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座位上,不知道为何他不由自主地骗了那个女人说人家有女朋友。那个笨女人听了之后果然像一个被霜打过的茄子一样蔫了,并且据他私下偷偷观察,后来她好久都没去过那家馄饨店。
考上明德高中的时候,他既有些高兴又有些难过,因为他知道她如今已经大学毕业,不可能继续给他做家教了。在那些见不到她的日子里,他的脾气暴躁了许多,经常发些无名怒火,导致原本就没有几个朋友的他人缘更差。不过那有什么关系,他才不在乎。
高二升高三的那个暑假前,他偶然知道她将会去明德任教,知道这个消息时他高兴得快要疯掉。后来知道她担任的是高二的英语老师,于是为了能继续做他的学生,他默默地拨通了那个因为外遇和母亲离婚,并一再表示想要补偿他的父亲的电话,直白地告诉他自己想要留级,并且就要留在明德高中高二15班,让他想办法。
后来他如愿地继续做着她的学生,虽然这次仍旧只有短短的两年,但是只要能够见到她,自己已经很满足。
上了大学后他间接、直接地向她表示过无数次自己喜欢她,可是每次她听后要么装傻听不懂,要么就故意摆出一副老师的模样来语重心长地教导他。
被斯坦福录取的那个暑假,他终于鼓起勇气向她正式告白,可是像往常一样,她听后故意瞪大眼睛做出一副惊讶的样子,接着又扬扬得意道:“果然我的魅力无法挡,连以前讨厌我的学生如今都深深地迷恋上了我,搞不好我以后会成为明德的万人迷老师,也不知道财务部会不会因此多发点年终奖给我。”
学校财务部当然不会多发年终奖给她,他对她的感情也绝对不像她说的那样算是迷恋。他清楚地知道,那不是迷恋,那是喜欢。
当时去美国留学临登机的时候,他看着她送行时还忍不住挂了两行眼泪,心里高兴得不得了,以为她心里到底是有自己的,也许只是顾着师生名分不好意思说。他想着等自己读完博士,有了事业,那个时候再向她表白,应该是恰到好处。
可惜最终他只是空欢喜一场。
等到他博士读完并拒绝了华尔街一家赫赫有名的风投公司的总监一职后,在他一心只想着回国去找她的时候,他忽然被告知她要结婚了。
电话里她扬扬得意地告诉他,新郎他也认得,就是多年前她在馄饨店里对其扮花痴的那个服务员。哦,不对!人家现在是一个小有名气的青年作家。
她还在电话里和他说,你看我和我仙鹤男神最后还是在一起了吧!果然上天是舍不得拆散真爱的,所以呢,那些被拆散的情侣都不算是真爱。
他听了心如刀绞,可是在电话里却故意嗤笑她年纪都一大把了,还这么花痴真的很好吗?她听了也不反驳,反而一反常态笑呵呵地应和着他的话。对啊,年纪一大把了,幸亏还有人娶她,原本以为只能做剩女最后成为老姑婆一个人孤孤单单地过一辈子呢。
她结婚的时候他二十六岁,她三十二岁。
电话里她还厚颜无耻地提出想要他做伴郎的要求,约莫也知道不好意思,还特地许诺事后会给他一个丰厚的大红包。
他笑道,红包就不必了,你帮我物色一个佳人就好。
在听到这话后,她在电话里笑声更大。他听着那好似放下一块大石头的笑声,心里却清楚地明白,这一次,她是真的放心了。
婚礼上的她美丽得不似凡人,身旁站着俊朗挺拔如玉树的新郎官,两人看上去确实登对极了,台下宾客们赞不绝口,道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他听了真心替她高兴,为自己感到悲哀。
这么多年的喜欢,终于有了个了结。那人给自己的拒绝理由是如此的简单明了,她甚至没有给他一点点努力的余地。
其实在她选择做他的家教老师时他就应该明白,穷尽此生,离她再近,他也只能是她的学生。
如果时光可以倒回,他想回到十五岁,在那个穿着嫩蓝色针织衫、深色牛仔裤扎着马尾的季冉宁向他做自我介绍的时候,就直接明白地告诉她:“我不想要你做我的老师。”
可是十五岁的少年没有,他只是抬了抬覆盖着长睫毛的眼皮,漫不经心地应了声:“知道了。”
后来他喜欢上了那个家教老师,不过她嫁给了自己喜欢的人。
《半生缘》里沈士钧有一段内心独白,他说,十四年了,日子过得真快,对中年以后的人来讲,十年八年好像是指缝间的事,可是对年轻人来说,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其实爱不爱都没关系,我早知道结局。
好的爱情,让你温柔
李碧华在写《青蛇》的时候,文章里有过这样一段话: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白蛇和青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只是,当他得到白蛇,她渐渐成了朱门旁惨白的余灰,那青蛇,她却是树顶欲滴爽脆刮辣的嫩叶子。到他得到了青蛇,她反是百子柜中闷绿的山草药,而白蛇,抬尽了头方见天际飘飞柔情万缕新雪花。
李碧华在写《青蛇》的时候,文章里有过这样一段话: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白蛇和青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只是,当他得到白蛇,她渐渐成了朱门旁惨白的余灰,那青蛇,她却是树顶欲滴爽脆刮辣的嫩叶子。到他得到了青蛇,她反是百子柜中闷绿的山草药,而白蛇,抬尽了头方见天际飘飞柔情万缕新雪花。每个女人,也希望她生命中有两个男人:许仙与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得他偶一欢心的金漆神像,生世伫候,仰之弥高;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年,给你讲最好听的话语来熨帖心灵。——但只因到手了,他没一句话说得准,没一个动作硬朗。万一法海肯臣服呢,又嫌他刚强怠慢,不解温柔,枉费心机。
这样看来,似乎世间饮食男女的爱情太过于逼近血淋淋的现实,尖酸刻薄地让人难以忍受,与之相比,诗经里“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美好承诺倒是成了一句漏洞百出的笑言。
现在都市的生活似乎笼罩着一种非常匆忙的气息,上班快,开车快,吃饭快,聊天快,就连爱情,也成了象征性的速食快餐——喜欢快,恋爱快,同居快,就连披上白纱在神父面前许诺与对方相爱一生一世的神圣婚礼,也被贴上快的标签,当然,这标签撕开得也快——离婚好像比结婚还快。
如此这般,你还敢相信爱情?
回答是肯定的,相信,我们当然要相信。
那些离过期日子极为接近的速食爱情,我们只需要静静地看着不与之接近沾染便可,然而那些在红尘岁月里荡涤尘土、洗尽铅华的纯挚深情,我们可以以一个信仰者、预备者的姿态深陷其中。因为,好的爱情,她会让你温柔。
我想起之前在给六年级学生上阅读课的时候,讲过一篇阅读短文,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年迈的夫妻。
老头子得了肺癌晚期,医院给老太太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她心如刀绞,忍不住坐在病床边偷偷掉眼泪。老头子看见了就叫她别伤心,他说:“我呢,既不是神仙,也不是老妖怪,迟早都是死了要去见阎王爷的。我也想得通,活到这把年纪,该经历的咱也都经历了,值!剩余的日子呀,咱都当老天爷借给咱的,天天开开心心的,你也不要太伤心了。就是觉得我先走的话,怕没人照顾你。”
老太太听完,心里更难受了。她说:“老头子,我心里一直觉得对不住你。当年我的相好回来找我时,年轻的我还是太冲动,回家就准备收拾行李。结果,刚一进门就看见你在厨房给我熬汤。你对我说,‘这段时间,你精神不好,我给你补补身子。’我悄悄地回到卧室哭了,当时呀,我心里就下定决心,不走了,这辈子都不走了。”
老头子捏了捏老太太的手说:“老伴儿啊,你也别太自责了。一直都没告诉你,其实这件事我早就知道了,我还偷看了你俩的信件。”
老太太一脸诧异,老头子笑笑继续说道:“那汤,是我知道你要走,所以想着给你熬最后一次,喝完你再走。你不吃饭不行,你晕车厉害。”
老太太听完,泪流满面,她大概没想到老头子用情如此之深。她握着老头子的手不停地说:“我这辈子做得最对的一件事就是没有离开你,老头子。我知道,你才是我最值得托付一辈子的人。”
这篇故事讲完之后,我跟学生说,先不要看文章后面的题目,我们先就这篇短文单纯地谈一谈自己心里的感受。那些十二三岁的孩子们只是笑嘻嘻地问我:“老师,这篇短文有那么感人吗?你也太多愁善感了吧,我们大家看你都快要哭了。”
的确,这些孩子还没历经世事,他们所知所想所要的,大约就如罗大佑在《童年》中的唱词一般,而我妄想他们能感受到文章中的如斯深情,却是过于急切。后来有一位小姑娘惴惴不安地举起了手,我以为她要说感受,便很高兴地让她站起来回答。谁知她只是提了一个叫我只能沉默的问题,她问我:“老师,那里面的老爷爷的病好了吗?”
她还清楚地记着文章的一开头,老头子是生了病的,只是她似乎不明白肺癌晚期是个什么样的概念。作为一个成年人,我当然知道这样的字眼意味着什么,可是话到嘴边硬是被舌头压制住,说不出口。
我未说出口,却自然不乏聪颖早慧的学生来帮她解决疑惑,知道结局的小姑娘于是沉默了。下课收拾课本的时候,我竟无意间看到她在揉眼睛。那姿势,却是与我在厨房里悄悄流泪的母亲一模一样。
我叫了她出去,在办公室的隔间里她告诉我:“既然老爷爷和老奶奶那么喜欢对方,老爷爷生病死了,老奶奶该有多伤心。”我未想到的生死后结局,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却是在认真地惦记着,替故事里的人伤心着。旁人也许是觉得可笑至极,可我却也跟着沉默难过。
当然,我还是会拿出一副老师的姿态安慰她,我说老奶奶肯定是会伤心的,不过她不会一直伤心,她知道老爷爷不会舍得她伤心,因此她也不会让老爷爷难过。我说这话时有些拗口,担心她听不懂,谁知这个小姑娘竟然理解无差,认真地点点头:“那我就放心了。”
就是这一句“那我就放心了”,让我忍俊不禁,却也从此明白,对于爱情的理解其实并不关乎年龄和阅历,就像语文题没有标准答案,书后给出的也都注明仅供参考的字眼。我们仗着年龄的优势理解的,也并不比小孩子们更贴近事实,只是里面涵盖了人情冷暖和世故。
就像爱情,起初它只是一杯纯洁的、没有任何添加剂的新鲜牛奶,是我们在不停地往里面添加东西,添加嫉妒自私、无理取闹、俗气世故之后,成了一瓶外表无差,然而一旦被人品尝便会被全部吐出来的牛奶。添加相濡以沫,关怀照顾,善良宽容和理解,那便是一瓶上好的牛奶,这样的牛奶,入口醇香,品尝它的时候眼角眉梢会悄悄舒展,就连唇角都会情不自禁地翘起。
好的爱情,它会让你温柔,温柔自己的同时,也让旁人感受到这份温柔。
有生之年能遇见你
林夕的词最是蚀骨动人,缠绵悱恻之余亦是清冷孤寡的格外动人。填词到句句完美,直到唱的人动情,听的人流泪。
“有生之年能遇见你,竟花光我所有力气。”
1
有一年我去看望外婆的时候,她正戴着外公的老花镜坐在院子里给一件褐色的褂子绣几朵淡金色的祥云。
那阵子外公的身体不好,外婆不知在哪儿听说在衣服上绣上金色祥云便可以招得菩萨保佑驱除病魔,于是便在外公大大小小的衣物上都用淡金色的丝线绣了祥云。我曾听母亲笑说过这事,当时也是一笑以迷信置之,并未放在心上。时至今日亲眼看到,除了感动,别无其他。
“大盈子,你来了哇。”招呼完我她眯着眼又投入到了自己的事业之中。不过一边眯着眼睛在褂子上穿梭着祥云针脚,一边分出神来和我说话,告诉我外公最近心口总是生疼,不过诊所里的医生看过了说是没有太大的病,只要注意调养就好。
外公疑心自己是癌,便打定主意不去医院,每日像往常一样开心地生活着,该跑步时跑步,吃好午饭后照例来个小麻将,晚上躺在暖融融的电热毯上看电视,一切与寻常无异,除了夜里疼痛时抑制不住地呻吟。
一心两用的后果便是那根银针刺透了她的指头,还没等我关心,外婆便将手指吮在嘴里吸去血珠而后连忙说:“不碍事的,不碍事的。”接着立刻又绣起了祥云。“我原本啊,怕你外公嫌弃我自作主张,不过没想到你外公还喜欢得不得了呢!”
她还说,外公可喜欢了,还告诉她,穿上这些她绣过祥云的衣服,早上跑步都越发精神抖擞呢!
我想那些祥云原本是没有魔力的,然而因为是外婆虔诚地绣出来的,因而它便有了温暖人心的魔力。
2
外公喜欢喝酒,可是由于那一阵子身体不适,被两个舅舅强行勒令禁酒。
禁酒令颁布执行的那两个月里,外公寝食难安,食不下咽。我曾亲眼看到外公像个稚龄孩子一般向外婆讨酒喝,甚至于连小酒杯都准备好了。菜吃得正热闹的时候,他突然眯着细长的眉眼,夹了块菜放进外婆的碗里,看着外婆开心娇嗔地吃完他夹的菜后在众人不注意时,小声地对外婆提出:“秀针啊,我今天就喝一小杯酒行不?我保证只有一小杯,喝完绝对不会再要第二杯!”
禁不住他的再三央求,外婆终于松了口:“只能喝一小杯。”
一小杯入喉,外公开始耍赖,要求喝第二杯、第三杯……
但他这“不守诚信”的行为却惹怒了外婆,于是外婆将剩下来的酒全都赏给了舅舅姨父还有哥哥们,徒留一个空空的镂花瓶子让外公过过眼瘾。
于是外公委屈地向我们抱怨:“你看看秀针,她当着你们的面还欺负我!”一反寻日里威严的气度,那模样,活脱脱像一个受了气的小媳妇,惹得大家哈哈大笑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