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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在暖和的下午,那帮说话啰唆的社会主义者和工人阶级哲学家们常在市政厅公园集会讨论,马丁从他们那里得到了一个重大发现。每个月里有一两次,马丁骑车穿过公园去图书馆,途中总要停住自行车听他们辩论,每次总是恋恋不舍地勉强离开。这里的讨论比起蒙埃司先生饭桌上的讨论,格调要低得多。这些人自由散漫,没有一点严肃庄重的样子。他们动辄发火,互相漫骂,恶声恶气,粗话连篇。有一两次,他还看见他们伸拳动手,打了起来。但是不知为什么,这些人的思想里好像有某种鲜活生动的东西。与蒙埃司先生那种沉稳拘谨的教条相比,他们的舌战对他思想的刺激要大得多。这些人讲一口乱七八糟的英语,像疯子一样指手画脚,带着野蛮的怒火,互相攻击,可是不知怎么,这些人似乎比蒙埃司先生和他的老朋友贝塔拉先生更有生气。

马丁有好几次在公园听见有人引用赫伯特·斯宾塞的话,有天下午还出现了一个斯宾塞的信徒,这是个流浪汉,穿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脏乎乎的上衣领口紧紧地扣着,生怕让人看见他里面没穿衬衫。一场激烈的舌战开始了,参战者嘴里都叼着烟,喷云吐雾,还随地乱吐了不少带有烟油的口水。流浪汉始终不让步,有个工人社会主义者讥笑他说:“没有上帝,只有不可知物,赫伯特·斯宾塞就是它的先知。”即使这样,流浪汉还是坚持己见。马丁搞不清他们在辩论什么,可是在他骑车去图书馆的时候,一直怀着对赫伯特·斯宾塞新产生的兴趣,因为那个流浪汉提到好几次斯宾塞的《第一原理》,马丁从图书馆找到了这本书。

于是,那个重大的发现便开始了。以前他曾看过斯宾塞的书,第一本挑来读的是《心理学原理》,结果和他试读勃拉伐茨基夫人的作品一样,惨遭失败。那本书他根本看不懂,就原封不动还了回去。但是这天晚上,学完代数和物理,试写了一首十四行诗之后,他躺在床上打开《第一原理》读起来,一读开就不忍释手,一直读到了第二天早上。他说什么也睡不着,连那天该写的东西也没有写。就那么躺在床上,躺得肢体疲惫不堪,然后就试着仰躺在硬邦邦的地板上读,把书举在脑袋上方,一会儿换一次手。那天夜里他睡了一觉,次日早上起来写作,可是那本书引诱着他,他抵抗不住,就又读了整整一下午,忘记了一切,忘记了那是露思留给他的下午。后来帕勒坦·西杰勃特蒙突然推开房门,责问他是不是把这里当成了饭馆,他这才猛地意识到了周围的现实世界。

马丁·伊德过去一直被自己的好奇心主宰,极想了解世界,就是这种求知欲使他在世界各地游历冒险。但是,他看了斯宾塞的书,才知道自己对这个世界根本不了解,即便他继续航海,一直游荡下去也永远不会了解。他只不过浮光掠影地看到了事物的表面,观察到了一些孤立的现象,积累了一些零七碎八的事实,得出了一些肤浅可怜的结论——了解的一切全都各不相关,因为这个世界变幻无常而又杂乱无章,充满各种偶然和巧合。他留意过鸟儿飞翔的原理,可他从来没有想到要去解释鸟儿这种动物飞翔机制的发展过程。他从来没有想到会有这样一种过程,没有想到为什么会有鸟儿。鸟儿本来就有,自然而然地出现在世界上了。

鸟是这样,其他事物也是这样。由于无知和缺乏必要的准备,他过去对哲学的研究是毫无结果的。康德的中世纪式的形而上学对他没有说明任何问题,惟一的作用就是让他对自己的智力产生了怀疑。同样,他研究进化论的尝试,也仅限于读了一本术语连篇、叫人摸不着头脑的罗马尼斯的著作。他什么也没看懂,惟一的印象是进化论是个枯燥乏味的理论,是由一帮掌握着一大堆晦涩词汇的小人物杜撰出来的。现在,他才明白了进化论并非仅仅是个理论,而是一个已被公认的生物发展的过程。科学家对此已经没有异议,仅在进化方式上仍有分歧。

现在他知道了斯宾塞这个人,替他把一切知识组织起来,把各种事物综合成一个整体,阐述了终极实在,使他惊异地看到一个宇宙,那么具体而又实在,就像水手们制做的一个放在玻璃瓶里的船模型。世界上没有巧合,也没有偶然。一切都受自然规律的制约。由于服从了这一规律,鸟儿才飞翔,也正是由于服从了同样的规律,躁动的粘菌才扭摆、蠕动,长出腿和翅膀,变成一只鸟儿。

马丁在理性生活中登上了一座座高峰,现在登上了一座空前未有的高峰,一切朦胧事物的秘密昭然若揭。对事物的理解使他陶醉。夜里睡眠中,他在骇人的噩梦里与神明为伍。白天醒来时,他像个梦游患者似地走来走去,出神地凝视着他刚刚发现的世界。在饭桌上,他听不见别人说的那些无聊粗鄙的话,一门心思探寻眼前事物的因果关系。他从盘里的肉菜上看到的是明亮的太阳光,便联想到各种形式的热能,一直推想到上亿英里以外的那个热源,或者从这热能联想到使他能够切肉的胳膊里活动着的肌肉,联想到他指挥肌肉动作的大脑,直想到心灵的眼睛看到了这个太阳也照耀在自己的头脑之中。这种大彻大悟使他入了迷,以至于杰莫说了声“这疯子”,他也没有听见,也没有看见他姐姐脸上现出的忧虑表情,更没有看见帕勒坦·西杰勃特蒙用手指画圆圈,他用这手势向别人暗示他内弟头脑里有些轮子在转悠。

可以说是知识——各种知识——的相互关系给了马丁最深刻的印象。他一向怀着好奇的心理想要了解事物,只要有所获得,就分门别类储存在记忆的各个仓库之内。因此,关于航海这一科目,他的知识储蓄极为丰富。关于女人,他也有相当不少的知识储蓄。但是这两种知识毫不相关。两个记忆仓库之间毫无关联。在知识领域内,倘若一个歇斯底里的女人和一条随风转舵或者顶风停泊的帆船之间竟会有什么联系的话,那他就会觉得这事荒唐可笑,毫无可能。然而,赫伯特·斯宾塞向他表明这非但毫不荒唐,而且二者之间不可能没有关联。一切事物之间都有联系,从荒漠的太空里最遥远的星辰,到脚下沙粒中的无数原子,莫不皆然。

这一新概念始终令马丁惊讶不已,他不由自主地不断探索天下天上各种事物之间的联系。他把最不相关的事物列成表格,把它们之间的关系建立起来以后,才感到舒服了些——联系起来的事物包括:爱情、诗歌、地震、火、响尾蛇、彩虹、宝石、怪物、落日、狮吼、点灯用的煤气、同类相残、美、谋杀、恋人、支点、烟草等等。就这样,他把宇宙汇合成了一个整体,举起来加以观察,或是在它的小径、街巷和丛林之间漫步,并不像个在谜一样的密林深处寻找未知目标的提心吊胆的旅人,而是观察勘探,把凡可了解的事物都搞得一清二楚。他了解的越多,就越热烈地赞叹这个宇宙,赞叹人生,赞叹处在这一切之中的他自己的生命。

“你这傻子!”他对着镜中的自己喊道。“你想写作,你尝试写作,可你心里没有一点可写的东西。你心里到底有什么?只有些幼稚的想法,有一点儿不成熟的感情,有大量消化不了的美,有一大团黑暗无知的混沌,有一颗装满了爱情、快要爆裂的心,还有一个和你的爱情一般大、和你的无知一般无用的雄心壮志。而你还想写作!话说回来,你心里渐渐有了一些可以写的东西了。你想创造美,可你丝毫不懂美的本质,凭什么去创造美呢?你对生活的基本特征完全陌生,可你却想描写生活。你想描写世界和存在的方式,可世界对你是个难解之谜,你所能写的只不过是你对存在方式不了解的那些事。不过,别灰心,马丁伙计。你迟早会写成的。你的知识不多,其实少得可怜,但如今走对了路,会越学越多。有朝一日,你也许有幸把该学的都学到手。然后,你就可以写作了。”

他把这个重大发现告诉了露思,把自己在这个发现中感到的全部喜悦和惊奇都一古脑儿对她说了出来。可是她对此似乎并不特别热情。她听了以后默不作声,好像在她的课程中涉猎过这种学说。这个学说并没有像对他那样对露思产生太大的影响。他推想这是因为这个学说对她已不新鲜,所以他才没有感到奇怪。他发现昂森和索迈相信进化论,也读过斯宾塞的作品,可是斯宾塞的学说并没有给他们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而那个长着一头红发的戴眼镜的小伙子威尔·欧昂涅,却令人不悦地讥讽斯宾塞,一再重复那句话:“没有上帝,只有不可知物,赫伯特·斯宾塞就是它的先知。”

但是马丁原谅了他对斯宾塞的这种讥讽,因为他发现欧昂涅并没有爱上露思。后来,他从许多小事上看出,欧昂涅非但不喜欢露思,并且还十分讨厌她。马丁对此百思不得其解。这可是个例外的现象,他无法把这一现象和宇宙间的其他现象联系起来。不过他倒很为这小伙子感到难过,因为他性格中有个重大缺陷,使他无法赏识露思的美貌和优良品质。他们在星期天骑车上过几次山,马丁有足够的机会来观察露思与欧昂涅之间那种“武装休战”的状态。欧昂涅喜欢和索迈厮混,昂森和马丁便可以跟露思呆在一起,马丁对此十分感激。

那些星期天对马丁来说可是些难得的日子。可以说是最难得的日子,因为他和露思在一起,也因为他们让他加入这种场合,使他和她那个阶级的青年们越来越平等了。虽然他们受过那么多年的正规教育,但马丁发现自己在理性上和他们不相上下。和他们在一起一谈就是几个小时,马丁借此机会尽情使用他曾经刻若钻研过的语法。他丢开了那本有关礼仪的书,又像过去那样通过观察来掌握正确的行为方式。除非激动得一时忘形,他始终不忘观察,留心他们的一举一动,模仿他们的那些细微的礼貌和文雅的举止。

斯宾塞的作品简直没什么人看,这叫马丁奇怪了一段时间。“赫伯特·斯宾塞,”坐在桌子后面的那个图书管理员说,“哦,是的,一个伟大的思想家。”但是那人却好像对这个伟大的思想家作品的内容一无所知。一天晚上,在露思家饭桌上,正好贝塔拉先生也在场,马丁把话题引到了斯宾塞身上。蒙埃司先生激烈地攻击这位英国哲学家的不可知论,同时承认他没有读过《第一原理》。贝塔拉先生说斯宾塞叫他受不了,他的书他连一句也没读过,可不读他的书也照样活得很好。马丁的脑子里产生了疑虑,若不是他个性极强的话,他也许会接受这种一致看法,放弃赫伯特·斯宾塞。可他仍旧坚持己见,因为他发现斯宾塞对事物的解释令人信服,他心里对自己说,放弃斯宾塞就好比一个驾驶员把罗盘和航海时计扔到海里去。于是,马丁继续全面研究进化论,对这门学问越来越精通了,并且他对无数独立研究的学者已经确定的证据,也是深信不疑。他越研究,尚未涉猎的知识领域展现给他的就越多。他觉得一天只有二十四个小时实在是桩憾事,为此经常抱怨不休。

一天,他终于觉得时间太少,决定放弃代数和几何。至于三角学,他压根儿就没看过。接着,他又把化学从他自修科目单上抹掉,只把物理留下。

“我又不是个专家,”他在露思面前为自己辩护。“我也不想当专家。专门学问太多了,一个人就是花上一辈子也掌握不了十分之一。我应该学习普通知识。需要专门知识的时候,我可以参考他们的著作。”

“可这和你自己掌握了这门知识不一样。”她反驳说。

“用不着掌握。我们可以利用这些专著里的知识。专家们的作用就在于此。我来你家的时候,看见扫烟囱的人正在干活儿。他们也是专家,他们干完活儿以后,你家就有了干干净净的烟囱好用了,而你根本用不着了解烟囱的构造。”

“这恐怕太离题了。”

她用诧异的眼光注视着他,他感到她的目光和神态里含着责备。但他深信自己的观点没错。

“所有研究一般知识的思想家们,全都依靠专家,事实上,连世界上最伟大的思想家也是一样。赫伯特·斯宾塞就是这样做的。他把成千上万研究者的研究成果归纳起来,要是他亲自去做这些研究的话,他得活上一千辈子。达尔文也是这样。他利用了花匠和动物饲养员们的所有经验。”

“你说得对,马丁,”欧昂涅说。“你知道你要追求什么,可是露思不知道。她连要为自己追求什么都不知道。”

“——哎,就是,”欧昂涅抢着说,把她的反驳挡了回去,“我知道你把这叫做一般文化。可你要是追求一般文化,那就学什么都无所谓了。你可以学法语,可以学德语,或者两样都不学,去学世界语,反正不管学哪样都能学到文化格调。你也可以为了这个目标去学希腊语和拉丁语,虽然对你永远不会有什么实际用处。不过这倒是文化。哦,露思还学过撒克逊语呢,学得相当出色——那是两年前的事了——可如今只记得这句:‘阳春四月雨纷纷’,是这样念吗?”

“反正能给你文化的格调,”他又抢在她前面笑着说。“我知道,我们是同班同学。”

“可是你好像把文化说成是一种要达到什么目的的手段似的,”露思大声说。她的眼里闪着光,脸也涨红了。“文化本身就是目的。”

“可这并不是马丁要的东西。”

“你怎么知道?”

“你要的是什么?”欧昂涅扭头问马丁。

马丁觉得很不舒服,显出恳求的神态望着露思。

“说呀,你要的是什么?”露思问道。“这就是问题的关键。”

“对,当然,我要的是文化,”马丁吞吞吐吐地说。“有了文化,我就可以更细致、更深刻地欣赏美了。”

她点了点头,显出得意的神情。

“瞎说,你明知道这是瞎说,”这是奥尼尔的评论。“马丁追求的是事业,不是文化。对他来说,文化恰好是事业的附带条件。要是他想当个化学家,就用不着文化了。马丁想写作,可他不敢这么说,否则就证明你错了。”

“那么,马丁为什么要写作呢?”他接着说,“因为他并不富裕。你为什么装了一脑袋撒克逊语和一般文化呢?因为你用不着自谋生计。你父亲都给你安排好了。他给你买衣服穿,供给你其他一切。你、我、昂森和索迈,我们这些人的教育到底有什么用处呢?我们都泡在一般文化里,如果我们的爸爸今天都破了产,我们明天就得去参加教师考试了。你能找到的最好的工作,露思,就是到一所乡村学校去教书,或者是去一所女子寄宿学校当个音乐教员。”

“那么请问你打算干什么呢?”她问道。

“没什么好干的。我可以去干普通活儿,一天挣一块半,也许去汉利的那家补习学校当个教师——别忘了我说的是‘也许’,我也许刚混了一个星期,就因为无能被炒了鱿鱼。”

马丁用心听着他们的辩论,虽然相信欧昂涅说得有理,可他受不了欧昂涅对待露思那种十足的傲慢态度。他一面听着,一面在心里形成了一种新的爱情观。理智与爱情毫不相关,他所爱的女人的见解正确与否是无所谓的。爱情是超乎理智的。他是需要事业,但假如她碰巧不赞成,那她也照样可爱。她这人十分可爱,而她的思想与她的可爱毫不相干。

“你说什么?”欧昂涅提了个问题,打断了他的思路,他赶紧反问了一句。

“我是说别犯傻,去弄什么拉丁语。”

“可拉丁语不仅仅是文化,”露思插了一句。“它是一种工具。”

“那么,你是准备研究拉丁语喽?”欧昂涅非要问个究竟。

马丁感到很为难。他看出露思急切地等着听他回答。

“我恐怕没有时间,”他终于说。“我倒是愿意,可我没时间。”

“你瞧,马丁并不追求文化,”欧昂涅得意地说。“他想做点事,想安身立命。”

“哦,可那是一种思想训练呀!可以锻炼人的头脑,培养出有条有理的人。”露思用期待的目光看着马丁,好像等待着他改变看法。“你知道,橄榄球运动员必须先受训练才能参加比赛。拉丁语对于思想家来说,也是这个道理。它能锻炼人的思维。”

“废话连篇!我们小时候,人家给我们讲的就是这一套。可有一件事他们那时却没给咱讲。他们是要让咱们以后自己去发现。”欧昂涅煞有介事地停顿了一下,接着又说,“他们没给咱讲的就是,每个绅士都该研究拉丁语,可是没有一个绅士该懂得拉丁语。”

“啊,这不公平,”露思嚷道。“我知道你刚才岔开话题为的就是说这句俏皮话。”

“是有点俏皮,”对方反驳道,“可这也是公平的。懂拉丁语的只有药剂师、律师和拉丁语教授。要是马丁指望做这种人,那我可就猜错了。可是这些和赫伯特·斯宾塞究竟有什么关系呢?马丁发现了斯宾塞,对他着了迷。为什么?因为斯宾塞能给他指一条路。斯宾塞不能给我指什么路,也不能给你指什么路。我们没有什么可奋斗的。你早晚要嫁人,我没什么事可做,充其量就是去盯紧那批律师和事务代理人,因为我父亲准备留给我的钱都要由他们来管理。”

欧昂涅站起来要走,走到门口又转身发表了一番措词激烈的告别辞。

“你别管马丁的事,露思。他知道什么对他最有利。瞧瞧他已经走到了哪一步。他让我有时候都觉得惭愧,对自己感到惭愧而耻辱。对于世界、人生、人的职责等等。他比昂森、索迈、你和我懂得都多,尽管我们懂拉丁语,法语、撒克逊语还有文化什么的。”

“可露思是我的老师,”马丁的回答带有献殷勤的意味儿。“我学到的这点东西都是她的功劳。”

“瞎扯!”欧昂涅恶狠狠地盯着露思。“你大概马上就会说,是她建议你读斯宾塞的——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她对达尔文进化论的了解,就跟我对所罗门王的宝藏的了解一样,少得可怜。你那天突然提起的那条斯宾塞的定义是关于什么来着——不明确、无组织、同类性的东西。对她说一遍,看她能不能听懂一个字。你要知道,这可不是文化。得,得,要是你学拉丁语,马丁,我就再不会敬重你了。”

尽管马丁一直津津有味地听着他们的辩论,可也感到有点厌倦了。这是关于学习和课程的争论,争来争去无非是个基础知识的问题,这种小学生式的争论腔调与他心中激荡的雄心大志发生了冲突——虽然在此刻他心中那股力量也使他的手指弯得像鹰爪,紧紧抓住了生活,来自宇宙间的刺激使他感到痛苦。他也仍然可以感到心里刚产生的那种驾驭一切的意识。他把自己比作一个诗人,乘船失事,搁浅在一块陌生国土的海岸上,心中充满了美的力量,想用异邦兄弟那种粗野的语言来歌唱,最终是徒劳一场,唱得结结巴巴,语无伦次。他现在的情形正是这样。他对宇宙间的伟大事物十分敏感,敏感得让他痛苦,可是却不得不听人家唠叨这些小学生的话题,心里还反复琢磨到底该不该学拉丁语。

“拉丁语究竟和这些有什么关系?”他当晚对着镜子问自己。“但愿死人不要复活。为什么我自己和我心中的美要由死人来支配?美是活生生的,永生不灭的。语言是自生自灭的,是死人的骨灰。”

他随即想到自己这段议论讲得十分精彩,躺到床上后,他不禁纳闷自己怎么一跟露思在一起的时候就讲不了这么好了。在她面前,他就成了个小学生,说话用的是小学生的腔调。

“给我时间,”他大声说。“只要给我时间。”

时间!时间!时间!他没完没了地叹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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