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伦握手事件让我心里有点小鹿乱撞,但我上了霍华德的车才两分钟,这小心思就偃旗息鼓了。太难为情了。
霍华德刚冲过澡,头发明显有梳过的痕迹。他还换了一条宽松裤和一件更有型的衬衫。我却没工夫打扮,还穿着T恤,蹬着球鞋。
“准备好了?”他问。
“准备好了。”
“好,那就出发去佛罗伦萨喽。你肯定会喜欢的。”他往CD播放器里插了张CD(这年月谁还用CD啊),AC/DC乐队[17]的歌《你让我整夜心神不宁》(You Shook Me All Night Long)开始响彻车中。你懂的,这是出自经典专辑,名叫《父女俩首次外出,别太拘谨了》。
霍华德说进城只要十来千米,可开了半小时才到。进城公路上都是踏板摩托车和迷你小轿车,路过的所有房子都很老。即使车里的气氛尴尬,我的兴奋之情还是像高压锅蒸汽一样渐渐膨胀起来。也许情况不太如意,可我这是在佛罗伦萨啊。太酷了吧。
到城里后,霍华德开进一条狭窄的单向街道,完成了一次史上最精彩的路边停车。要是他没那么喜欢在公墓工作,当驾校教练应该很出色。
“抱歉开了这么久。”他说,“今晚交通不太好。”
“不是你的责任。”我的鼻子都快贴到车窗上了。街上纵横交错地铺着灰色方石砖,两边是狭窄的人行道。色彩明快的高楼紧挨在一起,窗户上都有漂亮的绿色百叶窗。一辆自行车在人行道上飞驰而过,差点碰到我们的车边镜。
霍华德看着我,“要去走走观光路线,见识一下佛罗伦萨吗?”
“好!”我解开安全带,从车里跳出来。天气还是很热,空气里微微有股热烘烘的垃圾味儿,可一切都让人兴致盎然,所以完全没关系。霍华德在人行道上走,我跟着他。
那感觉,像是在一部意大利电影的场景里漫步。街边是鳞次栉比的服装店、小咖啡馆和餐厅,一直有人从窗户里、车里互相打招呼。走到一半时,礼貌的喇叭声响起,大家都走到路边,给挤在一辆摩托车上的一家人让路。有两栋楼之间还挂了一溜衣服,一件红艳艳的睡衣在迎风飘荡。这会儿随时都有可能跳出来一个导演,大叫:停!
“就是那儿了。”转过一个街角,霍华德指着街顶头一座显眼的银白色高大建筑。
“那是什么?”
“是Duomo,佛罗伦萨的大教堂。”
Duomo.它就像艘航空母舰。大家都向它涌去,离它越近,反而走得更慢了。最后,我们来到一个大广场当中,我仰头看着落日余晖映衬下的这座宏伟建筑。
“哇,这真的……”很大?很美?很惊艳?都是,而且更棒。这大教堂得有几个街区那么大,墙面是粉色、绿色、白色大理石砌成的,上面有精美的浮雕。它比我见过的所有建筑都要漂亮一百倍、惊艳一百倍、宏伟一百倍。更何况,我这辈子还没用过“宏伟”这个词呢,以前没有东西能用这个词形容。
“它的全名叫圣母百花大教堂,可大家就管它叫Duomo。”
“是因为那个穹顶吗?”教堂一侧的楼顶有巨大的橘红色圆形屋顶。
“不是,不过问得好。‘Duomo’的意思是‘大教堂’,这个词正好跟英语里穹顶‘dome’这个单词发音很像,所以常有人猜错。建造大教堂历时将近一百五十年,那是现代科技出现之前全世界最大的穹顶了。我要是哪天下午不上班,就带你去登顶吧。”
“那是什么地方?”我往Duomo对面一个小很多的八角形建筑指了指。它有高高的雕金大门,一些游客在门前拍照。
“洗礼堂。那些门叫作天堂之门,是佛罗伦萨最有名的艺术品之一。艺术家叫吉贝尔蒂,他制作这些门花了二十七年。我也会带你去参观那里。”他指指洗礼堂旁的一条街,“餐厅就在那儿。”
我跟霍华德穿过大广场(他说意大利语里广场叫piazza),他替我拉开餐厅门。接待台后面有一个男子,打着领带,把下摆掖进了围裙。他抬起头,站直身板。霍华德比他高了两头。
“今晚您几位?”他带着鼻音问。
“Possiamo avere una tavolo per due?(有两个人的桌子吗?)”
男子点点头,叫住一个路过的服务生。
“Buona sera.(晚上好。)”服务生对我们说。
“Buona sera. Possiamo stare seduti vicino alla cucina.(我们能坐在厨房边上吗?)”
“Certo.(当然可以。)”
看来……我老爸会说意大利语,很流利。他还能像阿伦那样发滚舌音。跟服务生到餐位的路上,我尽量不瞪着他看。我对他简直一无所知,这太奇怪了。
“你猜,我为什么喜欢这里?”落座后,霍华德问。
我环顾四周。餐桌上铺的都是廉价纸桌布,有一个开放式厨房,里面一个柴火比萨烤炉里炉火正旺。餐厅里放着甲壳虫乐队[18]《她拿到一张车票》(She's Got A Ticket to Ride)的音乐。
他指指天花板,“他们每天从早到晚都放甲壳虫乐队的歌,也就是说我可以同时享受两样最爱的东西:比萨和保罗·麦卡特尼。”
“噢,对的。我在你书房里看到裱在框里的甲壳虫乐队唱片。”我后悔不迭。这下他该以为我一直在偷看了。不过我确实偷看了。
他只是笑笑,“那是我妹妹几年前寄来的礼物。她有两个儿子,一个十岁,一个十二岁。他们住在丹佛,一般每隔一年左右来这里过暑假。”
他们知道我的存在吗?
霍华德肯定也想到了这个,因为我们沉默了一小会儿,接着突然都对菜单产生了浓厚兴趣。
“你想点什么?我总是会点意式火腿比萨,不过这里每样都好吃。可以点几个开胃菜,或者——”
“就点普通比萨可以吗?芝士的。”简单快捷。我还想到外面逛逛,而且,这顿晚餐我想速战速决。
“那么可以点玛格丽塔比萨。很简单,只有番茄酱、马苏里拉芝士和罗勒。”
“听着不错。”
“你肯定会喜欢这儿的美食的。这儿的比萨跟美国老家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我放下菜单,“为什么?”
“饼底很薄,你可以独自享用一个大比萨。还有新鲜的马苏里拉芝士……”他叹息着,“简直无敌了。”
他眼中流露出真切的渴望。我是个重食轻友的吃货,这难道是他的遗传?我寻思着。也许,稍微了解了解他也不赖,毕竟他是我爸。
“那么……你‘老家’是哪里?”
“说了你都不信,我是在南卡罗来纳州一个叫迪韦斯特的小镇长大的,它离漂亮、时髦可远着哪。”
“你是在迪韦斯特把交通路障都给弄乱,搞得交通堵塞吗?”
他诧异地看我,“你妈告诉你的?”
“嗯,她跟我讲了你很多故事。”
他呵呵一笑,“我在迪韦斯特时闲得无聊,所以很不幸,整个镇子都被连累遭了殃。她还跟你讲过什么故事?”
“她说你以前打冰球,虽然脾气挺好,可还是会在冰上跟人打起来。”
“这就是证据。”他转过头,摸了摸一个消失在下巴底下的伤痕,“那是在我最后几场比赛里发生的。我好像没控制住自己。还有什么?”
“你们去了罗马,有个餐馆的老板以为你是篮球明星,让你们免费撮了一顿。”
“我都忘了这事儿了!我吃过最美味的羊肉,只要我跟餐厅员工合个影就行了。”
服务生过来点单,并在杯子里倒上气泡水。我喝了一大口,吓得一哆嗦。只有我才觉得这碳酸水像液体烟火吗?
霍华德抱起双臂,“对不起,我想说一个明摆的事实:不敢相信你跟夏莉长得这么像。是不是一直有人这么跟你说?”
“嗯,有时别人以为我们是姐妹俩。”
“这我不意外,你的手都跟她一样。”我把胳膊放在桌上,两手交叠,而霍华德像是鱼咬住了钩似的,突然凑过来。
他瞪着我的戒指看。
我不自在地动了动,“呃,你怎么了?”
“她的戒指。”他伸出手,几乎碰到了戒指,在我手上方不远处游移。那是一枚古董戒指,雕刻着精美花纹的纤细金指环。妈妈以前一直戴着它,可后来她太瘦了,戴不了,后来我就一直戴着。
“她跟你说过,这是我送她的吗?”
“没有。”我把手放到膝盖上,脸开始发热。她什么事跟我讲过啊?“这是订婚戒指吗?”
“不是,只是一个礼物。”
又是长久的沉默,我只好对餐厅装修产生空前关注。餐厅里到处挂着貌似意大利名人的签名照,墙上还钉着几件围裙。头顶上播放着《黄色潜水艇》(We All Live in a Yellow Submarine)。我的脸颊滚烫滚烫的,像一锅番茄酱。
霍华德摇摇头,“你在美国有惦记你的男朋友吗?”
“没有。”
“那就好。等长大了,你有大把时间让别人心碎的。”他犹豫了一下,“今天早上我在想,应该给那个国际学校打个电话,问问有没有跟你同年级的孩子在这里过暑假。这样大概不错,你可以看看有没有兴趣上这个学校。”
我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又对附近一张照片产生了特别兴趣:一个女人戴着头冠,穿着厚厚的肩带。二〇一五年意大利方饺小姐?
“我想跟你说,要是你想找人聊聊的话——当然是除了我跟索尼娅之外——我有位住在城里的朋友。她是一名社工,英语讲得很好。她跟我说,如果你需要,那个……她很乐意跟你见面。”
好极了,又来了个心理顾问。我在美国见的那位基本上只会不停地嗯哼、嗯哼,以及问我心情如何,我听得耳朵都起茧了。答案肯定是“很难受”啊。妈妈走了,我感到很难受。心理顾问跟我说,心情慢慢会恢复的,可她的话到现在都没兑现。
我开始撕纸桌布的边,不去看手上的戒指。
“你在这儿……自在吗?”
我迟疑了一下,“嗯。”
“那啥,需要什么,尽管开口。”
“我没事。”我的声音很低哑,霍华德只是点点头。感觉像过去了十小时,服务生总算走了出来,把两个热气腾腾的比萨放在我们面前。这两个比萨都有大号餐盘那么大,味道香死人了。我切了一块,吃了一口。
一切尴尬立刻烟消云散——比萨的魔力。“我嘴巴里炸开了。”我说。至少是那个意思吧,我的话更像是“我嘴砸嗨了”。
“什么?”霍华德抬头。
我又塞了一口,“这、简直、不能、再赞了。”他说得没错,这比萨跟我原来吃的那些玩意儿根本是天壤之别啊。
“我就说吧,丽娜。对跑步的饿货来说,意大利就是天堂。”他冲我微微一笑,我们俩都在大吃特吃。《钻石天空中的露西》(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的旋律填补了谈话的空隙。
我刚吃了一大口,就听他说:“你大概不理解,这些年我都干吗去了。”
我呆住了,手里拿着块饼。他是在问我对他的看法吗?现在不应该是揭晓真相的时刻——埋头吃比萨的时候,你不会去跟孩子解释你缺席的理由。
我偷偷抬头瞥了一眼。他放下刀叉,靠近前来,嘴巴紧紧抿着。哎呀,不要。
我咽了咽口水,“呃,没有。我没怎么想过。”大写的撒谎。我往嘴里塞进一块饼,却无心品尝味道。
“我跟你妈妈的关系,她讲得多吗?”
我摇头,“没有,只有,呃,好玩的事。”
“明白。那个,其实我并不知道有你。”
突然之间,整个餐厅似乎沉寂了下来,只有甲壳虫乐队的歌曲。“那姑娘让我发疯,她要走了啊啊啊……”他们唱着。
我用力吞咽。我从来都没想过这种可能性。“为什么?”我问。
“我们之间的情况……挺复杂。”复杂。妈妈就是那么说的。
“她开始检查身体的那会儿,就跟我联系了。她知道自己病了,只是没确诊,我觉得她有预感吧。总之,我想让你知道,我本来是可以在你身边的。要是我知道的话。我只是……”他把一只手放在桌上,摊着手心,“也许我只是需要一个机会,我不指望发生奇迹。我知道这很艰难。你外婆告诉我,你很不愿意到这儿来,我理解。我只希望你知道,能有这个机会了解你,我真的很高兴。”
他看着我的眼睛,猛然间,我一心希望自己像比萨上的袅袅热气一样人间蒸发。
我推开椅子站起身,“我……我要去趟卫生间。”我一路小跑到餐厅前面,一踏进洗手间,泪水就涌了出来。
到这儿来太心塞了。今天之前,我还非常了解妈妈的为人,她绝对不是这种女人,喜欢紫罗兰,给女儿寄去神秘的日记,还忘了跟孩子她爸说:哦对了,你有个女儿!
听了整整三分钟的《太阳出来了》(Here Comes the Sun),不断深呼吸,我才控制住情绪,最终开了门,看见霍华德仍然坐在桌边,两肩低垂。我观察了他一会儿,怒气像是帕玛森芝士粉一样,在心头越积越多。
我们被妈妈分开了十六年,现在何必要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