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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传奇:喧嚣过后的苍凉(3)

就在她8岁的这一年,家里发生了很多事情。先是姨太太被撵走,随后父亲又把家从天津迁回了上海,在海外多年的母亲即将归来,这其中的缘由,又与她父亲的差事有关:1927年1月,那位在天津任交通部总长的张志潭被免了职,靠这位堂兄谋得差事的张廷重就此失去了靠山,而英文秘书一职本就是个闲差,他整日不务正业,只知道抽大烟、逛赌场,还和姨太太打架,名声原本就不好,因此不久就丢了官。一时意志消沉,不觉又想起留学海外的妻子的种种好来,这才决意赶走姨太太,迁回上海,给张爱玲的母亲写信,央求她回国。

张爱玲在她的散文《私语》中回忆这段经历时,写道:“坐船经过黑水洋绿水洋,仿佛的确是黑的漆黑,绿的碧绿,虽然从来没在书里看到海的礼赞,也有一种快心的感觉。睡在船舱里读着早已读过多次的《西游记》,《西游记》里只有高山与红热的尘沙。

到上海,坐在马车上,我是非常侉气而快乐的,粉红地子的洋纱衫裤上飞着蓝蝴蝶。我们住着很小的石库门房子,红油板壁。对于我,那也有一种紧紧的朱红的快乐。”

然而,丢官这事对张廷重的刺激很大,他注射了过度剂量的吗啡。事业上的失败,几乎要了他的命。他终日坐在阳台上,头上搭一块湿手巾,呆滞地望着前方。窗外的雨哗哗地下着,听不清他嘴里喃喃说着些什么,这让小煐害怕极了。

初涉人世的张爱玲,第一次看到了生活腐烂、颓败的一面。仿佛是一种先兆,人世的阴冷将一步步侵入她内心的世界;而她,终将用一颗更加漠然而悲苍的心灵来审视这个世界。她将推翻这一切,她将呼唤属于她的完美。然而此时的成长,还不足以让这颗种子发芽,她仍是一个富家小姐,懵懵懂懂、静静地等待着母亲的归来……

异域漂泊的母亲终于从英国回来了。尽管当初离开的目的是逃避令人心碎的丈夫,而这次的归来则是以女强人的面貌,重新挽救这段婚姻。

母亲回来的那天,小爱玲吵着要穿自己认为最漂亮的小红袄,然而母亲看到女儿的第一句话就是:“怎么给她穿这样小的衣服?”不久,小爱玲就有了新衣服,生活的一切都与以往不同了。悔过的父亲被母亲送到了医院治疗。一家人也从石库门的房子搬进了一所花园洋房,过起了洋人的生活。养了狗,种了花,还有迷人的童话书,家里也陡然多了许多蕴籍华美的新朋友。母亲还和一个胖伯母坐在钢琴前模仿一对电影里的恋人。小爱玲坐在地上观赏着,快乐地在狼皮的褥子上滚来滚去。母亲那时候23岁,穿着从欧洲带回来的新奇的洋服,看起来是那么迷人!姐弟俩望着新潮的母亲弹琴唱歌,小爱玲偶尔转过脸来看看弟弟,俏皮地冲他眨眨眼睛,仿佛在说:“你瞧!妈妈回来多好!”

这时的家还充满着舶来的西洋气氛。家中的蓝椅套配着旧时的玫瑰红地毯,实际上这种搭配并不是和谐,但小爱玲却非常喜欢,于是连带母亲去过的英国也成为她向往的地方。因为在她的脑海中,一想到“英格兰”,就会出现蓝天下的小红房子;而法兰西则是微雨的青色,就像镶在浴室里的瓷砖,散着生发油的香。这是小爱玲的“英格兰”和“法兰西”,尽管母亲常常纠正她的错位印象,告诉她英国常常下着雨,法国则是晴朗的,但她没办法纠正自己的想法。小爱玲写信给天津的一个玩伴,把自己的新居室、新生活和喜悦写了满满的三张信纸,而且还画了图样,但并没有得到回信——“那样的粗俗的夸耀,任是谁也要讨厌罢?”母亲还告诉她,画图的背景切忌红色。背景看起来应当有距离感,而红色的背景总迫近于眼前。可她和弟弟卧室的墙壁的颜色就是亲切的橙红色,这是小爱玲自己选的,她在画小人的时候也喜欢画红墙,温暖而亲近。

在母亲离开的这4年里,晃动在小煐眼前的,尽是姨太太的影子——这也正是母亲所担忧的。在她眼里,母亲是辽远而神秘的。即使在母亲过马路时拉住她的手,也会让她但到一种生疏的刺激。但母亲回归的这段时光,是张爱玲童年生活中最为和美、安宁的时期,仿佛一切都达到了美和快乐的极至。姑姑每天练钢琴,手腕上紧匝着绒线衫的窄袖,大红绒线里绞着细微闪亮的银丝,琴上的玻璃瓶里鲜花怒放,母亲则跟着琴声练唱,“啦啦啦啦”地吊嗓子。童年的记忆如此愉快,“她的衣服是秋天的落叶的淡赭,肩上垂着淡赭的花球,永远有飘堕的姿势。”

和许多小女孩一样,幼时的张爱玲对美也有着本能的向往。对美的最初的记忆,便是来自于立在镜前,往绿短袄上别翡翠胸针的母亲。她在母亲的旁侧仰着脸望着,羡慕得不得了,简直等不及自己长大,并许下“宏伟”的心愿:8岁要梳爱司头,10岁要穿高跟鞋,16岁吃粽子汤团,以及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然而越是性急,成长的日子越是看不到尽头:“童年的一天一天,温暖而迟慢,正像老棉鞋里面,粉红绒里子上晒着的阳光”。

母亲还教她学英文,学弹钢琴。就像她自己形容的那样:“大约生平只有这一个时期是具有洋式淑女的风度的。”此外还充满了优裕的感伤,看到书里夹着的一朵花,听着母亲追述起它的往事,竟自掉下泪来。而母亲见了则高兴地夸赞女儿不是为了吃不到糖而哭!这番夸奖,让她一高兴没了眼泪,反倒觉得不好意思起来。她还曾为学画还是学琴的事烦恼过一阵。在看一场描写穷画家的影片后,她痛哭了一场,便立志要当钢琴家,然而她对色彩有着一种源于心底深处的爱好。装在金耳的小花瓷罐里的松子糖,黄红色的蟠桃式瓷缸里香喷喷的痱子粉,连那方磨白了的旧梳妆台,也让她着迷。或许是受了母亲的遗传吧,她对颜色有一种天生的敏感。她欣赏古人对颜色的参差对照:宝蓝色配苹果绿,松花色配大红,葱绿配桃红。曾用自己第一次赚得的稿费买了一支口红。这支为她的童年增添第一抹亮色的口红,直到她成年后仍然无法忘怀。实际上,从那个时候起,她的眼睛里就从来就没有缺少过色彩,对色彩的感受力几乎是一种天分。

留过洋的的母亲,对于新事物历来敏感而乐于品尝。一回到上海就订阅各种刊物,其中最喜欢地就是《小说月报》和《良友画报》。在这种融洽的气氛中,文学让母女俩有了心灵相通之感:“《小说月报》上正登着老舍的《二马》,杂志每月寄到了,我母亲坐在抽水马桶上看,一面笑,一面读出来,我靠在门框上笑。”因为这段难忘的经历,使得成年后的爱玲一直对老舍的《二马》念念不忘,“虽然老舍后来的《离婚》《火车》全比《二马》好得多”。一看到它就会想起母女俩同乐的日常生活场景,有着她以后再怎样努力寻找也找不回来的亲情。

幸福的时光终究是短暂的。恢复健康的父亲没过多久就又开始犯老毛病——抽起了鸦片,并且开始用另一种手段对付作风强硬的妻子。他不出生活费,所有花费都由妻子来付,以为这样终有一日会让这个桀骜的女人因为没钱而无法再次出走。他别无所求,用尽另一种方式来束缚妻子,以图使她乖乖地向他低头。父亲的这一行径给张爱玲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在她的小说中也常常出现这样的情景:《金锁记》中的姜季泽想骗嫂子的钱,《倾城之恋》中的哥哥花光了妹妹的钱,《多少恨》中的父亲千方百计骗女儿的钱,《小艾》中五太太的丈夫骗尽妻子的私房钱。

母亲早就看透了这些把戏,因而两人没过几天就会大吵一架:“他们剧烈地争吵着,吓慌了的仆人们把小孩拉了出去,叫我们乖一点,少管闲事。”躲在阳台上的小爱玲和弟弟都不作声,静静地蹬着三个轮的小脚踏车。在张爱玲的记忆里,“晚春的阳台上,挂着绿竹帘子,满地密条的阳光”。父母间的争吵与战争,使他们无暇顾及孩子的生活。一个整日用鸦片麻醉自己,另一个一味地追求西方的自由。张爱玲的童年并未从父母那里获得足够的关爱,然而文学却给了她巨大的安慰,于此中才找到内心的自我,让生命和情感在文字中流淌。

原本以为这次归来能挽救自己的家庭,然而封建遗少的习气早已深入丈夫的骨髓,想要改造眼前的这个男人,已是万万不能的了。这段千疮百孔的婚姻,不要也罢!

根据张爱玲表哥黄德贻的说法,当时张爱玲的父亲并不想离婚,然而她的母亲则态度坚决,坚持要离。当初为了让妻子回国,张爱玲的父亲曾答应她两个条件,一条是赶走姨太太,另一条是“戒除鸦片”。但后者没有做到。他自知理亏,所以无可奈何。办离婚手续的那天,她的父亲绕室徘徊,长叹一声之后,把笔放回桌上。律师见他这个样子,就问女方是否要改变心意,然而她母亲毫不迟疑地说了句“我的心已经像一块木头”!

她父亲听了这话,才立刻在离婚书上签了字。

冥冥中,母亲对这段婚姻决绝的态度,亦传给了女儿。十多年后,张爱玲也因为男人那无可救药的本性,快刀斩乱麻,结果了与胡兰成的那一段惊世骇俗的爱情,把爱与不爱的问题交给了那个苦苦徘徊挣扎的男人。这样的女人,注定是一场惊艳,一场浮华的旧梦,一个绝美的传奇吧。

尽管母亲勇敢地和父亲离了婚,但在二三十年代的中国,虽然已现新思想的曙光,但在一般人世俗的眼中还是不能接受的。在中国,一个离了婚的少奶奶要保持个性与人格谋取自己的社会地位与经济权利是不容易的事,但对于个性独立的母亲,即便再怎样不幸艰难,对于她,没有比自由与尊严更重要的了。

“乱世的人,得过且过,没有真的家。”若干年之后,张爱玲讲出这样刻骨铭心的话。对于父母的离异,她也曾提到过自己的想法:“虽然他们没有征求我的意见,我是表示赞成的,心里自然也惆怅,因为那红的蓝的家无法维持下去了。”她曾对一个因插足别人家庭而担心让男方离婚会伤害他孩子的同学说:“……我自己就是离婚的人的小孩子,我可以告诉你,我小时候并不比别的小孩特别地不快乐。而且你即使样样都顾虑到小孩的快乐,他长大的时候或许也有许多别的缘故使他不快乐的。”

双方是协议离婚。孩子都归父亲监护和抚养,不过张爱玲的母亲在离婚协议上坚持,女儿日后要进什么学校,必须先征求她的同意,教育费用则由父亲方面承担。母亲的坚持,使女儿得以继续在新式学堂接受教育。

1930年,10岁的她被带到黄氏小学入学时,母亲一时踌躇着不知填什么名字。她觉得“张煐”这个名字叫起来嗡嗡地毫不响亮,可匆忙中又不知该用什么名字,于是临时用英文名“Eileen”的音译名“爱玲”,作为女儿入学登记用的名字,等想好了在给她改过来。可母亲一直没有想起更好得名字,而随意想起的“张爱玲”这个名字,却在她以后的岁月中,发散出奇特的魅力。

张爱玲的家从此变成了两个——父亲的家,母亲的家。按照离婚协议上的要求,母亲仍对女儿的教育问题尽管她同父亲生活在一起,但同样可以去看望母亲。这一点让她感到极大的满足。离婚后,母亲就很快同姑姑一起搬走,住进了赫德路公寓。父亲这边也搬到了一幢新洋房——康乐村10号。

尽管分居两地,张爱玲时常去母亲和姑姑那边玩,母亲公寓内的欧式装饰让她十分好奇和着迷。在那里,她生平第一次见到铺在地上的瓷砖、浴盆与煤气炉子,对这里的一切都非常喜爱:“纤灵的七巧板桌子,轻柔的颜色,有些我所不大明白的人来来去去。我所知道的最好的一切,不论是精神上的还是物质上的,都在这里了。”相比较之下,父亲这边的家则完全是两样:“那里什么我都看不起,鸦片,教我弟弟做《汉高祖论》的老先生,章回小说,懒洋洋灰扑扑地活下去。像拜火教的波斯人,我把世界强行分作两半,光明与黑暗,善与恶,神与魔。”

当小爱玲还陶醉在母亲家的快乐与新鲜感中的时候,母亲竟又要动身出国了。在临走前,母亲曾到黄氏小学去看望过她。她不愿当面表露自己真实的情感,在《私语》中,她写道:“她来看我,我没有任何惜别的表示,她也像是很高兴,事情可以这样光滑无痕迹地度过,一点麻烦也没有,可是我知道她在那里想:‘下一代的人,心真狠呀!’一直等她出了校门,我在校园里隔着高大的松杉远远望着那关闭了的红铁门,还是漠然,但渐渐地觉得这种情形下眼泪的需要,于是眼泪来了,在寒风中大声抽噎着,哭给自己看。”

母亲这一走,父亲这边的家很快又变回了天津时的老样子:花园洋房,狗,一堆的仆人,一个吸鸦片的父亲,没有母亲。

时间仍一如既往地静静地溜走。她住在学校里,继续上着小学。每逢节假日,都会有家里派来的司机来接她。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小爱玲继续学习钢琴,还请了一位白俄老师授课,每周一次。但父亲认为学费太贵,每次她向他要钱交学费时,父亲总是一拖再拖,迟迟不肯给。可怜的爱玲“立在烟铺跟前,许久,许久,得不到回答”。钢琴课也就此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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