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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韩愈(14)

时至今日,一千一百多年过去了,后人仿佛还听到韩愈悲愤的抨责之声:“父名晋肃,子不得为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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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介《徂徕石先生文集》卷八:“《讳辩》其旨,不独为贺也,有激于时尔。”

感二鸟赋

贞元①十一年,五月戊辰,愈东归②。癸酉,自潼关出,息于河之阴。时始去京师,有不遇时之叹。见行有笼白乌、白鸲鹆③而西者,号于道曰:“某土之守某官,使使者进于天子。”东西行者,皆避路,莫敢正目焉。因窃自悲。幸生天下无事时,承先人之遗业,不识干戈、耒耜、攻守、耕获之勤,读书著文,自七岁至今,凡二十二年。其行已④不敢有愧于道,其闲居思念前古当今之故,亦仅志其一二大者焉。选举于有司,与百十人偕进退,曾不得名荐书⑤、齿下士于朝,以仰望天子之光明。今是鸟也,惟以羽毛之异,非有道德智谋。承顾问、赞教化者,乃反得蒙采擢荐进,光耀如此。故为赋以自悼,且明夫遭时者,虽小善必达,不遭时者,累善无所容焉。其辞曰:

吾何归乎!吾将既行而后思。诚不足以自存,苟有食其从之。出国门而东骛,触白日之隆景⑥。时返顾以流涕,念西路之羌永。过潼关而坐息,窥黄流之奔猛。感二鸟之无知,方蒙恩而入幸。惟进退⑦之殊异,增余怀之耿耿。彼中心之何嘉,徒外饰焉是逞⑧。余生命之湮厄⑨,曾二鸟之不如;汩东西与南北,恒十年而不居;辱饱食其有数,况策名⑩于荐书;时所好之为贤,庸有谓余之非愚?昔殷之高宗{11},得良弼于宵寐;孰左右者为之先,信天同而神比。及时运之未来,或两求{12}而莫致。虽家到而户说,只以招尤而速累{13}。盖上天之生余,亦有期于下地;盍求配于古人{14},独怊怅于无位?惟得之而不能,乃鬼神之所戏;幸年岁之未暮,庶无羡于斯类{15}。

【注】

①贞元:唐德宗年号(785—805)。②东归:指东归故乡河阳(今河南孟州)。③鸲鹆(qúyù渠玉):俗称八哥。乌鸦与八哥一般为黑色,其中八哥翅膀稍有白点,纯白者被视为珍异祥瑞之物。④行己:立身行事。⑤荐书:指应吏部博学宏辞科考试。⑥鹜(wù务):驰。隆景:烈日。⑦进退:指二鸟之进幸与自己之退黜。⑧逞:夸耀。⑨湮厄(è饿):阻塞艰困。⑩策名:指科试及第。{11}殷之高宗:即商王武丁。{12}两求:指求天与神。或说,指荐举与就试。{12}速累:招致忧患。{14}求配于古人:跟传说一类古贤人相配。{15}斯类:指二鸟。

赋是古代的一种韵文,介于散文和诗歌之间。本文写于贞元十一年(795),正值韩愈在仕途坎坷曲折、备感屈辱的时候。他连续三次上书宰相贾耽、赵憬、卢迈,诉说自己“遑遑乎四海无所归,恤恤乎饥不得食,寒不得衣”的处境,希望他们稍加“垂怜”,但都如石沉大海,毫无反响。在自长安东归故里的路上,他碰巧遇见了节度使向皇帝进献白乌、白鸲鹆的使者路过。于是悲从中来,感于自己与二鸟之间对比鲜明的命运,愤然写下了这篇赋。

赋序一开头就交代了作赋的缘起和赋的主旨。“时始去京师,有不遇时之叹”,于是一句“吾何归乎”当头喝起,突兀而来,将自己屡遭挫折以后的处境与心态和盘托出,透露出他当时人虽走在“东归”之路上,却深感身无所托、心无所归。看似轻描淡写,实则感情沉重愤郁。

接着,他用貌似客观写实而寓含讽慨的笔法,入木三分地描述使者进献二鸟。这种本为献媚邀宠之举,却以耻为荣、唯恐人之不知,一路吆喝张扬,大抖威风,致使“东西行者,皆避路,莫敢正目焉”,画出了献媚邀宠者的丑态和行路者对他们的鄙视愤恨,具有漫画化的效果。继而逆转笔锋,鸟儿凭一身美羽,尚能在天子面前一展姿容;思及自身,空有满腹经纶,只得“齿下士于朝”,内心郁结可想而知。于是不由发出贤愚颠倒的感慨,其中也包含了对封建统治者贤愚不辨的愤郁。“昔殷之高宗”一层,由上一层的自悼抒愤转为自宽自解。当时,韩愈虽历经挫折,但字里行间尚透有自信进取之机,并没有羡慕像二鸟那样徒以外饰取悦君主的无知之辈。

作者在序末悄然揭示出“为赋以自悼”的主旨,并再次标举“遭时”与“不遭时”的对照,与一开头的“不遇时”呼应,且直贯赋末的“时运”。而实际上,本文的内容并不止于这一点上,其中还包含了对高居显位而无知庸愚之辈的鄙视,对贤愚颠倒的社会现实的愤懑,以及对自己的期许。同时,作者在聊自宽解中虽透出几分无奈,但也表现出不畏挫折、待时而起的执著人生态度。

后人评论

近代学者:“遭时者虽小善必达,不遭时者累善无所容焉。”

论佛骨表①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②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③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④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⑤,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竞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⑥,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惟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⑧,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⑨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⑩,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11}。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12}。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余{13},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14},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茢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15},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16},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

【注】

①佛骨:此处指佛教始祖释迦牟尼的一节指骨。表:文体名,古代臣子上给皇帝的奏章的一种,多用于陈情谢贺。②法:法度,这里指宗教。③少昊:姓己,一说姓赢,名挚,号金天氏。④祚(zuò坐):此指君位。⑤牲:祭祀用的牲畜。牢:古代称牛、羊、猪各一头为太牢(也有称牛为太牢的),称羊、猪各一头为少牢。⑥推阐圣明:推求阐发高祖英明的旨意。⑦度:世俗人出家,由其师剃去其发须,称为“剃度”,亦单称“度”,意即引度人脱离世俗苦海。⑧舁(yú于)人大内:抬入皇宫里。大内,指皇帝宫殿。⑨徇:顺从,随着。⑩焚顶烧指:指用香火烧灼头顶或手指,以苦行来表示奉佛的虔诚。{11}业次:世俗生业,工作。{12}脔(luán峦)身:从自己身上割下肉来。脔,把肉切成小块。{13}凶秽之余:尸骨的残余。{14}茢(liè列):苕帚,古人认为可以扫除不祥。祓(fú服)除,驱除。{15}殃咎(jiù旧):犹“祸祟”,祸害。{16}恳悃(kǔn捆):恳切忠诚。

《论佛骨表》写于元和十四年(819)正月,韩愈52岁。宪宗皇帝派遣中使杜英奇押30名宫人去凤翔迎佛骨,京城一时间掀起信佛狂潮,韩愈不顾个人安危,毅然上《论佛骨表》,痛斥佛之不可信,要求将佛骨“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没想到这样一篇写得很有道理的文章,差点为其引来杀身之祸。唐宪宗看过本文之后大怒,竟要处死韩愈,幸而得到宰相裴度和重臣崔群等极力营救,总算免除一死,但被贬到边远地区潮州去当刺史。

文章紧紧围绕迎佛骨这一事实,列举事例,反复申说,寓贬于褒,辞雄气壮。大声疾呼采取坚决的反佛措施。首先,文章列举了六朝君主事佛而年促的事实,提醒唐宪宗吸取历史的教训。唐宪宗迎佛骨的理由是求得“岁丰人泰”。因而韩文一开篇,便考察了上古至汉及六朝的历史,从正反两方面来论证帝王年寿长短与事佛的关系。得出了似乎不容置疑的结论:“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其次,文章以唐高祖沙汰僧道的事为法,希望唐宪宗行高祖之志。文中说,“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这是指武德九年,太史令傅奕上书请除佛法,唐高祖“亦恶沙门道士苟避征徭,不守戒律”。但是由于“当时群臣材识不远”,即指中书令萧璃坚决反对,“其事遂止”。这段话是从君与臣两个角度讲的,一是劝唐宪宗效法唐高祖,继续“推阐圣明”。言外之意圣明的皇帝理应像唐高祖那样排佛;二是对“当时群臣材识不远”,深以为憾,并表明自己今日有志于“推阐圣明,以救斯弊”。

在写作方法上,韩愈是很花费了一番心思的。由于进谏的对象是皇帝,就必须讲求论辩的方式方法,话要说得委宛曲折,而不能像《原道》那样直斥佛教的荒谬与虚妄。譬如后一部分,韩愈指出唐宪宗迎佛骨势必引来无穷灾害,劝谏宪宗加以禁止。这段文字直接针对唐宪宗迎佛骨一事而发表议论,却采取了委曲的笔法。先说唐宪宗未能行高祖之志,反而放纵佛法,使其盛行,所谓“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再说事佛是愚冥之举,圣明的天子不会惑于佛。作者将唐宪宗虔诚敬奉佛骨的行为说成是“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而不是真心事佛,这样说是小心巧妙地为皇帝开脱,可实际上却使宪宗进退维谷。

本文还非常注意用长句,理直气壮,一气呵成,中间由整齐的四字词组组成,有力地表达了自己的感情。句中的语言组织是彼此有机联系的,所以能做到似断实连,连中有断,收到气势雄浑与凝练峻洁相济之妙。这种委婉迂回手法是尽量不直接揭示宪宗的荒谬举措,而是在表面称颂之下含蓄表达迷信佛教的危害,以期引起宪宗的反思,进而中止集体迎佛的闹剧。

韩愈的一生都在为“攘斥佛老”而不遗余力,作为儒家的忠实信徒,这篇文章是他反佛的代表作,中心论点是“佛不足事”,坚决反对宪宗拜迎佛骨这一迷信举动。文章的思想内容充分显示了作者反佛明儒的立场。虽然最终结果是“乱亡相继,运祚不长”“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礼佛不但不能长生,反而大多短命夭促的事例,触犯了正在做“太平天子”和“长生梦”的宪宗皇帝的忌讳,以致要把他处以极刑。韩愈因上一道表进谏而获罪,这可以看做是开文字狱之先河。这在佛教势力非常强大、朝野上下佞佛成风的形势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后人评论

李塗《文章精义》:“司马子长文字,一二百句作一句下,(更点不断。)韩退之三五十句作一句下,苏子瞻亦然。初不难学,但长句中转得意去便是好文字,若一二百句三五十句只说得一句则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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