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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可以让男人看一遍哭一遍的文章

如果有一天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的怀里。即使喝下奈何桥边那碗遗忘前世的孟婆汤,来生,我依然能够带着对你怀抱的记忆去找到你。

——题记

在新婚之夜,我突然问了丁宇这样一个问题:“阿宇,我们总有一天会老去,直至死亡。如果可以让你选择,你希望自己最终的归宿在哪里?”

话甫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大喜的日子问这样的问题,太煞风景了。

果然,丁宇沉默了。

我正想出言挽回时,丁宇却开口了。

“如果有一天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的怀里。这样,即使要喝下奈何桥边的孟婆汤,来生,我依然能够带着对你怀抱的记忆找到你。”

黑暗中,我看不清他的神色。然而,丁宇的话中所透出的认真与坚决,却让我感觉到一股巨大的震撼冲击着灵魂。

是的,那时,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丁宇是个性格很温柔的男人。我不知是否因为这样的性格阻碍了他,至今仍然在一家公司里当着一名普通的职员。当初结婚时,很多朋友都不理解我为何会选择他,毕竟,他一个月的薪水仅及我的四分之一。然而我始终执着的认为那颗温柔的心能抚平我每日的辛劳。

结婚大半年了,我们始终住在公司的一栋三层楼的小公寓里。虽然只是一套两室一厅的小房子,可我们都没有怨言,用丁宇的话说:“房子和面包总有一天会有的。”尽管我也想住进一栋漂亮的房子中,但这个物价颇高的城市让我只想先安排好每日的生活。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感觉到了一种悲哀。我曾经相信平淡才是爱的真实内涵,可日复一日的相同生活模式,让我开始心生厌倦。柴米油盐取代了浪漫激情,婚姻开始呈现的乏味让我对它未来的走向逐渐迷茫起来。

我多么希望丁宇也能感觉到,或者这样,他会做一些改变。但丁宇却似浑然不觉,每日如常。丁宇的文笔不错,还发表过一些小文章,所以,下班后总喜欢伏在桌上写写画画的。我想让他能更多地把精力放在工作上,却总未见成效。长久下来积累的对婚姻的迷惘和悲哀让我的心逐渐麻木和封闭起来,再也感觉不到一丝丁宇的爱。

许勇就是这个时候闯进了我的生活中。

公司搞了一次晚会,我独坐在舞池边品着红酒,百无聊奈之际,一个中年男人邀请我跳支舞。

晚上已经有很多人来向我发出过邀请,但都被我以各种理由婉拒了。然而面前这个男人,似乎举手投足间都散发出中年男性,特别是那种事业成功者特有的魅力,让我无法拒绝。

乐曲声中我和他轻轻拥舞在人群中。迷幻的灯光让我一时间有些晕眩。他在我耳边轻声说到:“陈冉!对吗?企划部的。”

我小吃了一惊,抬眼望着他。这个男人个子不是很高,大概只有1米76左右,然而那股气势却让我不得不去仰视他。

“很奇怪是吗?如果连手下员工的名字都不知道,我还怎么混啊!”他轻佻的语气却使我心中一紧,疑惑下,我张口就问:“你是……”

恰在这时,一支舞曲结束了。他拥着我,附耳轻言:“我叫许勇。你是今天唯一一个和我共舞的女性。”说完,翩然离去,只留下我愣在那里。

这个男人,就是我们公司的副总?而我,竞是今晚舞会中唯一和他共舞的人?

一丝虚荣的满足悄悄爬上了我的心头。

回到家里已是凌晨,推开家门,丁宇仍然在伏案疾书。见我回来,丁宇把书稿都收了,然后从厨房端了一碗面出来。

“老婆,累了吧?这碗是你最吃的……”

“鸡蛋肉丝面,对吗?”我打断了他的话。丁宇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结婚这么久,他还是像刚恋爱那会一样,经常用这个动作来表示他的不知所措。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打断了他的话,但今天总觉得自己像做了贼似的,脱口又说:“你除了会写写字,下个鸡蛋面,你还能做什么呀?”

丁宇的脸色一下子变了。我有些愧疚地望着他手中那碗兀自热气腾腾的面,轻声道:“对不起,宇,我可能是太累了。”

丁宇也把表情放松了,柔声问我:“那,要不就早点休息?”

“嗯。”我点了点头。

晚上睡觉时我头一回背对着丁宇,当他自后抱住我时,我轻轻地挣了一下。

丁宇的手臂一僵,缩了回去。

我没有说话,黑暗中,脑海里一直出现着许勇那浑厚而潇洒的身形。

平淡的日子有持续了一个星期。

这天正好是周末。刚下班,许勇给我打来电话。我一点都不惊讶他是如何知道我的手机号码的,毕竟,他是我的上司。

到家时丁宇兴致盎扬地说两人一起去湖滨公园,因为从今天起免费对游人开放。我歉然说道晚上同事约着一起聚会。看得出丁宇很失望,但转而他有笑说玩开心点。

皇伦饭店是本市一座很有名的四星饭店。能在这里经常出入的人非富即贵。刚到门口,就看见一身藏青色西服的许勇立在那里。

我随着许勇步入大堂时,被眼前的华贵震住了。迎面正中央是一个彩色喷泉,喷泉背后的一个小圆台上,一位优雅的女琴师正弹奏着舒缓的乐曲,两边的餐桌上,尽是一些衣着高档时尚的男女。

下意识望了一眼自己那已是退出流行的着装,我不禁暗生惭羞。

我们在大堂一株棕榈树后的空位上坐下。这个地方视线很隐蔽,坐着可以窥见整个大堂而从外面却不容易看到里面。

几杯红酒下肚,我逐渐放松了自己。许勇端着杯子,含笑问道:“知道我那天为什么只请你跳舞吗?”

我不解。

因为你独自坐那的样子打动了我。“我更是不解了。公司里美女如云,我想自己并算不上最出色的。”

“我挺羡慕你的丈夫。如果我有一位这样美丽的妻子,是不会让她在这样的青春里把双手变粗糙的”。

许勇话中的意思让我有些慌乱。这样一个充满魅力的男人对你说着这种暗示性的话语,让我突然有了一丝害怕。至于到底在怕什么,在那一刻我自己也不明白。

我几乎是有些挣扎地说道:“不,许总。我丈夫是个很称职的男人。”

许勇竟然笑了出来:“你在自欺欺人!一个在幸福中的女人,是不该有你那样无助而茫然的眼神!它让你美丽的双眼失去了应有的神采!”

在当时,这番话重重击中了我的心事,我像一个孩子般伏在桌上哭了出来。半年多来的迷惘,被这个男人轻易的揭开了。

钢琴乐的旋绕中,许勇的手抚上了我的头发,耳畔,是许勇温柔的诉说:“小冉,让我来给你的生活重新注入光彩,好吗?”

仿佛有一道旋涡将我吸了进去,我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那晚,我没有回家。

一个男人,点燃了我的激情,将我带入了那所——失乐园。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我过的如同贵族一般富奢。我总是挽着许勇,如同一对热恋中的情侣,出入各种高级社交沙龙中。这一切都是那样的真实,我却依旧恍惚如梦。

那晚我没有回家,丁宇并没有过多的追问。后来去了公司同事才告诉我说丁宇电话都打到她们那里了。我知道丁宇已经明白我向他撒了谎,可是他为什么没有揭穿呢?不过我和许勇的关系是很隐秘的,而那些高级社交活动又是丁宇难以涉足的。

可丁宇却比以前有了变化,回到家中只是写东西,如果我不问他什么他也免开金口。他的飘忽不定让我更生厌烦,莫名的,两人进入了冷战。

丁宇每日开始独自做饭,而我则和许勇在外面把日本料理法国大菜吃了个转。只是在一次回家时,看见凌乱的厨房和桌上几根火腿肠时,我的心中忽然有了一丝愧疚。

这天,我和许勇在一家商场里闲逛。这里面都是一些高档时装,可以说是专为许勇这类人设的。我想自己应该不在这类人中,但是原始的虚荣却被满足了。

我漫不经心浏览着两边衣架上价格高昂的服装时,许勇的脚步突然停了。我奇怪地望了他一眼,他却没有看我,只是说道:“那个男人一直在看着你。”

我顺势看去,身子一下子僵了,钉在了原地。

丁宇。

我一阵慌乱。这种以他的能力买不了的东西的地方是他从不涉足的,我做梦都没有了到他竟然会出现在眼前。

丁宇的眼神和复杂,仿佛很多东西铰在一起,那眼神,没来由让我心一痛。我抛开许勇,奔向丁宇:“丁宇,你听我说……”

丁宇转身跑了。

我顿在那里,紧咬着下唇,望着他消失的方向,一动也不动。

许勇走过来,搂着我轻笑:“好了,别看了,我送你回家!”我斜了他一眼,心里恨他还能笑的出来。就在那一瞬,我生出了一丝疲倦和后悔。我没有回答,任由他将我送到家门口。

家中,丁宇正在狠命吸着一支又一支香烟。灯光中,屋里弥漫着黄昏的呛人的烟雾。只这一会时间,丁宇竟憔悴的似乎有些苍老了。

我凝视着那张从相恋至今已五年的熟悉面容,眼眶有些湿润了。

丁宇又狠一口烟,掐灭了烟火:“小冉,既然回来了就早点睡吧。”

他的语气冷静的大出乎我的意料。我涌起一股不安,问道:“你……你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他摇了摇头,露出一丝无奈而凄然的笑容出来:“不用了。有些事,不知道比知道要好。”我咬了咬嘴唇,轻声道:“阿宇,我……”

丁宇摆了摆手打断了我的话,“小冉,别说了。我是真的不想听了,你和他的事,我其实早知道了。”我顿时望着他,却看见嘴角那丝苦涩:“别忘了,我的好多同学都混得比我好。我一直不相信他们说的,今天却亲眼看见。你和他在一起那种快乐的样子,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过了。”

丁宇又点燃一支烟,深吸了一口,声音已有些哽咽:“小冉,我很愧疚。”

我哭了了;原来,他并非心中没有想法。我说:“阿宇,我们重新开始吧,好吗?”

丁宇只吸着烟,冷冷地望着我。那苍白的面容令我不敢逼视。

他的沉默,给了我清晰的答复。

一周后,我和丁宇把结婚证书换成了离婚证书。

走出法院的大门,我一时有些晕眩,仿佛一切都不是真的。

天气晴朗,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异样的味道。压的厚重的乌云似乎沉甸甸地压在了心上。

我们都没有说话。还是丁宇先开口:“走吧,回去把东西收拾一下,等他来接你。”

我听了无话,全身却空荡荡的,有种很强烈的失落。我想哭,是一种突然间的情绪。直到现在,这一切恍然如梦,而我竟不知身在何方。

回到那共同生活过的屋里,我便收拾着自己的衣物。我想把存折给丁宇留下,却被他拒绝了。

外面,响起了急促的喇叭声。

许勇来了。

我步到门口,深吸了一口气,闭上了双眼。这屋里曾那样熟悉的味道将从此陌生,而我的心情却纷乱如麻,不知从何整理。

忽然,丁宇叫住我,递给我一个盒子。我询问的看者他,没有接。他的表情又现出了往日那种急促:“这……这是送给你的。就算是个纪念吧!”

“谢谢!”我想打开,被他止住了。

“别看了,走了再看吧。或者,永远别打开了。”

我又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望了一眼窗外,天气阴沉的可怕。虽然才下午五点多,却已然如黑夜降临。

悬挂的电灯莫名的摇晃起来,接着便熄灭了数秒钟。我无缘无故打了个寒噤。

屋外喇叭声又响起了。

灯又灭了。

忽明忽暗几次后,灯泡挣扎着送来一次光明之后,彻底灭了。就在那一霎,我竟看见了丁宇脸颊上垂落的眼泪。

房屋剧烈的抖动起来。

一切是那么突如其来。

仅仅是沉默了几秒,屋外便如炸锅般,人声鼎沸,各种杂乱无章将我的惊恐推上了极致。

天花板上的墙皮簌簌地掉了下来。房屋的抖动更剧烈了。

我感到世界末日的来临。

一双有力的臂膀紧紧抱住我,低沉而镇定的声音响在耳边:“小冉,别怕,我保护你出去,然后赶紧坐他的车走!”

就在说话的同时,屋外依稀传来汽车发动声。丁宇护着我,摸索着打开门,我大声叫道:“许勇!许勇!”

没有人回答。

房屋的抖动让我已经站立不住了,许勇竟然不顾我而先行逃生更让我全身冰冷,满心都是被欺骗的绝望。

“喀喇”一生巨响,几乎同一时间,我被丁宇用力推到一边。黑暗中,一个重物压在了我的腿上,剧痛下的我大叫了起来。接着便听到丁宇闷哼的一声。

我的恐惧支配了所有的思维,开始语无伦次:“那个混蛋!竟然先跑掉了!混蛋!”骂了半晌又一阵剧痛袭来,反而让我从歇斯底里中清醒了过来。我试探着开始呼唤丁宇。

黑暗中,丁宇的声音清晰地传来:“我没事。小冉,你有没有怎么样?”

“我的腿被砸着了,动都动不了。”我的声音里已有了哭腔,“那个xxx蛋,居然先逃掉了,混帐东西!”

丁宇没有回答,半天,叹了一口气:“现在别说这些没有用的话了。好歹我总陪着你啊。”顿了顿,他有些无奈:“看来得等到明天才有人救我们出去,我的腿也被压住了。”

这种地狱般的恐怖经历我从未有过,疼痛和恐惧让我已经无法正常思考了。

我觉得自己已经快崩溃了。

“小冉,”丁宇叫我的时候声音中仿佛有一点笑意:“还记得咱们结婚时,你问我的问题吗?”

“……”

“你忘了?再好好想想啊。就是新婚之夜的时候。”丁宇的语气还是那么沉稳,我的心竟也安定了不少。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在这种危急时候提到这件事,但我还是老实回答了。

“你说,明天的报纸上会不会登一则新闻,题目……题目就是……地震中夫妻徇情双亡?”丁宇的声线颤抖着。我一慌,焦急地问道:“丁宇,你没事吧?”在这无边无尽的黑暗中,只有他才能让我觉得安心。

“我……我真的没事,你……还担心我吗?……咳咳……”一阵剧烈的咳嗽之后,是长久的悄无声息。情急之下,我拼命挣扎着身子,腿上的剧痛瞬间冲击着大脑,我一下晕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悠然醒了过来。睁开眼,仍然是一片黑暗。恐惧如同一只巨大的魔掌抓住我的身躯,我极度无助地大声呼唤着丁宇。

良久,才听到丁宇微弱的声音:“小冉,我在……在这里,你……你还好吧?”

我终于痛哭出来:“阿宇,我……我怕……”

“别哭,别哭啊!”丁宇有些慌张,“我……我会陪着你,你别……别哭……”听着他强做镇定的安慰我,我的心仿佛被撕了一个大口。

“真的,别哭了。我……我以前不是说过,不管多……多危险,我都会在……在你身边……”丁宇的气息越来越急促。

“阿宇,你别吓我,别吓我!呜……”我泣不成声。

丁宇没有回答。

我慌了,心头狂跳。

“咳……咳……小冉,我……好想……睡……”

我的泪水如泉涌般不止:“不要,阿宇,你要坚持住,千万别睡着!”

“呵……呵,我……我不睡…我要陪……陪着你……到天亮……”丁宇的气息微弱地似在空起中飘荡。

一团火在我胸中燃烧起来,脑海中不断出现以前我们相恋时和结婚后的场景。虽然总是那么平淡,但现在我才发觉这种平淡竟是那么真实和宝贵。我一直在自我悲哀,却不明白自己所追求的幸福就孕育在这些平凡中。而我,直到这生死交关之时才发觉。

“小冉……我……好冷……看来……我没办法……陪你了……”丁宇竟然还在自责!

“不!”我用尽力气大叫:“我不许!阿宇,你说你要一直陪我的,我再也不会离开你,我想和你过完这辈子!你答应我啊!”

黑暗中,是无尽的沉默。冰冷的空气里溢满了死亡的气息。

“对……对不起,小冉,我……我失信了……”

巨大的悔恨疯狂地噬咬着我的心,那种钻入骨髓的痛楚让我无出发泄,泪水却无法停止。我这才知道,这个用生命来拯救我的男人,是那样深沉地爱着我。然而,他的爱竟是用生命才让我真正明白!

无尽的悲伤中丁宇似乎在自言自语,只是声气却是极其微弱。

“如果……有一天……将……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你的怀中,即使……即使……喝下……孟婆汤,我……我来生……还是……还是会……找到……”

任凭我如何大声呼唤,却再也听不到丁宇的任何声音。撕心裂肺的悔恨让我彻底崩溃了。

冰凉透骨的寂暗里,只有我无止无尽的悲伤。

不知过了多少个小时,我终于被人从残垣断壁中救了出来。

眼前,是我这一生永远也不可能忘记的画面。

一面坍塌的墙死死压住了丁宇的大半个身子,只有左手臂和头还在外面。在丁宇的身下,一大滩血渍早已变成褐色。丁宇的脸庞仍对着我躺倒的方向,挂着笑容,似乎正准备继续安抚我的恐惧。苍白如雕刻的脸上,是一双永远也睁不开了的双眼。

我的胸口犹如被万斤重锤击中,一下子扑到他的旁边,抱着他的头,用尽了全身的气力嘶喊道:“丁宇——”

声音划开了废墟,却换不回永远沉睡的丁宇。

周围的救护人员无不潸然泪下。

一个月后,当许勇手持鲜花出现在医院时,被我当面把花仍到了他的脸上。病床边,是一叠散落的文稿,是丁宇在工作之余写的一本《我爱我妻》,里面,记述着我们自相恋以来所有的生活点滴。

我没有骂许勇,我不想让他卑劣的灵魂侮辱到我怀中的丁宇。

是的,我怀中的丁宇的——骨灰盒。

他说过,我的怀里是他最后的归宿。

我要他下辈子还能找到我。

泪水一滴一滴掉落在黑色的盒子上。那里面,是我一生唯一的记忆。

爱她……结局?真爱等待

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第一次见面……和她(ZLP)的第一次网恋+恋爱!

我是一个很现实的男孩子,我才不会相信什么网恋呢?可这一次我却爱上了网络上的她,和现实中的她。因为我们现实见过面,但不知道对方究竟是谁!而且还要等她半年,可我却真正的爱上了她,尽管我知道我们之间根本不可能有未来的。

其实我在现实中就喜欢她。从第一次聊天我就已经注定了要被她的爱所俘虏,注定了我要为她落泪、注定今生她就我的唯一。我们的爱情才刚刚开始她就要离开,结果给我的解释只有一个。“我不喜欢瘦的男生。因为我认为瘦就是丑”我相信当时的情况不同,因为在喜欢她的同时。我还更喜欢另外一个女生叫KLL。事实是我和那个女生并没有什么。从个人观点认为,我一直很喜欢KLL。毕竟我现实喜欢的是KLL。我和ZLP的关系太虚实了。因为ZLP现在也在初三。是我们城市里一所中学的学生。KLL也和她在一所学校一个级。我有一个朋友和ZLP一个班,不知道为什么。他却突然告诉ZLP, LL已经有女朋友了。就好像是叫ZLP不要当第三者的感觉。这件事是ZLP给我打电话告诉我的,同时也取消了我们的约定。我一定会找乱说这件事的那个人!

我和ZLP约定上高中***。其实这件事取消了,我并没有伤心。从开始到现在我就一直没有投入什么,反过来我对KLL更加珍惜。我一直都在弥补我的过失!

有她(KLL)的日子里我是幸福的,她离开的日子是灰色的!每天都只是在期盼着他能够永远和我在一起,永远的不要离开我!曾经不知道想念的心是如此沉重,每天都想见到她,只有知道她好好的,才会放心的睡下。我担心他每天才几小时的睡眠影响健康……想她的每时每刻,都在坚定着对她的爱。对她所付出的一切一切,我不知道该怎么计算,因为已经算不清了!因为我爱他所以我认为他所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她让我明白用心去爱一个有多幸福!即使为了她流泪了那也是心甘情愿!因为爱她,所以不会免强她的选择!很爱很爱她,所以希望她的未来是幸福的!

虽然我不知道我和她的未来是怎样,但我珍惜现在!不求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爱真的走过我身边

曾经看到过这么一则故事:

男孩:恩,这世界上真的有一见钟情这回事吗?

上帝:当然!

男孩:你经历过么?

上帝:没有。

男孩:那凭什么我要相信你呢?

上帝:孩子,你要是不信的话,你就不会来问我了,况且上帝从不骗人的。

男孩:你是说它真的会来喏?

上帝:只要你愿意相信,就会发生!

男孩:可我怎么知道它真的来了呢?

上帝:当你碰到一个女孩,你的眼睛会闪现出非同寻常的光芒!

男孩:可当我看到漂亮的女孩,我也会这样呀,而且发光强度通常跟美丽程度成正比。

难道这也是一见钟情吗?

上帝:孩子,这不一样的,当你真正遇见了,你就明白了。

男孩的天真、单纯让我不禁为之一笑,想想其实自己不是一直也在期待着么。

没遇到她之前,我只是相信但不曾想到自己真的能碰上。遇到她之后,我知道我是幸运的。偌大的一个校园,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好几千个的莘莘学子,也许我们已经檫肩而过好多次了,只是直到那天我和她才真正的邂逅。

那天她那身黑白色的经典搭配再加上一条白色的围巾,我宛如看到了天使。我整个人僵住了,傻傻的站着,望着她,我不知道我的眼里是否闪现光芒了,我只知道她让我觉得这个寒冬一点也不冷,反而很温暖。也许这就是跟故事中的男孩所说的不同之处吧,因为当你真的遇见后了,往后你的眼里就再也容不下别人了。因为你眼里的光芒只属于她,也为她而闪现!

当时的我真的有种冲动:想上前紧紧的抱住她!但是理性使我放弃了这种想法,我依旧是那样的望着她。也许只有那么几十秒,但我却宁愿相信那是几个世纪的时光。过了会,她继续迈开前行的步伐,嘴唇在蠕动着什么,也许怪我不该那样子看她吧,像是有些生气了,从我身旁经过时顺便用高跟鞋狠狠的踩了我一脚。不知道为什么不觉得疼,只觉得她好可爱!虽然她的背影已经远离了我的视线,可我还是顺着她离去的方向,静静地看着,想着,也许一切要不一样了。

没过几个小时,我又在教学楼另一侧的楼梯遇到了她。这次少了第一次见面时敌意的眼神,多了丝微笑。可我怎么也没想到,这竟会是她对我的最后一次微笑了。而我却没不知道。

那夜我失眠了,心里面有种声音一直重复着:就是她,就是她了。于是,我就动员了所有的人际关系,后来索性是查到了,虽然我也没少吃亏。原来她叫若雪,是法学系的,跟我同届。正当我筹划着怎样创造与她再一次见面的机会时,室友说:我前几天还看到她去系里跟老师们道别,好像是要出国吧。这下应该已经离开学校了。

我打电话给她,告诉了她我心里的想法,她却只是淡淡地说了几个字:忘了我,不值得的。我说:也许你觉得这是天方夜潭,但我真的就是这样想的。如果你跟我有同样的感觉,我愿意等,等你成为我的新娘!你愿意吗?片刻的沉默后,电话那头的她不回答,就挂线了!

过了些时日,她走了。没有给我留下只言片语。

那时的我只觉得上天跟我开了个好大的玩笑,既然让我遇见了她,为何又要让她离开?如果说是缘份让我们彼此相识,那也只是有缘无份。我不知道自己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这就好比:有人曾经给了你希望,在你追求幸福的过程中,特别是眼看幸福就快来了的时候,那人却又亲手把它埋藏了。那么对我来说:这人就是上天,是他捉弄了我。我怀着痛苦,怀疑,思念的复杂情绪度过了那段灰暗的时光!

后来,在学校的几年里,我都没有交过女朋友,只因为她的影子缠绕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朋友说:有些东西你越想忘记你就记得越深,因为它已经刻进你的心里了。以前我不相信的,但现在我信了。

有时候想想:其实自己也没必要那么伤感,因为毕竟我经历过了,虽然结局并不完美,但我却很安慰!因为茫茫人海中我遇到了她……

说好了,要相爱一辈子

那年,她和他正是最美丽的季节,刚刚考上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她也是。

他们刚来到繁华的大都市,满眼都是惊奇,甚至看到摩天大楼都会晕高,听到城市同学流利地说英语,他们会自卑,看到同学说“热狗”,他们还真的以为是一只狗。当他们被人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许久,两颗心就近了。

和所有小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去逛公园,都花钱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要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人虽然贫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轰轰烈烈地爱了。

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花前月下。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了一副红手套,十块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七块,于是只好尴尬的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都是红手套,一人一副,她说,才用了五块钱的线,值吧?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了一些工,情况好一些了,因为可以教几个小孩子数学和物理,他有了一些钱。这次,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的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试了又试,当时他就说,我有了钱了会买给你。那是条银的链子,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颈上,熠熠生辉。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戴上这条项链之后显的非常美。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作为生日礼物他送给了她那条项链,而她说,我也有一件礼物送给你。

她送给他的,是她的处女之身。

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那样的缠绵那样的动情。他说,我一辈子会对你好的,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离。

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她好的。

两个月之后,她恶心呕吐,身体出现了强烈反应,她怀孕了。

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来商量,怎么办?

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要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

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的手续,然后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回了家乡。他几乎每天写信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时,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儿。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待他。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刚刚能果腹,她在等待他毕业,然后一起过幸福生活。

可他没有回来,他说,上海机会多,等有了钱,我会接你和孩子出来的。

这个诺言,他没有实现。

实际的情况是,他只回家看过她一次,发现她变得那样难看,碎乱的头发,又黄又瘦的脸,穿的衣服极邋遢,上面还有奶渍。小孩子不停地哭闹着。和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他相比,她就是一个还没有走出大山的女人。他一阵阵地害怕:他真的还要她吗?真的还带她走吗?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他说,混的不好,你再等等。他是撒了谎的,那时,他已经是公司的部门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七八千。而她只有几百块钱,分别时她还拿了一千块塞到他手里,说,你在上海开支大,拿着。他的眼泪要下来,知道自己辜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纸包,是散乱的一千块钱,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了出来的吧。

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这笔帐。

不久,他给她寄去了两万块钱,写了一封信,他只说,我太忙了,可能现在结不了婚。那时,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

而她不久就把两万块钱寄了回来,她说,真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结婚了,说好是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多懂事的一个女人啊,为了他,她才结的婚啊,这也是为了让她自己死心啊。她把自由还给了他,把爱情也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回家乡看他一眼,他想,从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他更适合她呢。

那时,他身边有美丽时尚的女子追求他,因了她的离去,他决定,重新开始自己的爱情了,何况,这女孩子家在上海,有权有势,对他是极有帮助的。

不久,他和女孩子远渡重洋出国留学,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太多的钱,他有了别墅和私家车,他和她当年梦想的一切都有了,可她却没有了。为了爱情的那粒种子,她选择了放弃,但放弃的结果却是男人嫌她是块过时的布料,根本不想做成衣服来穿了。

他知道自己是个坏男人,太坏了,所以,他选择五年后回国,在她的家乡投资了一个公司,他准备帮她。

而她那时是家乡一个中学的老师了,快四十岁了,有了半白的头发,人有些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见面的一刹那,他们都呆了!他没想到她变得这么厉害,从前还有年轻的踪影,现在,却老成了这个样子!而他更英俊更挺拔,好像二十多岁的样子,那样迷人那样有风度,开着宝马车,穿着几千元一套的衣服!

他们愣了很久,这就是岁月啊,几十年过去了,她年已老色已衰,而他风华正茂意气风发,岁月给她增加的是沧桑,给他增加的确实无穷的魅力。

他见到了他们的儿子,一个十七岁的大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学习非常好,已经保送到北京上大学。他想说谢谢她,却觉得语言那样单薄,他想说对不起,却觉得自己连这个资格都没有。

在她简陋的办公室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是做什么工作的?

刹那间,他从椅子上立起来,眼泪淬不及防地落下来,内心里的洪水决了堤,如天地间有什么东西炸裂开来,她一直等他,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他骂,你傻死了啊你。

她眼睛中是泪光,身体有些发抖:你说过的,要相爱一辈子的,我认为它是真的,你说过的。

他蒙住脸,然后缓缓地跪下,这一跪,是他心甘情愿,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

而此时他不能离婚,他的娇妻爱女,他的事业家庭,他所有的一切,再也不能容忍这样的一个女人,可他知道,她是他心底的一粒珍珠,价值连城。

他发现她颈间的项链,更呆了,已经黑了,银子褪了色,黑黑的一圈在颈间,这是当年他买给她的,曾经最动人最明亮的项链都这样黯淡了,如他和她的爱情,已经是花自飘零水自流。

他问她有什么要求,因为钱不能弥补一切,何况,她看重的一定不是钱,因为当年那两万块她就退给了他。

她笑了,如果你想帮助我,就捐个希望中学吧,看我们这环境多落后。

那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还与她无关。她眼神里是风过千山的宁静,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她说,那是我一个人的爱情与忠贞,与你无关的。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和说那句相爱一辈子时一样动人。

原来,相爱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践行的一句誓言,用自己的心自己的爱。可惜他没有做到,他知道,这一辈子,他不只是对不起她,他也对不起爱情。

陪她10分钟

男人是位出租车司机,白天在外到处奔波,晚上回到家里已是疲惫不堪。偏偏女人一见他回来,总喜欢缠着他说个没完。而他,只是勉强地应上几声。

时间长了,女人渐渐地恼了,一如往常地买菜做饭,却很少理他,脾气开始变的暴躁。为他用完东西没有放回原处,为他回家后未能及时换鞋子,为他偶尔抽了一只烟……为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女人常常对他大动肝火。

这样的日子让他越来越郁闷,甚至有一种窒息的痛苦。他不懂,自己在外拼死拼活,不就是为了让她过得舒服一点吗?为什么她一点儿都不能理解自己呢?

有一天午休时,他和一位老司机聊天,说起自己对婚姻的失望。老司机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兄弟,以后回家无论多累,都要打起精神陪她聊聊天,不要多,十分钟就够了。”

那能有用吗?他将信将疑。

那天下班回家后,尽管他依然很累,可他还是满脸笑容地喊了一句:“老婆,我回来了。”女人丛厨房里探出头,淡淡地回了一句:“回来了。”

换好衣服,他没有向往常那样陷在沙发里,而是去了厨房:“老婆你辛苦了,我来吧。”

“你会干什么?”女人不屑地问了一句,但还是随手丢给他一根葱:“剥好洗洗。”

那一天,站在厨房里,他给女人讲着车队里的种种趣闻,讲着自己遇到的各种乘客,甚至还提到自己小时侯的一些事情。女人一边应着,一边不停的炒菜。

晚餐桌上,女人难得往他的碗里夹了许多他爱吃的菜:“你跑车辛苦,多吃点儿。”一晚上,他们边吃边聊,他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舒畅。晚饭后,他刚要伸手去收拾碗筷,女人挡住了:“我来吧,你累了一天,好好歇歇。”女人端着碗筷去了厨房,哗哗的水声传了出来。与之相伴的,是久违了的女人的歌声。

也就是丛那天起,他每天下班回家总是先陪女人聊天,给她打下手,听她说些单位里的大事小事。坚持一段时间后,他便发现,往往没聊上十分钟,女人便将他往厨房外赶:“跑了一天早就累坏了,快去歇歇吧。”更让他惊喜的是,她对他越来越体贴了。

爱她,那就用心的陪陪她,不要多,十分钟就够了。

倾城之恋

她曾是我们这个小城最美的女孩。

她从师大毕业,被分配到小城唯一的一所中学当音乐老师时,在小城里引起的轰动,不亚于一次小地震。这个轰动主要是,她成了众多男青年追逐的中心,并且,这些追逐者中不乏才貌出众或家庭背景优越的青年才俊。

而他,那时是小城有名的混混,混吃混喝混日子,混的本钱是浑身使不完的打架的劲。

他追她,简直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当代版。出乎人们意料的是,他最后还是把她娶到手,成功的原因是他有他的“绝招”。他并不直接去追她,这样的话,他一下就会被她扫地出门。他找所有追她的人打架,然后挥舞着硬邦邦的拳头,警告大家离她远点。

之后的三年,她成为男青年们可望而不可即的孤岛。而他,最后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带着“红玫瑰”自由畅快地游过海洋,登上孤岛。她无奈地叹着气对知心好友绝望地说:“这就是命!”

他居然从此变成一个勤劳顾家的男人,昔日打架的蛮劲,全涌到脑袋里,成了种种聪明的鬼点子,他开的塑料厂,几年时间就成了小城的纳税大户。她每天开到学校上课的奥迪,是最早出现在校园里的私家车。她从全城人可惜的“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成了人们艳羡的玉女。

他当然不再是人们不齿的混混,准大款的他,已成许多妙龄靓女明暗示好的目标。但她始终是他手掌心里的至爱,包括她的不能生育。

奥迪撞上大卡车时,他正在深圳洽谈生意。等他回来时,她才苏醒过来,却只能永远地躺在床上了。

人们都纷纷在惴惴地猜测他们的未来,为他担忧,为她担心。躺在床上的她,除了依然还是他心中的宝,更是他心中的痛。每天,除了忙塑料厂的事,剩下的时间他就坐到她床头,讲当时他怎么站在学校的围墙外,羡慕不已地听她弹琴,下决心要不择手段地娶到她;讲她教学生们唱的歌,五音不全的他,每首都比学生们更快学会唱。每当这时,她苍白瘦削的脸上,便会有一个浅浅的笑容,像一朵盛开的梨花,而每当这时,他就会看着她美丽忧伤的眼睛说:“你知道吗,那是我生命里最美妙的声音!”

她终于还是熬不到第二年的年底,在那个滴水成冰的早晨,她用微笑游丝的最后一口气,问把她紧紧抱在怀中的他:“你后悔娶我吗?”“后悔,如果当初我没有把大家打跑,你就不必嫁给我,你的人生就会是另一种样子,就不会有这场车祸,你现在就还在学校,每天快乐地教学生们弹琴、唱歌,而我也可以每天站在学校同墙外面听,直听到你很老,我也很老……”他说着说着,泣不成声,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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