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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地火·孙红茶(1)

◎八刀红茶

楔子

“狗会嫌屎脏吗?”师父随手捡起坟堆里的一根白骨,毫不留情砰砰地敲在我的秃脑门儿上,狠狠地问着。

我委屈地眨巴眨巴眼,摇摇头,强忍着没哭。

“一个道理啊,厌胜师会怕死人吗?”师父依然那么暴躁,手里拿着根骨头狠狠地戳在我胸口的那枚铜钱上,“记住,你是厌胜师啊!”

云朵遮不住明月,皎洁的月光照在师父脸上,斑驳的老脸上带着让人无法辩驳的坚毅,眸子里闪烁着与他年纪不符的激动。

“是。”我低下头,轻声回答,视线下落,停在胸前那枚铜钱上——“厌而胜之”,这是厌胜师的凭证。

我的师父,眼前这个暴躁的老头,他叫孙红茶,是一个厌胜师。十六年的相处,让我在他的身份前面加上了无数幽怨的前缀:

全世界最愚蠢的厌胜师。

全世界最穷的厌胜师。

全世界最不爱洗澡的厌胜师。

全世界最爱说教的厌胜师。

全世界做糖饼最好吃的厌胜师。

还有,全世界最天真的厌胜师。

我叫阿斗。十六年前的一个夜晚,我就在这片乱坟岗里被我的师父孙红茶捡到。

“当时很危险啊。”每当说起往事,孙红茶总是神采飞扬,本来佝偻着的腰杆儿瞬间挺得笔直,仰天大笑几声,露出一嘴黄牙,唾沫星子四溅,语气里充满救世主一般的优越感,“就在东边儿,对,就是那个老坟旁边,你被人扔在那里,大约这么大吧……”孙红茶两手比划着,目测长度十厘米,“唔,不对,这么大吧……”他又重新比划一下,目测长度十五厘米。

“总之很小啦。”孙红茶无所谓地揉揉一头鸡窝似的乱发,继续说道,“你被人裹在一个红棉袄里扔在地上,三条野狗围着你打转,嘀嘀咕咕地说个不停……”

“狗会说话吗?”每当听到这里,我总是很困惑地问上一句。

“会吧,大概会吧……”孙红茶揉搓着脑袋上的那一蓬鸡窝,辩解道,“大概是在商量先吃头还是先吃脚吧。”他那微微泛黄的眼珠子转了两转,直勾勾地盯着我,让我背上一阵恶寒。

“然后,我就出现了!”他啪啪地拍得胸脯直响,我忙掩住鼻子,看着他瞬间被包裹在尘土里。

“我身穿银袍银甲手中亮银枪座下白龙马,七进七出,杀得众野狗抱头鼠窜,方才救下你小阿斗一条小命,凶险,当真十万凶险……”孙红茶手舞足蹈,满面激昂。

我早已习惯了他神经质般的亢奋,他总爱拿我名字消遣,明明就是个孤老头三更半夜在野地里捡到一个野娃娃,却被他说成了长坂坡的大戏。他手里没有什么亮银枪,只有那根从来不离左右的拐杖。

自我记事起,孙红茶的左腿裤管就那样空空荡荡,无论何时,那根拐杖都被他拿在手里,架在腋下。走路时,拐杖摩擦地面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像夜晚老鼠们啃咬床腿的声音,“咯吱……咯吱”。

十六年,那件红棉袄也早就被他改了又改。起先给我当成棉大衣,后来做成小棉裤,再后来,我越长越大,再也穿不下去,直到三天前,他扯掉那红棉袄的里子,改成了红裤衩给他自己穿。

他不是赵子龙,只是个荒山野岭里的老瘸子。今年,是老瘸子的本命年。

这片乱葬岗叫埋骨沟子,地方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听孙红茶说本来是片光秃秃的小山头,几十年前山外的军队到这里打过一场恶仗,许多人都埋在这里,就成了现在的样子。我跟孙红茶每次翻坟的时候,总能找出一些锈迹斑斑的钢盔以及腐烂不堪的土布军装。

翻坟,看碑,自我有记忆开始,每天夜晚,孙红茶就带着我游荡在这乱坟岗里,重复做这两件事儿。神经质般亢奋的孙红茶扛着铁锹拽着我,像两个孤魂野鬼般在乱坟岗里穿梭,有棺材的掀开棺材,没棺材的挖出尸骨。我总是战战兢兢地站在一边儿看老头收拾着一切。

“会……会惊扰死人吧?”我小声地问道。

正在刚挖开的坟坑里捡拾着白骨的孙红茶突然扭过头,怒气冲冲地瞪着我,粗暴地吼道:“怎么会?我们是厌胜师啊!”他恼怒地拿起一根白骨,再次戳到我胸前的那枚铜钱上,“我们是厌胜师,厌而胜之的厌胜师啊,只会做好事的厌胜师啊!”

每到夜晚,糟老头总会变得异常严肃,对于我无休无止的提问,他的回答总是那么声嘶力竭。

“厌胜师是什么?”我站在坟坑边,怯懦地问。

“厌而胜之。”老头一字一句地说出铜钱上的四个字,“平衡一切,让孤魂获得安息,让野鬼失去暴戾,让人活在人间,让异物存活于异界。”

脖子上的这枚铜钱是我出生时就一直戴着的,没有人知道它来自哪里。孙红茶说戴着它,戴着厌胜钱就成了一名厌胜师。

“平衡一切”这种带着小温暖的治愈系特有词汇出自孙红茶这个老东西之口,实在让我感到别扭。其实我知道,厌胜师并不像孙红茶说的那样高尚。

孙红茶唯一的朋友,每三个月总要来找孙红茶喝一次酒并带来两包白糖的诗子语告诉我,厌胜师是游走在黑暗中的群体,来自黑暗,归于黑暗。他们都精通厌胜术,这是一门古老的法术,施法形式是通过镇物施展诅咒夺取他人性命。每一个厌胜师都有自己的镇物,镇物不同,施展出的诅咒便不一样。

诗子语说,在大山之外有无数优秀的厌胜师:以自己为镇物,先用诅咒伤害自己再伤害他人的疯子苑如花;以利剑为镇物,诅咒他人死于剑下的江湖最后一位剑客周不剑;以《金刚经》为镇物,总是在不断杀人的和尚邵艾琳……

厌胜师是超常的存在,也是可悲的存在。戴上厌胜钱的那一刻,命运的诅咒就开始在厌胜师身上启动,直到没入黑暗。

我没有镇物,孙红茶也从未提起过。我曾经偷偷问起过诗子语,老瘸子孙红茶的镇物是什么,诗子语指着地下告诉我,老瘸子的镇物就在下面。我再追问,他便沉默不语。

比起诗子语的故作神秘,我更受不了孙红茶的说教,孙红茶的说教病总是在夜晚变得异常严重,喋喋不休的胡言乱语总是让我听得一知半解。

“厌胜师”是孙红茶嘴里说过最多的三个字,他越是严肃,我心里越是不屑。十六年的相处,我早已在心里为这三个字加上了明确注释——不过是个荒山野岭里的守夜人罢了。可我从不敢把这句话说出来,我敢肯定说完这句话的下一秒,孙红茶——我的师父,就会用手里的那把铁锹砸烂我的脑袋。虽然他养了我十六年。

“喂,把脑袋放到东边去。”孙红茶瞪着死狗眼,朝着发愣的我喊道,顺手扔过来一个白森森的人头骨。我哆哆嗦嗦地抱在怀里,顺着他的手势把头骨放在坟坑东边。

“摆正,看不到山口的路,他们回不了家的。”孙红茶手里拿着两根断裂的肋骨努力拼凑在一起,若有若无的那条裂缝也成了他眼里的瑕疵。等最后一块腿骨拼凑完毕,孙红茶一屁股坐在坟坑边上,吐出一口浊气,一副大功告成的模样。

“全尸了,回家吧!”孙红茶拍拍那白森森的头骨,满意地喊道。

我隐隐能看到山下那条小路,尽头处是另一座高山。“回不去的。”我有意无意地打击着他,“山外还是山呢。”

“这个啊……”孙红茶摸着脑袋咂咂嘴,“确实有可能迷路。”他站了起来,在裤兜里一阵摸索,摸出一个小铜铃,铜铃上拴着一条细细的小红绳。

“招魂铃,路痴死鬼必备之物。”孙红茶把小铜铃挂在一条肋骨上,“死鬼,记住了,走错路,它会响的!”他又拍拍那白森森的头骨,满意地笑了。

孙红茶把拼好的尸骨重新掩埋。寂静的夜晚,我隐约听到清脆的铜铃声,叮叮当当,传向山口,越来越远……

群山环绕的日子着实有些枯燥,翻坟,整理尸骨,放置招魂铃,为这些被遗弃在荒山中的孤魂们指一条归家的道路。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照看那块古里古怪的红石碑。

那块红石碑在这片乱葬岗的西北方,方方正正的石碑在黑暗里显现着妖异的红色,与普通的石碑不同,红色细粒黏土一颗一颗附着在表面,细腻而又坚润。石碑上刻着四个字:厌而胜之。

孙红茶对这块红石碑似乎格外在乎,无论是艳阳高照还是刮风下雨,每个夜晚,他总要拄着那根木拐杖来到这块石碑前看上几眼。有时候心情不错,还会在这石碑前仰起脖子大喊一声天下太平,然后咧开嘴傻乎乎地笑上几声。这副天然呆的表情出现在他的脸上,让我有些不适应。

我曾经问他这块红石碑到底有什么作用,他神神秘秘、闪烁其词,只告诉我一句话:“石碑在,天下安好。”

每当我伸手想要触碰那块红石碑,随之而来的都是孙红茶的怒吼:“把你的手拿开,不想死的话拿开啊!”他不给我丝毫解释,只是一再地警告我,离那块石碑远一些,再远一些。其实经过岁月洗礼的红石碑带着极有压迫感的肃穆,我的心底始终隐隐藏着对它的恐惧。

但老瘸子暴躁的态度一度激起了我的叛逆。三年前一个夏天的午后,我偷偷溜出了茅草屋,把他那震耳欲聋的鼾声甩在身后,独自来到红石碑前。

高大的石碑立在我的身前,那妖异的红色让十三岁的我感到一丝战栗。我压抑下莫名的恐慌,伸出手指,触碰到红色的碑身……

惨叫!一股撕肝裂肺的疼痛感迅速从指尖向着全身蔓延开,像是一团灼热的火焰猛然将我吞噬。我哀号着扑到地上,痛苦地翻滚着,试图熄灭身上那团根本就不存在的火焰。

“早就说过,不能碰,会死的!”孙红茶高大的身影适时地出现在我面前,拐杖架在他腋下,他直挺挺地站立着,左腿空荡荡的裤管随风飘动。他眉头紧蹙,那张依然牛气哄哄、又臭又硬的老脸,此刻在我眼中却变得异常亲切,就连他那一头鸡窝似的乱发也变得那么顺眼了。

“起来,起来,再躺下去会被烧死呀!想要变成烤人干儿吗?连骨头渣都不剩的话,收尸很麻烦的。”他喋喋不休地胡言乱语,举起拐杖狠狠地戳在我心窝上,胸口一股闷痛,但比起那让人崩溃的灼烧感,实在是微不足道。

“谁要你收尸,老东西,要死也是你死在我前面啊。这里就我们俩,等你死掉了,我先把你曝晒十天,身上钉满镇魂钉,让你活着在这里,死了也在这里。我还不想死,我还想出山去看看呢……”我在地上翻滚着,咒骂着,极尽恶毒的语言,最后号啕大哭。咒骂、痛哭丝毫不能减轻我的痛楚。

“站起来!”孙红茶再次怒吼,“人总是会犯下错误,错并不可怕,做错什么便弥补什么,男子汉总要勇于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只有懦夫才会将自己的错误四处推卸。站起来,弥补你的过错!”

奇怪的灼烧感越来越强烈,我整个人仿佛置身在火海中,意识越来越模糊。孙红茶揪住我的衣领,粗暴地将我拽起来。我摇摇晃晃地向后倒退几步,尽量远离那块暗红色的石碑。

“看清楚啊,不想被身上的火毒烧成人干儿,就睁大眼睛看清楚!”老瘸子突然把我推开两步,我一个趔趄,堪堪站稳,见他站在红石碑前,双目眯成一条细细的缝儿。

“这是让你活下去的唯一方法。”他的话语与之前相比少了暴躁,不带一丝感情。这个与我一起生活了十六年的老瘸子,第一次让我感觉到了陌生。他的声音嘶哑干涩,高大的身影遮住了光线,他抬头看了眼天空,深深呼出一口气,庄重得像仪式一般。

“凡作天下百术,皆宜知禹步。禹步法,三步九迹,一步七尺,三七二十一尺……前举左,右过左,左就右……”

他嘴里磨磨叨叨地念着,人也动了起来,拐杖杵在地上,又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他像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孩儿般,摇摇晃晃,笨拙不堪,那根空荡荡的裤腿也随着他左摇右摆,滑稽可笑。

而我笑不出来,他脸上带着坚毅、严肃,还有一丝虔诚。我看着他奇怪的举动傻呆呆地站着。

“你要站着等死吗?”他瞪起眼,又怒了,“跟着我的样子走!”

我下意识地跟着老瘸子动起来,左脚向前踏出,右脚向前超过左脚,左脚向右脚靠拢……

这古怪而又繁杂的步法,老瘸子一边摇摇晃晃地跳着,一边声嘶力竭地喊着:“次举右,右过左,左就右……”

我踏出右脚向前一步,然后迈出左脚,模仿着老瘸子摇摇晃晃的样子,像傻瓜一样跳着古怪的步法,重复,重复,再重复。身上的灼烧感变得越来越弱,一股清爽的感觉由心底滋生,悄无声息地蔓延到全身,我轻轻闭起双眼,脚下不住地重复那三步古怪的步法,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整个世界似乎都在旋转,我站在中心,无喜无悲,灼烧感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疯狂地跳着,直到筋疲力尽地瘫倒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会了?”老瘸子拄着拐杖站在一边,冲我玩味地一笑。我无力说话,轻轻点点头。

“不要乱用啊,会世界末日的。”他哈哈大笑两声,似真似假地甩出一句话后,摇摇晃晃地走开了。

自那天开始,每个下午我总要站在小木屋前,跳一阵那古里古怪的步法,虽然只有三步,踏出之后的清爽感觉却让我迷恋不已。那恐怖的灼烧感——老瘸子嘴里说的火毒,再也没有发作过。我很困惑那个普普通通的红石碑为什么会有如此恐怖的效果,可相对于其他的无数个困惑,这实在微不足道。我困惑老瘸子的往事,我困惑隐藏在他身上的秘密,可所有的问题都没有答案。

我好奇山外的世界,可对于我来说,那终究是一个未曾谋面的世界,人的惰性,让我仅仅止步在好奇上。山上的日子很平静,平静到让我几乎忘记了时间的流逝,我以为我会一辈子都困在这荒山野岭,陪着老瘸子,看着老瘸子死去,然后独自一个人过下去。生于此,长于此,终老于此。但是改变总是来得那么突如其来。

我永远记得那天下午,阳光明媚,我在小木屋前,踏着古怪却越来越熟悉的步法,老瘸子拄着拐杖斜靠在门边,一言不发地享受着阳光的沐浴。

“哎呀呀,孙红茶,你连‘禹步’都教给他了,是要他出山去做横扫天下的厌胜师,去争夺《百字文篆》么?话说如今确实是年轻人的天下呢,试试看,或许会不错。”

轻快的语调,略带嘲讽的意味,以及那句听了一千遍的“试试看,或许会不错啊”的口头禅,不用回头我都知道,永远穿着白衣的诗子语来了。

诗子语是孙红茶唯一的朋友,也是我这些年来见到的唯一一个来自山外的人。诗子语每三个月来找孙红茶喝一次酒,顺便带两包白糖,然后由孙红茶来做出我最喜欢的糖饼。我喜欢见到诗子语,因为可以从他嘴里听到许多山外的趣事。他告诉我山外有许多城市,城市里有种比骏马跑得还要快的钢铁怪物叫做汽车,有种比雄鹰飞得更高的东西叫做飞机。

诗子语依然穿着那身比他身形还要宽上两倍的白衣,走起路来两个肥大的袖子一甩一甩。他左手提着一坛酒,右手拿着两包白糖,一张恬静的脸上带着微笑,下巴上的胡渣儿显出几分阳刚之气,长长的头发随意绾了个结,系成马尾披散在肩后,带着几分仙气。

飘逸、恰到好处的阳刚,是我对诗子语的印象。

孙红茶靠在门口,眼睛微微往上一翻,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什么横扫天下,什么《百字文篆》,很无聊啊。”

“哎呀呀,记得某人当年对这无聊的事情也很痴迷呢。”诗子语笑道。

孙红茶颇有些不自然地哼了一声,答非所问:“这个傻瓜碰了厌镇石,中了火毒,不学禹步会死掉的。”

“话说那块厌镇石早该换掉了吧,十年啦,再过几年怕是镇伏不住那个东西了吧。”

“多管闲事,喝酒,喝酒。”孙红茶一把抢过诗子语手中的酒坛,进了屋。

老瘸子和诗子语喝酒时,我总爱坐在一边,撕开一包白糖,用手指蘸上几粒,放到嘴里,然后静静地听诗子语讲述山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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