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怎么样?痛不痛?你那时候看起来真的很糟。”乔达问道。
大家对我的归来表示热烈欢迎,不过几乎没怎么互相介绍,我们便围着火堆环坐成一圈。乔达是个加拿大人,才19岁,是本季年龄最小的参赛者。她古灵精怪调皮可爱,让我联想到小狗狗,给人一种想陪她玩耍,和她亲近的感觉。我对自己这次整个死而复生的经历还是感到有些不舒服,但我估计这只是身体的本能反应。而节目实时播放的一个目的也是为了确认之前并没有人真的死掉,他们都“死而复生”了,对“死亡”这一疑问我觉得无需多说。其他参赛者可能并不想开口询问,但我注意到现在每个人都竖起耳朵等我开口。
“你们都看到那怪物了,它踢了我,后来还踩在我的胸口上,真的很痛。我都能听得到肋骨碎裂的声音。”我讲到这儿的时候,几个人脸上露出了痛苦的表情。“但之后我就失去了意识,什么都感觉不到了。等我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在制片城了。而现在,”我挥着手臂,前后打着圈,向他们证明,“我感觉好极了!”
“但它咬你的时候那场景太恐怖了。然后它站起来就走了。我只希望我不要被吃掉。”乔达害怕得浑身发抖,金色的短发前后颤动。
“我必须承认,还好被吃掉的是你而不是我。我很感激你让我先走,没有你我都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活下来。”朱莉·李说道。她就是那个中年女人,当时我让她先过桥,她成功地到达安全区。她告诉我们,她原本叫西沃恩,和一个爱尔兰老歌手同名,但她后来改名为朱莉。
我附和着点了点头。我已经回来快一个小时了,还没认清所有的参赛者,但我很明显地发现这里有两个阵营,还有一些挑战者尚未决定去哪个阵营,处于中立状态。在右边长石凳上坐着的,我一眼就认出他是那个肌肉发达的男人,哈姆林·科恩。他身材魁梧,却穿着紧身衬衣,我觉得这身材有点骇人。我们不能对自己的身体肆意改造,否则在体检的时候会被查出来。他肌肉怪兽般的身材看上去实在太不自然。
他的阵营里有来自加拿大的乔达;亚什·辛格;一个叫奥克托伯的高个子黑人女孩,虽不清楚她姓什么,但很显然是某位知名歌手;小个子姑娘拉特;还有保罗·阿米罗特和伯尼·萨哈迪。目前我还没与保罗和伯尼接触过,完全不熟。保罗个子挺高,一脸严肃;伯尼年纪大了一些,身材有些发福。他就是那个当时准备过桥的时候被哈姆林抢先了的人,现在看起来哈姆林似乎已经成功把伯尼拉入自己的阵营,两人看起来相安无事。
亚什是个锡克教信徒,我以前从没碰到过,这个宗教的信徒在我们孟山都星球很少见。他是那个在我死之前,第一批过桥的人。
拉特的真名很长并且很难念。她个子非常矮,大概也就到我胸口的位置,体重也超不过35、6公斤的样子。
我左边这个阵营看起来就相对比较松散,有约书亚·梅考克,加布里埃尔·马丁内斯(那个在桥上被吓呆的瘦小伙),朱莉·李和一位“女武神”。这位“女神”是个金发的日耳曼人,个子很高,有个很“日耳曼式”的名字,叫阿尔芙希德·甘道森。她身形强健,但身材又恰到好处,凹凸有致。我觉得在吸引男性投票能力上,估计能和艾德丽安旗鼓相当,也就是说,如果观众没投给我的话,或许会投给她们其中之一。
约书亚向后仰了仰,舒展身体。他是那个过桥的时候我觉得有点眼熟的男人。他曾是美式足球联盟中圣迭戈闪电队的跑卫,貌似还是队里的关键人物。
还有一些人坐在两个队伍中间。包括我在内,共有3个参赛者来自“地外世界”。另外两个人都还未确定阵营。我估计我也会如此,至少现在我还没想好。博林佳是夏克提人,跟他们印尼的创始人一样只有名没有姓。博林佳可能比我大几岁,她安静地坐着,穿着夏克提人常穿的那种上衣和中性的深蓝色长款紧身裤。
迈克·塔克奇不算是真正“地外世界”的人。他来自火星,但严格意义上是美国公民。但从社会学角度而言,我们三个并没有什么区别。他一直说说笑笑,游蹿在两个队伍之间,待一会儿再坐回中间。他就像只小狗在找合适的家。如果说乔达是只快乐的小狗,很容易就能开心起来,那么迈克看起来就比较孤单绝望了。
还有一位叫琳达道恩·福斯特。“是‘琳达道恩’,连起来的,”她告诉我,“不是分开的‘琳达·道恩’。”她就是之前指挥我们过桥的红发小姐。现在好像所有人都忽略了她,所以我不知道是她自己选择不加入任何阵营,还是两边都没选择她。
看过前几季节目的新参赛者都知道,结盟对生存战至关重要。我们不能杀人,不会把人推下悬崖,也不会有人拿石头互相攻击。但是如果不加入一个阵营,你就没有同盟,也就没人会将你从悬崖边上拉回来,被野兽攻击时没人保护你,也没人助你渡过波涛汹涌的河流。所以为了尽快壮大自己的阵营,参赛者间总是会出现各种明争暗夺。但我“死”得太早,已经错失了被挑选的机会,两个阵营已然形成。
不过,前人之鉴当然还教了我们一些别的东西。因为参赛者们都在想办法“活”下来,尽可能挺到生存战的最后一轮,所以盟友也会一直变化。只要挺到最后,就有一大笔奖金唾手可得。赢家不仅能得到那笔奖金,而且在其他方面的代言费和出场费上也能赚得盆满钵满。雅各布·布鲁克是第4季的获胜者,他利用这次机会成为一名动作影星,一跃成为超高收入人群中的一员。阵营关乎命运,只有当你所在的队伍觉得你有用,不会拖后腿时,才会认为你是盟友。
但我宁愿平安无事地坐在这里,和大家聊聊天。这里温度大概30度左右,很适宜。尽管无所不在的摄像头一直在不间断地拍摄,安全区依然是个舒适安全的地方,我们可以在这里休整和放松。虽然地上看起来只有干巴巴的泥土,但其实是体感一级棒的合成材质,躺在地上就像躺在蒲团上一样惬意。
“朱莉,你还没说过为什么别人会这样叫你呢,你的真名是西沃恩吗?”约书亚的声音从那边飘过来。
“你知道我们那里有多少小女孩叫西沃恩这个名字吗?”朱莉夸张地皱着眉,“那几年好像每个小姑娘都取名叫西沃恩,成千上万个西沃恩,我厌倦了成为其中之一。我要独一无二,所以我要求所有人叫我西沃恩的英译名,朱莉。我妈妈起初不同意,但最后还是让步了。毕竟每次邻居的小孩来找我都叫的是‘朱莉’,即便是当着她的面也这么叫。从那时起我就叫朱莉了。”
我心不在焉地听着,但却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一个歌手居然能有如此大的影响效应。当然,我也曾在老式全息广播或旧唱片中听过她的歌,她的确有一把好嗓子。但她居然能受到这么多人喜爱?大家还都给自己的孩子也取名叫西沃恩?这真让我有些匪夷所思。
另外,我一直忍不住去盯着约书亚看。在孟山都我们不玩美式足球,但我们还是很关注这项运动的。相比足球,速球和篮球这三大地球上的团体运动,我们更喜欢美式足球。不过我当然不会给我的小孩取名叫约书亚,但我还是对自己这些微的英雄崇拜感到不好意思。
哈姆林好像觉得自己队伍的注意力被转移了,于是插嘴道:“嘿,托伯。不知道有没有人给自己小孩取你的名字,不过你唱的比西沃恩·赖利好。不知道我们是否有幸能听你唱一首?”
奥克托伯笑了笑,表现得很不情愿,但我觉得这是演给观众看的。如果因此打响名头,就可以为自己多争取一些粉丝,但是如果看起来太自以为是的话又可能适得其反。
“喂,现在没人想听我唱歌。”她说,但乌黑的眼珠却闪着渴望表演的火花。
“除了听你唱歌,我们在这儿还有什么可做的呢?”哈姆林说。
她聪明地让自己成为了话题中心。我们所在之地四面都是石墙,火正慢慢燃尽。她用优美的嗓音为我们唱着小夜曲,虽然听不出是哪里的语言,但余音绕梁经久不息,让人沉醉。我脑中的两个小人,一个自私善妒,知道她是给数十亿观众表演的歌手,表演越多,她的歌就会有更多的下载量;而另一个就只是让我放松下来,让这天籁之音抚平我内心的不安。
哈姆林已经脱掉了他的紧身衬衣,很显然是在镜头前刻意凹造型,但我无所谓,既然有身材,那就显摆吧。黑夜将近,我能看到他的信号器透过他的肚皮闪着微弱的玫红色光晕。我掀起衬衣一角看了看我自己的。这点光亮给我带来安全感。讲话声逐渐零散,大家都渐渐睡去。我一直想着要加入哪个阵营,最后也迷迷糊糊进入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