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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唐珠:“好朋友”

是第一次么?

嗯。

不信。

信不信由你。

他这是什么意思?

喝茶呗。

干嘛非来这里喝茶?还找你服务?

可能觉得我好歹算个熟人吧。

熟人个屁!他的熟人千千万呢。他的语调迅速抵达愤怒:他就是在泡你!

他这样子,真是可爱啊。

他是客人,要来便来,我总不能拦着。

那你不许陪。

谁让我陪我都得陪,这是我们的工作要求。

要求个屁!你马上给我辞职!回去呆着!

仿佛我是他老婆。我简直想大笑。

凭什么呢?

凭我不高兴!

凭什么你不高兴我就得辞职?

因为你,他简直是吼着:你笨蛋!!

街上行人稀疏,他前我后走着。迎面两个醉汉,东倒西歪而来。他停下来,把我护在左侧,等那两个人过去,又和我分开。当他接近我的时候,我鲜明地感觉到他的气息,他的干净的强烈的男人气息。当他离开我的时候,那气息便跟着他在空气中轮廓分明地游荡。我做了一个又一个深呼吸。这是他的气息。我喜欢这气息。我喜欢这气息里的温情、热烈和嫉妒。

可是,又能怎么样呢?回顾来径,再望前路,一眼便看到了底。

当然,起初是看不到的,什么也看不到。被珠子的惊奇所笼罩,我在混沌、困惑、紧张和忐忑中适应了两百多年,那两百多年间,安史之乱、元和中兴、大中之治这些大事我是后来读史书才知晓的,身在其时,只知道玄宗,肃宗,代宗,德宗,文宗,武宗——直至景宗,大唐完了。大唐完了,这世界还没完。不但没完,简直是刚刚开始: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还没记住这个呢,那个就来了。这让人应接不暇的五十来年,人们称之为“五代十国”。再然后就是旖旎繁华的宋朝……江山易帜,波乱纷纷。改朝换代,兵戈铁马。其间是我辗转流徙朝不保夕的小日子。在这一个又一个的小日子里,我一点点地确认着珠子的神奇:异香真的能长相随么?雨雪沐身真的有助于保持青春么?守节真的能长寿么?

一次次确认之后,我终于踏实下来,开始想男人这回事。——既想要守节长寿,就不该惦记男人,我当然知道。可是越不该的事情就越是想,还真是没有办法。已然活了两百多岁,我已经觉得自己很够本了,若是碰到了值得的男人,这条命么,不要也罢。

值得的男人在哪里呢?

就像在一片田野里想找一个最好的玉米棒子,我找啊,找啊,找着找着,我渐渐发现,碰见的人越多,我就越不满。越不满就越失望,越失望就越挑剔……很有些恶性循环了。我告诉自己说,既然等了那么久,当然不能将就,一点儿也不能。有什么关系呢,反正你有的是时间,就慢慢找吧。

——当然,多多少少,我也曾经和爱字沾过几次边儿。雍正三年,在南京秦淮河畔,我那时最中意的男子,他微醺后告诉我,他之所以想娶我为妻,是因为我的健康。他发现我从不生病,他觉得我乳高背厚,臀丰肩宽,能好好的为他传宗接代,给他的万贯家财诞生一个优质的继承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洛阳关林,一个男人追我追了很久,一幅死心塌地的样子,他是个中年男人,丧妻无子,很会疼人,我都有些动心了。直到某次和他晚餐,他喝多了点儿酒,我探问他为何会对相貌平平的我如此钟情,他道:“所谓的青春美貌,青春本身就是美貌。你的年龄就是美貌呀。你不知道,我现在看你这样的女孩子,那真是个个好看。”

我悄无声息地逃离了他们。知道他们不值得。

怎么才算值得呢?

他爱我要胜过爱他自己。

可这怎么能够?

除非爱到不行,除非爱到最爱,除非爱我爱到发疯。——我有什么值得人家这样?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到头,眉如翠羽,肤似凝脂,秋波湛湛,春笋纤纤……这些形容词一样也用不到自己身上。没有美貌,颜值一般,就这一点儿就不可能让男人豁出去爱。“吾未见好德者如好色者也。”孔老师早就把男人这个穴位瞄准了。既不美,且还穷,等于什么都没有。我这样的人和“值得”有什么关系?就像两块钱和一千万六合彩的关系吧。

而要我爱一个人胜过爱自己,也除非我爱到发疯。可我这个疯更不可以随便发,这个疯我发不起,因为发这个疯我会死,所以我一定得明察秋毫,锱铢必较。所以如果那人有一点点不妥:身高,长相,谈吐,身份,气度……哪怕只是一个眼神不对劲,我就会退缩回去。就这么着,我退缩了一次又一次,成功地把自己退缩成了一个纯粹的孤家寡人,理智几乎淹死情感,孤僻自私深入心机。对这个有好感,对那个有兴趣,但骨子里最深的必然还是自己。只要想到和这个人好就会送命,我就想在没开始时便远离他,在开始之后便抛弃他。无论他如何风采翩然颠倒众生,我都可以斩断情丝,相舍江湖。

让我安慰的是,事实无一例外地验证了我的自私很正确,因为那人对我的态度,也往往不过如此。

所以啊所以,这个“值得”之于我,太难了。幸好也因为这难,我才得以一直活下去。对此我并不哀怨,十分坦然。一个人再爱另一个人,也是有限的,总不会多过自己去。“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真是对极了。人的一辈子那么短暂,不好好爱自己怎么成啊?即使像我这样一个拥有无穷无尽时间的人,一个似乎可以永远活下去的人,爱别人也不能胜过爱自己呢。

——如今,我终于敢于面对这样一张底牌:为了继续活着,即使是碰到了那个值得的人,最大的可能性也许就是,我会厚颜无耻地告诉自己,他不值得。

第二天早上,到了上班时分,他过来敲门,敲得不疾不徐,具有一种矜持的节奏感。用这矜持来表达距离,好。

我没开门,只是告诉他我请假了。

抱歉。静了一会儿,他在门那边说,我可以想象他吐出这句话的艰难:昨天我过分了。

没关系。我说。道歉是最得体也最安全的退路,聪明。当然得接受他这歉意。他已经不止一次说过他什么都没有,这是对我的试探。我又有什么呢?除了一层千年的处女膜,而这恰恰又是我不能给他的。他给不了我的,他认为很重要,没有就不能开口。我也一样。

你该上班还是要上班。

我沉默。

我不是说不可以让别人追你,我没那么霸道,也没这个资格。只是赵耀这个人不行,我明白,你也明白的。是吧?

明白。

那,去上班吧。

我只好从床上爬起来,打开门,告诉他,我不能上班。

为什么?

因为我的好朋友来了,很难受。

他一怔,脸红了。

不得不信服,珠子的作用是很神奇。这么多年来,我四肢健壮,元气充沛,胃口好,头发密,大便一天一次,指甲一周一剪,两颊永远是粉扑扑的红,眼睛永远是晶莹莹的亮……这具肉身,不仅像被喂养了防腐剂似的保持着青春,它还扛热扛冷扛疲扛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也正常得不能再不正常。

当然,它也不是什么都扛,除了吃货本色难改不扛饿之外,它不扛的还有来例假的时候。每月此时,我必定会胸胀腰沉,冷汗满身,小腹内千转百回痉挛,宫腔里力道疯狂撕扯。尤其是前两天,什么也做不了,我必须静养,忍受这酷刑。

可我喜欢这酷刑。我喜欢每月月事来临之时,那汩汩流出的鲜血。这血让我欣慰。呵,这些血。它们洇过草纸,洇过黄土,洇过锅灰,洇过棉条,洇过丝绸,洇过粗布,现在,洇的是舒适熨帖的卫生巾。这些血的颜色,永远是由最初的暗红到逐渐的鲜红,然后又消逝于淡淡的粉红。这些血的流量,永远是由最初的艰涩粘稠,到后来的汹涌喷薄,再到后来的袅袅余音。

与其说是喜欢或者欣慰,不如说是习惯。我真是太习惯它了。它以前的说法是“月信”,现在的女孩子们叫它“好朋友”。于我而言,它还真是“好朋友”:它用按时按量的探访来让我放心,让我知道自己还可以安全无虞的活下去,活下去。只要我愿意,我就可以一直这么苟且偷生千秋万代地活下去……活到都忘了自己还在活着。

一个又一个夜晚,我捏着自己紧绷绷的肌肉,抚着自己吹弹可破的皮肤,用提醒或者警告的语气问自己:你确定你还活着吗?

就这么一直一直活么?

其实也一直一直在死。

我无比清楚:我的身一直在活,我的心却一直在死。

但吊诡的是:无论一直在活还是一直在死,到底都是活,而不是死。死离我,终是一件遥远之事。也许正因为此,我喜欢想象自己的死,除了失节之死和饿死之外其他各种各样的死:十字路口被车撞,夜遭劫匪被刀砍,大风刮倒了广告牌而我正好路过……这种想象是一种特别的自娱。不,我从不想象自杀,更不会去实践。从割破手指会流血我便知道,体内的珠子佑我千年的前提除了守节之外,还有自保。在托福珠子的同时,我也必须得相信科学。面对一次次外来的覆巢之灾,我首先必须得让自己成为一枚完卵,才能配得起珠子的恩泽。

当然,无论多么缤纷的死之想象,最后都要落脚到坚实的地面上:想象死是因为觉得活着没意思。可是死就有意思了么?没意思的活,再去没意思的死,就有意思了么?怎么着也应该活出点儿意思再去死,这样才会甘心吧?虽然到时候也许我已经舍不得去死,然而正因为这样,正因为舍不得去死的死,这样的死不才正是一个正常人的幸福么?

那点儿意思在哪儿呢?

忽然想起了那次同性恋。靖康二年,我栖身的汴京被金兵攻陷,百姓纷纷流亡。我躲进了洛阳深山的一处尼姑庵里,那里大致是三类人,一是真心皈依,一心向佛,了断尘缘,恪守戒律。二是年老色衰的妓女无路可走,在这里聊度残生。再就是我这一类人,为情势所迫,暂时栖身。庵很小,尼姑们都两两相依睡在一起。与我同铺的尼姑很年轻,身材健壮,言辞爽利,和我很是契合。过了一段日子,她便对我表白,说对我有意。那时,看着青山碧水,翠竹白云,我想,反正也不能和男子交合,在这乱世,有此女子相悦相伴,十年也罢,二十年也罢,总是一段缘分。可当一个月圆之夜,她带着性的欲望来接近我时,我终于还是不行。那种感觉太怪异了,周身都是晦暗的阴沉的油腻和不洁。我还赫然发现,同性恋也是要性交的。当她扮成一个假男人,戴着假性器,想要进入我的身体……触碰我的底裤就是触碰我的底线。这不行。绝对不行,万万不行。

闲极无聊的时候,我会拿着一面大镜子,放在两腿之间,看自己的阴部。“阴阜圆润,牝户柔腻,牝毛疏秀”,过去的酸文人赞美女人的这个部位的时候,这是常用词吧。我用手轻轻抚摸它,阴唇饱满,湿润紧致,指尖抚过之后,还有着淡淡体液的腥气……这里面有一层处女膜呢,有一层千年之久的处女膜呢。这么想着,我就忍不住要笑起来。

——也曾自渎过的,不过很快厌弃。觉得索然无味,且充满羞耻。说到底,天生此处,不是为了让自己独戏,而是等待和男人合欢啊。

如果没有这一点儿限制呢?如果和男人们随意欢爱并不妨碍我长寿于世呢?我也曾无数次想过这个问题。越想答案就越明晰:当真如是,那么,我必定早已经对这世界淡漠至绝望,早已因此而自尽。

这一小方千年之久的处女之地,这一小方让我胆战心惊的处女之地,这一小方让我唯恐失去的处女之地,它对于我最重要的意义,除了保障着生命的延长,也许还有一点就是:它让我觉得,我还没有老透。它证明着这个世界还有我空白无知的部分,还有我未曾抵达的部分。因这些部分的存在,我便对这滚滚红尘,还褒有着最后一点儿好奇之心。对这滚滚红尘里的男女情爱,还褒有着最后一点儿处子之心。

常常的,我摸着自己的阴部,悄悄地问它:

喂,你的“好朋友”,它在哪儿呢?

它会来吗?

它什么时候来?

——毫无疑问,男人的阳具,就是它天造地设的“好朋友”,最好的“好朋友”。而也恰巧是这个最好的“好朋友”,会终止我的活。

虽然对这个“好朋友”充满了想象,但是我实在也不知道,它来临的时候,我该以什么样的姿态和立场来面对它。当然,也许我根本没有什么机会来面对它。毕竟千年过去,童贞仍在,且像古董一样刻于我的身上。这是刀凿般的事实。我收藏着这可笑的童贞,似乎是一幅要委之大用的姿态,可实际上,却从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用,又会用给谁。

“收藏就是使物无用”,这是谁说的话?还有人说:“无用乃是大用。”而我只知无用就是无用,不知什么是大用。

或许,根本就没有什么大用,有的只是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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