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大淵的开国元勋闻人冬烈曾无数次地提到那位百年前救大烆于水火中的大烆铁血皇帝周长清,言语之中颇有恨不早生与君同世的憾意。
历史似乎特别喜欢荡阴山这个地方。
在大烆历史上发挥巨大作用一度让北蛮铁骑胆寒的荡阴七城却堵死了大烆最后的路。
周长清以冷酷强硬闻名于史,十三年的战争打垮了哈里莫也拖垮了大烆,穷兵黩武和好大喜功一样适合这个一手开创隆武中兴的男人。
他对文臣武将也从不曾显露真心。
唯一例外的是那“十把刀”。
令人尴尬的是人们只知道大烆皇帝周长清有“十把刀”,他们组成了战无不破的皇家近卫军把北蛮赶回了荡阴山,但关于“十把刀”到底是谁,却好像被人为地抹去了。
有人说“十把刀”就是皇家近卫军各分部的代号,他们每个人身上都带着铁血皇帝赐的一柄玄黑长刀,也有人说他们是十个人,因为共同的信仰聚集在一起,效命于大烆。
围绕这个问题后世史家争论不休,大烆史官秉笔如刀,就算杀头灭门也不肯敷衍史实,可偏偏在这件事上含糊不清,凡有遇到提及,便以军令中的代号寥寥数语带过,仿佛刻意暗淡了他们在舞台上的灯火,使他们的面孔在历史的迷雾中无可捉摸。
但总有心思细密的人从历史的蛛丝马迹里寻到端倪。
“十把刀”如同彗星般横空出世,几乎在勤王诏书下达的几天内,迅速集结成了皇家近卫军这支彪悍的部队,死死拱卫着帝都,将北蛮一点一点地赶回荡阴山,更是在最后决战时一举击溃哈里莫本部。此时的大烆虽损失过半,但完全有能力越过荡阴山,彻底摧毁北蛮。
可铁血皇帝却罢议,不许再提。
“朕有刀十柄,锋利无匹,今斩蛮人,十损七八,尚有谁能替朕杀贼!”
那个时代本身就是个迷,太多的巧合被时空的大手拼凑在了一起。以至于后世的史学家无数次的产生错觉——铁血皇帝和北蛮君主的对决,早在十几年前就开始了。那时候周长清还是没人关注的八皇子,哈里莫也还在北蛮某个部落给贵族当奴隶。
刘知府嘿嘿一笑,伸出三根手指。
闻人道:“三百?”
刘知府尴尬道:“三十人,这已是本知府未得调令的情况下能够调集的全部兵力了。”
闻人当即气道:“苍州城乃朝廷边塞重镇,刘知府又是朝廷从三品官员,怎么可能只调得来这么点兵力?”
郑玉堂道:“这……苍州实在地处尴尬,临近皇都,故而官员的限制较之其他州县更是严苛,三十名兵丁,说不定还得上一道贼匪为患的奏折,才敢调动。”
马志道叹了一口气,说道:“两位大人,此事事关重大,可否容我等众人考量一番,想得良策后,再行答应?”
刘知府苦笑道:“嘿嘿,诸位壮士,非是本官强人所难,你们等得起,那五百头恶狼可等不得啊,怕是多等得几夜,我苍州城北百姓……”
闻人看了看一边正在发呆的陈锦,这位大爷像是还没长大的顽童一般,一向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毫无以天下为己任的想法,任你天塌了有高个子顶着,自己一身修为奇高,行事却多凭好恶,闻人也知她性子,直言道:“喂,五百头狼骑兵,打不打得过?”
陈锦嘁了一声:“你把他叫过来,莫说是五百头,便是再加五百头,姑奶……本少爷也杀给你看。但是这和护你到青云山有什么关系?咱们可先说好了啊,你自己不走正道,非得往哪险恶之地送死,我可不管。”
闻人顿时有些傻眼。
如月见罢,在一旁轻轻一笑,抚着阿莎的头道:“我听说漠北狼骑,是蛮人少有的精英兵种,蛮子自小和座下狼骑同吃同睡,心意相通,一上战场,恣意扑杀,寻常马匹见着兀先惊慌,乱了阵脚,便是我大烆陷阵士,都要让他三分,我等修行之人,虽说身负绝学,但也不可不自量力,胡乱吹些牛皮。”
阿莎点点头,乖乖答道:“是,师姐。”
陈锦一听顿时心里不痛快,道:“怎么?你天罗的人做不来,就不许别人做得?就不承认别人能做到?哼,小爷我今天就偏要做给你看!”
说着,一拉闻人就要往外走,边走边道:“啰哩八嗦这么久,一点也不干脆,苦着个脸像个什么样?走,我带你去把他们都收拾了再说。”
闻人无奈道:“你知芦峰山怎么走吗你就拽着我?”
陈锦一呆,道:“诶?你也不知道吗?”
经她这一闹,众人面上都有了笑意,内堂终于不似之前那般尴尬,马志道让大家都先坐下,既然已经决定要去了,那就得好好筹划一番。
“我一听芦峰山中最近有许多恶狼伤人这件事时,便觉得事情不太对劲,我清溪乡离此地不远,这芦峰山也多有行过,莫说是寻常肉食野兽,便是山中野兔都少见,而且这群狼似乎能通人性一般,几次上山的猎户和斥候都有去无回,仿佛刻意不留活口一般,所以我才猜想这山中恐怕不是藏着狼这般简单。”马志道压低声音说道,此时已是夤夜,他们一行三人摸着黑已经行到芦峰山麓。按照之前的商议,先由陈锦趁着夜色到这山中探查一番,反正他们陈氏一族的饕餮血脉好处多多,三分像人,七分是野兽,夜里也能看个一清二楚,且她本身修为奇高,连如月都不得不承认自己和她尚有不小差距,所以也不太怕,只有闻人放心不下,硬要跟来,马志道也对此事颇感兴趣,三人便趁夜色渐浓,一道前来。
闻人将如月赠给自己的星辰轻轻举起,探了探周围的路,想起出发前,如月得知他也要跟着去后,忽然来到他阁间找他,一言不发丢给他一个大包裹后,也不多做解释便离开了,等闻人打开一看,内里装的竟都是些天罗的奇巧道具,像隔音帘,蛛丝这类的小物件(如月口中不值钱的东西)尽给了他,这星辰也在其列,说是星辰,不过是一椭圆状球体,不过一个巴掌大小,人手摸上时能够兀自发光发热(其实就是冬日里阿莎用来暖手的东西),光芒也不甚耀眼,但是用在现在这种既需照明也不想暴露的情况却也正好。
包裹翻到底,尚有银先生留下的一封信,信里所说其他都是些打屁唠嗑的闲话,唯独关于自己那一身黑雾的解释令闻人多了几分心思。
信里说:“陈氏一族的力量体系和我中原神州是大不相同的,关于这一点你日后自然可以慢慢理会,你吞下的那柄刀相当于那陈姓女娃将自身血脉里的力量给了你,这事有好有坏,这是饕餮的血,太过霸道,当时绝境里贸然吞服,可解一时之难,但你自己也看到了,吞刀后你一个毫无修为之人能把那白眉一脚踏翻在地,却也彻底失去了理智,成了一头危险的野兽,还好你天赋异禀,刀刃不伤,兼我及时赶到将那黑雾逼出,不然就算是天赐金刚,也撑不住那么烈的血,一时半刻逞完威风多半是要爆体而亡的。
不过好处也是有,这一身烈血不是白在你四肢百骸里走一遭的,它留下了类似种子一样的东西,若是你日后有心要在武道上修行,一来你天赋卓尔,二来这颗力量的种子亦能助你事半功倍,境界和瓶颈的突破会更加容易。
临别一言:收于皿中的黑雾乃是那柄刀最本源的力量,敲碎那盏皿便可再次放出使用,但若是你的实力还未达到一品,定然无法驯服,除非你还想变成那个野兽模样,不然还是别开为妙。”
闻人将思绪拉了回来,他想着此间事毕,一定要好好盘问陈锦一番,他沉默片刻,低声道:“所以你就猜此地的狼群其实是蛮子的狼骑?”
马志道嗯了一声,道:“我其实一开始也不敢确定,所以才问那郑统领唯一一位回来的斥候身上是否有刀伤,狼骑所用的砍刀我素有耳闻,非是我大烆那种寻常快刀,而是一种带着锯齿和放血槽的凶恶兵器,这种刀其实不太锋利,但是沉重异常,偏座下狼又是灵敏,最擅长扑跃,借着惯性往往一刀下去便能轻松扯掉敌人的盔甲。”
闻人对这些事还真不甚了解,他无论是出外巡游亦或是居上医阁中,所见所识,全是和大烆有关之事,最近几年蛮人那边又有了蠢蠢欲动之势,他才对此有些关注,但也远不及马志道这般详知,于是问道:“马兄如此见多识广之人,怎的甘于庸碌,在这小小苍州城中买些字画为生?”
还好此时夜已深,马志道老脸一红没能被瞧见,道:“嘿嘿,闻人公子一声马兄,实在是太过抬举小人了,此事结束后若我尚有命在,你还认我这个朋友,便唤我一声老马罢了。其实非是我自卖自夸,我幼时便在四里八乡有神童之誉,也多读诗书晓些礼义,长而无闻,多年赴考无果,早已凉了这份功名的心,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便四处游学,几乎什么职业都有涉猎,这次归乡里想着最后一次赴考再试一试,没想到路遇抢匪,将身上路资尽数掠去,没奈何,只好在此地逗留,陷此窘境。”
马志道此话其实不假,中第确实是他的内心深处最强烈的欲望,但这愿望其实并非他自己所想要的,而是他背负着神童的“美誉”,背负着一家人就算挨着辛苦也要“不令其劳作生产,专使其读书。”的愧疚,不得不考取此功名, 偏偏多年不中,心中的凄苦隐忍早已积攒了几大坛。
闻人也不知该如何安慰他,只拍拍他的肩膀,默不作声。
陈锦双手抱在胸前,十分无语,这两大男人猫着腰,不时低语,老马脸红闻人苦笑全被她看了去,心想这两人原来一般矫情,便道:“怂成这样,羞也不羞。”说罢双手抓起地上的两捧土,盖到这两人脸上,闻人和老马二人还未及反应,冷不丁被摸了一脸的臭泥,闻人忙推开她的手,气道:“作甚么?好好地怎又欺负人!”
陈锦白了他一眼,道:“你看老马。”
只见马志道被陈锦抹了一脸泥以后,再接再厉,抓起泥往自己身上也抹去,见闻人看向自己,便道:“闻人公子,这你恐怕就不太懂了,狼群的嗅觉最是敏锐,陈公子此举是在用地上的泥土遮去我们身上的气味。”
闻人眉头一皱,他本就爱洁,此时要往身上抹泥,端的是让他被狼咬三口还难受,但是想到不能拖累了身边的同伴,还是硬起心肠来往身上抹了几把。
“嘘,”闻人还未抹完,陈锦忽然道:“它们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