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你得给我说清楚,你昨晚到底跟谁在一起?”
她从下午一走进门就在追问不休。每次进门她都要先脱下她那件白色的羊绒大衣,挂在衣架上,然后才坐到沙发上的。冬天里她就这么一件喜欢的大衣,还是我们认识的那一年我给她买的。今天她却连大衣也顾不上脱掉,一进门就扑塌一声坐在沙发上盯着我追问。
“你说话呀?”她惺忪的眼睛继续盯着我,眼袋很突出,看样子一副没有睡好的样子。
看我依然没有回答她的意思,她这才抬起屁股脱大衣,脱完了又坐下去,把大衣一卷扔到沙发拐角的地方。
“好么,一年就一个圣诞节,你却躲着不见我,你就这么对待我么?”她说着眼泪就吧嗒吧嗒地流下来。
她伸手从茶几上的烟盒里掐住一根烟,抖了几下把烟拽出来,点着了吸一口,眼睛看着天花板慢慢地往出吐,烟就举在脑袋旁边,像一根点燃的卫生香一样袅袅地冒着丝丝烟雾。我看见她的泪水翻过嘴唇沿着下巴往她的脖子底下流。她下巴那里有一道明显的伤痕,是我认识她时就有的,她告诉过我那是她丈夫打她时留下的。
她也不去抹眼泪,就任由它流淌。泪水顺着她细细的脖颈,一直钻进她那件红色毛衣的圆领里。她看来很伤心,眼睛里的泪水源源地往出涌,脸上脖子上就形成了一条漫漶的泪河。
我听到她喉咙里发出的饮泣声。几年来我已经熟悉了,她哭时总是这副样子,不出声的。过去她丈夫老是打她,她就学会了这样吞声的哭法。这当然也是她告诉我的。她低下头来,端起茶几上的烟灰缸,把烟灰弹进去。她平常总喜欢端了烟灰缸弹烟灰,用烟灰缸凑到烟头跟前而不是像男人那样用烟头找烟灰缸,虽然我的这个烟灰缸又大又重,她也要照样端起来。四年了,我们和好的日子当然是大多数,那种时候她就会端个烟灰缸满屋子撵着帮我接烟灰。每次亲热过后,她就会把烟灰缸放在我们身上盖着的被子上,我们斜倚在床头抽烟。她老说我是一个邋遢的家伙,经常把烟灰落得到处都是。不过她也说不到好处去,够懒的,就我那个狗窝一样的床铺,每次亲热完了我不收拾她也不管。我也去过她住的纺织厂那个母子间房子,只有二十来个平方,也是乱七八糟得连个踏脚的地方都没有。
她弹完烟灰,就把烟灰缸放在茶几上,顺手把烟斜放在烟灰缸边。她开始绾她的毛衣袖子。她的几件毛衣都是这种长袖子的,长得把手都藏在里面了。我们和好的时候她不绾袖子,我们一闹矛盾她就绾袖子了。这是一个规律。我看见她先用左手绾起右手的袖子,再用右手绾起左手的袖子,左手腕上那一道很明显的疤痕就露出来了。她平常总是用右手指夹烟,她这会儿却用左手指夹起了烟,吸一口,然后就高高地举在旁边。每次生气的时候她都会这样,分明是有意要让我看她腕上的那道伤疤,那道伤疤是她在我跟前的资本。她每次举起那个带着伤疤的手腕时就要说:“还不是为了你!”可是她今天却不吭,就只是把那只留有伤疤的手腕高高地举在我面前。那张我熟悉的脸,跟煮熟的鸡蛋清一样白里泛青,被泪水一冲,就像被水打湿的石灰墙一样,变得斑斑驳驳,不好看了。
她又一次达到目的了。我坐到她跟前,拢住她的肩膀说:
“好了好了,看把你伤心的。”
她每次都用她手腕上的伤疤让我心软,去哄她,然后趴在我的腿上呜呜咽咽地哭一阵,就阴天转晴,一切都过去了,没有多大功夫,我们该亲热照样亲热。这回却不灵了,她用那只举烟的胳膊肘掀开我,往一边移开身子,她说:
“别动我。你这回必须给我说清楚。”
她举烟的左手在我面前晃动着,明明还没有烟灰需要弹却在烟灰缸上翘起食指弹来弹去。她弹烟灰的动作挺好看的,是用食指往外弹,显得轻巧而又潇洒,而不像我是用食指往下拍着弹。她教过我像她那样弹烟灰,可我学不会。她把烟递到嘴边吸一口说:“我到底是图啥呢?”
她说着眼泪又十股八行地往下流。我扯出一张纸巾要帮她擦,她一把夺过去不让我动她,她自己也不去擦,把纸巾团在手里坐在那里不动。她的脸上泪河汪汪,眼泪多得已经挂不住了,就往毛衣的前胸滴答。她似乎要把前些年在她丈夫面前憋回去的眼泪都流出来。
尽管在之前我就发现她的左手腕上已有几道隐隐的疤痕,但后来重重地重叠上去的这一道疤痕确实是因为我才落下的。
我于是也就不吭了,点起了烟抽。我记得我们的走近,就是从抽烟开始的。
我虽然在群众艺术馆上班,但连我自己也清楚,我们这种小城市,要说什么“艺术”,那都是哄人哩。单看我们馆里那副破破烂烂的样子,那十几个猥猥琐琐的烂人,你也就知道所谓“艺术”在这种小城市的地位和作用了。周围高楼大厦包围,就连旁边的老王家烧鸡,早些年还在几间石棉瓦房里经营,现在也盖成了楼房,下面开店,上面宾馆。唯独我们的艺术馆二十年前是什么样子现在还是什么样子。一排十来间早年的瓦房龟缩在那里,低矮潮湿,墙壁剥蚀,你如今在城里面已很少能见到的壁虎蝎子蜈蚣还有好多叫不出名字的小动物,在这儿全都能见到,倒好像“艺术”这种东西是属于它们的,因为小城里的人忙着过日子嘛。尽管这样,我们的群众艺术馆还得不断举办这个那个跟“艺术”沾边的培训班,问题是我们也得创收,也得生活,虽然艺术不如烧鸡。我的国画培训班每年就要举办四五期,除了假期举办的少年班以外,平常的班里,每期也就十七八个人,而且大都是些老头老太,要么就是残疾人,他们闲得没事,捂心慌哩。还甭说我们这样的培训班了,你看堂堂的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那些名嘴在上面滔滔不绝,底下坐着的听众,不也是些老大爷老大妈吗?
所以两年前那个燠热难耐的暑天下午,当她出现在我的培训班上时,确实让我眼睛一亮。她的年轻的脸要说只是端庄而谈不上漂亮,仅仅就是因为年轻,放在底下那一堆皱巴巴的老脸中,却像枯草中探出的一朵花。她的衣服也都是些不值钱的,是纺织厂里织出的那种普普通通的棉布,白的或者条纹的上衣,各种花色的裙子,她每次来都要换上一身洗得干干净净的衣裙,有时候就只是把它们重新搭配一下,便让我觉得眼花缭乱了。每次从她身边走过,都会闻到一股好闻的新棉布味道。她像一个认真的小学生,经常大眼睛一闪一闪地提问,作起画来,也跟个小学生似的,把头低低地埋在桌面上,看上去一副一丝不苟的样子。
下课了她总是最后一个走,我就在教室里等她画完作业。然后我回办公室,她也跟着我去。从第三次上课结束,她就跟着到我办公室去,后来就每次上完课都去。我没有那些大艺术家的才分,我那办公室却有着比他们加倍的混乱。几十年前的砖铺地坑洼不平,高高的窗户上钉着硬纸板,屋子里一天到晚黑乎乎的,散发着一股霉味儿,白天也要把那只烤人的大电灯泡拉亮才行。一张铺着毛毡的画案竖着放在屋子里,还有一张并排放着的单人床。画案和床之间,只剩下了一个窄窄的走道,供我作画时站立。墙脚和画案底下,塞满了乱七八糟的报纸杂志废纸,积满了灰尘。这就是全部了。除了馆里开会和给培训班上课,我平常是不到这里来的,我自己比较珍惜的书,也从来都是放在家里而不拿到这里。她只好坐在床上。她第一次到我办公室,就拿起办公桌上的烟盒,抽出一根放在鼻子前闻来闻去的,问我:
“我可以抽一根吗?”
“那有什么不可以的。”我说。
看到她吸了一口烟,微张开嘴,那烟雾却蜷在嘴里不往出吐,而是从鼻孔里丝丝缕缕地冒出来,当然还有她那种很娴熟轻巧地用食指弹烟灰动作,我才发现她并不是抽抽玩儿的,跟我一样,肯定是有些烟龄了。
我不记得我怎么勾引她的了,要说勾引也是互相的。我们很容易就上了我那张又窄又脏又潮湿的床。可是,没有想到第二次上床的时候,就出事儿了。有人在外面踹门,门扇急剧地一闪一闪的,我们的一排办公室都是西晒,门缝里跑进来闪电一样的强烈太阳光。一开始我们都不吭,她用手捂在我的嘴上,想等待外面的踹门者停下来,可是外面的踹门声却咚咚地越踹越上劲儿了。这是那种很简易的镶板门,门框里镶着很薄的木板,而门里面也只是用一根插销插着,再踹下去,可想而知。我们这个小城里的文化人别的不行,干这个事却是无所顾忌的,我们馆长五十多的老头儿了也干,还隔三岔五地换人,都是那些年轻女孩。馆长的办公室地方大,用地板砖铺了地面,有一张豪华的双人床,更重要的是他手里有些钱。我们这个单位再穷,门口还有一排门面房在出租,供馆长吃喝并且养几个女人还是绰绰有余的。我知道馆里人是不会管闲事踹门的,那么就是社会上的闲人了。借着门缝里射进来的太阳光,我看到了画案上闪了一道亮光,那是我平常裁宣纸的刀子,我伸手就紧紧地抓住了它。她却凑在我的耳边说:
“是他,那是个不要命的二毬货,你快跑!”
我明白“他”是谁了,当然是她的丈夫。他们的纺织厂就在群众艺术馆的对面,我也太大意了。我立即也想到跑了,真的。可是从哪里跑?除非我是老鼠。她夺过我手里的裁纸刀,用力推了我一把说:
“快跑!”
我胡乱套上衣服,在床上站起来。这时候我真恨不得立即变成一个老鼠。我这屋里,从早到晚都有老鼠畅行无阻的。我摸到了窗户上钉着的硬纸板,一把就把它揭开了,多年的积尘老鼠屎刷刷地落在我的头上身上。我扳住窗框就把身子缩了上去,踩住窗沿,然后再把手换到窗子上框,一个漂亮的单杠挺身动作,脚先伸出窗子,身子也跟着射出去了。我过后都惊奇我所创造的奇迹,因为我在中学大学一直都是个体育不合格者。要说起来,我的体育老师还是太温和了,他们要是拿着棍棒刀子在我后面威胁一下,我也不至于就留下体育不达标的记录。此刻顾不上那么多了,从窗子里射出去的我,只觉得太阳像电焊光一样强烈。在那一刹那,我才想到窗子离地面确实是有些高,而地面上等待我的是什么我也不清楚。虽然我又瘦又轻,但也是一个自由落体,我当年是因为物理学得不好才选择学文科的,但自由落体的道理我还是知道的。自由落体终于落到了地上,没有我担心的漫长飘飞的眩晕,甚至也没有我更担心的身子被硌疼的感觉,我落在了一堆柔软蓬松的东西上。只是头在砖墙上蹭了一下,我看见我身子底下是一堆多年飘落下来的树枝树叶,都处于半腐烂状态了,就像一张弹性不错的席梦思床垫。这床垫底下突然就吱呀乱叫地窜出许多老鼠,四散跑开,它们也许跟我一样,正钻在里面干好事,被外来者惊扰了。我又一次弹跳起身,脚插进了松软的树枝堆中,好不容易才跋涉出来,脚底下那些蝎子蜈蚣和各种叫不出名字的毛毛虫也都跑出来了,它们的动作显然要比老鼠慢得多。
我正要跑掉的时候,听见窗户里传出门被跺开的声音,接着就是厮打吵嚷的声音。十分钟前她还在和我享乐,这会儿却要吃苦了,可是我顾不上那么多,顾不上她了。谁的福谁享,谁的罪谁受。我自由了!
兔子,跑吧!
兔子便在街上拼命地跑起来。当我顾得上注意到街上的那么多人都在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时,我已经跑出了很远很远,跑过了我们这座小城的多半条大街。他就是飞也撵不上我了,更重要的是,他不可能知道往哪个方向去撵我。心里一松弛下来,我这时候才意识到我脚上没有穿鞋,是光脚片拍在地上的声音提醒了我的。我这样不顾一切地在大街上奔跑本身已够引人注目的了,再加上两腿在树枝垛里蹭得污黑,脚底下啪啪啪啪地响,就更是吸引了众人的目光。看来,我虽如脱兔,却并不是兔子,兔子跑起来是没有声息的。我只好把兔子变回了我,不再跑而是快速地走起来,不一会儿就把那些驻足看我的人们甩开了。我摸了摸短裤屁股后面的口袋,钱包硬硬的还在,它被一枚扣子紧紧地扣住,想蹦也蹦不出来。我终于看见了一家超市,一头就朝里钻。守门的保安扫了一眼我的光脚片,突然把胳膊一伸说:
“没穿鞋不准进去?”
“哎,这还怪了,谁规定的没穿鞋不准进去?”我喘着气说。
“不准进就是不准进。”保安毫不妥协的样子。
我急了。“我就是因为没穿鞋才进来的,要是穿了鞋跑到你这儿干啥?”我说着就要拨开保安的胳膊往进冲。
我这样一说,倒把保安说愣了,他的眼睛在我脸上扫来扫去,一时找不出词儿来。但那一只黑黝黝的渗着湿漉漉的油汗的粗壮的胳膊依然挡在我面前,不放我进去。
门口聚了一堆要进超市的人,盯着我看热闹,他们看我的眼光就像是在看耍猴。这时候又来了一个保安,大热天里脖子上还扎着个领带,看样子好像是负责人之类的,他拨开人群走到我跟前,一脸狐疑地问道:
“咋回事咋回事?”
挡我的那个保安朝我的脚下摆摆眼。我抢先说:
“我把鞋子弄丢了进来买双鞋不行吗?”
那位负责人模样的人这才舒了一口气的样子,他一开始大概是以为抓住小偷了。他朝堵在超市入口处的人群挥挥手说:
“大家都进去都进去,请保持入口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