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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啼痕和白眼

后来我才知道,和我网聊的这个女网友叫吉绾。

我清晰的记得:在某天上午,我在办公室里,吉绾在家里和我网络聊天。

我这个女网友说她一个人在家里喝酒,还说喝的是西凤酒。酒是她哥给她的。她哥是个县级大官,在我们西京省郑上市一个街道办事处任职书记。

她喝着喝着就多了,然后就要我的电话号码。我把电话给她了,不一会儿,她就打来电话。在电话里说着说着,她就在电话里委屈的大哭起来。

我心软,见不得女人哭。听她在电话里放声大哭,我就劝她别哭,就给她讲人生、讲理想、讲现实。都是些励志的话。

她不听,她任性的继续哭。我一时可怜起她来。

哀其不幸哦!

也就是从她袒露心声、放声大哭那次开始,我们的关系有了实质性进展。

此后不久,我俩的关系迅速升温。好像是某天下午,她说她下午没课,可以随意的安排自己的时间,意思是想约我出来玩,和我一起踏秋去。

她是女的,不能太主动,所以就暗示我,让我约她。我就顺了她的意,以试探的口气约她出来踏秋。

她欣喜地答应了。

此时正是秋高气爽时节。那一天的天气特别好。没有风,也很暖和。我想我闲着没什么事,就和她约好见面的时间地点,然后穿上正装,刮刮胡子,开着车来到她单位门口,接着她后,我问她:“咱们去哪里?”

她笑着看着我。她眼神里流露出的不是那种初次见面的陌生感,而像是有种早已认识、今次再相逢的熟络。不对,是那种前世的夫妻,或者是情人,且都没忘记前世的事,今次再见,似乎刚从床头走下来一般熟络、自然。

她妩媚的对我笑着,煞是好看!

吉绾是个不拘小节的女人。就在她单位门口,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她,抬起左手很自然的、温柔的给我理了理只有半寸长的头发。

她一指秀指轻轻地掠过我的肌肤,又是在额顶那一块头发稀疏的地方,所以神经上的感受很直接、敏感和清晰。

她的手指头触碰到我的额头后,我的心立马就酥软了,就有了忘形的举动,也回过右手,伸到她的腰肢处,轻轻地、象征性的搂了她一下,然后心猿意马的开着车子驶向郊外。

不成想到了郊外之后,她的举动更加胆大到让我直呼不敢想象!

我说过,那天的天气很好。

我驾车带着她来到了小城的北郊。这里有一片杨树林。密植的杨树高大,树径却不粗。杨树沿着河堤种了长长一排,大约有好几百米。

这段河边的小道以及路边到河堤全部种上了杨树,宽度大约至少有三十米的样子。在河沿的边坡上,则是杂树丛生,有构树、榆树、槐树、柳树等不是人工种植自然生长的树木。这些野树粗的有碗口粗细,细的也就筷子粗细,像灌木丛一样。

我们穿过杨树林,径直来到河边,捡了一块枯草遮着黄土的地方看河里潺潺流水营造的风景。

在河边站了一会,说了一会儿无聊的话题,她从兜里拿了两张纸巾,然后把纸巾张开来,放在枯草上,说让我坐下。

我大大咧咧的一屁股坐在了草上。她见我如此不在意,也就挨着我坐了下来。不过,她坐在了纸巾上。

坐下来后,她熟络的拉着我的手问道:“你来过这里没有?”

由于不习惯初次见面就如此挨近,我用有点生硬的道:说“我很少时间去郊外玩”。

我的言下之意,是有点不适应和她初次见面,她就这么随便的和我拉扯。

她“哦”了一声,并不在意我的冷漠,还看着我笑了笑。

我问她:“你叫什么?”

她说:“我叫吉绾”。

我应付的说道:“这名字真有诗意。”

她笑了笑。

以前在网上我们喊的都是网名。我的网名叫“愚笨”,她网名叫“绾绾”。虽然她告诉过我她姓吉,好像也说过是叫吉绾这个名子,但我还是对她网上的真实姓名有所怀疑。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那些年但凡玩过QQ的网友们嘴边经常顺溜的一首打油诗来:“网上自古无娇娘,残花败柳一行行。偶有一对野鸳鸯,也是妓女和色狼”。虽然我不是色狼,她也不是妓女,但网上的事,向来真真假假。为了慎重起见,交往的时候还是谨慎点好,比如和谁谁需要进一步认识,至少知道他姓甚名谁。

我半真半假地笑着问道:“真的叫这个名字?”

她并没有因为我质疑她的话的真假而生气,依然妩媚的笑着对我说道:“我真的叫吉绾。”

我说道:“哦?这名字很特别哦。”

吉绾说道:“我爸是教师。绾绾这个字用的人很少。生僻字,不常用。”

我想了一下也是。

在我读过的典籍中,“绾”和“绾绾”常常喻指美好。这个字无论是单用还是叠用,多是古代宫廷里嫔妃才女们的用字。古时男的也用这个“绾”字,比如秦朝的丞相王绾。

在现代社会里,姓名中用“绾”字的人还真不多。不过,当我知道她爸是教师后,我就理解了她爸为什么会给她起这么个名字。老师吗,不就是喜欢显摆下自己有学问吗?清高的职业,穷困的生活,微薄的收入,这些都无以标榜,只好卖弄下学问。

这是他们这个群体唯一拿得出手、可以用来炫耀高于他人的武器。又穷有清高的他们,又不愿意承认自己过得不如他人,只好拿唯一的武器——学问——来标榜下自己和常人不一般。

我想吉绾的爸爸给吉绾起这么个名字,大致也是这样的心态。

听她说自己的名字叫吉绾后,我突然就想起了一部网络小说《绾青丝》里的两句诗来:“几回白眼逢青眼,多少啼痕共酒痕”。当时感觉不太吉利的诗句,不成想一句成谶:我和她认识后情感的加深,是她酒醉后的嚎哭,而我们这段不合道德规范的畸恋结束的时候,也历经她数次嚎哭的挽留。不过,她的嚎哭我一直认为是在演戏,无非是想留着我这个二百五大笨蛋,让我多给她点钱花罢了。

在分手这个问题上,我没有被她的嚎哭所打动。我觉得和她交往很危险,毕竟她没有离婚。

我知道“君子不立危墙”这句话。哪天她老公知道了我们的交往,钓着我抓我们个现行,轻则打我一顿,重则废了我,我都得忍者认着,只能吃哑巴亏。所以,在和吉绾认识了三年后,看她还没有离婚的意思,我就毅然决然地和她断绝了情人关系。

不过,我们最后断绝关系的时机很微妙:当我把淘宝密码更改了之后,她突然之间就消失在了我的视野里,包括晚间的微信问候、白天的电话、短信嘘寒问暖。当然,也包括她约着来我这里吃午饭,吃完饭后一起相拥午休这种事,都统统地不再发生了。

也就是说,她最后离开我时,结结实实的给了我一个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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