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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北京城杂忆

一 市与城

如今晚儿,刨去前门楼子和德胜门楼子,九城全拆光啦。提起北京,谁还用这个“城”字儿?我单单用这个字眼儿,是透着我顽固?还是想当个遗老?您要是这么想可就全拧啦。

咱们就先打这个“城”字儿说起吧。

“市”当然更冠冕堂皇喽,可在我心眼儿里,那是个行政划分,表示上头还有中央和省哪。一听“市”字,我就想到什么局呀处呀的。可是“城”使我想到的是天桥呀地坛呀,东安市场里的人山人海呀,大糖葫芦小金鱼儿什么的。所以还是用“城”字儿更对我的心思。

我是羊管儿胡同生人,东直门一带长大的。头十八岁,除了骑车跑过趟通州,就没出过这城圈儿。如今奔七十六啦,这辈子跑江湖也到过十来个国家的首都。哪个也比不上咱们这座北京城。北京“市”,大家伙儿现下瞧得见,还用得着我来唠叨!我专门说说北京“城”吧。

谈起老北京来,我心里未免有点儿嘀咕!说它坏,倒落不到不是。要是说它好,会不会又有人出来挑剔?其实,该好就是好,该坏就是坏。用不着多操那份儿心。反正好的也说不坏,坏的说成好,也白搭。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况且时代朝前跑啦。从前用手摇的,后来改用马达了——现在都使上电子计算机啦。这么一来,大家伙儿自然就不像从前那么闲在了。所以有些事儿就得简单点儿。就说规矩礼数吧,从前讲究磕头,请安,作揖。那多耽误时候!如今点个头算啦。我赞成简单点。您瞧,我这人不算老古板吧!

可凡事都别做过了头。就拿“文明语言”来说吧。本来世界上哪国也比不上咱北京人讲话文明。往日谁给帮点儿忙,得说声“劳驾”;送点儿礼,得说“费心”;向人打听个道儿,先说“借光”;叫人花了钱,说声“破费”。光这一个“谢”字儿,就有多么丰富、讲究。

现在倒好,什么都当“修”给反掉啦,闹得如今北京人连声“谢谢”也不会说了,还得政府成天在电匣子里教,您说有多臊人呀!那简直就像少林寺的大和尚连柔软体操也练不利落了。

您说怎么不叫我这老北京伤心掉泪儿!

二 京白

50年代为了听点儿纯粹的北京话,我常出前门去赶相声大会,还邀过叶圣陶老先生和老友严文井。现在除了说老段子,一般都用普通话了。虽然未免有点儿可惜,可我估摸着他们也是不得已。您想,现今北京城扩大了多少倍!两湖两广陕甘宁,真正的老北京早成“少数民族”啦。要是把话说纯了,多少人能听得懂?印成书还能加个注儿。台上演的,台下要是不懂,没人乐,那不就砸锅啦?

所以我这篇小文也不能用纯京白写下去啦。我得花搭着来——“花搭”这个词儿,作兴就会有人不懂。它跟“清一色”正相反:就是京白和普通话掺着来。

京白最讲究分寸。前些日子从南方来了位愣小伙子来看我。忽然间他问我“你几岁了?”我听了好不是滋味儿。瞅见怀里抱着的,手里拉着的娃娃才那么问哪。稍微大点儿,上中学的,就得问:“十几啦?”问成人“多大年纪”。有时中年人也问“贵庚”,问老年人“高寿”,可那是客套了,我赞成朴素点儿。

北京话里,三十“来”岁跟三十“几”岁可不是一码事。三十“来”岁是指二十七八,快三十了。三十“几”岁就是三十出头了。就是夸起什么来,也有分寸。起码有三档。“挺”好和“顶”好发音近似,其实还差着一档。“挺”相当于文言的“颇”,褒语最低的一档是“不赖”。就是现在常说的“还可以”。代名词“我们”和“咱们”在用法上也有讲究。“咱们”一般包括对方,“我们”有时候不包括。“你们是上海人,我们是北京人,咱们都是中国人。”

京白最大的特点是委婉。常听人抱怨如今的售货员说话生硬——可那总比带理不理强哪。从前,你只要往柜台前头一站,柜台里头的就会跑过来问:“您来点儿什么?”“哪件可您的心意?”看出你不想买,就打消顾虑说:“您随便儿看,买不买没关系。”

委婉还表现在使用导语上。现在讲究直来直去,倒是省力气,有好处。可有时候猛孤丁来一句,会吓人一跳。导语就是在说正话之前,先来上半句话打个招呼。比方说,知道你想见一个人,可他走啦。开头先说,“您猜怎么着——”要是由闲话转入正题,先说声:“喂,说正格的——”就是希望你严肃对待他底下这段话。

委婉还表现在口气和角度上。现在骑车的要行人让路,不是按铃,就是硬闯,最客气的才说声“靠边儿”。我年轻时,最起码也得说声“借光”。会说话的,在“借光”之外,再加上句“溅身泥”。这就替行人着想了,怕脏了您的衣服。这种对行人的体贴往往比光喊一声“借光”来得有效。

京白里有些词儿用得妙。现在夸朋友的女儿貌美,大概都说:“长得多漂亮啊!”京白可比那花哨。先来一声“哟”,表示惊讶,然后才说:“瞧您这闺女模样儿出落得多水灵啊!”相形之下,“长得”死板了点儿,“出落”就带有“发展中”的含义,以后还会更美;而“水灵”这个字除了静的形态(五官端正)之外,还包含着雅、娇、甜、嫩等等素质。

名物词后边加“儿”字是京白最显著的特征,也是说得地道不地道的试金石。已故文学翻译家傅雷是语言大师。50年代我经手过他的稿子,译文既严谨又流畅,连每个标点符号都经过周详的仔细斟酌,真是无懈可击。然而他有个特点:是上海人可偏偏喜欢用京白译书。有人说他的稿子不许人动一个字。我就在稿中“儿”字的用法上提过些意见,他都十分虚心地照改了。

正像英语里冠词的用法,这“儿”字也有点儿捉摸不定。大体上说,“儿”字有“小”意,因而也往往带有爱昵之意。小孩加“儿”字,大人后头就不能加,除非是挖苦一个佯装成人老气横秋的后生,说:“嗬,你成了个小大人儿啦。”反之,一切庞然大物都加不得“儿”字,比如学校、工厂、鼓楼或衙门。马路不加,可“走小道儿”、“转个弯儿”就加了。当然,小时候也听人管太阳叫过“老爷儿”。那是表示亲热,把它人格化了。问老人“您身子骨儿可硬朗啊”,就比“身体好啊”亲切委婉多了。

京白并不都娓娓动听。北京人要骂起街来,也真不含糊。我小时,学校每年办冬赈之前,先派学生去左近一带贫民家里调查,然后,按贫穷程度发给不同级别的领物证。有一回我参加了调查工作,刚一进胡同,就看见显然在那巡风的小孩跑回家报告了。我们走进那家一看,哎呀,大冬天的,连床被子也没有,几口人全蜷缩在炕角上。当然该给甲级喽。临出门,我多了个心眼儿,朝院里的茅厕探了探头。嗬,两把椅子上是高高一叠新棉被。于是,我们就要女主人交出那甲级证。她先是甜言蜜语地苦苦哀求。后来看出不灵了,系了红兜肚的女人就叉腰横堵在门坎上,足足骂了我们一刻钟,而且一个字儿也不重,从三姑六婆一直骂到了动植物。

《日出》写妓院的第三幕里,有个家伙骂了一句“我教你养孩子没屁股眼儿”,咒得有多狠!

可北京更讲究损人——就是骂人不带脏字儿。挨声骂,当时不好受。可要挨句损,能叫你恶心半年。

有一年冬天,我雪后骑车走过东交民巷,因为路面滑,车一歪,差点儿把旁边一位骑车的仁兄碰倒。他斜着瞅了我一眼说:“嗨,别在这儿练车呀!”一句话就从根本上把我骑车的资格给否定了。还有一回因为有急事,我在人行道上跑。有人给了我一句:“干嘛?奔丧哪!”带出了恶毒的诅咒。买东西嫌价钱高,问少点儿成不成,卖主朝你白白眼说:“你留着花吧。”听了有多窝心!

三 吆喝

一位20年代在北京做寓公的英国诗人奥斯伯特·斯提维尔写过一篇《北京的声与色》,把当时走街串巷的小贩用以招徕顾客而做出的种种音响形容成街头管弦乐队,并还分别列举了哪是管乐、弦乐和打击乐器。他特别喜欢听串街的理发师(“剃头的”)手里那把钳形铁铉。用铁板从中间一抽,就会刺溜一声发出带点颤巍的金属声响,认为很像西洋乐师们用的定音叉。此外,布贩子手里的拨浪鼓和珠宝玉石收购商打的小鼓,也都给他以快感。当然还有磨剪子磨刀的吹的长号。他惊奇的是,每一乐器,各代表一种行当,而坐在家里的主妇一听,就准知道街上过的什么商贩。最近北京人民电台还广播了阿隆·阿甫夏洛穆夫以北京胡同音响为主题的交响诗,很有味道。

囿于语言的隔阂,洋人只能欣赏器乐。其实,更值得一提的是声乐部分——就是北京街头各种商贩的叫卖。

听过相声《卖布头》或《大改行》的,都不免会佩服当年那些叫卖者的本事。得气力足,嗓子脆,口齿伶俐,咬字清楚,还要会现编词儿,脑子快,能随机应变。

我小时候,一年四季不论刮风下雨,胡同里从早到晚叫卖声没个停。

大清早过卖早点的:大米粥呀,油炸果(鬼)的。然后是卖青菜和卖花儿的,讲究把挑子上的货品一样不漏地都唱出来,用一副好嗓子招徕顾客。白天就更热闹了,就像把百货商店和修理行业都拆开来,一样样地在你门前展销。到了夜晚的叫卖声也十分精彩。

“馄饨喂——开锅!”这是特别给开夜车的或赌家们备下的夜宵,就像南方的汤圆。在北京,都说“剃头的挑子,一头热”。其实,馄饨挑子也一样。一头儿是一串小抽屉,里头放着各种半制成的原料:皮儿、馅儿和佐料儿,另一头是一口汤锅。火门一打,锅里的水就沸腾起来。馄饨不但当面煮,还讲究现吃现包。讲究皮要薄,馅儿要大。

从吆喝来说,我更喜欢卖硬面饽饽的:声音厚实,词儿朴素,就一声“硬面——饽饽”,光宣布卖的是什么,一点也不吹嘘什么。

可夜晚过的,并不都是卖吃食的。还有唱话匣子的。大冷天,背了一具沉甸甸的留声机和半箱唱片。唱的多半是京剧或大鼓。我也听过一张不说不唱的叫“洋人哈哈笑”,一张片子从头笑到尾。我心想,多累人啊!我最讨厌胜利公司那个商标了;一只狗蹲坐在大喇叭前头,支楞着耳朵在听唱片。那简直是骂人。

那时夜里还经常过敲小钹的盲人,大概那也属于打击乐吧。“算灵卦!”我心想:“怎么不先替你自己算算!”还有过乞丐。至今我还记得一个乞丐叫得多么凄厉动人。他几乎全部用颤音。先挑高了嗓子喊“行好的——老爷——太(哎)太”,过好一会儿(好像饿得接不上气儿啦),才接下去用低音喊:“有那剩饭——剩菜——赏我点儿吃吧!”

四季叫卖的货色自然都不同。春天一到,卖大小金鱼儿的就该出来了。我对卖蛤蟆骨朵儿(未成形的幼蛙)最有好感,一是我买得起,花上一个制钱,就往碗里捞上十来只;二是玩够了还能吞下去。我一直奇怪它们怎么没在我肚子里变成青蛙!一到夏天,西瓜和碎冰制成的雪花酪就上市了。秋天该卖“树熟的秋海棠”了。卖柿子的吆喝有简繁两种。简的只一声“喝了蜜的大柿子”。其实满够了。可那时小贩都想卖弄一下嗓门儿,所以有的卖柿子的不但词儿编得热闹,还卖弄一通唱腔。最起码也得像歌剧里那种半说半唱的道白。一到冬天,“葫芦儿——刚蘸得”就出场了。那时,北京比现下冷多了。我上学时鼻涕眼泪总冻成冰。只要兜里还有个制钱,一听“烤白薯哇真热乎”,就非买上一块不可。一路上既可以把那烫手的白薯揣在袖筒里取暖,到学校还可以拿出来大嚼一通。

叫卖实际上就是一种口头广告,所以也得变着法儿吸引顾客。比如卖一种用秫秸秆制成的玩具,就吆喝:“小玩意儿赛活的。”有的吆喝告诉你制作的过程,如城厢里常卖的一种近似烧卖的吃食,就介绍得十分全面:“蒸而又炸呀,油儿又白搭。面的包儿来,西葫芦馅儿啊,蒸而又炸。”也有简单些的,如“卤煮喂,炸豆腐哟”。有的借甲物形容乙物,如“栗子味儿的白薯”或“萝卜赛过梨”。“葫芦儿——冰塔儿”既简洁又生动,两个字就把葫芦(不管是山楂、荸荠还是山药豆的)形容得晶莹可人。卖山里红(山楂)的靠戏剧性来吸引人。“就剩两挂啦。”其实,他身上挂满了那用绳串起的紫红色果子。

有的小贩吆喝起来声音细而高,有的低而深沉。我怕听那种忽高忽低的。也许由于小时人家告诉我卖荷叶糕的是“拍花子的”——拐卖儿童的,我特别害怕。他先尖声尖气地喊一声“一包糖来”,然后放低至少八度,来一声“荷叶糕”。这么叫法的还有个卖荞麦皮的。有一回他在我身后“哟”了一声,把我吓了个马趴。等我站起身来,他才用深厚的男低音唱出“荞麦皮耶”。

特别出色的是那种合辙押韵的吆喝。我在小说《邓山东》里写的那个卖炸食的确有其人,至于他替学生挨打,那纯是我瞎编的。有个卖萝卜的这么吆喝:“又不糠来又不辣,两捆萝卜一个大。”“大”就是一个铜板。甚至有的乞丐也油嘴滑舌地编起快板:“老太太(那个)真行好,给个饽饽吃不了。东屋里瞧(那么)西屋里看,没有饽饽赏碗饭。”

现在北京城倒还剩一种吆喝,就是“冰棍儿——三分啦”。语气间像是五分的减成三分了。其实就是三分一根儿。可见这种带戏剧性的叫卖艺术并没失传。

四 昨天

40年代,有一回我问英国汉学家魏礼怎么不到中国走走,他无限怅惘地回答说:“我想在心目中永远保持着唐代中国的形象。”我说,中国可不能老当个古玩店。去秋我重访英伦,看到原来满是露天摊贩的剑桥市场,盖起纽约式的“购物中心”,失去了它固有的中古风貌,也颇有点不自在。继而一想,国家、城市,都得顺应时代,往前走,不能老当个古玩店。

为了避免看官误以为我在这儿大发怀古之幽思,还是先从大处儿说说北京的昨天吧。意思不外乎是“温故而知新”。

还是从我最熟悉的东城说起吧。拿东直门大街来说,当时马路也就现在四分之一那么宽,而且是土道,上面只薄薄铺了层石头子儿,走起来真硌脚!碰上刮风,沙土能打得叫人睁不开眼。一下雨,我经常得锳着“河”回家。我们住的房还算好,只漏没塌,不然我也活不到今天了。可是只要下雨,(记得有一年足足下了一个月!)家里和面的瓦盆,搪瓷脸盆,甚至尿盆就全得请出来,先是滴滴嗒嗒地漏,下大发了就哗哗地往下流。比我们更倒霉的还有的是呢,每回下雨都得塌几间,不用说,就得死几口子。

那时候动不动就戒严。城门关上了,街上不许走人。街上的路灯比香头亮不了多少,胡同里更是黑黢黢的。记得一回有个给人做活计的老太太,挎着一包袱棉花走道儿,一个歹人以为是皮袄,上去就抢。老太太不撒手。那家伙动了武,老太太没气儿啦。第二天就把那凶手的头砍下来,挂在电线杆子上。

看《龙须沟》看到安自来水那段,我最感动了。那时候平民只能吃井水,而且还分苦甜两种。比较过得去的,每天有水车给送到家门口。水车推起来还吱吱礣礣地叫,倒挺好听的。我们家自己就钉了个小车,上头放两只煤油桶,自己去井台上拉,可也不能白拉。

这几年在北京不大看见掏粪的了。那时候除了住在东单牌楼一带的洋人和少数阔佬,差不多都得蹲茅坑,所以到处都过掏粪的。粪是人中宝。所以有粪霸,也有水霸,都各有划分地带,有时候也闹斗殴。

至于垃圾,满街都是,根本没有站。北京城有两个地名起得特别漂亮:一个是护国寺旁边的“百花深处”;一个是我上学必经过的“八宝坑”。可笑的是,这两个地方那时堆的垃圾都特别多,所以走过时得捏着鼻子。

我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北京有电车了。起初只从北新桥开到东单。开的时候驾驶员一路还很有节奏地踩着脚铃,所以也叫“叮当车”。我头回坐,还是冰心大姐的小弟为楫请的。从北新桥上去没多会儿,就听旁边有人嘀咕:“这要是一串电,眼睛还不瞎呀!”我听了害起怕来。票买到东单,可我一到十二条就非下去不可。我一回想这件事心里就不对劲儿,因为这证明那时我胆儿有多么小!

50年代为防细菌战,北京不许养狗了,真可我心意。小时候我早晨送羊奶,每次撂下奶瓶取走空瓶时,常挨狗咬。那阵子每逢去看人,拍完门先躲开,老怕有恶犬从里头扑出来。1945年在德国看**集中营的种种刑具时,在我看来,最可怕的刑罚是用十八条狼犬活活把人扯成八瓣儿咬死。

那里出门还常遇到乞丐。一家大小饿肚皮,出来要点儿,本是值得同情的。可有些乞丐专靠恐怖方法恶化缘。在四牌楼一家铺子门前,我就见过一个三十来岁满脸泥污的乞丐,他把自己的胳膊用颗大钉子钉到门框上,不给或者不给够了,就不走。更多的乞丐是利用自己身上的脏来讹诈。他浑身泥猴儿似的紧紧跟在你身后。心狠的就偏不给,叫他跟下去,但一般总是快点儿打发掉了心净。可是这个走了,另一群又会跟上来。

另外还有变相乞丐,叫“念喜歌儿”的。听见哪家有点儿喜事,左不是新婚,孩子满月,要不就是老爷升官,少爷毕业,他们就打着竹板儿到门前念起喜歌了。也是不给赏钱不走。要是实在拿不到钱,还有改口念起“殃歌儿”来的呢。比方说,在办喜事的家门口念道:“一进门来喜冲冲,先当裤子后当灯。”完全是咒话。

比恶化缘更加可怕的,是“过大车的”。我就碰上过一回,那时候我刚上初中,好几宿都睡不踏实。“大车”就是拉到天桥去执行枪毙的死囚车,是辆由两匹马拉的敞车。车沿上坐着三条“好汉”。一个个背上插着个“招子”,罪名上头还画着红圈儿。旁边是武装看守——也许就是刽子手。死囚大概为了壮壮胆,一路上大声唱着不三不四的二黄。走过饽饽铺或者饭馆子,就嚷着停下来,然后就要酒要肉要吃的,一边大嚼还一边儿唱。因为是活不了几个钟头的人了,所以要什么就给什么。

那时候管警察叫巡警。经常看到他们跟拉车的作对,嫌车放得不是地方,就把车垫子抢走,叫他拉不成。另外还有英国人办的保安队。穿便衣的是侦缉队,专抓人的。我就吃过他们的苦头。后来又添上戴红箍的宪兵。可是最凶的还是大兵(那时通称作“丘八”),因为他们腰里挂着盒子炮。我永远忘不了去东安市场吉祥戏院碰上的那回大兵砸戏馆子。什么茶壶、板凳全从楼上硬往池子里扔。带我去的亲戚是抱着我跳窗户逃出的。打那儿,我就跟京戏绝了缘。

我说的这些都不出东城。那时候北京真正的黑世界在南城。1950年我采访妓女改造,才知道八大胡同是怎样一座人间地狱。我一直奇怪市妇联为什么不把那些材料整理一下,让现今的女青年们了解了解在昨天的北京,“半边天”曾经历过怎样悲惨的年月。

五 行当

每逢走过东四大街或北新桥,我总喜欢追忆一下五十年前那儿是个什么样子。就拿店铺来说,由于社会的变迁,不少行当根本消灭了,有的还在,可也改了方式和作用。

拿建筑行当里专搭脚手架的架子工来说,这在北京可是出名的行当。50年代我在火车上遇过一位年近七旬的劳模,他就是为修颐和园搭佛香阁的脚手架立的功。现在盖那么多大楼,这个工种准得吃香。可五六十年前北京哪儿有大楼盖呀。那时候干这一行的叫“搭棚的”。办红白喜事要搭。一到夏天,阔人家院里就都搭起凉棚来了。

那可真是套本事!拉来几车杉篙、几车绳子和席,把式们上去用不了半天工夫,四合院就覆盖上了。下边你爱娶媳妇、办丧事,随便。等办完事,那几位哥儿们又来了。噌噌噌爬上房,用不了一个时辰又全拆光;杉篙、席和绳子,全分门别类,有条不紊地放回大车上拉走了。

整个被消灭的行业,大都同迷信有关系。比如香烛冥纸这一行。从北新桥到四牌楼,就有好几家。那时候一年到头,香没完没了地烧。平常在家里烧,初一、十五上庙里烧。腊月二十三祭灶烧,八月十五供兔儿爷烧。一到清明,家家更得买点子冥纸。一张白纸凿上几个窟窿,就成制钱啦。金纸银纸糊成元宝形,死人拿到更阔气了。还有钞票:上面印着酆都银行,多少圆的都有。拿到坟上去烧,一边儿烧,一边儿哭天号地。等腊月祭灶,就更热闹了。为了贿赂灶王爷,让他“上天言好事,下地保平安”,就替他烧个纸梯子,好像他根本没有上天的本事;并且要烧点子干豌豆,说是为了喂他的马。小时候祭完灶,我就赶快去灰烬里扒那烧糊了的豆子吃,味道美滋滋的。不过吃完了嘴巴两边甚至半个脸就全成炭人儿啦。

现在糊灯笼和糊风筝的高手是工艺美术家了。那时候,还有糊楼库的。这种铺子也到处都是。办丧事的,怕死人到阴间在住房和交通工具上发生困难,就糊点子纸房子纸车纸马,有时还糊几名纸仆人。到七月盂兰节,就糊起法船来了,好让死人在阴间超度苦海,早早到达西天。这些都先得用秫秸秆儿搭成架子,然后糊上各种颜色的纸。工一个比一个细。糊人糊马讲究糊得惟妙惟肖。可到时候都一把火烧掉。有时候还专在马路当中去烧!

这就说到那时候办红白事来了。

先说结婚吧,那当然全由家里一手包办喽,新婚夫妇到了洞房才照面儿。订婚时,男方先往女方家里送鹅笼酒海,一挑挑的。那鹅一路上还从笼里伸出脖子来一声声地吼。做闺女的没出阁,就先得听几天鹅叫,越叫越心慌。女方呢,事先就一挑挑地往男家送嫁妆:从茶壶脸盆、铺盖衣服、掸瓶梳妆台到硬木家具。

那时候的交通警可不好当。娶亲的花轿,出殡的棺材,都专走马路当中。出殡的棺材起码也得八个“杠”——就是八个穿了蓝短褂的壮汉来抬。场面大的,棺材上还罩个大盖子,最多的到六十四人杠。前面的执事还得占上半里地。娶亲的,花轿一般也是八个人抬。走在前边的执事可热闹啦!有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到女家,女方还先把门关严,故意不开。外头敲锣打鼓,里头故意刁难,要乐师吹这个奏那个。再说,明明是白天,执事干嘛举着木灯?后来学人类学才懂得,那显然是俘虏婚姻制的遗留。

30年代,我在燕京大学念书的时候,教务长梅贻宝先生结婚就特意用过花轿,新娘还是一位女教授。当时是活跃了校园的一桩趣事。

丧事呢,也涉及不少行业。我那时最怕走过寿衣铺。那是专卖为装殓死人用的服装店。枕头两头绣着荷花,帽子上还嵌着颗珠子。

有段快板是说棺材铺的:“打竹板的迈大步,一迈迈到棺材铺。棺材铺掌柜的本事好,做出棺材来一头大,一头小。装上人,跑不了。”

那时候还有个行当,大都是些无业游民干的:专靠替人哭鼻子来谋生,叫号丧的。马路上一过出殡的,棺材前头常有这么一帮子,一个个缩着脖,揣着手,一声声地哀号着,也算是事主的一种排场。

这些,比我再小上一二十岁的人必然也都看见过。现在回顾一下这些可笑可悲的往事,可以看出现在社会的进步,就表现在人不那么愚昧了,因而浪费减少了。

可不知道21世纪的人们再回过头来看今天的我们,又还有哪些愚昧和浪费呢?

六 方便

现在讲服务质量,说白了就是个把方便让给柜台里的,还是让给柜台外的问题(当然最好是里外兼顾)。这是个每天都碰到的问题。比方说,以前牛奶送到家门口,现在每天早晨要排队去领。去年还卖奶票呢:今天忙了,或者下大雨,来不及去取,奶票还可以留着用。现在改写本本了,而且“过期作废”,这下发奶的人省事了,取奶的人可就麻烦啦。

“文革”后期上干校之前,我跑过几趟废品站,把劫后剩余的一些够格儿的破烂,用自行车老远驮去。收购的人大概也猜出那时候上门去卖东西的,必然都是些被打倒了的黑帮,所以就百般挑剔,这个不收,那个不要。气得我想扔到他门口,又觉得那太缺德,只好又驮回去。

以前收购废品的方式灵活多了,并不都是现钱交易。比方说,“换洋取灯儿的”就是用火柴来换破旧衣服和报纸。“换盆儿的”沿街敲着挑子上的新盆吆喊。主妇们可以用旧换新,有时候是两三个换一个,有时候再贴上点钱。如今倒好,家里存了不少啤酒瓶子,就是没地方收!

说起在北京吃馆子难,我就想起当年(包括50年代)“挑盒子菜的”。谁家来了客人,到饭馆子言语一声,到时候就把点的菜装到两个笼屉里,由伙计给挑家来了。也可以把饭馆里的厨师请到家里来掌勺。那时候有钱就好办事。现在有时候苦恼的是:有钱照样也干着急。

我小时门口过的修理行业简直数不清。现在碟碗砸了,一扔了事。以前可不是。门口老过“锔盆儿锔碗儿的”,挑子两头各有一只小铜锣,旁边拴着小锤儿,走起来就奏出细小的叮当响声。这种本事可大啦。随你把盆碗摔得多么碎,他都能一块块地给对上,并用黏料粘好,然后拉着弓子就把它锔上啦。每逢看到考古人员拼补出文物时,我就想,这正是“锔盆儿锔碗儿的”拿手本领。

有一回我跟一位同学和他母亲去东四牌楼东癉祥买布。同去的还有他的小弟,才三岁。掌柜的把我们迎进布铺之后,伙计就把那小弟弟抱上楼去玩了。买完布,我们上楼一看,店里有个小徒弟正陪着那小弟弟玩火车哪。原来楼上有各种玩具,都是为小顾客准备的。掌柜的想得多周到!这么一来,大人就可以安心去挑选布料啦。

去年我在德国参观一家市立图书馆。走进一间大屋子,里面全是三五岁的娃娃,一个个捧着本画儿书在乱翻。一问,原来主妇们带娃娃来看书,可以把孩子暂时撂在那里同旁的娃娃玩,有专人照看。这样,还早早地就培养起孩子们对书的爱好。想得有多妙!当时我就想起了东癉祥来。

现在搬个家可难啦。有机关的还可以借辆卡车,来几位战友儿帮忙。没机关的可就苦啦。以前有专门包搬家的。包,就是事先估好了一共需要多少钱;另外,包也就是保你样样安全运到。家主只在新居里指指点点:这张桌子摆这儿,床摆那儿。搬完了,连个花盆也砸不了。

那时候要是不怕费事,走远点儿可以按批发价钱买点儿便宜货。我就常蹬车去果子市买水果,比铺子里按零售价便宜多了,但稍有不慎也会上当。

1983年在美国,有一天我们郊游路过一农家蜜瓜农场。文洁若花一美元买了三个大瓜。回来我们一合计,在超级市场一元钱也买不到半个瓜。我就想,在水果蔬菜旺季,要是北京也鼓励人到产地去买,不是可以减少些运输的压力,对买主也更实惠吗?

每逢在国外看到跳蚤市场,我就想北京德胜门晓市。那是个专卖旧货的地方。据说有些东西是偷来的黑货。晓市天不亮就开张,所以容易销赃。我可在那儿上过几回当。一次买了双皮鞋,没花几个钱,还擦得倍儿亮。可买回穿上没走两步,就裂口啦。原来裂缝儿是用浆糊或泥巴填平,然后擦上鞋油的!

我最怀念的,当然是旧书摊了。隆福寺、琉璃厂——特别是年下的厂甸。我卖过书,买过书,也站着看过不少书,那是知识分子互通有无的场所。50年代,巴金一到北京,我常陪他逛东安市场旧书店。他家那七十几架书(可能大都进了北图)有很大一部分是那么买的呢。

我希望有一天北京又有了旧书摊,就是那种不用介绍信,不必拿户口本就进得去的地方。

七 布局和街名

世界上像北京设计得这么方方正正、匀匀称称的城市,还没见过。因为住惯了这样布局齐整得几乎像棋盘似的地方,一去外省,老是迷路转向。瞧,这儿以紫禁城(故宫)为中心,九门对称,前有天安,后有地安,东西便门就相当于足球场上踢角球的位置。北城有钟、鼓二楼,四面是天、地、日、月四坛。街道则东单西单、南北池子。全城街道就没几条斜的,所以少数几条全叫出名来了:樱桃斜街,李铁拐斜街,鼓楼旁边儿有个烟袋斜街。胡同呢,有些也挨着个儿编号;头条、二条一直到十二条。可又不像纽约那样,上百条地傻编。北京编到十二条,觉得差不离儿,就不往下编了,给它叫起名字来。什么香饵胡同呀,石雀胡同呀,都起得十分别致。

当然,外省也有好听的地名。像上海二马路那个卖烧饼油条的“耳朵眼儿”,伦敦古城至今还有条挺窄又不长的“针线胡同”。可这样有趣儿的街名都只是一个半个的。北京城到处都是这样形象化的地名儿,特别是按地形取的,什么九道湾呀,竹竿巷呀,月牙、扁担呀。比方说,东单有条胡同,头儿上稍微弯了点儿,就叫羊尾巴胡同。多么生动、富于想象啊!

我顺小儿喜欢琢磨北京胡同的名儿,越琢磨越觉得当初这座城市的设计者真了不起。不但全局布置得匀称,关系到居民生活的城内设计也十分周密,井井有条。瞧,东四有个猪市,西四就来个羊市。南城有花市、蒜市,北城就有灯市和鸽子市。看来那时候北京城的商业网点很有点儿像个大百货公司,各有分工。紧挨着羊市大街就是羊肉胡同。是一条生产线呀,这边儿宰了那边儿卖,多合理!我上中学时候,猪市大街夜里还真的宰猪。我被侦缉队抓去在报房胡同蹲拘留所的时候,就通宵地听过猪嗞嗞儿叫。

因为是京城,不少胡同当时都是衙门所在地,文的像太仆寺,武的像火药局、兵马司。还有管考举人的贡院、练兵的校场;还有掌管谷粮的海运仓和禄米仓,我眼下住的地方就离从前的“刑部街”不远。多少仁人志士大概就在那儿给判去流放或者判处死刑的。

有些胡同以寺庙为名,像白衣庵、老君堂、观音寺、舍饭寺。其中,有些庙至今仍在,像白塔寺和柏林寺。

有些胡同名儿还表现着当时社会各阶层的身份:像霞公府、恭王府,大概就住过皇亲国戚;王大人、马大人必然是些大官儿,然后才轮到一些大户人家,像史家呀、魏家呀。

那时候,北京城里必然有不少作坊,手艺人相当集中。工人不像现在,家住三里河,上班可能在通州!那时候都住在附近,像方砖厂、盔甲厂、铁匠营。作坊之外,还有规模更大、工艺更高的厂子:琉璃厂必然曾制造过大量的各色琉璃瓦,鼓楼旁边的“铸钟厂”一定是那时候的“首钢”,外加工艺美术。

有些很平常的地名儿,来历并不平常。拿府右街的达子营来说吧。据说乾隆把香妃从新疆接回来之后,她成天愁眉不展,什么荣华富贵也解不了她的乡愁。那时候皇帝办事可真便当!他居然就在皇城外头搭了这么个地方,带有浓厚的维族色彩。香妃一想家,就请她站在皇城上眺望。也不知道那个“人工故乡”,可曾解了她的乡愁!

民国初年,袁世凯就是在北京城这里搞起的假共和,所以北京不少街名带有民国史的痕迹,特别是今天新华社总社所在的国会街。野心家袁世凯就是在那里干过种种破坏共和的勾当,曹锟也是在那儿闹过贿选。50年代初期我在口字楼工作过几年,总想知道当时的参众两院设在哪块儿,找找那时议员们以武代文,甩手杖、丢墨盒儿的遗迹。

八 花灯

节日往往最能集中地表现一个民族的习俗和欢乐。西方的圣诞、复活、感恩等节日,大多带有宗教色彩,有的也留着历史的遗迹。节日在每个人的童年回忆中,必然都占有极为特殊的位置。多么穷的家里,圣诞节也得有挂满五色小灯泡的小树。孩子们一夜醒来,袜子里总会有慈祥的北极老人送的什么礼物。圣诞凌晨,孩子们还可以到人家门前去唱歌,讨点零花。

我小时候,每年就一个节一个节地盼。五月吃上樱桃和粽子了,前额还给用雄黄画个“王”字,说是为了避五毒。纽扣上戴一串花花绿绿的玩意儿,有桑葚,有老虎什么的,都是用碎布缝的。当时还不知道那个节日同古代诗人屈原的关系。多么雅的一个节日呀!七月节就该放莲花灯了。八月节怎么穷也得吃上块月饼,兴许还弄个泥捏挂彩的兔儿爷供供。九月登高吃花糕。这个节日对漂流在外的游子最是伤感,也说明中国人的一个突出的民族特点:不忘老根儿。但最盼的,还是年下,就是现在的春节。

哪国的节日也没有咱们的春节热闹。我小时候,大商家讲究“上板”(停业)一个月。平时不放假,交通没现在方便,放了店员也回不去家。那一个月里,家在外省的累了一年,大多回去探亲了,剩下掌柜的和伙计们就关起门来使劲地敲锣打鼓。

新正欢乐的高峰,无疑是上元佳节——也叫灯节。从初十就热闹起,一直到十五。花灯可是真正的艺术品。有圆的、方的、八角的;有谁都买得起的各色纸灯笼,也有绢的、纱的和玻璃的。有富丽堂皇的宫灯,也有仿各种动物的羊灯、狮子灯;羊灯通身糊着细白穗子,脑袋还会摇撼。另外有一种官府使用的大型纸灯,名字取得别致,叫“气死风”。这种灯通身涂了桐油,糊得又特别严实,风怎么也吹不灭,所以能把风气死。

纽约第五街的霓虹灯倒也是五颜六色,有各种电子机关,变幻无穷;然而那只有商业上的宣传,没什么文化内容。北京的花灯上,就像颐和园长廊的雕梁画栋,有成套的《三国》、《水浒》或《红楼》。有些戏人儿还会耍刀耍枪。我小时最喜欢看的是走马灯。蜡烛一点,秫秸插的中轴就能转起来。守在灯旁的一个洞口往里望,它就像座旋转舞台:一下子是孙猴,转眼又出来八戒,沙和尚也跟在后边。至今我还记得一盏走马灯里出现的一个怕老婆的男人:他跪在地上,头顶蜡扦儿;旁边站着个梳了抓髻的小脚女人,手举木棒,一下一下地朝他头上打去。

灯,是店铺最有吸引力的广告。所以一到灯节,哪里铺子多,哪里的花灯就更热闹。

60年代初的一次春节,厂甸又开市了。而且正月十五,北海还举行了花灯晚会。当时我一边儿逛灯,一边儿就想:是呀,过去那些乌七八糟的要去掉,可像这样季节性的游乐恢复起来,岂不大可丰富一下市民的生活?

九 游乐街

说起北京的魅力来,我总觉得“吸引”这个词儿不大够。它能迷上人。著名英国作家哈罗德·艾克敦30年代在北大教过书,编译过《现代中国诗选》。1940年他在伦敦告诉我,离开北京后,他一直在交着北京寓所的房租。他不死心呀,总巴望着有回去的一天。其实,这位现年已过八旬的作家,在北京只住了短短几年,可是在他那部自传《一个审美者的回忆录》中,北京却占了很大一部分篇幅,而且是全书写得最动感情的部分。

使他迷恋的,不是某地某景,而是这座古城的整个气氛。

回想我漂流在外的那些年月,北京最使我怀念的是什么?想喝豆汁儿,吃扒糕;还有驴打滚儿,从大鼓肚铜壶里倒出的面茶和烟熏火燎的炸灌肠。这些,都是坐在露天摊子上吃的,不是在隆福寺就是在东岳庙。一想到那些风味小吃,耳旁就仿佛听到哗啦啦的风车声,听见拉洋片儿的吆喊,“脱昂昂、脱昂昂”地打着铜锣的是耍猴儿或变戏法儿的。这边儿棚子里是摔跤的宝三儿,那边云里飞在说相声。再走上几步,这家茶馆里唱着京韵大鼓,那边儿评书棚子里正说着《聊斋》。卖花儿的旁边有个鸟市,地上还有几只笼子,里边关着兔子和松鼠。在我的童年,庙会是我的乐园,也是我的学堂。

近来听说有些地方修起高尔夫球场来了,比那更费钱更占地的美国迪士尼式的乐园也建了起来。我想:这是洋人家门口就可以玩到的呀,何必老远坐飞机到咱们这儿来玩?比如我爱吃炸酱面,可怎么我也犯不着去纽约吃炸酱面,不管他们做得怎么地道——还能地道过家里的?到纽约,我要吃的是他们的汉堡包。最能招徕外国旅客的,总是具有民族本色的东西,而不是硬移植过来的。

听说北京要盖食品街,这当然也是从旅游着想的。然而满足口福并不是旅游者最大的、更不是唯一的愿望,他们更想体验一下我们这里的游乐——不是跟他们那里大同小异的电影院和剧院,而是有特色的民间艺人的表演。比起烤鸭来,那将在他们心目中留下更为深刻、持久的印象。

去年,我到过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法兰克福。老实说,论市容,现代化的大都会往往给我以“差不多”的印象,三天的勾留,使我至今仍难以忘怀的却是在美因河畔偶然碰上的一个带有狂欢节色彩的集市。魔术团在铜鼓声中表演,长凳坐下来就有西洋景可看。儿童们举着彩色气球蹦蹦跳跳,大人也戴起纸糊的尖尖的丑角小帽。我们临河找了个摊子坐下来,吃了顿刚出锅的法兰克福名产:香肠。到处是五光十色,到处是欢快的喧嚣。我望着美因河,心里在想:高度工业化的德国居然还保留着这种中古式的市集。同时又想,即使光为了吸引旅游者,北京也应有一条以曲艺和杂技为主体的游乐街呀!

十 市格

1928年冬天,我初次离开北京,远走广东。临行,一位同学看见我当时穿的是双旧布鞋,就把他的一双皮鞋送了我,并且说:“穿上吧,脚底没鞋穷半截。去南方可不能给咱们北京丢人现眼!”多少年来,我常想起他那句话:可不能给咱们北京丢人现眼。真是饱含着一个市民的荣誉感。

在美国旅游,走到一个城市,有时会有当地人士白尽义务开着自己的车来导游。1979年在费城,我就遇见过这么一位。她十分热情地陪我们游遍了市内各名胜和独立战争时期的遗迹。当我们向她表示谢意时,她意味深长地回答说:“我家几代都住在这儿,我爱这个城市,为它感到自豪。我能亲自把这个伟大的城市介绍给你们,对我来说是莫大的快乐。”

1983年我去新加坡访问,参观市容的那天,年轻的胡君站在游览车驾驶台旁,手持喇叭向大家介绍说:“现在大家就要看到的是新加坡共和国的城市建设。”语气间充满了自豪感。他不断指着路旁的建筑说:“在英国殖民时代这原是……现在是共和国的……”从他的介绍中,我觉出这个青年对自己国家的荣誉感。

人有人格,国有国格,一座城市也该有它的市格。近来北京进行的文明语言、禁止吐痰等活动,无非就是要树立起我们这座伟大城市的高尚市格。北京确实不是座一般的城市,而是举世瞩目的历史名城,是十亿人民的第一扇橱窗,是我们这个民族有没有出息,究竟有多大出息的标志。每当公众场所敦促市民注意什么时,过去常写上“君子自重”。这是大有分量的四个字呀!

从客观上说,北京的变化确实大得惊人。这几年光居民楼盖了多少幢啊!可是我感到少数市民精神面貌的改变却大大落后于物质上的变化。就拿我所住的这幢楼来说吧,包括我们在内,不少人过去都住过大杂院,如今总算住上有起码现代化设施的楼房了。这楼从落成到现在才两年多,可是楼下的门窗早就给自行车什么的撞得七零八碎,修一回再撞破一回。上下十二层楼,本来楼道都安有电灯,偷泡子呀,拔电线呀,如今干脆成了一片黑暗世界。有人主动做了卫生值日牌,传不上几天就没影儿了。有好心人自告奋勇打扫楼梯,刚扫完,就有专喜欢一路嗑着瓜子上楼的人,毫无心肝地把楼梯又糟蹋得不像个样子。

1949年以后,咱们这座古城也经历了一场脱胎换骨。现在看来,换骨(城市建设)固然不易,城墙得一截截地拆,大楼得一层层地盖;可脱胎(改变社会风气和市民的精神面貌)更要困难。

然而那正是市格的灵魂。

(原载《北京晚报》,1985年11月11日至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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