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明》2015年第02期
栏目:中篇小说
妈妈做出决定,我们将迁居南方,去做城市人。
父亲说,南方比北方好,天天吃米饭,顿顿吃猪肉,走上几步远就是长江水,往东一望就看见黄金山。长江里日夜都有冒烟的大轮船在跑,黄金山上漫山遍野都是黄金,工人们大车小车地往山下运。
父亲最后那句话极具煽动性,糊弄村内没出过远门的人很有效果。但我不会跟着盲目激动。我借了初二的地理书仔细研查过,父亲所在的那个地方主要产铜。跟铁比,铜也算是贵金属了,光泽跟黄金很像,但它绝不是黄金。
坐在门槛上,我用食指抵着大黑狗的脑袋,语重心长地对它说,知道子弹吗?子弹就是用铜做的,嘭的一声,就能打烂你的狗头。可大黑狗并不害怕,还巴结地舔我手背,黏黏糊糊的很痒心。我恼怒地把它推开,大黑狗很识趣,马上趴地上老实了。
我已在芦村住了十三年,为啥非要去遥远的狗屁南方呢?我觉得去南方是他们的事,跟我无关。我情愿独自留在老宅里,与奶奶的魂魄守在一起。
父亲打来电报,他两周后将去南京出差,如果妈妈能算好时间,大家就可以在南京相聚,然后共赴黄金城。妈妈去意已定,她辞去民办教师的职位,并把一些杂物散发给邻居,只带一件皮箱和两个大包。皮箱是妈妈最贵重的嫁妆,装了一些重要的物品;大包里则是必带的衣服,里面还夹了两块匾,一块是学校送的,另一块是学生们送的。学生们送的那块在长途车上颠碎了,只得遗弃在蚌埠的一条马路边。
剩下的这块老师们送的匾,母亲又用衣物把它多裹了一层,总算完整地带到目的地。后来,这块匾被挂在我们南方的平房里,每天早晨,大家都用它来照自己。我觉得,它似乎有漫不经心的魔力,我感觉自己不是长大的,倒好像是被它慢慢照大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