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B市真的好冷啊,和h市感觉太不一样了。”
在11月的雪天里,孟洄穿着一件皮衣走在路上被冻成了狗,他这次谁都没有带出来,就自己一个人来了B市,后天要开工,今天下午一下飞机就背着一个包在街上闲逛。
B市不像h市有那么多狗仔,毕竟是首都,管制也比较严格,再加上孟洄还带着一副遮住了大半张脸的墨镜,也没有什么经纪人保镖拎包之类的排场,没人注意到也很正常。
况且也没几个人会觉得背着大包,穿着皮衣,冻成一条狗的傻小子会是最近超红的明星。
虽然真的帅到爆表,但是没人会去关注路人的长相。
别的明星到B市来,要么是工作很忙,不会瞎出去乱走,要么是忙着联络各方亲朋好友,但是孟洄来B市,一个人跑去看名胜古迹去了。
他一直都把自己活得不像一个明星。
当然,他也是有其他任务的,只不过因为今天下飞机之后时间有一点晚,不太适合去做这件事,所以才把行程安排到了明天。
但是就在孟洄捧着一个烤地瓜吃得正开心的时候,一个电话打了过来,于是,孟洄晚上的行程就从单人大学漫步变成了双人同行。
额,别误会,是个男的。
不过这个男的似乎也不是那么安全,毕竟是后来被双方官方粉丝团认证的CP,甚至还是正主发糖逼死粉丝的那种。
徐逸群。
这个日后和孟洄互送自己的旧裤子给对方穿的人,这个当众在演唱会上和孟洄打kiss的人,这个为了帮孟洄掩饰追人计划的进度,在媒体面前大爆两人是恋爱关系的人。
互相是对方这一生最好的朋友。
就在医院那天晚上之后,两个人就开始有了一些“奇怪”的联系。
比如说当孟洄来B市之后,徐逸群约他晚上一起出来逛A大的滨湖小区。
于是,这一天晚上,还是穿着单薄皮衣的孟洄和穿着厚实羽绒服的徐逸群一起来到了A大,并且踩着落叶,在湖边一圈一圈地绕行。
幸好97年的B市还没有被“腐化”得那么严重,不然这两个人之间的神情和距离,一定会被A大的才子们写成同人志。
绝对没跑。
“你怎么也来A市了?”
孟洄一边踢着路上的石头,一边笑着问徐逸群。
“哇,你能不能稍稍做一做功课,关注我一下啊?”
徐逸群夸张地大叫,然后把自己羽绒服帽子里戴着的棉帽摘下来一把扣在了孟洄的头上。
“你最近不是应该在准备参加‘年年今宵’联欢会吗?还是中间又插了什么工作?”
孟洄对徐逸群显然也不是毫无关注的,起码对他的动态还是知道一些的。
“联欢会可是12月末,我总不至于要一直准备这个吧?你来B市是帮王导的新电影里串个歌手的戏吧?”
“王导指导过我的MV,反正也想来B市看看,就答应了,不过你是从哪儿知道的?”
徐逸群翻了个白眼,“那场戏有两个歌手,一个帅的,一个矬的,你是帅的那个嘛。”
孟洄愣了一下,然后忽然大笑,在路上笑得走不动道,就连身体里的寒冷似乎都被笑声带走。
“王导真有眼光。”
孟洄也不管徐逸群是不是脸已经黑成了锅底,还是评价了这一句。
不过等笑够了之后,他还是记得要问一些正事的。
“那你会待到什么时候?”
“还没确定,主要是上一段时间商演太多,所以趁这个机会出来散散心,正好你在B市嘛,我也就不着急回去了。”
“那等串完这段戏,一起去伏龙岭和双月霄看看?我之前看《双龙会》的时候就想去这里看看了。”
孟洄显得有些兴奋。
他喜欢自己一个人走路,其实是因为他从来都没有什么朋友。
“好啊,我都没所谓啊,那就大后天。正好我还没找住的地方,去你那儿住吧。”
孟洄愣住,“我还没有找住的地方。”
“你没带经纪人?”
“你也没带经纪人?”
孟洄:……
徐逸群:……
两人绝倒,深感自己和对方的臭味相投。
“没事,在这附近随便找个地方住吧,实在不行,你行李又不多,就到处走走,等凌晨去广场看升旗!”
“这主意不错。”
两个人继续边走边聊,累了就在长椅上坐会儿,也没有什么吃的东西,就凭着一人一瓶水,两个人一直兴奋到了后半夜,然后真的去租了个自行车,跑去看升旗去了。
也只有这样的两个人才能够成为彼此最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