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将其来施施。丘中有麦,彼留子国。彼留子国,将其来食。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彼留之子,贻我佩玖。
【赏析】
关于《丘中有麻》这首诗的主旨,历来争议较多。有“思贤说”,《毛诗序》曰:“庄王不明,贤人放逐,国人思之,而作是诗。”有“情诗说”,朱熹《诗集传》曰:“女子盼望与所私者相会。”今人多从此说,笔者也同意此诗为情诗。
全诗三章,每章四句。这首诗是以一个姑娘的口吻写出来的,每章首句较简单,下一章只变换了上一章的一个字,即“麻”、“麦”、“李”,三字的转换表明男女主人公约会地点的改变。那么,“丘中有麻(麦)(李)”、“彼留子嗟(国)(子)”,写的是在那一蓬蓬高与肩齐土丘中的大麻地,那一片片密密麻麻的麦田,那一片葱葱绿绿的李子树下,均是姑娘与情郎激情迸发的幽会地点,那里有情郎与其缠绵的痕迹,留下了情郎的真情爱心。所以,当姑娘回味一切时总也忘不了那个幽会的地点。每章第三句是第二句的重复,第四句“将其来施施”、“将其来食”写姑娘还会见到郎缓缓的步伐,还会与郎再来野宴。说明男女双方经常到大麻地里、麦田边、李子树下幽会。整首诗的末句为“贻我佩玖”,闻一多先生《风诗类钞》是这样解释“贻我佩玖”这一句的:“合欢以后,男赠女以佩玉,反映了这一诗歌的原始性。”即男女双方幽会完毕,男子用物质的形式,即以佩玉相赠,将两人的情爱确定了下来。玉是表示坚贞纯洁的物质,以佩玉相赠即表示两人的爱情会永远持续下去。可以想象,这位姑娘与其情郎共结连理,成家育子,这也是姑娘在歌唱爱情时所寄托的。
整首诗情绪热烈大胆,诗人以姑娘的口吻将其与情郎幽会的地点一一唱出,用以表示两人的情意缠绵,这种敢于歌唱爱的精神很是让人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