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中的女性形象,从《诗经》以降就绵绵不绝,其中有倾国倾城的美人,也有代父从军的花木兰。抛开文学作品,历朝史书的《列女传》以记录女性事迹为职志。所谓“事迹”,不过是殉节殉夫而已,且于其姓名语焉不详。女人无独立价值愈到封建时代后期愈严重,对女性的鄙视和嫁祸也是众所周知的。小说中多不堪的女性形象,《水浒传》“母大虫”顾大嫂等残暴凶悍,《金瓶梅》中的女性多是各自欲望的奴隶,《封神演义》中的妲己祸国殃民。
然而《红楼梦》在“康乾盛世”横空出世了。女性的自尊、自由,女性的才情和心愿,女性生命中的大欢喜大苦恼,作者都作了或痛快淋漓或简净含蓄的描述。小说作者借人物之口多次直接表达了对女性的赞美,特别是主人公贾宝玉说的“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在中国几乎已成家喻户晓的名言。作者同情女性在当时社会中被压抑的处境,同时作为一个在风雨飘摇中度日的文人,女性的弱势又何尝不是他自己精神的写照,或命运的象征呢?于阴柔、委婉而坦荡不羁中与传统文化相通了。
《红楼梦》是一部长篇小说,全书的主旨可用一句话来概括:“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红楼梦》原名《石头记》,曹雪芹写到八十回用心过度、“泪尽而亡”,小说未全部写完。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有一个叫高鹗的人,续写了四十回,改名为《红楼梦》行世。前八十回,情节有跌宕但演进得较为平缓,作者用笔从容,写尽大观园内的繁华与奢靡;后四十回故事大开大阖,笔意也纵横恣肆,人物的结局每有出人意表之处,与前八十回作者的含蓄相比,曹雪芹后四十回作者对人物的褒贬更直接一些。
《红楼梦》为女性立传,其中作者着力最多的,是被称为“金陵十二钗”的十二个女性。小说第五回写主人公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看到关于“普天之下所有的女子过去未来的簿册”,簿册内无姓名有“判词”——关于她们命运的预言。其中有“金陵十二钗正册”、“金陵十二钗副册”,正册中的“十二钗”生活于贾府,她们的主要活动区域在“大观园”中。其中风致佼佼者为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王熙凤和贾探春等。
《红楼梦》可说是中国第一部家族长篇小说,写的是大家族贾家由盛而衰的悲剧。贾家祖辈以军功立家,被封为宁国公和荣国公,到了小说所写的第三代,已经坐吃山空,子弟没有成器的。第三代中最为年长的是贾敬,“如今一味好道,只爱烧丹炼汞”,日日幻想求仙得道,“余者一概不在心上。”他的儿子贾珍,是宁、荣两府的族长,不爱读书,“只一味高乐不了”,与儿媳妇乱伦,和儿子一起玩娈童、玩弄年轻女性,个人生活混乱不堪。荣国府的史太君,是唯一健在的第二代人,她是荣国公长子的妻子,在小说中被称为贾母,她最钟爱贾宝玉,她活着时是贾宝玉的保护伞。她的两个儿子是第三代的“中坚”,长子贾赦袭着官位,二子贾政算是两府中最为“方正”之人了。贾政的儿子贾宝玉是整部小说最重要的角色。《红楼梦》以贾宝玉和表妹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要线索,描写封建大家族内少男少女碍于封建礼教有形无形的压力,无法自主互求,更不可能开口向家长公开要求婚姻的自由,最终导致一个死亡、一个出家的爱情悲剧。固然小说以悲剧收尾,然而整部小说内部的情感却是丰盈饱满、纷呈多样的。“大观园”内热闹温馨充满人间喜乐哀愁的日常生活,天真小儿女们斗诗饮酒、吃螃蟹讲笑话的日常情事是小说铺叙的重点。作者写作时往往直写其事,于混人昏事,也很少金刚怒目式的苛责;于大观园内命薄才高的少女们,则频致敬意。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红楼梦》最重要的两个女性角色,同时也是情敌的林黛玉和薛宝钗,“太虚幻境”所存关于她们的命运预言是在同一首“判词”中的,这颇耐人寻味。
“可叹停机德”指的是薛宝钗。《后汉书·列女传》中记载乐羊子的妻子(注意:她无姓无名),丈夫因想念她中断学业回家时,她把自己的织布机停下,剪断已经织好的布,告诉他求学犹如织布,半途中断就前功尽弃。丈夫于是幡然悔悟,出门继续学业。乐羊子妻由此成为妇德的一个典范。所谓“停机德”,指女性能够克制自己而以丈夫事业的成功为生活的唯一重心。薛宝钗温厚沉稳,她咏海棠“珍重芳姿昼掩门”、“淡极始知花更艳”乃自况。薛宝钗承认既有的社会秩序,在她看来,贾宝玉未来就应该走“仕途经济”这一条正路,而以薛宝钗的才能、个性和胸襟,如若与宝玉结合,必能助其一臂之力。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薛宝钗是具有“停机德”的。薛宝钗进入贾家,进入贾宝玉的视野的时候,年方十三岁,“生得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她是为了待选而到“上京”的。“待选”就是准备选进皇宫,要么服侍皇帝,要么陪侍公主、郡主。但是选秀之事后来似乎不了了之,宝钗安于寄住贾家的生活,且一步一步经营,逐渐取得了贾母、王夫人甚至林黛玉、史湘云等人的喜爱。但是,贾宝玉的真心一直在林黛玉身上。由宝钗的立场而言,宝玉未必是最为理想的爱人,因为宝玉不是既有社会秩序的服从者,虽然他的反抗常常是无力的,但他的态度却是明确而坚决的,这是宝玉和宝钗在人生根本点上的歧异之处。小说后半部分,贾宝玉在神智不清的状态下与薛宝钗成亲,清醒之后自然是无可奈何;为了对家族有所交待,他去应考并取得了不错的名次。但贾宝玉最终还是远遁而去,出家当和尚,实践其在林黛玉生时曾许下的看似渺茫的诺言,而薛宝钗难逃“金簪雪里埋”——被遗弃的命运。
虽然贾宝玉在薛宝钗眼里未必尽如人意,但贾宝玉自有他吸引人的地方,比起她自己的哥哥薛蟠,那个“性情奢侈,言语傲慢”的“天下第一个弄性尚气的人”,贾宝玉对女性的尊重与关爱,确实难能可贵。再看看周遭的男性,几乎无人能够配得上宝钗的“停机德”。即便是府中最具美名的贾政,作者写他“自幼酷喜读书”,当官以后“礼贤下士,济弱扶危,大有祖风”。不过于一两件小事上,还是能看出贾政的颟顸无能。小说写贾政,多用皮里阳秋之法,说他“训子有方,治家有法”,但是对儿子的教育除了棍棒和大声断喝“畜牲”以外,似乎不见其他什么好办法。而对于其他子侄,更无管教的能力,说他“紊性潇洒,不以俗务为要,每公暇之时,不过看书着棋而已,余事多不介意”,以致薛蟠在贾府住下之后更加为所欲为。另外,他对昧着良心判案、帮薛蟠逃脱人命官司的贾雨村也关照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