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宪法在行使最高主权方面并没有什么新的建树,大体上和1791年的宪法基本一致,主要的差别体现在有关政府机构设置上。在新宪法中,五百人院和元老院这两个院负责行使立法权,督政府负责行使行政权,由五个人组成。为了缓和民众运动,新宪法虽然没有实行直接选举,但还是作出了恢复两级选举的制度,这也是更实际更恰当的选择。对于担任初级议会和选举会议成员的条件,宪法也有严格的规定,对其资产的多寡也设立了一定的标准。中等阶级得益于这些规定,恢复了阔别已久的政治地位。在权力设置和监督上,主要为了预防单一议会独断专行,又预防它任人摆布,所以才动了一番脑筋。
立法机关分为五百人院和元老院,这两个院的产生和任期虽然完全一样,但职责却并不相同。这样做的目的,显然是为了防止其成为贵族院而激起人民的愤怒,同时也进一步完善政体。五百人院负责创制和讨论法律,对代表的要求是年满三十岁;元老院负责批准或否决法律,对代表的要求是年满四十岁,元老院共有二百五十名代表。各项法案须在元老院经三读通过,每次间隔至少五天,这样一来可以防止立法程序伧促产生的疏漏,也可以防止元老院被人强迫。当然,在某种紧急情况下,这个规定可以不严格遵守,具体由元老院自行掌握。元老院不但有立法权,还有护法权。行使第一项权力时,它可以用“元老院不予通过”的方式驳回某些措施。行使第二项权力的时候,它可以用“根据宪法应予否决”某项措施。两院的改选按照新宪法中规定实行局部改选,即只对一半的议员进行改选,两年改选一次。这样,议会的精神就可以得到延续,有效杜绝了过激的革新派立法者进入议会。
执行机构则是一个五人的督政府,与负责立法的两院完全分开。由于人们不愿意实行君主专制,以致对设置共和国总统都心有芥蒂,所以才设立这样一个督政府。拥有全面自主督政权的五名督政官由元老院根据五百人院的提名选举。两院可以审判督政官,但对他们并没有罢免权。督政官权力很大,负责统率武装力量,掌管财政,任免官吏,进行谈判,但也不能滥用职权。他们主要对自己的上级——部长和将领负责,其下面也有部长和将领负责一些具体事务。为防止出现一人长期独掌大权的局面,签署权和国玺是由督政官轮流掌管的,每人在督政府轮流担任主席,每任三个月。督政府每年改选五分之一。
元老院和督政府将以前国王独霸的职权进行了平分,分别各自掌握否决权和行政权。督政府在卢森堡设有常驻的办公地点,并且有自己的护卫队和经费。元老院则拥有监督督政府的权力,它有权更改两院和政府的驻地,其宗旨就是防止立法的偏差。不可否认,这个宪法具有很强的预见性,不但群众的暴力行动、各种侵犯权力行为在它的防范之中,就连在革命剧变中出现危机的可能也被它防范。这个宪法重建了政权机构,尊重自由和平等,只要各党派从共同利益出发,相互之间没有尔虞我诈,那么,这个宪法最有可能坚持实施下去。但这不过是个美好的假设罢了。宪法公布后,并没有消除党派之间的利益冲突。为了满足自己的政治主张和政治利益,无论是哪个党派,都希望能够掌握政权。如果在野者不愿结束革命,各党派也不愿结束革命,那么,在当时法国的环境下,即使这个宪法再好、再完美,终究也是不能保持长久的。法国还是走上了以前各党派钩心斗角的老路,新的宪法也没有给法国带来长久的法治。
在牧月事变以前,国民公会派的领袖十一人委员会主要负责草拟1793年宪法的实施纲要,而草拟共和三年宪法则是他们在牧月事变以后的首要任务。国民公会派既不同于旧的吉伦特派,也不同于旧的山岳党,它的历程比较坎坷。在5月31日事变以前和热月9日事变以前,它分别是中立派和受压制派,掌握政权只不过是最近以来的事情,这主要是得益于吉伦特派和山岳党的垮台。国民公会派逐渐吸收了一些极端派,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梅兰、蒂博多、多努等。多努比较有勇气,对于国民公会开幕以来的各次政变,他都曾公开表示反对。在他看来,国民公会制度应该建立在没有暴力和党派影响的基础上。热月9日以后,他是七十三名受害者之一,曾谴责对革命政府领导人的迫害。由于他坚持革命,主张稳健,毅力坚韧,在法治逐渐完善的今天受到群众的极力拥护。他参与了共和三年宪法的制定,并且是主要起草人之一。
反动活动并没有停止,右派代表也暗中加入到支持的阵营里来。右派代表的革命意志并不坚定,对付保王党也并没有很强的恒心。布瓦锡·丹格拉斯、朗热内、亨利·拉·里维埃、萨拉丹、奥布里等人就是他们的代表。但是,国民公会派并不是这样的,它对保王党的进攻保持十二分的警惕和抵制,并积极争取民主派的支持。国民公会派认为:两院的组成是共和国存亡的焦点所在,只有排除了受保王党首领操纵的中等阶级的干扰和渗透,才能扞卫革命的果实。只有致力于扞卫新制度的人,才有资格维护新的制度。国民公会通过大会代表中必须有三分之二重新选入两院的法令规定,获得大多数席位,保证了对督政府的人选的话语权。这种措施并不是基于法律作出的,而是根据政治形势选择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保卫共和国,防止其落入民主派或反革命派手中。果月5日和13日(1795年8月22日和30日),国民公会又通过了两项法令,分别规定三分之二代表应再度当选和改选的方式,连同宪法草案,一同提交初级议会通过。
葡月事件
看到国民公会提交的果月法令,保王党十分惊诧。如果这两项法令获得通过,那么他们就没机会通过两院进入政府了,如果不能通过选举进入两院,更别提控制整个局势了。保王党委员会、新闻记者、各区的首领迅速联合起来,一个反对国民公会的同盟成立了。他们擅长利用舆论工具,利用舆论的力量获取社会的支持。国民公会被指控把持政权,侵犯人民的主权。他们还对代表进行指控,拥护果月法令的主要人物如卢韦、多努、谢尼埃等人无一幸免。保王党在酝酿一场大的混乱。大批流亡者来到圣日耳曼郊区,令昔日荒凉的地方变得热闹异常。他们身穿舒安分子服装,集结在一起。为防止事态失控,国民公会便向军队求救。群众组织解散后,资产阶级又被保王党控制了。
果月20日,初级议会召开会议,讨论宪法草案和果月法令。讨论的结果,不过是同时获得通过,或者同时被否决罢了。各区根据中心区勒佩尔蒂埃区的建议决定:所有立法机关的权力在人民集会时一概停止生效。勒佩尔蒂埃区在里歇·德·塞里齐、拉阿尔普、小拉克雷泰尔、沃布朗等人的领导下,开始组织名为中央委员会的暴动政府。他们的目的是对抗国民公会,并将于葡月就职。国民公会虽然反对,但大多数区却是拥护的。两者之间的矛盾终于公开化了,斗争也随之开始。在巴黎,人们通过了宪法,却并不认可关于改选的法令。葡月1日,国民公会宣布:上述两项法令在法国绝大多数初级议会获得了同意。10日,选举人接到命令到座落在塞纳河对岸的法兰西剧院集合,他们由各区的武装队伍带领和保护。11日,选举团由尼韦努瓦公爵主持成立。
国民公会迅速调集军队进行自卫,并长期开会。科隆贝尔、巴拉斯、多努、勒图尔纳和梅兰五人组成的委员会集中了大会的权力,并负责一切有关公安的措施。国民公会还装备了“1789年爱国者营”,大约有一千五百到一千八百人。选举人原定于11日举行集会,后来因故推迟到第二天。但国民公会并没有得到推迟的消息,仍旧派人去强迫解散集会。11日夜间,各区得知国民公会的举动后愤怒异常,开始骚动。他们紧急集合,准备战斗。这边国民公会也毫不相让,准备先下手为强,指定内政部长默努和代表拉波特负责,通过武力解除暴动区的武装。
斐尔·德·圣托马修道院是各区的指挥部所在,由七八百名武装人员负责保卫。国民公会派来的军队和他们开始谈判,初步定下了双方各自撤退的协议。但是各区的队伍在国民公会撤军后便又卷土重来,并且越聚越多。得知这一消息,国民公会撤销了默努的职务,改任曾领导热月9日事件的将领巴拉斯为部队指挥。巴拉斯点名要拿破仑·波拿巴来协助自己。波拿巴坚定果断,有过战功,年轻有为,没有明显的党派之见。他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比较普通,甚至还有些胆怯和不自信,但一遇到战事,他的缺点就不翼而飞了。波拿巴一来,便调来了萨布隆军营中的大炮协助防守。葡月13日,国民公会周围戒备森严,被层层的军队包围得严严实实,静候暴动者的到来。没多久,大约四万名暴动者在达尼康、迪乌和拉丰的指挥下,从四面八方赶来。大多数区都有暴动者,当然也有个别的例外。从下午两点到三点,暴动者将卡尔多将军率领的部队赶到了卢浮宫。这进一步壮大了暴动者的胆量,达尼要求国民公会撤军,并解除恐怖分子的武装。
国民公会的代表们对这一问题的态度并不一致,有的赞成和解,有的强烈反对。加蒙刚刚提出答应暴动者解散1789年爱国者营的提议,就遭到了谢尼埃的批判。谢尼埃认为,对于国民公会来讲,只有胜利和灭亡两条道路可选,绝没有妥协的可能。国民公会继续讨论着和与战的问题,却被外面传来的枪声打乱了。大会代表都拿起步枪来,投入到保卫国民公会的战斗中。战斗从圣奥诺雷大街开始,很快蔓延开来。暴动者攻到防御坚固的罗亚尔桥时,遇到了不小的阻碍。一小时的激战后,暴动者被击退。七时,已经取得多处胜利的国民公会转入攻势,于九时将各区军队从共和剧院和罗亚尔宫附近各据点赶走,并制止了各区军队准备连夜构筑街垒的计划。第二天,勒佩尔蒂埃区的武装被解除,国民公会也令其他各区恢复了秩序。为自卫而作战国民公会态度温和,并没有赶尽杀绝。国民公会取得胜利,也得益于当时法国的处境。当时,人们都迫切希望有一个温和的政权和一个没有革命政府的共和国。对下层阶级和资产阶级,国民公会都是反对的,它只是一个中间力量,顺应了当时的历史需要,并占据了应有的历史地位。
国民公会会议结束
葡月事件以后,建立两院和督政府的计划被国民公会提上日程。由于三分之一的代表是通过自由选举产生的,代表了反动势力的意图,所以引起了以塔利安为首的几名代表的不满,他们不但提议宣布这三分之一的选举无效,并主张立宪政府再停止活动一个时期。不过,蒂博多制止了他们的主张,并得到了所有国民公会派的赞同。由于已经保持了三年多的临时状态,国民公会希望能够早日解脱,先是成立了为选出另外的三分之二的代表的国民选举议会,随后组成设于杜伊勒里宫的两院。二百五十名年满四十周岁的代表组成元老院;所有其他代表组成五百人院。完成这些之后,最后的步骤就是组织政府。为防止再出现反动势力发动类似葡月事件,督政官的选定范围被限制在国民公会派中那些曾经投票赞成处死国王的议员中。多努等几个较有势力的代表认为这是限制选举,都持反对意见。他们担心政府仍然会保持独裁和革命的性质,但最后他们的反对并没有成功。拉雷韦耶尔-勒波、西哀耶斯、勒贝尔、勒图尔纳、巴拉斯、卡尔托等国民公会代表被选为督政官。雾月4日,国民公会颁布大赦令,并宣布国民公会会议结束,革命广场更名为协和广场。
国民公会一共存在了三个年头,具体时间是从1792年9月21日到1795年10月26日(共和四年雾月4日)。它的执政方针,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变化。最开始的半年时间里,合法的吉伦特派和革命的山岳党之间的斗争漩涡使国民公会自顾不暇;从1793年5月31日到共和二年热月9日(1794年7月27日),由于受到救国委员会的排挤和它自身的内部斗争,国民公会一度销声匿迹;从热月9日到共和四年雾月,国民公会致力于建立温和的共和政权,先后战胜过革命派和保王党。
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每个党派都想占领国民公会这块阵地,掌握主动权。这里一度像个舞台,你方唱罢我登场,热闹非凡。吉伦特派来了,又走了;山岳党来了,又走了;巴黎公社派和罗伯斯庇尔派来过,最终也都离开了。他们只是短暂登台罢了,谁也没能演出到最后。在那样的条件下,除了战争是永恒的以外,统治权、各色人物、各种党派、制度,都是暂时的。为了将革命拉回到法制的轨道上,国民公会派在重新掌握政权后,通过牧月和葡月两次胜利才好不容易达到目的。在完成了自身的历史使命后,国民公会随即宣告终结。法国即将开启法治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