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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所谓青春,便是做让心欢喜的事情

证明青春最简单的方法,便是勇敢地去做那些让心欢喜的事情。

小妖

小妖是以前在一起工作的同事,我们同一年进入那家企业,被安排在同一间宿舍里。宿舍里还有一位平姑娘,平姑娘与我身材相当,都属于靠近海平面的那种,因此显得小妖的身材更加修长,尤其两条大长腿,羡慕死人了。

其实,小妖刚来的时候不叫小妖,小妖是同事们(特别是男同事们)经过仔细观察和揣摩才送给小妖的昵称。大家之所以给小妖这个称呼,是因为小妖比起我们的确更加妖娆。比如我们上班时经常穿宽松的作训服,但小妖就把肥肥大大的作训服拿到裁缝那里改成喇叭裤,这样一来,她的大长腿和两个圆嘟嘟的屁股蛋子就更加显眼,再加上她风摆柳枝的走路姿势,让很多人都要流鼻血。

记得一个周末,厂里安排加班。我与另外几个同事走近办公楼时,小妖已经婷婷袅袅地伫立在楼下了。一条雪白雪白的大喇叭裤,大腿和臀部紧绷,上衣也是紧身,前凸后翘,一览无遗;又加之其长发随风摆动,回眸一笑时,红艳艳的嘴唇烈火一般。竟有同事脱口而出:“妖精!”所有人哄笑,大家故意装作倾倒状,相互搀扶着走过去。有女同事笑着对小妖说:“以后可别这么妖娆了,你看把哥哥们迷的,都不成人样了……再这样得管你叫小妖了。”

从此,小妖之名贯穿始终。

小妖还有一妖,就是说话拿腔拿调,多数时候都故作娇滴滴状。有一次,我和另一位男同事做完一项工作一同回办公室,见小妖长发披肩,右手托着与垂直线偏移大约二三十度的角度的脑袋,千娇百媚地依靠在办公桌前。我上前问:“怎么了?”

小妖长出了一口气,说:“头疼得厉害……”男同事见状,立刻学着她的样子说:“我也头疼得厉害……”

但小妖对此并不生气,有时候回到宿舍,她会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说:

“谁爱怎么看就怎么看呗,我就是喜欢这样。年轻的时候不做自己喜欢的事,以后就没机会了。

“再说了,我穿我喜欢的衣服,化我喜欢的妆,说我喜欢的话,又不伤害别人,还犯了罪了?

“哎,小许,我跟你说,你别老跟着他们瞎混,他们就那样了,都是厂里的子弟,将来还不都留在这里?我们不一样啊,你就甘心一辈子在这山沟里了?反正我早晚是要走的。所以啊,我才不管他们呢!”

虽然我也不喜欢小妖的忸怩和做作,但她的独到见解却仍旧让我觉得这丫头骨子里是有东西的。

果然,一年半以后,小妖和她谈了三个月的男朋友远走高飞,永远离开了这个对她有着若干看法的圈子。又一年半以后,我也追随小妖的脚步,来到北京谋生。但我来时,小妖已经有了稳定的工作,孩子也生了,她当年的男朋友已经在她的鼓励下,自己做起了五金生意。

而我一切都还没有着落,有些望尘莫及。

前些年,约小妖见了一面,她还是妩媚到让男人流鼻血的样子,长发及腰,喜欢使劲眨着并不算漂亮的大眼睛。年少时长青春痘留下的痕迹依旧在她脸上坑坑洼洼地焕发着光彩,她也还穿着紧身的牛仔裤,只是喇叭腿儿小了不少。我们聊起彼此的住处,她说:“我们搬家了,不在那边了。”

“做老板就是有钱,房子说换就换,我可还扛着贷款呢!”我羡慕地说。

小妖白了我一眼,说:“老脑筋,我才不买房呢。租房多好啊,想搬哪搬哪,永远都可以在工作单位附近,永远都不用花一两个小时在路上耗着……你不趁着年轻把时间省出来玩儿,等到老了有时间也不会玩儿了。”

我不得不承认,小妖的言辞瞬间颠覆了我对房子的价值观。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有一所房子才算有了个家,有了家,无论工作的地方多远,心里都会牵挂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儿。只有这样,才算是终结了漂泊。可听了小妖的话,仔细想了想,有了房子就不算漂泊吗?也一样漂泊啊。

另外,有时候觉得房子的确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一种牵绊,比如像小妖说的,如果你的工作地点换到了更远的地方,通常不会有人因此把房子也跟着换了,就只能把大把的时间耗费在上下班的路上;又或者楼下的某个店铺总是喜欢把音响放得很大声,我们也不会因此去更换另一个房子住;再或者家里人口突增,我们也没有那么容易去卖掉现有的房子再买另外一套……退一步讲,就算不用卖掉房子,只是去租另外一套房子,也不会那么坦然。现实的问题是,现有的房子如果空着,就相当于每个月要多支出几千块钱的租金,如果租出去来抵租金倒是可以维持收支平衡,但自己的房子又常常舍不得交给租客来祸害。

这样一来,很多原本可以做的事情,可以享受的青春就被禁锢了。

截至2016年,与小妖大概有三四年的时间都没有见面了,偶尔发发信息或通通电话。另一头的她依然很青春的样子,经常听她说又去什么地方玩儿了,吃了哪里的特色美食了,今年流行什么款式了,某个品牌的口红出新品了,哪家商铺打折了等等。

我常会不由自主地说:“真羡慕你啊,活得这么潇洒!”

而小妖则无一例外地说:“不趁着年轻的时候折腾,还等白头发一大把了呀?”

她说的时候还像以往一样喜欢把最后一个字的音拖得很长,妖里妖气。我依旧不爱听,但与之前做同事时比起来,我觉得她说得也是有道理的。

联谊会风波

上学的时候,班里的男生一直不待见我们女生,究其原因也并不十分清楚。当然,也不外乎不够漂亮、没什么才艺、学习不出众,以及对男生不够热情等。不过后来,我们渐渐发现男生不喜欢我们的确凿理由了——只做自己高兴的事,不管身后的男生如何。

这得从一次联谊会说起。联谊会源起何处我们并不知晓,只记得当时男生通知女生,说与商学院某班举办联谊会,两个班的同学各选6名女生、6名男生参加。我们是工科院校,男女比例严重失调,除去没时间参加的就剩了6名,于是男生别无选择,只能不分优劣将我们打包带走。

说来也奇怪,联谊会这种事对于青春年少、情窦初开的大学女生来说,原本应该是既紧张又兴奋的事情。按照常理推断,参加联谊会的当日,我们应该早晨五点起床,梳洗打扮、描眉画眼,浑身上下都洋溢着青春的活力和少女的娇羞,轻盈盈、娇艳艳地跟在男生身后去等待一分属于自己的浪漫。退一万步,即便不想因为一次联谊会就能与谁一见倾心,至少也不要太丢份儿才对。

我觉得当时我们班里去参加联谊会的男生一定会是这样想的。可是,事与愿违,我们有闲散时间能够去参加的几名女生并没有如他们的愿。对我们来说,参加联谊会的目的并不在于能不能结交到异性友人,也不在于要替班里的男生撑门面,我们的目标是——撸串。

男生们特意打了天津当时最为流行的出租——天津大发,因为要带很多烧烤的东西,像羊肉串、馒头片、烤肠、辣椒孜然等,一应俱全。不管怎么说,与外校联谊,不能让人家说咱们小气,更何况万一哪位商学院姑娘认为“不会当厨子的大学生不是好男友”的话,说不定我们班里的哪根草就从此有主儿了呢。天津大发一共租用了两辆,上午十点三十分从学校出发,历时二十分钟左右连人带串儿顺利送达了商学院门口。商学院的男女同学显然都是有备而来,男同学干净帅气,与我们班里热血赴会的男生很有一拼;女同学则千娇百媚,或杨柳细腰,或衣袂飘飘,我们则不可同日而语,高矮参差、良莠不齐,虽然有两位女生长相清秀、衣着得体,但俗话说得好,“一马勺坏一锅”,更何况我们有好几“马勺”,就连男生也被我们几个不懂着装打扮又天生不够丽质的女生给搅和了。

我们也觉得心里稍有歉疚,相互递了个眼神,但随后我们当中有人坚定地说:“管他们呢,我们又不是来相亲的,吃饱喝足最重要。”所谓“夫子言之,于我心有戚戚焉”。我们立刻卸下了心理包袱,全副武装搭灶开火。设备简陋,没有烧烤炉子,因为怕完事之后宿舍里没地儿放,所以最初的计划就是在野外寻几块砖头,做个简易的炉架。男生们顾着和对方的男生、重点是女生联络友谊,我们则忙乎着准备大吃一顿。

“巾帼不让须眉”,想必两校的男生都对我们肃然起敬,从找砖头、找引柴、生炭火、烤肉串,到撒盐面、孜然、辣椒,再到香气四溢,几乎都是我们几个女生的功劳。很可惜,商学院的联谊校友以及我们班里的男生除了大赞我们厉害之外,并没有抽出过多的时间来品尝我们的手艺。于是,那么多好东西便多半由我们几个女生享用了。

这对我们来说是难得的好时光,那时候难有烧烤的机会不说,几个比较要好的女生能够凑在一起吃大家喜欢的东西也并不是天天都能做的事情。我们几个能够一起解馋的,那时候就只有学校东面穿过两个胡同的一个小市场里卖的炸鸡排和学校西南五道口大排档里的麻辣烫了。说起来,这两种吃食都不算是健康食品,但对一群穷学生来说,好吃不贵才是硬道理。

烤串也当然爱吃,但对我们来说偶尔打打牙祭还可以,三六九地去吃也是奢侈了。但是现在不一样,那些人只顾着交友联谊,我们叫了几次大家的注意力都不在烧烤上面,眼看着新鲜的羊肉串吱吱冒油,再不吃就糊了,多可惜啊。

“咱们吃吧。”我们进行了最后的呼喊仍然得不到回应后,便不约而同地想到了这几个字。那就吃吧,反正浪费粮食比交不上朋友更可耻。

联谊会大约进行了两三个小时的样子,我们几个的时间有一半用在了烧烤上,我们边烤边呼喊,实在担心浪费也会拿了东西送到那些醉心于交友的我们班男生和商学院的学生手里,我们送去他们就接了吃了,我们不送他们便当没有这回事。送了几次后,我们也厌倦了,小声嘀咕起来:“干吗呀?拿咱们几个当老妈子了!不吃拉倒,还当大爷似的伺候着,原本叫我们来也是为了凑数,咱干吗非要贴这冷屁股啊?真是的……”

于是,我们真的甩开腮帮子吃了个痛快。或许商学院的男生也没见过女生会有如此架势,早早就打起了退堂鼓,一边逗着自己班里的女生,一边和我们班的男生商量着踢足球玩儿。然后他们的女生成了场边欢呼雀跃的小鸟,我们几个女生则坐到树荫下面玩起了扑克牌。

散场时,商学院的学生是怎么走的,我们一点也不知道,因为连我们班里的男生是怎么走的我们都没看见。我们肯定,不是我们故意不看,而是他们压根儿也没想把我们再带回去。原因大概两点:往坏里想,可能是因为我们吃烧烤时技惊四座,他们实在觉得脸上无光,于是弃我们于不顾;往好里想,可能是看我们玩得正酣,又想着这一群女汉子不愁找不到回学校的路,于是给了我们充分的自由。

总之,下午三点钟时我们发现男生们不见了,我们继续到四点多钟,把烧烤的残余处理妥当,一路打听,终于坐公交车回了学校。第二天上课,男女生相见,像往常一样,如同昨天的联谊会根本就没有参加过。我们在心里觉得男生不够包容,男生则在心里觉得我们不够体面。事情过去了许多年,与当时一起参加联谊会的女友聊起来,我们的心境还是莫名的统一:

管他们呢,别说那时候年轻,就算现在也没有必要为了谁硬去做自己不愿做的事吧。

让人生像随笔一样

魏杰是我小学时的同学,个子瘦高,很能打架,班里的男生也不论个头大小一律听他指挥,我们又是同村。所以,我对他的印象很深。那时他成绩很差,差到他倒数第一的位置从来没有被撼动过。就这样,他一直将这项高难度的纪录保持到初中毕业。之后,我在外求学,他在家务农。

大约是四五年前,我回娘家小住,偶然遇到魏杰,虽然体形已经圆润了很多,但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老同学。闲聊得知,如今他虽生活在农村,却早已脱产,有七、八年的光景都不再种田,因为现在他的身份是家乡的一家炼钢厂的小头头,而且马上就要升职为车间主任,下个月就要走马上任。

几天后,我突然接到魏杰的电话,说让我帮忙写一篇就职演讲,题目叫《我与钢厂共辉煌》,听起来就大气磅礴。我爽快应允,心想:虽然不是科班出身,但好歹也与文字打了十来年的交道,区区乡村钢厂一个就职演讲——简单。

为了能够让我写得更顺利,魏杰将钢厂的发展历史以及他在钢厂的前前后后的经历一并发到了我的邮箱里,并再三叮嘱,这可是关系他在钢厂生涯的大事,演讲精彩,自然得到工人和大领导的加分;演讲得不好,虽不至于撤了职,但总归人们会说“什么乱七八糟的,还领导呢”。

看他这样说,我还是觉得简单。不就是一篇演讲稿嘛,左不过两三千字,写写他的奋斗史,写写钢厂从规模不值一提的作坊发展到今天所走来的艰辛历程,展望一下美好的未来,大抵也就够了。于是,到了还剩最后几天的时候我才开始着手,第一步先在页面的最上面搭上了“我与钢厂共辉煌”的标题,宋体、居中、一号字、加粗。接下来我开始构思这篇演讲稿的结构、内容和措辞,我不断回想魏杰的叮嘱:第一,他是唯一一个要做演讲的人,这将与他在钢厂的发展息息相关;第二,厂长对此十分重视;第三,一定写出信心、写出成绩、写出特点、写出不足、写出方向……

那好,就按照这几点来。第一和第二点看起来很重,但只要做到第三点,也就全部搞定了。可是,如何才能写出信心、写出成绩、写出特点、写出不足、写出方向,并将它们巧妙地糅合在一起呢?尤其是“成绩”,夸得狠了显得假,夸得轻了又不到位;而这“不足”更是头疼,一点不提肯定不行,但若说些无关痛痒的不足恐怕也有惺惺作态之嫌,说得多了这不打领导的脸吗?我开始有些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很怕写得不好让他受了领导的批评和下属的挤兑,更怕因此影响了他来之不易的升职机会。真是越想越怕,两只手像鸡爪子一样在键盘上僵硬了半个小时也没能敲出一个字来。

第二天,魏杰来电话,我说:“快了,还有一点点,明天交工。”其实,我根本没有信心写好,但事到如今我若是摔耙子不干恐怕更要坑苦了他,所以也只能赶鸭子上架了。

我开始着力以我认为的最不露声色的方式吹嘘他的成绩,用最感人肺腑的语言描绘工厂走过的艰辛,用最辉煌耀目的句子描绘工厂的宏伟蓝图。我极尽所能地将魏杰信心、成绩、特点等等巧妙地一一列出,让每一句话都震撼人心,让整个演讲充满力量,希望他的领导能够因为这一篇演讲稿给他更多赞许的目光,希望他的属下们因为这一篇演讲稿在看他的时候脖子仰得更高,希望他能因为这一篇演讲稿平步青云。

几天后,魏杰来电,我激动万分,问:“演讲了?”他说:“嗯,昨天下午演讲的。”我迫不及待地问:“怎么样?”他顿了顿,说:“还行,比我是强多了。不过,可能因为天气太热,竟然有人他妈的睡着了……”

我大惊。

难道这就是“味同嚼蜡”吗?我写过很多随笔,虽然没上过什么了不起的刊物,但总归还是得到了出版社编辑大人的认可的呀?这一次,竟然在一篇演讲稿上翻了船,而且是乡村钢厂,听众的文化水平平均起来也超不过初中毕业呀!如此不能深入人心吗?

我想起我写随笔时的情形。

我写随笔时从来没有觉得吃力或是为难,因为我写的都是我想写的,那些词句是从心里自己冒出来的,不是我拿钩子从肚子里着急忙慌地钩出来的。我写的东西都很小,都是身边的鸡毛蒜皮。有时我写一些实用性的,比如书信、日记等,有心说事,无心为文;有时我写一些情志性的,左不过是些所见所闻、所感所想,自己觉得有点意思,便拿出来磨叨几句,有时几百字就结束,有时刹不住车叽叽歪歪弄了几千字出来,字多字少,用哪个词,什么句式,都是随心所欲。总的来说,是一种清风明月、漫不经心、顺水行舟的感觉,但不管怎样都会有我的一种心境在里面。可是,这一次我绞尽脑汁、殚精竭虑、思前想后、搜肠刮肚、中西合璧、引经据典,最终只换来了听者的一阵酣睡。

我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日思夜思,终于思出了结果——因为我太拿这篇演讲稿当回事儿了,我以某种效果为目标,要求自己这个必须写、这个不能写;那个必须写,那个不能写。于是,最终偏离心性,言之无物,味同嚼蜡。

人生大概也如一篇文章,有人把它写成记叙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按部就班、平平淡淡;有人写成了议论文,论点、论据、论证,闹闹哄哄,不知所云;也有人写成诗歌,唯美飘逸,不食人间烟火;还有人写成了说明文,形态、构造、属性、类别、成因、功效……面面俱到,但生硬拘谨。

看来看去,还是随笔最好,将文章之所谓为文章的条条框框释放于无形,不装相、不发功、不显摆、不忸怩、不啰唆、不艰涩、不找人别扭、不自寻烦恼,舒舒坦坦,就留那么一丢丢儿的真情真趣,足矣。

而青春,更当如此。生命中能够尽情释放的年月不多,除去儿时需要家人照顾,年老又要被人照顾的时间,能够真真正正属于自己的岁月只有青春那一小段时光。在这一段时间里,若还要把自己写成一篇或装相,或发功,或显摆,或忸怩,或啰唆,或艰涩,或找人别扭,或自寻烦恼的文章,岂不辜负了青春之为青春的名号?

没多少人注意你,不用活得那么别扭

有那么几年,生活并不如意,倒也不是遇上了什么灾难或是坎坷,只是每天都过得不痛快。特别是上学那会儿,大概是因为正好处于那样一个热情奔放与烦恼迷茫相交织的年纪,很多事儿都无法从容面对。总感觉有无数双眼睛盯着自己,只要自己有一点好或不好的事情发生,就仿佛全世界的人都会过来祝贺或是嘲笑。

大学时最让我恐惧的就是考试,因为没有理工科的细胞却偏偏为了早日得到一个“城镇户口”而考取了工科院校,所以高数、线性代数、工程制图、机械原理等各个科目以及相对应的任教老师都成了我的天敌。越是恐惧,越不想上课,越不想上课越学不好,第一学期考试的结果如约而至——三科没及格。幸运的是,我那时刚上大一上半学期,下面尚且没有能够接收我留级的学弟学妹,因此躲过了留级的厄运。

这对我来说真是天大的耻辱,我在去食堂吃饭的路上都害怕碰到老师和同学,我常常让同宿的人帮我带饭,然后一个人坐在床边默默吃完。有时去打水会遇到班里的辅导员,他总是用右手食指的第二个关节向上推一推他的很显斯文的眼镜,然后冲我点头微笑。这微笑持续了四年,在考试之前的半年,这笑容总是让我感觉大学生活的美好,有时我会学他用食指的第二个关节蹭一下右眼的下眼眶,然后嘻嘻一笑;但是,自从我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后,这笑容和手势就如同放久了的石榴,甜味还有,只是又多了酸涩。我也再没有学着他用食指捅咕自己下眼眶的勇气了,硬着头皮将嘴角努力向上翘一翘,然后赶紧溜之大吉。那阵子,我常想起《红楼梦》第25回,贾府的老祖宗说的一小段话来:“都是你们素日调唆着,逼他念书写字,把胆子唬破了,见了他老子就像个避猫鼠儿一样。”

我觉得贾宝玉可真幸运,书念不好还有人替他求情撑腰,这要是我们老祖宗知道了我的成绩,说不定大耳刮子早就糊过来了。我也便只有自己在心里篡改一下贾母的话:都是你们素日调唆着,逼我念书考试,把胆子唬破了,见了老师就像个避猫鼠儿一样。

可怕的是,这件事落下了后遗症,总是觉得自己与众不同,要么是个山尖儿,要么是个大坑。就连做得好了也一样让我不自在,比如我在学校得了个书法比赛的第二名,瞬时觉得自己光芒万丈了,仿佛全校师生都应该认识我,全然忘了还有第一名这回事儿;学期末由于从最后一名冲入了前15名并且得了进步奖,又觉得大家看我的眼神不一样了;当我穿了一件黑色的紧身裙被英语老师悄悄并严肃地说“这样的衣服不适合你,赶紧换了”时,就又一下子掉进大坑里。我的心情就这样上蹿下跳了好多年,真真是不舒服。

后来,我慢慢发现,其实很多时候我们不过是别人顺嘴说说的花边小新闻,真正会把我们看在眼里、刻在心上的人寥寥无几,甚至当你为着某件事情肝肠寸断或欣喜若狂时,别人压根儿就没有注意到你。又或者注意到了,也不过那个人在某个闲暇时间里的一点小谈资,下一秒那人还是满腔热忱地投入到他自己的事情里,而你的一切与他毫不相干。

好比一位大明星,恋爱了、分手了、结婚了、生娃了、离婚了、出丑闻了、做慈善了……所有的人的确瞩目过,但这些事情并不与我们有一毛钱的关系。他的来与去、好与坏,最终都不过是你嘴里的“啧啧”或“哎呀”而已。

有一次,我去公共浴池洗澡,同去的还有两位朋友。因为是夏季,在城中村租住的人又多,澡堂里就跟煮饺子一样,热气腾腾,滑不溜秋。我一个没走稳,竟然“啪唧”一声摔了个大大的仰八叉,恼怒、尴尬、疼痛,一股脑全都涌进了我的胸膛,但奇怪的是,当我爬起来走到我的伙伴面前时,她们没一个人问我怎么样、疼不疼。出来时,我一边穿衣服,一边抱怨她们没有同情心,可她们说的却是:哦!摔跟头的是你啊!

我还能说什么呢?在回去的路上,我的右胳膊肘仍旧有丝丝的疼痛。但是大家谈论的是晚上吃什么、最近几天芹菜也涨价了,以及明天周一上班又要开会等与我的狠狠一摔毫不相干的事情,仿佛我从来没有摔倒,仿佛我的右胳膊肘从来没有疼过。

——原来,每一个人在他人的眼里都是沧海一粟,不会有那么多人真的在乎你胖了还是瘦了,疼了还是痒了。想想自己对别人也是一样,隔壁的孩子没能上自己心仪的小学而蹲在小区的凉亭旁掉眼泪,我只在临睡前和先生嘟囔了几句,便约会周公了。到现在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要不是早晨出去买菜碰到她跟孩子说学校要增加一门武术课,我竟然忘记了当时那孩子满心不欢喜的样子。

谁都没有那么多观众,很多时候,周围的眼神和评价都是我们自己假想出来的,纵然我们自己经历了天翻地覆,真正因此而受到影响的大概也只有家人和爱人,而其他人依旧该吃吃,该喝喝,该上班上班,该睡觉睡觉。就好比你每天都去同一家超市买菜,每次都消费不低,但如果你搬家了或者换了一家超市去买,也绝不会有人跑来找你询问你是否遇到了什么事情。

所以,只管做自己,不用太在乎别人的想法,别人也许根本就没有对你产生想法,因为他们也许压根儿就没注意到你。若是担心周遭的眼光而让自己活得不堪重负,终归只是一场自导自演的闹剧。

青春的爱丽丝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想我并没有了解到“发小”的含义,我只知道所谓“发小”就是小时候的伙伴,至于更多衍生的意义,丝毫没有察觉。然而,前年回娘家,偶然遇到小时候同村的伙伴张大勇,倒是让我对“发小”这个词又多了几分感受。

我遇见他时,他正在拿着铁锹将他家门口的一堆散成一片的沙土铲成一堆,我正从村口的商店买了一把炒菜的铲子往回走。大铲遇到小铲,他说:“你这个轻巧,借我用用……”

然后,他很是诚恳地说:“得有十几年没见了吧,到家里坐会儿吧。”我也觉得心里一热,拿着小铲子跟他进了院子。院子里有张桌子,因为时值夏月,家里人大多愿意到院子里吃饭,虽然有蚊虫,但比在屋里闷出一身黏汗还是要痛快得多。我们面对面坐在了矮凳子上,开始聊起了各自这些年的经历。

张大勇的第一句话是:“我从来没想过我们还有机会能这样安静地面对面坐着聊聊天。小时候我不爱说话,那时候总是喜欢把自己弄成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但是我现在发现,有些话如果你今天不说,也许以后就再也没机会说了……”

“怎么觉得你还是在装老成啊?”我有些紧张,心里迅速回想我和他之间的过往,从四五岁一起玩,到后来在同一所学校读小学和初中,然后高中后就各奔前程,虽然彼此熟悉,却也算不上感情深厚,甚至连过多的交往都不曾有。我只记得他喜欢唱歌,小时候老师带大家玩游戏,他总是输,然后乐呵呵地站在中间唱首歌。初中时,班里开始组织小规模的新年晚会,他从不缺席,而且只要有人邀请他唱一首,他绝不推辞。我曾经为他使劲鼓过掌,大声夸奖过他,放学和他一起回家,终究仅限于此。他何来如此瘆人的说法?我不解,但也只能故作轻松。

张大勇没接我的话茬,只是笑笑,继续他的话题,他说:“你去了县里的一中,我却只读了镇上的高中,后来考了农业大学,毕业后找不到工作,一次一次被涮,一个人在天桥的台阶上哭过一整夜。后来决心考研,但最终名落孙山,心如死灰。后来,家里托了各种关系帮我在镇上找了个差事,我并不喜欢,但也只能这样,总不能毕了业在家窝着不是?再后来凭借着学历的优势,捞了个小官儿当,结婚生子,算是安稳下来。但有时候,总觉得这也并非自己想要的生活……”

他抬眼看了一下我,发现我正呆愣愣地瞅着他,又说:“跟你唠叨这些没什么想法,随便说说,有时候自己都要忘了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

原来如此。

有时候我们不管别人想不想听,只自顾自地唠唠叨叨出许多话来,其原因大约也如同张大勇一样,并非想要得到某种回应,比如掌声或者建议,而是只想说给他人听,你记住或忘却,赞赏或贬斥,都无所谓,只要有人听,有人帮我们记住,这就很好了。

张大勇又接着说:“你知道我的梦想是什么吗?”

“什么?”

“做个音乐人,哪怕不能写歌,只随便弹弹吉他也好。”他说,“你听不听?我在大学时真的学过吉他。”

“听,给我弹一首吧。”我说。

他转身进屋,抱出一把吉他,不是多么高级,但他抱得很小心,面带一点羞涩低下头将吉他的肩带斜挎在自己的肩膀。接着,他直接坐在了他家吃饭的桌子上,一只脚点地,另一只脚则蹬在小矮凳子上,眼睛望向天空,一副很文艺的样子。

“弹什么呢?”他说。

“随便什么都行,反正我也不懂,你就是俞伯牙给我弹个高山流水,我也成不了钟子期。”我实话实说。虽然小时候一度梦想成为歌唱家,但此生最显赫的成绩也不过是哄儿子睡觉时哼哼几句而已。

“那就弹一首《致爱丽丝》吧。”他想了一会儿说。

吉他的音色较之钢琴并不一样,但对我这个外行来说毫无关系。我只看着张大勇很陶醉地有时面带一点笑容地看看我,有时低了头看琴弦,有时又微扬起下颏看看天空,在夏日傍晚的乡村小院里显得有些另类,但确也是我所见过的为数不多的美景。

一曲弹罢,我鼓掌赞叹。他却连连摆手,示意我停下。

“有一段时间没弹了,都有些生疏了。”他说,“其实小时候就特别喜欢音乐,那时候一看到春节晚会上那些精彩的演奏心里就痒痒。可惜啊,咱们小时候都没有那个条件,一直到我上大学时,学习松了一口气,攒了一个暑假在饭店打工的钱才买了这把吉他,一直到现在都没舍得换掉。”

“没想到你都这岁数了还没忘了当初对音乐的热爱呢。”我说。

“怎么能忘呢?这也是青春的延续嘛!”

我觉得张大勇的“青春的延续”这个说法实在很精妙,青春短暂,但你若想留它也不难,你只需要用心坚持青春里想做的一件事即可。纵使青春不可留,但伴随着青春生长出来的回忆和感触,划过指尖的温度,对于青春的情感,都在张大勇的吉他声里汩汩而出,且无限延续。

我没有再听张大勇弹奏第二首,因为他弹完之后便将琴放了回去,并没有再弹一首的意思。我也便随便聊了聊,冲他晃动了一下我的小铲子,说我得回家了,我妈还等这铲子炒菜呢。

张大勇点了点头,拿了他的大铁锹继续将门口的土堆成一堆儿。我想,虽然他在年少,甚至正值青春的时候,并没有做出什么轰轰烈烈的能代表青春的事情来。比如私奔、比如喝酒打架、比如炒老板的鱿鱼、比如艰难的创业,或者其他种种,但在我看来,张大勇,这个从农村又走回农村,在自己门口铲土的几近中年的男人,并不负青春。

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

高大宝拿到去澳大利亚签证的时候,差不多是我从认识他以来,他最兴奋的一天。他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在笑,以至于脸上的皱纹都横着晾了出来,他的脚不能好好在地上待着,总是不停地挪腾来挪腾去,他的两只手一会儿放进裤子口袋里,一会儿拿出来把两个大拇指挂在牛仔裤的皮带上。就连说话的时候,眼神也飘忽不定,仿佛自己一面要跟我讲话,一面要关注着大洋彼岸另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一般应接不暇。高大宝临走的时候,很自然地以他平常基本没用过的“bye bye”结束了我们的谈话,我在后面看着他的背影一跳一跳的,感觉他好像袋鼠附体。

其实,高大宝去澳大利亚的目的,既不是为了求学也不是为了生意,他的目的很单纯,就是要去看看。看什么呢?看看有没有他喜欢干的职业。高大宝在国内也不是没有职业,而且还算是高薪,但是他说自己不喜欢,所以想换一换。我们劝他说:“你都这把年纪了,还折腾什么?赶紧生个孩子多好,再老你要生不出来了!”他不以为然,并声情并茂地跟我们讲述他看到的一篇资料,大致内容如下:

在我们每一天的时间里,大约8个小时用于睡觉,3个小时用于吃饭,在剩下的13~14个小时中,职业时间平均会占去大约9个小时。也就是说,在我们有效的时间里,有将近80%的时间奉献给了你的职业。因此,我们必须追求理想的职业。否则,一旦你的大部分时间都处在一个不太情愿的状态下,你的家庭生活和其他生活将都无法逃离厄运。打个比方:过去旧社会里很多男人总是打老婆,这除了他们生性暴戾外,还因为这是个传递链条:在单位里没有处于理想的工作环境下,不是被上头骂,就是被同僚整,心情极度不爽,回家便开始骂老婆,老婆被骂后打孩子,孩子被打后打小狗……

他最后的总结是:以上说明人必须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而且我们所拥有的时间就只有那么多,不做自己喜欢的事,未来将要付出的代价也必然更大。对于他这样的论断,没有人敢反驳,但我们几个比较熟识的人却没有一个敢像高大宝那样真的去实践。因此,他就成了我们既羡慕崇拜又替其担忧的人。毕竟,青春易逝,剩下的没有青春的时日还长,当我们没有了青春的激情,步履蹒跚、目光浑浊的日子该如何度过总归还是应该有个打算才好。

我也不止一次地在想,青春是什么?总觉得青春好像什么也不是,又似乎什么都是。就如同一部包涵了所有元素的大戏:既可以是单纯美好的文艺戏,也可以是诙谐搞怪的喜剧,当然也少不了惊险刺激的冒险。总之,酸、甜、苦、辣、咸,将充斥着整个青春岁月。当然,在我这个毫不激进,也可以说并不很懂得抓住青春的且已经自认为与青春渐行渐远的人来说,仍旧更喜欢和谐静谧,其乐融融。

可高大宝不是,他的青春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你要么躲我远点,要么就等着被我碾成相片成为我的记忆。他说,青春不应该是为老年做准备,而是该“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行进自己的恣意,让所有人注目,不在意沿途的琐细,风驰电掣地向前,让记忆、回望、悲伤、考量……统统来不及。

所以,他做了很多让我们觉得没有道理、违背常规,但好像还算符合年龄青春的事情。比如,六、七年前,他把四环附近的一处房产卖掉,换了一辆房车,带着女朋友四处旅游,看遍了祖国的大好河山。这与当时刚刚买了房,背负着沉重房贷的我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的理由只有一条:希望自己无论多少年后,也不要拖着一颗沉沉暮年的心去对待一切。

其实,这一次要不是因为高大宝在单位里遭人暗算,他也许还下不了这么大的决心辞掉一份薪水丰厚的工作去勇闯天涯。暗算他的不是别人,而是他的副手。高大宝一心栽培这位马姓的青年,从业务技巧到团队建设,高大宝毫无保留。他的想法是,教会了他,自己就可以轻松了。但是万万没想到这位马姓青年志存高远,并不甘心做副手,于是制造了一起高大宝为了一己私利不顾公司命运的狗血剧,并得到了大多数人包括老板在内的认可。事后,马姓青年找过高大宝,并坦诚相告,说自己的本意并非陷害他人,只是“人往高处走”,他要想往高处走,高大宝这一关他必须得先过,否则他永无出头之日。

高大宝不知如何应答,只能苦笑,说这社会是有很多时候的确不怎么仗义,还好是趁着自己还年轻的时候就经历了。然后,他笑嘻嘻地吟诵道:“一觉不知梦如何,平明马急复争春。”

上周我们刚刚为高大宝践了行,再过两三天他就要登上飞往澳大利亚的飞机了。我们也无法想象他到了澳大利亚后的生活该是怎样,但他一定会带着老婆先去看袋鼠,然后应该是东南西北一通游览吧。以他的性格,既然来了,怎能轻易错过?

他说他现在三十六岁,等他到了四十岁的时候就不折腾了,那时候如果可以就生个孩子,把孩子养大。要是生不出来,那就拉倒,但他会考虑买一套房子,给跟了他十来年的媳妇准备一些养老的钱,踏踏实实地工作。我们中有好几个人都撇嘴说他根本消停不了,说不定等六十岁了还是这么个爱胡闹的人。他却摇摇头,伸出右手的食指左右摇晃得跟雨刷器似的说:“no,no,no,我现在纵情燃烧,就是为了以后不觉得自己是苟延残喘。你们懂吗?”

我有些震惊,事实也许就是这样,如果年轻时从来没有纵情燃烧过,到了暮年就不免有苟延残喘的感觉。我们这些人眼中所谓的“折腾”,在高大宝看来,根本不是,他心里的折腾是当事情做过之后什么都没有留下,连回忆都没有。而他现在所做的一切,也许没有留下财富和地位,但至少留下了很多美好的回忆,这些回忆是我们这些老实巴交的本分人从来都不可能拥有的。所以,我有些羡慕和佩服高大宝,觉得就应该像他一样才不枉青春……

与其到时候那样,或许真不如这时候这样。

虚度的光阴

不知怎么的,突然就想起大一刚开学时候的场景——第一天报到、交费、领东西、送别家长,第二天就开始到教室里集合。当天,一个带着高度近视镜的辅导员老师早早地就等在了教室里,他让我们每个人都上台介绍一下自己。他的举动一来可以看作是例行公事,让大家彼此熟悉一下;二来大概是因为他也是刚刚毕业的本校的研究生,想要多了解我们一些,以便开展日后的工作。

有什么好说的呢?历经十年寒窗苦,刚刚迈入大学校园的我们,刚刚从成功岭上下来,从某种感觉上来说,就如同多读了一年高中一样。这是我的感觉,我以为大家自我介绍也无非是“我叫某某某”,“来自哪里”等干巴巴的可以从档案里查出来的东西。想不到的是,说得干巴巴的人好像只有我一个。同学们对辅导员相当配合,一个个地上台,都极尽所能地把自己描述了一番。

等同学们的发言都结束后,我有了一个惊奇的发现,我们这些刚刚取得了阶段性胜利的年轻人的言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己高中时如何如何用功,整日里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把大好的青春年华都用在了书本上,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日后定然要多多参加学校和社会的活动,增长见识;另一类是说自己以前多么的贪玩不用功,在人生的黄金年华里浪掷光阴,今后一定要发奋努力,多汲取知识等等。

让人不解的是,仿佛这些已经从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进入高等学府的学子们心里都有一份遗憾——过去的时光终究有些虚度了。

回忆到此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浮士德。他既不满足于书斋里的生活,又不满足于生活的享受,他总是在这两种冲动里奔波,他的痛苦,也正来自于这两种需求无法达到完美的平衡状态。可怜的老浮士德,面对自己一生的学问,在典籍的缝隙里乍一瞥见四月的天空,复活节的歌声也袅袅而来。那一刻,他觉得自己的一生都是虚度的。他希望能够再活一次,他以为如此便可以弥补“可能拥有的种种可能”。可怜的浮士德,学究天人,竟然不知道生命是个蛮横的物种,这个物种只有两面,无论你选择与哪一面为伍,都是浪掷了另一面。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其时,我虽然干巴巴地只说了几句话,但心里也有和他们一样的感受,觉得自己最美的年华就像一只呆板的木偶,被学习的绳索牵拉抻拽。所以,大学的几年,我听了不知道多少流行歌曲,参加了所有愿意接纳我的社团,除了由于经济上的窘困没能来几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外,留给自己的时间比之前多了不知道多少倍。

然而,“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我的各科成绩惨不忍睹,毕业找工作时也成了不小的累赘,以至于并没有能进入到很多自己心仪的企业。之后,参加了工作,就更加地体会到了“书到用时方恨少”,只恨自己不能像浮士德一样可以拿灵魂来换取一次重生的机会。假如能够,自己定然是要把日子掰开了揉碎了,一点一滴都用在努力拼搏上,似乎只有那样才算不枉青春,才算是没有虚度光阴。

回头想那时的我和我们,不免觉得有些许的荒唐:竟然傻傻地以为只要换一种方式,就可以将一切扭转过来而无憾了!

又想起小时候在隔壁村子见到的一座牌坊,牌坊由高高的青石条砌成,顶端有雕琢细洁的浮饰图纹,不施粉彩,通体干净素雅。小孩子不懂得这牌坊的来由,只把它当作我们集合玩耍的重要地点,我们常说:到大牌坊去玩。大牌坊矗立在两个村子的交界处,那里除了有大牌坊,还是谷场地,正适合孩子奔跑嬉闹。大人们看见这牌坊却总不免要谈论几句,慢慢地,有一两句也飘进小孩子的耳朵里。于是,我们知道,这是某个女人死了丈夫再不改嫁的标志。也隐约得知,当年那个贞烈的女子曾经获得了无数的称赞和荣誉。我们小孩子家,自然不懂这嫁与不嫁的区别,只是不由自主地对那座早已字迹模糊的贞节牌坊多了一丝敬意。

当年老一辈人在赞叹这位贞洁烈女的同时也常常发出的那句感叹——可惜啊,才二十出头竟守了一辈子寡!小时候不知道他们在“可惜”什么,如今知道了,那可惜的内容便是生活的乐趣。

青春的岁月何尝不是如此?选择了一面就必定丢失了另一面。只因为青春太过完美,太过让人心爱。如同孩子手里的一颗糖果,放在嘴里吃掉觉得明天就没有糖果了很是可惜;放在高高的柜子里不舍得吃又担心被虫子蛀掉,也是可惜。所以,青春就像猪八戒照镜子,无论怎么做都有虚度的遗憾。那么,干脆别去理会了,或者干脆反过来想一想,无论你是拼命地用功、拼命地游玩,或者拼命地钓鱼、谈恋爱,不都恰恰是让另外一些人遗憾自己没有做的吗?

可是,青春的光阴真的是这样吗?我并不确定。毕竟,虽然我已经站在了而立与不惑之间,但对于青春,或者说生活,仍旧不过是一个欲有所辩却又语焉不详的懵懂之人。而且,我很多的话其实也只是想安慰自己,很怕误了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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