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姓制度是雅利安人进入印度后创立的。“种姓”即等级,梵语作“瓦尔纳”(即肤色)。雅利安人是白种人,原住民皮肤黝黑,雅利安人想区别于当地居民,创立种姓制度,慢慢演变为一种社会等级制度。
种姓制度规定,人被分为四个等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婆罗门是第一种姓,由雅利安人中的祭司阶层组成,他们世代执掌祈祷和祭祀,是古代印度的精神统治者,后来婆罗门也当国王,参与政治;刹帝利是第二种姓,他们是军事贵族,是古代印度的世俗统治者,国王大多出于这个阶层;其余雅利安自由民成为吠舍,属于第三种姓,从事农业、商业和手工业;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于第四种姓,叫作首陀罗,他们的职责是为上等种姓服务,很多都是奴隶。婆罗门和刹帝利之间经常发生争权夺利的斗争,但总体来说婆罗门的权势没有超越过世俗国王。首陀罗被称为“不可接触者”阶层,也叫贱民,他们被认为是不洁有罪之人,不能用公共井水,不能入庙,不能走在大路上。他们只能居住在与世隔绝的村庄或城镇外的房子里,只可以用自己专用的寺院和水井,只可以从事一些被认为不洁的行业,如猎人、捕鱼人、屠夫、刽子手、掘墓人、承办丧葬者、清道夫等等。
种姓制度不仅在法律上有新规定,而且在宗教教义里也宣传。印度教古文献《吠陀》中对此的解释是,四个种姓都是由梵天(原始巨人)产生,但因为出生的位置不同,因此地位也有差异。婆罗门出生于口中,刹帝利出生于手臂,吠舍出生于髋部,首陀罗出生于脚下。这些解释为种姓制度披上了神秘的宗教面纱,使各个等级各安其分,统治者治理国家也更加方便。
四大种姓制度职业世袭,内部联姻,各种姓之间界限严明,不能通婚、共食、交往,礼仪上也有严格规定。低贱种姓的人如果诋毁了高贵种姓的人,便会惨遭从口中灌铅水或沸油或活活被处死等酷刑。于是出现了这样的怪事:一个陌生人不幸被一个倒下的树干压在下面,村民们因不知其种姓,宁可眼睁睁围观,让其活活痛死,也不敢动手救人;在城郊见到身患重病气息奄奄的人,只因不知其种姓,也不敢予以救助。
读史明智
人类文明的最初阶段,等级制度比较普遍,主要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追求平等的权利成为共识,用革命手段推翻暴政就成为改造社会的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