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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肇州县志记载:光绪三十一年四月二日,设肇州直隶厅,沈崇绶任直隶厅同知。是年七月二十七日,同知沈崇绶率所属官员移至新衙署。

自光绪二十七年春,清官庆山主事在安十二井勘了肇州城址,立了基碑石后,时隔四年,朝廷才设立肇州直隶厅,并派了江南人沈崇绶前来任职,可见京城朝廷对这塞北蛮荒之地一向马虎了事。

这肥胖的沈崇绶大人本是贬官到这里来上任的,心情本来烦躁,又一路舟车劳顿,弄得心身已是疲惫至极。从吉林境内过来时,幸亏走的是水路,否则若骑在马上,让这七月的骄阳烤晒也会晕的。北方的天气到了七月份比江南还干热。

坐在船上从松花江上过来,沈崇绶的心情慢慢好了起来,两岸青山绿水的,这山和水虽不似南方的山和水那般灵秀,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气势和苍美。沿岸很少看到人家和农田,多是一种静默的辽阔,这种辽阔在沈大人眼里就变成了苍凉之美,倒也抚慰了他此时的心境。沈大人的心境就像这江里不时翻腾出的浪花一样,翻出一种闲情来。

船快要到岸时,一名下官来报,上游前方不远处就是三岔河交汇之处,大人要不要上去看看?看来此下官很会揣摩沈大人的心理。

“何谓三岔河?”

“回禀大人,三岔河就是两江交汇处。”下官答。

“你是说松花江和嫩江是在这里交汇?”沈大人来时查看过地图。

“喳,正是。”

“好,那就上去看看吧……”船掉了一下头往上游走了。

从南面随船流来的松花江水和从北面流来的嫩江江水在这里交汇,两股江水合流又向下游流去,江面在这里很开阔。沈崇绶有些发怔地站在甲板上瞅着船下的江水,两股江水如两条龙一样绞缠着向下游流去,他猛然想到这里是大清的龙兴之地啊,沈崇绶虽是汉人,但对北方民族历史也略知一二,七百年前金灭辽出河店战役正是在这里打的……

等船头折回来,在下游江码头上了岸,身着下等官衣官帽的那文秀和他儿子那小胡已在日头底下带人恭候多时了,那汗珠子直从他红顶帽子底下往下流。看到沈崇绶走下船来,他迎上前去施礼恭敬地说:“沈大人一路辛苦,在下那文秀恭候大人到来。”沈崇绶问了一句:“此地是哪里?”那文秀答:“骆驼脖子石人沟渔场。”“离县城址还有多远?”“还有四五十里路吧。”沈崇绶和随员听了都皱了皱眉头。已过了午时,沿江游逛了半天,沈崇绶这会儿肚子也饿了。这时那小胡说:“小的已为大人备了薄宴,为大人接风洗尘!”

那氏父子把沈大人一行引到岸上一座石头房子前,那院子里一张桌子上已摆好了丰盛的鱼宴。那小胡躬身把各位让到座上,沈大人和几个随从坐下便动筷狼吞虎咽吃了起来。那小胡给几人倒酒,沈大人不胜酒力,独对桌上一碗红烧的肥肉不撂筷。那小胡见了问:“大人,这肉可可口?”沈大人连说:“好吃,这东坡肉烧得肥而不腻,这鲜美的味道老夫还是头一回吃到。”那小胡听了一笑说:“大人这不是红烧肉,这是鱼肉。”“鱼肉?这是什么鱼肉?”沈大人脸上有几分不悦。“这是鳇鱼肉,就是俺这疙瘩给老佛爷和皇上上贡的那种鱼。”几个人一听差点儿吓掉筷子,他们早听说过给皇上进贡的这种鱼,只是没有见过,眼下他们不仅见到了,还吃到了肚里,这不犯有杀头之罪吗?难道这满人父子要害他们不成。“大人息惊,这是昨儿个一个渔工误打上来的,往京城送的鳇鱼都是赶在上冷的时候,这么热的天半路上早臭了,小的听说大人要来,就叫人收拾一下做了。大人,是您赶上了,有口福。”经那小胡伶牙俐齿这么一说,方知虚惊了一场,沈大人露出了笑颜,他端起酒杯说:“来,来,让我们谢主隆恩,为吾皇万岁万万岁——干杯!”一桌的随员也都跟着干了,那文秀刚才揪着的心也放松了,他掏出手帕擦了擦额上的汗。

原来这那文秀是驻守在这里为到秋冬打上来鳇鱼进贡皇上的渔场都守,他家世代驻守在江边,是满族正白旗,其祖父为叶黑贝勒。昨日听驿站站丁传信来报,说同知大人今日到,让他做向导。他对儿子背着他把那条误打上来的鳇鱼做了,本来还有点儿担心。

酒足饭饱,下午离开骆驼脖子往安字十二井去,那文秀找来了几匹快马给几个人骑上,他就带着众人一路扬尘颠簸而去。

那歹毒的日头晒在肩上,汗从红顶官帽往下流。走不多会儿,人和马都大汗淋漓了。

日落时分赶到,见一人高的荒蒿子中,那块勘址石碑已叫沙尘埋去了大半截。沈大人命两个衙役上前把石碑挖了出来,碑石底下竟蹿出一条小花蛇来,众一人惊,后退了几步。沈大人又望了望四周的旷野,不解地想,这个庆山主事怎么会选择这么个鬼地方。不等他再多看一会儿,一大群长脚蚊子和大个瞎蠓就轮番向出现在这荒蒿地上的人发起了攻击,每个人都被这一团团黑影包围了。他们就折了蒿子秆死命拍打起来。但脸皮还是瞬间被叮肿了,有两个衙役龇牙咧嘴地嚎叫,那脸一抹就成了血脸。

“快……快走……”沈大人命人把那块石碑丢在坑内,转身上了马。

其他人也纷纷上了马。

随同父亲一同做向导前来的那小胡暗暗在心里笑了,这正是他想看到的效果。

沈大人没有想到他到任后的第一份奏折竟是上奏朝廷改县衙府地址的事,他将县衙役址由安字十二井改到了骆驼脖子。沈大人在折子里提到,骆驼脖子是踩在大清的龙脉上,大清的两条龙脉水系松花江、嫩江从这里流过,风水极好,会保佑吾县百姓永受龙恩。而安字十二井地处荒僻的不毛之地,境内无一条水系可供农业灌溉,不宜设县址。沈大人就差说庆山大人老眼昏花才将此地立为县址。

半月后,驿站站丁送达朝廷批复准允的奏折,沈大人就带人在骆驼脖子大兴起土木来。

县衙役府盖好后,沈大人招收的第一个县衙役差事是那文秀的儿子那小胡。

那青石碑被遗弃在荒草坡的时候,庆山大人已告老还乡,这一年他六十岁,庚年属蛇。

这一年站丁吴有顺家的儿子吴带福四岁了。他已经是个叫人看不住地在草甸子上四处乱跑的男孩子了。他常常被吴有顺扯着脖领子揪回来,“别到处乱跑,小心狼吃了你。”吴有顺这样吓唬他,倒不是真的怕狼叼走了他,吴有顺是顾忌朝廷的禁令。

这一年他的老婆马桂花已开垦出四亩荒地来。马桂花天天在地里忙碌着,茄子、豆角、辣椒、苞米、土豆,他家已吃不了这些时令菜蔬了,每逢包八万爷从这里骑马路过,马桂花总要摘下一猪腰子柳条筐的菜蔬给八万爷带回去。

包八万爷对跑差回来的吴有顺说:“你老婆可真能干。”吴有顺听了心里就很熨帖,他在想是不是该要下一个孩子了。

于是他就在夜里回到马架子房里,把马桂花压到了身下。马桂花是个喜欢叫唤的女人,她的叫唤像唱歌,一声长一声短的:“哎哟哟……亲爹呀……亲娘呀……哥哥哟……俺的心肝宝贝哟……”吴有顺乏了,就从她身上跌下来。

马桂花也有觉得寂寞的时候,那是秋天她看到大雁排着人字形队向南飞去的时候,她从地里直起腰来,手搭凉棚向空中望去,那声声雁鸣叫她想家了,一晃出来五六年了,爹、娘在老家怎么样了呢?吴有顺也知道她想家了,这个时候他夜里尽量不去碰她。

站里有五个站丁,五匹快马。有时八百里加急邮件来,五匹马得轮换着往北边跑,这时台站就是一座空空的房子了。这是马桂花最感到寂寞的时候,这个时候白天她不让吴带福离开自己半步,无论是在地里干活,还是在院子里晾晒豆角干。天没等黑就早早把房门从里边插死了。有一天半夜里醒来,她从窗里往外看院子里闪着一串绿莹莹的亮光,那是一群狼在围着她的房子转磨磨。直到天亮,老八万和他的猎狗赶来,这群狼才散去,院子里地上留着白狼屎。

老八万告诉她去弄白石灰把房子刷了,这样狼就不会围着房子转磨磨了。狼在夜里是色盲,看到近处白色以为是白天,就不会走近了。马桂花照着做了,屋里屋外她都用白石灰粉刷了一遍。

干这个活计时,马桂花已经挺着个大肚子了。这一年冬天到来时,马桂花在她收拾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白房子里生下了他们的第二个孩子吴带粮。

吴有顺跑差回来,看见马桂花正头缠着白毛巾躺在炕上,她身边蓝被襁褓里躺着一个干干净净的小人儿,苇子炕席上不见一丝血迹。在马桂花的枕头边放着一把干净的剪子。这个场景叫吴有顺一愣,他想起站上的马生马驹时,那母马是用自己的嘴咬断了脐带,然后那匹母马卧在那里,一点一点把马驹身上的黏物舔干净,露出水洗过一样光亮的绒毛来。

吴有顺出差前曾拜托过八万爷,他媳妇生产时,让他女儿尼日朗花过来帮帮忙。八万爷也答应他了。不知是嫌人家身上的膻味儿,还是嫌人家是没出阁的闺女,桂花显然没有去叫。

收下吴有顺送来报喜的红皮鸡蛋,包八万爷吃了一惊:这么爱干净的女人他在草原上可没见过,蒙古女人把孩子生在马背上、牛粪堆上的都有。看他走出去,包八万爷倒上一碗马奶酒,举到眉案上,又用手指蘸过碗里的酒,往头上弹弹,往地下弹弹,又往额头上抹了一遍,随后仰脖喝下去。他在替这个女人祷告神灵,草原上通常爱干净的女人总是短命的。

马桂花没有想到在又一个大雁归来的春天,她在驿站草甸子上见到的第一个汉族女人是乔焕芝,从见到乔焕芝第一眼她就喜欢上了她。她觉得这是一个像她一样能干的女人,并且毫不犹豫地告诉她青马沟边上是块肥地,她如果不是站丁女人,也会去那边开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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