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6月,县委对优红工作作出六条规定:一、红军家属分好地;二、提高红军家属社会地位,开会、看戏坐前排,请客坐首席;三、实行代耕,给红军家属先种、先锄、先收;四、红军家属子女入学优先;五、每年过节,慰劳红军家属;六、红军家属没有支差。极大地鼓舞了红军的斗志。
1935年,妇女会发动妇女在半月内做军鞋500双,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予以表扬。
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11月,八路军警备8团驻防吴堡后,群众将国民党抢剩无几的粮食、洋芋、萝卜、酸菜,甚至极少有的猪羊,送给部队,自己只喝高粱、黑豆稀饭,吃糠炒面,并于12月一次为部队捐献棉鞋5000双。1937年底至1944年9月,李家沟至岔上沿河一带,主要由自卫军担任警戒、巡逻。群众献策,只要发现日军过河,就在山头点火为号,通知驻军。日军每次轰炸宋家川等河防阵地后,群众都迅速抬运伤亡人员,自卫军、游击队加紧巡逻。被日军炸毁或被河水冲毁的河防工事,群众会全力以赴协助部队修复。1941年10月下旬至11月间,全县先后动员51424个民工,修复被毁河防工事。
县长王恩惠同志以身作则,动员民众支援抗战,1941年冬天他自己不缝棉衣,将节约的棉布捐赠给驻军,想尽一切办法为部队筹集军粮。全县人民节衣缩食,为保卫河防捐粮300石,捐草15万斤,低价售粮500石,做军鞋6000双,代部队纺棉线6528斤,拨征青壮年297名帮助驻军修筑工事和担架运输。为表彰吴堡人民的抗战业绩,陕甘宁边区政府通令嘉奖了王恩惠同志和吴堡县人民。
1942年,吴堡的老百姓交救国公粮1500石,谷草15000斤。动员民工7184人次,牲口2493头次,为军队代纺棉花720斤,做军鞋12000多双。
为了抗战,县委根据特委指示,指派慕明君同志组建了河防游击队,不到一年,有100多名青壮年踊跃参加,为正规部队输送了40多名战士,不久又发展扩充了部队,驻防李家沟,构筑工事,严密防守黄河,并担任县内除奸、维护治安等工作,以后组建为吴堡县新政府的保安大队。
1942年3月27日晚,千余群众协助河防部队抢修白天被日军炸毁的工事。1943年3月,1500民工修好宋家川至李家沟被水冲坏的河防工事。1944年,全县两次动员民工4800人,群众捐献木料250根,高粱秆1500公斤,15天修复沿河被水冲坏的工事。为了保证部队的后勤供应,1942年,只有3.5万余人口,4000余劳动力的吴堡,先后动员71844个人工,2493个驴工,进行支前运输等工作。1944年,动员千余头(次)牲畜为驻军驮粮运炭。为鼓舞抗日将士的士气,从1943年起,每年春节,县、区、乡都组织秧歌队,给驻军和抗属拜年。1944年春节拜年时,慰劳部队和抗属猪、羊肉349公斤,小米、白面、挂面等1616公斤,米馍13772个,粉条70.5公斤,各种蔬菜、果品1114.5公斤,煤炭345公斤,鞋2000双,袜垫50双,边币51.5万元。除此,1941~1945年(缺1943年),全县共缴纳公粮5344石(约80.16万公斤),公草24.35万公斤,盐代金60万元,为驻军做鞋29300双,代纺棉3601公斤,捐粮300石(约4.5万公斤),捐草7.5万公斤,售低价粮500石(约7.5万公斤),还捐缴抗属优待粮800石(约12万公斤)。
解放战争时期,吴堡人民在“一切为着战争”口号的动员下,积极缴公粮、公草,做军鞋,组织担架运输,支援前线。1946年和1948年,全县缴纳公粮3650石(约54.75万公斤),附加粮200石(约3万公斤),烈属代耕粮1886石(28.29万公斤),公草8.5万公斤,做军鞋51100双。1946~1949年,先后7次组织担架队支援前线。1946年6~10月,组织担架80副,共400余人,随军支前。1947年4月,组织担架100副,共500人,编为8个大队,随军行动;6月,组织担架50副,共250人,去榆林、佳县、米脂一带支前,历时两个多月,于沙家店战斗后返回;11月,组织500人的担架大队,分设4个中队,16个分队,每分队有担架7副,随军行动,1948年1月,组织担架30副,共150人,前往关中地区支前,于6月返回;12月,组织担架25副,共130人,前往西安附近支前,于次年6月返回;1949年2月,组织担架60副,共300人,编为1个大队两个中队,开赴关中、甘肃等地,随军行动,于10月大西北解放后回县。在支前运输方面,吴堡人民同样作出很大贡献。1947年3月,宋家川兵站建立后,从华北运往陕北战场的军用物资,在宋家川渡口都由本县人民无代价搬卸,并人背畜驮运往绥德,几乎天天不断;一次,卸在岸上的4船弹药将结冰压破,群众不畏严寒,将其全部打捞上来;同年6月和9月,解放军两次攻打榆林,全县派出民工900人、毛驴400头,往前线运送粮草和弹药;7月,群众还去山西永和、石楼、隰县等地,徒步几百里,背粮供应过往吴堡的部队。1948年4月,组织木船从碛口经宋家川运输弹药及其他物资70万公斤,从宋家川给禹门口运送军用器材35万公斤。同年,共动员民工11874人(次),牲畜10759头(次),搞支前运输。1949年,以木船20只,由山西碛口给宋家川运输弹药及其他物资7万公斤,给禹门口运输军用物资35万公斤。
除此,还多次协助过往部队渡河。
第五节红色兵工厂
1934年夏秋之际,吴堡各地小组游击队、大刀队、赤卫队收集了一部分旧马刀、长矛、来复枪等进行装备,但大部分人尚无武器。为此,7月份,县委决定成立“红色兵工厂”,由刘义维、贾治华负责。厂址先后设在李常家山村后石洞和上张家山马蹄岔、寺沟等村附近的偏僻山窑里。兵工厂的技术人员是从河南省来的铁匠郑师和黄师,工人都是本地铁匠(10多人)。他们利用赤卫队割的电话线、寺庙旧钟、群众捐赠和斗争地主得来的钢铁、煤炭,在5个多月时间里,打制近千把大刀、几百个矛枪头、百余支长短突角牛枪(类似2号匣子枪,用长枪子弹,3支的作用顶1支三八式步枪)、100多颗手榴弹、50多枚地雷、3000多发子弹。另一兵工作坊也造出200多把木头匣子枪(内部结构类似土枪,外形类似真匣子枪,火力虽不强,威慑作用大)。1934年10月间,高桂滋部在吴堡强化保甲制度,兵工厂停办。
第六节兵站
1947年3月,陕甘宁边区联防军后勤部在宋家川设立兵站,由绥德办事处直接领导。兵站属营级建制,站长先后为马世良、贺登诚,教导员为路玺琪、孙九洲等。全站共20多人,其中有一个警卫班,一个炊事班。兵站的主要任务是:将华北运来的军用物资转运给在陕北作战的西北野战军,陕北战场损坏的枪支、大炮转运到晋绥解放区修理;提供过往解放军及其伤病员食宿。在此前后,郭家沟、丁家畔村也设立兵站,每站4~5人,主要任务是招待、转运过往军人、干部及其伤病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