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凯蒂成为朋友后,也偶尔一起出去划船、郊游,看电影。但这样的机会很少,因为我要打工。
我们的文学课渐渐地固定下来。每周三次,每次两小时。地点不固定,有时在校园,有时在河边,有时在咖啡厅。但从未在我们的宿舍里。她知道我们那里不是人呆的地儿。
第一周的课程结束时,凯蒂悄悄把一张一百美元的票子夹在了《唐诗三百首》里。她和我见过三面之后,就知道了我的经济状况。第二天,我退还时,她认真地说:
“关澜,你不是学金融的吗?美国可是一个商业社会,你不能白白给我上课呀。这是你的讲课费,你必须收下。”
说完两只美丽的大眼睛紧紧地盯着我,我实在抵挡不住这摄人魂魄的眼波,只好收下了。
以后每周课后都是如此。凯蒂也不再偷偷往书里夹了,而是把一张簇新的百元大钞当面郑重地放在我面前,动作轻盈,面露微笑,让你察觉不到一丝施舍的味道。
开始几周,我还是心有不安。君子不受嗟来之食,这是嗟来之食吗?
自信还是个合格的文学教授,而且是有理论有实践,胜过那些校园里徒有其名玩虚空高蹈的教授,为凯蒂师当之无愧;凯蒂也是个好学生,她的水平相当于国内大学中文系二年级,而且情感丰沛,不乏灵性,心有灵犀一点通,时常还有创见;她纯粹为爱好而学,不涉功名饭碗;而且她身上还流淌着一条浩荡的西方文艺江流,那源头不仅可溯到妈妈,而且可溯到古希腊;当她这条奔腾而来的江流与我身上源远流长的东方文学大河相遇时,激荡出来的浪花格外绚丽。因而我们的上课是双向互动的,时时刻刻都在交流;她不仅提问,而且还发议论,有时也会反驳。
诚然我给予凯蒂的东西不少,因为我热情如火罄其所有,但她给我的启发和灵感也不少。况且有时她还帮我改作业,当然是改英语语法,她对金融一窍不通。想到这些,我并没有理由每周拿人家一百块。然而每周给凯蒂上课占去了这么多时间,餐馆的工作根本无法维持;不拿她的钱,我的生活没了着落,真是人穷志短马瘦毛长啊。思来想去,最后还是选择了收下。孔子还收学生送的腊肉呢?
4
到了第一年的年末,我辞去了餐馆里的苦活,另外找了一份每周6小时的PARTTIME CLEANER,就是清洁工。有了讲课费和清洁工这两份收入,我在美利坚的生存状况顿时改观。我不仅告别了贫穷而且告别了疲惫。不就是平均每天一小时的讲课一小时的扫地吗?比起过去每天5个小时暗无天日的剔羊肉,真是天渊之别。
命运之神几乎同时向我们露出了久违的笑脸。就在我告别剔羊肉两周后,陶远尘也告别了剁牛肉。他父亲的老同学还没忘了他,人家毕竟是资深终身教授,人脉关系岂是我辈新来乍到人能比。老先生这次出手相助可是给远尘帮了大忙,他居然为远尘找了一个大学分校(加大有10所分校)的兼职讲师的职位,每周四节,报酬颇丰,讲课的内容是中国经济改革。对于曾经的改革风云人物和体改委重要官员的陶远尘来说,讲中国改革是小菜一碟。那些改革过程和故事,成功和失败,实际操作和理论探索,早已烂熟于胸。他早就能讲,刚来就能讲,只是那时没人听也没有伯乐。陶远尘岂是等闲之辈?美国再大再冷漠,也不能永远埋没人才啊。美利坚不就是靠收罗全世界人才发家的吗?
远尘的课着实精彩。我去听过一、二次,也获益非浅。他讲的这些东西,不但丰富生动,而且加上了他的反思总结。那是一个伟大民族破天荒的8年改革实践呀,能不出东西吗?我敢说这些东西,那些大学里的经济学教授讲不出来。唯一的遗憾是远尘的英语还差点意思。他的英语有家传,老爷子就是他的英语老师。中学时代,他的英语是全校最棒的;插队十年,他也没放下,靠着身边一个十管半导体,靠着美国之音,他的英语不但没丢而且还有长进。黄土高原日子虽苦但有一个好处,天高皇帝远,听敌台没人管。记得我们在田塬过的第一个春节,饭后打开远尘的半导体,竟然从里面传来“恭喜发财”的声音,那是台湾的“自由之声”。当时这句话,不但振聋发聩,而且能让人惊出一身冷汗。没想到十年后,恭喜发财之声响遍神州。
远尘的英语比我好很多。我说他英语差点事,是指他的英语用来讲课还差点。发音中有中国腔不说,关键是词汇量还不够,所以我俩到美的第一年不得不补习英语。
听早来的留学生讲,前几年身为社科院副院长的钱钟书赴美演讲,让所有听众醍醐灌顶痛快淋漓。钱先生的英语那叫绝,妙语连珠,幽默诙谐,富含哲理,暗带机锋,炉火纯青。英语只不过是钱先生熟练掌握的六、七种外语中的一种。其实钱先生只在英国留学两年,读了个硕士就回国了。其语言成就岂是博士教授能比?我和远尘来美也一年多了,我们的英语不要说望其项背,就连先生拖长的后影都望不见。人和人不能比,大师就是大师,天才就是天才,只可惜像钱钟书这样的文化泰斗,在我辈是绝迹了。
远尘荣升讲师,我当然要去祝贺,顺便在中餐馆宰了他一顿。这回喝酒,一扫上次喝酒时的沮丧和潦倒,俩人容光焕发精神抖擞,酒也从百威啤酒换成了威士忌。酒过三巡,俩人开侃,侃的当然是鸟枪换炮之事。谁说纽约是地狱?短短一年多光景,剁肉工摇身一变成了大学讲师,剔肉工摇身一变成了美女私人教师。酒还是喝到半夜,但只是微醺没有醉。
刚来远尘教小孩时,我还真羡慕过他,因为那时我还满大街找工呢。这回远尘当了讲师,我还真没羡慕更没嫉妒。内心深处,自认我的私人家教更惬意更幸福,远胜他的大学讲师,倘若他想换我还不换呢。远尘是学校讲大课,我是一对一单练;远尘面对的是素不相识的学生,我面对的是情意绵绵的美女;两种感受两种滋味岂可同日而语?
给凯蒂上课真是巨大的享受,就是她一分不给,我也愿意教;就是她要改成天天上,我也欣然接受;哪怕一天上8小时,我也甘之若饴。
能与凯蒂天天相对,真不知是几世修来的福分。别说讲师,就是教授我也不换。
5
我给凯蒂设计的文学课,前半程以古典文学为主,主讲古典诗词。
第一节课讲的是李商隐的“锦瑟”: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我摇头晃脑地给凯蒂吟了一遍后,又把诗中的四个典故细心讲解了一遍;然后说:“诗中的杜鹃也许和你有关。”
“怎么会?”
“你爸爸肯定读过这首诗。不过诗中杜鹃啼血的意象很苦,但那是中国杜鹃。你这只美国杜鹃不会有这种命运的。”
凯蒂沉默了一会儿问:
“如果诗中的玉是如烟而逝的紫玉,那这首诗就是一首悼亡诗了?”
“诗家大多这么看,但我认为不是。”
“那诗里的此情是什么情?”
“是爱情,朦胧如泪如烟的爱情,所爱之人未必是亡人。”
“原来是这样。”
这次凯蒂全盘接受了我的观点。
我给凯蒂讲了整整三个月的唐诗宋词。结束时给她讲了一首现代人的古体诗,杨宪益的诗:
母老妻衰畏远行,劫灰飞尽古今平。
莫言天意怜幽草,幸喜人间重晚晴。
有烟有酒吾愿足,无官无党一身轻。
是非论定他年事,臣脑如何早似冰。
念完之后我说:
“有人说好诗都被唐朝人做完了。这话太绝对。虽然诗体也有生命周期,律诗峰巅在唐朝,以后是下坡路,到了宋就是词的时代。但宋诗也有很多好诗。现代人写古诗,只是借用一个成熟了千年的形式,而里面思想内容都是现代的。其实新诗只有几十年的历史,远未成熟,所以鲁迅只写旧诗不写新诗。优秀的现代古体诗,是唐朝人写不出来的。比如杨宪益的这首。”
“这首诗我看不大懂,劫灰飞尽是指什么?”
“你不了解杨宪益和戴乃迭的经历很难读懂。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给你讲这首诗吗?因为你的父母是中西结合的典型,杨宪益和戴乃迭是更早的中西伉俪。他们的结合的是30年代的事。”
“戴乃迭是美国人吗?”
“不,她是英国人。”
于是我开始给凯蒂讲杨戴凄婉动人的故事。英伦热恋、双双回国,携手翻译,双双入狱,独子自焚……最后又给她念了一首黄苗子写给杨宪益的诗:
十年浩劫风流甚,半步桥边卧醉囚。
卅载辛勤真译匠,半生漂泊假洋人。
凯蒂听完很感动。
“《红楼梦》和《儒林外史》都是他们翻译的啊,真了不起。”
“那是他们夫妻俩的天和之作,屈原的‘离骚’也是他们译的,毛泽东知道后大吃一惊,他认为离骚是不能翻译的。”
“他们的贡献这么大,为什么还要把他们关进监狱?”
“文革的故事太长,以后再给你讲吧。对了有一个情节我忘了说,戴乃迭很漂亮,她生在中国,他的父亲是传教士,还在燕京教过书。戴乃迭很小就回到了英国。当她决定跟随爱人杨宪益回中国时,她母亲对她说:‘你跟他到中国去会后悔的。’”
“戴乃迭后悔了吗?”
“有人说戴乃迭终身不悔,悔不悔,只有天知道。”
“戴乃迭在中国又坐牢又失去了儿子,我想她会后悔的。”
凯蒂说的很肯定。
我没有想到,杨宪益和戴乃迭的故事在凯蒂心中留下了长长的阴影。阴影一直没有消散,直到她面临是否嫁到中国去的抉择时,这条长长的阴影依然笼罩着她。早知如此,我就不给她讲杨宪益的诗了。
6
我们的文学课,以古典诗词为主,也讲新诗现代诗。我给凯蒂讲的第一首新诗是林徽因的“深夜里听到乐声”:
这一定又是你的手指,
轻弹着,
在这深夜,稠密的悲思。
我不禁颊边泛上了红,
静听着,
这深夜里弦子的走动。
一声听从我心底穿过,
忒凄凉
我懂得,但我怎能应和?
生命早描定它的样式,
太薄弱
是人们的美丽的想象。
除非在梦里有这么一天,
你和我
同来攀动那根希望的弦。
我念完,凯蒂又拿过去细细地看了一遍。
“她的诗很美也很伤感。”
“林徽因是个才女,小说、散文、诗歌俱佳,其中诗最好。她是三十年代重要的新月派诗人。情感丰富细腻,风格婉约。”
“诗人的第一要素是情感吗?”
“情感是其一。古人说,诗言志,其实诗主要是言情。但即便是真情实感也不能无限宣泄,否则就是滥情。在现代派眼里浪漫主义诗歌大多滥情,但否认抒情是矫枉过正。有节制有沉淀的真情才能产生好诗。林徽因对感情的拿捏很好。”
“诗里的弦是什么乐器?”
“应该是古筝。”
“我爸爸也会弹古筝,还会吹萧,还会拉二胡。诗里的你又是谁呢?”
“也许是梁思成,也许是别人,但肯定是男性。”
“梁思成是谁?”
“梁启超的儿子。林徽因14岁就和梁思成相恋了。你爸爸没和你讲过梁启超吗?”
“讲过,也讲过康有为。”
我没再多讲康梁,而是给她讲了许多林徽因的故事。凯蒂听完也很感动,她似乎和这位才女有心灵感应。
“你说过你中学写英文诗是模仿泰戈尔。1924年泰戈尔到中国时,陪伴老诗人的就是徐志摩和林徽因。”
“真的呀?”
“真的。他来之前,美国的杜威,就是胡适的老师,英国的罗素,他是徐志摩崇拜的大师,都先后来到中国;两人访华都产生了轰动效应,但泰戈尔来华却遭冷遇。”
“为什么呀?”
“因为泰戈尔在中国演讲抨击西方文明和民族国家。老诗人演讲时说:即使全世界都认为物质结果是人生的最终目的,印度也不要接受。泰戈尔的观点在中国犯了众怒,大名鼎鼎的陈独秀、郭沫若和吴稚晖都批判他,只有梁启超把他引为同调。那时的林徽因还年轻,不会有成熟的政治观点。”
“你们这些留学生念念不忘的爱国不也是爱的民族国家吗?”
“是啊。可是民族国家的确是西方几百年前的发明创造,中国自古只有天下的概念。西方正是借助民族国家这个强大机器,整合了军队和资本,然后横行天下。你是美国人,现在的美国人似乎比谁都爱国;你身上还流着中国血,也许你将来会同时爱着两个国家,而这两个国家都不是纯粹的单一民族国家,中国有56个民族,美国更是世界民族的大杂烩。我们扯远了,还是谈林徽因的诗吧。”
“林徽因是个女诗人,嫁给工科教授,会幸福吗?”
凯蒂的兴趣已经离开了诗。
“林徽因在美国也学的是建筑啊。至于他们是否幸福也只有天知道。”
“你再给我说说林徽因吧。”
那节课拖到三小时。其中一小时讲诗,两小时讲林徽因的故事。那个早已仙逝的才女为什么会拨动凯蒂的心弦呢?
长长的讲诗岁月中,我也讲过一首英诗,虽然我知道凯蒂的英文比我好的多。那是叶芝的诗“当你老了”。
When you are old
When you are old and grey and full of sleep,
And nodding by the fire,take down this book,
And slowly read,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
Your eyes had once,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
How many loved your moments of glad grace,
And loved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
But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
And loved the sorrow of your changing face;
And bending down beside the glowing bars,
Murmur,a little sadly,how love fled
And paced upon the mountains overhead
And hid his face amid a crowd sta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