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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如果永恒不是那么年轻,也许他就不会这么容易轻信。试问,只要在社会这条暗流涌动的浑浊而散发着臭气的阴沟里摸爬滚打过的人,谁会相信没有任何目的的纯真善意会从天而降?只有不谙世事的孩子才会被一块糖果外加几句巧言令色的甜言蜜语而哄骗走。无疑,永恒便是这样一个发育和思想完全不成正比的孩子。他的思想好像被一种诡异的冷冻术冻结了一样,竟一度停留在某一阶段而不思进取。他天真的近乎于冒着热气腾腾的傻气,让惯于觊觎之人远远地就看见这股傻气直冲云霄。

永恒的确不能深刻了解黄鼠狼给鸡拜年这条歇后语“歇”去得后半截的真实本意。他怎么可能了解呢?他连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所具备的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他是不幸的,因为愚拙的可以,他又是万幸的,因为没有被生活中的各种极具迷幻心智、改变天性的色彩所扎染,因而保持了最单纯的天性。这种天性就像绿草是绿草,鲜花是鲜花一样天然。所以这个孩子永远也不会明白一个厚颜无耻且唯利是图的小人是会掏空一切闻所未闻的心思、耍尽一切数不胜数的心机而不择手段地达到自己不可见人的目的。

轻信就这样使他不知不觉地趟上了一趟深不见底的浑水,浑然不知地被裹挟着驶向那万劫不复的深渊。而他自己却天真的以为自己犹如鸳鸯戏水一般,在善良的仲叔的顾念和庇护下,乐呵呵地在清澈的湖里自由自在地玩耍呢。

说句公道话,永恒不可能有其他的想法。这就像没有吃过榴莲的人以为榴莲的味道也像闻起来一样是臭的而不是甜的。永恒是受过罪,但却没有受过残酷的人性戕害之苦。这是因为他生活的水乡之城的那些人不屑于残害这样一个懦弱悲惨的流浪儿。这就和人们走在马路上不屑瞥一眼路边脏兮兮的流浪狗是一个道理。因此十六岁的永恒不知道人有好有坏;不知道一个人好能好到什么程度,坏能坏到何种地步。在他的认知里,如果你做了对不起我的事,这只能说明你做了一件错事,并不能证明你就是一个坏人。故当仲馗三更半夜抢走他的睡椅时,他虽然认为仲馗的这一行为不道德,但在仲馗三言两语的游说下便轻而易举地原谅了他。事后更是把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所以在这种前提下,永恒跟仲馗走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假如不是仲馗,而是换作其他的任何一个人,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提出要带永恒走,并承诺一定能让他过上全新的幸福生活,他照样会答应。因为尽管永恒对生活没什么过高的要求,但在内心深处他依旧渴求改变。只要一个人有意识,他就不愿长久地过一种一成不变的生活。因为这种生活难免索然无味,而生活一旦枯燥之极,人生便不知意义何在了。况且有一部分人的天性中就是有那么些热衷冒险的成分。我们虽然不能肯定地说永恒也喜欢冒险,但以后我们将会逐步发现他绝对不是个安于现状的人。所以一觉睡醒后,他才会鬼使神差地跑去后街五号找仲馗。

殊不知,仲馗真的有他表现得那么好,那么可信吗?当然不是。如果他的确是一个正直之人,从没干过偷鸡摸狗之事,他就不会不睡旅馆睡公园了;如果他真的有这么可信,他就不会轻易抛洒自己的诚信了。正因为他这两个优点一个也没有,他才会极尽之能事地把这两个他根本没有的优点强加在自己的身上,以便把自己武装成一个老好人。那么仲馗在这个社会上究竟扮演得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他扮演得其实是一个送人上断头台的执行吏的角色。他比魔鬼还要冷酷无情、奸诈腹黑,所有人性最卑劣的品行他都集于一身,却巧妙地披了一张伪善的人皮,混迹在鱼龙混杂的人世界鱼目混珠。

永恒怎么可能知道这一层呢?如果他知道,他就不叫永恒;如果他知道,我们的这个跌宕起伏又感人肺腑的故事又该如何讲述呢?从理论上讲,永恒是一个悲剧式的人物,因为刚刚投身社会便被比饿狼还要阴险狡诈的人引入歧途;从情感上说,他又是个喜剧式的人物,因为在漫漫人生路的开端,他虽然不慎掉入虎口,却在千钧一发之际有幸遇到那样一个别样的女子,才有了被救赎的可能,得以及时拐上了人生的康庄大道,不至一头栽进那毁灭的深渊而万劫不复、悔恨终生。

基于此,看来世界上的任何事都有双重意义,即两面性,也可以说是好坏参半。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说得不外乎是这么一个众所周知的道理。那么,就让我们耐心观摩,看看这个被抛在万恶人间的孤单少年是如何开始他全新的生活的。

当弯刀带着永恒出现在小轿车跟前时,迎接他们的是仲馗的那张阴沉的脸。这张脸对此二人产生的影响其效果就像乌云压顶预示着暴风雨即将到来,或者重兵压境,危情四伏一样,令他们立刻陷入了极度慌乱的恐惧之中。他们战战兢兢地站在一边,顿时心慌意乱、手足无措。仲馗的脸色之所以有如此巨大的威慑力,主要是因为弯刀跟随他多年,习惯了唯命是从。一旦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背了大哥的意志,触怒了大哥的底线,他就觉得自己要大祸临头了。因此,当他领着永恒姗姗来迟,看到大哥脸色不对时,立刻便明白自己又做了一件错事。他的神经绷紧了,但脑瓜子却飞快地转动起来,以便搜肠刮肚地找一个能躲过一顿教训的合情合理的借口。而永恒之所以也陷入了慌乱之中,完全是因为他不由自主地被弯刀的紧张和恐惧情绪感染了。

显然,仲馗根本不用多费唇舌,他的那张使人望而生畏的铁青色的脸早已越俎代庖司了舌头之职,告诉他们一个事实:他们耽误的时间太长了。

“大哥,这小子年龄不大,个子实在是太高,”弯刀一看情势不对,立刻狡猾地辩解道,“不容易挑选衣服。”

很明显,弯刀欲把责任推到永恒的身上。这是像他这样的人惯用的手段。尽管前不久他还对永恒突然产生了恻隐之心,但此刻转嫁祸患时却毫不心软,也没有丝毫的愧意。而永恒根本不清楚弯刀的真正用意,他认为弯刀说得是事实。因此,弯刀的话音一落,他便立刻用乞求原谅的目光看着仲馗,摆出一副明显做错事的样子,那种可怜巴巴的神态好像在征求他的原谅一样。仲馗的脸色立马由阴转晴,显出一副既往不咎的样子。一见事态有了微妙的转机,弯刀暗暗地松了口气。但他还是难逃大哥严厉地一瞥,以示警告。当仲馗把看向弯刀的那道威吓的目光投到永恒的身上时,在场的所有人无不觉得先前的那道让人看了会不寒而栗的目光霎时间变成了一道天底下最温和的目光,温和到使被注视之人的心会立刻融化。如果我的读者读过安东·契诃夫的《变色龙》,这时你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仲馗的脸色和目光会变得如此之快。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永恒的利用价值要比弯刀的利用价值大得多。

“永恒,新买的衣服喜欢吗?”随后,仲馗用慈父般亲切的口气问。

出自仲馗之口的这种史无前例的口气,除了永恒,在场的其他三个人都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一刻,他们不动声色地相互递了个眼色,心照不宣地明白这个新加入的成员对大哥来说有着极大的利用价值。至于大哥要如何利用这个可怜的愣头青,目前他们还不得而知。

永恒机械地点点头。仲馗满意地笑了笑。

“旱魃,”仲馗转过脸又对旱魃说,“你即刻联系玫瑰天堂的陈总。问她什么时候有时间,就说我希望尽快和她碰个面。顺便旁敲侧击地提点她一下,告诉她我有“新货”给她看。”

这样一来,大家心照不宣的事初露端倪。原来大哥是要把这个漂亮的少年当做一件玩物以某种前提条件送人。那三个穿西装的青年立刻心领神会,只有永恒还被蒙在鼓里。仲馗的话音一落,旱魃便走到一边打电话去了。在旱魃打电话的空当儿,仲馗接过永恒左手拿着的手提袋,翻看了一下里面的衣服,不禁皱起了眉头。

“这是什么衣服?花里胡哨的成何体统?”说着,他又转过脸不满地瞟了弯刀一眼,弯刀立刻心惊胆战。“不行,这套衣服不合适。”仲馗一边说,一边抬起头认真地打量了一下永恒,“头发也太长了,需要剪一剪。这样吧,等一下我们先去洗浴中心洗一澡,然后到理发店给永恒剪一下头发,到那里我们让理发师想办法给永恒量一下肩宽、腰围等。铆钉你就以量好的尺寸去商场给永恒买一套西装。当然鞋也要买。永恒你穿多大码的鞋?等一下告诉铆钉。”

就在这时,打完电话的旱魃快步朝仲馗走来。仲馗立刻不说话了,而是看向旱魃,等着他报告打电话的结果。

“大哥,陈总让我们晚上八点到玫瑰天堂去找她。”旱魃毕恭毕敬地对仲馗说,“而且,她郑重其事地表明她对您的“货”很感兴趣。”末了,旱魃又用一种阴阳怪气的声调补充道。

仲馗扬起嘴角,一丝阴笑一闪而过。他抬起手腕看了看表,说:

“时间很充裕,看来永恒理完发后我们还有时间吃一顿火锅。旱魃,我们先去洗浴中心。”

旱魃没有立刻应声,而是显出犹豫不决的样子。

仲馗看出他有话要讲,便问:“你有什么疑窦吗?”

“大哥,要不要告诉嫂子一声说您回来了,”旱魃回答说,“您不在的这段时间,她给我打过好几个电话,问您什么时候回来。”

“旱魃,我的家事我自会处理好。如果我没有处理好,那是因为还不到该处理的时候。如果我以后外出,你嫂子还这样三番五次地给你打电话问我的行踪和归期的话,我允许你拒接。”

旱魃默默地点了点头。

“好了,先送我们去洗浴中心。刚下火车,我和永恒都灰扑扑的。晚上我们不能以这样的面目去会见陈总,这是对人家的不尊重。”仲馗说。

旱魃又默默地点了点头。随即按着仲馗的吩咐把他们送到了洗浴中心。

从洗浴中心出来后,他们一行几人又去了附近的一家理发店。理发店的女老板以无比的热情迎接了这几位容貌、体型和着装毫不协调的客人。这几位客人留给她的第一印象十分奇特:年长者形销骨立,年少者玉质金相。其他三位西装革履的青年虽着装相同,却不知为何,给人一种参差不齐、七拼八凑的感觉。如果把他们比作稻穗,现在立在女老板眼前的这三根稻穗就像是从长势不同的三块地里各抽了一根,捆扎在一起,让人评判好坏似的。令人遗憾的是,现在这个评判者真心觉得那一根都不咋地。但不管怎么说,进门就是客。不管客人是玉树临风,还是歪瓜裂枣,作为一个生意人她都把他们当作变相的钞票。此刻,这位圆滑世故的女士盯着这些变相的钞票,立刻按着惯常的迎客方式热情洋溢、满面堆笑地招呼起客人来了。她原本满心以为进来的五个客人中,至少也应该有三个人会理发,经询问后得知,只有一个人要理发,以前的那股热切劲儿立刻降了一半的温度。

“小丽,领着客人去洗头。”在客人面前,这位女老板带着柔情似水的愠怒神色,以命令式的口吻对店里的一个年轻姑娘说。

年轻姑娘立刻示意那个要理发的年轻人跟着她去后面洗头。永恒尾随在姑娘身后,一离开大家的视线,仲馗便向妖娆的女老板提出了请求。

“老板,”仲馗彬彬有礼地说,“你们女人家现在都喜欢在网上购物。而且像你这么美貌的女人一定是个购物达人,想必不缺软尺之类量体型的工具。如果你有的话,能否帮我们正在洗头的年轻人量一下身体尺寸?”

在仲馗讲话的时候,女老板一直直勾勾地看着他。脸上带着一种因被别人夸赞而洋洋自得的表情。这当儿,夸赞之人的嘴一合拢,她便眉飞色舞地应道:

“当然啦,软尺这种工具我是有的。作为一个爱美的女人,这种东西必须是标配。您放心,一会儿我就给那位漂亮的小伙子量体型。尺寸分毫不差,包您满意。我是个做事精益求精的人,从不马虎。因此方圆几里的人都喜欢来我这里理发。有很多人听亲朋好友介绍,还专门慕名而来。我还录了剪发的直播视频,很受欢迎。大家都知道我理的发没有令人不满意的时候……”

这位女老板抓住别人有求于她的这个机会,开始对自己的剪发技能大大吹嘘起来。她滔滔不绝,却令倾听之人感到昏昏欲睡。显然这个愚昧的女人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言多必失。她不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说得越多,露得破绽也就越多。因此,在她口若悬河对自己大肆吹捧了一番后,这几位客人反而开始怀疑起她的剪发水平来了。尤其是仲馗,他虽然始终都在彬彬有礼地洗耳恭听,但心里却有点后悔走进了这么一家老板不着调的店。生怕这个浓妆艳抹、油腔滑调的女人给永恒理一个不庄重的发型,继而坏了他的大事,最终弄个竹篮打水一场空。所以,当女老板还在那儿陶醉地自说自话时,他向旱魃丢了个眼色,意思让他制止这一番令人厌烦的不必要的卖弄。

但旱魃无需多此一举了。因为永恒的及时出现为所有人解了围。只见他脖子上围着一块毛巾,头上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脸带羞怯的笑容,从后面走了出来。身后跟着那位面带微笑的洗头妹。洗头妹的手里拿着一条灰色的半干不湿的毛巾。

“来,小伙子,”一见永恒洗完头走了出来,说得正口干舌燥的老板立刻打住自己的话头,招手叫他坐到她面前的一把椅子上,“你坐这儿。我要亲自给你理一个最时髦、最漂亮的发型。”

这句话让旱魃在心里为她捏了一把冷汗。旱魃是知道仲馗的为人的。在老板夸夸其谈地说了那么多华而不实的辞藻后,假如今天的这个发她理糟了(这是很有可能的),那么后果不堪设想。别说是她这个店会遭殃,很可能以后她都不能理发了。别看仲馗现在对她谦恭有礼,一旦她触怒他,他将让她亲眼见识一下什么叫真正的变脸。想到这一层,旱魃不寒而栗。

“老板请你先帮他量体型吧。我们好在他理发的这段时间,拿着你量好的尺寸出去为他买一身得体的衣服。你也看到了,他现在身上穿得这身衣服一点也不合适。”仲馗强忍住厌恶的情绪,说。

老板笑了。即便客人不提醒,她也早就发现这个少年穿了一身令人捧腹的衣服。其实,几乎是他们一推开理发店的门,这一行五人中,首先吸引她目光的便是这位低垂着眼睛的少年。他眉清目秀,身材颀长,却不知何故总是低着头,好像羞于见人似的。而最最引人注目的是他身上所穿的那身紧贴皮肤的衣服。那衣服不像是穿在身上的,更像是粘贴在身上的。这个少年较好的容貌和奇怪的着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对比使见到他的人总忍不住多看他几眼。女老板也的确是这样做的。从这些人一进屋,她的目光即便没有直视这位少年,眼尾的余光却一直追随着他。令她深感诧异的是,这个俊美的小伙子竟然像个哑巴一样,自始至终没说过一句话。

“听您的话,先量尺寸,后理发。”女老板笑意盈盈地说。正是这句朴实而简洁的话板正了仲馗先前因为她的恣意卖弄而对她形成的不利看法。看来莎士比亚的那句话说得一点也没错:简洁是智慧的灵魂,冗长是肤浅的藻饰。

接下来,女老板十分细心地为永恒量了尺寸,并工整地写在一张纸上。铆钉带着这张纸,在旱魃的陪同下,去商场给永恒买衣服去了。这时女老板才开始为这位年轻人尽心尽责地理起了发。半个小时后,铆钉和旱魃带着一身得体的蓝色西装和一双黑色的皮鞋从商场回来了,而永恒也正好理完了发。不知道当事人的想法如何,反正仲馗还算满意。

“如果老板不介意,可不可以让我们的年轻人去你的里屋换一下衣服?”仲馗温文尔雅地向老板征询道。由于老板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剪发水平,因此仲馗便不再追究之前她的那一番冗长的赘述令人产生的不快情绪了。他对她更加和蔼可亲了。

“当然可以啦。这有何不可!”女老板立刻回答说,“年轻人拿上衣服去里面换去吧。”她又转过脸对永恒说。

永恒看了看仲馗,又看了看女老板,从铆钉的手里接过装衣服的袋子,从旱魃的手里接过装鞋的盒子,一声不吭地走进里屋。十分钟后,他出来了。

“真是个美男子呀!”到底是轻浮的女人,这个刚刚让人家对她的看法有了改观的女老板首先惊叫道,“难怪人们说人靠衣装树靠皮,看来说得一点也不假。你们说说,这个俊俏的少年是不是比如今正红得发紫的明星吴亦凡都好看百倍?”

大家虽然没有接女老板的话茬,但在场的每个人无不用欣赏的眼光羡慕地看着永恒。什么叫翩翩少年,现在大家都有目共睹了;什么叫超凡脱俗,现在大家也心知肚明了。这个孩子得天独厚的俊美外型让人嫉妒。人们难以置信,为什么造物主对他如此偏爱,竟把一个人造得如此完美。简直无可挑剔。大家看着他,却形容不出他到底有多漂亮。他的美似乎无法用人间言辞去形容。在所有的人中,只有仲馗没有嫉妒之心。永恒越漂亮,他越满意。因为永恒俊美的程度是跟他实现其目的的可能性成正比的。永恒越美,他的目的实现得可能性就越大。因此,此刻他是唯一一个怀着几乎接近于志得意满的心情打量着这个被别人热辣辣的目光盯得不知所措、面红耳赤的少年的人。

然而,抛开仲馗不谈,在这一帮被永恒迷得神魂颠倒的人当中,旱魃是最清醒,最客观的一个人。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永恒,却不由自主地想起了玫瑰天堂当家人那颤巍巍的身躯和肥腻腻的模样,以及大哥之前所说的那句话——我有“新货”给她看。他像其他人一样,也欣赏和羡慕永恒俊逸的外型,但在欣赏的背后却蕴藏着同情和遗憾,在羡慕的深处又充满了惋惜和喟叹。这究竟是为什么呢?答案很快便会揭晓。

六点一刻,旱魃把仲馗和永恒送到了聚财火锅店。而弯刀和铆钉一走出理发店便被他们的大哥打发走了。

他们刚刚推开火锅店的门,大腹便便的老板便像迎接财神一般,小跑着赶了过来。

“呦!稀客呀,”老板用欣喜而谄媚的语气说,“仲老板这几天销声匿迹,去哪儿发大财去了?”

仲馗微微一笑,若无其事地摆了摆手,向他的老位置走去。老板见状立刻先跑过去为他嘴里声称的仲老板及时拉开座椅。座椅拉开后,他面带狡猾的微笑,彬彬有礼地恭候在一边。等客人逐一坐定,他便走到餐桌跟前,紧挨着仲馗,一边撕那些消过毒的餐具,一边不怀好意地斜睨着仲馗的侧脸,乐呵呵地问:

“还是老几样儿?”

“老几样儿,就好这口。”仲馗和善地说。那张伪善的人皮就像一张超级大面膜一样,又自动敷贴在了他魔鬼般的躯体上。然而不巧的是,火锅店的老板也许比仲馗本人更了解这张人皮的实质。因此他满面堆笑的脸上不动声色地掠过一丝鄙夷之色。

“贵宾桌,鸳鸯锅,仲老板的老几样儿。”老板扯开嗓子,拉长声调,对着后厨喊道。

多年来,仲馗对这个音调的熟悉程度不亚于对自己脚趾的熟悉程度。或许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认为,他的脚趾在他心目中的地位远不及火锅店的老板在他心目中的地位特别。火锅店的老板就像他心头的一根刺,这根刺不好拔,因为它扎得太深,扎得太狠,以致折磨了他许多年;而火锅这种美食则是他味蕾的一种回味无穷的记忆。他不能摆脱这种记忆,因此他戒不掉吃火锅的这种爱好。所以,虽然这根刺扎得他隐隐作痛,但他还是会隔三差五光顾火锅店,好面对面地和这根刺较量较量,看看究竟是你这根刺扎人的力度大,还是我这个被扎的人忍耐力强。这种迎难而上的精神放在任何不为非作歹的人的身上都是一种值得称道的美德,但放在仲馗的身上却不能称其为一种美德,而是恶毒、心狠手辣。心狠手辣的人都有这样一个显著的特点:你狠,我比你更狠;你歹毒,我比你更歹毒;假如一开始我做不到先发制人,至少末了要做到斩草除根,以绝后患。总而言之一句话:仲馗这个人绝对不是一盏省油的灯。

“最近生意如何?”老板长调的尾音还在店里回荡,仲馗便装模作样地搓着双手,假惺惺地问。但在问得时候,他并没有看被他提问之人,而是面无表情地盯着自己对搓的双手。很明显,这个提问之人话虽说得合乎礼数,但动作却带出了几分轻蔑之意。这是心口不一最好的例证。

“托您的福,还过得去。”老板谦虚地说。真是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更比一山高。这个圆滑的老板也是个刺头儿,不好对付。他有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做人的原则:别人越小瞧他,他越尊重别人。这当儿,他的这种做人的原则就开始发挥作用了。

“论经营之道,没人比你更懂其中的奥秘了。”仲馗终于抬起头看着憨笑可掬的老板,用一半是夸赞一半是讽刺的语调说。

老板紧闭的双唇轻轻裂开一条缝,冷哼了一声。随即,他微微转动了一下身体,躬身用谦卑的姿势毕恭毕敬地凝视着仲馗的眼睛,嘴角露出一抹狡黠的笑容,又慢条斯理地说:“和您仲老板比起来,我这是班门弄斧的小计俩。”

仲馗笑而不语。

很快鸳鸯锅被端了上来,端端正正地摆在桌子中央。火也及时打着了。仲馗喜欢吃得各样菜也一一上齐了。等一切都准备就绪时,老板故意用低人一等的语气说:“您慢用,有事喊我一声就行。”

仲馗满意地点点头,老板走开了。旱魃开始往沸腾的锅里下羊肉和各种蔬菜。

老板绰号叫‘聚财’,顺水推舟,他就把自己的火锅店取名为“聚财火锅店”。聚财今年四十有余,但他的面貌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大很多。显老这是常年劳心的人共同的特点。按理说,谁不劳心?何故他聚财就老得这样快?这是因为聚财劳心不单单劳自己的心,也时不时地劳劳别人的心。也许他更热衷于劳别家的心。所以那一条又一条的皱纹才会屁颠屁颠地频繁光顾他的那张脸。说来也怪,此人虽大腹便便,却张着一副尖嘴猴腮的模样,让人觉得这个人一定尖酸刻薄不好惹。按理说,胖子总给人一种宽厚老实的感觉,但聚财却颠覆了人们的常识性认知。他并不老实,也不厚道。可以这样说,他为生意人做了很好的榜样,即唯利是图,有钱就是娘。而这第二个按理说才从根本上回答了第一个按理说提出的疑问。他爱财,是贪欲把他摧残得未老先衰了。的确,聚财的那副自告奋勇的滑稽样儿,不等别人说长道短,自己便先把自己与生俱来的‘优点’昭然若揭了。人们一看到他皮球一样的大肚子,就知道平素里这个人一定尽捡好的吃,再一细瞅他那张老鼠脸,便明白无论是他的什么东西,硬等坏了倒掉,他也不舍得送给别人。即便是那些馊了的东西,你也别痴心妄想,指望他能大发慈悲把它们抛给街头的流浪狗。聚财的脸上似乎明明白白地写着这样几个字:是我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即使坏了也是我的东西,谁也别想不劳而获。

基于他的这种堪比凶狠的夏洛克、迂腐的泼留希金、多疑的阿巴贡和狡黠的葛朗台的气质和性格,方圆几里的人都知道聚财这个人,并把这个名字经常挂在嘴边,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和邻里之间的调侃。他的真名叫什么并不重要,因为没有人会热切地关心这个。大家热衷关注得只是他聚敛钱财的本事和吝啬小气的名声。

他这个人是个名副其实的聚宝盆,更是一棵雁过拔毛的敛财树。这个聚宝盆实在不是徒有虚名,真的是只进不出。而这棵敛财树也从来没有轻微晃动过,好像生怕一不小心掉下几个一分钱的钢镚似的。聚财这个人很是特别,让一个对他感兴趣的人玩味起来会爱不释手的。他这个小老板,有多么赚钱,就有多么守财,赚的越多,他越不舍得花。好像他赚钱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花钱,只是为了数数似的。那钱就是他的命根子,他宁愿少一条手臂,也不愿少一分钱。他这个人,少一分钱就会心疼一个月,而少一条手臂很可能无动于衷。

无疑,这也算是世界上的一大奇葩。也许这种奇葩也是随处可见,只是我们孤陋寡闻不曾留意罢了。

“吃吧。”老板离开后,仲馗一面撕筷子,一面对一直默默无语的永恒和旱魃说,“尤其是永恒,一定要多吃点,你在南方吃不到这么好吃的火锅。你们南方人吃得太清淡。在我看来,口轻的人做菜总不够味儿。”

永恒一声不吭地拿起包装好的,里面带有一块湿巾和一根牙签的筷子,哧的一声撕开了纸。他心不在焉地取出筷子,掰开,夹了些绿色蔬菜放进了面前的半碗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蘸料里。

“不要光吃菜,多吃些肉,你太瘦了。”仲馗一面说,一面往永恒的碗里夹了几筷子羊肉,“碗里是麻酱,这是很好的蘸料,北方人都喜欢。我想你也会喜欢的。吃吃看。”

永恒机械地夹起一片羊肉塞进嘴里,慢慢地咀嚼着咽了下去。不知道为什么,尽管他中午几乎没吃什么东西,而且早在几个小时前他的肚子就开始咕噜咕噜地叫个不停,现在他却没有一点胃口。他对面前的这锅食物提不起任何兴趣。他觉得自己空空的肚子已经被疑虑和不安填满了,再也吃不下任何东西了。因此,一咽完这口羊肉,他便放下了筷子。看到永恒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仲馗原本很好的胃口一溜烟消失不见了。他什么也没吃便放下了筷子。见大哥放下了筷子,旱魃更是连筷子都没有往开撕。他心里明白得很,这顿饭吃不顺当。

仲馗看着永恒陷入了沉思。

“很明显,这个孩子很不安。”他心想,“他虽然看起来愣头愣脑的,但其实一点也不傻。他要比弯刀和铆钉聪明多了,也许比旱魃还要多疑。是的,旱魃是个多疑的人,但他知道该如何控制自己不得体的猜忌。但永恒还没有学会这种本事。他在怀疑,看看他的脸,表现得多明显呀!”

其实,仲馗虽然从一进店就和远近闻名的守财奴聚财周旋上了,但他一刻也没有放松对永恒这个初出茅庐的傻小子的表情进行巨细无遗的观察。他认为,如果他想完全控制永恒这个人,就必须有支配他灵魂的能力。而拥有这种能力的前提是,他必须了解他,从里到外,从外到里,了解得彻彻底底。就像庖丁解牛一样。仲馗又进一步认为,假如他能把永恒的灵魂玩弄于指掌之间,那么从此以后永恒就像孙悟空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一样,也逃不出他仲馗的手掌心了。而这样他就可以随心所欲、游刃有余地利用他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外乎就是我利用利用你,你利用利用我。”有人曾这样对仲馗说,而仲馗自认为自己的见解和此人的观点不谋而合。因此他利用起别人来毫不手软,也无负罪之感,就好像这是天底下最天经地义的一件事情似的。我们不得不承认,看来仲馗一点也不了解灵魂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想想歌德的那部伟大的著作吧。魔鬼靡非斯特是以什么样诱人的条件才使浮士德答应在死后把灵魂出卖给他的。而他仲馗为永恒所做的连靡非斯特为浮士德所做的冰山一角的万分之一都没有达到,他就指望能支配这个还在成长发育的少年的灵魂,这简直是世界上最痴心妄想的一件事情。所以仲馗的如意算盘打从一开始就打错了。

没错,正如很多轻浮之人所认为的那样,这的确是一个靠脸吃饭的时代。再说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谁不喜欢长相漂亮的人?任何时代,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女子和玉树临风、潇洒俊逸的男子都是抢手货。但是话又说回来,容貌终究也不能决定一切。历史上倒是不乏卖色求荣的例子,但却很少有像仲馗这样的,把别人的美貌视为自己的筹码。正因如此,他把永恒的容貌看得重于一切。这也许只是因为永恒这个孩子除了较好的容貌外,便身无长物。不过就目前来说这也的确是事实。唉!对这个孩子而言,这是多么倒霉的命运呀!唯一的优点竟然成为了唯一的祸患。

在很小的时候,仲馗便形成了这样的世界观:金钱至上。他认为钱能解决一切问题,能把死的趋向换成活的希望。因此他活着的唯一动机就是赚钱。狠狠地赚钱,不择手段地赚钱。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也许他是屈指可数的几个把空想变成实际的人。

“这是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经济越发达,人们的精神越空虚,性情越浮躁。德高望重之人越来越少,沽名钓誉之人愈来愈多。人们在索取的时候只求多多益善,而在付出的时候却一毛不拔。这是个不幸的时代,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思想认知却愈来愈糟。这是不读书,尤其是不读好书的缘故。是的,这是一个毫无希望的时代。人人都贪图享乐,为官者贪污腐化,经商者唯利是图;小人得志,老实人遭殃;漂亮姑娘有钱花,其貌不扬的女子只能拼命奋斗;这是个败坏的时代,无穷无尽的欲望充斥期间,欲望越多,人们越难以满足。人们不满足,便绞尽脑汁要么偷奸取巧,要么强取豪夺。这就是欲壑难填。而对我来说,这正是一个赚钱的大好时机。”仲馗曾这样对一个生意上的伙伴大发宏论。

在这里我们必须要为仲馗说句公道话。他看问题的确很独到,只是心眼不厚道。也许正是因为他在翻阅社会这本大书的时候,对每一页的内容有了独到而深刻的了解,他的蛇蝎心肠在某一个零界点才会一蹴而就。说到底环境造就人。儒雅的环境可以把一个人造就成谦谦君子,而恶劣的环境却可以把这同一个人造就成阴险小人。以小见大,我们相信一个民族的精神面貌是什么样的,那么这个时代的社会风气就是什么样的。

说实在的,正因为人们都感到空虚至极,所以仲馗抓住了人们的弱点,确实赚了大钱。然而,仲馗这个人虽然聪明绝顶、机关算尽,但却聪明反被聪明误。他知道欲壑难填,却不懂及时把自己的欲壑之口堵住,以免酿成麦克白式的利欲熏心、自食其果的悲剧。不,这个枯瘦如柴的贪财之人太自信了,或者说打从一开始他就决定孤注一掷,因此他从不会这样想。所以他才会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当诱饵,满心希望像《老人与海》里的桑提阿果老头一样,凭借永恒这个青春貌美的绝色男子,继而从充斥着金钱和权利两股暗流的人间之海里钓到一个腰缠万贯的富婆。难道他不知道吗?老人是钓到一条巨大无比的马林鱼,但他最终一点肉都没有得到,因为整条鱼都被鲨鱼抢食了。仲馗是知道的。但他不认为自己有那么倒霉,也不认为在他的求财之路上,有哪个不要命的程咬金胆敢半路杀出来。所以他执意要把这个钓饵扔进波澜壮阔的人海里。

但此刻,当仲馗发现这个钓饵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听话时,他隐约感觉到了某种不愿顺从的阻力。但仲馗可不是一个会轻易打退堂鼓的人。因此,他轻蔑地瞟了永恒一眼,又拿起筷子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永恒这个傻小子此刻如果真的有仲馗认为得一半聪明就好了。这句话换个说法就是,仲馗刚才的一番凝神思索完全是多此一举。永恒心不在焉,没胃口,并不是他真的看出了什么不好的矛头,而是因为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一下火车就接触了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人,这一切让不谙世事的他应接不暇。他的大脑几乎来不及思考,一件又一件的事便接踵而至。他像个木偶一样,一言不发,只能任由身边的人随意摆布。人家把他带到商场,让他买衣服他就买衣服;人家把他带到一家洗浴中心,让他洗澡他就洗澡;人家把他带到一家理发店,让他理发他就理发;人家让他换衣服他就换衣服,人家让他吃火锅他就吃火锅。一开始,永恒对别人的行为既感到不解,又感到好奇,但现在他只剩下厌烦了。这就好比一个孩子刚得到一件新玩具,刚开始玩得乐不思蜀,但玩着玩着就觉得不耐烦了。永恒此时就是这种心情。他厌倦了别人的指手画脚。过惯了自由生活的他,觉得这一切都令人费解。这个孩子的确是太无知了。当他轻率地决定跟着一个陌生人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时,其实他就应该想到,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天上掉馅饼这种美事,所有眼前看起来的好事,事后都要付出惨痛的代价。而永恒依附仲馗的代价便是失去自由,甚至于失去人格。

而旱魃就不一样了,他已经在社会这趟深不见底的浑水中扑腾了一段时间。扑腾的那段时间,虽然他吃尽了苦头,差一点一命呜呼,但却仍然没有摸清这趟浑水到底有多深。这足以说明,社会是一门永远也研究不透的纪实性科学,它既变化无穷,又讳莫如深。在对这门科学专研了多年后,旱魃唯一学到的知识,就是把美好的希望变成了残酷的现实,把悦人的憧憬变成了沉默的怨言。

“一切都跟早先时候心里想得完全不一样。”步入社会头一年的某一个深夜,旱魃辗转难眠,盯着黑漆漆的天花板这样想道,“我一直以为所有的事情都像太阳东升西落一样自然简单,但现实却是另一个样子。其实现实自始至终都只有一个样子,那便是让我们失望,一再的失望。”

这个五大三粗的青年已经失望了许多年了。因此,他对失望早已麻木不仁了。可以这样说,他已经没有想象力了。因为任何美好的想象都让他感到痛苦。为了避免痛苦,他硬生生地把自己从那种缤纷多彩的想象中完全抽离了。他强迫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实实在在的生活。尽管这种生活依然让他痛苦,但却痛得真实。因为这就是生活赋予人最实惠的东西。因为这个青年看透了生活的实惠性,所以更容易拨开事物的表面而看到实质。至少此刻,他不仅懂永恒的心思,更懂仲馗的心思。

旱魃十分清楚仲馗和聚财的关系,他们表面上虽然称兄道弟,背地里却一向明争暗斗。仲馗虽然十分厌恶聚财的小人得志,看不惯他的为人做派,却极度渴望把他拉拢到自己的身边,尤其想把他拉下水。他知道聚财日进斗金。一旦把这样的吝啬鬼拉下水,那么对仲馗来说可谓开采了一座金矿山,何乐而不为呢。

然而聚财可不是个傻瓜。以他聚敛钱财的手腕来看,此人也是一个极其聪明之人。他知道仲馗一向做着一些讳莫如深的生意,切面店只是他打出来掩人耳目的一个幌子。实际上,他是这座城市各种地下交易的主谋者。由于仲馗的人脉关系像这座城市的交通一样,不仅四通八达,而且错综复杂。尤其是他习惯于暗箱操作,并总能神秘莫测地把一切违法行为化险为夷,大张旗鼓地做成自己不能见光的勾当。因此,聚财努力避惮着他,生怕给自己招来不必要的灾祸,却总是事与愿违。因为仲馗总是隔三差五不请自来,表面上看似心怀善意地来照顾他的生意,实际上却觊觎着他的财富。这一点聚财看得比谁都清楚。但他势单力薄——按他的话说,除了那几个靠精打细算积攒起来的钢镚,便一无是处——那是仲馗的对手。正所谓细胳膊拧不过粗大腿,鸡蛋哪敢和石头碰。因此,他一面小心谨慎地和老奸巨猾的仲馗彬彬有礼地周旋着,一面暗度陈仓,准备适时地把钱财转移到国外,让仲馗无功而返,一分钱好处也捞不到。

旱魃跟着仲馗东跑西跑了这么多年,一眼便把情势看得一清二楚,但他为了明哲保身,因此对一切缄默不语。眼下,他一面装作津津有味地吃着热气腾腾的火锅,一面用眼尾的余光扫视着聚财的动向。只见他鬼鬼祟祟地站在收银台后面,假装在算着什么账目,其实目光一刻也没有离开他们这一桌。旱魃从他闪烁不定的目光和张皇失措的神态看出,此刻他一定在心里盘算着一箩筐的鬼点子,准备给仲馗随时发起的挑衅来个触不及防的迎头痛击,打他个片甲不留、抱头鼠窜。

事实上,这一切只是聚财因为害怕事情如实发生而产生的空想。此刻的仲馗对他根本不屑一顾。他今晚选择来他的地盘吃饭,一是因为这里离‘玫瑰天堂’不远,他们在同一条商业街上,这里属于全市最繁华的闹市区;二是因为他刚从外地回来,长时间没吃火锅,的确是想念这口。仲馗并不是个闲暇之人。实际上,他根本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聚财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较真。他只有在极少的无所事事的时候,才会给聚财一点薄面,稍微动动脑子想一下如何把他囊中的钱财像渔夫撒网捞鱼一样在合适的时机打捞出来。他与聚财的明争暗斗,充其量只是为了给自己的生活增加点情趣。这主要是因为他对聚财这个守财奴十分感兴趣。他们俩的交情可谓不浅,二十年前就相识了。那时,他们都是刚刚来到这座城市打拼的乡下佬,兜比脸都干净。除了那朝气蓬勃的年轻身板和一颗野心勃勃的心,一无是处。刚稳脚时,干什么都碰壁,而且常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虽然干劲十足,能吃苦耐劳,却没有施展身手的机会和地方。他们那时都住在这座城市的贫民区,离得并不远,彼此虽不十分熟识,见了面却总会相互点点头,点头的次数多了,自然而然就热络起来,话也就你一句我一句唠上了。他们遇到一起的谈话,不外乎如何养家糊口,因为那时他们都结婚不久,拉家带口地过着清贫的生活,一心只想着发财致富。

终于在不久后,俩个人都有了各自赚钱养家的营生,又过了一段时间,俩个人又都换了新工作。当然,赚的钱也就更多了,满足日常开销也绰绰有余。就这样,随着城市日新月异的变化,俩个人的小日子也都蒸蒸日上,越过越好。后来,他们都从贫民区搬了出去,再后来都各自经营了自己的小买卖。聚财开了一家规模不小的火锅店,而仲馗则开了一家切面店。这俩家店在不同的城区,但生意上却一直有往来。基于多年的交情,聚财一直从仲馗的切面店订购切面,因为吃火锅的人在末了总爱煮点面吃,因此他在仲馗的店里订购的切面的量并不少。就这样,他们相互扶持,生意都做得红红火火。

仲馗这个人随着年龄的增长那股年轻时候的干劲越来越少了。当日子逐渐好过后,他反而越来越懒了。聚财这个人却与仲馗的性格正好相反,他总是兢兢业业,从来不会懈怠生活中的每一天。但他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便是极度守财,爱财如命的人一般都小气。因此,有一次当仲馗因为手头拮据开口向他借钱时,聚财一口回绝了,从此后俩人就结下了梁子。聚财再也不从仲馗的店里订购切面了,而仲馗在暗中早已开始了新的赚钱的行当,对于聚财的这档子买卖有没有都不以为然了。但仲馗这个人虽然懒,但心胸并不狭窄,虽然远称不上宰相肚里能撑船。聚财虽然和他淡漠了关系,但他却经常光顾他的店里,并且每次吃饭从不赊账。就这样俩人拉锯战一样拉扯了很多年。

聚财这个人除了抠门,还有一个明显的缺点,那便是好奇心特别强,疑心也重,而且总是爱多管不该管的闲事儿。当他注意到仲馗并不十分努力地经营着切面店的生意而手头却十分宽裕的时候,便起了疑心。他对仲馗财源滚滚来的原因十分好奇,于是暗地里开始调查仲馗。对此,他不仅费尽周折,而且破天荒地慷慨解囊。他花高价请了一位私家侦探,把仲馗赚钱的底细查得一清二楚。当得知真相后,聚财切切实实地倒吸了一口凉气。他从来没想过仲馗到后来会涉足这样一种可谓昧良心的行当,这可是榨取别人的性命以换取钱财而充填自己腰包的不道德行为。而且他始终参不透的是,仲馗到底有何能耐,能在这一行伸展拳脚,看起来似乎还做得滴水不漏,风生水起。尽管他疑窦百出,猜忌万端,但他还是十分明智地开始有意与仲馗保持着一定的他自认为的安全距离,且在允许的情况下努力敬而远之。如果可以的话,他宁愿与仲馗老死不相往来。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一方说了算的。因此,只要仲馗不想称他聚财的心,他想和仲馗一刀两断那是根本不可能办到的事。

而仲馗呢,对聚财的那点小心思可谓心知肚明。他们断断续续打了二十年交道,以他对人性的观察和了解,他对聚财惯使的那点小聪明了如指掌。他尤其憎恨聚财竟然在与他毫不相干的情况下暗中调查自己,以他多年锤炼成的机警和敏锐,聚财的那点道行怎么可能逃出他的掌控呢。他仲馗的眼线可是遍布了整座城市的每一个犄角旮旯,他虽然没有三头六臂,却完全可以做到耳听八方眼观六路,只要是见不得人的勾当,都逃不出他的火眼金睛。聚财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的行为触犯了老友的底线,而仲馗的底线是任何人都不可侵犯的。在这种情况下,他势必会六亲不认。所以,自此后,他便下定决心要与聚财死磕,觊觎不来他的钱财誓不罢休。就这样曾经的兄弟变成了今日的仇敌。

但眼下,他属实无暇顾及他,他高瞻远瞩的目光可不是只为了注意聚财这种人而有意锻炼得犀利无比的。此刻便是这样。他比旱魃更清楚聚财的忐忑不安,但他故意无视他的坐站难宁。他只是思考着一个问题,那便是玫瑰天堂的掌门人会不会以他料想的价钱把永恒包了。想到这一层,他便放下筷子,用意味深长的目光认真地打量着永恒的那张俊俏的脸,不由自主地陷入了关于金灿灿的黄金的沉思默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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