小心地揣进怀里,“这东西和我也许有些渊源,等下次见到公子再问问他是从哪里得来的。”

“下次见他,恐怕得是成婚当日了。”四儿凑到我耳边调笑了一句,然后迅速地逃开了。

“算你跑得快。”我冷哼了一声不去理睬她。

“哎呀,这恶心玩意儿你怎么还留着?”四儿见床铺底下露出一小块黑乎乎的皮毛,便用两个指头捏住往外用力一扯,“这可是老鼠皮做的袄子啊,又脏又破又臭,你怎么还拿它当宝啊,掉毛掉成什么样子了!”

“差点忘了。你把它给我收好,一起带到百里府去。”四儿手中捏着的是一件小小的鼠皮袄子,自我记事起,它就穿在我身上。它是阿娘留给我唯一的一样东西,再贵重的裘衣也不能与它相提并论。

“好好好,你说了算。阿拾,这满屋子的东西我们是留在这里,还是搬到百里府去?”四儿叉着腰看着一屋子的盒子、箱子不知该从何下手。

“拣一些香料带着吧,回头可以送人。”我把身旁的一盒香料递给她。

四儿拿布袋打了一个小包袱,清点道:“香料、干果,再加一丈你喜欢的月白色丝绢和一捆蓼蓝的绣线,看看还要带些别的吗?”

“把公子利上回送的那把匕首拿出来给我吧!”

“你拿它做什么啊?”四儿从柜子里取出一件红布包着的东西,一层层掀开后正是几个月前公子利送的一柄镶宝石的匕首。

“这匕首好看是好看,只是柄上镶了那么多宝石,拿着有些硌手。”四儿把匕首递给了我。

“这匕首的匕刃据说是生铁铸就的,比寻常的青铜剑要更坚硬锋利些。平日带着可以防身,万一以后在外面没了钱,还能把宝石抠下来换些要紧的东西。”

“那你就收着吧!东西都理好了,我们赶紧回去吧,百里府的车夫肯定等急了。”

“嗯,走吧!”我把手边的东西理了理,环视了一圈自己的房间后出了门。

晚上回到百里府,我借着烛火轻轻地抚摸着公子利送我的碧玉环。在摩崖山的那场梦境里,我分明见到这玉环就挂在阿娘腰间。只是梦中阿娘挂在腰间的是双环佩,我手中的这一枚只是那双环佩中的一环。

周王子狐的传说,我只在书上看过。当初梦中见到那枚玉佩,我也以为只是自己读卷后的臆想。这世上即便真的有那么一枚九尾双环佩,也不可能和我梦中所见的一模一样。可现在,这触手生温的玉环就躺在我掌心里,我能想到的唯一的解释便是——我四岁之前是真的在阿娘身上见过这枚玉佩的,抑或是听她描绘过这玉佩的模样。

“那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啊?明天还要早起去祭坛拜春呢!”四儿支起身子迷迷糊糊地问道。

“嗯,就睡了。”我把玉环用红绳穿好后系挂在胸前,起身吹熄了案上的豆灯,爬上了床。

四儿嘟囔了两声把脚架到了我腿上,我躺在床上盯着顶上的房梁,喃喃道:“四儿,你知道吗?我阿娘也许从没对我说过一句真话。”

“唉,小时候有谁家的爹娘不撒谎?问了一句话,答不出就骗,骗不过就骂,骂了还问就打,都一样的,都一样……”四儿迷迷糊糊地回道。

我摸着胸前的玉环弯了弯嘴角,转身抱住身旁温暖可爱的人儿,沉沉睡去。

句芒是草木之神,生命之神。上至周王,下至各国诸侯,每年岁末过后便要择一日,率领众臣到东方明堂祭祀芒神,以求来年风调雨顺、谷库充盈。

今天,正是秦伯祭祀芒神的日子。据说前几日,光祭祀用的礼器、牲品、美酒、香料就用了二十五辆牛车,足足往东门外运了三趟,规模之大可想而知。

绢一直央求红药带她一同去观礼,对于马上要成为妾室的她来说,错过了这一次,就再也没有机会参与秦国的祭祀大礼了,因为身为妾室生前不能参加夫家的祭祀,死后也不能享受宗庙的祭奠。但不幸的是,绢昨晚突然天癸至。以不洁之身参加祭祀是大罪,红药只能把她留在府里,因而今日马车之中只坐了我与红药两人。

“妹妹,公子与你是如何结识的?”红药望着车外的风景,不经意地问道。

“公子平日来将军府找将军时,偶尔见过几面。”我低头恭声回道。

“才见了几面啊,不过也难怪,任谁见了妹妹这样的人都是会放在心上的。利虽是我表哥,但他嫌我爱哭,打小就不喜欢我。上次在太子府的夜宴上,我还是第一次见他对一个女孩那么上心。”

太子夜宴,她也在?

我低头不语,红药又说:“父亲很早就跟我提起过,说是伍府里有个读书识字的贵女,生得机灵又貌美。那时候,我就想着一定要见见你。没想到,如今我们两个竟要嫁到一处做姐妹了。”

“小女惶恐,将来即便到了公子府,贵女是妻,阿拾是妾,主仆有别,断断不敢忘记。”

“哈哈哈,甚善,你这般知礼,也不枉伍将军一番教养。”红药对我的回答很是满意,她撩起我披在身后的长发,柔声道,“你这头发美虽美,但也太长了,等过了公子府就剪了吧!”

她要剪我的发?我按捺下心中惊悸,俯身道:“谨诺!”

为人妾室,与其说是侍奉夫君,倒不如说是侍奉当家主母。红药在她母亲冉嬴身边耳濡目染多年,驾驭妾室的功夫想必早已炉火纯青。我要是真的随她一起嫁到公子利府上,恐怕今后就要战战兢兢、唯唯诺诺过一生了。

祝歌袅袅,巫舞翩翩,秦伯带着他的儿子和大臣们在秦太史的祝词下虔诚地焚香祭拜春神。巨大的铜鼎里盛放着祭祀用的牲畜,精美的方尊里流淌着浓香扑鼻的美酒。女眷们围在外圈踮起脚使劲地往里面瞧,我被人群挤得东倒西歪,索性就退了出来。

太子绱今天没有出现,这说明秦军还没有从边境撤回来。如果再这样下去,等伍封回来的时候,我很可能已经被人推进公子府了。到那时,我就算有飞天的本事,也只能俯在红药身前做个怯懦一生的妾室。而那绝不是我想要的未来。

我离开人群一边走一边叹气,不知不觉来到了渭水边。渭水是秦国沟通中原的重要水路。岁末过后,秦地的天气略微有些转暖。此时,河面上大部分的坚冰已经融化,只剩河岸边的树荫下还漂着一些破碎的冰片。岸边丛生的白色芦苇随风飘荡,偶有几只灰突突的野鸭从里面钻出来,跳进缓缓流动的河水里。

我站在岸边随手折了一根新萌的芦芽咬在嘴里,雍城的春天已经来了,千里之外的临洮现在又是怎样一番光景?都说西北蛮荒之地,匪盗众多,戎人横行,我的理智告诉我,擅自去找伍封会是个愚蠢的决定,但我的心却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往西北去,不为别的,只为求一个答案。

我这里正踌躇难决,耳朵里却突然传来一声惊呼,转头一看,差点吓得一头栽进水里。

河岸边,白茫茫的芦苇丛中,一名披头散发的女子正尖叫着朝我跑来。在她身后紧追不舍的是一个提着剑、满脸凶相的少年。

“救命啊!”那女子还没跑出去几步,就被身后的黑脸少年一手按倒在地,紧接着从岸边的芦苇丛里又走出两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二话不说就把那女子装进了一只麻袋。

这是在做什么?!掳拐?

我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等那少年提着剑怒气冲冲地朝我跑来时,我还傻傻地站在原地。

虽说秦国民风彪悍,但挨着国君祭祀的队伍强抢民女,这也实在是太……太大胆了吧!

提剑奔来的少年身材瘦小,浓眉厚唇,脸色黝黑,他见我呆站在原地,便回头冲后面的两个男人喊道:“大叔,这里还有一个吓傻的!”

“大胆!”我用力推了少年一把,“国君的队伍近在眼前,你等贼人居然还敢行此恶事,还不赶快把人放了,速速离去!”

黑脸少年被我吓了一跳,等回过神后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拎着我的衣领恶狠狠道:“敢推小爷!你活腻了吧!”

“黑子,放开她!”说话的是一个方脸宽鼻的大汉,看上去像是他们这几个人的头领。

“你为什么不跑?”大汉狐疑道。

“我没做错事,为什么要跑?光天化日当着国君大驾强抢民女,错的是你们,该跑的也是你们!”我理了理被少年抓乱的衣领,深吸一口气正声说道。

“大叔,别和她废话了。先都抓回去,等待会儿祭祀结束了,人可都要往这边来了。”那少年望着不远处的人群有些沉不住气了。

这时,那个样貌清秀的黄衣男子抬起我的衣袖看了两眼,冲方脸宽鼻的大汉道:“大哥,这丫头说话颇有些气派,身上穿的也是红色丝绢,样貌长相比起袋子里的那个还要出色。你说,黑子不会是抓错人了吧?”

这话一出,那个叫黑子的少年一下愣住了,他朝我看了两眼,无奈地朝大汉摇了摇头,低声道:“信函上只说在河边的马车旁抓一个穿红衣服的美貌女子,谁知道一下子居然来了两个!”

马车?我抬眼一看,芦苇丛后面停着的正是红药那辆青纱布盖的马车。莫非,这布袋里的女子就是红药?!

“你是百里府的女儿?”带头的大汉问。

完了,这事怕远比我想到的棘手。现在礼乐之声这么响,就算我喊破嗓子也不会有人听见。这可怎么办呢?现在跑还来得及吗?

正当我天人交战之时,那大汉二话不说一记手刀就把我砍晕了。

不知过了多久,等我醒转过来时,脖子痛得像是要断掉,头也晕乎乎的,看什么都有两三个重影。

“阿拾,阿拾,你醒了吗?”一个细如蚊鸣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

我用力睁开眼睛一看,那哭得梨花带雨的红衣少女不是别人,正是我将来的主母百里氏红药。

“贵女,你怎么在这里?”我绵软无力地爬了起来。

红药抹了一把眼泪,啜泣道:“我跟你被人群冲散之后,几个婢子也都不见了。本想着回车上坐坐,没想到遇上了一帮歹人。”

我抬头看了看,发现我们被关在一间五尺见方的小屋子里,地面摇摇晃晃的,依稀还能听到水声。

“这些人为什么要抓你?”

“我也不知道。赶车的阿大不知道去了哪里,等我拉开车帘的时候,这帮人就已经躲在里面了。”红药的头发散乱不堪,早上敷的香粉也已被泪水冲出了两条沟痕,看上去很是狼狈。

我起身趴在门缝上往外看了看,见外面没有人,便转头道:“阿大今天独独把我们的马车停在渭水边上,莫不是收了歹人的好处?”

“不是的。”红药止住了眼泪,抽噎道,“车是我让他停的。我想着待会儿等祭祀结束了,还能同你一起在水边走走,不承想……”

和我在水边走走?

我蓦然想起那晚躲在修竹丛里听到的话,分明是楼少康约了红药今日在渭水边见面。

“这到底是哪里啊?”红药哭着问。

“我们好像是在船上。渭水往东直通汾水,过了汾水就要到晋国了。”

“晋国?!疯了,他真是疯了——”红药瘫坐在地上。

“他们不是楼少康的人。”我忍不住出言打断了她天真的幻想。

“你说什么?!”红药猛地抬起头来,瞪大眼睛看着我。

“那晚在梅园,我看见你们了。”

“那你告诉——”

“没有,我没有告诉百里大夫,也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很羡慕你,起码有人肯为你争上一争,而不是拱手把你让给别人。不过,今天绑你的人不是他,就算是他,也不是为了绑你与他私奔。”

“可今天的事只有他知道啊!”

“许是有人知道了你与他今日的约定,就趁机候在车上等着抓你。你想想,他要与你私奔,怎会舍得让人用麻袋装你?那个大汉把我当作你时,甚至出手打晕了我。再者,我看那几人的装束皆是庶民。贵贱有别,楼少康倾慕你,怎么会找几个庶民男子来羞辱你?”

“若被贱民羞辱,倒不如一死。少康一定不会这样待我。”红药想明白后就彻底慌了,说话的声音也开始发抖,“你……你说,他们这些贼人绑了我,可是想问府里要钱?”

“那倒是好了,我怕的是有人不愿意看到百里氏和公子利联姻。”

我话未说完,红药已经扑在地上大哭起来。像她这样出身的人,从小到大怕是连一句重话都没听过,碰上这等生死攸关的劫难自是无法冷静。我刚想出声安慰,但转念一想,不由得在心里长叹了一声,其实现在最该哭的人是我啊!我既不是他们要抓的人,又看到了他们掳拐公亲的罪行,真是想不死都难。

正当红药哭得几欲气绝之时,那个叫黑子的少年推开舱门走了进来。他见红药哭个不停,便不耐烦地从怀里掏出一块脏兮兮的破布塞进了她的嘴巴,骂咧咧道:“哭,哭什么!吵得小爷耳朵疼。起来,都给我出去!”他一手拎起红药,另一只手伸过来抓我,我往后一闪,径自起身出了舱门。

“嘿——要死了还这么横!”那少年拉着瘫软的红药跟着出了船舱。

船板上,方脸大汉和黄衣男子抱剑并排站着,见我们三人出来了,便迈步走了过来。

“你们两个到底谁是百里氏的女儿?”带头的方脸大汉扯掉红药嘴里的破布,高声问道。

“她!”我和红药指着对方异口同声。

“到底是谁?”那大汉两眼一眯,蓦然提高了嗓门。他右手拇指轻轻一弹,手中长剑旋即出鞘,露出一截寒光。

“她才是百里氏的女儿!我只是她陪嫁的媵妾。几位行行好,你们抓错人了,求求你们放了我吧!”红药哭着跪倒在地,拼命地叩头。

“她说的可是真的?”那大汉走到我身边,低头盯着我的眼睛。

我看了一眼跪在地上的红药,心里凉透了,亏我还想着替她谋条生路,她倒是迫不及待地要把我往别人的剑刃上送。

只可惜,她算错了。这帮人如果真要杀百里氏的女儿,刚刚在河边的时候就下手了,何必多此一举用麻袋装了人运到船上来?既然她不想要这条活路,那我便将死路送给她!

我点了点头,从怀里掏出之前公子利送我的那柄宝石匕首,用力一掣,冷光乍现。

“大叔小心!”那少年挺身护在大汉身前。

“这匕刃的底端有我未来夫君公子利的名讳。壮士可暂且收下这匕首,待我平安回府,父亲定会另外奉上百金!”

大汉仔细看了看那柄镶满珠玉宝石的匕首后,毫不迟疑地把它推还给了我:“贵女可是想折辱在下?吾等虽是山野村夫,但也知道信义廉耻。收了主顾的钱,就要替主顾办事,两边拿钱那与畜生有何区别,以后又如何取信于人?”他说完朝旁边的黄衣男子点了点头,压低声音道:“匕上有‘秦伯子利’的字样,应该不会有错。黑子抓错人的事,不可以让上头的人知道,地上这个就处理了吧,干净些!”

“诺!”黄衣男子应声拔出了手中长剑,一把拎起了跪在地上的红药。

“不——你放开我——我才是红药!我才是百里氏的女儿!她是个骗子,她骗了你们!”红药这才如梦方醒,又扭又跳,疯了一般撕咬着,完全没了往日的端庄淑雅。

她为求自保,硬把自己的身份让给了我;如今性命不保,又骂我是骗子。其实,她是死是活,与我毫无干系。我大可以看着她去死,然后伺机逃跑。但若是她死了,公子利与百里氏的联姻就断了,太子绱的目的就达到了。自私无情的红药可以死,百里氏的女儿却死不得。

“壮士既知信义廉耻,又为何杀人取乐?”我几步跑过去拉住了黄衣人的手。

“杀人取乐?”黄衣男子放下剑,冷哼道,“贵女莫要乱说话!我们几个兄弟从不滥杀无辜,做这档买卖也只为了在乱世中求条活路。杀人取乐?哼,只有那些成天只知道饮酒寻欢的贵人才会觉得杀人是件乐事。”

“既然如此,壮士定知生命之贵,轻贱不得。这媵妾家中尚有老母要侍奉,实不该枉死此地,还请壮士饶她一命!”我俯身哀求道。

黄衣男子一愣,转头去看方脸大汉:“大哥,放了她,若被人知道……”

“是我犯的错,我回去就同主上领罚。大叔,既然她还有娘亲要侍奉,就放了她吧!”黑脸少年说到“娘亲”二字时,目光中闪过一丝苦涩。

“罢了,黑子,去取忘忧酒来!”方脸大汉吩咐了一声,走到我面前,“百里氏教出来的女儿处变不惊、有胆有识,只要你乖乖和我们走,我就放了她。”

“此话当真?”我看了一眼身旁的红药,她听了男子的话,眼睛里倏然透出亮光来。轻贱他人性命的贵人,对自己的命却是爱惜得很啊!

“我一向说话算话。”

“大叔,喂几口?”那少年从包袱里取出一只红漆高颈壶走到大汉身边。

“两口足以让她忘了今日之事。”那领头的方脸大汉说着从角落里翻出一串干空的匏瓜绑在了红药身上。

“想要活命就把嘴张开!”黑脸少年冲红药喊了一声。

“你们要干什么?”红药挣扎了两下,就被那少年按着脑袋灌进了两口酒。

“你们给她喝了什么?”我小声问。

“忘忧酒,一口忘忧,两口忘愁,一壶忘平生。她一觉醒来就会忘记今日发生的一切。千金不换的酒,我赏了她两口,也算仁至义尽了。”

忘忧酒,世间竟还有这样的酒?

我转头看向红药,她喝了酒后,起初只是两个眼皮打架;之后,两颗乌黑的瞳仁竟似喝醉了一般在眼眶里乱转起来;随即双目一闭晕厥过去,不省人事。

“能不能活下来,就要看她自己了。”方脸大汉抱起昏迷的红药,一把扔进了渭水。

红药的腰上捆了匏瓜,因而她即便晕厥,身子却没有下沉。一袭红衣,满头青丝,浸在水中,上下浮沉,如同一朵艳色的芙蕖盛开在暗青色的渭水之上,让人看着有种说不出来的诡异,一如我身后站着的三个人。

粗麻制的衣服、散乱的头发、肮脏的鞋履,在雍城的大街上随处可见这样的游侠儿。他们没有钱了,就拿一把剑坐在市集上。你可以雇他们拉牛车,也可以雇他们杀人,他们通常不会拒绝,因为这两种活儿对于他们来说,唯一的区别就是价钱不同。

眼前的三个人看上去就像是做这种营生的人。但是,方脸大汉的谈吐、他手中精美的长剑、黑脸少年抱出来的那只红漆高颈壶,却不是一般游侠儿能有的,更不用说那谜一般的忘忧酒。

伍封曾经告诉我,如果想要解开一个谜团,便要舍弃所有复杂的表象,往它的根源处去想。我追本溯源,细细想来,无论是谁,抓走红药定是为了阻止百里氏与公子利的联姻。会这样做的人,除了太子绱外,便只有那日与我一同躲在修竹丛中的兽面男子。

当日,我与红药同做女红时,她曾提过一嘴,说是君夫人原本有意让公子利迎娶晋侯之女为妻,重修秦晋之好。但秦伯怕太子绱因此更加忌惮公子利,便改选了晋卿之女。求亲的使臣都已经派出去了,后来,因太子绱执意联吴攻晋,才最终改选了百里氏的女儿。

想到这里,我的脑中再次浮现出了那张可怕的兽面。那男人像是一个黑影,永远隐藏在夜色之中,伺机搅乱原本就剑拔弩张的雍城。

船,最终靠岸了。

方脸大汉和黄衣男子留在了船上,只黑子一人拉着我下了船。

看着这个高我半个头的黑瘦少年,我实在无法想象,绑架公亲这样的大事,竟是所谓的“上头”派给他的任务。

因为害怕我会伺机逃走,黑子用麻绳捆了我的双手,如牵羊一般牵着我走在渭水河边。

“你要带我去哪里?”我问。

“去了就知道了。”

“你多大了?”

“十五。”他收紧了绳子,把我往前拉了拉。

“你娘亲若在世,定不愿意你做这档子杀人的买卖。”我叹了声气道。

“你怎么知道我娘不在了?”黑子脸色一缓,但随即又皱起眉头恶狠狠道,“死丫头,别说话了!你说什么,小爷都不会放了你!”

黑子抿着嘴转过头去,此后任我说什么他都一声不吭,只低着头牵着我往前走。

我们沿着渭水走了一段,而后又绕着弯进了一片林子。林子里的路起初还算平坦,走到后来越来越陡。我因为双手被捆,连着摔了好几跤。黑子心软便放开了我,但同时也拔出了他手上的长剑。

半个时辰后,我们从林子里穿了出来,眼前赫然出现了一块巨石。那巨石高约三十丈,石身之上布满了青黄色的苔藓,斑斓异常。巨石中央从上至下仿佛被巨斧一力劈开,留出了一道空隙,空隙之中又有人用碎石铺出了一条小径。

“快进去!”黑子推了我一把。

“这是什么地方?”我转头问他。

“你就别装了,这不就是你和楼家那小子以前私会的地方吗?”黑子在我背上推了推,嘀咕道,“你这丫头嘴巴厉害,胆子也大。要不是上头的命令,我也不想这么干。待会儿到了那边,和你的情郎好好过日子,可别忌恨着我。”

“到了哪边?”

“别问了,问得小爷心烦!”黑子在背后用手肘顶了我一把,我踉跄了几步一脚迈出了岩缝。

这是哪里,是九天之上的仙境?

流云飞逝,天光忽明,一目所及之处,梅树成林,千株竞发。巨石之后,竟是一片梅花香雪海。满山盈谷的白梅,在苍宇下竞相开放,繁花灼灼,烟姿玉骨。一阵风过,暗香浮动,雪海荡漾,美到令人心醉。

“你把这药丸吃了,然后我带你去见你想见的人。”黑子从怀里掏出一只小陶瓶,从里面倒出一颗指甲盖大小的药丸递到我手上。

“这是毒药?”

“嗯。”黑子点了点头,“这药名唤‘越女丸’。药芯外面裹了一层蜜糖,很甜,不会苦。你吃下去,睡一觉就过去了。”

“若我不吃,你便会用剑杀了我?”

“这是我接的第一个任务,我不能失败。”

“是谁给的任务?为的又是什么?”

“我不能说。”

“对一个将死之人也说不得吗?”

“说不得。”

“楼少康也被喂了这个药?”

“应该是吧。你快些去,去晚了,他恐怕已经死了。”

我一闭眼睛将药丸丢进了嘴里,然后轻轻一咽,张开嘴巴。

黑子看了一眼后,把我带到了一间木屋外:“他就在里面,你进去吧!百里府的人很快就会来收尸的。”

收尸,百里府的人怎么会知道我和楼少康在这里?

哦——原来如此……

我心中豁然开朗,不自觉面露喜色,这可把黑子吓了一跳。

“你真不怕死?”他惊问。

“毒药已经吃了,怕有什么用?你快走吧,省得被百里府来收尸的人撞见。”

我走进木屋,在合上门的瞬间,立即张开嘴巴,用手指在上颚的烂牙洞里挖出了刚刚咬进去的那一小颗毒药。呼!幸好外面的糖衣没化。

我这小时候的一口烂牙如今换得只剩下了这最后一颗,没想到还能派上这么大的用场。哼,当年是谁同我说,爱吃蜜果只有坏处?

我把尚未融化的“越女丸”别进腰际,抬头看了一眼房中的另一个人。

那人穿着白色的单衣,散发倒在床上,细看之下,正是当日与红药在花园里私会的楼少康。但此刻,他的嘴唇已经向里卷起,每一次呼吸都带着重重的呻吟声。我知道,他是真的快要死了。

这是多好的一场戏啊!公子利未来的正妻与楼大夫的嫡子双双殉情,死在旧日私会的梅花林中。公子利与百里氏的联姻断了,百里氏自惭形秽,便不敢再用其他女儿顶替红药出嫁。吴王夫差如果愿意与晋会盟,那秦伯自然会重提秦晋联姻之事。

偌大一个秦国,就这样被一个晋人玩弄在股掌之间。

只可惜,他那晚没有杀了我。这出好戏,怕是又要被我搅黄了。

楼少康察觉到屋内有人,费力地睁开了眼睛,摸索着抓住了我的手:“红药……”

他的手冷若寒冰,阴冷的触感让我不禁打了个哆嗦:“红药已经逃走了,你放心。”我把楼少康搀扶着坐了起来,“我是将军府送进百里府的媵妾,我叫阿拾。你能不能告诉我:是谁抓你来这里的?百里府除了红药,还有谁知道这处梅林?”

“红药……”楼少康神志模糊,俨然将我看作了红药。他的左手死死地拽着我的手臂,右手颤抖着抚上我的脸颊:“红药,你放心,我死了,你便好了。”

“你醒醒,我不是你的红药。”我把他的手从脸上拿了下来,又重复了一遍之前的问题。这一回,他总算清醒了过来,怔怔地望着我道:“你是谁?”

“红药逃脱了,我是将军府陪嫁的媵妾。抓我们到这里的是晋人,他们在百里府安插了细作。你快想想,除了你和红药,还有谁知道这处梅林?”

“这是贵妾韶的梅林。以前,她带我们来过,她是知道我与红药有情的。”

“美人韶?”我心下一惊,忽然忆起雍城街头巷尾流传的一条艳闻。很多年前,百里大夫为追求宫中舞伎美人韶,曾在渭水边种下十里梅花林,最终击败所有倾慕者,抱得美人归。但是,这么多年来却从来没有人知道那十里梅林究竟在哪里。

温婉如水、娇艳如花的美人韶,怎么会是晋国的细作?可是除了她,还能有谁呢?

红药失踪之后,她只消在百里大夫身边透露一两句红药与楼少康的情事,便能引得众人到这梅花林中找见一对交颈殉情的怨侣,叫百里氏一朝颜面扫地。

瑶女、美人韶,这雍城到底还有多少晋人安排下的暗子?

如此一想,我不禁出了一身冷汗。

我把楼少康半拖半抱了起来,问:“你还撑得住吗?我来带你下山!”

“我走不了了,你快逃吧!”楼少康的脚根本站不住了,一离开床铺,他所有的重量就全都压到了我肩上。

正当我力竭之时,木门突然被打开了。黑子愣愣地站在屋外,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呃——你们还没死啊?”

我和楼少康现在的样子很是古怪,我怕黑子看出端倪来,便硬挤出几滴眼泪,哀求道:“他想与我死在梅树下,你可以帮帮我们吗?”

黑子看了一眼相拥而泣的我们,脸上露出同情之色,大步走了过来,一把扛起了楼少康。

梅花吐艳,琼枝瑶树,如云似雾的白梅下,楼少康已经奄奄一息。黑子遥遥地站在一棵梅树之后,抱剑看着我们。我伏在楼少康身上,听他不停地呢喃着红药的名字,他涣散的瞳仁紧紧地盯着枝丫上两朵重瓣的白梅。片刻之后,他笑了,然后身子渐渐地滑落。

“我死了,你便好了……”

我顺势躺倒在他胸前,耳边一片寂静,那规律的跳动声,戛然而止。

黑子探过我们的鼻息后便走了。我坐起身来,最后看了一眼躺倒在梅树下的男子,心里一阵唏嘘。

我与你并不相识,却陪你走了最后一程。如果可以,我希望你爱的那个女子能懂你的这份深情。十年,二十年,当她高坐在殿堂之上时,还能记得曾经有一个人真心地爱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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