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信息与知识之间还有相当的距离,原始信息并不是知识。互联网让我们可以即时获取大量的信息,但我们仍然需要一些机制,去核实信息,辨识信息的价值,提出价值,改变价值,塑造价值,最终我们才能获得知识。网络传播是构建价值的条件,但价值是否能通过互联网传播是一个没有定论的问题。
非洲的手机普及率非常高,但同样的技术既可以传播积极的信息,也可以用来制造倒退,甚至传递仇恨的声音,如侵犯妇女、种族大屠杀的信息同样可以通过互联网传播。科技传播的价值不一定是人道的或者普世的,所以在将科技和价值联系起来时要非常小心。霍米·巴巴并不认为互联网技术是价值中立的,互联网技术自身蕴含的一些要素使得它不可能完全价值中立。互联网技术改变现实中我们的行为方式,它为价值的实现创造了条件。互联网技术自身的规模和加速也是价值,技术自身就成为价值提供者。
通过互联网,很多昔日没有发言权的人都可以出声,但你无法知道哪些是仇恨或者敌对的声音,哪些是和谐团结或者进步的声音。科技为创造价值提供了条件,例如我们可以即时采用互联网传递信息,从而有效避开灾难,但科技和价值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我们不能在两者之间形成简单的联想。
因此,互联网可以把人们聚集起来,也可以在人们之间造成恐惧和仇恨,让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更深,就如同操同一种语言的人可以交流聚集,但操不同语言的人之间却有隔阂。从某种程度上讲,网络就是一种语言。
互联网并不会造成同质化
对互联网和语言二者进行类比,我不禁产生了一个疑问。近代许多小语种逐渐消失,一些语种,如汉语、英语等被越来越多的人应用,如果把互联网比作语言,会不会产生同样的同质化效果呢?
霍米·巴巴不认为互联网让我们同质化了,我们必须注意到文化的象征意义,形象和意义之间是有差别的。例如在德国,我们看到有人开奔驰,那他很可能属于富有的中产阶层,在这种背景下,奔驰是成功的象征。但如果在非洲,开奔驰的人可能就是非常有钱的贪官,人们会把这些人统称为“开奔驰的人”。同样的车,在不同的文化里象征着不同的意义。不要把事物的形象、意义和它的社会意义混淆起来。流通到全球的商品是如此,互联网更是如此。
对同质化或者多元化真正形成影响的是政治和社会变化等更深层次的原因,同质化或多元化并非群体与生俱来——比如印度人移民到美国以后就表现得和在印度时很不一样,也不是互联网所能创造,互联网只能被小心地理解为特殊的沟通方式,沟通的准则都是我们赋予给它的。
杂化效应与第三空间
霍米·巴巴早年提出了杂化效应的概念。
在传统的理解里,所有文化都是统一的整体,文化都是连贯的,文化的差异只有在和另一个文化互动、融合的时候才会发生。文化差异仿佛只是两个不同文化之间的问题,是两种文化碰撞产生的问题。
但霍米·巴巴提出了杂化效应的概念。他想陈述,文化自身很复杂,它从来就不是一个单一体,而是动态事物,在这其中涌动着许多能量、许多混乱、许多对话。这些文化内部的多元化的对话能够产生一定的认同、一定的历史观念、一定的传承观念,比如说,由于一些特定的政治事件的发生,文化当中的某一种力量凸显了出来,人们就会认为这个群体就是正统。
所以,正统不是文化与生俱来的禀赋,而是起因于一定的对话,一定的情景压力、力量和政治权力。文化里总有多方的力量,它们之间总是有不停的对话,总在做彼此的翻译解读,文化并非一个有机的整体。当不同的文化开始欣赏彼此的价值时,就会有超越这两种文化的事情发生,产生其他的可能性、其他的身份、其他的潜能、其他的价值观,也即霍米·巴巴所称的“第三空间”。
霍米·巴巴认为,不能简单地通过审视之前的文化来衡量文化的交叉、文化的融合和文化的杂化效应。第三空间是一个积极的空间,因为第三空间允许区域文化、早期文化和许多传承性质的文化与文化创新并肩依存。第三空间并非刻意求新或者追寻现代化,它是一种能力,让我们能审视在不同时间发生并树立了的截然不同的文化变迁和转型,这让我们可以看到文化并肩依存。
互联网自身就是第三空间,它更把新鲜的新生力量带入到第三空间中来。互联网是虚拟空间,互联网的基本属性就是它的虚拟性,它在人与人之间创造了即时性。这就是为什么互联网会有如此大的潜力,让我们可以看到这些新的文化、新的准则、新的审美形式。这些新兴的部分是全新的,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它们还原回之前的文化中去。
一旦这样的新形式存在于杂化文化之间,第三空间就出现了,你可以通过第三空间重新思考那些创造它的其他空间,重新思考过往历史、传统和传承,并给过往带去新的能量和生命。
在霍米·巴巴看来,印度和中国都具有转型中社会所应当具有的复杂性。而社会当处在转型中时,互联网就成为一种非常重要的工具,它让处于转型社会中的人无比兴奋。但社会痼疾依旧存在,一些人依旧无法上网,或者还处于文盲、贫穷和落后状态。这些痼疾不由让人生起唯恐落后进而被抛弃的恐慌,觉得通向新事物的道路如此漫长。
因此,转型中的社会是很焦虑的,我们知道我们正处在这个过程中,却不知道何时才是个尽头,中国、印度都是如此。但转型中的社会又如此伟大,孕育了诸多的潜能和机会,去发展文学、文化、知识、金融结构和系统。它让我们重新思考历史、阐述历史,重新思考发展、价值和进步。我们需要用一种新的范式来考虑变化、平等、分配和现代化。转型社会真的让我们在后殖民时代反思,让我们思量启蒙的最根本的理念。
杂化视角中的第三空间
我们也可以这样来理解霍米·巴巴。平时我们看世界,会常常采用柏拉图式的看法,很自然地对人和事情进行分类,比如按国籍将不同的人分为美国人、印度人等,关注共相多过关注个体的实在性。但在霍米·巴巴的眼里,任何一个存在的个体,不管是个人还是文化,都是杂化的。比如在印度传统里成长起来的印度人,移民到美国也会成为另外一个人,这是因为人体本身就是杂化的,无法用“印度人”或“美国人”这样的共相特征规定某个个体。
因此,当柏拉图秉持“理念”、注重共相时,他笔下的理想国就成为一个铁铸一样浑然一体的城邦。但在霍米·巴巴的眼里,每个个体都包含诸多的潜能,呈现出“杂化”特征,以此推论,也就从来不会有一个自成一体的文化。
以此视角来审视,互联网就更不会是一个僵硬不变的整体,而是处在动态之中,在互联网中蕴含了诸多的对话、解释和演进。如果仅仅因为互联网实现了全球各个角落的即时连接就高呼世界大同,这实在为时过早。在这一点上我们还是得再次谈到,印度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可参考的范本——历经数千年的历史演进,印度直到今天仍然是一个多元文化的大熔炉。
世界非但不会因为互联网的发展就实现大同,在霍米·巴巴的眼中,互联网作为“第三空间”正好会催生其他的可能性、其他的身份、其他的潜能、其他的价值观,而所有这些新涌现的特质,都无法还原到之前的文化中去。或者说,互联网让这个世界呈现了更多的动态变化,而不是让这个世界趋于静止大同。
埃德蒙·菲尔普斯:
大众创新带来的繁荣
埃德蒙·菲尔普斯(Edmund Phelps)于2006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他对增长理论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而近年来,他非常关注创新,关注中国,关注中国的创新。毫无疑问,创新之所以能获得如此之多的关注,就在于创新是实现持续增长的动力。与众不同的是,在我们赞叹类似亨利·福特、乔布斯这样耀眼的创新英雄时,菲尔普斯则认为,来自千百万普通大众的创新其实更有力地推动了近代社会的繁荣。
在当代,创新是个热门话题,因为创新是实现持续发展和增长的原动力。关于创新的探讨遍及学界和商界,著作可谓汗牛充椟,要在研究创新上做出创新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但尽管如此,当埃德蒙·菲尔普斯在2013年推出他的新著《大繁荣》时,还是颇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