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不谙律例,不学刑名,惟喜读法家书。家藏者几十种,皆明清精刻精写之本,有罕见者,有名人手抄者,亦有世间孤本。兹先述《慎刑录》一种。
《慎刑录》四卷,明王士翘辑,清《四库》未收。白口,无上下鱼尾,双栏,内栏离外栏约半英寸,此明版书中所不易见者也。版匡高八英寸又四分之三,广十二英寸。每半叶九行,每行十九字,明嘉靖中刻于“八桂”。前有嘉靖庚戌王士翘自序,首二卷,《检法》也;三卷,《疑狱》也;四卷,《法戒》也。盖合《洗冤录》《风纪辑览》《明冤节要》《疑狱集》《详刑要览》诸书而成者也。
卷一第四十五叶,有《男子色过死》一则,甚趣,附录于后:
凡男子色过太多,精神耗尽,脱死于妇人身上者,真伪不可不察。真则阳不衰,伪者则痿。
又卷三第六叶,有《庄遵壁听奸》一则,与侦探小说无异,其文如下:
庄遵初为长安令,后迁为扬州刺史,性明察。尝有阳令女子与人杀其夫,其叔觉乃来赴贼。女子即以血涂叔,因大呼曰:“奈何欲爱于我,而杀其兄”,即便告官。官司拷其叔太过,因而自诬其罪。遵察之,乃谓吏曰:“叔为大逆,速置于法,可放嫂归。”密令人夜中察于嫂壁下听之。其夜奸者果来,问曰:“刺史明察,见叔宁疑之耶?”嫂曰:“不疑”,因相与大喜。吏即擒之,叔遂获免。
余家藏之《慎刑录》系白皮纸印本,全书无烂版,亦无虫蛀,分钉上下两册,细察书根所书之字,似为天一阁旧物(天一阁藏书有印记者极少见,余家有一种,他日再论及之)。王士翘(即辑此书者)不知何处人。据原序,知其为“奉命按粤者”。
除法家外,余又喜阅风流案件,生平以未读《玉堂春》及《杨乃武》两案之原文为憾。据说原案尚存原署中,未知确否?本《晶》同志有知之者,乞勿吝教。
原载一九三三年十月八日《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