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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哈罗公学

萨默维尔先生有一套他自己的教学方法,他会把一个相当长的句子拆成不同的成分,用黑、红、蓝、绿等各色墨水标出不同的成分,表示主语、谓语、宾语、关系从句、条件从句、连接从句和转折从句等,每个成分都有它们各自的颜色和括号。这是一种训练,我们几乎每天都要做这样的训练。

我刚过十二岁的生日就要进让人生厌的考场了,这些考试将决定我未来七年的学习历程,对我来说是重大的考验。考官们最重视的科目几乎都是我最不喜欢的,我喜欢历史、诗歌和写作,但是考官们却偏爱拉丁文和数学,他们的意愿总是占优势。此外,他们对这两门功课出的总是那些我无法给出满意答案的考题,他们应该考我知道的内容,但他们却总是试图考我不知道的。我想展示我的知识,但他们却总是试图揭露我的无知。这种形式的考试只会有一种结果:我的各门考试都不好。

我在哈罗公学的入学考试更是如此,不过,该校校长韦尔登博士对我的拉丁文写作采取了宽容的态度。他有很强的洞察力,能判断出我的整体能力,这是很了不起的。我不能回答拉丁文试卷上的每一个问题:我在试卷的最上面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写下了问题的标号“1”,思考很久之后我又在上面加了一个括号,成了“(1)”,但此后我就再也想不出与之相关的或是正确的答案了。不经意间,试卷上竟然还沾上了一滴墨水和几块污渍。我盯着这令人沮丧的试卷整整两个小时,之后,仁慈的助理教员把我的空白卷和其他所有人的试卷一起收上去,送到校长的桌子上。韦尔登博士看到我这微不足道的成绩后,得出了我具备进入哈罗公学条件的结论,这多亏了他,他能透过事情的表象看到实质,不唯卷面成绩来判断学生的优劣。为此,我一直非常尊敬他。

根据他的决定,我被分在四年级的第3班,这是该校最低一个年级中最差的班。新生的名字被按照字母的顺序印在学校的学生名册上,因为我的名字斯宾塞·丘吉尔[14]是以“S”开头的,所以在字母顺序上没有任何优势。事实上,整个学校只有两名男生的名字排在我的后面。遗憾的是,这两名男生因为生病或其他原因很快从学校消失了。

哈罗公学点名的习惯与伊顿公学不同。在伊顿公学,男生们站成一堆,被叫到名字的人就举起帽子;而在哈罗公学,男生们在操场上排成一队,被点到名的学生,一个个依次从老师面前走过。让我觉得不满的是,我站的位置多少有点显得谦逊。那是1887年,我的父亲伦道夫·丘吉尔勋爵刚刚辞去下议院领袖与财政大臣的职位,但他仍然活跃在政界的最上层。因此,很多男男女女的访问者会等在学校的台阶上,为的是看我走过来。我常常听到他们在无礼地评论:“为什么他会是所有人中的最后一名呢?”

这种默默无闻的谦逊状态持续了将近一年。不过,在低年级待的时间久了,和那些聪明的男孩们相比,我反而获得了极大的好处。他们都在不停地学习拉丁文和希腊语等好东西,而我却一直在学英语。因为我们这个班的学生被认为是笨学生,所以只能学习英语。萨默维尔先生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人,我从他那里获益匪浅。他被学校派来教我们这些最笨的男孩这门最不被重视的功课,也就是说,仅仅只是教我们英文写作这门课。他知道如何教我们,他的教学方法与其他任何人都不一样。我们不仅全面地学习英语的语法分析,还不断地练习。萨默维尔先生有一套他自己的教学方法,他会把一个相当长的句子拆成不同的成分,用黑、红、蓝、绿等各色墨水标出不同的成分,表示主语、谓语、宾语、关系从句、条件从句和转折从句等,每个成分都有它们各自的颜色和括号。这是一种训练,我们几乎每天都要做这样的训练。因为我上了三次四(3)班,所以我从头到尾学了三遍,我彻底学会了,我从骨子里记住了普通英语句子的这些基本结构——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后来,我的那些因为写了优美的拉丁文诗句和简练的希腊语警句而获得过奖励和荣誉的校友为了谋生或寻找自己的出路而不得不回过头来学习普通英语时,我不觉得自己处于劣势。很自然,我现在很倾向于让男孩子学习英语。我会让他们都学习英语,然后我会让最聪明的孩子去学习拉丁文,作为一种荣誉;学习希腊语,作为一种奖励。但如果他们没有学会英语,我就会打他们,而且会打得很厉害。

我进哈罗公学是在一个夏季学期。这所学校拥有我见过的最大的游泳池,与其说它是游泳池,不如说它更像河湾,上面还架有两座桥。我们常常在那儿游泳、休息,每次几个小时,游泳的间隙就坐在池边被晒得发烫的沥青地上,边晒太阳边吃着大堆的点心。当然,我们常会闹着玩,悄悄溜到光着身子的朋友甚至是仇敌的后面,猛地把他推下池里。我经常与和我一样大或者比我小一点的男孩开这种玩笑。有一天,那时我进哈罗公学才一个多月,我看到一个男孩披着浴巾站在游泳池边上发呆,他看起来不会比我大,所以我想他应该是一个可以被捉弄的对象,我悄悄走到他的身后,一下将他推进游泳池里,出于人道我抓住了他的浴巾,免得它被弄湿。让我吃惊的是,水池中露出一张暴怒的脸,他迅速游到岸边。显然,他力气很大。我赶紧逃走,但那只是徒劳,我的追赶者像风一样很快追上了我,紧紧抓住我,把我推到游泳池水最深的地方。我很快从游泳池的另一边爬了上来,发现自己正被一群激动的小男孩围住。“你会遭报应的,”他们说,“你知道你都干了什么吗?他是艾默里,是六年级的学生,是他们宿舍的头,得过体操冠军,还是校足球队的队员。”他们不断讲述着他众多的荣誉头衔,并且放大可能会落到我头上的可怕的报复。我吓得浑身抽搐,不仅仅是因为害怕,还因为自己犯了亵渎罪。他披着浴巾,个子又这么矮,我怎么能看得出他那么厉害呢?我决定立刻道歉,战战兢兢地走近这位厉害人物,说:“我很抱歉,我弄错了,还以为你是四年级的学生呢,你那么矮。”他似乎一点也不为所动,等我回过神来,我又补充道,“我的父亲是一个伟大的人,也很矮。”听了我这番话,他笑了起来,说了我几句“脸皮厚”之类的话,并告诫我“以后最好注意点”,事情就算是了结了。

后来我有幸多次见到他,那时年龄上三岁的差距已经不像在学校时那么重要了。后来,我们在内阁共事很多年。

大家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我虽然一直停留在最低的年级,却能够在全校性的比赛中当着校长的面一字不差地背诵一千二百行麦考利[15]的《古罗马谣曲集》,并获了奖。我也成功地通过了军校的初考,虽然我的成绩仍然几乎位于全校的最末尾。我在这次考试中似乎发挥超常,许多在学校里成绩比我好得多的男生都没有通过这次考试。不过,这次考试我的运气真的很好,我们都知道考试中一定会有一道题目是要你凭记忆画出某个国家的地图。考试前一晚,我在做最后的准备,我把地图集里所有地图的名字都放进一顶帽子,然后抽到了新西兰。于是我运用自己不错的记性记住了那个版图的布局。结果,第二天考试卷上第一道题目就是“画一张新西兰地图”。如果在蒙特卡洛[16],这就叫作“En plein[17]”,而我的下注应该翻三十五倍。当然,我的考卷得了很高的分数。

我现在从事军事生涯,而这个任职前的培训却要归功于我收集的那些玩具士兵。我一共收集了将近一千五百个玩具士兵,它们都是同样大小,都是英国士兵,被我组成一个带有骑兵旅的陆军师。我的弟弟杰克指挥敌方的军队。我们制定了一个限制军备的协议:他只能动用有颜色的军队,而且不能拥有大炮,这一点很重要!而我能动用十八门野战炮,并拥有几座堡垒。除了缺少运输设备,其他的后勤服务一应俱全。不过,运输常常是每个军队都缺乏的。我父亲的老朋友亨利·德拉蒙德·沃尔夫爵士,很欣赏我的军事队列,他注意到了这中间缺少的东西,就给我提供了一笔资金,使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决。

有一天,父亲来检阅我的军队,所有的部队都被我排成正确的进攻队形,他花了二十分钟时间来研究这一场面。他目光敏锐,带着迷人的笑容,令人印象深刻。最后他问我是否想加入军队,当时我想,能够指挥军队作战一定是一件很露脸的事,于是我立刻就说:“想。”他当即相信了我的话。多年来,我一直以为我的父亲是凭借他的亲身经历和他敏锐的洞察力发现了我的军事才能,但后来我才知道,他只是认为我不够聪明,不是当律师的料。不管怎样,我的玩具士兵改变了我人生的方向。从那以后,我所受的教育就是为了能进入桑赫斯特[18],进一步学习军事领域的各项技能,其他的都靠自学。

******

我在哈罗公学学习了将近四年半时间,其中的三年是在军事班度过的。因为我通过了军事学校的初考,所以被录取进这个班。这个班由学校的中高年级男生组成,年龄不一,他们都在为报考桑赫斯特陆军军官学校或伍尔维奇学校[19]做准备。我们不用按照学校的规则一级一级逐年往上升,尽管我的周围几乎全是五年级的学生,但我还是没有升级,在学校的点名册里依然是垫底。因为我从未正式离开过低年级,所以也从来没有一个可供我使唤的低年级学生。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成了别人所说的“三年老生”,再也不必被随便呼来喝去了,因为我比身边同级的其他男生年长,所以我被任命为供高年级学生使唤的低年级男生的头。这是我平生第一个职务,其职责是光荣的,具体工作包括保管所有供使唤的低年级学生的花名册,编排他们每个人的职责和值日的日期,并抄送给各班班长、足球及板球冠军,以及其他精英分子所在的宿舍。我担任这个职务一年多,总的来说我是听天由命的。

在这期间,我发现了一个学习拉丁文翻译的绝好方法。我不太会用词典,使用起来总是比较慢,就好像查电话号码本一样,找到想要的开头字母并不难,但之后就不得不翻前翻后,上下查看,经常发现离我要找的单词相差三四页。总之,我觉得查词典很费力,而对其他男孩来说好像轻而易举。不过,现在我和一个六年级的男生结成了联盟,他非常聪明,读拉丁文就和读英语一样轻松,恺撒、奥维德、维吉尔、贺拉斯,甚至马夏尔的警句,对他来说也全都毫不费劲。我每天的拉丁文作业是翻译十至十五行警句,这通常会花费我一至一个半小时才能翻完,而且很有可能还是翻错的;但我的朋友能在五分钟内逐字逐句地为我解释,看过他的解释以后,我就能牢牢记住。我的这位六年级的朋友必须给校长写英语作文。对此,他也十分烦恼,就像我害怕拉丁文警句翻译一样。我们两人达成协议,他给我讲解拉丁文翻译,我帮他写英语作文。这样的安排运作非常好,那位拉丁文老师似乎对我的作业相当满意,这样每天早晨我就有了更多可供自己支配的时间;不过,我每星期要为这位六年级的朋友写一篇英语作文。我常常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一边口述作文一边让他听写——就像我现在这样[20],他坐在角落里一字不差地记下我说的话。几个月过去了,没有出现任何麻烦,但有一次我们差点被捉住。有一篇英语作文被认为写得特别好,这篇作文被“推荐”给校长,校长把我的朋友叫去,表扬他作文写得好,然后轻松自然地和他讨论起这个话题来。“我对你的观点很感兴趣,我想你可以更深入地写下去。请告诉我你的确切想法。”韦尔登博士讲了一会儿,我的同盟者一声不响,表情充满了惊恐。不过,校长不希望把一次表扬变成吹毛求疵,最后还是让他走了,走的时候还说:“看起来你的书面表达能力要好过你的口头表达能力。”他回来时好像刚刚死里逃生的样子。从此以后,我在为他写作文时一直都十分小心,只按套路写作。

韦尔登博士很关心我,他知道我的古典语言基础比较弱,就决定亲自帮助我。他的日常工作非常繁忙,但他还是每周三次在晚祷告前抽一刻钟时间给我做单独辅导。这对校长来说是屈尊的事情,因为通常校长只辅导班长和学校里的尖子生们。对此,我感到很自豪,但我不想经受这种磨难。学过拉丁文的读者都知道,在刚入门阶段就会学到独立夺格及其不太起眼的替代形式,如“Quum的虚拟式过去完成时”,我通常更喜欢用“Quum”。这样写起来确实有点长,缺乏拉丁文的简洁和精练,不过这样可以避免许多易犯的错误。我常常不能确定独立夺格的词尾应该是“e”“i”“o”“is”还是“ibus”,而这些词尾的正确使用又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韦尔登博士发现有人用错一个字母,脸上就会露出痛苦的表情。记得后来当我在内阁讨论会上引用我仅会的几句拉丁文时,阿斯奎斯[21]先生的脸上常会露出同样的表情,好像我的拉丁文不仅令人烦恼,还有一种刺入人心扉的剧痛。不过,首相们的手中从来没有校长们手中那样的大权。此外,晚上和韦尔登博士在一起的一刻钟时间大大增加了我生活中的焦虑。最后,在他耐心地辅导了我将近一个学期后,他终于停止了出于善意但是徒劳的努力,而我则感到无比的轻松。

在这里,我想说说我对拉丁文的一些看法,这些看法可能也适用于希腊语。像英语这种合乎情理的语言,一些小单词就可以与其他重要的词汇连接起来,而严肃刻板的古罗马人认为这种方法是不中用的,也是不合适的,不能让他们满意。他们认为,每个词都必须根据不同的条件,依照某种烦琐的规则与其相邻的词发生相应变化。毫无疑问,这种方法不论看起来还是听起来都比我们的英语更引人注目。这样,拉丁文的句子组合起来就像一台擦得锃亮的机器,每个短语都有丰富的含义。即使你从小就学拉丁文也会觉得这样造句很费力。不过,这无疑让罗马人和希腊人以一种巧妙、轻松的方式获得了他们死后的名声:他们是思想领域和文学领域的先驱者。当他们想要从生活、爱情、战争、命运或举止行为中得出一些显而易见的结论时,就利用他们的语言把这些思想编成口号或警句,他们的语言很适合这种用途,因此他们一直对这些口号和警句拥有专利,从而使他们得以名垂青史。在学校时没有人告诉过我这些,所有这些都是我晚年才领悟到的。

当我还是一个学生的时候,我就曾质疑过把古典语言作为我们教育的主体结构是否合理。他们告诉我,格莱斯顿先生是怎样阅读《荷马史诗》来消遣自娱的,我觉得这适合他;他们还说,这也会给我未来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乐趣。当他们看我表示怀疑时,又补充说,古典语言会对英语的书面表达和口语的提高都带来帮助;并指出英语里很多现代词汇都是源自拉丁文或希腊语,如果我们知道了这些词汇的确切来源,就能更好地使用这些词汇。当时我乐意接受这种实用价值,但现在我根本不信这种说法。外国人和苏格兰人现在串通起来编造出的拉丁文的发音,读起来和英语相去甚远。他们告诉我,把“audience”读成“owdience”,把“civil”读成“keyweel”。他们把我喜欢的一些最有用和印象最深的格言扭曲得滑稽透顶,我觉得,散布这些罪恶发音的人应该受到惩罚。

当我们读到后面关于印度的章节时,我们还会看到其他一些卖弄学问的例子。当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每个人都说“Punjaub”“Pun-dit”“Umbala”,也都这么写。但后来某个博学的名人说:“不对,你必须正确拼写。”所以现在的英国人把这些词读成“Panjab”“Pandit”,或“Ambala”“Amritsar”等等。当印度人听到这些稀奇古怪的发音时目瞪口呆,这就是印度人对其博学的唯一反应。我在拼写这类事情上是很认真的,至于《圣经》的修订版、《祈祷书》中祷告词的改变,特别是《婚礼服务》中祈祷词的变化,这些都是令人感到非常悲哀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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