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后,我在路边一边闲逛一边等奥德丽。她没有来,加长轿车也没来。我看看手机,输入半条消息,又删了。每多等一分钟,就多一份被芬奇出来看见的可能。想要逃避的念头越来越强,我开始步行回家。
未见其形,先闻其声,我听见发动机老旧风扇转动的声音,然后一辆快要散架的黄色出租车停靠在我旁边,巨大的挡泥板让它看起来像老电影里用来逃亡的车,一边镜子上挂着只毛绒骰子。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但司机不是红发,是黑发。他比我大不了几岁,正趴下身来摇开乘客位的车窗。
“要搭车吗?”他从我只能称之为“司机帽”的帽檐下看向我。
纽约出租车司机绝不会这样问话。他们会用机器人一样的声音问:“去哪儿?”要是不喜欢你的回答,他们会摇摇头绝尘而去。
我说:“不,不用了。”
他褐色的眼睛里藏着狡诈,“确定?你的座驾应该不会来了吧。”
他说话的方式在我大脑里某个部位拉响了警钟,这个部位会在夜里提醒我别走某条路,或者在一个疯子进地铁时,提醒我换个车厢。于是我对他撒谎道:“我没有等车。”
“那干吗不搭一辆呢?”
我正眼打量他,深色的窄脸,嘲弄的眼神,一阵晕眩袭遍我的全身。我从未见过他,但我认识他。我记不起来是为什么或是在哪里。而他对我说话的方式,像是他也认识我,现在我们之间的对话,曾经也发生过。
我退后一步、两步、三步……转身飞奔起来,钩在手指上的书包拍打着我的腿。一个穿着貂、涂着珍珠色口红的老女人试图火冒三丈地瞪我,但注射了除皱针的脸承担不了这样的功能。一群游客在一只做成甜饼怪[18]形状的巨大蛋糕旁停下拍照,我避开他们,冲到街角,差点没及时止住脚步,一辆双层巴士贴着我呼啸而过,带起我的头发向后飘去。我的胃一阵痉挛,巴士上一个男孩儿朝我竖起中指。只差半步,我就被压成肉饼了。
我拖着瘫软的双腿走了一个街区,感觉像回到小时候,有一次一辆货车别住我的自行车,将我卷进一排停靠在路边的车底下。母亲丢下香烟,扶起摔倒的自行车冲上去,追着货车尖叫狂骂。我身上有三处在流血,但看着她骑车追去,我心里很高兴,她知道我宁愿忍着痛也要报复回去。
我缓过气来,口干舌燥。在一个报摊前我停下买了瓶水,等着摊主找零钱时,我翻了翻报纸上的标题——“竞选财务丑闻中参议员遭讨伐”“数起北部凶杀案疑有关联”。
摊主伸出晒黑的手啪地拍下报纸,“不买别看!”
我翻了个白眼,拿过水,朝公园走去。突然之间我渴望立即回到母亲身边。我要告诉她这一切:出租车、巴士、红发男子。昨晚我就该告诉她的。我急不可待地跑过最后一个街区,要告诉她的话在我胸中像气泡一样膨胀。
哈罗德公寓所在大楼的大门微开着,门卫不在岗位上。两件事合在一起,让我有片刻的迟疑,但其实毫无必要,前门和大厅里装着不知多少摄像头,而且通往哈罗德公寓的私人电梯得有钥匙才能运行。
我心里升腾起紧张和不安,还有霉运将至带来的压力感,我熟悉它,就跟熟悉母亲的肌肤一样。想象一只手轻轻抚过你的手臂,激得根根汗毛直立;想象你走进的每一间屋子,里面都充满了某人刚刚离开的气息。
也许母亲已经在打包我们的行李,也许她油漆斑驳的行李箱已经敞在哈罗德的大床上。也许天黑前我们就得离开纽约,很快,这一切——奥德丽、哈罗德、芬奇、咸狗、端饮料送点心,以及住在闻起来像百货大厦的公寓里——这一切就会像调色板上的五颜六色,混合在一起,渐渐消逝成灰白。以后,我会记得清晨六点在咖啡馆开门的感觉,记得在布鲁林克躺在床上吃中餐外卖,记得在展望公园里读的《谭林》[19]。而其他一切,将被高速公路抛在身后。
电梯门在哈罗德公寓楼层的门厅向两边滑开,我迈了出去。
迎面扑来一种气味,一种湿润、几近腐烂的臭味,某种野生的东西在坏死——某种绿色的东西。它钻进我的皮肤,让我的心怦怦直跳。
“有人吗?”公寓里的死寂压抑着我的耳膜,让人憋闷,黑水般吞没了我的声音。我抬腿慢慢走过门厅,乳白的墙壁和大理石地板一尘不染。
但那股臭味,它来自哪里?我拿出手机拨给母亲,电话直接转进了语音留言。打给哈罗德——也是一样。过了一会儿,我带着疑虑,打给了奥德丽。
清脆欢快的流行音乐响铃打破了寂静。那是奥德丽的手机响,但她从来都是机不离手。我这才想起,自从早上分开后,我就没再见过她。我脑子里闪过所有可怕的可能——她死了?所以才有这气味?霉运终于追着我们上了三十五楼?曾经的恐惧再次涌进我的四肢百骸。
我小心地穿过房间,好像如果里面有人,蹑手蹑脚能救我一命。房里刚才有人,这种怪异的感觉我认得。曾经,我们的一处住所被盗,盗贼把书架上的书全部移开,换上冰箱里的食物。我们的床上铺满了枯叶,镜子打碎了。没有丢什么值钱的东西,但一件毛皮大衣被餐刀刺穿,像只死兽一样钉在我们床头。
房东一直说自己很幸运,什么也没丢,但她的声音过于欢快造作,没人会信她的话。最糟的是,我忍不住用那个不该在房子里出现的人的眼光来看屋里的一切。我不停想象走进别人住所的感觉,在里面体验所有奇怪的事。这让我感到饥饿。我控制不了自己。
但这里一切都很正常。书架上没有渗血水的肉,墙上没有挂着皮大衣。
除了——厨房操作台上,一杯红酒打翻了。我走近,看见杯沿上有母亲的口红印。惊惶一刻,我以为会发现她躺在操作台旁的地板上,但地上只有溅洒的红酒。哈罗德神经质地保持着公寓的洁净,厨房尤甚——而此时打翻的红酒就像一场屠杀后的现场。
我跑去母亲和哈罗德的房间。我讨厌那儿,讨厌看见那张古董大床和母亲在上面留下的身形。
我猛地推开门,怔了片刻才意识到床是空的。哈罗德这边的床头柜上整齐地放着几本《经济学人》杂志和一台我曾偷看过的电子书阅读器,里面装了很多卷大部头。母亲的床头柜上放着一套宽松衣裤,款式像丧服。我迅速弯腰看了看床下。空荡荡的。
奥德丽的房间里像两家精品店刚刚干了一架,但这很正常。内衣抽屉前没有蹲着变态狂,没有喝剩下的发霉的排毒养颜果汁可以解释房里的气味。粉色的手机被扔在床上,屏幕上全是短信和未接来话。贱人你到底在哪里?
我最后才进自己房间。这里气味最为强烈,一股令人作呕的腐烂植物气味让我感觉脑袋像被人一巴掌捂住了。我猫下身子,准备好一旦发现床底有人就冲向最近的窗户,但那儿只有清洁过的地毯。壁橱门开着,谢天谢地,里面最阴险的东西不过是母亲和哈罗德婚礼时我穿的一件淡黄色伴娘服。
然后我看到了它:枕头上有一封信。我小步移向前,直到看清上面写着:艾丽丝·普洛塞庇涅。字体瘦长,没有地址。
我的胃里翻江倒海,像万花筒一样旋转起来。我恍惚看见自己伸手拿起信封,举到鼻子跟前。便宜的墨汁、老旧的纸张。我觉得发热,手臂上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我将信封撕开。
折叠在里面的纸张老旧柔软,展开的时候,一阵强烈的似曾相识之感扑面而来。
这是一本书的扉页,多年以前,我曾看过一次。“艾丽丝三次”,字迹密集。周围的墨迹形成晶球图案,让我想到冰块。书页被撕下的边缘参差不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