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香浓咖啡的渴望将我从睡梦中拽出来。睁开眼,母亲已经离开了。
在哈罗德家早起的最大动力是第一个进厨房。我始终觉得自己像个客人,所以宁愿悄无声息地不被注意。我倒上咖啡,放进牛奶和蜂蜜,几分钟后,哈罗德来到厨房,三件套西服扣得严严实实,像是要纠正我昨晚看到他衣衫不整的形象。他故意拿过厨房台面上的牛奶,放回冰箱里。
“我还没用完呢。”我靠在操作台上,喝着一大口热咖啡咽下愤怒。
他瞥了我一眼,开口说:“咖啡妨碍发育,你想一辈子都只有十二岁的样子吗?”
我将咖啡杯摔在台面上,但他已经向外走去。我很想把咖啡泼到他背上,却只是狠狠地吞下一大口灼热。我需要咖啡的帮助。昨晚我梦到红发男了,他在一个公用电话亭里,手握话筒低声讲着故事,他的眼睛从布满水汽的玻璃窗向外望去。梦境和我在咸狗看到的事混在一起,直到一切都不再真实。除了羽毛、梳子、骨头,它们实实在在地躺在我的包底。
捕捉到奥德丽走近的声音,我迅速抓出一根藏在储物柜里的燕麦棒,溜出厨房。去学校路上她会够我受的——说不准她会表现出哪一面来:也许无视我的存在;也许会一直念叨她某个闺密违反了女生间的某条秘密法则;也许,她会惩罚我,因为昨晚我贸然中止了我们之间一贯变态的对话。
我先出门——这是老烟客的习惯。八点三十五分奥德丽戴着墨镜跟了出来。我们钻进哈罗德的黑色加长轿车。
“爸今天不去上班。”说话时她眼睛不离手机,输进一长串经文似的消息,“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我知道?”
“这意味着,”她压低了声音,“他们就要——离——婚——了。”
我仰头靠在充满皮革味的汽车靠椅上,等待胜利的喜悦冲过来。但没有,相反,很奇怪地我想要争辩些什么。
“他们不是才结婚吗?而且他不上班跟这有什么关系?难不成他们下一分钟就要离?”
奥德丽重重地吐出一口气,好像应付我是件难以忍受的事。“今天是他咨询婚姻顾问的日子。他总是这么做,这样就能为自己开脱,声称已经尽力了。如果历史重演的话,六个月后就是他离开你妈、对那个顾问展开追求的日子。但那人是谁其实并不重要。也许你妈会先出轨,也许我爸在外面拈花惹草,反正他会忍不住那么做。他就像本该死的书,一翻开就知道后面的事,所以别摆出一副我在胡说八道的样子。”她喘着粗气,死盯着手机,像是想砸了它。
我愣了一会儿,伸出一只手,勾起小指头,“没事儿,奥德丽,我们永远都是姐妹。拉钩。”
她从鼻子里哼笑道:“哦,没错,我们还会经常见面的。我会去你们的新公寓里喂跳蚤。”
“冷藏箱里会有跳蚤吗?”
“真机灵。”手机响了,她继续收发消息,我重新沉浸到母亲离婚带来的一丝不适感中。
母亲的婚姻是劫数,我一直知道。哈罗德是最不该和她在一起的男人。他的读书品味、他的死板性格、他对面子工程的执着,所有这些都与母亲的天性截然相反。
但他们刚在一起的时候,我有时候回家会看到他们相拥在沙发上,他的领带取下了,她赤着脚。当他轻吻她额头的时候,她像向日葵一样扬脸转向他。这种场景让我冷热交加,像是穿着棉袄出大汗。如今他们之间的关系恶化了,但曾经也充满了激情,闪烁过亲密的火花。虽然他们绝不可能长久,但哈罗德终究是母亲曾经想要拥有的。不仅仅是为我,更是为她自己。
内疚咬噬着我,我甩甩肩想把它抖落。
奥德丽的手机又响了,没完没了,屏幕上不知是拼错的字还是哪个表情符号刺激了她,她的嗓音变得刺耳起来,“你知道,我爸从来没有哪段婚姻维持不过一年的,所以你妈捞钱的能力可真是超一流。”
我冷冷地看着她,内疚被愤怒代替。她感觉到这种变化,双手紧张起来,颤抖着停在手机屏幕上。
有一刹那,我想用语言在她最脆弱的地方狠狠地、冷冷地戳上一刀——粉底下满脸坑坑洼洼的粉刺;她老爸关于她牛仔裤款式的恶意评价;她自己的母亲,虽然跟他们不再联系,但依然每个月拿哈罗德的支票提取现金——然后我要把刀子捅得更深一些,剜肺掏心。
但我做不到,因为母亲的声音回荡在耳畔,她的手温暖地搭在我的肩头,“艾丽丝,深呼吸,吸进光明,呼出愤怒。”
我恨死了这种嬉皮玩意儿。
“告诉你,”我和善得自己都没想到,“一直以来,我妈约会对象的家产最多不过一台摩托车。所以她真是从一开始就很会捞钱。”
奥德丽做了个同意我的愚蠢反驳的表情,把注意力转回到手机上,用前置摄像头当化妆镜。
* * *
我妈妈和奥德丽爸爸的恋爱史,分三幕:
第一幕:哈罗德在一场鸡尾酒会上留意到房间另一头的埃拉。后来他喜欢很快活地说起他们的初见,“我以为她是我们中的一个,没想到她是服务员!”哈罗德把这当作魅力。
当人潮退去,他看见她一身全黑制服,将托盘拿在腰间位置。她曾经告诉我,如果托得再高一些,男人就有借口欣赏你的乳沟了。
哈罗德吃了一个菠菜派,要她把电话号码写在餐巾纸上。她答应了。这是我至今不能理解的地方。是什么吸引了她?他的新泽西口音?露出衬衫领口的胸毛?我想更多是因为他粗手腕上明晃晃的昂贵手表——又或者,如果我不是太迟钝的话,是他的眼睛。那对深邃、忧郁的蓝眼睛,暗示着某种趣味。虽然我从未见他有什么有趣之处。
第二幕:首次约会。晚上八点,埃拉离开家去和哈罗德“喝一杯”,出门发现他的加长轿车正等着她。喝一杯变成了晚餐,又变成了凌晨两点醉醺醺打回来的电话,告诉我她要明早才回来。这样的埃拉,我自九岁以后就没有见过了。那年八月一个寂静的午夜,她赤着脚将男友的摩托车开进了一个鸭塘。后来她告诉我,她当时忍不住想“万一艾丽丝在后座上”,于是吓坏了,发誓从此一定要在午夜前清醒着回家。
而那次和哈罗德的约会,她在离家将近二十四小时后才回来,赤着脚(总预示着没好事),裙子外披着一件西装外套。趁她不注意时我嗅了嗅,那是在拥挤的火车上,凑得太近的醉酒金融男身上的气味。我摇摇头,可怜的哈罗德,埃拉会生吞了你。
第三幕:旋风般的追求。史诗级的十五道特制美食,度假胜地汉普顿欢度周末,带我和奥德丽共进气氛尴尬的下午茶。当然,还有他送她礼服,然后共赴决定性的歌剧之约。
我告诉她:“衣服俗得简直让人想吐。”
她一边将屁股后的布料拉平,一边反驳:“如果事儿不成,我们还可以当掉它。”她打量镜中的自己,眼中闪着奇异的光芒。后来她无名指上戴着一颗耀眼的硕大钻戒回家时,我真动过典当的念头。
那夜的记忆零碎不堪,像荧幕上的斑驳细线。戒指的光亮像恶魔玻璃的碎片一样扎眼,愤怒吞噬了我。母亲砰地摔上我俩之间的浴室门,我记得她憔悴的脸,记得我踢掉门下的镶板时里面露出参差的便宜木片。第二天,我看到母亲依然戴着那枚戒指,一杯蜂蜜威士忌滑下喉,灼烧让我尖叫,眼睛里热浪翻涌。
六个星期后嫁给哈罗德的人,不是我母亲。现在折磨他的那个女人,那才是我熟识的埃拉,从极寒中复活。
* * *
哈罗德的司机将车停在白教堂校门前,我的胃里又像过山车一样翻腾起伏。奥德丽将手机塞进包里,我的脚还没落地,她已经飞快地钻出车子融进那群富妞里。
我一辈子都在当新来的小孩,真是一路逊到底。无论是在偏郊野乡上七年级,或是哈罗德出钱让我在上东区奢侈的白教堂学校读高三,其实都没什么关系。哪儿的学生都一个样:拉帮结伙、品头论足、不肯独立。
百无聊赖的周一早上,我内心被隐隐的恐惧占据。我想见到那个红发男子。他捅破了我和童年那奇异一天之间的隔膜,将记忆再次拉近。现在他既已露面,就可能在任何地方:86街拐角那个假装看手机的人、握着星巴克咖啡杯慢跑的人……也许我走进教室,会发现他伪装成代课老师,在读那本绿色的书。我把手藏在校服裙下,紧张地呼吸着。
上午的课程有计算机、中世纪文学、微积分,然后吃午饭——我的表现分别为良、优、差、极差。午饭后要跟奥德丽及她那伙“未来家庭主妇”一起上戏剧表演课。这是她唯一不翘的课,跟任课老师不无关系:一位头发蓬松的前电视演员,让我们管他叫托比。
但今天奥德丽没来。她的缺席意味着:我们练习表演的人头终于能配成对了。
当身穿灯芯绒的托比比画着将我们随意配对时,我有个预感:我将和埃勒里·芬奇搭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