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文学奖是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文学大奖之一,每三年评选一次,其评奖项目包括中篇小说、短篇小说、诗歌、报告文学、散文杂文、理论评论和外国文学译介七个门类。该奖项因贯彻了“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无论是评奖委员的产生还是参评作品的征集与评选,都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和监督机制,因此在文学界乃至社会各界,享有很高的威信。获得该奖的作家,有文坛耆宿,也有文场新秀,他们展示了某一时期中国文学某一文体的代表性风貌。获得鲁迅文学奖的作家,除了获奖作品具有标志性水准外,其他作品也都具有相当的层次。反映了我国当代文学某一体裁创作的较高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