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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英雄”的囚徒之路

“砰——”

冰冷的子弹带着刺耳的啸叫,穿过略微低垂的头颅。霎时,脑浆四溢,血花飞溅。突然,风停了,云住了,鸟儿歇息了……声音消散,色彩褪尽,如同一张黑白的老照片,世界就此定格。给人印象极深的是那双眼睛,那双在男性中极为罕见的、细长的、大睁着的眼睛。眼里充满了深深的渴望——对生存的渴望!

整整8年了,噩梦总是不请自来,来纠缠它的主人,在主人的脑海兴风作浪。它成功了,主人从梦中醒来,全然不顾额角涔涔的冷汗和全身浸湿的衣裤,一动不动,就那么静静地躺在床上,在黑暗中圆睁着双眼。远处,月光如水,静静地洒在窗台上。

在他的心里,风起云涌,翻江倒海……

这,又是一个不眠夜。

梦的主人叫许志飞,梦里的主角叫林海,是一对并肩作战的同事,亦是肝胆相照的朋友,更是生死与共的兄弟。

如今,他们阴阳两隔。

只是,梦里的主角没有牺牲在战场,而是命丧刑场。梦的主人也非自由之身,正身处囹圄之中。

(一)英雄情结

时光回溯到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经历“文革”十年禁锢之后,正值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政治、工作和生活环境走向宽松,而与之相比,治安形势每况愈下,形成强烈反差。1983年8月2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严惩抢劫、强奸、盗窃等犯罪行为,这便是著名的“八三严打”。

地处华蓥山麓的N县,迅速部署了“严打”专项行动。当时全县警察只有几十人,大规模开展“严打”行动,警力远远不够。县里决定在各单位抽调人员,动员有意愿者报名。不到20岁的许志飞也报了名,并最终被录取。

1982年,许志飞从省内一所中专学校毕业后,在N县一个乡上任团委书记。乡干部工作实行责任包干制,计划生育是其中最重要也是最艰难的工作。许志飞每天走村串户,扎根农村,生活得也还算充实和自足。但在闲暇之余,他心中难免孤寂、失落,毕业时的激情好像阳光下的薄雾,正一点点消失。公安局要调人,对他来说,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他从小对军人和警察非常崇拜,一直希望成为警察中的一员。所以,他放弃了区里准备提拔他担任副乡长的机会,决然选择了渴望已久的警察职业。

走上了向往已久的工作岗位,许志飞那颗日趋沉寂的心仿佛注入了新的活力,瞬间焕发了勃勃生机。他把满腔热情投入到严打行动中,别人不愿干的活他来干,别人不愿跑的路他来跑,脏活、累活、苦活统统包揽。他虚心向老同志请教,暗中观察别人怎样工作。他聪明,爱动脑筋,没事就琢磨解决问题的方法,常常向领导提一些富有建设性的提议。领导喜欢上了这个踏实能干、聪明机灵的小伙子。严打结束后,在领导的推荐下,许志飞留在了公安局。

而梦里的主角林海,出生在一个警察家庭,母亲是家庭妇女,负责一家人的饮食起居,无微不至。父亲是警察,他在林海的成长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崇拜父亲,林海把警察作为职业理想。他从小痴迷武术,曾拜民间拳师习武,练就了一身过硬的拳脚功夫和一副结实魁梧的身板,为日后当警察打下了坚实的身体基础。

跟许志飞一样,林海崇拜英雄,期望有一天自己也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

1989年,林海考入了公安队伍。因其出色的身体条件,组织上选送他到X市参加特警专门训练。他的擒拿格斗、射击成绩和攀爬技能在同期学员中都是最出色的。训练结束后,林海回到N县公安局,从事特警工作。他性格活泼,喜欢结交朋友,为人豪爽耿直,深得同事们喜爱。工作上,他是特警队公认的“一把好手”,每次行动,总是凭借自己的好身手,冲在最前面,多次立功受奖,是县公安系统一颗耀眼的新星。

(二)成为英雄

许志飞得尝儿时夙愿,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但他很快冷静下来,清醒地认识到,仅凭一腔热情和实践中的摸索是不能成为一名优秀警察的,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1983年在全国铺开。许志飞报名参加了公安干部管理专业的自学考试,成为N县本专业的第一批考生。有过早期自考经验的人都知道,早期自考的难度,较之于大学里的考试有过之而无不及。既无老师授课,也无任何复习资料,更没有网络可倚仗,只有一本本晦涩难懂的书让人去啃。白天,他心无旁骛,全心工作;夜晚,他挑灯夜战,去啃书里那些难啃的骨头。凭着坚韧的毅力,他成了全县第一批拿到结业证的人之一。此后,他又函授结业了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的课程。这种不分白天、黑夜,不论工作日和休息日,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工作和学习上的生活,许志飞一点也不觉得苦,反而很快乐,这快乐源于他对警察这个职业深深的热爱。

由于成绩显著,许志飞很快就由一名普通的公安民警被提拔为派出所所长,那一年他还不到30岁。1996年,许志飞被任命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从此,他迎来了人生的高潮。此后几年间,他度过了一段充满危险与刺激,兼具无数鲜花与掌声的岁月。

作为主抓业务的副大队长,为了带出一支作风顽强、技术过硬的队伍。他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哪里最忙碌,哪里就有他的身影。局里重要的刑事案件,他都亲自参与,以高超的破案技能赢得了同事们的信赖和尊重。

一次,刑警队接到群众举报,在著名民营企业家刘显和老家对面山坡上的一个粪池里,发现了一具无名裸体女尸。周围没有留下任何凶手的线索,唯一的线索是死者还未死亡就被扔进了粪池。根据这条线索,许志飞判断,作案现场就在附近。他决定从查找尸源入手展开侦破,在他看来,只要找到尸源,案子就破了一半。专案组印发了大量的协查通报,在距案发现场直径十几公里的范围内,挨家挨户贴。死者家门旁边墙上的通报就是许志飞亲手贴上去的。找到尸源,专案组立即对死者生前的社会关系进行拉网式排查,很快锁定了嫌疑人。他与死者刚认识两三天,就把死者带到店里,宣称在耍朋友,要一起到深圳打工。

审讯室里,专案组成员无论怎么审问,嫌疑人始终让专案组成员一筹莫展,审讯陷入僵局。

许志飞披挂上阵,与嫌疑人随意摆谈起来。交谈中,许志飞找到了突破口……最后,嫌疑人“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罪行。

原来,嫌疑人和死者刚认识两天就确立了恋爱关系,相约到深圳打工。搭上客车不久,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了激烈争吵,在乘客的斥责声中下了车。双方都很生气,女孩伸手抓扯嫌疑人,嫌疑人就用手死死卡住对方的脖子。很快,女孩瘫软在地上,嫌疑人吓慌了,以为对方死了,就把她扛到粪池边,扒光衣服扔下去,昏迷中的女孩窒息身亡。小伙子最终被判无期徒刑。

合上卷宗,许志飞胸口闷闷的,浓浓的惋惜之情萦绕心间,久久不散。他为女孩惋惜,也为小伙惋惜。生命很脆弱,一次小小的争吵,会招致灭顶之灾;命运很无常,一个小小的口角,会换来终生的监禁。冲动的人不会想到,细小的举动,若没有理智的约束,也会害人毁己。为别人惋惜的许志飞同样想不到,几年后,自己会步小伙子的后尘,让更多的人为自己心痛和惋惜。

从1996年起,在刑警队副大队长的位子上,许志飞带领全队民警没日没夜地干,换来了一个个案件的侦破,换来了N县的安宁。而他本人,荣誉纷至沓来,获得了两个二等功,7个三等功,数次省、部级优秀,“十大杰出卫士”荣誉称号,老百姓亲切地称他为“英雄”,他的人生达到了灿烂与辉煌。

然而,他又接到了新的任务。

20世纪90年代初,N县境内就有零星的吸毒案件。至1998年时,吸毒人员大幅上升,青春消殒,家庭破裂,多少悲剧反复上演。吸毒还诱发了盗窃、诈骗、抢劫等案件,严重扰乱社会治安。

1998年,公安局组建禁毒队,任命许志飞为禁毒队队长,林海为副队长,两位都有英雄情结的人成为搭档。

说起来,两人还真有些渊源。

林海的父亲是一位老警察,有丰富的破案经验,许志飞跟他学了很多破案的技能,几近于师徒关系,私交甚好。林海工作后,林父要他多向许志飞学习。林海对许志飞敬重有加,许志飞也很喜欢这个小他5岁的兄弟。

林海刚工作时是特警,专门对抗暴力犯罪活动。他经常协助许志飞破案,每次行动他都冲在最前面,让许志飞跟在他身后。他常调侃说,就你这单薄的身板,能抵啥用,别在前面碍手碍脚。

有一次,他们联手破一个贩卖枪支的案子。在广东湛江街头突遇犯罪嫌疑人,许志飞想都没想就冲了过去。将嫌疑人制服后,林海万分恼怒,不顾颜面,站在街边,对着许志飞劈头盖脸一顿臭骂,再次告诫他不要冲在前面。在路人围观中,许志飞被骂得傻呵呵地笑,心里却无限温暖,得友如此,夫复何求!

许志飞很信赖林海,每次行动,总觉得林海就是他坚实的后背。只要有林海在,他就觉得踏实、放心。而林海知道许志飞点子多,工作中常让他出谋划策。他们是共担风雨的战友,更是生死相依的兄弟。彼此间只要一个电话,对方立马赶到,无须说明缘由。

这次两人成为搭档,关系更加亲密。

对于毒品,许志飞深恶痛绝。他的堂弟染上了毒瘾,挖空心思偷家里的东西去卖。后来,实在没有东西可卖,就公然拿刀威逼父母拿钱给他吸毒。毒品毁掉了亲人、同学和朋友,对许志飞来说,毒品之痛,痛彻心扉。

禁毒队成立初期,手上没有任何资料,就从摸排吸毒人员入手。通过对全县所辖乡镇逐一摸排,共排查出吸毒人员90多人,对所有吸毒成瘾人员进行强制收容戒毒,许志飞亲手把堂弟、同学和朋友送进了戒毒所。禁毒队还从吸毒人员身上追查毒品来源,因此破获了一批案件,但抓的都是些小喽罗,真正的毒枭仍逍遥法外,毒源并未掐断。缉毒队一边梳理境内的贩毒和吸毒情况,一边外调某地警方,向他们学习“经营”特情办理毒品案件的经验。返回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从“灰色人员”中建立了一批“特情”,以此发现、掌握本地毒品的动向,破获了十几起特大贩毒案件。由于体形消瘦,符合一般贩毒人员的体貌特征,加上过人的胆识,许志飞经常化装成买家,只身与毒贩接头、交易。只是,每一次都冒着生命危险。

一次,禁毒队接到特情举报,有一伙毒贩想在N县脱手一批毒品,许志飞再次化装成毒贩与其交易。毒贩很谨慎,通常不会一见面就进行交易,总要对交易的人进行反复试探,确认万无一失后,方才出手。而化装民警则要冒着随时被发现的危险与他们耐心周旋。只有取得毒贩的信任并与之交易,人赃并获后,才能取得起诉的证据。否则,一切努力都将成为泡影。

毒贩打来电话,约许志飞在一个小镇上的茶楼见面。许志飞独自前往,什么都没带。有时,什么都不带,反而更安全。一进房间,就看见四个男人,身材、长相到衣着都很普通,属于放在人堆里就不见了的那一类,唯一让人记住的,是他们的眼神——透着犀利、充满戒备的眼神。一个男人站在门边,机警地听着门外的动静。两个男人站在窗边,严密观察着街上的行人和车辆。他们向坐在椅子上的第四个男人递了个眼色,那男人开始盘问许志飞。毒贩之间的交谈使用的全是暗语,如毒品的量词不用克,而用“个”“套”等词语,100克海洛因称为100套衣服。许志飞在某地外调时曾系统地学习过这些内容。他对答如流,无懈可击。那男人又拿出一些样品,让他鉴定毒品的纯度。许志飞通过看颜色,闻气味,摸手感,尝味道,报出的答案准确无误。毒贩见他动作熟练,经验老到,放他离去。

第二天一大早,许志飞就接到毒贩电话。还是昨天那个男人,他气势汹汹地说:“你胆子好大啊,明明是公安,还敢化装来交易,硬是不要命了吗?”

许志飞心里一惊,拿不准是真的暴露了,还是对方的试探。

他故意发怒说:“不想交易就算了,别他妈乱咬人。”

说完,果断挂上了电话。以退为进的方法,他屡试不爽。果然,毒贩很快又打来电话要求见面,地点约在一个毫不起眼的宾馆内。这一次还是试探性的会面,许志飞依然应付自如,毫无破绽。

第三次电话,毒贩要求交易,数量为200克海洛因。而地点则换在市区的一幢民房内。毒贩租下了顶楼整层的房间,有十几个人,大多分散在楼层的四个方向及楼顶。禁毒队也有十几位民警,化装成农民、小商贩、拉板车的民工和小面包车司机等,把守在房屋周围的各个路口。

在林海的掩护下,许志飞携带着现金上了楼,他敏锐地觉察到气氛明显比前两次紧张得多。仍然是前两次那个男人,他并未把毒品拿出来,而是东扯西拉地闲聊。看样子,毒品还是没带来。过了一会儿,门外进来一个人对男人一阵耳语。男人勃然大怒,挥起菜刀就向许志飞砍来。许志飞抄起旁边的凳子挡住了菜刀。原来,楼顶的毒贩发现每个路口都有人,停在路边的面包车里也有人,就报告了那男人。见仍被怀疑,许志飞再次以退为进,装着气急败坏的样子,指责对方联合警察来骗他的钱,他决定不交易了。说完,拎着箱子跑了。事后想想,许志飞还是有点后怕,如果反应慢点,那把菜刀……

三次都没见到毒品,许志飞和林海并不气馁,他们相信,毒贩还会与他交易。很快,毒贩又联系了,地点定在一中学围墙外偏僻的墙角下。这一次,那个男人不再怀疑,直接亮出了毒品。许志飞乘其不备,一个扫绊腿,将其扑倒在地,紧紧摁住,戴上了手铐。埋伏在周围的民警接到他发出的信号,在同一时间冲过来,将另几个毒贩擒获。后来,禁毒队顺藤摸瓜,又抓了一些毒贩,破获了一个特大贩毒团伙。这是一个长期盘踞在川滇两省的家族式贩毒集团,素以小心谨慎闻名,据说从未失过手。但是这一次,他们栽在了许志飞和林海为搭档的缉毒队手上。

经过一年的时间,N县吸毒和贩毒的情况明显好转,许多毒枭被迫放弃了这个毒品市场。

2003年年初,许志飞和林海双双被推举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然而就在颁奖前夕的5月23日,许志飞和林海没有等来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等来的却是冰冷的手铐——以贩卖毒品罪被逮捕。这样的结果,N县人不相信,就连许志飞本人也不相信。

难道公安机关搞错了?

(三)英雄歧途

1998年2月,N县刚成立缉毒队,有群众举报:“飘逸”发廊容留他人吸毒。许志飞带队赶到发廊,发现二楼的房间里有七八个女孩聚在一起,有的正在吸毒,就将发廊老板熊强刑事拘留。熊强长得五大三粗,声称自己叔叔是个厉害人物,缉毒队怎么把他抓进来,还得怎么把他放出去,一副骄横跋扈、目中无人的样子。许志飞非常反感,一心想将他送去劳教,借机刹刹吸毒之风。很多人替熊强说情,亲戚、朋友、同事,许志飞都没有同意。

但是有个人的面子,他不得不给。这个人是禁毒队副队长林海。开始林海也主张严惩熊强,但熊强的叔叔与林强的父亲是好朋友,在父亲的劝说下,林海同意了,为熊强充当说客。经不住林海的反复游说,许志飞态度软了下来,把案子交给林海去办,只是交代,罚款要重。几天后,熊强被释放了。而熊强和林海则因此案成了朋友,日后共同贩毒的罪恶之旅由此开启。

入狱后,许志飞反思这个案子,充满了自责。按照规定,熊强可以送去劳教,也可以罚款拘留,是自己的一再坚持,让林海和熊强越走越近。其实,在人生旅程中,没有单纯的偶然,偶然中隐藏着必然,必然只是通过偶然来表现。只要林海放纵贪欲,无视国家法纪,肆意妄为,即使没有“飘逸”发廊事件,也会有其他事件;即使没有熊强,也会有张强、李强出现,诱发他的犯罪。这些,许志飞都明白,他真正自责的是,当林海处于人生十字路口的时候,当他的违纪苗头刚刚显露的时候,如果自己能拉他一把,也许结果会有不同。毕竟,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可惜,彼许志飞非此许志飞,那时的他,荣誉满贯,头脑被名利充斥,并不似现在这般清醒。

而林海的父亲,成全了友情,葬送了爱子。无数个不眠之夜,他辗转反侧,心如刀绞,追悔莫及。这也给所有公职人员的家属提了个醒,在你替别人帮忙打招呼的时候,请千万深思自己的行为可能给亲人带来的最坏结果。王子犯法,尚与庶民同罪,何况本身就一庶民呢?人啊,千万别心存侥幸,更不可高估自己。

“飘逸”发廊案件熊强被罚款5000元后释放。林海知道许志飞对熊强的释放有未解的心结,便在其中斡旋。熊强提出,让林海和许志飞在他开办的发廊入“干股”,每月分给他们800元钱,但他们要“关照”熊强的发廊。林海同意了,他把钱给许志飞。许志飞不要,他就把钱偷偷放在其办公桌的抽屉里。许志飞还给他,他再放。反复几次,许志飞就收下了。从内心讲,许志飞是不想拂林海的面子才收下的。那时的他很忙,一心扑在侦破毒品案件上。他人是国家的,时间是国家的,国家把他的吃穿也包了,每天只在家吃一顿早饭,还是为了跟母亲和儿子见一面。他没有节假日,没有时间逛街购物,钱对他来说没有意义。但是,在法律与友情面前,几经犹豫,许志飞屈服于友情。友情曾成就他们彼此的事业,带来巨大荣耀,但他们从未想过,友情的维系必须遵守法律和道义的公规。背离法律与道义,只能让彼此沉沦。正春风得意的他们,没有时间思考这些,也不愿思考。

贪婪狡诈的熊强盘算,付出了金钱,就要成倍地收回来。1998年年底,遭受严厉打击的N县毒品市场一片狼藉,熊强嗅到了“商机”。仗着与禁毒队两位领导的“交情”,他打起了毒品的主意。他多次试探林海,毒品生意很搞钱,可不可以搞。起初,林海还犹豫不决,但架不住熊强的软磨硬泡,1999年年初,他同意了,只是交代熊强知道情况要报告。林海向许志飞建议,让熊强做毒品生意,打入吸毒贩毒圈子里,搜集情报。许志飞认为,毒贩的活动非常隐秘,根本破不了案。在某地外调时,见到一些当地警方利用“特情”破获毒品案件的例子,他们自己也尝到了成功使用“特情”的甜头,加之熊强确实与吸毒圈子的人比较熟,就同意了。三人心思各不相同,熊强意在搞钱,许志飞重在破案,林海则二者兼顾。

此时恰逢保险柜被盗案发生,许志飞离开了禁毒队。林海要把熊强建成“特情”,他多次邀许志飞陪他考察,其实还有其他目的,一是表明熊强给的干股钱他交给了许志飞,二是想借机缓和一下许志飞与熊强的关系。3月的一天,许志飞抽空陪林海到了熊强的发廊。当着许志飞的面,熊强再次问,毒品生意很搞钱,可不可以搞。林海就说,反正你不搞也有人搞,重要的是要收集线索。熊强又提出,只有一边卖零包一边介入进去才能收集到线索。从头至尾,许志飞只强调了一句,要特别小心。熊强说他自己不出面搞,他只出本钱,由他老表来搞,搞到钱,大家有份。这很明显不是正常的建“特情”,但许志飞不以为然。以小毒反大毒,是某地警方惯用的方法——许志飞错误地这么认为。

此后,许志飞三次收到林海给的钱。虽不具体了解熊强贩毒的情况,但他隐约猜到钱的来源。再后来,林海送钱来,他坚决地拒绝了,原因是始终感觉别扭。3年后,就是这4500元钱,让许志飞进了监狱,断送了美好前程。而林海,因为41000元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多年后,在监狱平静而漫长的时光中,许志飞对自己的思想进行了极其诚恳的剖析。

从1983年成为警察到1993年当上派出所所长这10年间,自己被警察的职业光环所笼罩,凭着对工作的兴趣和年轻人的冲劲,成为佼佼者。自己的敬业与奉献,并没有从思想上把它上升到为国家、为人民的高度,属于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人民。1993年到1996年任派出所所长3年间,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其中一部分原因是开始对仕途有了遐想,贪图权力的苗头从贪欲的温床中破土而出。1996年,刑警队副大队长的职位,为自己提供了展示能力的华丽舞台,精彩演出一幕胜一幕。特别是1998年,在禁毒工作中屡建奇功,掌声和赞扬声不绝于耳。荣誉使自己飘飘然,各种欲望中,名利占据了首位,工作以出成绩为宗旨。表面上看起来更加敬业,实际上内心以英雄自居。而这英雄是以高破案率换来的,便不择手段地破案,为破案而破案,无形中偏离了应有的初衷。

至于钱财,自己并不看重。就是到现在,他也不认为自己是贪财的人。与毒贩交易时,自己带的现金,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都不曾动过任何心思。当时对收取熊强贩毒费的事,丝毫未放在心上,错误地认为,自己把熊强送的所有钱都用在了刑警队兄弟们的吃喝上,分文未揣进自己的腰包。以至于2003年5月,林海被捕后,自己还无事人一样,几次参加局党委会研究林海的接替事宜,真是可悲。

“为什么会这样?”

许志飞曾一遍又一遍,无数次地问自己。最后,他不得不痛苦地承认,“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悲剧性地在自己身上应验了。作为警察,常年与犯罪分子打交道;作为缉毒警察,接触的更是些亡命之徒。在与他们的一次次较量中,自己是胜利了,但他们那种“不拘小节”,重义气、轻法律,行事不择手段的作风,与早已被贪欲蚕食的思想一拍即合,使自己深陷名利的深渊,不能自拔。

他回顾20年从警生涯,前些年忙于自考,后些年忙于破案。披星戴月,早出晚归;出差,出差,再出差。少有的空闲时间,也是与同事们聚在一起喝酒度过。那么多年,竟没有好好读过一本书,没有好好看过一部电视剧,即便浏览报纸,也屈指可数;那么多年,竟没有静下心来梳理过自己的思想,总认为年年被评为先进,思想理所当然最过硬。单位的政治学习,总由内勤编造,偶尔一次,也是草草收场。他不知道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是怎么形成的,又是怎么偏离的;他不知道党的廉政教育、公安机关的自律要求何时被遗忘,抑或从未牢记过?既然从未思考过人民利益、党性原则,那么,走上犯罪道路,就属必然。

自己是这样,林海也是这样。

(四)英雄末路

“飘逸”发廊案件的侦破中,林海认识了熊强,在熊强的极力拉拢下,越走越近,成了朋友。当熊强提出利用贩毒赚钱后,他想出了建“特情”的办法。这在一般人认为不可思议的做法,林海还就做出来了。对他来说,人的思想和能力是两回事。面对犯罪分子的真刀真枪,他用过人的能力,坚决回击。然而,当伪友发来糖衣炮弹,他却溃不成军。因为,炮弹击中了他的死穴——贪欲。

1999年2月,熊强把表弟韩勇叫回来做毒品生意。林海在禁毒队替韩勇办了“特情”身份。3月,熊强出资,韩勇到某地购买100克海洛因。带回N县后,分成“零包”进行贩卖。6月,仍由熊强出资,韩勇伙同另一毒贩王松在某地购回100克海洛因。由于质量差,滞销,熊强便要求林海将缉毒队查获的质量好的海洛因换出来。林海同意了,他对缉毒队内勤谎称,要将收缴的毒品拿去办案,调换了50克。事后,熊强给了林海3000元。2000年年初,熊强授意,韩勇安排王松在某地购回海洛因100克。在销售中,同样由于质量差,不好卖,熊强再次让林海想办法。林海以同样的方法从内勤处拿出毒品,调换了70克。这一次熊强付给了林海5000元。

这三次共贩卖300克海洛因,许志飞获得赃款4500元后,就此退出。林海继续沉沦,到2003年案发时止,共参与贩卖海洛因1250克,分得赃款41000元。熊强并未把林海当成朋友,他对手下谎称,贩毒所赚的钱大部分给了林海和许志飞,其实是被他自己收入囊中。而林海毫不知情,把熊强当成好朋友,不仅参与贩毒,还为毒贩提供“保护伞”。

2001年11月,韩勇因涉嫌贩卖毒品罪由县公安局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当时公安机关认定其贩卖毒品海洛因30克。熊强找到检察院公诉科承办人王华明、刘野,要求对韩勇进行“关照”。熊强送钱、送物,并请吃喝后,王华明答应了。王华明从降低贩卖毒品的数量上想办法,他与刘野共谋篡改证据。由熊强找到吸毒人员肖峰让其改变证词,再由林海在约定地点找到肖峰,单独一人对其进行询问,肖峰将其在韩勇处购买毒品的数量由原来证实的30克改为6克。林海将伪证材料交给了王华明,N县人民法院在审判韩勇贩卖毒品案时将这份伪证材料作为证据予以采信,致使韩勇从轻处罚,拘役6个月后释放。

有了林海的保护,熊强贩毒集团越来越庞大,达到20多人,作案愈加频繁,手段更加疯狂。但是,它也加速了林海等人的灭亡。2004年6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林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检察官王华明、刘野因为“关照”韩勇获刑入狱。

林海的身上正义与邪恶共存,人性与兽性同生。他可以不顾个人安危,挺身保护同事,与犯罪分子斗争;他也可以置千万人的生命于不顾,干起贩毒的罪恶勾当。他出众的工作能力和成绩掩盖了锈迹斑斑的心灵,或许正是成绩带来的荣誉加速了心灵的锈蚀。

而检察官王华明和刘野则为世人提供了一个不负责任,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亵渎法律而受到严厉制裁的例子。作为一名普通的公职人员,别把手中的权力不当回事。权力是把双刃剑,不光能伤人,搞不好,也会伤了自己。

2004年6月10日,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但在许志飞心中,那也是一个灰暗、沉闷而压抑的日子。上午,近千名观众挤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大厅里。当法官宣布将许志飞带上法庭时,喧闹的大厅立刻变得鸦雀无声。观众们齐刷刷地盯着被告通道入口处。

神情呆滞、面容憔悴的许志飞,戴着手铐,在法警的押解下,拖着僵硬的步子,缓慢站上了被告席。他低垂着脑袋,盯着地面。他不敢看对他疼爱有加的妻子,16年的无怨付出,换得一个违法犯罪的丈夫;他不敢看亲朋好友,他们引以为傲的人,即将沦为阶下囚;他不敢看器重他的领导,那么厚重的期望,全都变成了泡影;他不敢看敬重他的同事,曾经的标杆变成了耻辱柱;他更不敢看乡亲父老,他们心中的英雄啊,怎能就是丧尽天良的毒贩呢?

此刻,许志飞知道,他不仅要接受法律的审判,还要接受人民的审判;不仅要接受法官的质询,更要接受良心的质询。那双拿惯了手铐的手,此刻正被手铐束缚。那颗骄傲的心,此刻备受煎熬。他觉得自己赤裸裸地站在被告席上,每一双眼睛,都像一把无比锋利的刀,对他实施凌迟的酷刑,他甚至看到了自己片片翻飞的血肉。他恨不得此刻地上裂出一道缝来,好让自己钻进去。

恍恍惚惚间,许志飞又感觉像在梦里一样,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大厅里的观众也不愿相信眼前的事实,电视里英雄矫健的身影还在眼前浮现,播音员赞美的话语言犹在耳,与被告席上的那个人相去甚远,怎么也画不上等号。随着庭审的进行,越来越多的人感到愤怒。这愤怒更甚于对其他毒贩的愤怒,因为他们平添了一份被“英雄”愚弄和欺骗了的感情,爱之深,恨之切!对于警察,老百姓是矛盾的。一方面告诉孩子,有危险和困难找警察,是绝对的信任;而一旦出现公共事件,又会对警察充满质疑。信任,源自国家赋予警察这个职业的神圣使命;怀疑,则来源于极少数像许志飞和林海这样的败类。千百万人的努力,常常被个别人毁于一旦。维护警徽的庄严与神圣,何其艰难。

法庭里响起审判长那庄严而洪亮的声音:“被告人许志飞,身为公安民警,不履行其法定职责,自1999年至2000年期间,参与贩卖毒品海洛因300克,分得赃款4500元,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判处被告人许志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槌落下,一位英雄就此覆灭。许志飞从警20年,其中19年,他用青春、热血甚至生命去书写光辉传奇。唯独1999年,这漫长人生中极为短暂的一年,他又亲手用重重一抹黑,将自己壮丽的人生画卷摧毁。

熊强和林海在行刑前曾要求见许志飞一面,他都拒绝了。对于熊强,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到死都不喜欢。而林海,他知道他要说啥,不见他,是因为不忍心。他请警官带话给他,如果他能在有生之年离开监狱,而他的父母还在人世,他会替他照顾他们。

点评:头顶的光环,离他而去。不是上天不眷顾他,而是他悖逆行事。一个执法者,成为犯罪者,既有社会因素,更主要的是其主观原因。从本案看出,不加强自身学习,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无论你有多么辉煌的人生,在物欲横流的大千世界里,你都可能蜕变,所以每日“三省吾身”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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