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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1943年,丁玲历史问题的第二次审查

1943年审干期间,丁玲补充交代了一个问题:她在南京软禁期间写过一个条子。她在补充交代材料中说:我相信了一个奸细(指冯达)的话,以为能够求得即速出去为妙,以为只要不写脱离共产党字样算不得自首,以为这对国民党的一时欺骗不要紧。我听从了他,我写了一个条子,其中内容是:“因误会被捕,生活蒙受优待,未经过什么审刑,以后出去后,不活动,愿家居读书养母……”

这个条子,有时称自首书,有时称申明书,有时称悔过书,但大多数时候,它还是被模糊地讳言为“条子”、“纸条”、“字条”。

丁玲晚年在回忆录《魍魉世界》中,详细回忆了这个条子的由来:

顾顺章拿来一张八行信纸那样大的一张白纸,我就在上边写了“回家养母,不参加社会活动”,还加了一句,“未经什么审讯”。这一句是按冯达的意思加的,表示我没有受刑,这张纸条不是刑逼出来的而已。我当时和现在都一直认为我写给国民党的这张纸条没有什么价值,既不是叛变、自首,也不表示动摇、妥协。对敌人来说,这没有什么用处。对我自己,则可能是摆脱敌人的一种手段。因此,我相信,只要设身处地、客观地细想一下当时的政治形势和我的困境,便不能借此说我有什么问题,更不能就此责备我有什么政治问题。以后无论旁人怎么说,怎样论定,怎样揪住不放,我不认为这是一件坏事、错事。

这是丁玲在半个世纪之后的思想解放时期的说法,在1943年,她的内外环境显然并没有这样的从容、宽裕,对这张条子,她显然也没有这样的坦然、自信,否则,早在1940年她就把它交代出来了。

在1940年被动紧张的情势之中,丁玲如果交代这张条子,无疑会使康生制造的舆论获得支持。交代还是不交代?她一定经历过激烈的思想斗争。萧军日记中所记载的丁玲审查期间的苦闷,也说明了这张条子对她的折磨。最终,她避而未谈。这张条子的曾经隐瞒,也说明1940年的审查对于丁玲来说并不是那么轻松。

1940年的审查,是丁玲经历的第一次党内审查,当时,她还是一个没有多少党内生活经验的人。逃避当然是幼稚、失策的做法,她没有像萧军鼓励的那样豁达无畏。在关系到自身大节的问题上,再怎么恐惧也要面对,再怎么有压力也要扛住;磊落地交代出来,即便暂时困难一点,只要挺过去,以后就会轻松些。从这种关键的事情上,可以看出丁玲毕竟是一个扛不住事的女子,而非萧军、冯雪峰那样的硬汉。

越隐讳,越使自己失去自信和心安理得,越对自己的清白变得没有把握,这也是丁玲1943年交代出这张条子之后,会激烈地进行自我批判的原因之一。

丁玲这样做,还使自己坐在了一座休眠的火山上,不知它何时会喷发。可以想象,1943年她交代出这张条子后,心里一定是如释重负的。

但在此之前,这张条子对她的煎熬可想而知。丁玲初到延安时,对延安革命大家庭的生活充满女学生一般的热情,但是后来,她的热情开始冷却。正如她的小说《在医院中》的主人公陆萍的愤激:“现实生活使她感到太可怕。她想为什么那晚有很多人在她身旁走过,却没有一个人援助她。她回省她日常的生活,到底干革命有什么用?革命既然是为着广大的人类,为什么连最亲近的同志却这样缺少爱。”这可以视为丁玲借陆萍这一人物对革命发出的质疑。丁玲对于同志之间的冷漠感受,最突出的可能就是在自己的“历史问题”上。

丁玲进入了幻灭之后的消沉期。期望越高,落差越大,知识分子的狂热幻想遭遇陕北并不尽如人意的艰苦生活,必然要有所破灭,经历一个由热切到冷却的过程。但丁玲的负面情绪,除了这些具有共性的因素之外,还与她遭受怀疑和审查的个人境遇有关。甚至可以说,后者大于前者。很大程度上,是后者改变了丁玲对心目中曾经的革命圣地的热情。

日本评论家中岛碧指出,《“三八”节有感》表现出作家的一种“焦躁和郁闷”。丁玲之所以写出遭批判的“暴露黑暗”的作品,固然与她逐渐感受到的延安生活中的不理想因素有关,但最具体最直接的诱因,还是来自历史问题的压抑愤懑。

《风雨中忆萧红》写作于1942年4月25日,延安文艺座谈会召开前夕。此时,整风已经开始,政治氛围严肃;4月初,丁玲的《“三八”节有感》刚刚在毛泽东主持的高级干部学习会上遭到批评;康生地位上升,大权在握,而她的历史问题也被康生再度提起。《风雨中忆萧红》带有明显的苦闷压抑情绪,有些不无偏激的宣泄性话语,直接透示出其愤懑情绪与历史问题之间的关系:“这世界上有的是戮尸的遗法,从此你的话语和文学将更被歪曲,被侮辱;听说连未死的胡风都有人证明他是汉奸,那么对于已死的人,当然更不必贿买这种无耻的人证了。”“在活着的时候,你不能不被逼走到香港;死去,却还有各种污蔑在等着,而你还不会知道;那些与你一起的脱险回国的朋友们还将有被监视和被处分的前途。我完全不懂得到底要把这批人逼到什么地步才算够?猫在吃老鼠之前,必先玩弄它以娱乐自己的得意。这种残酷是比一切屠戮都更恶毒,更需要毁灭的。”这番话表面上是为萧红鸣不平,实际上是丁玲在浇自己历史问题的块垒。

当然,这是整风之前,知识分子尚且保持着一定的任性自为,有情绪还会去发泄;经过严厉的整风改造之后,再也没有人敢拿个人情绪跟党叫板了。

丁玲之所以在1940年中央组织部作出了对她有利的结论后依然躁郁不安,是因为那张“条子”是她的心病,是她的安全隐患。当1941年5月7日《中央关于对付敌人反共政策及关于过去履行出狱手续者处理办法的决定》出台时,当1941年7月22日中共中央颁布《中央关于过去履行出狱手续者(填写悔过书声明脱党反共)暂行处理办法》时,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时刻,可以想象,她的内心会产生何等的悸动!何方回忆说:“整风一开始就要联系实际,交代历史,写反省笔记,查小广播,抓坏人,互相揭发等等,虽然还没有用抢救的名词,但实际上已经开始了。”由此可以推知,丁玲内心在受着怎样的煎熬!中组部的结论中说,丁玲“未给国民党任何文字”,若是曝出这样一张“条子”,结论的前提“自首传说并无根据”就站不住脚了,结论也会被质疑。她知道,“条子”一旦曝光,就会成为她致命的小辫子。也许,丁玲这一时期的敏感和愤激,正是源于对自身历史问题的焦虑不安。

1943年4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继续开展整风运动的决定》,对于国民党特务分子的渗入作了过于严重的估计,导致后来的反特斗争扩大化。王实味事件被闹得越来越大,越来越严重,可能是引起毛泽东对内奸特务问题警觉的主要原因之一。7月15日,康生作《抢救失足者》报告,掀起“抢救失足者运动”。高层领导中的周恩来、朱德、博古都是有案可究,需要检讨的。

这就是当时整个延安的形势。丁玲个人的境遇当然更不轻松。

1943年春至夏,丁玲到中央党校一部,陈明到党校三部参加整风学习和审干运动。整个夏天他们不能单独见面,不能在一起说话,丁玲由于南京被捕那段经历,思想压力很大。8月27日,在整风审干中,对在南京的一段历史写了补充交代材料。

此处摘出一些段落:

1931年国民党特务冯达来做我的工作,恋爱关系刚刚确定,冯达即带我去杭州见一不识之人,报告初步工作已告成功(此人姓名当时未经意是广东人)。以后冯仍潜伏党内,埋头工作,以取信任。在同我的关系上,亦设法求得稳定,当我决心同冯雪峰脱离关系后不久即被捕。

由于特务冯达对我之熟悉,国民党很了解我的弱点,缺乏锻炼,缺乏坚强之意志,而易为感情所蒙蔽。故国民党设好圈套,5月14号我被捕解往南京。

我之被捕后冯达告密,当马绍武(特务)来我住处不久(三分钟样子),冯达即随来,至旅馆后我虽提议与其分别囚禁,但以后未坚持下去,弱点便更其暴露了。

冯达开始时绝口否认系其告密,至南京后就假装忠直,可以牺牲,以便于继续欺骗我。至于我呢,我是在自己欺骗自己,我不敢去肯定我是被其出卖的。我愿意相信他是可以帮助我的,我愿意设想他还有一点良心,我的脆弱,使我不敢去正视罪恶,也就使我对罪恶的仇恨不够,也就造成我最后的失足。

因此当冯达还未亲口告我确系其出卖我之前,我是知道他的,不过我不敢说,不肯说,既然明明可以知道,却要欺骗自己,还想在叛徒处求取援助,足见我之怯弱,阶级的仇恨太薄,亦足见我之立场不坚定,当国民党抓住了我这致命伤之后,他是可以耐心地来毁灭我和陷害我的。

但这一个办法没有成功,没有成功的原因,并非由于我的无产阶级的立场坚定,而是由于我的小资产阶级的良心和名誉,我不敢做违悖真理的事(我还有点正义感),我也不敢使爱我者痛心,我也无力去顶着一块臭名。

冯达乘机夸大,肯定说国民党是在尽力毁坏我的名誉,他们不惜各种造谣污蔑企图将我完全毁坏之后,那时便可以放我,而我却无法以自白。

冯达竟让我去一尝死的滋味,却并不让我死成功。

冯达却在背后说神说鬼,促我不安。

这是我一生中最卑劣的一段历史,这是国民党及其特务们千方百计使我上当的结果。固然我应自责于我之缺乏阶级立场,由于我之糊涂,认贼作友,我之软弱,为人欺骗所致;但国民党之恶毒无极,驱使特务冯达丧尽天良,无事不可做,是应贻告人类而群起讨伐的。

我写这个条子上,决无脱离共产党字样,然其实质即是脱离共产党,不反对国民党,是自首行为,尤其在作为我这样一个党员,在文艺界还有些地位的,是不可饶恕的。

在这个时候我的确为冯达的语言所迷惑而动摇,而自首,但至现在还以为不太要紧,还希冀有同共产党的路,所以明文地写脱离共产党是不敢的……

我既上当,又不得自由,加以有孕,情绪日坏,只想脱离特务的看守,因此便不得不更陷一步,答应把母亲接到南京来。

母亲来南京之后,我便在公开叛变了,并在其特务机关工作的冯达与姚蓬子的看管下生活。

我虽说已经自首,但世界的前途和我个人的前途我是明白的,所以公然叛变我是不敢的,我要留一条可以回来的路,所以对张道藩的拒绝,不敢写文章是真的,但我却被姚冯所吓唬住,不敢冒险出走,而在耻辱的生活底下,婉转求得隐避希冀有重睹天日之一天。

姚蓬子对我除做出有很好友谊外,仍表示爱慕,我曾拒绝。而韩侍桁也表示在上海时即对我印象非凡,被雪峰、蓬子等对我之封锁太紧,未能达到,现在呢,颇同情我之处境,并责冯姚之糊涂。

冯达对我有过如下的话:“你的寂寞我是知道的,你需要朋友,也需要爱人,我与姚蓬子在你的精神上都不能有一点安慰,假如韩侍桁爱你,他能同你谈心,对你有些安慰,我是觉得极其好的。”

我在南京既不愿公开活动,而又仍系念于革命,国民党利用我而又故意设好圈套放我出来。故姚蓬子未加阻拦,而冯达当我从上海回去之后,反说:“你做别的工作不适宜的,你是一个写文章的人,不到苏区便到苏联。”

但国民党拿得有把凭的,我有弱点在他们手头,他知道我回来后我的党籍问题,他们知道党要考察我,我要隐瞒党,我与党之中会产生距离,而他们在这之中是可以利用我的。

既然国民党是陷害我,他只须我不脱离他们的圈套,他便不需要明讲,因为假如我意识到我回到革命来却还有一条锁链在反革命手中,或者更带着任务,那我宁肯再住下去也不敢回来的,在我这个人身上的确是这样情形。

丁玲写这张条子时,自己认为不是自首,但在1943年,她又自己认定是自首了。条子一旦交代,丁玲心理防线便崩溃了,接下来就是势如破竹、滔滔不绝地写下了这么多交代材料。那时候的她已经顾及不得:作为一个历史人物,她所写下来的文字都是要留给历史的。

丁玲的这些交代,不仅承认了自首,而且奋力唾骂、咒骂自己,简直到了涕泪交流、捶胸顿足的程度,比如骂自己卑劣;不仅毫无保留,而且连与案情无关的都拉扯进来了,比如跟冯雪峰、姚蓬子、韩侍桁的私情;不仅不为自己开脱,而且还过度阐释,比如对自己的怯弱的夸大。也许她以为,只有这样,才足见触及灵魂,足见对党的真诚。她给国民党的纸条并不像悔过书,倒是这个交代,是真正的“悔过书”。

丁玲所交代的事实,似乎顺理成章,却又充满悖谬。

比如,她首先把冯达认定为特务,然后,把冯达与她的恋爱同居,解释为一个特务别有用心的“潜伏”;把她的被捕,解释为冯达与特务预设的圈套;把冯达为她所做的一切,解释为帮助敌人使她叛变的行为。她对冯达的所作所为,做了一个臆想狂式的杜撰。抢救运动中的“逼供信”手段使许多普通人都极尽杜撰之能事,身为作家的丁玲在这方面显然更具优势。丁玲的“杜撰”中,冯达一开始就成了潜伏在丁玲身边的一个特务,丁玲的被捕则变成了诱捕,倒真有点谍战小说的意思。丁玲把自己与党组织联系上之后的第一次逃离南京,解释为国民党故意放她出来的圈套,并将姚蓬子、冯达视为知情者,但是,当她又听从冯雪峰劝告回到南京后,冯达的反应却是——反说:“你做别的工作不适宜的,你是一个写文章的人,不到苏区便到苏联。”丁玲对冯达的“反说”是带着明显责备的,仿佛这也是他的罪过,可是,冯达的“反说”,不正是对她的隐衷的支持吗?一个要拉拢她投降国民党的人,怎么可能建议她“不到苏区便到苏联”呢?冯达所说的“别的工作”又是什么意思?丁玲1957年的交代材料中的有关内容,解释了冯达的意思:“怀疑我是做党的交通或情报等工作,他对我说过:‘你是不适宜做旁的什么工作的,你是一个作家,你只有两条路好走,要么去苏联,要么去陕北。’”以冯达对丁玲的了解,他认为她不适合做这样的工作,与其做红色间谍,不如直接回到革命队伍。丁玲一面把冯达写得那么阴暗,一直在毒害她,另一面又写冯达为了解除她的痛苦寂寞,宁愿别的男人接近她、安慰她——这样的情怀,世上几个男人能有?或许是受一种受虐狂心理驱使,冯达的一切,她都作出了与《魍魉世界》或许也是与事实相反的阐释。反正,是冯达害了她,就把百般罪责都推到他身上,百般怨毒都发泄到他身上吧,不需要为他负一点责任了。

再比如,她一面自觉地把自己的软弱妥协强调到极点,另一面又不自觉地显示出,她的底线守得非常坚固:无论如何不能做有损于共产党的事情,无论如何要回归党内。

由上述种种悖谬以及丁玲叙述的凌乱局促,可以推知她是在怎样精神崩溃的情形下作出这一交代的。

“丁玲在审干期间交代她曾经给国民党写过一张条子,一下子加重了她的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她不仅被怀疑为自首,而且被怀疑是国民党派进来的特务。党组织多次找她谈话,施加压力。她内心十分苦闷,‘夜不能寐’,头痛剧烈。开始,丁玲相信‘党终会明了我的’,她在日记中恳请毛主席、彭真副校长相信自己,说自己是‘没有胆子向着我们党的领袖来胡扯,来开玩笑的’。”

2007年4月6日,陈明向中国现代文学馆李荣胜副馆长等介绍那段历史时说:“党校一部都是高级干部,他们每个人住一个屋,平时可以自由活动,大家互相之间不谈政治问题,可以打扑克玩,陈赓最爱玩扑克,但他们都不敢跟丁玲玩,怕受影响。所以丁玲那时很苦闷,就是一个人在自己屋子里学习,想自己的问题,最大的乐趣就是组织他们晚上去看戏,这算是娱乐活动吧,她看戏,还能看到我演戏,有一次看了我演的《俄罗斯人》,还和萧三评论,萧三说陈明这个戏演得好。有时偶尔我也能见到丁玲,但我们只是彼此笑一笑,不能单独见面,不能在一起讲话。”

丁玲相信“党终会明了我的”,她在日记中还写道:“在八月不能搞清楚,九月一定可以,九月不行,今年一定行”,不能焦躁、激动、消极,而要“努力使自己冷静”。

但是,“这噩梦似的时日”仿佛无穷尽,在“可怕的两个月”里,她的信心被彻底摧垮了,为了“过关”,和许多被审查的人一样,她违心地承认自己是特务。她在9月14日中秋节那天的日记里写道:“我已经向党承认我是复兴(社)的特务了!”这时“支部书记答复我说‘问题’解决了一部分,现在还须要我反省出国民党使用我的方法,和我的工作方法,因为他说我是很高明的!”

徐庆全说,这次审干由于有康生等人的极“左”做法,伤害了一批真正的革命同志,而且当时采用的逼供信的手段,也使得很多人在高压的情况下不免上纲上线。尽管相比其他人而言,丁玲没有被逼供信过,但也仍然留下了上述责骂自己的文字。杨桂欣说,补充交代,这是党允许的,何况是她主动交代。当时对她没有什么逼供,也没有什么诱哄。

这两种说法,都否认了丁玲遭遇过“逼供信”。

虽然没有遭遇“逼供信”,但当时风声鹤唳的紧张氛围,已经足以给丁玲造成不堪承受的心理重负。

丁玲的压力,与她个人的境遇有关。1940年的审查,对她已经是一场梦魇。1942年,丁玲的《“三八”节有感》又与王实味的《野百合花》一起遭批评,而且,后者的发表丁玲也有责任。虽然她幸运地被毛泽东保下来了,但同遭批判的王实味的下场,怎不使她心惊胆战!整风运动中,她拼命表现,就是为了“赎罪立功”,从而获得安全感。经历了一系列惊涛骇浪,到1943年历史问题遭审查时,她的神经已经到强弩之末了。

丁玲的压力,还与当时的大环境有关。

经历过延安抢救运动的电影演员于蓝的回忆,可以佐证丁玲当时感受到的环境压力。于蓝写道,她所在的实验剧团的一位同志“坦白”时,她感觉到靠近她坐的一位女同志的手臂在发抖,她认定她一定有问题,就向党组织汇报了。后来事实当然证明,那位女同志什么问题都没有。于蓝自己在一次会上,听着别人坦白时,也莫名地紧张起来,正好一位审干的领导向她走来,她就心跳脸热,几乎不能自持了。其实那位领导只是让她看守一位有问题的同志的。于蓝写道,当时,几乎大部分人都受到了审查,在这种“特务”包围的气氛中,有个别的同志经不住逼、供、信而丧失了生活的勇气,自杀了。

这种“逼供信”的发明比宗教裁判更威严可怕,它对个人意志的杀戮是毁灭性的,许多人的精神被摧毁了,到延安参加革命的女作家没几个,但在这有限的几个当中,就有白朗和韦君宜在延安一度陷入精神分裂,并且留下了精神创伤,在建国后的政治运动中再度分裂,白朗更是至死未愈。丁玲如果没有强劲的精神意志,可能在延安就精神分裂了。在延安她算是得到了一次党内的“试炼”,所以后半生能挺得住,在“反右”、“文革”的批斗中,她一再告诫自己“一不能死,二不能疯”,果然做到了。丁玲的非凡在于她从来没有彻底崩溃,但暂时的崩溃是有过的,这一次的交代就是一个例子。

审干和“抢救”运动,就是用有罪的假定和怀疑的眼光使人失去自信,进而产生自我怀疑乃至原罪感;就是用党性来统摄人性,剥夺人对自我人格清白及思想行为合理性的肯定。它具有强大的暗示功能,它使人相信自己是有罪的、人格是卑污的。

越是有文化的人,在这场运动中崩溃得越是厉害,朱鸿召分析当时遭遇“抢救”的何湘:在这整个事态发展过程中,作为历史的当事人,她在遭受逼迫的时候,对于下一步可能会出现的遭遇,总是心理夸张,想象得很可怕,实际上并没有出现她想象的一个个场景。但正是这种精神想象,无限扩大了事件的能指含量,从而造成强烈的思想恐惧和无边的心理恐怖。这是抢救运动中有文化人与没文化人根本不同的精神心理状态。

“坦白运动中的群众压力,是一种极严重的神经战,在某种意义上对某些人来讲,甚至比任何刑法还厉害。”有人甚至认为,“抢救运动”就是“用强加的心理刑场制造一种特殊的效应——心理痉挛”。

总之,当时的氛围造成的是人人自危的效果,完全无辜者都莫名恐惧,如丁玲这种客观上有嫌疑者更不用说了。沈从文在解放后之所以心理崩溃,就是因为一种类似的心理氛围。不断强化的攻心术、心理战摧毁了人的神经,剥夺了人的自由意志,而人的心理一旦崩溃,意志一旦丧失,就会在争取宽大的祈求下,由受虐转化为自虐,产生一些受虐——自虐狂般的妄想,做出一些内心痉挛、神经质的反应。

丁玲承认变节,是迫于压力、意识不清的后果。一个处于谵妄状态的人,如发高烧一般,头脑已经不能正常发挥作用了,什么都可以说,包括说胡话。这些话既不能完全为自己负责,也不能完全为他人负责。一个处于走火入魔状态的人,实际上应视为无完全责任能力的人,其交代亦不能作为有效的“呈堂证供”来采信。

丁玲的交代材料就是在这种情形下产生的,其中肯定有许多夸大其词上纲上线的不可信的地方。但是,不可全信,也不可不信。非常情境下,既有可能伪饰和说假话,也有可能把自我逼到死角,榨出内心赤裸裸的真。

丁玲灵魂挣扎最厉害的两个时期,就是南京软禁三年和延安整风期间,而这份交代材料,是这两个时期的交汇。

丁玲1940年为什么不交代那张纸条?这从她1943年的自供状里可以找到部分答案。

丁玲被捕之后,国民党对她实行的是软禁,先是跟冯达软禁在一起,后来又与姚蓬子生活在一起,这二人都是叛徒,不仅不能为她证明清白,反而只能把她涂黑。对此,丁玲自己也很清楚:“虽说我们之中是有区别,可是我给人的印象是同他们一样的,只有我自己才以为我们的区别是人皆可知,而自引以为慰的。”

丁玲不是入狱,打交道的都是国民党的特务或共产党的叛徒,没有同志可以见证她的清白。何况,国民党还使用一些“软刀子”杀人的无赖手段,比如,在报纸上编造丁玲与大特务马绍武已经同居的消息等。徐恩曾说过:“造谣最好的方式就是对人身进行直接的攻击,这样既能够引起广泛的关注,又能够达到快速传播的目的,就像在一张白纸上涂鸦,即使以后擦干净了,那张白纸也不是原来的那张白纸了。”这些手段是故意给丁玲布下疑云,既让共产党对她产生怀疑,又让她无法自证清白,这样,她回到党内的路就被切断了。

以这种高明而阴险的手段来达到控制丁玲的目的,当然是国民党的构陷。而那些不惜伤害一个为敌人所陷害的同志的过分怀疑和高压审查,则正是失陷于国民党。丁玲的遭遇不幸为徐恩曾所言中。在以后的岁月中围绕丁玲历史问题的伤害与被伤害,则更加证明了国民党多么成功地为共产党队伍内部种下了自伤的种子。

敌人使用的是双刃剑,一方面引起同志的怀疑,另一方面使丁玲在百般艰困之中还要面对来自同志的潜在压力。

共产党员要向党证明自身清白的压力在身陷敌手时就有了。1933年7月,丁玲曾经自杀,但未遂。丁玲之所以自杀,就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国民党的谣言使她感到绝望。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向同志证明自己的清白比向敌人证明自己的清白还要难。

我以为这些谣言将毁掉我的一生。在毁我清白之后,国民党即使能还我自由,我也无法洗清匪徒们泼在我身上的污水。

邵燕祥曾经写道:许多年来,读到丁玲《我在霞村的时候》,一方面激发对日本占领军奸淫烧杀的仇恨,一方面深深同情于那个被当作“花姑娘”送到日本炮楼供敌军蹂躏,而生还本村却被乡亲不齿的少女。印证许多被捕被俘的革命者饱受敌人的拷打屈辱于前,回归后又饱受“自己人”的怀疑、误解、轻蔑以至打击;丁玲在这篇小说的主人身上,是不是寄托着某种“夫子自道”的情愫呢?

怎样既能欺骗敌人,同时又不伤害党、不损害革命利益呢?怎样才能使自己继续回到革命的大路呢?我应该继续跟敌人周旋,可以采用新的方法跟敌人周旋。只是自己的社会经验太少,能力有限,得千万小心,要不授人以柄,不能伤害党,不能连累他人。

既要在不损害党的尊严和利益的前提下自我保全,又要提防在敌人那里留下把柄,断了自己回到党内的路,这是一个两难局面。“不伤害党、不损害革命利益”和“使自己继续回到革命的大路”是两个层面的问题,前者是本质,但只取本质是不行的,还要向党拿出证明来,才能保证后者,这不是一件只要慎独就可以的事情。是后一个问题,加重了前一个问题的复杂性。如果仅仅从本质上无损于党就可以,情况要简单一些,斗争的难度也小一些。

丁玲是处在敌人的包围之中,唯一可以借助的是冯达,但又不确定冯达是否完全可信,“周旋”的难度可想而知。那张“条子”就是跟敌人“周旋”的结果:敌人答应,只要她写了,就释放她。但她上当了。“1955年陆定一给中央的信中说,丁玲经由冯达向国民党写悔过书,时间是1933年9月。1943年说是冯达模仿她的笔迹代她写的,1955年又说是她模仿冯达的笔迹写的,为的是将来如果国民党公布,她可以否认。”如果真是冯达模仿她写的,就说明她在应付国民党的同时,也在为有朝一日向共产党交代做好预先的准备;同时也说明,她是一直打算回到党内的。

在半个世纪之后,丁玲说:“我这样写无损于一个共产党员的清白,也没有断绝自己继续革命的道路……”但是,这却使她的革命之路变得异常崎岖。

共产党员是没有中间道路可走的,只要存有自我保全的心理,就要面临自证清白的压力。“按照中共建党以来对党员纯而又纯的要求——在敌人面前,要么大义凛然地成为英雄,要么苟且偷生地成为叛徒。”

周扬对朋友、对亲人都说过这样意思的话:丁玲在历史上是有问题的,当时在南京,如不做一点妥协,怎么活呀?但没有当叛徒,也没有自首,最后还是到了延安,这是可以原谅的。周扬一生对丁玲历史问题的认识,联系起来看是相互抵牾的。他承认不做一点妥协没法活,也认为这是可以原谅的,但他又至死坚持丁玲有污点。污点的实质是什么?当然是不能不做的妥协。他的意思总结起来就是:虽然他可以原谅丁玲的污点,但是,丁玲的污点还是污点。周扬是多么自相矛盾:既然能原谅,就不能再做“污点”认证;既然坚持“污点”认证,就说明没原谅。按照周扬的观点,怎样才能做一个无污点的人呢?当然就是不妥协。但他又承认,不妥协是活不下来的。那么,他留给丁玲的光明之路便只有一条了:拒绝污点,赴死。

徐庆全提到,“长期以来在中共党内所形成的一条评判标准”是:“一旦被捕,只有‘胜利或者死’……”徐庆全的说法是给出了两个选项:“胜利或者死”,但周扬已经说了,“不做一点妥协,怎么活”,那就没有“胜利”这个选项了,只有“死”。

在周扬看来,只要活下来,就永远带上了污点,就永远失去了清白。难怪丁玲对张凤珠感慨:周扬这个人很幸运,因为,周扬没有被捕过。因为周扬没有被捕过,所以,谁也不知道周扬被捕会怎样,所以,周扬可以永远站在高高的岸上看水中挣扎的丁玲了。而且,他对丁玲被捕的态度可以暗示出他自己的英雄本色:如果他被捕,一定不会像丁玲那样。反正这永远是一个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的“英雄”能指。

关于丁玲与冯达的同居问题,周恩来对丁玲说:你要帮助那些不熟悉白区情形的同志了解情况,你们原来是夫妻;那时的实际情形也是“身不由己”嘛。而一些经历过国民党的恐怖统治,在我们党组织部门工作的同志对此是容易理解的。周扬的话则显示,他了解白区的情形,他也理解丁玲的情形,但他对丁玲的历史问题依然不能放过。周扬的理由也许很充分:同居是事实。可是,丁玲1940年在延安写的《真》中有一句话:事实却不一定真。丁玲对这句话肯定是深有体会的。

革命者一旦被捕,死无论如何是伟大的,生无论如何是不伟大的。可是,如果革命者以伟大的死为己任,伟大的革命事业又如何去完成呢?避免不必要的牺牲,这难道不也是一种革命的态度吗?

据萧军日记,1942年2月10日夜,萧军与毛泽东谈话时说:“……我对于党处理冯雪峰、丁玲、瞿秋白一些事,我以一个作家的地位来看是不满意的……”谈话之后,萧军连夜写出了《论同志的“爱”与“耐”》,文中的“题外写几句”是这样写的:

在血和铁底试炼中,偶尔软弱了,做下了一点使革命的尊严受到损失的人,而后仍然回为革命队伍来战斗,不管别人对这样人如何看法,我是尊敬他们,比对那些从来就没见过血和铁,在“保险箱”里逞英雄的英雄们,似乎更尊敬些——他们终究是被“试炼”过了。

“浪子回家”不是很可贵的么,何况他们也还并不是浪子。

这显然是为丁玲等几个遭到“处理”的人说话的。萧军的意思是:就算软弱过、消极过,只要最终回到了革命队伍里来,也还是可以原谅并值得尊敬的。可是,长期以来,革命队伍里遵循的铁律是:决不允许有丝毫的软弱和消极!因为决不允许,所以决不承认;因为决不承认,所以不可能存在——几乎没有一个革命者敢于坦白自己曾经有过软弱和消极。瞿秋白的《多余的话》是唯一的例外,所以有人评说:“中国革命留下无数文献,革命者留下无数遗书,已经公开的大多是表忠心、呼口号,从容赴死,慷慨成仁,只有瞿秋白在临死前留下了一篇革命者的忏悔录《多余的话》,言近旨远,归趣难求,而其彻底的坦诚,直令他的同志怀疑他是革命的叛徒。”

直到现在,仍不可能在明确某一革命者有过软弱和消极的前提下公然肯定其革命性。只有两种选择:一、否认其有过软弱和消极;二、否定其革命性。只能二选一,全选是讲不通的,不存在这样的革命道理。萧军是一个说真话的人,一个磊落的大丈夫,他首先敢于坦言革命者偶尔也会有软弱,其次敢于肯定革命者即便软弱过,仍然是革命的。这话说得何其大度何其坦荡何其有胆量!如一道电光,照出许多人内心的虚伪和褊狭。

在萧军看来,革命者如果有过软弱消极,而又最终选择了革命,是经过了试炼,是更成熟坚定的革命者了。但这种试炼是有代价的,这代价就是他们在此后的革命道路上的颠簸困顿。周扬的幸运,就在于他进了“保险箱”,萧军对这种没有经过试炼,只能在“保险箱”里逞英雄的英雄却是不以为然的。经过试炼的,说明最终经得住了考验;而没有经过试炼的,能保证一定经得住考验吗?

丁玲是一个作家,不是一个职业革命家,她能有怎样的坚强和老练呢?正如她自己所说:社会经验太少。确切地说,应该是斗争经验太少。得知冯达自首后,她极为惶悚:

我一时被他的这些话吓住了……他这不是越陷越深吗?……我一定得同他分开。

你去那里当翻译,不管你翻译什么,不管你做的多少,你总是进了人家的门,为人家做事,你不只绝了自己回去的路,而且叫我怎么做人?

丁玲的惶悚是:将来有一天,如何向组织上交代?如何向党证明自己的清白?这一点,冯达心里也很明白:

冯达听了,也很沉重,他说:“与你无关。这是我自己的决定。”“你不必为我担心,我会尽可能给自己留有余地。我最担心的就是不能断了你回家的路。”

但是,丁玲大半生为历史问题所纠缠的命运证实:这不可能与丁玲无关,冯达所担心的恰恰变成了现实。

敌人的手段非常奏效,不要说不了解的同志,即便曾经了解的同志和师友,当时对丁玲也很难不存疑虑。

丁玲说,1934年5月,“有一天我带着母亲、麟儿去夫子庙,在一个小茶馆里喝茶,忽然看见张天翼和高植也在那里喝茶”。“他告诉我,上海白色恐怖严重,冯雪峰已去苏区。周扬、夏衍去了日本……”丁玲听到这种情形,没有向张天翼多说什么。当她再次去找张天翼时,张天翼有点冷淡,她心里很难受。“直到几十年后,经过了几十年痛苦之后,才慢慢悟出当时张天翼对我这般冷淡的因由,我是不能责怪朋友的。我是陷在那样一个泥潭里,敌人又捏造和散布了许多谣言假相,为什么朋友们不应该对我采取谨慎疏远的态度?为什么当时我没有想到,凡过去认识我的,知道我的,有点社会经验的人都可能要揣测我、估量我,甚至有所怀疑呢?”

对于身陷敌手的同志的警惕是很正常的。正如丁玲也不知道谁是可信的,所以不敢向张天翼打开心扉一样。毕竟处在敌我斗争的形势之中。

类似于丁玲这种被捕之后的两难境况在革命队伍里并非偶然,彭柏山的夫人朱微明也遭遇过。彭柏山的女儿彭小莲在《他们的岁月》里记录了母亲的回忆:母亲朱微明被捕后,地方党组织和警察局打通了关系,背着日本人将朱微明保了出来。“条件是:妈妈依然没有自由,留在警察局听候分配。”警察局在夜里搜查旅馆时,把朱微明也带上了。“妈妈说她害怕,不是害怕别的,是害怕被别人认出来。她是绝对不会做汉奸的事情,但是她一直是战地记者,新四军谁不认识她?万一被人看见她站在警察的行列里,她就再也说不清楚了。”朱微明希望组织上快点让她脱离警察局,组织上却通知她:“……你在警察局的工作还是那句话,只要不出卖革命利益,组织上批准你留在那里。”朱微明很着急:“我待在警察局是为了等待组织上来营救我,再待下去,不成了汉奸了?就是杀头,我也要跑回去。”

朱微明终于归队之后,所担心的不幸被言中:

突然,军部党委下达一个命令:停止朱微明党组织生活,停止朱微明报社总编职务。交代被捕经过。特别是关于她在警察局签署合同,在那里工作的事情。她有背叛革命的嫌疑。

一张纸,一张审查命令,就能置人于死地。她曾经浸透在自己的鲜血里,鞭打、审讯,日本人的靴子就这样直直地踩在她的胸上。转眼她却被自己人怀疑,诋毁。她是死里逃生回到了新四军,但是,审查命令是来自军部,来自自己的同志。这文字竟像一把屠刀,直直地钻进母亲的心脏。

两个月以后,和妈妈同监狱的新四军×团党支部书记,也从日本人那里逃出来了。他证明了妈妈在监狱的表现。于是,党组织结束了对妈妈的审查,确定她在监狱的表现是坚强的,没有出卖同志,没有破坏党的组织,没有暴露自己的身份。重新批准入党,没有预备期。

朱微明的追忆反映出革命者被捕后在诡谲形势下的紧张心态,尤其是面对同志的紧张心态,那种被误解的危险,那种无法证明自己清白的恐惧,想起来都后怕。朱微明是幸运的,有位同监狱的支部书记可以为她作证。假如没有证人呢?她可能就要没完没了地陷入被怀疑、被审查的耻辱与屈抑之中了。丁玲就不幸如此。

丁玲逃离南京后,冯雪峰没有代表党组织对她进行审查,除了避嫌外,还有一个原因,她的情况太复杂,以当时上海党组织微薄的力量,是不能胜任对她的审查职责的。这同时意味着,冯雪峰也不能完全确认她是纯洁的。

1945年《复查小组对丁玲历史问题初步结论》中说:(丁玲)将其母接至南京(其母至南京不久,即愤而离去)。说丁玲的母亲“愤而离去”,应该是根据丁玲的交代,丁玲关于这个问题怎么交代的,尚无资料证实。丁玲在《魍魉世界》里写的是母亲执意要去上海学气功,好将来替人治病,但未说是“愤而离去”。如果真有其母“愤而离去”这回事,最大的可能就是不满丁玲当时的状态。丁母是一位很向往革命的女性,是革命家向警予的好友,丁玲写母亲见到她之后什么都没有问,她也什么都没有说,母亲一定在默默地观察丁玲,但丁玲当时的状态,很难让母亲对其革命的坚贞得出肯定的结论。

连冯雪峰和母亲都未必能肯定丁玲的清白,丁玲又怎么可能让别人相信自己呢?她只能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这就是她为什么一定要到苏区去的原因。在这点上,冯雪峰与她的想法应当是一致的。

1936年5月,丁玲给叶圣陶写信:我什么都不愿意说,不希望向任何人解释,只愿时间快点过去,历史证明我并非一个有罪的人就够了。丁玲以为,只要结果是回到党内,过程便可以忽略不计,自己作为共产党员的清白就可以不证自明。

1936年9月,丁玲从上海到陕北时,曾经在西安停留,等待陕北苏区来接头的人,来的就是潘汉年。不过,潘汉年劝丁玲不要到苏区去,而是直接到法国为红军募捐。法国的诱惑对丁玲也是巨大的,但是,丁玲没有听从潘汉年的劝告,仍然选择去苏区。“可是,这时,我却只有一个心愿,我要到我最亲的人那里去,我要母亲,我要投到母亲的怀抱,那就是党中央。只有党中央,才能慰藉我这颗受过严重摧残的心,这是我三年来朝思暮想的‘什么时候我能回到妈妈的怀里’。”除了对党中央——妈妈的怀抱的感情外,这一选择的背后,还有一个没有表达出来的原因,那就是以最终的归队来证明自己对党的忠诚。李之琏回忆说:后来虽然也听到对她被捕后的一些传闻和议论,但由于她1936年从南京投奔陕北和抗战初期组织“西北战地服务团”到前线参加抗战,遗留在头脑中的由传闻而来的疑虑也就消失了。

潘汉年劝丁玲不要去苏区,是不是预见到了她后来的遭遇?

潘汉年与丁玲后来又在延安相遇。潘汉年对丁玲的处境是深切同情的,而面对这个曾经可能使自己免于此种处境的人,丁玲也是一切无从说起了。这时候,她的“最亲”的感情已有所变化,倒是对潘汉年,有种今非昔比之时面对故旧的亲切感。丁玲听到潘汉年回延安的消息时,“曾经心动了一下,但一想,我并没有什么事,也没有什么必要去找他,这时忽然相遇,倒好像有什么事,有许多心里话想同他说。但我们什么也没有说。他没有过去那种神态了,只是从心里,或者可以说从思想深处流露出一种对我的同情,他沉思地恳切地说了一句:‘好好写文章吧。’我心里好像贴了一块湿润的温暖的手帕。但我又反感自己的这种感受”。这段话体现出丁玲表达复杂微末感受的超强能力,丁玲作为一名优秀作家的功力,到了晚年似乎就是在这些不经意的片断中得到证明。

潘汉年对丁玲,是惋惜,也是怜惜。这种怜惜让丁玲温暖和感动,在知己面前,她内心的委屈也被勾起;但是,丁玲又是倔强的,不愿承认自己的选择有任何可商榷之处,所以,她又反感自己的脆弱伤感。

徐庆全分析:他们能说什么呢?让丁玲说自己后悔没有听潘的劝告到法国去,还是让潘说当初你真该听我的劝告?他们都不会说的,因而只好“什么也没有说”了。

其实,作为一名最终还是要“归队”的党员,丁玲没什么可后悔的。如果丁玲听从潘汉年去了法国,当她从法国回来时,不仅南京三年的历史问题说不清,而且还可能增加了在法国期间的新的历史疑点——所有在“红区”以外工作过的党员,归队时都要面临证明自己忠贞的问题。不去苏区,她更难成为党所承认的好党员;去苏区,方有希望打消对她的疑虑。作为一名党员来看,丁玲的选择是正确的;作为一名作家来看,丁玲的选择或可商榷。如果预料到南京三年的经历将成为终生的“历史问题”,丁玲还会不会选择“归队”?

曾经劝丁玲去法国募捐的潘汉年,与丁玲有着相同的遭遇。潘汉年案是建国以来的一大错案,他在中共白区战线上立下巨大功劳,却也难逃冤狱。毛泽东的“论罪是该杀”,“这样的人,只要杀一个,杀戒一开,类似的人都得杀”,多么寒光闪闪杀气腾腾!可见中共对待这类事件、这类人的态度。

潘汉年为什么没有早一点把见汪精卫的事向组织上交代呢?应该与丁玲一样的原因:很难自证清白,顾虑说出来不被相信。这样的顾虑,从对党诚实的绝对意义上来要求,是不应该的;但在特定历史氛围之中,又不能说绝无必要和不可原谅。必须历史地看待这一问题,正如学者王尧所指出的:对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坚持历史原则不是可有可无的事,不坚持这一条,我们不仅无法理解历史,而且更无法解释历史;历史在叙述中被误解或被歪曲是与丧失这一原则相关的。

潘汉年见汪精卫是在1943年3月。关于丁玲与潘汉年在延安相遇的时间,说法不一,丁玲在《回忆潘汉年同志》中说是1940年或1941年,谭元亨撰写的《潘汉年》一书中认为是1944年。如果是丁玲所说的时间,当时她已有过被传言自首以及历史问题遭审查的经历,潘汉年虽然尚且无辜,但也深知个中滋味,所以对她有一种无言的同情。如果是谭元亨所说的时间,则丁玲的纸条事已交代,潘汉年见汪精卫事已发生,潘汉年除了对丁玲的同情之外,还有自己的一份沉重,或者说对自己的一份同情。丁玲的被软禁与潘汉年的地下工作,虽然性质不同,但都是“与魔鬼打交道”,所以,潘汉年深知其中复杂与艰难,自然对丁玲有一份相惜之感。如果二人都有了共同的“污点”,这种相惜则成了更加沉重的同命之感。

丁玲与潘汉年一样,没有及时交代,后来却又交代了。为什么又要交代呢?

徐庆全分析:1940年对丁玲审查时,因为从上海到延安来的知识分子恐怕还不多,关于丁玲写纸条的事情或许仅是她自己知道而已,也就没有必要说明了。到了1943年,从上海到延安来的知识分子多了,再加上审干时期的形势,对丁玲来说,与其让知情者揭发这件事情,还不如自己补充交代来得直接一些。

1940年,丁玲可能存在侥幸心理。但首要的并不是不诚实,而是如上文分析的,存在着“向组织交代后怕组织不信任的心态”,也确实难以自证清白。1943年,丁玲的侥幸心理被抢救运动的氛围和阵势彻底打破,她感觉到了某种危险,心理上终于承受不住,坦白了出来。潘汉年决定交代的具体原因与丁玲或有不同,但从不交代到交代的心理过程是相似的。坦白从宽倒是确实的,如毛泽东所言,“由于他是从内部查出来的,因此给予宽大处理”;若是被知情者揭发,从毛泽东的“论罪是该杀”,可以想象等待他们的可能是什么。

共产党从建立之初,就特别注重地下工作,也特别注重纯化组织。红军在江西立足未稳,中共居然就能够在大上海建立起严密高效的特科组织,简直是奇迹。如果没有反人性的纪律,特科工作就不可能取得成功。在九十九次忠诚之外,谁知道有没有一次不忠?——这是盘旋在白区干部头顶的一个问号。潘汉年在解放后的遭遇正是这个问号的结果。

徐庆全认为,对这些曾经经历过长期革命斗争的人来说,他们之所以认为丁玲“变节”或“政治上有错误”、有“污点”,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长期以来在中共党内所形成的一条评判标准。这条标准是:要求一切被称为革命者的人们纯而又纯,一旦被捕,只有“胜利或者死”,连哈姆雷特式犹豫的发问都不允许,这成为作为一个党员的唯一的人生路标,成为评价历史人物的准则。而曲折、失散、被俘、死里逃生,往往百口莫辩。偏偏这种纯而又纯的革命者们太幸运——或者说不幸,一次证明“胜利或者死”的机会都没赶上,所以,他们只有义正词严地去对待那些赶上机会的革命者了。

真正自首变节的冯达若是留在大陆,受到的责难可能都不会比丁玲多。从解放后对待这类人的政策来看,也没有将他们当成十恶不赦的罪人,都是宽大处理,并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倒是回到革命队伍里的同志,过失比他们小得多或根本莫须有,却受到严苛对待。这真是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了。无怪乎丁玲在1983年的政协会上对沈醉说:我也很羡慕你们,在你们思想改造的过程中,有那么多党的领导人和工作人员给你们温暖。言外之意是:谁给过我温暖呢?对比之下,她不能不寒心。

在胡风被遣往四川之前,聂绀弩的夫人周颖说,你看那些战犯,人家当委员当专员,比我们活得神气多了。你能想得通吗?

接受组织审查,是每一个从白区到苏区的党员必须面临的。审干运动发展成抢救运动,则是把审干变成了反特,并且严重扩大化了。一场如火如荼的抢救运动,揪出数量惊人的“特务”,结果表明,真正的特务微乎其微,倒是为太多同志带来了不必要的伤害。但在当时,却是宁愿“抢救”错了再去纠正,也不能放过一个微小的疑点,即便这疑点是想当然或莫须有的。

《西路军女战士蒙难记》中写道:失败、牺牲、被俘,在我们以往的历史和文学作品中,或者对此写得太少,或者作些不真实的记述,所以常常使人得出这样的结论:被俘就等于投降,等于背叛!这是何等的荒谬!这是为那些被俘的西路军战士鸣冤伸屈的。中国人对待被俘的态度在那些“被俘而活下来”的人身上体现得最为负面。按照中国传统的节烈观,被俘者是不应该活下来的。司马迁遭宫刑,就是为李陵的活下来辩护的结果。中国人对待“被捕而活下来”的态度也是一样,那些活下来的人,只能遭到极不宽容的对待。

二月河在《密云不雨》中写道,他的父亲不怕日本人,却在自己人面前很胆小。“是自己人吓破了他的胆,自己人整自己人,这就是‘运动’。”“父亲曾不止一次告诉我:‘五五年审干前,我什么也不怕。审干,反右再审,我就做这工作,越干越怕……’”二月河的父亲管审干,但是,“管审干的人也有审他的,这就是运动”。他有两个历史“疑点”,一是抗战时期打游击时,曾被日军困住,后来日军“怕天黑遭伏,不言声撤退了”。“这一历史问题拷问出来,‘敌人是强大的,为什么会自动撤退?’‘你们三人是不是有变节行为?’”二是国共谈判时,他当联络员,和谈失败,别人撤出,却没有通知他,被国民党扣押了十多天才放回,回归后再蹲自己的拘押所接受拷问:“‘你这十几天在那边干什么,谁能证明?’‘你变节了没有?’”

……如此种种,这些疑问,每一次“审干”,每一次运动,都要重新拿出来过滤一番,重新再审,年时愈久愈是记不清楚,愈是要更仔细地筛问一遍——我有点怀疑,他们其实是在满足一种变态心理需要:就是要问你一下,因为你有这个“事”,你没问题也要敲你一下!

我看到过老猫戏鼠。它捉到老鼠并不急着吃,抱在双爪上反复捉弄,扔得老高再双爪一伸接住,放开老鼠让它跑几步再伸爪一把捞回来……这个比方也许并不恰当,审干的运动在清代也有,叫“磨勘”,审干的人那时叫“魔王”:专搞文字狱的,整人非常精致耐心。联系到后来我读到更多诸如战俘资料时慨然长叹:“对变节的人最不宽容的是汉人。”……最能整自己人的人是我们的“魔王”。

二月河所说的“不宽容”,不仅仅在于对待确定变节的情况,更在于对待不确定变节的情况——宁信其有,不信其无。拿着放大镜找疑点,抓住一点,不及其余,上纲上线,甚至无中生有,这就叫绝不姑息养奸,是革命性的体现。以此种态度,本来是疑似,也变成了事实。

抢救运动中徐特立作报告,说:“这场审干、抢救运动是必要的。你从白区来,你的许多情况党不清楚,审查你,怀疑你,这是为了将来革命事业大发展的需要……你自认为你是百分之百的布尔什维克,可党一审查你,你就闹情绪,喊冤枉,搞对抗,或者说假话,把真相搞混。这就证明你不是百分之百的布尔什维克,还有非无产阶级思想、个人主义。”今天看来,徐特立的话有正确的一面,也有错误的一面。他期望所有党员能够百分之百地忠诚于党的事业,这是对的。但是,当党的某项工作或者“运动”搞错了搞扩大化了,连党员闹情绪提意见喊冤枉都不许,面对谬误必须无条件服从,甚至还要求党员依然要深刻自省,党内还有什么民主可言?错误靠谁、靠什么力量纠正?正因为这种把党的“指示”和党的领袖“神化”的不良作风一直没能得以彻底清除,才酿成建国后和历次政治运动中的错误,特别是“文革”中的惨祸。

1944年,毛泽东脱帽鞠躬,向被整错了的同志赔礼道歉,全场掌声雷动。他说,“老子打儿子,有时候要打错的。这个错误谁人负责?我负责。整个延安犯了许多错误,谁人负责?我负责,因为发号施令的是我,我现在代表党中央给整错了的同志赔礼道歉。”

一场天翻地覆贻害不浅的抢救运动,就这样以毛泽东的脱帽致歉马虎收场,一道歉,大家都原谅了。

到1943年审干结束了,还是康生在那里说运动如何有成绩,有些缺点。这时蒋南翔上书中央,提出应明确检查用搞运动方式审干是错误的……意见书直接交给少奇同志送达中央,结果非但未被接受,他却因此受到党内批判,被指责为犯了严重错误。如果当时的党中央重视并采纳了这个年轻人的意见,如果不再那样独断专行唯我独尊,如果党内生活多一些公开化和民主化,将会避免后来的多少个伤害全国知识分子和人民群众的可怕运动啊!

毛泽东道歉之后还说,“经过‘抢救运动’,你们今后就不会轻易地、盲目地整人了”。事实证明,并非如此。从国家主席刘少奇到一般党员干部,凡是在解放前被捕过的,无论背叛与否,都难逃被反复审查的命运,有的甚至冤屈致死。

一九三六年六月,薄一波在北平被捕,关进地处草岚子胡同的国民党“北平军人反省分院”。一九三六年九月,在刑期即将结束时,薄一波等人履行狱方的出狱手续——在《反共启事》上签字,然后分九批先后出狱。以中央代表名义到平津指导北方局工作的刘少奇对这批人的出狱起了关键性作用。薄一波等人履行出狱手续,刘少奇是请示了中共中央的,得到了中共中央的批准。毛泽东还亲自说过:“这件事我们知道,中央完全负责。”但到了“文革”初期,这件事作为刘少奇的一个重要罪证,又被翻了出来。薄一波等六十一人被定为叛徒集团。

贺敬之在复查胡风的所谓“反革命集团”时,他看到阿垅死前在狱中留下的遗书,对所受之苦毫无怨尤,说这也是革命队伍为纯洁组织所无法避免的,是过去历史情况太复杂,一时弄不清楚形成的。只要最后把自己问题弄清楚,队伍证明也是纯洁的,他就瞑目了……贺敬之看得流了泪。

革命者是应该经得起误解的,即便是来自革命队伍内部的误解。但是,如果对待有特殊经历的同志多一些宽容和理解,有些痛苦是不是就可以避免呢?也许,宽容可能带来含糊,而革命是残酷的,容不得任何含糊,所以,革命才拒绝宽容。

革命过程本身是充满矛盾的,而所谓牺牲,本身就包含了那些并非必然的牺牲,这也是为革命所默认的代价之一。

当萧军为冯雪峰、丁玲、瞿秋白鸣不平时,“毛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向萧军谈起了自己‘在党内受过11次处分’时的心情”。“萧军感到很震惊,又为毛泽东能如此正确对待自己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而深受感动。”毛泽东是以自己为例,教育萧军:党员要受得了委屈。党员在党内的成长不会总是一帆风顺,委屈是难免的。但是,故意使同志受委屈,故意把别人钉在历史问题的耻辱柱上,以达到整人的目的,则是党内不应有的现象。几乎缠绕丁玲到生命尽头的历史问题,不幸证明了这一不应有现象的存在。

到了1943年10月,整风运动进入总结提高阶段,中央决定党的高级干部重新学习研究党的历史和路线是非问题,但是丁玲没有资格参加这一次学习。陈明写道:“丁玲在审干后期,属于有问题暂时未弄清的人,不能和其他党校同学一起参加学习党的路线,她对此深以为憾。”

1944年春天,在胡乔木帮忙安排下,丁玲离开党校,去了陕甘宁边区文协,专职写作。离校前,党校派人找她谈话,丁玲感情有些冲动,失声痛哭,谈话无法进行,因此丁玲的审干结论没有作成。

要给丁玲的历史与现实问题作出结论有相当的难度(或许还有其他原因),一直到1944年4月丁玲被调往边区文协工作之前,审查委员会的结论仍然没有定下来。1944年6月30日,丁玲的《田保霖》一文发表后,毛泽东给丁玲写信予以表扬。毛的举动再一次使丁玲从困境中解脱出来。

1945年10月,丁玲离开延安去东北,行前,向任弼时告别。“我跟弼时同志说,1940年陈云同志给我作了结论,可审干时又把我‘抢救’了一下,没有给我甄别,这问题到底该怎么办?弼时同志说:‘你放心地走吧,到前方大胆工作吧!党相信你。不会有什么问题,我们都知道的。’他这样跟我讲了,那我就什么事情都不管啰,很放心啰。他向来讲话是负责任的。”

丁玲“放心地”走了。丁玲有所不知的是,在她离开延安之前,1945年8月,中央党校已经作出了《复查小组对丁玲历史问题初步结论》。结论并没有采用丁玲自己的认定——“自首”的说法,而是说:

当时国民党对左联是打击与分化,对一般自首分子的自首书,国民党是采取“公布”,以打击左联。据现在所有材料,国民党没有将丁玲所写字迹公布;据丁玲自述,国民党始终未向她正式宣布因她是共产党人而被捕的;其所写字样的内容,不是明确地以共产党人的面目写的反共自首书。我们认为丁玲写给国民党的“纸条”,其实质是悔过书。

结论中还说:

据丁玲自述和周扬同志(当时的左联工作者之一)证明,丁玲在被捕后的初期表现还是比较好的。但,由于丁玲没有拒绝和已经叛变了的冯达继续维持同居关系,以后在冯达与顾顺章的长期软化与欺骗之下,在思想上开始了动摇,默认不反对国民党的条件,并于同年10月间,亲自写了承认“被捕是误会,未经刑讯,生活蒙优待,今后不活动,当居家养母”的一个东西(据丁玲说是一个纸条)给国民党。

作结论前,复查小组找周扬了解过丁玲,因为他们是左联的同事。徐庆全认为,尽管周扬的看法并不比丁玲自己的认识——“自首”——严重,但对丁玲的历史问题的结论,显然是有作用的。

丁玲恐惧国民党将其所写字迹公布,因而接受了国民党的条件:不擅自离开南京,并将其母接至南京(其母至南京不久,即愤而离去)。根据丁玲在(19)34年秋后行动已较多自由而不早离开南京,我们认为丁玲在这一段时期中的思想表现是颓靡的,政治上也表现了消极。

这份结论在“总结”里说:

丁玲于1933年5月被捕后,写了悔过书的字条,并在南京居留时间中与冯达同居,表现了政治上消极,失了气节,同国民党表示了屈服;其后在新的革命高潮影响下,于(19)36年又回到革命阵营中来的经过情形,有材料可以证明没有国民党派遣的嫌疑。但在这时期思想上的严重毛病是否受到国民党逮捕后软化的影响,丁玲同志应自己深刻反省。

整风后有进步。

结论为什么没有组织意见和盖章,也没跟丁玲本人见面,迄今找不到解释。或许可以推测:丁玲是举足轻重的人物,在1942年受批判时又是被毛泽东保护过的,关于她的结论,如果没有上层人物的点头,是不能轻易下定的,所以,聪明的做法就是不把句号画完。

丁玲去告别时,任弼时知不知道这个结论?如果不知道,就说明这个结论尚未真正成立,否则他不会不知道。如果知道而未向丁玲提到,就说明这个结论尚未得到中央认可,他本人也是不认可的。

这成了一个可以作多种解释的结论,可以说完成,也可以说未完成;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只看具体语境和阐释者的倾向如何。

丁玲补充交代这个纸条后,毛泽东的态度如何?一直没有看到文字记载。1958年1月,《文艺报》发起对《“三八”节有感》等文章的“再批判”,毛泽东给“编者按”改加了几段话,其中有:“丁玲在南京写过自首书,向蒋介石出卖了无产阶级和共产党。她隐瞒起来,骗得了党的信任……”这是毛泽东关于丁玲历史问题的唯一见诸文字的表态。“1958年1月,在反右派高潮中,毛泽东改变自己四十年代对丁玲的文章和历史问题的判断,亲自出面对丁玲口诛笔伐。”这个说法是不确切的。毛泽东在1940年丁玲历史问题审查时表示过:“丁玲同志仍然是一个对党对革命忠实的共产党员”;对1943年丁玲历史问题的第二次审查,毛泽东是否详细了解、有无判断、如何判断,都是未知。毛泽东在1958年“编者按”中对丁玲历史问题的态度是由来已久还是有所改变,也无从判断。“1955年11月陆定一为审查丁玲历史问题给中央的信。在那封信上,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人也圈阅了。”因此可以确定,毛泽东的表态是在看了“陆定一为审查丁玲历史问题给中央的信”之后作出的。这封信对丁玲是极其不利的,毛泽东对丁玲历史问题的表态及对丁玲态度的转变是否受此影响,不得而知。

1999年,黎辛在《纵横》发表《文艺界平反冤假错案的我经我见》一文,以亲历者的身份谈到丁玲因“历史问题”而平反的艰难,徐庆全认为其中的原因没有谈及,就根据自己掌握的材料写了《丁玲历史问题结论何以反复——对〈文艺界平反冤假错案的我经我见〉的辨证与补充》,也在《纵横》发表。黎辛对徐庆全文很有意见,徐庆全拜访了黎辛。徐庆全说:“他对我的文章的评价,却让我难以接受。1、我的文章没有给读者一个合乎逻辑的引导。理由是,我没有着重强调1940年和1984年丁玲的历史问题结论。其潜台词是,是不是我对这两个结论有什么看法呀?2、对于一些特殊环境下留下的材料,是不是可以用?3、我这样写,客观上为周扬等人作了开脱。”黎辛再写与徐庆全商榷的文章。徐庆全认为,“黎辛文章在铺排史实的同时,向读者传达的是这样一个意思:1984年中央为丁玲所作的结论是正确的,探讨这个结论的来源,就是对中央结论的否定”。于是,徐庆全写了一个简短的声明,“主要是强调一点:我所作的只是学术探讨,我是拥护中央对丁玲历史问题的结论的”。《纵横》将黎辛的文章和徐庆全的声明在同一期上刊载了。针对黎辛的批评,徐庆全又写了《丁玲历史问题结论的一波三折》一文,在《百年潮》2000年第7期发表,引起一场风波。2000年8月3日,中国丁玲研究会针对此文专门召开了一个专题座谈会,徐庆全本人也主动要求参加了。这次座谈会也是受中国作协党组委托召开的。此后,据徐庆全说,陈明“向中央领导写信”“告状”,说这篇文章是“否定改革开放以来拨乱反正的伟大成果”,徐庆全“因此被撤掉了(《百年潮》)社长助理兼编辑部主任的职位”。徐庆全的态度本来就是“始终不同意丁玲身边的人所说的这磨难是周扬给的说法”,“现在,既然陈明给我戴了那么大的帽子,倒激起我进一步探究周、丁关系的勇气,我倒要看看在丁玲遭受磨难的过程中,周扬到底起到多大作用”。以此为动机和契机,他写成了《革命吞噬它的儿女——丁玲、陈企霞“反党集团”案纪实》一书,2008年在香港出版。

徐庆全《丁玲历史问题结论的一波三折》一文非常注重丁玲1943年才交代“条子”一事在她历史问题中的作用,认为“它是解读丁玲此后历史结论反复的关键”。

徐庆全写《丁玲历史问题结论何以反复——对〈文艺界平反冤假错案的我经我见〉的辨证与补充》的出发点是:

丁玲历史问题的复杂,在于她给国民党写的那个字条,又不在于那个字条。因为,像1984年中央组织部给丁玲所作的结论所说,这个字条的确不算什么,构不成什么需要审查的问题;而为什么我又认为在于这个字条呢?因为是丁玲的做法把问题搞复杂化了。如果丁玲在1940年陈云、李富春代表中央来给她作结论时就把这个字条的事情向党交代清楚,不就什么事情也没有了吗?可是,当时丁玲有向组织交代后怕组织不信任的心态,就把此事有意隐瞒了,以至于到1943年审干时才补充交代,并做了那样上纲上线的自我批判。这样,事情就复杂了。复杂之处在于:对于有着严格组织纪律、对党忠诚的人来说——每个党员对组织忠诚是这个组织自始至终的要求,丁玲的做法就有了对党不忠诚的嫌疑。

丁玲研究会召开的专题座谈会的发言重点也是针对徐庆全对这张条子的强调,旨在重申:丁玲同志历史问题结论的“一波三折”,是“左”的错误和文艺界的宗派主义对一位革命作家的伤害。这也是对丁玲历史问题的科学认识问题。

杨桂欣发言说:从徐庆全的文章里头看,丁玲历史问题的冤案,首先是丁玲要负责任。是你丁玲1943年交代的这个条子嘛,1940年为你作结论以前你没有交代。没有交代怎么啦?补充交代,这是党允许的,何况是她主动交代。我们党什么时候规定过,什么问题只能一次交代清楚,补充交代不算,没有这样的规定嘛!

丁宁发言说:……确乎“一波三折”,但这并不是丁玲的错,这正表明在极“左”路线下丁玲被整、受折磨的一部屈辱史。

张凤珠发言说:……这一系列表现,直到她死,所有这些,纵观丁玲这一生,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不是说看一个人不能只看一时一事,而是要联系起来看,看他的一生吗?那一张纸条在她一生的革命活动中占个什么位置?我想徐庆全同志是学考古的,如果把一个人的历史从头到尾考证一下,对丁玲的历史结论这么“一波三折”,丁玲本人应该负什么责任,应该是很清楚的。

陈漱渝发言说:……丁玲的历史结论“一波三折”症结在哪里?是丁玲本身的历史复杂性,还是政治上的极“左”路线和文艺界的宗派主义?到底症结在哪里?是因为那个纸条,还是因为党的历史上的极“左”路线和文艺界的宗派主义?显然是后者。我问过陈铁健同志,他是研究叛徒的专家,我就问他对丁玲的纸条怎么看。他说当然是斗争策略嘛。如果没有党历史上的极“左”路线和文艺界的宗派主义,丁玲的结论会出现这种情况吗?

郑伯农发言说:“一波三折”的问题,当然不能由丁玲来负这个责任。“一波三折”首先要由组织上承担责任。中央已经出来承担了责任,不必过多纠缠个人问题,一定要纠缠个人问题只能是越抹越黑。

张永泉发言说:看一个人的言论,他的言论的动机是什么,主要还得看他的实践。像毛泽东说的,看人要看几十年。我们看丁玲,可以说看了一生。

这次座谈会的另一重要内容,是历史材料的获取和使用问题。与会者认为,文章作者从私人的渠道获取某些“档案”材料,并在公开刊物上予以披露,实际上有的材料并非正式档案材料,这样的引用是不正当的,也是不符合组织原则的。

陈漱渝发言说:我1977年10月到万寿路中组部招待所去找他(指周扬),当时我很幼稚,拿了“文革”期间的一张小报《周扬罪恶史》给周扬同志看,上面有他延安时期的反省材料,什么地主哥儿、调戏丫头等,我问周扬这是真的假的,请他鉴别这些材料。周扬接过小报往茶几上一扔说:“这些东西怎么会流传到社会上来?”非常地气愤。那么现在小徐披露的有些材料是些什么东西呢?对丁玲的六次结论能够等量齐观吗?第一次结论那是毛主席委托陈云、李富春给丁玲作的结论,符合毛泽东对丁玲的评价。1984年的结论是打倒“四人帮”拨乱反正后对丁玲作的公正的评价,而且结论里讲以后对丁玲的历史问题以这个结论为准。那么丁玲写回忆录,当然谈这两次结论就够了……为什么要谈六次呢?那四次里面有黑材料嘛,有些档案材料是不应该由个人收藏的,应该存在人事部门。你现在抛出来的,是主要整丁玲的人私藏的材料。把材料保存得这么完整,通过特定的渠道流传到社会上,一次,两次,产生的效果可能是作者始料不及的。如果我们这样对付周扬,周扬也会很气愤。文章提供的都是事实,但事实不等于真实,不等于历史的本质。列宁不是有篇文章叫《统计学和社会学》吗?你在社会生活当中随意抽取一些事实,这样地排列,可能起的作用是适得其反。

涂途发言说:有些材料、档案,即使是“事实”,但是不是真正的真实,是不是反映了历史的真实?有些看来是事实,但并不是历史的真实。

特殊时期的交代揭发材料是不是可以采信和引用?现在还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以后,随着“解密”材料的愈益增多,争议可能会更大。

丁玲1943年的交代材料漏洞百出,是在一种异常的高压状况下做出来的。由丁玲造出自己是复兴社特务的天方夜谭,可以想见其荒唐离谱到什么程度。一般来说,异常状况下做出的呈堂证供不能认定为有效,抢救运动中许多编造得离奇古怪的交代在甄别之后也都全盘推翻了。

这些材料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了,丁玲自己很可能也没有保存,人都是不愿意看见自己耻辱的证物的。即便丁玲胸怀宽广,将其作为未来回忆录的材料保存下来,建国后的屡次运动中恐怕也散失了,这就是她的《魍魉世界》与这些材料在个别客观事实上有出入的原因。

抢救运动以及建国后的“反右”、“文革”等政治运动中的交代材料都到哪里去了呢?销毁了?还是官方保存起来了?陈漱渝说,“有些档案材料是不应该由个人收藏的,应该存在人事部门。”但是,某些材料确实流入了个人手里,比如丁玲的交代材料,就为周扬所藏,并为徐庆全所使用。

徐庆全写道,1940年结论“多处强调‘据丁玲同志自述’,可见为丁玲所作的历史问题结论是以丁玲的自述为基础的”。徐庆全有理由含蓄地对结论的客观真实性表示质疑,可是,1943年的审查,不还是依据丁玲自述吗?徐庆全十分注重的“纸条”,也是丁玲自述;直到今天,仍未见到超出丁玲自述的新内容,包括张光年在1984年丁玲历史问题平反时抛出的徐恩曾的回忆录;甚至,徐庆全所依据的关于丁玲历史问题的一手材料,也都是丁玲自述。

周良沛的《丁玲传》写道:

有一次,我在香港突然收到一封陈明的信,要我帮助查查港台的报刊,看看是否有冯达在台湾发表了什么有关丁玲的言论,提供了什么新材料?

他在台湾,怕很难不被当局利用。

结果,也只能找到几篇由于对丁玲“失望”而冷嘲热讽,说她整怕了的短文。

可见,对于材料,丁玲是相当介意并心存戒备的,她担心关于她的什么材料被别有用心地炮制出来,并恶意利用,但她没想到她的交代材料已经为周扬所收藏。徐庆全的“丁玲的这份材料(抄件)”这一字眼表明,周扬所收藏的丁玲1943年的交代材料是抄件,那么,是周扬自己抄的还是别人抄的?是当时抄的还是后来抄的?都令人疑惑。更令人疑惑的是,为什么而抄呢?

实际上,徐庆全在《丁玲历史问题结论的一波三折》一文中引用的交代和审查材料还不多,已经引起某些抵触,所以有了针对该文的专题座谈会。但这个座谈会及其后续引起了徐庆全更大的抵触,他在《革命吞噬它的儿女——丁玲、陈企霞“反党集团”案纪实》一书中更放手地引用那些材料了。

这些材料的曝光在今天已经不是什么灾难性问题了。但在政治运动频仍的年代,所谓材料却是潘多拉的盒子,是一个人的政治命运的可怕的符咒!整一个人,都是先从搞材料下手。

徐庆全在《丁玲历史问题结论的一波三折》中就提到,1955年9月底或10月初,刘白羽在给周扬的一封信中写:

目前,应把各方面材料打印出来,加以分析、研究,然后进一步向丁(玲)、姚(蓬子)进行讯问。

现有材料,计丁玲自己交代的材料[一,延安审干交代材料两件;二,此次党组扩大会议后交代书面检讨一份;三,又写了补充材料一份(八个问题)。四,交代与胡风、聂绀弩关系材料一份]还有姚蓬子交代的材料一批,还有此次从上海收来的材料一批……

这些连篇累牍的材料,是多么令人不寒而栗!它对一个人的打击是万劫不复乃至致命!所以,时至今日,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对材料仍然是极其敏感的。

陈四益在《不该忘却的历史》一文中指出:“文革”中许多所谓“叛徒”、“特务”的材料,正是源于当初那场“抢救运动”啊!当初康生之流逼供信的“收获”,现在又成了他手中的“武器”了。

材料是否会产生杀伤力,关键看它是否被当作“武器”来使用。材料是否可以被收藏,关键看是出于何种目的收藏。如果是作为整人的“武器”来收藏和使用,那就叫别有用心,自然是要不得的。如果是作为学术研究来收藏并合理地使用,则是正当的。学者王尧用“关于个人的‘文革文献’”这一措辞“来指称包括个人检讨书、思想汇报、大字报等在内的‘文革’时期的各种文本”。这种“文献”的范围,完全可以扩大为从延安开始的各个时期的政治运动,而不唯“文革”。

对于特殊时期的材料,既不能不加辨别地一概采信,也不能不加辨别地一概推翻。邓小平说过,今后不再搞政治运动了。当我们今天面对这些材料时,绝不是为了当作“武器”,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历史及历史中的人。

丁玲1943年的交代材料是否可以当作有效材料来使用呢?可以作两面解:一方面,如上文所述,它是在特定时期的高压下产生的,的确有些离奇古怪和夸大其词;另一方面,正因为是在高压之下,才有可能突破自我回护的本能,深挖自己的灵魂,尖锐地进行自我追问,因此,丁玲对自己特殊境况中的复杂隐秘心理的坦白,有一些是真实可信的,对于后人认识那段历史、了解丁玲本人都是有意义的。

徐庆全《丁玲历史问题结论的一波三折》一文对丁玲交代材料的使用之所以引起丁玲研究会的批评,很大程度上在于他片面地夸大了丁玲1943年才交代条子一事在她历史问题中的作用,徐庆全的本意是要说明丁玲历史问题的曲折反复是事出有因,但却在客观上给人造成了丁玲的历史问题是由于她自己的不诚实导致的这一错觉。的确事出有因,的确有丁玲自身的原因,但这只占很小的一部分,主要的,还是陈漱渝所说的“党历史上的极‘左’路线和文艺界的宗派主义”造成的。徐庆全写道,由于丁玲的这份材料(抄件)提到了写纸条的事情,所以,“丁玲在审干后期,属于有问题暂时未弄清的人,不能和其他党校同学一起参加学习党的路线,她对此深以为憾”。把丁玲的审查处境全部归因于这种纸条,未免简单化。学者王尧指出:“反对简化历史不能不是我们应该坚持的态度。五四被简化了,‘文革’被简化了,鲁迅被简化了,最近的二十年也被简化了。我们正在面对一个不断被简化的历史(政治的、思想文化的、文学的及其他),而对历史的简化又为如何塑造现实找到了一些根据。”丁玲1943年的被审查并非只针对纸条,丁玲的历史问题,并非只是一张纸条的问题。就算丁玲1940年就交代了这张纸条,1943年的抢救运动、1955年的肃反运动,也还是不会放过她的历史问题的。抢救运动连周恩来、朱德、博古等高层领导人都未能幸免,田汉、阳翰笙等不存在“曾经隐瞒”的问题,肃反运动中不也一样遭历史审查吗?

《丁玲历史问题结论的一波三折》一文与《革命吞噬它的儿女——丁玲、陈企霞“反党集团”案纪实》一书中关于条子一事,有一些细微变化。文中他只是强调这件事的重要,认为“它是解读丁玲此后历史结论反复的关键”,对于条子本身,并没有明确表态。书中则有了明确表态:从当时的历史情况来说,丁玲为求脱身写下这样的纸条,也算不得什么大事,的确是摆脱敌人的一种手段而已,丁玲完全不必隐瞒。另一方面,从中央组织部对自首问题的党内界定来说,丁玲即使说出这一点,也并不妨碍得到这样的组织结论。

在另一处,徐庆全的表达更加全面:“从当时的历史情况来看,丁玲为求脱身写下这样的字条,也算不得什么大事。但是,问题是,在1940年中组部对其进行审查时她却隐去了这一细节,直到1943年才向组织交代。在延安当时对敌斗争的严酷现实下,一些人自然把此事提高到丁玲对党是否忠诚的高度来认识了。”

徐庆全的观点是:这张条子本身构不成什么问题,真正构成问题的是丁玲1940年的曾经隐瞒。或者说,丁玲对党的不忠诚不是因为写下了这张条子,而是因为隐瞒了这张条子,后者比前者严重。丁玲究竟是在为自己的历史问题还是为1940年的不诚实付出代价?徐庆全的观点令人疑惑。

对条子的态度,是徐庆全新增加的,这一变化或许与《丁玲历史问题结论的一波三折》一文带来的风波有关。既然陈明“向中央领导写信”“告状”,说这篇文章是“否定改革开放以来拨乱反正的伟大成果”;既然针对该文的座谈会纪要题目就叫《拨乱反正的历史结论必须坚持》,而且1984年中央对于丁玲历史问题的最终平反结论认定:“丁玲同志这个‘申明书’是为了应付敌人,表示对革命消沉态度,没有诬蔑党、泄露党的秘密和向敌自首的言词。”徐庆全似乎就不宜再把条子与条子的曾经隐瞒合二为一来进行“非议”了。他把二者剥离开来,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这样做的好处是:对于条子的态度可以显示出他的通达,符合“改革开放”的时代精神;对于条子的曾经隐瞒的态度则说明他原则性强,无懈可击。

徐庆全着眼于条子的曾经隐瞒,来证明丁玲对党的不忠诚,这表面上看是成立的。可是,既然这张条子本身都不成问题,交代不交代、什么时候交代,不就更不成问题了吗?还有什么必要在这个关节上纠缠丁玲的忠诚问题呢?那不是本末倒置、舍本求末吗?

在座谈会上,杨桂欣针对徐庆全强调丁玲1943年才交代条子一事发言说:补充交代,这是党允许的,何况是她主动交代。应当看作这是她对党忠诚的又一种表现,她之所以主动交代,就是觉得不交代就是对党对革命不忠实,既不能自我原谅,也是党性原则所不允许的。这有什么不好呢?

对于杨桂欣的发言,徐庆全在书中又反驳说:为什么在1940年丁玲没有这种“不交代就是对党对革命不忠实,既不能自我原谅,也党性原则所不允许的”的觉悟?

二人各执一词,看似各有道理,但还是舍本求末地在枝节问题上纠缠丁玲的忠诚问题。丁玲对党是否忠诚,不是取决于这张条子,也不是取决于这张条子什么时候交代,而是取决于她的革命行动。一个人明知自己没做亏心事,本质上是清白的,但表象上却有难以澄清的疑点存在,有些东西就选择了不说出来。这一点自我回护,固然说明了个人的脆弱,但必须上纲上线到对党不忠诚的严重程度吗?丁玲的曾经隐瞒,与其说是不忠诚,不如说是胆怯和患得患失。大节都守住了,一点胆怯和患得患失,就那么不可原谅吗?

徐庆全写道:因为这次审干运动中,丁玲又补充交代了给国民党写字条的事情,而丁玲的历史结论也没有由中央出面重新作出,这就成为高悬在丁玲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给她的命运埋下了很大的隐患。在1955年的肃反运动中,重新被翻腾出来也就必然了。”

“(纸条)直到1943年才向组织交代。在延安当时对敌斗争的严酷现实下,一些人自然把此事提高到丁玲对党是否忠诚的高度来认识了。这一认识也被后来所沿袭——在1955年和1957年对丁玲的批判中,对党是否忠诚一直是丁玲被质问的问题。”

徐庆全之所以想方设法证明这张条子对丁玲政治命运的影响,是为了证明丁玲的磨难不是周扬给的,因为他“始终不同意丁玲身边的人所说的这磨难是周扬给的说法”,这是他关于丁玲的一切写作行为的动机。他在丁玲身上挖到了“条子”这一病根,然后扩大,将其解释为丁玲受难的极为重要的原因,其他的原因当然就变轻了,包括原本比重较大的周扬的原因。

其实,“丁玲的磨难是周扬给的”和“丁玲的磨难不是周扬给的”,这样的说法都太绝对。为其中任何一种说法而写作,都是把自己的写作变小了。

丁玲本人倒是坦白地承认隐瞒条子的过失。丁玲1978年写给组织部长胡耀邦的申诉信中说:“我绝不是追究个人责任,责任在自己首先犯了错误,向党隐瞒了历史问题的重要情节,以后在重大的政治运动中,有时又不能正视历史,顾虑重重,说了一些过头话。”

徐庆全的写作动机和“一波三折”风波的情绪反弹决定了他的倾向:凡是对丁玲不利的,他都会放大。虽然这未必是冲着丁玲本人去的。认为一篇文章有偏差,就“向中央领导写信”使作者丢饭碗,这样的做法在当今时代可能不会有多少人赞同。但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就使自己的研究陷入某种偏执,这同样不令人赞同。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自己的研究价值,令人惋惜。

徐庆全的倾向性在对于1945年《复查小组对丁玲历史问题初步结论》的效力认定上也体现出来。

丁玲研究者李向东认为,结论的末尾,有程玉琳、周小鼎、钟平三个人的签字,但是没有组织的意见和盖章,又始终没有与丁玲本人见面,按照党的组织原则,这个《初步结论》,不能作为正式的组织结论。

郑伯农说:几个结论是不能相提并论的。1943年那个结论(注,指1943年开始的这次审查的结论,作结论的时间是1945年)是党校一部的,丁玲是中央管的干部,不是党校就能作这个结论的,也没跟本人见面,不能相提并论。

黎辛认为:

丁玲的“初步结论”,是丁玲所在的中央党校一部的三位支部委员为她作的。延安审干与肃反,根本没有什么“初步结论”,这是三位支委为将它存入丁玲档案而创造的说法。“初步结论”只是个结论的草稿。审查丁玲是1943年。“初步结论”存入丁玲档案的时间是1945年8月。这时审干肃反与甄别都已经结束了。中央1943年3月下达的继续整风的时间为一年。这是为丁玲作“初步结论”的背景,显然,“初步结论”不能说是中央党校作的。

关于甄别的时间,何方说:“从1942年年中开始,直到抗战胜利,抢救运动的甄别阶段还没完全结束。连胡乔木也承认,抢救不是一个短时间,大概有两三年。”据这一说法,似乎又不能肯定1945年8月就不在甄别范围之内了。

黎辛还认为:

这个“初步结论”的做法,不符合中央审干或肃反的规定与要求,是非法的与无效的。因为它没有经过本人过目与表态,没有经过支部讨论研究,更无经过党校一部负责人审批。当时,党校的审干与肃反结论,党中央与中央党校规定由党校各部负责人审批。稍有党的工作经验的公正办事的人,对丁玲的“初步结论”都不会认可的。

……原中宣部副秘书长、一届机关党委书记熊复1978年9月27日写的有关证明材料说:“1952年整风时,作协党支部就提出过丁玲历史问题。”熊复看过丁玲的档案,“向周扬同志汇报上述问题,请示他怎么办。他说,丁玲的历史在延安审查过,没有问题,不要审查了”。这说明熊复与周扬那时都没有把“初步结论”当作问题。

李向东、郑伯农、黎辛显然对这个《初步结论》的权威性持否定态度,徐庆全却是充分肯定。徐庆全作了四点分析,此处只摘取相关的前三点。

第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历史问题结论的时间是1945年8月,已经在中央对审干、抢救运动“甄别”之后,这说明:一、丁玲的历史问题不属于甄别范围之内;二、尽管这个结论是“初步”的,但也推翻了1940年陈云、李富春为丁玲所作的结论;三、尽管结论名为“历史问题初步结论”,但思想问题(《“三八”节有感》以及在延安的现实表现,如对党外作家无原则迁就等)也包括在内,这也就是彭真所讲的“辨别是非”的问题。

第二点,介绍了结论的三个签名人的简历和身份,以证明这份结论是经过三级组织的审查而定稿的,是中央党校审查委员会作出的。

第三点,结论中将丁玲所写的纸条定性为“悔过书”,是有中共中央文件作依据的。依据的是1941年7月22日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央关于过去履行出狱手续者(填写悔过书声明脱党反共)暂行处理办法》中的(二)、(三)条。

在《丁玲历史问题结论的一波三折》中,徐庆全写的是:可能由于这份结论仅仅是个“初步”的,而且又是中央党校作的,因而丁玲仍“属于有问题暂时未弄清的人”。所以,这年10月,丁玲告别延安到东北,临行前她去看望当时的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任弼时时,任弼时才用这样的口吻对她说:“你到前方安心工作吧,党了解你,信任你。”这段话中,徐庆全显然认为这个“初步”结论并没有正式成立,丁玲的问题并非已经定性,否则他就不会强调丁玲仍“属于有问题暂时未弄清的人”,并将其作为任弼时对丁玲的亲切放心态度的依据了。

因为“一波三折”的座谈会,徐庆全就反过来要努力证明这个结论的效力了。他的分析,有的直接就是针对座谈会上另一方的发言。

1956年10月24日形成的《关于丁玲同志历史问题的审查结论》中写道:1943年在中央党校整风时,才把自己的问题作了交代,这种向党隐瞒自己政治错误的行为,说明当时丁玲同志对党还是不够忠诚老实,这也是错误的(当时限于条件,组织上对这问题没有作出正式结论)。1958年“丁玲历史审查结论(最后定稿)”中也写道:直至1943年在中央党校整风时,她才把自己的问题作了一些交代(限于条件,组织上对这一问题,仍没有作出正式结论)。连有周扬干预的第三次审查结论都不认为第二次结论是正式的,徐庆全仍然如此不遗余力地论证第二次结论的权威性,这实在是为反对而反对的执拗了。

徐庆全自己也写到:“因为这次审干运动中,丁玲又补充交代了给国民党写字条的事情,而丁玲的历史结论也没有由中央出面重新作出……”一方面认为“丁玲的历史结论也没有由中央出面重新作出”,另一方面又认为“尽管这个结论是‘初步’的,但也推翻了1940年陈云、李富春为丁玲所作的结论”,“丁玲绝对想不到,这次被‘抢救’而改写的历史问题结论,会成为高悬在自己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因为座谈会上郑伯农提到那个结论“是党校一部的,丁玲是中央管的干部,不是党校就能作这个结论的”,陈明又插嘴说,“是党校支部的一个党支部”,徐庆全就特别要强调结论的三个签名人的资质,以证明这份结论是经过三级组织的审查而定稿的,是中央党校审查委员会作出的,最终就是要证明结论的权威性。

徐庆全还很“严密”地用文件来解释了丁玲问题的定性,可是,文件是针对“过去履行过出狱手续的人”,但丁玲并没有履行过出狱手续,而是从国民党软禁中逃出来的,怎么可能适用这个规定呢?如果真的是依据这个文件,审查结论中不会不提到,这实际上是徐庆全自己在依据这个文件为丁玲历史问题进行“审查”。

1945年的初步结论不管是否真正成立,都将对丁玲以后的审查产生不利影响,这是肯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它的效力是毋庸置疑的。1956年,丁玲曾经问黎辛,1940年作过结论了,为什么现在又审查?黎辛说,你档案里不是还有个“初步结论”么?

徐庆全以上分析中的这段话非常重要:尽管结论名为“历史问题初步结论”,但思想问题(《“三八”节有感》以及在延安的现实表现,如对党外作家无原则迁就等)也包括在内,这也就是彭真所讲的“辨别是非”的问题。——确实,纵观丁玲的一生,历史问题总是在她的现实政治触礁时出现,使她雪上加霜。现实问题是短期病症,历史问题却是终生顽疾,只要有了前者的诱因,后者必定会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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