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了!快去洗手,吃饭。”母亲一边盛着菜一边催促陈牧。
“恩,知道了。”陈牧。
陈牧的家族在镇子的东面,是全镇最庞大的家族,三十三间瓦房建造的错落有致,整个家族都聚居在这里。附近处有一片池塘,到夏季时,池塘里的青蛙一直不停的叫,吵得人睡不着。
祖父孕育有十个儿子,陈牧的父亲排行第三,在家族中没有什么话语权,但一直本分持家,和其他的叔伯一样,默默辛勤的付出。整个家族都宣扬着奉献的精神,陈牧从小便已耳濡目染。
父亲在餐桌前坐好,斟满了一杯烧酒,母亲将饭菜端上餐桌,陈牧帮着忙盛饭。结束了恐惧的气氛,傍晚给人感觉格外放松,与家人待在一起,享受这片刻的温馨。
陈牧没有想到,这个情景,这个家的最后画面。几乎是他以后的人生中再难以渴求的。
“父亲,我已经想好了,我要去外面闯一闯。”陈牧说。
父亲看了陈牧一眼,没有说话,端起酒杯,喝一口酒,才说道,
“你想去哪里?”父亲问话。
“我和昱一起,去和平区,我的一个朋友在和平区工作,我们先去他那。”
“先去找他,跟着他学技术也行,”陈牧正试图说服父亲,
父亲打断了陈牧的话,问道:“你的朋友是做什么工作的?”
“做服装,羽绒服,”陈牧。
“羽绒服工厂?你干不了那活,那是妇女们干的活,你没有那个耐心,”
“在外面可不像在家里,那可是需要有一定的毅力,再说,我和你母亲也不放心。”父亲接着说道。
“我怎么干不了啊,我能干。”陈牧说,“我现在已经成年了,应该为家族分担义务,至少应该趁着年轻,多去学习一些本事。”
父亲没有说话,点燃了一根烟,并递给陈牧一根,陈牧接过烟点燃,吸了一口,看向母亲。
母亲自然是希望陈牧能留在自己的身边,但她更希望陈牧能有好的发展。做父母的都是如此,他们只会盼着自己的孩子好,没有私心。
陈牧心里清楚,他又何尝不想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现在他终于长大成人,可以去采取行动了。
最简单的方式便是获得金币,金币是在任何时代都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陈牧还想有能力给整个家族带来真正的繁荣。这是家族的传统,当然也反映着在陈牧的身上。
“你去参军吧,过几天奥凯上校的军队来鹅镇,你去参加选拔,”父亲停顿一下,接着说,“如果你非想去和平区,我和你母亲也会支持你,你自己决定,好好的考虑考虑。”
父亲年轻时曾梦想参军,后来因为名额紧张,而且当时家族需要劳动力,最后没能实现。或许是父亲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才理解了自己的儿子,愿意给他更多尝试的机会。
母亲没有说话,陈牧父母虽然秉承着某些古板的传统,但思想还是比较民主的,他们不会去强迫陈牧,让他做不想做的事。
陈牧也是如此,只要求自己,不会对别人提出要求。
“我不想参军,我想挣取更多金币。”陈牧说道。
陈牧从小便在家族式的集体和束缚中成长,比起金币,他内心可能更渴望的是自由,像一只鸟,无拘无束的飞向天空。军营显然是不可能自由的,军纪如铁。
“傻孩子,军营的待遇绝对超过你自己的瞎折腾,而且也能让我们放心。”父亲说,“就更别说这是一份难得的荣誉了。”
交流总是会存在分歧,即使是朝夕相处的一家人也不可能完全的理解对方,但家是一个包容你的地方,你同样的,也会去包容这个家。
陈牧坚持了自己的决定,等待秋收之后便启程出发。
夜晚,寂静无声。
人们进入了酣睡,一道闪电划过夜空,伴着轰隆隆的雷响,云层变幻,雨滴在空气中凝聚,越聚越多,顷刻间便下起瓢泼大雨。
第二日清晨,早起上学的孩童已三三两两的踏在路上,打着雨伞,穿着雨靴,道路的很多地方都已形成积水,雨还在下着,成人们只好再次躲在家里不出门。
茜茜的婚期将近,则着急差人挨家挨户的派送请柬,因为前些天的传闻事件的耽搁,不过还好不至于影响到婚期。
冯跟胜盼望大雨能马上停下来,他是茜茜的父亲,忙着张罗为婚礼布置酒席,他找来朋友帮忙,出谋划策,妻子罗婵娟则找到巫师梅格儿,向她打听最近的天气情况。
冯跟胜对此感到反感,他认为巫术是没有科学根据的骗术,只能欺骗妇女和小孩。男人总是这样容易骄傲自满,女人却又乐于相信迷信。
“三天后,也就是婚礼之后,雨才会停止,”罗婵娟转达了梅格儿的预言,“我们最好准备些防雨措施,以免发生意外。”
新郎浩启派人过来询问,是否因为下雨而需要推迟婚期,或是自己能帮上什么忙?
茜茜则让他和亲友团提前过来,自己已经为他们安排好了食宿。因为两地相隔遥远,所以婚礼选择分别举办,在男女双方家各办一次,以免有人因为不能参加他们的婚礼而遗憾。
隔日,浩启便带领迎亲团来到鹅镇,从城市到乡村的差别,让众人感到新奇,无不表现出东张西望,像是参观名胜古迹,可是雨水挡住了视线,使他们没有办法四处游走,仅仅是走进房屋的这几步,裤腿便沾满了泥水。
这时,冯跟胜做出最终方案,先是用四根木柱固定在院子的四个角落,作为支撑,再把几块大苫布拼接起来,形成一块特大苫布,整个的罩在院子上方,中间的两根木柱高于四角,顶出一个尖形。
院子便成为一个临时搭建的婚礼场地,下一步,应该是添加照明。
茜茜还想着请贝琳娜为婚礼演唱歌曲,渲染氛围,贝琳娜欣然接受,并表示自己一定会精心准备。
陈牧无所事事,便去找昱下路战棋,和昱下棋就如同和自己下棋一般,他们俩从小一起长大,都对彼此已太过熟悉,或许战胜自己才算是真正的突破吧,他们的棋艺一直突飞猛进。而他们的性格却大不相同。
昱的家庭常常人来人往,昱能轻松的和所有人打成一片,陈牧则不太喜欢与陌生人接触,有时显得格格不入。
‘咚,咚咚……’有人敲门。
“请进!”昱说道。
一个男人走进房间,整身白色装扮,西装,领带,衬衫,连皮鞋也是白色,简朴的服饰下,一块手腕上的金表闪闪夺目。后面跟着两个下属模样的人,则穿一身黑色西装。
“有什么事吗?”昱,直入主题。
还没等见龙回答。昱的母亲闻声走进来,仔细打量了面前这个男人,突然发出一声惊讶,
“呀!你不是见龙吗?”
昱母有些激动,“这都多少年没见了,你怎么回来了?”
见龙礼貌的微笑,说道,“二表姐好,给表姐和姐夫问好!”
“好,好,好,你也好!”昱母,“坐吧,随便坐,我给你们沏茶水。”
“不用麻烦了,表姐,我坐一会就走,镇长那还没去呢,先过来看看你们。”
“你忙什么呀!好不容易回来一次,多待几天再走,晚上我做几个菜,你和你姐夫喝几杯酒。”
“真没时间,表姐,我马上就得走,”见龙接着说,“奥凯上校不是要来我们鹅镇吗,我也是鹅镇的人啊,我还得去准备迎接上校。”
“噢,也是,也是,你有事就忙你的,奥凯上校的事重要。”昱母显得理解。
见龙是从鹅镇走出去的成功人士之一,做石油生意,在和平区和圣得市区,有三分之一的加油站都属于见龙,他是一个天生的商业人才,正适合这个商品的社会。
陈牧对见龙的印象深刻,他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如此成功,但是,当他看到见龙疾驰而去的豪车时,他不知道这辆车价值多少金币,陈牧并不是贪婪的人,他没有想过开上豪车,这离他太远了。
连绵的秋雨,气温骤降。
婚礼如期举行,男女老少陆续前往婚礼大棚,棚内升起了火炉,供人们取暖。
贝琳娜已然站在了礼台的中央,优美的歌声伴随旋律,飘荡在往来人们的耳畔:“前路若太远,你若觉太苦,等我来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