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生命中特定的季节,我们慢慢地就会想找个地方盖座房子。所以我仔细勘查过我住的地方周围十来英里的乡下地区。我幻想我已经先后买下所有的农场,因为那些农场都是待价而沽的,我知道它们的售价。在我的脑海里,我走遍每个农夫的田地,品尝他的野苹果,和他聊聊家计,无论他开出什么价格,我都会买下他的农场,再把农场抵押给他;我甚至想象以更高的价格把它买下来,什么都要了,就是不要地契,我愿意把他的话当作契约,因为我非常喜欢聊天;我会开垦农场,我相信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我也开垦了他的心灵;等到玩够了这块田地,我就把它还给那农夫。这种做法导致几位朋友觉得我很像房地产经纪人。其实我无论在哪里都是可以活下去的,而且我所在的地方会因为我而大放光芒。所谓房子,不过是一个座位而已——乡下的座位相对来说比较好。我发现有些地方在短期内不算很好的宅基地,有些人觉得那离村落太远了,但在我看来,其实是村落离它太远了。没问题,我可以住在那里,我说;我待上个把小时,在想象中过了夏天和冬天的生活;我仿佛看见年华飞逝,冬去春来。将来这个地区的居民无论把房子建在哪里,肯定都是已经被我捷足先登的地方。一个下午的遐想,便足以让我把荒地变成果园、林地和牧场,并决定大门前应该种俊秀的橡树还是松树,枯萎的树木从哪里看上去最为优美;然后我就随它去,也许算是休耕吧,因为一个人能抛下的东西越多,他就越是富裕。
在过度活跃的想象中,我甚至得到了几个农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正好是我想要的,但我从未真的失心疯地去占有某个农场。我曾经差点就占有一个农场,当时我购买了霍洛威尔那片地[272],已经开始选择种子,收集各种材料,准备打造一辆可以用来运送农场收成的独轮车;但主人还没把地契给我,他的妻子——每个妻子都是这样的——改变了心意,想要留住那块地,于是他提出赔我十块钱,要我别买他的地。喏,说实话,那时候我全副家当只有十分钱,我到底是接受他的赔偿呢,还是非要把那块地买下来,或者把地退给他并且不要他赔钱,这真是很费思量。不过到最后我还是把农场退给他了,也不要他那十块钱,因为这个地方我已经占有得足够久;也可以说我这人很大方,让他按原价把农场买回去,而且因为他不算有钱人,我把那十块钱也送给他,自己身上仍然只有十分钱、一些种子和做独轮车的材料。然后我发现,我虽然表现得很阔绰,但还是原来那么穷。但风景依旧归我所有,这片土地一年四季的风光,我不用独轮车也可以带走。说到风景——
我在所到之处皆是君王,
在那里的权利无人能争。[273]
我常常看到有位诗人[274],在享受了农场最有价值的部分之后,便飘然而去,而粗俗的农场主竟然以为他只是摘走了几个野生的苹果。唉,许多年来,那农夫都不知道诗人已经将农场囊括在诗句里[275],诗句可是最值得称羡的无形篱笆呀;农场像奶牛般被圈起来,诗人不但挤了牛奶,还搅拌了它,拿走所有的奶油,只把不值钱的脱脂牛奶留给农夫。
霍洛威尔农场真正吸引我的主要有几点;它远离尘嚣,距村落两英里,最近的邻居也在半英里开外,和马路隔着宽阔的农田;它临近河流,主人说春天时河面升腾的水雾能使农场免遭霜冻,不过这对我而言毫无意义;它的房屋和谷仓是灰色的,显得很破败,篱笆也已经东歪西倒,这意味着它荒废已久;农场里有些爬满苔藓的苹果树,它们的树干已被野兔挖空,要是住在这里,就可以与野兔为邻;但最重要的是,我对它有着美好的回忆,早些年我曾多次溯流而上,每次都看见那座屋子隐藏在红色的枫树林之后,还能隐隐听到犬吠的声音。我渴望早点买下这座农场,等不及让其主人将一些石块搬走、把那些被掏空的苹果树砍掉、清理几株在牧场上长出来的桦树[276]幼苗,总而言之,我都等不及让他把农场打理一番。为了享受农场上述的几个优点,我准备把它扛起来;就像阿特拉斯[277]那样,把整个世界放到我的肩膀上(可惜我从未听说他那么做得到了什么好处)——我真恨不得想尽一切办法把款项支付了,尽早名正言顺地拥有这座农场;因为我知道,要是能够把它买下来,然后别去管它,它将会生长出如画般的优美景色,而那才是我想要的收获。但结果就像我前面说的。
所以呢,说到垦殖大规模农场的经验,我是付诸阙如的(不过我打理一个花园很久了)[278],只是准备好种子而已。大家都说种子放得越久越好。我毫不怀疑时间能够淘汰坏种子,留下好种子;等将来播种的时候,我应该不会感到失望。但我要郑重其事地对我的同胞说,要尽可能自由而洒脱地生活。死守着农场不放其实跟坐牢是差不多的[279]。
我常常查阅的农业刊物是老加图的《农桑辑要》[280],书上有这么一段话(先前我只见过一种译文,译得完全不知所云):“假如你想买个农场,先想象买下之后会怎样,千万别出于贪心而去买;也别图省事而不去视察它,别认为走访过一遍就已足够。如果那是个好农场,那么你去的次数越多,就越感到高兴。”[281]我想我是不会贪心地把它买下来的,但在有生之年,我会经常过去看看,死了还要葬在那里,因为我对它的喜欢是无以复加的。
目前是我第二次从事这样的实验,我打算更为详细地记录下来;为了便于叙述,我把两年的实验压缩成一年。正如我已经说过的,我并不想写一曲怅惘的哀歌,而是准备像黎明的公鸡那样热情地啼唤,以便唤醒我的邻居。
后来我正式搬进了林中小屋,也就是说,开始日夜都在那里生活,当天恰好是独立日,1845年7月4日。那时我的房子尚缺过冬的条件,只是勉强能够遮风挡雨,墙上没有涂抹泥灰,烟囱也尚未修好,四壁都是久经日晒风吹的旧木板,缝隙又很大,所以夜里很凉爽。斧削的白色木柱很笔挺,门板和窗框则是全新的,这让房子看上去既整洁又清新,尤其是在清晨,许多木板沾满了露珠,乃至我竟然想象到了中午会有甜蜜的树液从其上渗出来。在我的想象里,我的房子从早到晚都能保持着这种迷人的情调,让我忆起去年我拜访过的某户山里人家。这座墙壁未涂灰泥的小木屋很有灵气,适合招待嬉游人间的神仙,也适合长裙飘飘的仙女在这里走动。扫过山脊的风吹拂着我的居所,那断断续续的呜咽恍如人间能得几回闻的天籁之音。晨风永无止息,造化之歌不绝如缕,但能听得见的耳朵很少。大地之上,何处不是奥林匹斯山[282]呢?
如果不算一艘船[283],我原先唯一拥有过的居所是一顶帐篷,每逢夏天我常常带着它去远足,迄今仍卷起来存放在我的阁楼里;但那艘船几经转手之后,已经沉没在时间的长河里。如今得到这座更为牢固的住处,我在安身立命方面也算是有进步了吧。这座建筑非常单薄,像是某种玻璃罩,并没有将我和大自然隔开,而且反过来影响了我这个建筑者。它有点像线条粗疏的画作。我无需到户外去呼吸,因为屋内的空气也是那么清新。我枯坐在屋内的时间其实不多,哪怕下雨天也是如此。《诃利世系》[284]中写道:“没有飞鸟的住房,犹如没有调味的牛肉。”[285]我的住宅倒不是这样的,因为我发现自己突然变成了鸟儿的邻居;我并不是抓了飞鸟养起来,而是把自己关在一个靠近它们的笼子里。在我的房子周围,不仅有寻常人家的花园和果园常见的飞鸟,还有那些生活在密林里的鸟类,它们曼妙的歌喉从未或者很少被住在镇上的人听到——比如说棕林鸫[286]、棕夜鸫[287]、红雀[288]、田雀鹀[289]、三声夜鹰[290]等等。
我所处的地方在一个小湖岸边,康科德镇以南约莫一英里半,地势比镇区要高,位于该镇和林肯镇[291]之间的广袤树林里,往北两英里是我们本地唯一的名胜康科德战场[292];但由于房子处在密林深处,所以放眼望去都是树木,最遥远的天际线是半英里外同样密林丛生的对岸。最初那个星期,每次望向屋外的瓦尔登湖,我总觉得它像是山峰之上的天池,它的湖底远远高于其他湖泊的水面;到了日出时分,我看见这湖渐渐脱掉夜间的雾衣,细纹荡漾或波平如镜的湖面慢慢地露出来,鬼魂般的迷雾则悄然从四面八方退入树林,仿佛它们的秘密聚会终于散场。而朝露则悬挂在枝叶上久久不肯离去,群山两侧也湿漉漉的满是露水。
濒此小湖[293]而居,所见最美光景莫过于八月细雨乍歇时分,其时风停水静,云天俱暗,午后而有黄昏之肃穆,四周百灵啁啾,响彻湖岸。像这样的湖,在这样的时候最为动人;湖面上方的天空乌云积聚,湖水则充满光线和倒影,仿佛变成一重较低的云天,然而又远比真正的天空更为可贵。附近有座小山[294],峰顶的树木最近被砍掉了,站在上面,便能看到瓦尔登湖以南赏心悦目的景色,两岸群峰的山坡在那里缓缓下降,看上去似乎有道清涧流淌过林荫茂密的山谷,但其实并没有。除了附近葱郁的山丘,我也可以看见远处地平线上有些更高的山脉,那些是蓝色的。实际上,只要踮起脚来,我就能瞥见西北群山的几座峰头[295],它们更遥远,颜色也更蓝,以及许多湖泊,宛如天堂铸造厂出产的蓝色泉币,还有康科德镇的几户人家。但如果朝别的方向看,哪怕是在这么高的地方,我的视线也越不过环绕在我身边的森林。在水边居住是很好的,水能让大地浮起来。哪怕是最小的水井,也有一个优点,就是当你往井底看时,它能让你明白大地并不是相连的,而是隔断的。这是很重要的,就像它能让黄油冷却那么重要[296]。我曾从这个峰头眺望过湖那边的萨德伯里草原[297],在发洪水的日子里[298],大概是白浪翻滚的河谷造成的幻象吧,我总觉得那片草原宛似水盆里的铜钱,而瓦尔登湖周围的土地就像薄薄的面包皮,就连这小小的洪水也能让它们彼此隔断和漂浮起来;我于是想起自己寄居在旱地之上[299]。
虽然从门内看出去的风景很有限,但我丝毫不感到跼促或者束缚。我的想象力自有驱驰的地方。湖对岸有片长满矮栎[300]的高地,光是那地方就能让我联想起西方的大牧场和鞑靼人的大草原,其广袤足以容下所有游牧的家庭。达摩达拉[301]在谈到他的牛羊需要更大的牧场时说过:“唯有能够自由地感受天地之大,人们才会快乐。”[302]
我生活的地点和时间与达摩达拉并不相同,我更喜欢我如今所处的位置和年代。我生活的地方如同天文学家在夜晚观察的星空般遥远。人们常常幻想,在宇宙深处,在偏远的角落,比如说在仙后座[303]五颗椅子形的星星之后,有某些罕见的、令人愉快的地方,它们远离了喧嚣和烦扰。我发现其实我的房子就是宇宙间这么一个偏僻然而永远新奇、未遭亵渎的所在。如果说昴宿星团[304]、毕宿星团[305]、毕宿五[306]和牵牛星[307]附近是隐居的好处所,那么我住的地方其实也差不多,至少离俗世的生活同样遥远,我家的灯火就像星光般依微闪烁,哪怕是最近的邻居,也只有在没有月亮的夜晚才能看得见。这就是我垦殖的造化之地;——
“从前有个放牧的人,
他的思想崇高就像
他放牧的那座山峰
山上有他养的牛羊。”[308]
要是牧人的牛羊总是漫步在比他的思想更高的草原上,那么他的生活会是什么样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