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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醉城

天的晴朗一如往日。

太阳翻出沙漠后,青苍苍的远方就被红铜般的颜色迅速涂抹了一遍。强烈的光脉斜躺在地上,就像红金的气浪一股股地冲撞而来。转眼之间,一切阴影都不见了。坦荡的漠原一片光明灿烂。

很静。漠原从睡梦中醒来后并没有引出一丝一毫的响动,那些默默流动的风和昨夜一样安分。这宁静给人一种错觉:仿佛没有它就不会有四时轮转、月落日出了。

太阳渐渐升高。和别的地方相比,它显得更大、更辉煌。因此它的上升也似乎慢得多、滞重得多。过了很长时候,它才让栖息在沙柳河大坝上的飘风鸟儿看见了它。

那些鸟儿毫无例外地钻进大坝东面的石头缝里过夜,一俟瞅见太阳,便争先恐后地飞出深深浅浅的缝隙,飞到大坝顶上,面向东方亮亮地啁啾。一会,又一群群展翅而起,像蛾子扑灯那样,朝着艳丽的太阳勇敢地飞去。它们当然到达不了目的地,前去十多公里就会掉头返回。返回时,它们或在空中停留,或直上直下地飞翔,疯野地鸣叫着,直到吵嚷出地面上早晨的气息来,那儿有人,那儿是城市。

城市西半边是这几年才修建起来的。在这之前,这里是漠原的一部分,不生草树,了无人迹,自然也就无人知道过去那些鸟儿是不是也在这个地方转弯和直下直上地飞鸣。等到人们匆匆忙忙安居此地再注意到清晨的空中那些奇妙的飞舞时,它们就和时枯时满的河水一样,已经是城市不可或缺的风景了。发展到后来,那亮亮的啁啾几乎代替鸡鸣狗吠成了吵醒人们清梦的声音。

定居在这座新城市里的人一般都睡得晚起得晚,加上在生活的其他方面也都显得松散而不精细,便省去了早晨跑步、打拳和吃早点早茶的麻烦。等听到鸟叫声翻身起床时,城市已经洒满了阳光。

飘风鸟儿一阵阵飞舞、一阵阵鸣叫之后,飞回大坝去了,这里的早晨也就开始了。人们出现在街上,出现在各个机关单位的门口,出现在一切应该有人工作的地方。一个个打着哈欠,睁着睡意未消的眼睛,互相问候。

“起来啦?难受不?”

“还可以。”

“我他娘的难受死啦。”

这样的话和类似这样的话到处都有人说,说话时那种眉目不展、容颜不开的难受的表情也就随处可见了。于是整个城市也跟着难受起来:汽车在路面上呜呜地叫着;清洁工用竹子扎成的大扫帚唰唰地刮着地面,垃圾在扫帚前面竞相奔走,尘土就像落地的云朵一团团地滚动着;商行酒店里传出的音响激越而刺耳;钢筋与砖瓦在一些建筑工地上吱吱地磨擦出老鼠的叫声;活跃的飞虫们嗡嗡嗡的;乌鸦不安地从这棵树飞到那棵树上,嘀嘀嗒嗒地落下来许多粪便。一个女人环绕着十字路口圆形的花园,照例开始骂大街了,那声音传向四面八方:

“喝喝喝,喝你妈的屄哩。喝成狗、喝成猪、喝成妖魔鬼怪了你还喝,喝死了全世界的男人,我给谁当野鸡哩。”

她骂大街时手里总是攥着一个酒瓶,一边诅咒爱喝酒的男人们,一边自己一口一口地往下吞。那酒是一种叫“大激荡”的散装白酒,七十度,喝一口烈烈的就像火苗蹿进了肚里。但是谁也没见她醉倒过。或者,等她醉倒时她已经回家了。她家住在一个连路过的太阳都会醉的地方,那地方叫作白尻蛋,在城西。

整个城市以及城市里的人们在早晨总是难受的。因为正当他们沉入梦乡时,太阳出来了,飘风鸟儿飞来了,他们不得不穿衣起床,走向户外,走向各自的工作岗位。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最缺少睡眠的人,他们整夜整夜都在或散或聚地喝酒。如此一来,用钢筋水泥建造起来的城市也被感染得醉意朦胧了。它在糊涂中竭力挣扎着要让自己清醒过来。但这似乎已经不可能了。

这是一座醉城,是一片飘风鸟儿时常光顾的酒海。

据杨海峰的猜测,飘风鸟儿其所以每遇晴天就会出现在城市上空直上直下地飞舞,是因为它们也和这里的人一样,对酒极感兴趣。早晨,喝了半夜或一夜酒的人们通过呼吸把浓烈的酒气掺和到空气里,而阳光又会使这湿润的空气袅袅上升,于是就引来了嗅觉敏锐的飘风鸟儿。它们贪婪于酒香恋恋不舍地飞上飞下,直到微醉或酒味渐淡之后才嘹唳而去。杨海峰编了几句词儿,记在自己的本子上:

石油城里 十万酒鬼

以酒当水 人鸟共醉

他给许多人解释:没有啊,没有一丁点夸张,完全是严格的科学定义。人们点头称是:怎么会是夸张呢?四十万人口的城市里,所有的男人包括那些初中、高中的学生都在喝酒,少说也有十万呢。做了酒仙酒鬼,能够解渴的,也只能是酒了,啤酒、黄酒、米酒、奶酒、红白葡萄酒和各种牌子的白酒以及“大激荡”,哪样不能当水喝?至于人鸟共醉,更有例子可以佐证。人们记得,那一次,胡沛馨为了丈夫纪冈光顾喝酒而不顾她的需要,愤怒地将一瓶互助头曲从窗口扔到楼下。瓶碎了,酒溅了,只在凹陷的瓶底残存了不足二两的白酒。不久就是早晨,飘风鸟儿飞来了。它们光临地面,扑向那在阳光中明光闪亮的酒,争吵啊,抢夺啊,杯水车薪,不够啊,没喝的飞走了,又去空中直上直下地闻那气味了,喝的却迅速耷拉着翅膀横七竖八地倒在了地上。楼上醉人,楼下醉鸟。喝醉的人到该醒时就醒了,又去干别的事情了,可喝醉的鸟儿没等清醒就被胡沛馨拣走了。她拣了满满一菜篮,回家烧了一锅水,把那些呼吸正常、体温正常的鸟儿倒进去活活烫死,然后拔毛,然后剖膛去掉内脏,然后就红烧在砂锅里了。啧啧,香得那个就要晕过去了。天上的东西,都是神仙吃的肉啊。胡沛馨请了几个馋嘴的女人来家吃饭尝鲜,她们都有了做神仙吃龙肉的感觉,都说这辈子从来没吃过这么美味的肉。可是她们吃的太多了,浑身发烧、满嘴起泡、大便干结、心情烦燥。如若不然,兴许她们会见天儿摔酒瓶子,诱鸟儿喝醉哩。

“你这个坏蛋,这么漂亮的鸟儿,你咋烹了呢?”那天,纪冈回到家就跟她嚷嚷。胡沛馨说:“鸟儿漂亮么?比我漂亮是不是?怪不得怪不得,我在守活寡,原来是你追着鸟儿到天上嫖风去了。”纪冈气得嘴唇哆嗦:“你呀你,就像个地上的癞蛤蟆,呱呱呱的,谁见了谁讨厌。”说罢就走了。

胡沛馨知道他又要去谁家喝酒,恼怒地在水池子里摔碎了家中贮存的二十二瓶白酒,然后跑到杨海峰家说:“你管管他,求你管管他。你们是朋友,他最佩服你。”说罢就号啕大哭。“我过的啥日子呀,嫁了他不如嫁个猪啊。他要是有你的十分之一我就是做牛做马也认啦……”杨海峰丢下手里的书,从沙发上站起来:“别别别,别哭,我马上就去找,他在哪?”“谁知道啊,谁知道在哪个狗窝里。”“没关系,我能找到,你先坐一会儿,或者,你先回去。”“回去还有啥意思,我不跟他过了。”“这事以后再说,我去了,你呆着,好好呆着,别哭,你别哭。”他匆匆忙忙离开了自己的家。

杨海峰根本没打算去找纪冈。劝朋友少喝酒、别喝酒的话已经说得可以车载斗量了,没用。酒这东西,一旦你跟它好上,就成了你的灵魂,就别想摆脱。石油城里,只要是喝酒的男人,都拥有一个迷人的酒魂。再说,喝酒并不是错误,是爱好、是习惯、是寄托、是生活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对纪冈这样的人,没有爱可以,没有酒不行,因为没有爱并不一定去恨,但如果没有酒,那他就会痛恨一切包括自己了。胡沛馨真是个大傻瓜,她怎么就不了解自己的男人呢?

作家躲开了那女人,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觉得没意思,就钻进酒吧喝酒去了。

杨海峰是这座城市新建区域的元老,从第一条大街形成时,他就是一个合法居民了。他熟悉一切,熟悉这一切诞生的过程,包括那许多喝酒的去处:酒吧、酒楼、酒屋、酒店、酒肆、酒界、酒村、酒家。他比任何人都明白,这些场所的出现,并不仅仅代表城市的升平与繁华,更重要的是,它意味着历史的重现和生活的延伸。也就是说,在没有那些新设施之前,人们已经嗜酒如命,已经有了对这些场所的需求。因之,当这些场所一个接一个地应运而生时,他们就像习惯于上厕所那样,自然而然地走进去成了那里的常客。不仅如此,还有诸多商店——食品商店、百货商店、五金交化商店、文化用品商店、工艺美术商店、土产杂货商店、新华书店、药材商店、家具商店乃至邮电局、理发馆,都毫无例外地设置着酒类柜台和饮酒的座位,你随时随地都可以坐下来,解解馋,过过瘾,畅饮一番,甚至一醉方休。在杨海峰和大多数人看来,哪儿有酒,哪儿就会让人产生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就像牛羊来到了草原,鸟儿来到了天空。这也就是城市以及城市人存在的原因吧。设想一下,如果有一天,市长下令将所有卖酒喝酒的地方统统关闭,这里的人会怎样生活?恐怕不出一个月就会走得只剩下一些女人和孩子了。酒是这里的第一需要,是城市的象征,许多人这样表达他们的信条:饭可以不吃,酒不能不喝。

喝、喝、喝,人们在家里喝,在外面喝,每一条街道都是一座酒的长廊。

卖酒喝酒的地方一律挂着一面长方形的旗帜,红黄绿蓝不等,各种颜色俱全,上面绣着字,很醒目的,有“酒王聚”、“饮中超霸”、“家常美酒”、“三瓶不倒”、“就一壶”、“八姑擂台”、“拳打胜家”、“酒是好酒”、“海口海量”、“沙里甘泉”、“天上玉液”、“四喜发财”、“满灌风流”、“杏花状元”、“醉城第一”、“好汉来”、“迎春汤”、“酒仙”、“饮圣”、“绵哥哥”、“酒疯子”、“青春激荡”、“一心敬你”,等等等等,多得不可胜数,一片热热闹闹的酒文化的气氛。

杨海峰喜欢这种气氛。他发现这种气氛把一切与喝酒有关的秽行秽迹都掩盖起来了。仿佛酒唯一能够制造的就是美好——一种被文化搅起涟漪的错觉。但人们需要这种错觉:城市需要在错觉中拥有自己的名声。这名声已经越来越大了。在中国,谁不知道宁沙石油城是酒大王云集的地方,谁就不是真正的酒家;哪个酒厂如果不拼命在这里打开市场,就等于放弃全世界最有潜力的倾销之地。据杨海峰了解,这个不到四十万人口的小城市,所设置的酒店一类的场所,是北京市的五倍,是广州市的四倍多;每年的白酒消费量,是北京的十三倍,是上海市的二十一倍,是酒鬼泛滥之地莫斯科的两倍,至于那些以消费啤酒和果酒为主的西方名城——纽约、伦敦之类,更无法与之相比了。如此看来,宁沙石油城早已为中国创造了一个世界之最,它完全有资格进入吉尼斯世界纪录。为此,杨海峰准备写一系列的文章,找人翻译后寄向国外。作为一个作家,他希望自己能够为宁沙石油城进入世界名城行列做出贡献。

他对自己的工作充满了信心,他的使命感让他常常愁眉不展、昼夜不宁,他已经很久没有松松快快、舒舒展展地喝一回酒了。这仅仅是为写作,但不仅仅是为了宁沙城的名声。不啊不,还有别的,别的事情,别的文章,同样重要的工作,需要他埋头苦干一辈子。在这里,在这荒原人安家落户的沙漠城市里埋头苦干。他决心为这里的人,包括自己和自己衷心爱戴的将军,写一本能够流传的大书。而这本大书里最应该写到的就是酒啊,那些喝进去后变成了尿的好酒,那些能够醉倒人而后使你忘怀所有痛苦的烈酒,那些迅速灌饱你再促使你发疯、发狂、出尽洋相的喜酒,那些伴你度过许多良宵并让你高高兴兴、知足常乐的美酒。

醉城还有一些不挂旗帜招牌的饮酒去处,不显山不露水,隐秘在常人看不到的地方,不是想去就能去的。一般都有固定的时间、固定的人员、固定的酒。也就是说,一个场合是一个圈子,有自己的规矩、习惯、风格。圈子外的人很难介入,每个圈子往往要给自己起一个隐语似的名号,以示彼此的区别,但从不张扬,因为他们自认为喝的是秘酒。秘酒才是真正的好酒。

“嗳,灶火里走给。”

“先走。我给灶火搬柴去。”

杨海峰常常会听到这样的语言,他知道灶火是名号,搬柴是取酒,但他从未去过这样的场合。因为在别人眼里他是知识分子,是进出于机关大楼的那个阶层的一员,而喝秘酒的人则往往是移民、盲流、出门挣钱的人以及各色闲杂人等。这些人用自己的方式生活,拒绝他人参与或了解他们,就像他们的眼睛告诉作家的那样:别来打搅,我们很忙、很忙。这使杨海峰愈加好奇了。他试图让自已尽量平民化一点,尽量干净地抹去他那个阶层的痕迹,然后成为他们的一员,走进他们的圈子,体验一番喝秘酒的滋味。但是他失败了,无论他怎样乔装打扮,怎样平易近人,怎样表示诚意,人家就是不愿跟他交朋友,更不愿请他去喝秘酒。于是那灶火圈子,老丑圈子,呼儿嗨圈子,迎迎圈子,飘风鸟儿圈子、金狗圈子、羊马圈子等等一切喝秘酒的圈子就显得十二分地神秘、十二分地冷漠了。杨海峰异常沮丧,从此打消了探险揭秘的念头,暗暗猜想:圈子里头肯定有一些见不得人的鬼名堂,或者,那干脆就是一些各立门户的帮会和目的并非为了喝酒的地下组织。既然如此,他还是不去参与的好,免得生出一些自己不愿意招惹的麻烦来。

最不会招来麻烦的喝酒方式,当然是自斟自饮了。宁沙城里许多石油人都喜欢这样:一个人,面对电视或捧一本自己感兴趣的书,把白酒倒进钢壶或瓷壶里,也不摆任何菜肴,就一口一口往里咂,一咂就是大半夜。咂着咂着就睡着了。第二天,被飘风鸟儿吵醒时起来一看,连自己也感到吃惊:四瓶剑南春已经有三瓶空空荡荡了,再摇摇酒壶,里面还剩不多的一点,就把壶嘴调过来,带着响声咂进肚里,揩揩嘴,小解或不小解,擦把脸或不擦把脸,就满口酒气、满眼无光地出门上班去了。

大凡自斟自饮时,都喝的是自己绝对喜欢的酒,或者是国家名酒,或者不是。这种酒贮存在家里,一般不会拿到外头场面上去喝,也不会拿出来在家中招待客人,各人有各人的爱好,荒原人不想声张、不想雷同、更不想勉强别人。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小气:这么好的酒,不多了呀,不多了,喝完了上哪儿买去?商店里进货可不保险,酒厂那么遥远,什么事儿都会出的。万一,万一,拉酒的火车爆炸了怎么办?我得留一手啊。这话是说给自己或家人听的,说久了,不仅对别人,也对自己小气起来;少喝点,你就少喝点吧。说不定哪一天,这东西就要供不应求了。那种时时伴随着荒漠石油人的生存危机感变成了对酒的担忧,多多贮存吧,这和储蓄货币有什么两样呢?所以,石油城里,一般人家,平时总有几箱自己喜欢的白酒存放在床下或壁柜里,喝掉多少就补充多少,这给他们带来一种充实和富足的幸福感,寂寞的午夜里,常常有会心一笑:看看吧,我的酒。

可是杨海峰例外。他从来不贮存酒。他也很少在家中自斟自饮至半夜或至天明。他总是现喝现买,总是要和别人在一起说说笑笑、热热闹闹地喝个痛快。除非偶尔去酒吧里寻找情调。寻找情调的时候,他只喝啤酒不喝白酒。既然如此,哪个又愿意和他凑在一堆呢?喝啤酒是不算喝酒的,就让他自个呆着吧。灯光暗淡的酒吧里,人们对他总是视而不见,或者至多打声招呼:嗳,作家,不跟咱聊聊?他回答道:下回吧,下回去你家。

去你家、去他家、去我家,这在宁沙石油城是最常见的喝酒方式,党政领导、机关干部、油田工人以及教师医生、科研人员大都这样。每天下午下班以后,几个或十几个关系好的便陆续聚集到一家,吆三喝四,兴高采烈,一闹就是大半夜。今晚李家,明晚张家,有男有女,轮流作东,一个循环完了,再来一个循环,轮到谁家,谁家就要备酒备菜。酒是商店开车送来的,一送就是一卡车,你家五箱,他家八箱,一会就搬光了。至于备菜,也不怎么费事,卤肉香肠鸡翅凤爪,从街上买来就能往嘴里放,不用做的,再开一大堆罐头:凤尾鱼、鹌鹑蛋、午餐肉、猪脚、驴肉、羊筋、牛心、八珍素菜以及菠萝、桔子,总是摆得桌子上碟子摞碟子。家庭主妇如果能够体谅男人的话,还能上几个热菜和一盆肉丝汤、鸡蛋汤。人们不停地喝,不停地吃,不到躺倒,那嘴就不得消停。

也有几个要好的固定在一家经常聚会的,往往是大家掏钱推举一个能跑能颠的热心人具体采办,这采办的人也就决定着今晚喝什么酒,吃什么菜以及多大规模等等。杨海峰属于这一类人,所以他家里经常是很宁静的。他要喝酒的话就去贺大民家,有时天天晚上去,有时隔三差五去一回,有时十天半月不露面,害得贺大民或其他人跑来将他家的门敲得山响:

“呀,我们都以为你不在世上了呢。”

“在在在,还在,我不会不在。我还没有给你们挨个写过祭文,怎么就会不在了呢?”

“啥话,恁难听。也要给佩滢写祭文么?她可不会死在你头里。”

“那当然。要是给她写,就一定是情书。”

杨海峰去贺大民家,除了酒的召唤之外,另一个原因就是能在那里见到林佩滢。林佩滢也是来喝酒的。喝着喝着,他们两个人就坐到一起了。她给他说一些她觉得有意思的事情:我姐姐离婚啦,我妹妹来信啦,我妈妈到现在还后悔嫁了我爸爸啦,我爱人下个星期就回来啦。他不时地插几句,逗得她开心地笑,也不时地提议:喝,干了。她从不推辞,拿起酒杯,噘着嘴一吸,就将酒吸干了。她是个只喝不醉的女中豪杰,不惧酒,但也不贪杯,喝到午夜十二点,就早早地起身告辞了。杨海峰送她回家,然后回来继续喝,或者也就兴味索然地回自家休息去了。和杨海峰一样,林佩滢也不是天天都来贺大民家。只要丈夫程力行从油田回来,她就和丈夫厮守在一起,他去哪里她跟着,他干啥她也干啥。丈夫自然免不了要和朋友同事们海喝几回,不胜酒力时,她就替他往肚里灌,灌多少都不要紧,就像喝水,出一身汗,撒几泡尿就没有了。

宁沙石油城里,有一半人口是流动的工人。他们来自分布在荒原四周的各个油田和矿区以及别的企业,在这里轮换着休整,时间到了,就走了,新的一批又来了。按最新的规定,工人在荒原连续干满三个月,可以来城市休息一个月。按各个油田的总人数来算,除了腊月和正月,每年通常有近十万工人呆在城市里,有的有家,有的没家,没家的住公寓,那坐落在城西、城南、城中和城北四处的公寓新村就成了倾倒白酒的地方。每个新村里每天回收的空酒瓶子就是数以万计的,而且许多人只喝散酒——用三十公斤或五十公斤容量的塑料桶提回去放到餐桌边,一喝就是半个月。

但是公寓并不是工人们喝酒的唯一地方。他们在荒原,在一种寂寞、单调、没有色彩、没有享乐的环境里生活久了,来到城里后就格外钟情喧嚣的市声、斑斓的霓虹灯、繁华的商店、热闹的酒楼酒家。所以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隔两天就要光顾一次街面上那些被装潢得五光十色的喝酒的去处。猜拳行令,高声喧哗,流着泪,唱着歌,跳着舞,和女的跳,和男的跳,自个对着明灭不定的灯影疯狂地跳,一直到醉了、累了、天快亮了的时候才肯罢休。

有了这些仿佛从来不在乎钱而只在乎快活的工人,石油城的闹市区总是通宵营业。

通宵营业的地方自然也会发生别的一些事情:骂仗,打架,一个人对一个人,一伙人对一伙人。粗言粗语就像节日的礼花飞上天空又纷纷然落下。拳头,器械,流血,呻吟,负了伤的,亡了命的,几乎每个星期都有。

林佩滢的丈夫在城里休息期间也常常来这里通宵喝酒。但他是个不会惹事生非的人,哪儿和平往哪儿走,再加上有林佩滢跟着,所有争争抢抢的流血事件都跟他不沾边。他很愉快、很开朗、很幸福,也很老实。他很早就认识了杨海峰,彼此感觉不错,就成了朋友。所以每次轮到他进城休息时,杨海峰总要陪他来街上酒店酒肆里消磨几夜。他因此很高兴,遇到他熟识的工人,就介绍说:

“大作家,来陪咱喝酒,够仗义的,他这是破例,兄弟,你知道么?他除了陪我,从不费神走到街面上来。哪像我们,戈壁滩上烤干了,连尿也没有了,急三抢四来这里湿嘴湿肠子,恨不得淹到海里去欣赏龙王爷的灯红酒绿。”

杨海峰说:“到底是谁陪谁呀,我也是戈壁滩上烤干了的,跟你们一样,恨不得淹到海里永不出世。”

那工人站起来;“你把话说到这,咱就是朋友了,坐下,填不填肚子?填。服务员,来几个大饼,碗子喝还是盅子喝?碗子?兄弟,你是工人出身吧?太到家了。服务员,上碗子,给咱开瓶,开哪种?瓷罐的互助头曲成不成?成,那就开。大家耳朵放亮了,今天是不倒不散,谁临阵脱逃谁就是王八屙的软蛋。”

他们坐下了。程力行居中,一边是杨海峰,一边是林佩滢。林佩滢吃吃笑着,掰了一块大饼递给丈夫,又掰一块递给杨海峰。大饼没吃完,喝酒就开始了。圆桌一圈坐满了工人。工人们自然是互相认识的,就七嘴八舌、集中火力向杨海峰劝酒,非要他一气干了三碗不可。杨海峰推辞几句,说声领情了,就用拇指、食指、中指夹着碗口,一碗碗地喝下去,每喝干一碗就把碗底朝上向大家展示一番。

“好了,你就是咱的人了,开个头,打一官,一拳一碗,六拳过。”

“成,左开还是右开?”

“随便。”

于是他就和程力行划起拳来。

杨海峰的酒量变化不定,高兴时两斤不醉,不高兴时喝四两就能晕乎在地。但在陪着程力行的这种场合,面对着一些不怎么熟悉却想什么就说什么的工人,他总是很高兴很高兴,酒量就显得海大。等程力行醉了,他还在喝,一直坚持到散场,才有点支撑不住的感觉,便由林佩滢一手架着丈夫,一手架着他,磕磕绊绊往回走去。走了很久才走到,他躺下就睡着了。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睡在朋友家的双人床上,旁边是鼾声如雷的程力行。而在外屋的沙发上,蜷缩着女主人林佩滢。他悄悄起身,悄悄出门,打着哈欠回自家去了。路上想到林佩滢蜷缩在沙发上的姿势,觉得那很好看。但他没想到,自己出门时林佩滢是醒着的。她闭着眼睛,感觉他的脚步从里屋到外屋再到门口的声音,虽然轻微却毫不犹豫,心里便丝丝地有些凉意。但她相信他并没有漠视她,他是看了她好几眼的,很留恋很留恋地看了她几眼。

杨海峰每回陪程力行去街上喝酒,差不多都是这样结束的。接着是好几天两个人不见面,但彼此心里都惦着,惦着惦着就又走到一起了,喝酒去,痛痛快快地喝他个烂醉,让她再把他们俩扶回家。

很快程力行去遥远的油田了。生活归于正常。杨海峰和林佩滢又成了不想寂寞就去贺大民家的酒客。日子过得很平静,没有波澜,没有那种令人神往又令人畏惧的波澜。生活流转在一种符合社会要求的程式中,渐渐枯乏了。

——怎么会呢?怎么会枯乏呢?杨海峰和林佩滢似乎都明白但又不明白。为什么要明白呢?糊涂一点不好么?喝酒,没完没了地喝酒吧,别想得太多,想多了不好,不好啊。遗憾的是,林佩滢喝不醉,怎么喝都不醉,好像永远喝不醉。她是天生的真正的海量。而杨海峰是不想喝醉。他愿意清醒地面对枯乏,愿意在期望喝醉而又不能喝醉的状态中保持自己能够为环境所接受的形象。为了这形象他必须付出,他于是也渐渐枯乏了。

“嗳,作家,有个喝酒的娘娘帮你知道么?”

一天,一脸红光的贺大民在路上拦住他,兴奋地问。

“少见多怪。我怎么不知道,娘娘帮、女儿帮、胡子帮、光腚帮、野汉帮、风流才子帮、黄鼠帮、朝天帮,还有什么革命帮、自由帮,我全知道。”

“打过交道?喝过酒?有交情?”

“这倒没有。”

“那你就差一壶了。我领你去,明天,去找娘娘帮,叫你心旷神怡一回。”

“行啊,也把佩滢叫上,什么娘娘帮,跟她们比一比。”

“佩滢?免了,咱不想让她学坏。那种地方,可是要受大刺激的,她能受得起?”

“不就是喝喝喝嘛。”

“你不懂……”

“不懂咱就不去了。”

“咳,正因为不懂才要去。”

“不去,我说了,不去。”

“你呀,真乏味,改变一下嘛。”

杨海峰不想改变自己,一改变就失去,而得到的却又是自己不大愿意接受的。再说了,如果喝酒时见不到林佩滢,那酒就没滋没味了,而且还很容易醉,醉了划不来,绝对划不来。至于娘娘帮一类的喝酒团体,他倒是很想见识见识的。早就听说了,都是些年轻人,待业青年、移民的后代、油田的青工、各行各业的接班人们,当然也少不了痞子流氓、社会渣滓。他们,这些希望的一代和垮掉的一代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喜欢争强好胜,要么不喝,要么比赛。娘娘帮内、野汉帮内,娘娘与娘娘比赛,野汉与野汉比赛,决出雄雌来,那就是帮主了。根据酒量,又有大帮主、二帮主、三帮主、四帮主、五六七八九帮主之分。大帮主的特权是每回喝酒既不操心又不掏钱,到时候坐在桌前只管喝就是了,从二帮主开始掏钱,类推下去,酒桌上谁厉害谁就少掏,谁窝囊谁就多掏。座次当然不是固定的,每回酒罢都有变化。从最后跃居最先的“政变”常常发生。此外,还有帮与帮之间的比赛,用他们的话说,就是“喝一回擂台酒”。时不时地有两帮争雄或数帮争霸。那场合,一般在户外树林成荫的地方或城外寸草不生的沙漠里,有时一天,有时一连好几天,有时隔一个星期赛一回,霸主产生了,擂台酒也就喝完了,大家高高兴兴散伙,赢帮的人们趾高气扬,败帮的人们哼哼唱唱,因为他们大部分已经喝醉了。也有喝完擂台酒就打架的,那场面,那种可想而知的惨不忍睹,被人们传说成了血案或悲烈无比的故事。

是的,都在传说,也都在听说,根据传说可以想见,这帮那帮并不神秘,擂台酒也就是那么回事——比一比看谁酒量大罢了。可是现在,经贺大民一说,它又神秘起来了。至少娘娘帮是这样。

娘娘们,一帮女人,都能喝酒,都能喝很多很多的酒。她们经常聚在一起,吆喝着,比划着,整夜整夜地面红耳赤着,把自己献给了白酒,不就是这样么?还会有什么别的呢?她们年纪轻轻,她们姿色出众,她们青春激荡,她们都是些好女人,这大概是不会错的。她们之所以号称娘娘帮是因为她们是青一色的已婚小妇人,她们曾经和女儿帮——一群未婚女青年对阵,结果把对方杀得一败涂地,她们很张狂、很风流、很浪漫,但也很寂寞。她们的丈夫都在远方油田、盐湖或者矿区,很少回来,她们被撂荒了,她们很渴很渴,于是就大碗喝酒,夜夜喝酒,贪得无厌地喝酒,她们的酒量是练出来的,是被无奈逼出来的。她们要是不喝酒会做什么呢?什么也不会做。她们要是喝了酒会做什么呢?什么都会做了。是的,胆子大了,眼睛朦胧了,脑袋里烟云弥漫、细雨唰唰了,没有后顾之忧了……

不能联想,越联想越具体了,谁知道呢,不知道的事最好不要去猜测,猜测就意味着编造。编造女人的故事很容易但也很无耻,他为什么要无耻呢?好好的,不要瞎想了。男人不在身边的女人说不定是最最安分守己的,如同没有女人在身边的他一样,出奇得规矩,就像一只忠顺惯了的狗,守护在主人离去后空空荡荡的家门口,一动也不敢动,即使饿了也不敢到前面的人家拣一块丢弃的骨头。这规矩,这赢得了好名声的生活,说真的,实在是枯乏极了。但是想一想,世界上有几个人不是枯乏的呢?忍受吧,如果自己不能忍受,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如果林佩滢不能忍受,她也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她现在很好,很文静,自然也很美丽,如同沙漠里永远和你保持距离的绿洲,悄悄地美丽着。而那些跻身于娘娘帮的女人们,一定和她一样,忍受着男人的距离,又文静又美丽。既然如此,自己就没有必要那样紧张地拒绝贺大民了。为什么不去和她们喝喝酒呢?不不,没意思,还是不去的好,万一和自己想的不一样呢?

但是他知道,自己是憎恶枯乏和平庸的。为了这种憎恶,他甚至不再想去贺大民家面对那里的平静了。

那一个月,想喝酒的时候,他就到别处去。去莫测区,去无敌区,去盖世区,去勇冠区。这四区是石油管理局系统机关干部根据住宅区域而划分的酒政建制。莫测是东区,在这里,至少有几个代表人物,那酒量是高深莫测的,并且一点也不夸张;天下无敌是南区,喝酒的整体水平很高,随便从酒场上拉一个出来,就是一斤半的酒量;超绝盖世为西区,有两个尖子,全局闻名,他们的本事是不仅大碗大碗地喝白酒而且能做到六不:不醉、不晃、不颤、不红脸、不出汗、不上厕所;勇冠三军的是北区,这里的很多人都是品评酒类的行家里手、猜拳行令的神手、空腹喝酒而不吐不泻的能手、以酒代饭可以坚持七天不进食的圣手。

杨海峰家住西区,他自认不能超绝盖世,便和那些盖世者们很少在酒场上遭遇。这次他遭遇了,领教了,果然名不虚传,佩服,佩服。之后他又去了其他几个区,酒场上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不管他认识不认识,大家都把他当作朋友对待,因为他是作家,名声在外。他接过人家的十二杯或二十四杯敬酒,一滴不剩地倒进自己嘴里,然后入座,顺从地被淹没在了酒的波浪里。他看到人的大口就像一张一合、忽明忽暗的天空与荒原,那衔接处永远显得深幽无限;看到满地的洪流就像闪光一瞬间聚拢到这里又向深幽处浩浩而去了;看到酒仙酒鬼们长城般耸立着,迎着狂风,迎着疾雨;看到周围尽是五光十色的花朵,他像飘风鸟儿一样直直地上升,一切都在上升,酒友们在上升中欢快地唱起了歌。

这是一种什么境界啊,真好。

散场了,他没醉,大家都没醉。不管在哪个区,散场的时候,他都感到十分清醒,比喝酒前还要清醒,似乎这种白莹莹的大地的精液、庄稼的精液、水的精液只有一种作用,那就是提神醒脑。

在这里喝酒和在别处喝酒怎么就不一样了呢?自己过去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不早来体验体验呢?他真傻,佩滢真傻,一成不变地厮守在贺大民家,习惯性地喝那种乏味的酒,就像机器需要润滑一样,该是换换地方的时候了,换一种地方就会是另一种生活、另一种心情,或许还是另一种命运呢。去找她,去说说,去投入“莫测”、“无敌”或“盖世”、“勇冠”。

她说她不去。她不喜欢和陌生人喝酒。她责备他喜新厌旧,说他就像孩子一样很快对最初的玩具失去了兴趣。

他辩解道:“你说的一点也不对,一喝起洒来,一进入那种境界,就不分生人熟人了。那是一种什么境界,你知道么?无私,高尚,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想想看,大家都爱喝酒、都嗜酒如命、都是酒鬼,可在酒场上,总是要敬酒,总是要划拳,总是希望对方不停地喝、痛快淋漓地喝。亮晶晶的白酒一下子把人的自私污浊冲洗干净了。人在升华,精神在不知不觉中变得和酒一样醇美。”

“这只是个感觉,只要喝酒,在哪儿都会有的。所有的境界都是自造的不是么?”

“对极了,可是在贺大民家和别的地方,我怎么也造不出来那种境界。大概是我太了解那些人了。比如面对一片黑烟,你想到的只能是污染环境而不是别的。”

她笑笑说:“可是你怎么能保证那些号称‘无敌’、‘莫测’的人就一定是美化环境的好烟好雾呢?”

是的,他不能保证。他的举动只能用喜新厌旧来解释了。这真是一个很好的概括。如果一个孩子老是拿着一个旧玩具,那就不是孩子。他又说:“你认为我做一个孩子好还是做一个大人好?”

她说,都做。

这是中午,一个金光闪闪的热烘烘的中午。

她知道他马上就要离开了,就把身子侧过去,先他迈出去一步却不走开。

“今晚你去么?贺大民家。”

“不去。”

她噗哧笑了:“你在学我的口气说话,你想报复。其实我就是希望你不去。因为我也不去。我要去另外一个地方,人家请我的,可能也要请你。你要是去的话,下了班,就在这里等我。”

“在这里等你?这周围哪有喝酒的地方?”

“这么说你是要去喽?”

“不一定,看人家怎么请我。”

“已经请过了。”

“那我已经说过了。”

“不去?”

“去,我们一起去。下了班,你等我,就在这里,这里是什么?将军大街,你知道么?过几天就要命名了。”

她走了。他也走了。朝着相反的方向,两个人的距离越来越远。正午黄灿灿的空寂里,未来的将军大街上只有两个正在消失的背影。但是有一个背影最终并没有消失。杨海峰停了下来。他被对面的一片树林吸引住了。那是一片杨柳混交林,粗壮的树杆下面伴生着矮小的灌木,灌木黑黝黝的,浓绿自下而上漫过了半个天空。一股股潮润凉爽的气息弥散而来。他并不是第一次看见这片树林,却是第一次发现这片树林对他是很有吸引力的。他要走进去看看,想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留给以后吧,以后他会有比现在更高的兴致的。

他望着树林慢慢地走,渐渐明白,未来的将军大街已经给了他一种暗示,一种让他很激动也很沮丧的暗示。

醉城以消费白酒名扬天下,必然的结果便是天下的酒厂都来这里推销产品。那些销售主任、销售科长带着公关小姐占据了大部分中高档次的宾馆饭店,轮番在那里举办新闻发布会、冷餐会、酒会、招待会、夜总会,一拨一拨地请人吃喝玩乐。醉城所有的要害部门、所有的关键人物都是被邀请的对象。林佩滢的姐姐林佩漩是糖酒副食品公司酒科科长。她天天赴宴,天天生活在受人恭敬、叫人拥戴的氛围里,光那印制精美的请帖摞起来也是汗牛充栋的。有个造纸厂回收废纸,每回收五斤便付给对方一包卫生巾。林佩漩雇人把那些请帖用麻袋扛到回收站,换回来三百多包卫生巾。她哪能用得了这么多,按她自己一月两包的用量算,十多年才能用完。可那东西放久了就不卫生了,就会发霉,她打电话给自己的妹妹,要她过来拿一些去,并要妹妹晚上陪她去喝酒,因为她感冒了,实在喝不动了。妹妹慨然允诺,还说要多叫几个人一起去。林佩漩说,那更好,人越多,酒量越大,厂家就越高兴。别忘了,大视野饭店,我在门厅等你们。

大视野饭店很大很豪华,据见多识广的人士说,这样的饭店如果能把服务质量搞上去,搁在内地城市绝对是个五星级的。即使在巴黎、纽约、东京、香港这样的花花世界里,它的排场也令一般人望而生畏。但在醉城,大视野饭店一般人都能去得,因为无论吃饭还是住宿这里的收费并不高,加上许多外地酒厂的办事处都设在这里,就更增加了人们出入上下的机会。杨海峰记得,一年多前,程力行和林佩滢结婚时,就是在这里包的席,他参加了,吃得喝得都很满意。后来,程力行从油田回来休假,他们又来过一次。那次是杨海峰作东,点了六个菜,喝了一箱古井特,通宵达旦。餐桌前的电视机里,大视野饭店的闭路电视在放映外国影片,先是《日瓦戈医生》,再是《沉重浮生》,后来又是《猎鹿人》。程力行觉得没意思,离开餐桌,去沙发上睡着了。他和林佩滢边喝边看,一直看到清晨六点。影片演完了,他们叫醒程力行接着再喝。程力行坐到餐桌边攥起酒瓶咕了两口,揉揉眼睛盯着林佩滢说。

“我刚才做梦了,梦见我们在井队,在干活。”

“你一个人干苦力活还不够,还要把我拖去?好,我明天就跟你去,也钻一回井。”

他连连摆手:“我是说我们在井队的板房里,在干那种活。”

“哪种活?除了钻井你还会干什么?”

“你真的不知道?”

“不知道。”

杨海峰站起来,做出要去洗手间的样子走了。等他在街上遛达了一会回来时,看到林佩滢正站在宽敞的门厅四下里寻觅。

“你干什么去了呀?这么久。大家是一起出来的,要行动就一起行动。”

“有些事是不能一起行动的。”

三个人又出现在餐桌旁,喝完了最后一瓶酒。男人们都显出似醉非醉的样子,照例由林佩滢搀扶着往回走去。

这天傍晚,杨海峰和林佩滢来到大视野饭店时,邀请他们的林佩漩还没有出现。他们就在门厅里这儿那儿地走动着,看喷泉里的彩色水柱,看假山里镶嵌的那些玉石的造型抽象的骆驼和玛瑙的植被,看池中一群群往来倏忽的红鱼,看四面墙壁上高大的彩色浮雕,那些浮雕在讲一个将军的故事,看一些巨形的花瓶就像柱子一样拔地而起。半个小时过去了,他们又把目光投向购物柜台,那儿珠光宝气,那儿的色彩比童话还要烂漫,那儿站着一排身穿粉色旗袍、披挂彩带的健美无比的姑娘,那儿的气氛温馨备至。又过了半个小时。林佩漩还没有出现。妹妹着急了,干什么呀,把我们晾在这里。杨海峰安慰她,耐心一点,你姐姐肯定有事。他带她过去坐到沙发上,她又说,她的事情就是多,上班下班都有人纠缠她,进货,出货,没完没了地应酬,对一个女人来说,这种工作没意思透了。他说,是个肥缺,只要有利可图,越忙越好。她急了,我姐姐可不是这种人。他笑笑,我相信,绝对相信。

这时一队姑娘从面前走过。她们的个子都在1.75公尺以上,一个个穿着黑衣黑裤黑色的披风和黑色高跟鞋,戴着黑色礼帽和墨镜,挺胸昂首,目不旁视,频律极快地迈出标准的模特儿步伐,显得神秘而刚健。杨海峰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们,问她觉得怎么样。她不吭声。

“要是再佩一把剑,就成女佐罗了。大视野饭店的女佐罗大队。”

“干什么?当摆设还是当大侠?”

他不回答,念了一句诗:“扬眉剑出鞘。”

“女人最好还是安分一点。”

“你指什么?”

“就是要像女人,要有女人味。”

“什么女人味?”

“你问自己,你们男人最清楚。”

“我不清楚,真的。我觉得一个女人好是因为她有魅力。比如你,你就很有魅力。和刚才那些女佐罗相比,你并不比她们漂亮,可是你身上有一种力量,就像地球能把人吸引住一样,你就是一个磁场,强大的磁场。”

“别恭维了。”

“我并不善于恭维。”

“我姐姐才是磁场,待会儿见了你就知道。”

“也许,但不是所有的磁场都能吸引我。”

他起身,去柜台前买了两杯低度青稞液,回身时发现她跟了过来。两个人就在柜台上拧开杯口喝了起来,喝着就听背后有人大声道:

“等不及啦,喝上啦?”

他们回头。林佩滢道:“这不算喝,等你的呢,你怎么才来?这是作家,这是我姐。”

杨海峰点点头,不想握手,却见林佩漩将手伸了过来,他赶紧握住,感觉那手异常地绵软瘦小。

“就带着嘴来了,不好意思。”

“不好意思的是我。”她嗓门很大,但并不刺耳,“人呢?”她四下看看。

“我们不是人哪?”林佩滢生气道。

“才两个?我给人家说是八个。”

“喝什么酒?我们绝对能顶八个。”

“不喝酒,分钱。”林佩漩打开一只华丽的鹿皮夹包,掏出一个粉色烫金的纸袋。“一人两百块,八个人是一千六百块,现在就你们两个分了吧。”

什么意思?他用眼睛问林佩滢,她摇摇头。

“你们不知道?没听说?没见刚才进来的女佐罗?”

女佐罗大队是大视野饭店专门为将军准备的。也不知她们是礼仪小姐还是用来做保卫工作的,抑或是为了表演节目。反正她们的诞生是因为将军的存在。将军要来啦,要来这里的总统套间住几天。饭店为保持肃静,停止了一切经营活动。酒厂的代表只好拿出一笔钱来向被邀请的人表示歉意。

“只能这样了,消息来得很突然。”

将军?将军要住在这里?他不是有家么?是的,他有家。他的家是这个城市说不定也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建筑。可是他如果在家里的话,酒厂的人就无法接近他了。“不能啊,将军年事已高,需要安静。”家门口的守卫总要拦住前去拜访的人,苦口婆心地劝其离去。而对那些公然提着酒瓶子前来骚扰的人,门卫则毫不客气地告诉他们:“你们别想收买将军了,他,如此伟大的人物,怎么会喝你们的酒?什么?不想收买?那肯定是想毒死将军,快走开,不然我砸碎你们的酒瓶子。”既然如此,就只好把将军请出来了。只有在这里,在吃饭的时候,人们才可以掌握时机前去敬酒,也才可能把照相机的镜头对准敬酒碰杯的场面,然后咔嚓一声,有了,头条新闻、电视广告,接着是销售高潮、产值利润,统统都有了。要知道,在醉城,将军喝什么酒,全体人民就喝什么酒,一点也不含糊。

原来是这样,将军来这里,并不是像寻常人那样出现了婚变或别的什么不便张扬的事情后离家出走的,是饭店的竭力争取,而饭店又是以住在这里的酒厂厂家们为后盾的——每个厂家出资十二万,十四个厂家加起来是一百六十八万。这并不算多。因为大视野饭店每天的营业损失补偿就是十八万。如果将军在这里住一个星期,算算吧,得多少钱?剩下的钱就要用在膳食、娱乐、保卫、起居上了。尽管将军说了,一切从简。但饭店作为东道,如果每天不用飞机从沿海运来最新鲜的海味,如果不派出打猎队去哈那腾荒原猎获雪鸡、瞎熊和马鹿,如果不去广州或上海购买进口的警报系统、进口的床及床上用品、进口的洗漱用具、进口的沙发安乐椅、进口的娱乐设施,那就不算尽心尽意、尽职尽责。再说了,所谓接待将军实际上更重要的是接待将军的家人:将军的老伴——一个五十岁才嫁给将军的女将军、将军的儿子儿媳、女儿女婿以及那些活泼得可以上天入地的孙子孙女们。要千方百计让他们满意,这不容易,得动脑筋,得花一大笔钱。

林佩漩感到自己已经说得太多,连忙打住,把那粉色烫金的纸袋塞给妹妹。

“走,去我家,好不容易可以自己做一顿饭了,揪面片怎么样?”

“你揪还是我揪?”

“当然是你揪。”

“那就不去了,我们不去。”

“卫生巾不要啦?得有代价嘛。”

“你说呢?”林佩滢问杨海峰。他说:“我跟你来就得跟你走。”

粉色烫金的纸袋被林佩滢装进了自己的绿色小包。女佐罗大队又出现了。她们像刚才一样列队穿过门厅,走向北侧通往大视野花园的那道拱门。几个看热闹的人跟了过去,却被四个穿着大红超短裙的姑娘拦住了。她们就像在球门前组织人墙那样一个挨着一个亭亭而立,蛾眉朝上挑起,只用眼睛的余光扫着那几个人,面孔冷若冰霜。瞧瞧吧,她们比将军还要威风十倍地守卫着将军。杨海峰还想呆一会,却见林佩漩拉着妹妹的手朝前走了。他只好跟过去。

他们离开了大视野饭店。傍晚的街上染濡着凄惨的晖红。有些灯亮了,有些灯还没亮。人影来来回回,匆匆忙忙,都是去奔赴各个酒场的。汽车如同一条滞涩的河,忽尔高忽尔低,忽尔动忽尔止。音乐到处都在爆响,从沙漠深处吹来的热风扑打着人脸,很难受又觉得很好受。杨海峰跟在姐妹俩身后,端详着她们的腰身,发现那一身金光点点的黑色连衣裙配在林佩漩身上给人一种被压迫抑或是被挑逗的感觉,隐隐意识到,现在,此刻,傍晚的街上,大漠孤城的人群里,他是很愿意跟她妹妹去她那里的。

她是一个性感而陌生的女人。一个磁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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