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马
这本书所叙写的两个地方分别是我的故乡和英国作家劳伦斯的故乡,是劳伦斯与我的作品合集。如此联袂呈现我的故乡与我翻译研究的劳伦斯的故乡,完全出于善解人意的漓江社朋友对我写作和翻译的惺惺相惜(我最早的一本劳伦斯作品译文是二十多年前在漓江社首发的),命我将我的怀乡散文随笔和我翻译的劳伦斯的乡愁文字裒辑成册,这是我根本不曾幻想过的穿越时空的合集,令我感到荣幸之至。
翻译研究劳伦斯的过程中我也沉溺在劳伦斯与故乡的主题研究中了。但这样的沉溺背后颇有一些私人情感的暗流在推波助澜,这些是不能在研究劳伦斯的文章和有关劳伦斯的讲座中提及的,那不合学术规范。但往往是这些不能浮上水面的暗流决定着水流的流向。而对我来说,暗流和水面,动机与结果似乎是难解难分了,这就是乡愁。当我谈论劳伦斯的乡愁时,职业的规范决定了我不能谈论我的乡愁,但谈到我的乡愁时,却不能不谈如影随形的劳伦斯的乡愁,似乎我的乡愁因为我研究了劳伦斯而被唤醒并愁肠百结,而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对此毫无感知。抑或是乡愁因写作而生,两样乡愁在我的写作中互文。现在漓江出版社有如此的洞悉和美意,让我在一本书里感发两样乡愁,确是知音之举,可遇而不可求,不揣谫陋奉献拙文和拙译,供读者管窥一个劳伦斯学者的乡愁与劳伦斯乡愁的互文之处,或可激发同好的缠绵乡愁也未可知。在当今如此动荡变幻的时代,能在内心深处存留几缕仅仅属于自己的绵柔乡愁,该是多么温暖又奢侈。唯其如此,我们才能不忘本,无论走多远都不忘初心,那是方寸间最为瑰丽的风景。
20世纪90年代而立之年的我在长篇小说《孽缘千里》中尽情地挥洒过自己的乡愁,但那毕竟是小说,还是要把自己的乡愁寄托在几个人物身上去表达,因此是间接的表达,出于对小说规矩的尊重,我甚至用“北河”的虚构地名代替了我的故乡保定,以使之成为真正的虚构作品。但我还是忠实地使用了现实保定城里的街道名和古文物建筑的真实名称。那以后我没再写小说,而是一如既往地继续我的劳伦斯翻译与研究,又翻译了几本他的随笔、中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然后以一个中国劳伦斯通的姿态去劳伦斯的母校诺丁汉大学当访问学者,目的很简单,就是想旁听一下英国的劳伦斯专家的专业课程,加深我对劳伦斯作品的理解。
我踏访了劳伦斯的几处故居和他读书的小学、中学和大学,考察了他小说中如影随形的故乡,看到那些百年老屋,站在《虹》的背景地考索村外运河畔眺望埃利沃斯河谷,那是我最早开始对劳伦斯故乡进行想象时的一幅景色。1982年,我正在浩荡的闽江畔高耸的长安山上翻译这本小说的前几章,翻译到埃利沃斯河谷的景色时,我顿感脚下的闽江黯然失色,因为这条如此壮阔的大江没有进入世界名著里。想到这些,我突然莫名其妙地感到了劳伦斯故乡的强大气场,第一次注意到劳伦斯在信里对友人如数家珍地列举了故乡让他如此魂牵梦绕的几个地方,竟然把故乡小镇外那片山林泽国称之为“我心灵的故乡”,那正是劳伦斯多部作品里反复出现的风景。于是我顿悟:劳伦斯走出哺育他26年的故乡,走向伦敦,走向欧洲,浪迹天涯,寻觅人类文明的解码之道,在康沃尔、阿尔卑斯山脉、地中海岸边、佛罗伦萨、新墨西哥和墨西哥汲取古代文明的灵感,但他在游走过程中一直怀揣着故乡小镇的乡音乡景,在他和世界之间一直是故乡的人物和故事。他看待世界的目光里笼罩着故乡的风景,他回望故乡时已经有了更广阔的视角。这两种目光最终聚焦在一部纯英国背景的小说《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上,从而其以故乡为背景的一系列小说创作辉煌收官。离开与回归,都在每时每刻中萦回。在故土时或许精神是游离的,在异乡时心或许全然寄放在故乡。甚至他的小说人物都在他的游走过程中从一部作品成长到另一部作品中,但始终根植于故乡的背景中。自从他与弗里达私奔到欧洲大陆开始,即从《儿子与情人》开始,劳伦斯的全部创作都应被视为劳伦斯携英伦原汁与欧陆和澳洲、美洲的空气、温度与水分相勾兑的醇酿。他的作品从浪漫的乡情到乡怨到乡愁,直到完成对“心灵的故乡”的反思和审视,在对故土的大爱大恨中完成了一部世界名著,这个过程中游离与乡愁始终胶着,因此故乡的书写才获得了更为普遍的意义。这是他能够傲立世界文学之林的根本。
有了这样的顿悟,于是我就在诺丁汉立即开始写一本叙述劳伦斯与故乡的长篇散文,几乎不假思索地将这本书命名为《心灵的故乡》。
在分析了劳伦斯作品中如影随形的故乡背景后,我感叹:
有些作家对真实环境的依恋是那么绝对,简直是在对环境乞灵。或许这也是作家的一种难以遏制的欲望:通过写作,通过再造人物,一次次重复自己过去的经验甚至有意无意地暴露自己的经验,让自己的灵魂旧地重游。为什么呢?可能是童年的创伤和痼结过重,通过写作缓释自己心理或肉体的紧张;或者是以此实现形而上的超越和把握自己曾经无力把握的过去的权力欲望;也许是冥冥中寻找一种切实的依靠,以摆脱现实的孤独。也许是乞灵、缓释、超越并控制和依靠四者兼而有之。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写下这些句子的,似乎是鬼使神差。写着写着,我竟然走题,开始了对自己故乡的叙述:
我开始在此“怀旧”了!这里的景色让我想起了我的故乡,华北平原上的古城保定。那里也曾有一条喧闹但朴素的中心街道,布满了上个世纪初开始建起的酒楼书肆店铺,那里曾经是少年的我心中最为繁华的城市生活象征。人到中年,走遍世界的大都市,任何热闹之地都再也无法让我激动,都比不上儿时手里捏着几分钱上“我的”市中心去买糖的那份狂喜和热切!可惜那条古街在现代化的金潮冲击与小城人低俗的审美操作下变得不伦不类。我失去了那么朴素美丽的古城故乡,但在诺丁汉街上又找回了那种感觉。所以我情不自禁地爱这里,爱任何朴素净洁热闹的小城小街,那是我的乡恋。
我开始意识到,我那些论述劳伦斯的创作与故乡之间关系的段落或许在一定程度上是来自我自己对故乡的体验,这种体验在劳伦斯的作品阅读过程中得到了印证。那样的体验也很可能在我写《孽缘千里》之前几年间与劳伦斯作品耳濡目染,逐字逐句的翻译过程中就开始萌发,只不过因为我专注于字词的语句转换而忽略了那些感情的酝酿和萌生。他的作品里有那么多故乡小镇和镇外自然环境的再现场景,我不可能在翻译时无动于衷,在为出版社赶翻译进度时,那些感想完全被忽略扼杀了。但是,凡是情动于中的瞬间都不会不在心灵上留痕,那情感的痕迹会在适当的时候受到外界的触动而产生律动,再次拨动心弦。
我想我对自己写作的认识和对劳伦斯作品与故乡的关系的感知几乎难分彼此了。我更痛彻心扉地意识到,以前那些年我埋头于劳伦斯作品的翻译中,只注重宏大的主题研究,如劳伦斯与西方哲学思潮、与现代主义文学、与神秘物质主义、与对资本主义文明的批判、对劳动异化的揭示、与弗洛伊德主义的异同和争执等等主题。但这些最终还是停留在了“科学”的理性层面,并没有与自身生命的叩问发生互动,虽然情感的潜流一直在心底涌动,但都没有上升到急迫释放的程度。直到我来到诺丁汉,那些劳伦斯深爱着的老英格兰景色历历在目,反复地冲击我的感性思维,我才发现这个劳伦斯心灵的故乡对我失去的故乡老城景色形成了一种补偿,一处一处走过,如同找到了自己的故乡。我意识到我一直生活在对童年的回望中,我们的游走,经常是为了昭示自己最初的动机,永远为揭示懵懂的童年和青少年时的一切而殚精竭虑,为了揭示自己的成长,通过在童年经验的背景上戏剧化那些经验,最终让自己的乡怨乡愁得到释放。
所以我一直觉得我似乎因此而有了两个故乡,我每写到这些就难以分辨劳伦斯的故乡和自己的故乡情愫。这样的论述很是令我沉醉,算是我的两种乡愁吧。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