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办事公道,做人公平,坚持正义,是社会对人最起码的道德要求,也是人最起码的做人标准和职业素质。公平公道是指人们在办事情、处理问题时,要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场上(当然公正公平是相对的)按照同一标准和同一原则,不能因人而异,更不能以貌取人,亲疏有别。比如,一个服务员接待顾客时不要以貌取人,无论对于衣着华贵的大老板还是对衣着平平的乡下人,都要一视同仁;还有,对不同国籍、不同肤色、不同民族的宾客也要能一视同仁,这就是办事公道、待人公正。还有,对于那些一次购买上万元商品的大主顾要热情,对于一次只买几元钱小商品的人,同样周到接待,这就是公平、公道、公正的待人方式。
人都是有尊严的,人都希望自己与别人一样受到同等的对待,企盼人人平等。中国自古就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人们歌颂那些秉公办事、不徇私情的清官,如海瑞、包拯、寇准……他们的事迹万古流传、家喻户晓。
古人云:“治世之道为在平、畅、正、节。”像“天下为公,众生平等,机会均等,一视同仁”,“物尽其力,货畅其流,人畅其思,不滞不塞”,“上有正型,下有正风,是非分明,世有正则”,“张弛疾徐,轻重宽平,皆有节度”等话,可以说是对公道、公平、公正的最好诠释。
曾经有这样一则新闻:
庆云县是山东北部的一个农业县,人口仅有30万,经济相对欠发达。2008年9月,范素霞从山东省德州市检察院来到庆云县检察院担任检察长。2009年3月24日,尚堂镇西仓村五名村民带着一封写有70名村民签名的举报信来到该院,要求检察机关查处村支书张某的犯罪问题,为民除害。在听了村民反映的情况后,范素霞当即向村民做出承诺:对反映的问题我们会认真调查,一旦发现张某有贪污行为,一定依法严惩,为百姓主持公道。随后,该院成立了办案组对张某展开调查,经过7次召开检委会、120余次下乡调查、询问相关证人230余人次,张某的犯罪事实终于被全部查清。张某得到惩处。县委书记等县领导对此案的办理给予了肯定。
范素霞可以说是一个铁面无私、公平公正、执法如山的执法者,从这个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个人如果想要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就应该在脑子中明确地树立“红线”意识,而逾越“红线”的事绝不能做,下面是几点做到公平、公正、公道应遵循的准则。
(1)要以真理、正义为标准,坚持原则。
处理事情是否公平、公道、公正,关系到一个以什么为衡量标准的问题。要想办事公平、公道、公正,就要以科学真理为标准,有正确的是非观,坚持实事求是,即不管什么时候,都要在科学真理的前提下,以公平、公正、公道作为衡量一切问题的标准和准绳,追求真理和正义。倘若没有正义感、是非观、不追求真理,做事全凭好恶,办起事来很难说会公平、公道、公正。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是非观念非常淡漠,在他们眼中无所谓对与错,做事待人只凭自己的一时好恶,还有的人眼中只有自己的私利,这些人很难取信于人,做事也不会出于公心,我们绝不能做这样的人。
(2)要坚持原则,不为私情所动。
如果想公平、公道、公正,只停留在知道是非、善恶的层面上还远远不够,必须在处理事情时坚持原则,不为私情所动。一个人如果为了个人私情不能坚持原则,是做不到办事公平、公正、公道的。
(3)戒除贪欲,以廉自醒。
俗话说:“利令智昏。”贪欲常常使人丧失原则,丧失立场,从古至今有许多人拜倒在金钱的脚下,还有一些人,曾经声名显赫、功高盖世,然而最终因为蝇头小利失去人格和尊严,沦为阶下囚。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短。拿了人家的钱就要替人家办事,而这样是无法做到办事公平、公道、公正的。因此,人只有不谋私利,才能光明正大,廉洁无私,才能主持正义。
(4)要不计个人得失,不惧怕各种权势。
人要想做到公正、公平、公道,不愧对自己的良心,并不是很容易。比如,为政者在行使公务时难免会遇上歪风邪气的阻挠和压力,会碰上来自对立面的干扰,特别是会碰上那些不讲原则,不奉公守法的有权有势者的威胁和利诱。一般来说,遇到这些压力和干扰时人可能有两种态度:一种是为了促使自己免受压力,向有权有势者屈服;一种是大公无私,不计个人得失,不惧怕权势,坚持公正、公平、公道待人处事。所以,如果人想坚守住自己的人格和办事公平、公道、公正的底线,就一定要有不计个人得失、不惧怕各种权势的勇气和胸怀。
(5)要有一定的识别能力,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道。
做到公平、公正、公道,一方面与品德相关,另一方面也与认识能力有关。如果一个人认识能力很差,就会分辨不清是非的标准,分辨不清原则与非原则的区别,很难做到公正、公平、公道对人对事。
所以,人公正、公平、公道,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能力,明确是非标准,分辨善恶美丑,并有敏锐的洞察力、判断力,这样才能培养大公无私的胸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