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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九九三年九月

从我醒来的那一刻,虽然仍紧闭着双眼,我却知道有些事情已经发生改变了。当我努力去想究竟是什么变化时,一个疯狂的念头一闪而过:或许这一切只是个可怕的噩梦,艾德其实根本没有死。紧接着,我又再次记起发生的事,我的胃剧烈收缩,身上的肌肉也绷得紧紧的,我感觉那根将我与地面、生活系在一起的纤细的丝线似乎就要永远断裂。

那么,今天到底有什么不同呢?

即使还未睁开眼睛,我已察觉到房间里充满阳光,首先这就很奇怪。我喜欢房间里暗暗的。是不是我昨晚忘记拉上遮光百叶窗了呢?或许吧。可明显感觉远不止如此。

然后,有些记忆不知不觉地潜入我的脑海。虽然尚未明朗,但模糊的记忆的确存在,它们潜伏在暗处,设法躲着我。刚才我还在花园里。雨不停地下着,我几近疯狂地拔着野草;这些我都清楚地记得。可其他事我不记得了。在一片空白中,只是偶尔闪现出一些清晰的图像:跌倒、头痛、几株玫瑰、简的脸、明亮的吊灯,此外再无其他。

我是在医院吗?或许是吧。我跌了一跤,撞到了脑袋,现在正安然无恙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这能说得通。可不知怎么了,我还是觉得这并非今天异于以往的原因。

我继续闭着眼睛,留心听身边的各种声响。在接下来的一分钟里,我能听见暖气片里发出的哗哗声,似乎是刚启动不久。我还能听见远处传来的收音机的沙沙声,和似乎有人在厨房里来回走动发出的咔嗒声、电热水器的嗡嗡声,以及有人吹口哨的声音。这种感觉很熟悉,却又有些陌生,这绝不像医院里的声音。

终于,我试着睁开双眼,一个模糊的世界逐渐清晰。装饰着旋涡状和半圆形图案的白色天花板浮现在我的眼前,和我小时候卧室里的一模一样。奇怪,我已经有许多年没有见过这种图案了。就连天花板上的一小块粉红色污迹,也像极了我小时候在我的卧室拿口红扔我妹妹时打偏了留下的那道痕迹。我晃了晃脑袋,记忆把我搞蒙了。吊在天花板中央的灰色灯罩也很熟悉,它牵扯着我的思绪,就像一个孩子在拉扯我的衣角,迫切需要我的注意,我迫切希望记忆能告诉我真相。

我朝右边瞥了一眼。那儿摆着一个五屉柜,松木的,上头贴满了贴纸,台面上还放着一面镜子,四周围了一圈灯泡。虽然看不见任何化妆品的影子,但是一种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令我诧异不已。

我直挺挺地坐在床上,心怦怦直跳。我快喘不过气来了。

我不敢再看下去,可我不得不这么做。我扭过头,看见了我知道自己一定会看见的松木衣柜,其中一扇柜门敞开着,里面挂着一排空空的衣架。衣柜前立着一只黑色手提箱和一个纸箱,上面用黑色的记号笔潦草地写着“柔伊的东西”,旁边还画了一张吐舌头的笑脸。纸箱上还放着一个印有“史瑞莎”商标的酒盒子,上面绑着一个重复印有“当心”字样的白色警示条。不用看我就知道盒子里装的是我最心爱的CD唱片,全都是我昨晚悉心整理出来的。

我环顾房间四周。门后通常挂着睡袍的挂钩空空如也,地上搁着我的旧CD播放机,外面还缠着气泡纸;书桌上没有任何的纸和笔,只有一只孤零零的罐子,里面插着几支钝钝的铅笔和一支记号笔。这是我以前的卧室,看起来完全像是我准备离家去上大学的那一天。

我的心仍怦怦跳个不停,我深吸了几口气,试着让自己平静下来。这没什么好担心的,只不过是个梦罢了。你的脑袋在捉弄你呢。继续回去睡觉,醒来后一切就都恢复常态了,至于什么是常态,我毫不在意。

我躺回枕头上,闭上双眼。可我控制不住自己,当再次睁开眼睛,我却发现一切都未曾改变。

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一把扯开盖在身上的羽绒被,双腿往床边一甩,慢慢地朝镜子走去。镜子的高度与我的腰齐平,当我靠近的时候,我已经从里面看到我身上的短睡衣和吊带背心——那件睡衣我已经有十八年没穿了。对于我即将见到的景象,我不确定自己是否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我已经小心翼翼地坐在凳子边缘,朝镜子里望去。

我倒吸了一口气,并非见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镜子里的那个人的确是我。但并不是三十八岁的那个有着黑眼圈和眼纹、额头上深深印着“倒八字”皱纹的我。而是十八岁少女时的我,双颊泛红,肌肤紧致——眼睛下方的黑色烟熏妆使我带有了几分艾利斯·库珀的摇滚气息。我的头发染着一种奇怪的紫红色,在头上夸张地叉开,就像给脑袋套了个光环。我伸出颤抖的双手将头发向下压了压,又眯起眼睛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然后做了个鬼脸。与往常不同,我的额头上没有出现任何皱纹,仍保持光滑,极富弹性。

我大笑了一声。这出其不意的声音吓了我一跳。许久没听过这个声音了。但它来得合情合理,因为这一切实在是太可笑了。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

我思忖着爬回床上,把头埋在枕头下面,假装这一切从未发生过。可我太好奇了。虽然心中惴惴不安、一头雾水,可我仍对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事感到无比好奇。因为事实上,我知道这绝不只是个梦。我说不上来为什么,但我能感觉到。这一切都太——真实了。似乎我真的回到了这里,不论这听上去有多么不可思议。

对于接下来要做的事我毫无头绪。当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回到了过去,你会做什么?有没有相应的指导手册,或者一套规则可以遵照?这还将持续多久,我才能再次回到现实生活当中?一天?一个星期?一个月?还是永远?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我站起身。床尾杂乱地堆着一堆衣服,被我睡觉时四处乱蹬的双脚弄得皱巴巴的。我清楚地记得,我花了好久才决定今天穿什么去学校报到。当时,我正准备搬去学校所在的纽卡斯尔市,心里无比激动,也有些惶恐,不过更多的还是兴奋。

“我已经迫不及待要离开这儿了。”我曾这样对我的好姐妹艾米说。可这只不过是我说大话罢了。事实上,我很爱我唐克斯特的家,因为有我的家人,妈妈、爸爸和小妹贝琪。当然,我曾经也牢骚不断,但我知道爸妈都很爱我,这一点我再清楚不过了。搬去没有一个熟人的纽卡斯尔,对我而言将是一个巨大的改变。很难相信,我曾经是这样一个战战兢兢的小女孩。

我脱掉睡裤,从床尾拿起衣服换上:一条黑白相间的条形紧身裤,一条与之相配的黑色短裙,和一件邋遢的大号开衫外套。我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真是怪事,感觉好极了。

我朝床头柜的方向瞥了一眼,想找我的手机。我啧了一声(心想我睡觉的时候是否也会咂嘴,如果有人看见的话,不知道他们眼里的我是怎样一副窘态,我不禁咧嘴笑了笑)。这是一九九三年。那时我还没有手机。其他人也没有,除了一些做生意的人,但他们贴在耳朵旁的也只是像砖头一样硕大的手提电话。相反,床头柜上摆着我的收音机闹钟,对我闪烁着时间:八点十分。

我走下楼,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我记得有一次,妈妈告诉我说,自从我离开家上大学之后,她整整哭了三天三夜。我根本不信她说的话,她不是个容易哭的人。我的妈妈,总是忙着照料我们,乃至连多愁善感的时间都没有。

我下了楼,透过厨房门上的裂缝往里看。在妈妈注意到我来之前,我足足瞧了她一分钟。她看起来好年轻,满头深棕色的秀发,不像如今这般花白。她看起来也更加苗条,身上穿着一件衬衫,而不像如今成日套着一件玛莎百货的毛衣。她看起来漂亮极了。我都已经忘记她曾经的样子了。身后隐约传来收音机发出的嗡嗡声。妈妈一只手小心地从洗碗机里取出盆盆罐罐,另一只手捏着一张纸巾,时不时用来揩拭眼角的泪水。我心中霎时涌起一股对她的爱。

突然,贝琪从楼梯上猛冲下来,打断了我的思绪。

“你站在那里做什么?”她问道。我怔怔地望着她,不知如何作答。如今,每当我见到贝琪,总对她成熟的样子感到诧异不已。她足足比我小四岁,而我也总把她当作我长不大的小妹妹,可每次见到她那副成熟的模样,我都很吃惊。此刻,我面前的这位少女,才是时常浮现在我脑海里的贝琪。

此外,这也毫无疑问地证实了另外一件事:贝琪能看见我,那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没等我开口,贝琪又风风火火地推开我,冲进厨房。“妈!我的曲棍球服呢?”她在发牢骚。

妈妈直起腰。“在那儿呢,宝贝。”她指着台面上那一沓熨得整整齐齐的衣服说道。我那伟大的母亲,有着圣人般的好耐性。

妈妈也注意到了我,对我微微一笑。

“早啊,亲爱的,一切都准备好了吗?”

所以妈妈也能看见我,好吧。我深吸了一口气,不自然地对她笑了笑。通常,我会很轻率地回答她:“当然喽,我都等不及要离开这儿了呢。”但是前一分钟才看到她难过的样子,我有些于心不忍。“是的,全都打包好了。”我回答道,才注意到妈妈的眼睛肿肿的。我走上前拥抱她。她看起来很吃惊,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但是当我闻到她身上铃兰香皂的气味时,一股强烈的怀旧之情袭上心头,使我不禁感慨以前的日子有多么简单,假如生活能永远这么简单该有多好。假如我需要烦心的事不外乎离开家独自生活、早餐吃什么和结交新朋友该有多好。

我抽出身来,看见妈妈双眉微蹙。她大概在想我为什么要抱她。这可不像少女时代的我会做的事——那时的我忙着为自己的事烦心,根本无暇顾及妈妈正在伤心难过,倒很有可能对她不理不睬,将她收拾得干净整洁的厨房弄得乱七八糟,哪会像现在这样,看到她神情沮丧而停下来抱她。

像青少年一样说话做事的确不容易。那些日子早已离我远去,但我得尽力一试。

我转身走开,往烧水壶里灌水。

“有人喝茶吗?”我朝着房里问道。

“好的,谢谢你,亲爱的。”

“好啊!”贝琪咕哝着说,她正站在放麦片的柜子旁边,大口大口地把脆谷乐往嘴里塞,那架势就像一个月没吃东西的饥民一样。

我按下水壶开关,然后一屁股坐在桌子上,等水烧开。

“爸爸在哪儿呢?”我急切地想再见到他。

“噢,他刚出去‘卷纸’去了。”她用手指在空中做出引号手势。我们都知道,说爸爸出去“卷纸”,意思是说他出去抽烟。他回来时身上总会弥漫着一股烟草的臭味,而且装在他衬衫口袋里鼓鼓的香烟盒也出卖了他,但我们都假装不知道,他也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好像我们真的都被蒙在鼓里。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我们要玩这种游戏。我白了一眼,望向在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的妈妈。她正拉开一格又一格橱柜抽屉,顺手拂去台面上看不见的污迹,又弯腰拾起贝琪脚下散落的脆谷乐饼干。

“别跟在她屁股后面清理,她自己有手有脚。”我朝着贝琪像汉泽尔和格蕾太尔兄妹一样撒落一地的饼干点点头说。

“住口!”贝琪看起来很生气。

“没关系,亲爱的。我不介意。反正我也在打扫。”

“但是——”我没继续说下去。我不忍心看见妈妈像仆人一样被呼来喝去,但我很清楚我自己以前也经常做同样的事,所以我只好闭口不言。于是我起身去倒茶,给三只杯子里加了奶,又给妈妈的杯子里加了甜味剂,往贝琪的那一杯里面放了一颗糖,我自己的什么也不加。

“你想吃点早餐吗,宝贝?”

我的头有些痛,于是我轻轻揉了揉。

“不要了,谢谢。我想我得把茶拿到楼上去喝,最后再整理一下。”

“好的,待会儿见。别耽搁太久啊,你爸爸说要赶紧出发。”

我点点头,转身上楼。我把茶杯轻轻放在床边的地上,然后躺在了床上。我需要一些时间来思考。

我不知道还会见到多少像今天这样的日子。但能提前知晓即将发生的事情,这种感觉实在太奇怪了。几个小时后,妈妈、爸爸和我就将把我为数不多的几件行李塞进车里,然后跟贝琪道别。她得到允许留在家中,方便她去练曲棍球,并且同伙伴们在城里吃午餐。接着我会到达纽卡斯尔,当车子穿梭在陌生的街道时,我的心里不免惴惴不安。抵达宿舍后,我们会把行李搬下车,之后我便即将开始人生中第一次独自生活,只有我和新室友相依相伴。

忽然,记忆像一辆列车般向我袭来,瞬间使我无法呼吸。真不敢相信我居然用了这么长时间才想起这件事。

今天——至少是真正发生过的那天——曾是我第一次见到艾德的日子。我的艾德,这个让我前两个月悲痛欲绝的至亲,他的死让我支离破碎、不知所措、气愤不已。

我转过身侧躺着,紧紧捂着肚子,大口地喘着粗气。

难道这意味着……我简直不敢细想……

这是不是说,在为他的离去悲伤了两个月之后,在感觉我的心仿佛被无情地撕碎之后,在无数次梦见抚摩他下巴上的胡楂、拨弄他的眼睫毛、双臂钩着他黝黑的脖子并与他紧紧相拥之后,我将有机会再见到他呢?

希望来得太突然,我一下子无力招架。

我几乎不敢相信,可又有些迫不及待。

车子轰隆隆行驶的时候,我一定是伴着它的节奏睡着了,因为当我睁开双眼时,我发现我们已经到了,爸爸也把车熄了火。当妈妈从副驾驶座回头朝我微笑时,我才猛地回过神来,此刻我回到了一九九三年,一切都安好。我也朝她笑了笑。

随后,记忆又涌进脑海,我再次无法呼吸。

“你还好吗,亲爱的?你怎么看起来脸色这么苍白?”

我坐直了身子,揩去嘴角的口水,点了点头。

“是吗?刚睡着了,对不起。”

爸爸啧啧说道:“懂事了嘛!”

“约翰,你别烦她。”

“怎么了?她还是个孩子,总要学会长大的。”爸爸朝窗外点点头,“看,那儿就是你的新家。”

我望向窗外,看着那栋我将在接下来的一年里要住的小房子。看着这栋熟悉的公寓,我不由自主地露出了笑容。

这栋联排屋的大门破旧不堪,房门敞开着,一位熟悉的中年妇女从屋子里匆匆地走来迎接我们。于是我们走下车。

“你好……呃?”她朝爸爸伸手说道,脸上洋溢着热情的微笑。

“约翰,”爸爸说道,并紧紧地与她握手,“约翰·摩根。这是我太太,桑德拉。”

她们握了握手,随即她转向我。“那你一定是柔伊吧?”她对我说,也和我握手,“我是简的妈妈卡拉,非常高兴见到你。”

“你好!”我喃喃地回答道,尽量不让她发现我其实已经知道她是谁了。

我们把我的行李拿进屋,放在进门的第一间房里。

“我来找壶烧水。”妈妈边说边撕掉其中一个箱子上的胶带。

“不用麻烦了,我已经烧好一壶了。”卡拉说着带我们进了厨房。

当爸爸妈妈和卡拉聊天的时候,我悄悄地爬上了二楼,想在其他人来之前先四处看看。可就在我推开第二间房的门时,我倒吸了一大口气。就在这间房里,一个背影正利索地把一条牛仔裤挂进衣柜里。这个扎着高高的马尾辫,飘逸着金色秀发的女孩我非常熟悉。她转过头来看谁在门口,那张朝气蓬勃的漂亮脸蛋上立刻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嘿!我是简。你一定是柔伊吧?快进来坐。噢,如果你能找得到地方的话。”她把一堆衣服推到一旁,好给我腾出一些位置。我坐下,努力思索着同一个我知根知底的人初次见面时应该说些什么。老天啊!要是真的有一份指导手册该多好,那样就容易多了。

“很高兴终于见到你了。”我坐在她那张摇摇晃晃的单人床上对她说。

“我也是。我还想着你会比我先到一步呢。”

太好了,就该这么聊。其他人应该还没到。我环顾了一下她的房间,笑着对她说:“那么,看起来似乎只有我们两个女生。我在想,其他人什么时候来呢?”

她耸了耸肩。“天晓得,不过让我们祈祷他们不是些连环杀人魔之类的吧。”她眨了眨眼睛说。我扑哧一笑,刹那间,我感觉心里的疙瘩解开了。这个简,是我超过十五年的好姐妹,没什么好担心的。“你知道那些男生叫什么名字吗?”

“罗伯、西蒙和艾德。”我几乎是脱口而出,但说到最后一个名字的时候,我的声音有些发哑。简脸上的微笑转瞬即逝。

片刻之后,她又一脸灿烂地笑着说道:“我在想我们会不会和他们当中的谁好上呢?怎么说呢,就是那种注定以失败告终的宿舍恋情,然后两个人一整年见面都不尴不尬的那种,不过,总有一对能成的吧。我觉得这是定律。”

我双颊滚烫,“是啊,一定会。”

虽然我表现得没什么热情,可她并不在意。她挤上床,挨着我坐下继续说:“好吧,我知道我听上去可能像个老古板。对了,你是学什么专业的?我学的是戏剧。爸妈都希望我能选一门‘像样的’专业,不过我的脑子可没那么灵光。反正我觉得这门课会很有趣的。”

“法语和营销学,”这听起来枯燥得要命,所以我觉得有必要解释一番,“我觉得会一门外语以后肯定有用武之地,另外,怎么说呢,有些东西是可以为你今后真正从事的工作做准备的。”我耸了耸肩。

“噢!原来是个有远大志向的姑娘,我喜欢。”她边说边顺手从旁边那堆衣服中拿起一件套衫,开始叠起来,“那么,其他方面呢?音乐?电影?个人爱好?男朋友?你该不会是个隐藏颇深的痴迷爵士乐的同性恋空手道冠军吧?”

“哈!要真那么有意思就好啦,”我哈哈大笑,“没有啦,我其实是个非常闷的人。我喜欢摇滚风。”我低头看了看身上的衣服来证明这一点,“平时也会读读书,最喜欢的电影是《回到未来》,因为我觉得如果真能穿梭时空回到过去,那感觉一定棒极了——”我忽然意识到话里的含意,便暂且打住,“然后,没有男朋友。也没女朋友。”我以前当然也交往过几个男生,可要是现在再谈起他们的话,似乎不太好,“你呢?”我怯懦地问道。

“说实话,我身上没什么故事。用爸妈的话说,我的青春都虚度了,在公园里喝个烂醉,也没怎么花功夫准备大学的入学考试,可现在都没问题了,因为我来到了这里,他们也都很欣慰。”她白了一眼,“我交过一个男朋友,他叫里奇,不过他去了普利茅斯,我也告诉他不必勉强在一起了,所以我想以后应该不会再见面了。不管怎样,这让我现在又有机会在这里遇见某个英俊潇洒、迷人性感的足球队员了,是吧?”她露出一脸坏笑,但还没等我有机会开口,我们就听见重重的脚步声,正朝着楼上走来。

我的身体紧绷着,尽管我确定这不是艾德。不一会儿,门口有一个脑袋探了进来,我们看见一张帅气的脸,顶着一头乱蓬蓬的黑发。

是罗伯。一看到他,我全身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松弛下来。

“我能加入你们吗,还是这里男生止步?”他一边说,一边迈着步子走进房间。

“来吧,”简说,“那么,你是另外三个人中的哪一位呢?”

罗伯咧嘴大笑。“我叫罗伯,”他回答道,“最帅的那一个。”

我也笑了。罗伯的确很英俊,但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他会和一半的新生上床。幸好,他不是艾德。

“很高兴见到你,帅哥。”我接过话茬。他扑通一声挨着我坐在床边,往前伸直双腿。

在简和罗伯相互介绍寒暄的时候,我环视着这个房间,一面看着角落因潮湿而形成的黑点,一道道深色的涂漆和以前用蓝丁胶贴海报留下的油状的圆形痕迹,一面想着今天发生的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

不知道是何缘故,我醒来时发现自己回到了一九九三年,回到了我十八岁的时候。至于这种情况会持续一天还是更久,我没有半点头绪,但此刻我毫不在意,因为我满脑子都在想一件事:艾德。如果这一天是按照它第一次发生时那样进行下去——到目前为止都是如此,所以我没有理由去怀疑会发生什么变故——那么我将很快见到艾德。并非我现在所认识的艾德,而是那个与我初次相见的年轻、性感且有些心高气傲的艾德,那时我虽然对他颇有好感,但没有瞬间坠入爱河:屋子里既没有电光闪现,也没有电火花划过。只有我和一个男生,初次见面,未来充满了无限可能。

可是这一次,我却很难——几乎不可能——表现得像从未见过他一样。我曾对他情意绸缪,也曾对他气恨难消。我曾与他深情相拥,在他失意时给予慰藉,也曾与他激烈争吵,甚至永远失去了他,并为他感到悲痛欲绝。心头萦绕着万般愁绪,叫我还怎能坦然地面对他?我不知道。

“你觉得怎么样?”我猛地回过神来,看到简和罗伯正看着我,期待我的回答。

“抱歉,我刚才走神了。你们说什么?”我希望他们没有留意到我的声音在颤抖。

“咱们去逛逛这里的酒吧怎么样?”罗伯说,“趁着其他人还没来,赶紧喝一杯。”

“好主意。”我需要酒精来壮胆,好面对接下来几个小时即将发生的事。酒正是我此刻需要的。我立马起身,“我先去把我的东西放进房间,趁着我爸妈还在。”

在爸爸把我的大包小包都搬进简隔壁的房间后,我们闲荡着走下楼,互相道别。

“多保重,孩子。”妈妈紧紧地拥抱我,我再次感觉眼睛里噙满泪水,“一定要给我们打电话,没事早点回家来看我们。”

“也别太快回来,我正打算把你的房间租出去呢。”爸爸很快抱了我一下,幸灾乐祸地笑着说。之后,我挥手送别他们,车子渐渐驶向路的尽头,留下我一个人独自面对新的生活。我可以的。我可以再次度过学生生涯。毕竟也许只有一天——而这也很可能是自从艾德去世后我一直苦苦祈盼的那一天。

“好了,咱们走吧。”我深吸了一口气,强颜欢笑着说。然后,我们三个大步流星地朝酒吧走去。

刚推开回转门,我就惊奇地感受到了一股怀旧之情。这个地方我已经太久没来了,记忆如潮水般奔涌而至。我似乎能看到桌球台旁,艾德正专心致志地瞄准黑球,额头上深深印着几道皱纹。球桌的边缘还放着一杯啤酒,已经喝了一半。我还记得有一次简喝得烂醉如泥,从椅子上跌了下来,最后居然蜷在一个角落里打盹儿。我几乎能听见自动点唱机里传出我们以前经常点播的盲瓜乐队的《雨季不再》,为了一遍又一遍地听我们最爱的歌曲,我们会不停地往机器里塞硬币。虽然目前发生的一切都荒唐透顶,而我也在为即将发生的事忧心忡忡,但是当我坐在吧台旁,与这些人——我初次相见的老友们共度整个午后时光的时候,我仍感受到一股暖意涌进心房。

三个小时后,我们回到了宿舍。西蒙已经来了。在互相简单介绍后,我们开始分配各人可以使用橱柜的位置,又共享了一瓶我们在回来的路上从一家酒类专卖店里买的劣质酒。它的味道像脱漆剂一样,却开始让我的焦虑情绪渐渐舒缓。

屋外天色渐暗,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艾德马上要来了,我感到心头一紧。

虽然我还没有完全接受再也见不到艾德的事实,但在我内心深处的某个地方,我知道这已成定局,而更令我恐惧的是,他的面容已经开始在我的记忆中逐渐淡去,不论我多么努力地想要把它留在脑海中。我能看清他的脸部轮廓,也几乎能用指尖勾勒出来,可我看不清他双眼的形状、他鼻梁的起伏,和他双唇的线条,为此我已濒临崩溃的边缘。我不知道当我在这么多人面前再次与他相见的时候,我能不能坦然面对。我该怎么看他,才不会情不自禁地想伸手抚摩他,或者更糟糕的,一下子扑进他的怀里?我怎么可能做得到啊?

水槽上方那只廉价塑料钟里,秒针正嘀嗒嘀嗒地走个不停,水龙头里的水也没完没了地滴进水槽。我感觉到我的手心开始冒汗,脑子也晕乎乎的。身边隐约传来嘀嘀咕咕的声音,但我将它们完全忽略,只关注着自己喘气时的一呼一吸、嘴唇的一张一翕、胸口的起伏,和那颗怦怦直跳的心。我只希望这一切赶紧结束。

突然,仿佛是对我的祈祷所做的回应,我听到了一阵响亮的敲门声。没等大家来得及去打开门,厨房的门就猛地被推开,艾德出现了,英俊的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

血一下子涌上脑门,我觉得我就要昏过去了。

我身边顿时热闹起来,其他人都纷纷从座位上一跃而起,和他打招呼,可我却傻站着一动不动,眼睛盯着他脑袋旁的空气,不敢与他对视。但我总得跟他打个招呼,于是当我努力让自己的眼睛落在他身上时,我忽然感觉肚子像被人打了一拳。老天啊!是他,他真的出现了。

我站起身,慢悠悠地绕到椅子后面,用力抓住椅背,希望能够借着它的力量站稳。我抬头看他,细细打量他的每一寸肌肤。他额前蓬松的黑发耷拉在那双炯炯有神的蓝眼睛上,他不停地用手将刘海拨开,这个熟悉的动作让我感到心痛。他看起来好年轻,我真不敢相信在我们真正第一次见面时,我居然没有对他动心。

此刻,我觉得我的心仿佛被人一把从胸口扯了出来,就挂在这间屋子里,在众目睽睽之下瑟瑟颤动着。我深爱着这个人,可我的心已经支离破碎,因为他已经离我而去,我知道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机会。然而我却无法告诉他我内心的真实想法。

至少,我无法用语言表达。但他一定会知道,从我们四目相对的瞬间,他肯定能看到我们此刻之后所经历的一切吧?他不可能看不到我们之间的纽带吧?我需要好好把握这一刻,因为这可能是我仅有的最后一次机会了。

于是我深吸一口气,在裙子上揩去手心的汗水,伸手的同时我朝前迈了两步,拼命控制不让它发抖。“我是柔伊,”我对他说,“很高兴见到你。”

当他握住我的手时,我身边的一切仿佛都轰然爆炸。

“我也很高兴见到你。”他说,那低沉的嗓音瞬间直击我的心底。我握着他的手,没有马上放开,我感觉到他手心的温度正渐渐渗透我的肌肤。他也感觉到了,我知道他一定有感觉,我深情凝望着他的双眼。突然,门外响起一阵敲门声,打破了这片刻的温情。他轻轻地把手抽出来,扭头望向那张从门口探进来的脸。

艾德的脸上露出喜色,一把搂住了那人的肩膀,将她拥入怀中,眼里充满了爱意。她身材修长,气质优雅,留着一头时髦的短发,眼眸里流转着温暖的目光。显而易见,她很爱艾德,而艾德也很爱她。

“各位,这是我妈妈。妈妈,这是大家。”他郑重地朝着屋子里的其他人挥了挥手臂,我们也轻声和她打招呼。但我满脑子浮现的都是在艾德葬礼那天,我站在苏珊旁边,看着他的棺材被披上一块布幔,我们互相倚靠着,陷入悲伤之中。

“妈妈不放心,想确认我有没有半路走丢了。对吧,妈妈?”

苏珊点点头,带有歉意地笑了笑,“是啊,真抱歉扫了大家的兴了。可没办法,得确保我的小朋友没事才行。”

艾德叹了口气,她也咧嘴一笑,但我知道其实他心里很乐意她在这儿。此时此刻,她是这个世上他唯一爱着的女性。

“但她不会待太久的,对吧,妈妈?”

“是的。别担心,我不会碍着你们的事的。”她瞥了一眼桌上的酒瓶,“再说,我的胃也没那么健壮,喝不了这个。”

艾德白了一眼,随后咯咯地笑了起来,每当他觉得自己的表现很幽默的时候总会像这样顽皮地笑。“抱歉,我得赶紧开溜了,免得被他杀掉。”苏珊把手提包背在肩上,上前亲了亲艾德,我嫉妒得胃猛地一缩。如果此刻我也能吻他的话,我愿意用一切来交换。

但是我得悠着点,我需要耐心等待。

“很高兴见到你们大家。”苏珊跟我们道别,然后两人一道转身离开,艾德送她出了门。我身边的谈话声也随之恢复如常,我努力让自己慢慢平静下来。对其他人而言,这只是很平常的一天,唯一不同的,也只不过因为看到许多新面孔而有些兴奋罢了。不知道如果他们了解了我所经历的这一切,会做何感想呢?

“你还好吗?你脸色看上去好苍白呀!”简深深吸了口香烟,然后皱着眉头,关切地问道。我微微一笑,用手拨开弥漫在眼前的烟雾。

“我没事。可能是有些醉了。”

“哈!我们都还没开始呢,你得打起精神来,姑娘!”说完,她嘴上叼着烟,走到水槽边把一个杯子洗干净,又往里倒满水,拿回来放在桌上,“来,喝点水吧!”

我伸手去拿杯子,希望她没留意我的手在发抖。我一口气把这杯水喝完了。

“好点没?”

我点点头,“谢谢!”

“太好了。来,再喝点酒吧。”她把那瓶还没喝完的黄黄的劣质酒往杯子里倒了一些,然后笑了笑。

艾德回来了,在他的背包里东翻西找。我看着他,知道他在找什么,然后他抽出一瓶伏特加,说:“嘿,有谁想好好喝一杯吗?”

大家异口同声地说了声“好”,而我却叹了口气。我想好好珍惜眼下的每一分每一秒,如果我喝醉的话,就什么都不记得了。可这是和大家见面的第一天,我又不想扫兴。

酒杯里斟满了酒——可惜没有冰块,但有人找到一瓶无糖可乐——正依次往下传。我拿起一杯酒,靠在唇边。我一面看着围在桌边这些好朋友的脸庞,一面尽可能不去盯着那个在这个世上没人比我更爱他的男人。

“干杯。”艾德举起酒杯望着我,我感觉他的目光似乎穿透我的内心,而非看着我的皮囊,这使我双颊滚烫。我举起杯与他的碰了碰,终于他望向了别处。我的心跳得飞快,似乎就快要把我从椅子上甩了出去。

这个夜晚接下来的时光,在一片觥筹交错、欢声笑语中度过,终于来到了深夜,该是休息的时候了。可我不愿离开;我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也不知道我是否还能见到艾德,或者说,今天是我唯一的机会。因此,我真的不想就这样进入梦乡,以免发生什么变故。可我已经筋疲力尽,又喝得醉醺醺的,我知道我无力转圜。而且哪怕我一直保持清醒,这一天也终将过去。

“晚安!”当我们爬上楼梯来到二楼时,艾德大喊了一声。

“晚安,亲爱的!”

“哎呀!挺热情的嘛!”

我顿时感到局促不安,立刻扯过头发遮住我羞红的脸颊,“不好意思,喝得有些上头了。晚安,艾德华·威廉姆斯。认识你非常高兴。”我朝他伸出手,他一把握住,上下轻轻晃了晃。触碰到他令我浑身震颤。

“认识你我也无比欣喜,柔伊·摩根。”

然后,他松开手,转身关上门,再一次离我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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