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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朝花夕拾(童年 记忆与绵延)(8)

一向喜欢神童的故事。但不包括伤仲永之类。只是喜欢那些天生早慧的案例,无论是音乐、文学还是其他。都喜欢。拿来读的时候,一边慨叹自己不是,一边欣赏别人是。这种感觉相当奇妙。我想自己的生活同千千万万其他人的生活一样,总是平淡无奇的,大部分人即便曾经有过,也在受到种种打击和羁绊之后再不屑于做天才梦。当然,天才也不总是昙花一现,他们的躯干和头脑里,总是有点儿常人无法破解的密码。你越好奇就越好奇。当天才泯然众人的时候,多半大家都打着鸡蛋,挥着手臂说,我早知道会这样!早知道什么!天才永远是天才。就算变成众人了也是天才,至少还有天才的记忆。我们这些人,有什么?快乐的记忆?汲汲于功名利禄的记忆?

我不是天才,不是神童。按照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道理,我的周围大概也没有。可是天才的定义究竟是什么,我都分不清楚。刚上小学的第一天,坐在我后桌的女孩子能用铅笔一口气写出小学的名字,当时趴在桌子上盯着她看的时候,真是羡慕极了。因为那两个字那么复杂。我觉得她是天才!后来一同上小学、上初中、上高中,到了大学,才发现她只不过比我早学会怎么写那两个不太复杂的字。天才总是有数不清的神奇,她的神奇我数到小学毕业就懒得数了。

天才和我们比起来,似乎只是多学了两个字;而我们和天才相比,总感觉相距甚远。天才在其漫长无尽的成长之路上飞奔前行,留下众人在背后唏嘘感叹,自愧弗如。按照一个老师的逻辑,天才往往早夭;因为只有早夭才能算得上是同上天的旨意相通的人。

后来方才遇到很多经历非凡、成绩出众、样样精通的人……有点儿数不胜数了。天才的标准似乎变高了。也许,当天才聚集到一块的时候,你就会怀疑,他们都不是。天才与你要有一段距离,不能太远,太远了就像神话,像杜撰。不能太近,太近了就知道他们是怎么为了那么一点儿才能抛头颅洒热血的。你就想,我当初要是和他一样,也……但,生物组合千千万,总不能周全。只有一件事实:你不是天才。

读王小波的东西,就觉得自己也能写小说。我暗自觉得自己有这潜力,可是写什么,就是问题。于是我又得出一个只符合我自己逻辑的结论:写小说,关键是要写什么主题,不在乎用什么技巧,什么手段。手段和技巧都是暂时的,主题才能长久。不要写政治,一是比较复杂、水平不够写不出来;二是比较危险,胆量不够写不出来。写人,写人的故事。人可以超脱于政治存活,可是政治没有了人就是一个空架子。我试图用最简单的数学模型来说明,可惜有心无力(已经不学数学好些年了)。

再回到昨天晚上。昨天晚上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四周一片漆黑。以前的事情就像梦一样在脑子里过滤,喜欢的、不喜欢的,留恋的讨厌的,都在。一遍又一遍。开始后悔没有把陪了我10年的兔子带过来,只要抱着这个小东西,和她说话,就不会胡思乱想了。绝望的时候也就不绝望了。这么些年,她几乎成了我的精神支柱。考试失败、失恋、想家的时候,只要她在身边,就不那么绝望。可是这一次来英国,我不忍心把她塞到狭小的背包里,就让她安安稳稳地睡在家里的床上了。结果就是在英国一个人的孤独和绝望无处发泄,变成了一种病,就是神经病。或者就是极端的偏执狂和中度的抑郁。

把依靠的感觉物化总是好的。比如我的兔子,比如那些曾经让人依恋的人。因为你拥有他们的时候,你紧紧抱住他们的时候,是最真实的满足感。真的不需要多说什么,任何都不需要。危险就是,当他们全部不在了之后,暂时还无法找到依靠的时候,精神就趋于崩溃了。没人理解他们曾经带给我什么好处。没人知道我为什么会怀旧到固执的地步。可现实就是现实。爱上了难以脱身,感情经不起自己左右而沉沦于他人,是太多女人这辈子已经遇到或是即将遇到的最大灾难。这灾难或许还不够灭顶,但是它们横亘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大家纷纷感叹:理想太丰满,现实太骨感。这一灾难的极端就是死,死不是灭顶的同义语,死比灭顶要好一点。死后自有一个世界,灭顶后什么也没有。这是我的理解。

既然大家都喜欢用成功和失败衡量所谓价值者云云。那偶尔用一下作为自己的也不无过错。高中的同桌喜欢读《飘》,在临近高考最后的冲刺阶段也依旧爱不释手。她的成绩就如同“飘”一样起伏跌宕,刺激非常。班主任是教历史的年轻老师,记得她经常在历史课上对我的同桌说,你就“飘”吧,看你以后能“飘”到哪里去!这大概相当于是东北人的冷幽默,嘲笑别人的快感是其他人体会不到的。结果是,这个同桌高考时发挥超常,考进了上海某著名大学的经济系。后来见面的时候,这家伙半开玩笑地说,老师后来说她“傻人有傻福”。

我是这样理解这句话的。虽然早就不做阅读理解这一类坑蒙拐骗的题目了。说她是傻人,证据是高考大家复习你不复习,只知道读课外书。说傻福的意思是,最后得了一个没有看课外书的人都达不到的结果。这全在意料之外。如果她失利了,这句话理应改写。

这件事如果尚可理解为是老师对学生的爱之心切的话。那么成功即标准,存在即合理在另外的领域里则为谬论了。做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如果性爱的结果不是怀孕造人的话,那么这次性爱是失败的。这显然是不合逻辑的。如果每个人都像王二(王小波《黄金时代》的主角)一样把精液射到庄稼地里,并一次又一次期待未来不同的感受的话,世界还是美好的。现实是,王二生活在个人意识和生命意识最淡泊的年代,他的承受远超出射精和简单性爱的需求。

其实,这不是妄加揣测,而是有确凿证据的。比如,我读到过关于美国“9·11”后十个月的时候,美国全国的生育率达到历年来最高。按此推断,在恐怖袭击发生之前,是美国人的做爱高峰。医学这样解释“恐惧性爱”。就是在危难即将来临,未来不可预期,生命无可保障的时候,性爱是发泄的最有效也是最绝望的途径。既然活不成,那就“生”吧!这是我读到的让人惊讶的描述。但也在情理之中。我终于以此为线索,理解了陈凯歌《霸王别姬》里的段小楼和菊香在“文革”最惨淡的时候为什么有一段做爱的情节的设计。这是合乎情理的。终于将我看这部电影看到这个镜头时内心生出的疙疙瘩瘩的感觉消除了。

因此性就不再如从前所受的教育一样是禁区,而是一种本能了。

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种偶然爆发出的绝望感究竟从何而来?从佛教的角度讲,无非是求而不得,无明而有欲,苦集灭道。云云。既然做不到佛教徒自我历练的功夫,就证明自己尚没有这样的慧根。我只想,是不是有很多人仅仅因为这瞬间爆发的孤独选择自绝。那么如何走出孤独呢?

昨晚,再说昨晚。躺在床上的时候,只想起了一个成语——行尸走肉。从前做错了事情,被父母骂一顿,哭一场,还尚可自责。如今犯了错误,(问题是甚至不知道怎么样才叫犯错误……)自己却毫不自知,也无人提醒,这是多大的危险。从前上学迟到,被罚站在黑板边上,看着同学同情也伤人的眼神,以后不敢迟到了。现在上课不去又有谁能说一句呢?本来都是细枝末节的事情,累积起来就是行尸走肉了。

于是打算用理想打发时间。或者说用理想抹去孤独感。写小说——我预感自己可以写。想把奖学金全部捐给基金会,然后犹豫了好久好久,我想这是一件好事。又想这是我努力的结果。于是又一次被夹在“好事”和“结果”中间犹豫不决。慈善家绝对不是一般人的境界可以做的。问题是,做慈善很容易就走火变味,做到最后万夫所指就不好了。有人给你喊冤,有人帮你说情,却说也说不清。

这又是我的臆想。我该怎么用英语说“豺狼当道”?A government ruled by the evil?还是A society manipulated by a disordered government?我不清楚。鲁迅所讲的牺牲应该就是革命。中国自古好革命,这是尽人皆知。到了近代风起云涌之势丝毫不减,也是尽人皆知。革命的好处自然明显,新政府换了旧政府,新制度换了旧制度,后浪推前浪。不亦乐乎。革命是一群人的呐喊。根据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的解释,这个革命的群体不需要清晰的逻辑和缜密的推断,只需要一个有个人魅力的人站出来,亮出一个最简单易懂的口号,然后就是万人齐喊的场面了。不自控,但威力巨大。

另一方面,革命又造就了个别人的孤独。这在蒋勋的《孤独六讲》中的“革命孤独”里说得很入人心。每个革命者都是有过强烈的挣扎的,最终才会走向这条路。对于死亡司空见惯的人估计同情心也不会有多少。中国在一场又一场革命里催生,在革命里成长,革命歌曲天天传唱。人一革命,大有六亲不认的气势。以前听过一个笑话。某男入党后,觉得其女友尚为团员,不知上进。后来分手理由是你不要来找我了!我是党员!

戏谑之词,不可当真。文学艺术之类,大多是吃饱了肚子才玩儿得了的。不吃饱了肚子也可以玩儿,但是玩儿出命来就不好了,就偏离了文学本身跑到别的路上去了,或许就成了革命。

回头来说中国人的生命意识。大概分两个方面,第一是中国人的性爱观念;第二是中国人对生命的价值观。按照资料显示,1980年中国颁布了新《婚姻法》,标志着中国第一次公开承认,性爱不仅仅是为了生儿育女,而是为了情感和快乐。之前呢?不得而知,有待考查。我只知道的是,1983年北京一位王姓女子在水中裸泳之后与十多名男子性交,后以流氓罪被判处死刑。

面对死刑,她说了这样一句话:“性自由是我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我的这种行为现在也许是超前的,但20年以后人们就不会这样看了。”20年过去了,以后还将有更多的20年过去。但是她死了,看不到了。现在,性自由在中国已经成为一种可以自己选择的生活方式。就像革命,总要有流血牺牲。至于说这位王姓女子在这场“性革命”中起到怎样推波助澜的作用,也许是没有的。可是后人回忆起她的话,还是觉得她像一个革命家在预言未来,虽不如《圣经》里的预言恢宏雄伟,也是另一种勇气了。

至于中国人的生命价值观,不好说,不能说,说了也会被“和谐”的。和谐其实是好事情,古人讲,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可惜,有人把“同”等同于“和”还浑然不觉,是很可悲的。不说,不代表不知道。说了,也不等于知道。一个时代都在不知道和知道不知道里面徘徊,大家都装作不知道,也是很可悲的。

记得一位老师在上课的时候问我们,如果你和一群人在一艘航行在海上的巨轮上,你突然发现它即将沉没,而其他人对此毫不知情。没有任何其他的工具可以逃生,也就是说,大家必死无疑。那么你到底该不该告诉这些人。

有人说告诉,因为大家都有知道的权利,说不定还可以想些办法;还可以减少一下自己内心的恐惧;有人说,不告诉因为反正都要死了,快乐地死不是比恐惧到死好些吗?讨论依旧在进行,其实两种观点都彼此渗透,说不清也道不明。就像很多其他的道理一样,不是简单的推理就可以肯定的。辩论的精髓大概就在于此,即对于不肯定的事情加以雄辩,是了不起的事情。

接着老师说,其实这个知道船即将沉没的人就是知识分子,是社会的良知。中国历代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为现实担忧,如同屈原“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味道一样。可是他们无从呐喊,因为他们看到的未来其他人看不到;他们无从申辩,因为他们逻辑是超前的逻辑,不为现实理解;他们努力在短暂的生命里承受全部的孤独,直到死去。在一个伟大的知识分子身后50年到无限期之内,总会有声音说,某某在很多很多年前就已经得出这个结论,可惜……

一个国度,能够珍视知识分子,听他们说话,是弥足珍贵的。不光是知识分子,作家、戏剧家、画家……都是一样。对现实一无所知,可是他们敢讲真话。讲真话的社会是不常见的,可是讲真话确实如此重要。走在埃文河畔斯特拉福德镇上的时候,惊奇地发现这个小镇的每一处景观都和一个人有关——莎士比亚。在埃文河畔,耸立着古老而有文艺气息的雕塑;在街头小店的墙上涂抹着莎士比亚的诗作和各色的语言创作;沿街没有大红大绿的横幅,只有头上方淡黄色的破旧的横幅上写着,欢迎来到莎士比亚的故乡,来到埃文河畔斯特拉福德。走在莎士比亚的故居逼仄的小屋里,看到他根本称不上富裕的房间布置,却看见有老人默默地站在古老的窗边沉思很久很久。

莎翁若在天有灵,他也一定惊异于他不长的一生竟能换来这么多来世。

两年前,在乌镇——中国作家茅盾的故乡。这位生活在莎翁死后四百年左右的中国作家是跟着时代走的,是享有盛誉的。也许是中国的作家太多了,也许是时代变迁太快了,我们没有在这个旅游开发过度的小镇感受到任何茅盾的痕迹,除了那间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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