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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01

有些地方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热风呼啸吹过的莫斯科红场,我母亲位于底特律八里路贫民窟中的卧室,一个高贵收养家庭所拥有的无尽花园,一名等着杀我的男子藏身其中、名为“死亡剧场”的古迹遗址。

但我记忆最深刻的,莫过于纽约的一栋无电梯大楼——破旧的窗帘,廉价的家具,一张桌子上堆满了派对药物。床边散置着一个手提包、一条细得像牙线的内裤、一双六英寸[1]高的周仰杰高跟鞋。这些东西就像它们的主人一般,并不属于这里。主人在浴室里,全身赤裸。她喉咙被割开,面朝下漂浮在充满硫酸的浴缸里,这种含硫酸的水管疏通剂,在任何超市都买得到。

十二个水管疏通剂空罐散落在地板上,都是同一个牌子的。我不动声色地开始翻看那些瓶子。上头的价格卷标都还在,于是我发现,凶手为了避免形迹可疑,跑去十二家不同的商店里买来这些水管疏通剂。我总是说,碰到良好的规划,你很难不佩服。

此时这个地方一片混乱,各种噪音震耳欲聋——警方的无线电很大声,法医处的助理喊着要支援,一个拉丁美洲裔的女人在哭。在这种现场,即使被害人在这世上半个人都不认识,也似乎总有一个人在哭。

浴缸里的那名年轻女子无法辨识,因为泡在强酸中三天,已经毁掉了她整张脸。我猜想这就是凶手的用意。杀她的不管是谁,都还刻意用几本电话簿压住她。强酸不仅溶解了她的手,也几乎腐蚀了掌骨结构。除非纽约市警局那些鉴识的家伙走运,比对出相符的牙医记录,否则恐怕很难查出这个人的身份。

在这种地方,会让你觉得罪恶依然徘徊不去,你的脑子可能会忽然冒出一些奇怪的事情。一名没有脸的年轻女子,这个念头让我想起很多年前一首披头士的歌,是讲埃莉诺·瑞格比(Eleanor Rigby)[2]的,歌词里说她戴着一张存放在门边罐中的脸,于是我脑子里便开始称被害人为“埃莉诺”。犯罪现场小组还有事情要处理,但在场没有人不认为“埃莉诺”是在性交半途死亡:床垫半脱离床座,床单纠结,床头桌上有一道喷出来的动脉血已经转为褐色。几个很病态的家伙猜想他是还在她体内时割断她喉咙的。糟糕的是,他们可能还没猜错。无论她是怎么死的,想要寻求恩典的人可能会觉得安慰,因为她不会晓得发生了什么事,直到最后的那一瞬间。

有些药物就会造成这种效果。当它到达你的脑部,会搞得你极度性饥渴,又极度愉快,因而不可能有任何不祥的预感。服用这些药物后,大部分人唯一清楚的想法,就是赶紧找个对象上床,搞他个天翻地覆。

我穿过拥挤的人群——在场没有人认识我,我只是个陌生人,昂贵的西装外套脱下来甩在肩后,太多的往事沉重不堪。停在床边,我关掉周遭的声音,在脑海中,我看到她在上方的性交位置,全身赤裸,像个女牛仔般骑着他。她二十出头,身材不错,我猜想她正来劲,几种药物的混合带领着她疾速旋转,冲向极度震撼的性高潮。她的体温因为药物而上升,肿胀的胸部往下压,心跳和呼吸频率被热情和化学药物刺激得突然飙高。她急促地大口呼吸,湿湿的舌头活跃起来,努力寻找着下头的那张嘴。今天的性爱可不适合胆小鬼。

窗外一排酒吧的霓虹灯招牌会透进来,照在她时髦发型的金色挑染上,也照得一支沛纳海潜水表闪闪发光。没错,这个表是仿冒品,不过仿冒得很好。我认识这个女人,我们全都认识,总之是这种类型。她们会出现在米兰新开的普拉达大型专卖店里,或是在苏荷区[3]夜店外头排队,或是在巴黎蒙田大街的热门咖啡店里啜饮低脂拿铁。这类年轻女子误以为《人物杂志》是新闻杂志,背部的日文刺青是她们反叛的象征。

我想象着凶手一只手放在她的乳房上,触摸一个镶了宝石的乳环,然后手指夹着乳环用力拉近。她大叫,可能更加兴奋了?现在她全身都超级敏感,尤其是乳头。但她不在乎,如果有人想玩粗暴的,那只表示对方真的很喜欢她。她坐在他上方,床头板重重敲击着墙壁,她会一直看着前门,当然了,门锁住又上了门链。因为这一带治安不太好。

后方墙上有一张逃生示意图,这里是一家旅馆,但是跟五星级饭店是天差地远。这个旅馆名叫东城旅店,住着四处漂泊打零工的人、背包客、精神失常者,以及任何肯付一夜二十元住宿费的人。爱住多久就住多久,一天、一个月,或是住到死。只要你拿得出两个身份证件,其中一个有照片。

89号房的这名男子已经住了好一阵子了。一张书桌上放着半打啤酒、四瓶半空的烈酒,以及两盒早餐谷物片。床头桌上有一台立体音响和几张CD,我浏览了一下。至少可以说,他的音乐品味还不错。不过衣橱是空的,好像他离开时只带走了衣服,把尸体留在浴缸里融化。衣橱后头有一堆垃圾:几张不要的旧报纸、一个杀蟑剂空罐、沾了咖啡渍的挂墙式月历。我拿起月历,每一页的主要画面,都是古代建筑遗迹的黑白照片:罗马城的古竞技场、一座希腊神庙、塞尔苏斯图书馆。非常附庸风雅。可是月历上的记事栏是空白的,看起来好像从没用过,于是我又丢了回去。

我转身走开,然后没有多想,纯粹出于习惯,伸出一只手抚过床头桌。这就怪了:没有灰尘。我又摸过书桌、床头板、立体音响,结果都是一样。显然凶手擦过了所有东西,好去除指纹。这并不稀奇,但当我闻到了某个气味,于是把手指凑到鼻子底下,一切都改变了。我闻到的残余气味,是加护病房为了避免感染所使用的杀菌喷雾剂。这种杀菌剂不但会杀死细菌,也会摧毁所有DNA物质——汗水、皮肤、毛发。房间里的所有东西,凶手都用这种杀菌剂喷洒过,而且大量喷在地毯和墙壁上,以确保纽约市警局不必动用他们收集证物的吸尘器。

我忽然明白,眼前绝对不是一般肇因于金钱或毒品或性满足的凶杀案。这是一宗非比寻常的谋杀案。

02

有件事不是人人都知道,大概也不会关心,但鉴识科学的第一条法则,就是“罗卡德交换原则”。这个原则是:“行凶者和犯罪现场的每一次接触,都必然会留下痕迹。”当我站在这个房间,周围环绕着几十种声音,我真想知道罗卡德教授是否碰到过89号房这种状况:凶手碰触过的一切,现在都泡在一个充满强酸的浴缸里,或是擦掉,或是洒满了医疗杀菌剂。我很确定,凶手连一个细胞或毛囊都没留下。

一年前,我曾针对现代调查技术写过一本很冷门的书。我在其中标题为“新视界”的一章里提到,行凶者使用杀菌喷雾剂的状况,我这辈子只碰到过一次,发生在捷克共和国,一名情报人员被人以高明的手法杀害。那个案子不是个好兆头,直到今天,案子都没破。无论之前住在89号房的是谁,他显然都非常内行,我也因此开始带着应有的敬意,检查这个房间。

他不是个爱整洁的人,我看到房里有不少垃圾,一个空的比萨盒就放在床旁的地上。我正要略过不管时,才想到那应该就是他放刀子的地方:就在伸手可及的比萨盒上头,再自然不过了,因而“埃莉诺”很可能根本不会注意到那把刀。

我想着他双手抓住她,把她翻身成仰躺姿势,他两边膝盖夹住她胸部两侧。她以为他正在调整姿势,要把自己放进她口中,此时他右手若无其事地垂下床侧,手指摸到比萨盒盖,然后找到他要找的:又冷又便宜,但因为是新的,所以绝对锋利得足以完成任务。

任何从后方看的人,都会看到她的背部拱起,唇间冒出某种呻吟,于是以为他一定是把自己放进她嘴里。但其实没有。他嗑了药的双眼发亮,充满泪水。他的左手紧紧压住她的嘴,逼她往后仰起头,露出喉咙。她挣扎又扭动,想伸手反抗,但他已经料到了。他跨坐在她胸部,膝盖用力往下压,钉住她的二头肌(浴缸里的那具尸体上,还依稀可以看到那两块瘀血)。她无可奈何。他的右手举起来,此时“埃莉诺”看到了,想要尖叫,全身剧烈抽动,努力想脱身。那把锯齿刀口的钢制比萨刀闪闪发亮,挥向她苍白的喉咙,用力一划……

血迹喷在床头桌上。由于供应脑部的动脉之一被完全割断,应该是瞬间就结束了。“埃莉诺”瘫软下来,发出咕噜声,流血致死。她残余的意识告诉自己,她刚刚见证了自己的谋杀;她过往的一切和未来的期盼,全都完了。他真正做的是这个:他根本没有进入她。或许这一点,也该感谢上帝的小小慈悲吧。

凶手到浴室准备好那一缸强酸,同时脱下血淋淋的白衬衫——他们在浴缸里“埃莉诺”的尸体底下发现了一些衬衫碎片,还有那把刀:四英寸长,黑色塑料刀柄,某家血汗工厂制造过几百万把。

这些想象中的逼真画面让我一时头昏脑涨,所以我几乎没意识到一只手粗暴地抓住我的肩膀。等到我一发现,立刻甩开,几乎当场打断他的手臂,这恐怕是以前留下的老毛病。结果那个家伙咕哝着简短的道歉,怪异地看着我,想把我推开。他是一个刑事鉴识小组的组长,带着另外两男一女,准备了紫外线灯和几碟快蓝B试剂,要检查床垫上的精液痕迹。他们还没发现杀菌剂,我也没告诉他们,因为凶手有可能漏掉床上某个地方没喷到。但如果真是如此,以东城旅店的性质来看,我猜想床上会有几千个精液痕迹,而且早在妓女开始穿长筒袜的年代,就一直累积到今天。

我让开路,免得挡住他们,但完全心不在焉:我正试图摒除一切杂念,因为这个房间和整个状况,让我觉得很不对劲,但不确定到底是什么。我刚刚想象的行凶过程错了,却说不上来为什么。我四下看着,逐一清点眼前的事物,但是找不出是哪里。我有个感觉,是源自更早一点的事情。我回头,在心里倒带,把时间往回推到我刚进门时。

那是什么?我深入自己的潜意识,试图找回当初的第一印象——那是一件跟暴力无关的小事,但是非常重要。

但愿我能回想起来……一个感觉……就像……那是某个字眼,躺在我记忆的另一头。我开始回想起自己在那本书里写过的:每回害你出错的,就是那些不假思索便认定的假设——然后我想到了。

我刚进门时,看到书桌上有半打装的啤酒,冰箱里有一盒牛奶。我注意到电视旁几张DVD的片名,还有垃圾桶里面放了垃圾袋。我脑袋里浮现、但当时没有意识到的第一个印象——是一个字眼——就是“女性”。对于89号房里所发生的事,我几乎样样都想对了,偏偏最重要的一件想错了。之前住在这里的不是年轻男子,跟“埃莉诺”性交并割断她喉咙的不是一名赤裸男子。用强酸毁掉她五官、用杀菌喷雾彻底喷洒过这个房间的,不是个聪明的烂男人。

而是个女人。

03

我的职业生涯中认识很多有权势的人物,但其中唯一真正具有天生权威感的,只有一个——他只要轻声说句话,就可以把其他人压下去。现在他就在走廊上,朝我走来,跟旁边的刑事鉴识小组说他们得等一下:消防局想先把那些强酸抽出来,免得有人被化学物灼伤。

“不过呢,你们的塑料手套先别脱下来,”他建议道,“你们可以在走廊这里,互相做个免费的前列腺检查。”每个人都大笑起来,只有那些刑事鉴识小组的人没笑。

那个有权威声音的人,就是负责这个犯罪现场的凶案组队长班·布瑞德利。他刚刚一直在楼下的经理办公室,想找到经营这个旅店的混球。布瑞德利是个高大的黑人,五十出头,双手很大,身上穿了件裤脚反折的迪赛牛仔裤。他老婆最近说服他买了这件牛仔裤,指望他的形象更年轻一点,但结果希望落空。他自己说,这件裤子让他看起来像是史坦贝克小说里的角色——来自尘暴灾害地带的现代流民。

一如其他常出现在这类谋杀现场的警察,布瑞德利对于刑事鉴识专家没什么好感。首先,纽约市警局的刑事鉴识工作几年前已经外包出去,于是这类索价昂贵的工作人员就开始出现在现场,身穿笔挺白色连身工作服、背后印着比方“刑事鉴识生物服务公司”的字样。其次——而且令他忍无可忍的——是两部以刑事鉴识工作为主题的电视节目爆红,搞得这类鉴识人员全都自以为是名人。

“耶稣啊,”他最近曾抱怨,“这个国家还有哪个人不梦想要上真人秀的吗?”

他看着这些想当名人的人员收拾起公文包型的迷你实验室时,也刚好看到了我——默默靠墙站着,只是观察,我好像有半辈子都是这样。他没理会那些找他的人,径直朝我走过来。我们没握手,不晓得为什么,反正我们不来这一套。我甚至不确定我们算不算朋友——我向来都是局外人,几乎任何你能想到的阵营,我都不在其中,所以我大概也没资格评断什么。不过硬要说的话,我们都很尊重对方。

“谢谢你过来。”他说。

我点头,看着他裤脚反折的牛仔裤和黑色工作靴,很适合充满血和粪便的犯罪现场。

“你是搭什么车过来的?牵引机吗?”我问。他没笑;班很少笑,他大概是你见过最扑克脸的人。但这不表示他没有幽默感。

“你四处看过了吧,拉蒙?”他低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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