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术?!”云歌吃惊地说,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这种东西?
她印象里的巫术是电视剧里演的愚蠢卡通片,还有博人眼球喧哗取众的魔术表演。
至于说到巫术,她还真的从来没看见过。
“骨头汤,处子血,夹竹桃,还有情人泪,加在一起就是集聚怨愤,是一种人神共愤的压胜巫术。”那名少年郎缓缓说道,“根本不是什么蛊术。”
云歌连忙问道:“可有解决之术?他们为何要用压胜之术?”
“这要视乎当事人的身份背景才能做出回答。”
云歌也不再隐瞒,将自己是珩王妃的身份告知少年郎。
少年郎忽然起身,朝云歌毕恭毕敬地鞠躬,“姑苏乾生拜见珩王妃。”
云歌心里感叹这名少年果真如自己猜测那般少年老成,恭敬有礼,不由得对他产生了一丝好感。
她顿时心里有了计较,对姑苏乾生说:“你如果可以将珩王身上的厌胜之术祛除,我可以替你们姑苏家在京城站稳脚跟,继而就会有很多达官贵人前来找你们姑苏家的人祛除巫蛊,你们便可以扬名万里。”
云歌会这么说,是因为她已猜测到了姑苏乾生会帮助乌衣巷解决蛊术的目的。
根据这个少年老成的姑苏乾生,他显然素质极好,自小便受到了标准的世家教育。那么对于任何一个世家大族而言,扬名万里,财源滚滚便是他们所追求的目标。
姑苏乾生一听,原本还是沉寂的瞳孔跳跃出了光亮,显然对云歌所说提议大感兴趣。
“乾生定然倾尽全力,替王妃祛除厌胜之术。”
云歌嘴角翘起一丝笑容,“你有什么需要知道的,尽管来庆隆客栈问我,我住在顶楼。”
谢旭见他们二人谈拢,也是面露欢喜,“乾生啊,你看,我替你拉来这么一笔大生意。”
姑苏乾生端正从容的脸上也是罕见地露出了笑意,“能够认识到珩王妃,真是我的荣幸。”忽然,他像是想到了什么,朝云歌问道:“王妃,你手里有属于珩王的物品吗?我可以先在这里替他占上一卦,看看到底是出了什么问题。”
“物品?”云歌沉默了,她都好几天没回府,哪来的慕容珩的贴身物品。
小武忽然说:“我有,我有。”
他说着在自己身上掏出了一方手帕,递给了姑苏乾生。
云歌问他是哪里得来,小武说:“那个坏女人让主人替她洗一洗方巾,王爷洗完恰巧有事,他就交给了我。但是我根本不喜欢那个坏东西,就没有给她,自己悄悄藏起来,嘿嘿。”
说到自己藏起来,小武挠挠头,露出了腼腆但是又不失狡诈的笑。
云歌可以想象师娉婷因为自己的方巾不见了,大吵大闹的焦躁模样,也忍不住露出了笑容。
姑苏乾生把方巾在自己掌心反复把弄,然后从衣袖兜儿里掏出奇怪的黑色粉末,倒了一点在方巾上面。
只见原本还是方方正正的天蓝色方巾就这样燃烧起来,降落它面上的黑色粉末好像是一团引燃物。方巾寸寸地燃烧,姑苏乾生的脸色也在一点点地变差。
“和我猜测的没有错,你家王爷中了厌胜之术,下术的人应该就是这个方巾的所有人,”姑苏乾生将他两只黑眼珠子往小武身上一瞅,说道。
小武见他看着自己,只觉得有点害羞,正要扭开头来装作没看见,便听到姑苏乾生对自己说:“你是王爷的近身侍从吧?”
小武将头转回去,点点头。
“你能够拿到这方手帕,足以说明他对你的信任。”姑苏乾生一边说一边往自己的衣袖兜儿翻找。他的衣袖和别人的不同,特别宽大,就像是可以装下半个人一样。
他翻找了好半天,终于从兜儿里面拿出了一小瓶颜色鲜艳的绿色液体,他将瓶子递给小武,说:“我看你还是童子身,你将你的血液和瓶子里的液体混合,偷偷放在珩王的饭菜里面,他便会痊愈。”
小武听到这个荒谬的主意,愕然道:“就这么简单?!”
云歌也是半信半疑。
这厌胜之术怎的那么奇妙?但是再怎么神奇,也不至于用一滴血和一个绿色瓶子就解决的来吧。
“相信我,药到病除。”姑苏乾生语气肯定,带着充沛的自信。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云歌也拉开了椅子,她朝小武说:“姑且试一试吧,现在我们也没有别的法子了。”
小武对她一直是言听计从,便依言将瓶子塞进自己的内衣里。
从乌衣巷里出来已经是傍晚时分,云歌拄着拐杖,踏踏踏地在大街上走,小武亦步亦趋地跟随。
“好了,你现在去王府偷偷下药吧,前面便是客栈了。”云歌停下了脚步,说道。
小武担忧地看着天色,说:“王妃,我害怕。”
他打小便跟着慕容珩,是慕容珩收养在王府里面的孤儿;一日三餐,武术内功,无不是慕容珩的精心安排,才有今日武功高强的小武。
所以对于小武来说,要对这么一个救命恩人下药,就是天大的难事。
“小武,你要想好,”云歌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循循善诱,“你如果不抓紧机会,放手一搏,那么就要让那个坏东西一直控制你的主人,控制他结婚,控制他去成为一个和过去截然不同的人。”
云歌这番说辞,对于小武来说就如同是一记大锤子敲碎了压在他心上的大石头。
顺带着将他的恐惧啊,忧郁啊,犹豫啊,都全部敲了个粉碎。
“我要原来的主人,现在住在珩王府的人根本不是他!”小武不满地嘀嘀咕咕。
云歌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乖孩子,快去吧。”
小武纵身一跃,便化身成这黑夜里头的一只大鸟儿,朝着最靠近处的屋檐飞跃过去。云歌抬头看着他蹦蹦跳跳,嘴角的笑意却是慢慢地沉寂了下去。
她如今最为担忧的,除了慕容珩身上的神秘巫术,还有的,就是顾如月的态度了。
明明她替顾如月除去了心里的魏轩然的影子,她怎么会这般使坏心眼,害自己呢?
算了,这件事怕是怎么也想不通。唯一解释过去的,应该是人心难测。
云歌拄着拐杖,朝前方熟悉的路口探了过去,循着记忆往前走,应该就是她的客栈了。
她的拐杖落在青石板路上,发出了响亮而沉闷的“踏踏踏”声音,有节奏地一步挨一步地往前走去。
“云姑娘今日那么晚回来!”掌柜一看到她,就殷勤地上来招呼道。“我这儿准备了好几味小菜,姑娘要不过来赏脸吃上一点。”
云歌的拐杖卡在门槛,她抬高脚迈了过去,脸上挂着微笑,“出去见了几个朋友,陆掌柜辛苦了。”她也不客气,朝食物散发香气的方向走了过去。
陆掌柜满脸堆笑,虽然知道云歌是一个盲女,但是她是店里头的财神爷,他可不敢怠慢半分,这几日来又是宵夜,又是甜品,伺候的老周到了。
云歌坐在店里的桌子边,大大咧咧地卷起了手袖,就抓起盘子中的一个绿豆糕,往她的嘴里扔了过去。
她这般举动,再衬合着她用绷带绑的紧实的两只眼,就显得她不像一个盲人一般。
动作那么利索准确。其实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她的鼻子灵的很,就像是会说话一样,告诉她哪个是糕饼,糕饼里头装了什么馅料。
现在这鼻子就是她的新眼睛了。
云歌没有在乎旁桌的人怎么打量自己,她依旧自顾自地往嘴里塞东西,吃个饱,晚上就睡得香。
就在云歌吃的兴起的当口,忽然一阵风刮到了她身上。
然后就是迎面的热烈话语,翻起好大一阵热浪,“云姐姐!我到底找到你了,你眼睛怎么这样了,我前几日过去珩王府,都看不到你,我姐姐就让我一个人回家,莫管那么多闲锁事情...”
对面忽然就这么来了个风风火火的少年郎。
他就像倒豆子一样,朝云歌噼里啪啦地说了一大堆。
云歌听到耳膜嗡嗡叫,就像在空气里头钻进了一只苍蝇。
少年说的口水四溅,好不容易讲完了,抓起桌上的茶壶,直接对准自己的嘴巴就是一顿猛灌。
云歌听着他咕噜咕噜地牛饮声,只觉得他格外的可爱好笑,“煜喧,你跑来四处找我是怎么了?”
她听了大半天才明白,师煜喧是专门来找她的,而且不是无意中撞见她,是找了她大半个月光景。
“还不是因为我最近要找云姐姐买香,但是我去到沉香店里头,店门店面都是灰尘,还没人打扫,”师煜喧放缓了语速,之前在街上四处乱转,现在终于找到云歌后,他整个人也平静了下来。
“我就害怕是不是你出什么事,赶紧找到珩王府上,哪里知道那里的用人都和我说,你已经不在那儿住了,”师煜喧说到这里,目光有几分愤愤,“我打听了很久,才知道是那个杀千刀的慕容珩朝秦暮楚,竟然将你休了,要娶我姐姐!”
他说到这里,整个人都不好了,嘟嘟囔囔着发小孩子脾气,“我姐姐怎么能那么早嫁人,还要嫁给慕容珩这种缺德败坏朝三暮四心术不正的坏家伙。”
云歌听了哈哈大笑,这小孩儿怎么那么逗趣可爱,原来又是因为要保护自己姐姐。
她吞下了最后一口绿豆糕,朝师煜喧说:“你就是不想你姐姐嫁给别人。”
师煜喧脸蛋上立刻飞出了两抹红色,虽然他皮肤粗实,让红色没有那么明显,但是他的脸还是止不住地热烫。
“我,我这是要让姐姐嫁到好人家!!哪有不让她嫁人,”师煜喧说着说着就垂下头来,显是被云歌戳中心门。
云歌光是听都听的出来,眼前这个质朴少年的心声,她一手托腮,嘴角翘起一丝狡黠,声音循循善诱,“煜喧,要不你我联手,让你姐姐嫁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