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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剥开记忆的洋葱

罗程锦的车一直停在那里,看着十分朴实的公寓,甚至有些寒酸,心里不禁狐疑:如果没有猜错,林诺应该是位出色的服装设计师,高薪是自然的,为什么会住在这里?

车里有些闷热,将车窗打开一点缝隙,透进了一丝凉气。

罗程锦不愿离去,不忍离开,呆在这里,可以离得林诺更近些,心里才能有一份安生。

罗程锦把头搭在方向盘上,心里后悔莫及,那日参加完索菲娅的葬礼,本打算立刻返回国内,却被林诺和Kelly拉去了酒店,说是要给罗程锦一份惊喜。

到了酒店,罗程锦见到了阔别多年的老同学,每个人都很惊喜,大家高谈阔论起来,那晚所有的人都很开心……

“如果我早一天回来,也许林诺就不会出事。”坐在车里的罗程锦也是悔恨交加,甚至怨恨起了顾秋。

林诺在换过一次住处之后,最后觉得这里比较安静,房租还不高,就租住在这里。

后来杜伟执意让林诺换一处条件更好的公寓,可在一个地方住久了,就不愿动,林诺就一直住了下来。

回到公寓,林诺很兴奋,有种阔别已久的感觉,连林诺自己都觉得奇怪,“今天,怎么总是感觉很开心?”

“从医院出来,当然开心了,好了,我们上楼吧!”林诺和杜伟往楼道里走着。

林诺在走进公寓之前,回头望了一眼,看到那辆黑色的轿车缓缓而过,开得很慢,林诺甚至看到了那个司机的脸,觉得十分的奇怪。

“好奇怪!”林诺嘟囔着。

杜伟问了一句:“说什么呢?”

林诺笑呵呵地说:“没什么,我们上楼!”

“杜伟,小心,墙上蓝色的涂料,特别的烦人,总会蹭到衣服上,还不易洗掉。”林诺回头提醒到。

这栋公寓起码有二十几年了,物业管理得也差劲,楼道里的卫生也是马马虎虎,楼梯的扶手上落满了灰尘,楼梯的台阶上也不十分干净。

“林诺,我给你找了一处条件更好的高档公寓,等你好些,就搬过去。”杜伟态度很坚决地说道。

“你新租的公寓在哪儿?”林诺回过头问。

杜伟停下了脚步答:“在艾老街附近。”

林诺笑了,看到杜伟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杜伟,你个居心叵测的家伙,用心良苦呀!”

杜伟狡黠地笑了,边走边说:“离我家近些,去看你不是也方便些吗!”

杜伟的的家住在艾老街,他的老妈于凤娇和老爸杜子藤在艾老街开了家酒店,家也就安在附近。

林诺很喜欢艾老街,那是一条美食街,那里可是吃货的天堂,林诺最喜欢吃那条街上的煎虾饺和酿鱼丸。

走到四楼的缓步台的时候,林诺停了下来,盯着401的门一直看着。

“林诺,看什么呢?”杜伟也停下了脚步。

“这里一直住着个小男孩儿,每次下班路过这里时,经常会看到他,今天怎么关门了?”林诺笑了下,继续上楼。

林诺住在五楼,往常林诺最爱跑着上楼。

掀开门垫,钥匙还在门垫的下面,杜伟俯下身,捡起钥匙开门。

刚打开门,飘溢出一股淡淡的花香,林诺惊喜地说道:“我的米兰开花了!真香,杜伟,闻到了吧?”

“闻到了,淡淡的花香。”进到屋里,杜伟把袋子放在地板上,原木的地板,只是刷了一层亮漆,擦得却十分干净。

“林诺,你收拾得挺干净的,三天没有住了,还是这么干净。”

林诺看了一眼米兰,结出了一串串黄色,小如米粒的花苞,有些已经绽开,散着淡淡的香味。

林诺很喜欢米兰的花盆,是在离上班不远处的小市场淘的,白色的釉,很均匀,光泽度很好,正面有一朵兰花图案,看上去非常素雅。

“杜伟,晚上在这儿吃饭吧?”

“好,林诺不要忘记医生的叮嘱,回家要注意,快点上床休息。”杜伟催促道。

“这里又没有医生,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林诺执拗地说。

“那我可要把你送去医院了。”杜伟头一扬,很严肃地说。

“好吧,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代头呀,哎。”叹了口气,林诺爬上了床,心里却是暖暖的。

“林诺,你要吃什么?我做你吃。”杜伟来到床边笑呵呵地问道,“什么四喜丸子,红烧肉,红烧狮子头,油焖大虾……”

林诺用惊讶的目光看着杜伟,满心惊喜地问:“杜伟!你都能做得出来?”。

杜伟讪讪地笑了,“我只是提醒你,不要点这些,我都不会做,还是点些做法简单的吧。”

林诺用鄙夷的目光看着杜伟,“难道我不知道这些你都不会做吗?以前都是我做给你吃的,你能做什么?水煮蛋,还要提醒你添好水。”

“我看你冰箱里有什么?”杜伟走过去,打开冰箱,翻看着,“有面条,肉,元葱……不如我做两份肉丝面吧?再打两鸡蛋,怎么样?”杜伟走到床边问道。

林诺惊讶地看着杜伟,有些不相信地问:“你确定你会做肉丝面?”

杜伟不服气地说:“瞧不起我吗?看样子,我真要好好给你露一手。”说着杜伟撸起袖子,扎起围裙,去了厨房。

没过一会儿,就听到厨房里“叮当”作响。

林诺坐在床上,无聊得很,打开了电机,电机节目也没意思,换了个频道,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陈一凡,他怎么上电视了?”

林诺瞪大了眼睛看着,陈一凡正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我们一凡公司为了今年婚纱设计大赛,做了精心的准备,每一位设计师也是信心十足,力争在比赛中独拔头筹……”

“那你的信心来源于哪儿呢?”记者提出了一个刁钻的问题。

陈一凡气定神闲地答道:“我们一凡公司设计师人才辈出,我们将会有出其不意的人选……”

随后记者们又蜂子一般涌向了另外一个人,林诺听说过她,是华裳的雷允儿,一个连名字都很霸气的设计师,看上去也气度不凡,林诺之前也只是听说过她。

“出其不意的人选?那一定是我呀,我可是历届大赛都夺冠的。”想到这儿,林诺也是扬起了下巴,自己都为自己倍感骄傲。

“林诺,肉丝面好了!”杜伟在厨房喊道。

林诺一下子从床上跳了下来,可能是跳得太急,头稍稍疼了一下,林诺缓了一阵,才好些,去了餐厅。

坐在椅子上,等杜伟把面端上来,把桌子上的碗垫都摆好,两只手有节奏地敲打着桌子。

杜伟把两碗热气腾腾的肉丝面端了到了桌子上,林诺看到后十分惊讶,“杜伟,你的厨艺进步神速啊!前几日你还不会做什么,今天怎么能把面煮得这么好?”

“士别三日当刮目想看,就是这个道理,我们正好三日未见。”杜伟脸上得意地说。

“瞧,把你厉害的,你都飘起来了吧!”林诺看着肉丝面也馋得不行,“杜伟,快拿筷子递过来。”

女人是不禁宠的,分分钟就会把女仆宠成女王。

“杜伟,我们一凡又要参加今年的婚纱设计大赛了。”林诺兴趣盎然地说。

杜伟一怔,手里拿了两双筷子,走到桌旁坐下,“你怎么知道的?”

林诺指了指电视:“正演着呢,今年杀出来一个叫雷允儿的,呼声挺高,我明天倒要是看看,她是何方神圣。”

“什么,林诺,你明天要去上班?不行,医生说了让你卧休息的。”杜伟很是不放心地看着林诺。

“可是陈一凡,变态的陈一凡,请假是很困难的,我可不想碰一鼻子灰。”林诺气哼哼地说。

提起陈一凡,原本不痛的头,现在开始隐隐地痛了起来,林诺觉得陈一凡就是一个冷酷之极的家伙,简直铁石心肠。

“我来跟陈一凡请假,怎么样?你就在家里休息。”杜伟把碗里的面条全部吃光了,汤也喝得一滴不剩,拿起纸巾擦了擦嘴说道。

“那只有遵命了,我的杜大人!”林诺把筷子一推,“我吃饱了,真是太好吃了,杜伟,怎么感觉你不一样了?”

杜伟站起身,捡起了林诺面前的碗,落在一起,停了下来:“怎么不一样,给你做顿饭就不一样了?”

“是,也不完全是。”林诺用着**的眼神看着杜伟,继续说道:“那你可要再接再厉呀,接着好好表现,杜伟,看好你噢!”

杜伟看着林诺,穿着豆绿色的家居服,很迷人,漂亮的女人就算穿着家居服,也别有一番情调。

“女人真是难缠,小女人更难缠,吃了顿现成的饭,立时就生了病。”

“生病?什么病?”林诺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杜伟。

“是公主病。”说完杜伟继续收拾着桌子,鄙睨着林诺说。

“那再好不过了,我喜欢这种病,最好在给我宠成皇后病,太后病……呵呵。”林诺偷笑着。

收拾好桌子,杜伟给林诺洗了串水晶葡萄,又剥了一个桔子,“过会儿把水果吃了,半小时后,把药吃了。”

“怎么?你要走吗?”说着林诺拿起了桔子就吃了一瓣,连忙问道。

“我说了,饭后不能立刻吃水果,对胃肠不好,过会儿再吃,林诺。”杜伟把水果的盘子向旁边推了一推。

“现在很忙,我从原来那家公司辞职了,换了家公司,事情比较多。”杜伟皱了雏眉头说道。

“你换公司了?怎么不早说,在原来那家不是干得挺好的吗?怎么换了?不过也没什么,常言说得好,人挪活,树挪死,说不定咱们杜伟,还能干出一番大事业。”林诺小小的窃喜。

“明天一早,我会跟陈一凡请假,好了,那我先走了,照顾好自己,明早我来做早饭,你只管好好休息。”杜伟站了起来,四下看了一眼。

杜伟说是要走,看着地板上多了几个脚印,沙发上的杂志有些乱,茶几上的果皮没有收……又开默默收拾了起来,像一个勤恳的小保姆。

林诺坐在床上看着杜伟,嘴角都合不上了,“臭小子,怎么变得这么勤快,这么能干,哈哈……”林诺都要乐开了花,心里美滋滋地。

收拾完毕,杜伟拿起了一袋垃圾,“我顺便把垃圾扔了,省得你出去,有事给我打电话,不要熬夜,早点睡觉,听到了吗,林诺?”

“听到了,我的杜大人。”林诺满脸幸福地说。

杜伟推门离开了。

杜伟拎着垃圾袋子来到了楼下的垃圾桶前,拿出一个橙黄色的背包,是文华送给林诺的LV单肩背包,扔进了垃圾桶,之后离开了。

一位倒垃圾的小姑娘看到了有人扔了一个挎包,还是崭新的,拾起之后不禁感叹道:“这是多有钱啊,几乎是新的LV,说扔就扔了。”

小姑娘像捡到了宝贝一样,把背包拿走了。

林诺一个人呆在空空的房间里,心里又变得很孤独,自己最害怕夜晚一个人独处,望着窗外漆黑一片,让林诺觉得空落落的,很孤独。

林诺下了床,从床下拖出一只皮箱,慢慢地打开了。

那是一只有些斑驳的皮箱,是做慈善的人捐来的,林诺一层一屋地翻动着,就像一层层剥开记忆的洋葱,每一层都很苍白,有种要流泪的冲动。

翻到箱子的最底层有一双粉色的小皮鞋,这只鞋是林诺对小时候唯一的记忆。

房间里有些闷热,林诺站起身走到窗边,推开窗,抬头仰望满天璀璨的星斗。

在孤儿院的时候林诺,最喜欢站在窗口跟星星喃喃细语,记得有个叫昊昊的小男孩子对自己最好,可是后来他不见了,临走前,还送了自己一块棒棒糖。

林诺那时太小,发生了什么并不清楚,也没有丝毫的记忆,是被父母抛弃了还是自己走丢了,或是被人拐走的,林诺没有答案。

林诺唯一可以断定地是,父母是不会抛弃自己的,如果父母那么狠心,就不会给自己买那么漂亮的小皮鞋。

可苏院长曾经告诉过林诺,当时一个保育员阿姨看到,有一个浑身酒气十分邋遢的男人,把她扔在孤儿院门口就走开了。

那个人边走边说:“臭丫头片子,是个让人倒霉的家伙,谁遇到她,都会倒霉的。”

那个扔下她的浑身酒气、十分邋遢的男人会是自己的爸爸吗?林诺的心里一阵酸楚。

林诺抚摸着那双粉色的小鞋,很精致的皮鞋,鞋面上有一个粉色的蝴蝶结,在鞋口还镶着一圈粉色的硬纱。

两行热泪顺着林诺的脸颊流了下来,其中滋味很繁杂,有思念、有辛酸、有心痛、有无助、有期盼……各种滋味交融在一起,眼泪噼里啪啦落了下来。

继续翻着,拿出了一摞摞的信笺,上面的字写得行云流水,那是大学时杜伟写给林诺的诗,旁边还有一摞厚厚的捐款收据,都是捐给太阳花孤儿院的。

看着那些信笺,林诺笑了,想起那几日一直坐在图书馆里,等着那个仅见过一面的背影出现,周末的一个上午一直等在那里,那个他却没有出现,林诺有些沮丧。

拿着几本专业书和一本诗集从图书馆里往外走,走到门口与一位男生撞到了一起,林诺的书掉在了地上,那位男同学蹲下来,帮林诺捡着。

心情本来就烦闷的林诺,看到有男生把自己的书撞翻了,心里更气,一脸怒容,直挺挺地站在那里,怒气冲冲地看着那位男生。

那位男生捡起了宁萱雨儿的诗集,抬走头,看着林诺问道:“你喜欢宁萱雨儿的诗吗?”

林诺低头看去,满心地欢喜,高兴得简直要晕过去了,眼前的男生不就是自己只见过一次背影的男生吗,一样的肩膀,一样的发型……

林诺看着眼前的男生,眉毛浓密,五官虽然不是那么突出,可没有丝毫的缺点,似乎都有些柔和,组合在一起,就是一张极为英俊、帅气的脸。

并且他懂诗,喜欢诗,有诗意的男人更容易敲开女孩子的心扉……

林诺脸色绯红,有些语无伦次,“是的……我喜欢,你也喜欢吗?”

林诺似乎忘记了,她也是刚才无意间拿到的一本书。

男子把落在地面上的书捡起来,拿在了手里,很儒雅地点点头,说道:“宁萱雨儿的诗很清新,很自然,很唯美,没有丝毫的做作,一直都很喜欢读她的诗。”

“真是,我也这么觉得。”林诺只能苟同,到现在为止,她还没翻过这本诗集。

“那真是太好了,有时间我们可以一起交流一下,我叫杜伟,学金融的,你呢?”

林诺有些怔住了,无比的兴奋,让她似乎忘记了自己的名字,“我叫……我叫林诺,森林的林,一诺千金的诺。”

“名字很好听。”杜伟称赞道。

之后在学校的一条如诗如画的林荫小径上,经常会出现林诺和杜伟的身影……

那条甬路被被学校里的少男少女称为“爱之吻”,两旁是开得空远烂漫的樱花,绽放时粉色一片,透着丝丝腻人的甜美的香味。

绵绵细雨中,樱花沾着晶莹细小的雨滴,最为动人。

风起时,花瓣飞舞,杜伟和林诺坐在树下的椅子上,谈着宁萱雨儿的诗,飘落的花瓣落到了发梢,落到肩上,落到了诗行里……

那条甬路很少有单身的男生或是女生走过,经过那里,他们会涨红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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