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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浪漫情缘

主角小冰:

我喜欢浪漫情缘。爱情如果不浪漫,还有什么意思?为什么过去只有对男人说:“你艳福不浅?”女孩子一样可以享受艳遇的美丽与刺激。一天,眼看雨就要来了,我故意走过体育系的那条石板路。我喜欢高高大大的男孩,我希望在雨中惊逃的时候,会有一把伞从天而降。当我抬头看天时,他会扶着我的肩膀说:“跟我一起走!”而事实上,我与他也是这么认识的。渴望艳遇,需要勇气,还有那种说不清的缘;现在我很珍惜他。

主角情:

开车时,我一般不爱搭理乘客,因为他们大都趾高气扬。可有一天,一位女客人紧挨我坐在前排。一缕很淡的体香令我有点慌乱,她问我:“可以点根烟吗?”我点点头,她抽烟的模样很漂亮。我问她去哪儿;她说,随便,今夜就陪我逛福州城。这种女孩,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北京人在纽约》里那个阿春的韵味,带一点风尘味,但不俗。确切地说,有种“良性的风骚”。我被她吸引,终于停在一家酒吧门口;我请她喝酒,我们聊了一夜。当晨光从东方漫开来时,我们在一盏刚刚熄灭的路灯下吻别……我不问她从哪里来,她也不问我将到哪里去。她很不快乐;但分别时,我看到她扔掉了烟、打火机,她说:我将用快乐的心情,回味这一夜!

主角Wei:

结婚7年了,有种说不出的孤独。在家里,总没好心情——老婆唠叨,小孩顽皮。曾经的柔情一天天消失;性爱也成了一种例行公事。常一个人在卫生间里抽两个小时的烟,不为别的,只是觉得闷。所以我喜欢出差;在旅途中,我希望有一个人,应该说是梦中情人向我走来。终于有一次,在去上海的列车上,遇到一个同样是“爱出差的人”;这位小姐是位广告人。她在与我极投机地闲谈后,为我看了手相;我把手给她。醉翁之意不在“手”,她似乎也心领神会。一夜过后,我们在站台上分别。仅仅拉了次手,拥抱五分钟,什么事也没发生。但那种精神上的愉悦,无法形容,似乎还有丝丝伤感;这种感觉不错。

主角Jun:

我有点反叛,不喜欢婚姻,或者说不适合婚姻,至今仍是光棍。我酷爱工作,敬业也懂生活,什么新潮,都赶得上。我不想太委屈自己。为了排解偶尔袭来的寂寞,我渴望艳遇。我知道游戏要有规则,所以我不轻易对女孩子承诺。我喜欢做爱情猎手。让我心动的,我都会主动进攻。现代版的艳遇,不能坐着去等,去幻想。有人说,这个时代,女孩的裙子越来越短,男人的斗志却越来越弱。就因为我的这一点“赖皮”,还真吸引不少女孩。你想艳遇吗?不妨让自己看起来有点“坏”……对于“艳遇”的渴望,有的是对于不可知的浪漫的向往,有的是想体味一下出轨的心情,也有的对婚姻失望或麻木而期待慰藉……现在的外遇,不一定男人风流,女人风骚;不一定没有“共同语言”;不一定妻子凶悍;不一定太太是黄脸婆……总之,不一定是家庭有问题,婚姻不幸福,很多时候,是为了面子,为了新潮。据说,在男人虚荣心排行榜上,列第三位的是:“一段浪漫的艳遇”,头两位是:香车和手机。

“渴望艳遇”是本世纪的流行病之一,无论你遭遇与否,都可以将你对“艳遇”的想法告诉我们……

爱在沉默中开花

她嫁给他的那一天,哭得死去活来,好像生活从此一片黑暗。

她很漂亮,大眼睛、小嘴巴,皮肤白净光洁,加上身材苗条,长发如瀑,走起路来飘飘摇摇,像一朵花儿在风中摇曳。他是村小学的老师,长得又胖又黑,还比她矮半个头。

她不爱他,一点都不爱,那时,她已经有了心上人,是省城来的地质勘探员。地质勘探员在离村子不远的河边搭起帐篷,到附近的山上寻找可开发的矿源。他长得高大威猛,有着古铜色的肌肤。她和地质勘探员一见钟情,她给他纳鞋底,给他挑手掌上的刺,给他洗衣服。对方给她讲城里的新鲜事,把她带到树林深处吻她,用滚烫的声音对她说:“我爱你。”

地质勘探员回省城时,对她说一年后一定来娶她。可还没有过一年,她就被父母强迫嫁给他。这一年,是1970年。

曾经冲动

婚后,她很痛苦,每天都感到窒息。他是一个本分到近乎迂腐的男人,不会说甜言蜜语,只是不声不响地为她做这做那。他上山摘野果,到田里捉泥鳅,拿到城里卖钱,扯来花布给她缝制衣裳;她喜欢喝粥,他就变着花样给她熬不同的粥。可她对他所做的一切没有感觉。在抱怨和无奈中,她生下三个孩子。对她来说,生活是一片毫无生机的泥沼地,她深陷其中,无力自拨。

他很重视孩子的教育。孩子们懂事后,他在星期天带着他们去县城看电影,看的全是武侠片。他觉得这样可以激发孩子们的想象力。孩子们总是看得津津有味。看完电影回到家,天已经黑了。煤油灯下,孩子们一边吃饭,一边叽叽喳喳地给她讲电影里的故事,大女儿给她描述人物的穿着打扮,二女儿给她背有趣的台词,调皮的小儿子干脆拿起墙角的扁担,像电影里面的侠客那样挥舞起来。他坐在一旁,当她有不明白的地方,赶紧讲解。这一刻,她觉得生活不再是毫无生机,而是开满鲜花。

1979年的夏天,地质勘探员忽然找到了她,问她愿不愿意抛夫弃子跟他一起去省城。虽然分开了将近十年,她的心依然跳得像擂鼓一样,她想,这一定是爱情。她回到家里,胡乱收拾几件衣服,就冲出家门。他们坐上去省城的汽车。汽车在公路上飞驰,她突然感觉到惶惶不安。她向车外望去,天色已经昏暗,到该为孩子和丈夫做晚饭的时间了。她不知从哪里来的一股勇气,大声冲司机喊道:“我要下车。”地质勘探员拉着她的手,不让她走。她猛然甩开他的手,冲到车门旁,用力地砸车门,像疯了一样大喊:“我要下车!”司机停下车。她冲下去,飞快地往家的方向跑。

远远地,她看到他站在村口,正一脸焦急地四处张望。她迎上去,对他说:“我们回家吧。”他眼睛潮湿了,哽咽着说:“我们回家。”那一夜,她偎在他的怀里,睡得很安稳。

童话世界里,我不是公主

坐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中,窗外的天空湛蓝湛蓝的,有大朵大朵似棉花糖般的白云浮起,仿佛让人置身于一个美丽盛大的童话世界,而自己与叶子晨的相遇,一如在这个美丽的童话世界里,所不同的是,叶子晨是王子,而自己,却并非公主!

当叶子晨在电话中问米拉过得好不好时,米拉刚刚结束一段惨痛的初恋,这会听到他那温暖如昔的声音时,眼泪居然不争气的地从眼角大颗大颗地滴落下来,掷地有声。

米拉没有办法不难过,那个口口声声说要照顾她心疼她一辈子的初恋男友俊宇,象块强大的吸铁磁把她从深圳吸到了上海,原本以为从此郎情妾意地与之幸福永远。

却不曾想当最初渴望的激情过后,爱情终究敌不过生活的平淡与苍白,无情地将曾经的浪漫与幻想在现实中,一点点地消磨怠尽后黯然分手。

尽管米拉在电话中并没有说半句好与不好,但她无声的沉默与微有的啜泣,让叶子晨心疼无比在电话中对她轻语,乖,回来吧,你一个人在那叫我怎生放心……

于是一年后,当失恋迷惘的米拉又回到这座熟悉得不见四季分明的城市,抬眼就看见叶子晨正在机场的出口之处焦急地等候,高大的身子不顾笔挺西装的束缚,顷斜地往里张望,俊朗的容颜下有几丝欲掩还扬的喜悦,深邃有神的双眼里,隐约可见当年向她表白时的深情。

一年前,米拉毕业后在一家叶氏旅游集团做导游小姐,这个貌似看上去能四处免费旅游的职业,其实辛苦异常,且不说每天坐车的颠簸行程,还必须不厌其烦地对每个景点细节如数家珍的讲解,一天下来,都会将自己的花容累得惨不忍睹。

认识叶子晨是米拉即将要迟到的某天早上,当她心急如焚地赶到公司时看了看时间,还有三分钟,米拉一边在心里谢天谢地一边径直冲向打卡机旁,毫不客气地将站在身边衣着体面的年轻男子挤开,当自己准确无误地听到“咔”的一声后,笑靥如花的米拉方才回过头来,朝身后莫名其妙地紧盯着她的男子扮了个可爱的鬼脸,然后得意地离开。

更让米拉得意的是,自己每个月的业绩都在同行姐妹中遥遥领先,其实她觉得自己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长得比她们甜美可人些,于游客的相处的方式谦恭友善些,对工作的态度负责专业些而已,再想想这季度又一笔丰厚的优秀导游奖金,米拉便在心底乐开了花。

只是数月后,当米拉如愿以偿地从公司才上任不久的副董事长手中接过那份奖金时,非但笑不起来,还尴尬地当场愣在台上,原来给她发奖金的副董事长不是别人,正是上次自己冒冒失失将他挤在一边的年轻男子,叶氏旅游集团唯一的继承人,叶—子—晨。

叶子晨得体地伸出手来,在握住米拉掌心绵绵的小手时,略有数秒的停顿,一脸的若有所思。

米拉心虚地暗自求神保佑,公司有那么多员工,他应该不可能记得自己的,否则第一次就给上司留下这么差的印象,以后还怎么在他的公司混。

好不容易捱到下班的时间,米拉如释重负地走出公司,深深呼吸一下,正暗自庆幸。

这时,一辆黑色的宝马车霸气地停在她面前,车窗落下,露出叶子晨那张不苟言笑的脸,极其有型地将头微侧,示意着她上车,米拉顿时落下的心又被提起,疑乎世界未日的来临。

上车后的米拉一言不发,忐忑不安地揣测着他的意图,任凭他从反光镜中默默打量着自己,只在心中暗恼,这没礼貌的家伙,没见过美女么?良久,他不耐地回过头来,住那,送你回家!米拉显然有些出乎意料,只是送我回家吗?叶子晨掉转过头来,一脸错愕的反问,那你认为呢……

下车前,叶子晨递给米拉一张名片,平淡如斯地说,有事打电话给我。见她略有犹豫,随即用挑衅的神情说,怎么,怕了,你那天推我的时候不是很嚣张吗,还有,你放心,我有女朋友的,对你可没兴趣。米拉羞愤地从他手中夺过名片,反唇相讥,我也有男朋友的,彼此彼此。

看着米拉下车后,孩子气地将他的车门关得砰然作响,随即扭身就走时的模样,叶子晨的脸上掠过一丝不易觉察的浅笑。

就在米拉快不记得这件事时,叶子晨却似乎迫不及待地给她来了电话,米拉十分郁闷他怎么会有自己的电话号码,不过也想这对于他来说还不是易如反掌,所幸对她言谈间犹似如故人,并无上司对下属的盛凌,也无上次不欢而散的挑衅,这让她也并不觉得讨厌,久而久之,两人常常在电话里聊得不亦乐乎。

叶子晨说,他的女朋友在日本,叫美子,两家纯粹都是为了家族的利益而攀亲。

米拉说,她的男朋友在上海,名俊宇,两人还是读大学时就相知相恋了。

叶子晨说,美子是个漂亮可爱的小女生,两人形同兄妹,还私下说他如果爱上了谁她是不会介意的。

米拉说,俊宇是个帅气自私的大男人,两人你侬我侬,他扬言过她如果爱上了谁他一定灭了谁。

叶子晨说,美子还有三年就毕业了,届时他得如两家之约去日本娶她。

米拉说,俊宇让她三个月后必须去上海,否则他就在黄浦江边裸奔。

果真,三个月后,辞职后的米拉在经过叶子晨的办公室时,才想起最起码应该去告别一声。

叶子晨听了怔怔地有些恍惚,明显不安地在办公室来回踱步着,空气顿时干涩弥漫,挥之不散,就在米拉无所适从时,叶子晨又突然停步走近,将双手轻轻地搭在她的双肩,声音有些低沉嘶哑,可不可以不要走?

米拉被他毫无征兆的举止有几许惊吓,傻傻地问,为什么?

安子晨清澈如水的双眼溢满了深情,因为我喜欢你!

米拉惊呼地直摇头,天啦,这怎么可能?

说完逃也似地去了上海……

是啊,怎么可能,我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可是当初既走之,今又何返之,米拉在机场再次面对叶子晨的深情喃喃自语。

再回公司时,米拉被叶子晨安排到财务部,理由是希望自己每天上班都能看见她。尽管她并不习惯这样前所未有的清闲,却也不忍拂他之意。

米拉不得不承认,叶子晨除了在工作上的表现出色外,冷毅的外表下其实是个很体贴细心的男人,似乎见不得她现在失恋后的郁郁寡欢,总是在他有限的时间里,陪她去清爽宜人的野外骑马,豪华奢侈的KTV里尽情K歌,甚至还在公司的附近为她租好了房子独住。

当然她心里清楚地知道,所谓叶子晨对她的喜欢,也仅限如此,这从他介绍自己与刘羽凡那天认识起就得以确定。

在一间格调高雅的咖啡厅,叶子晨拉着米拉的手,介绍一个眉目与他有几分俱似的男子说,这是我表弟羽凡,也是我请来的公司董事助理,羽凡,这是米拉,我的……朋友。

刘羽凡惊艳地注视着白衣短裙,粉脸俏容的米拉,妙语连珠,此女只应天上有,为何降落到凡间?语罢,三人相视而笑。

较之叶子晨的沉稳,刘羽凡似乎幽默风趣得多,这是刘羽凡留给米拉最初的印象,更似乎,他在对着自己灿然一笑的神情里,欲语还休……

七月的盛夏,温暖到极致,米拉的心却在这个炽热的季节骤然冰凉,再过几天,叶子晨就要被其双方家人的安排下,去日本与美子双双渡假。

从一家豪华的星级酒店出来时,早已喝得酩酊大醉的叶子晨在米拉同羽凡的搀扶下上车后,不知是酒精的麻醉还是出于自己内心委屈的渲泄,竟然将米拉抱在怀中失声痛哭,米拉不由心里一阵怜悯,一个出身富家的贵公子,平素在别人的眼中貌似风光无限,又岂知他也不过只是一颗在家人手中运筹帷幄的棋子而已。

刘羽凡只管在前面默默开着车子,不闻其声。

几天后,当米拉同羽凡去机场为叶子晨送行,直到安检时,叶子晨一直紧盯着米拉的双眼才万般不舍地挪开,并回过头对有意背向着他们的刘羽凡说,我大概一个多月就回来,一定要替我好好照顾米拉。

刘羽凡似乎是个很尽职责的男人,除了每天对米拉的早接晚送,还常常将她带到自己的朋友圈里大家一起玩闹,以至于某一次让刘羽凡的朋友拿他们当情侣开玩笑,米拉当时极其尴尬地望向刘羽凡,而对方的神情竟然写满了期待!

那晚,刘羽凡将米拉送到家门时并没有如往日般即刻就走,而是在她开门后尾随而入,在还没有来得及开灯的黑暗中抱住米拉说,我喜欢你,从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就喜欢上你了。说完,搜寻着米拉柔如花瓣的双唇狂风骤雨般地落下,米拉似乎吓坏了,在他怀中慌乱地挣扎着,然而刘羽凡排山倒海的每片热吻燃烧得让米拉最终情难自禁欲拒还迎……

一个月后,叶子晨如期归来,开心无比地拿出从日本买的一些礼物送给米拉,米拉偷偷地看看一旁的刘羽凡,见其一脸的黯然。

米拉见叶子晨还是如往日般,喜欢下班的第一时间就打电话约她,不过很快他就似乎警觉地发现,每次打电话过来自己总与刘羽凡在一起时,心里便明白了什么,慢慢便再不私下打电话给她了。

偶尔三人恰巧坐在一起,也不似从前说说笑笑,有的只是令人窒息的平静无声,而平静无声的外表下,实则每个人的内心都波涛汹涌。

这天晚上,米拉没有等到刘羽凡而是他发过来的一条短信:握住你的手渐渐松开,你似乎又回到我无法触及的位置。我们相识缘是因为表哥,但是表哥居然能为你流泪,他跟我一样是不会轻易掉眼泪的。可见他也是多么的喜欢你。我如果和你在一起,他会是什么感受?血浓如水,我无法想象。对不起,感情就像候车月台,有人走,有人来。我的心是一个站台,却不能为你等待。

米拉闭上眼,让久久抑压的泪水肆意悲伤成河,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又爱上了刘羽凡,还是只因当时自己太寂寞了才会难以抗拒。QQ空间伤感日志,而她与叶子晨之间,其实就算没有刘羽凡的存在也注定不会有结果。

又是熙熙攘攘的机场,又是独自背起行囊,还有手机不停地疯狂而响,米拉看也不看地关掉。

坐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中,窗外的天空湛蓝湛蓝的,有大朵大朵似棉花糖般的白云浮起,仿佛让人置身于一个美丽盛大的童话世界。而自己与叶子晨的相遇,一如在这个美丽的童话世界里,所不同的是,叶子晨是王子,而自己,却并非公主!

后语:在我还未落笔之时,文中的女主人公就已经告诉我她决定离开,那是个很令人心疼且美丽的女子,行走在充满挫折的爱情路上跌跌撞撞,满是忧伤。而当她向我坦露心事希望有人指点迷津的时候,我同样不知所措,唯有用文字记下,为了故事的唯美完整性,略有虚构,毕竟文字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一转身的距离,便是永远

能离开吗?离开后,会不会是永远?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眼睛隐隐的疼,每次从网上离开,都会有几秒的黑暗,我以为那只是上网过久的正常的现象而已。可,命运偏偏给了我迎头一击。

眼睛疼得越来越厉害了。我想我应该多休息,可能就会好了。我是太让人放心不下的孩子,固执得以为那只是用眼过度的后果而已。可我是太天真的,当一切到来的时候,我措手不及。

3月10日。猝不及防的黑暗。

爸爸回来了,妈妈也回来了。他们都是太爱我的。

去医院检查。结膜炎。左眼完好,右眼视力0.1。基本失明。必须马上治疗。

我一下子崩溃。在妈妈怀里哭得声嘶力竭。

可一切无济于事。

爸爸联系好上海的医院,3月12日,就可以去治疗,医生说只要以后不用眼过度,能够完全好的,视力可以恢复的。

爸爸妈妈放心了。

可我还是害怕。我开始不敢睡去。我怕一醒来,便是永远的黑暗。我给申哲打电话,半夜打,老不说话。

我不想给他任何的负担和担心。我希望我可以自己去度过这段日子,我不要他担心的。

3月11日。清晨,有人敲门。

我看到疲惫之及的申哲站在门前。

我又不争气的哭了。

申哲抱住我。很久不说话。有温热的液体滴到我头上。

(2)

申哲一直都陪着我,即使晚上,他也要看我睡着之后再离开。我总在他身边耍赖,不肯吃那么苦的药,也不肯滴那么难受的眼药,申哲会慢慢的耐心的哄着我,然后看我把药吞下。那些酸苦在他的目光中消失。

更多的时候,我们只是坐着,静静的,申哲喜欢看着我的眼睛,那目光一直看到我心里。

我突然害怕起来。万一某一天,我给不了他那样的眼神,我也看不见他那样的眼神,我该怎么办?

这种害怕让我太慌乱。

申哲是太懂我的。他知道我的害怕,知道我的倔强,他知道我即使害怕的颤抖,也仍是不肯说一句的。他不说一句话,只是抱着我。

如果可以,我愿意那是我的地老天荒。

3月12日。上海。

终于过去了,我终于还是可以看见的,一切都会过去的。从上海回来的时候,心里一直就只有这一句话。

一切终于过去了。

可心里还是会有害怕。

突然害怕某一天自己真的就这样看不见了,那样,我该怎样来面对自己的人生?那样申哲还回爱着我吗?

爸爸妈妈也都在身边陪着,他们尽最大的努力让我觉得温暖,他们尽自己最大努力让我觉得开心。

我笑给他们看,笑得很灿烂,很开心,可心里却是苦苦的。

我是知道的,过段时间他们仍然会是要离开的。他们以为,他们的女儿已经足够大到自己去面对了。可他们不知道,他们在孤独中长大的女儿,已经无法去面对这一切,外表的坚强终究抵不过内心的恐惧。

我是太懦弱的人,通常在寒流到来之前就选择逃避,可这次,我只能选择面对。

我知道一切都会过去,可还是会忍不住害怕。我紧紧抱住申哲,希望他给我温暖,可我知道,他终究还是要走的。

(3)

申哲终究还是走了。我无法说什么,只能看着他离开。

深夜,他给我打电话。

我在电话这头笑得很开心,快乐的说着,即使眼泪不断的滴落,我还是快乐的说着。想到一句歌词:我的声音在笑,泪在飘,电话那头的你知道吗?知道吗?知道吗?

申哲是太了解我的人。

霜,你别哭好吗?

我只好不说话,我是太怕被人看穿的,即使那个人是申哲,我深爱的男人。

我尝试着开始新的生活。没有网络,也没有申哲。

可我竟然做不到。网上的一切已经溶入了我的血液。甚至我只有在对着电脑的时候才写得出东西。

我是以写字为生的,是为生,不是维生。不写字,我不知道我的生活该怎么继续。除了写字,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些什么。突然觉得自己是太无用的人。

申哲总会在深夜给我短信。

霜,开心点啊。

霜,不要哭。

霜,乖乖的吃药,听话。

霜,记得照顾好自己

……

我笑笑。心里仍然是挥不去的害怕。这个叫申哲的男人就是我的生命,我知道他爱我,可仍然会害怕有天他会遗弃我。

想起一句话:谁也不是谁的永远。

越发的害怕。开始失眠。

不工作的日子有太多太多的时间来回忆。我也不知道除了回忆我还能做些什么。不可以上班,不可以上网,不可以上街。

所有的记忆都沿路边赶来。

15岁的申哲用乳白色的单车栽着13岁的我,快乐的飞扬。

15岁的我面无表情的面对申哲神情憔悴的妈妈,选择离开。

17岁的我在大学平静的生活,平静的尝试恋爱,可尝试的结果未必不是失望。

18岁,听莫文蔚的《广岛之恋》我眼泪肆虐。是谁太勇敢,说喜欢离别,只要今天不要明天,眼睁睁看着爱从指缝中流走……

19岁,生日那天去广场,看见对着我微笑的申哲,15岁那年的泪终于全部流了出来。我开始快乐,同时,也开始忧伤。

20岁,我开始明白,空间的距离也同样能够让人绝望。我付出再多的努力,我都到不了申哲身边。那种让人绝望的无奈让我窒息。

21岁,我选择“支教”。幼稚的以为既然到不了那便远离吧。我是幸福的也是幸运的,有了那么多让我心疼也让我开心的孩子们。

22岁……

时间真的是太锋利的武器。我真的22岁了。

可22岁的我,又能做些什么呢?又能抓住些什么呢?

一直认为自己是长袖善舞的,可现在才明白,很多的事情,我无能为力,无可奈何。

我害怕,一转身的距离,便是永远。

当爱离开的时候我如何控制呼吸

20岁是一个充满幻想的年纪,生活中浮动的是欢笑,希望,还有爱情。当同龄女孩忙着研究CD香水和瞄眼线的技巧的时候,我还在躲在一边傻笑着看《篮球飞人》,当速食爱情象方便面一样轻而易举的时候,我期待着旧时对爱的诠释:那种象触电一样直通心底的颤栗,那种印象中模糊的身影在见到他的一刹那突然变得清晰的感觉。我不信我能碰到这样的人,所以我也上网聊天找朋友。

女人的悲喜剧大多起源于好奇心。上网两个月,我忍不住研究起网上那个“新坏男人”来。和他聊得死去活来的结果是最终我没有抵挡住见面的诱惑,破了自己不见网友的誓言,主动约了他。

下课后我回到宿舍,穿好事先准备的行头后向室友借了口红。虽然我以前都没化妆的,但我知道女孩一涂口红会明媚很多,再说我的唇色一向不好。为了弥补平时没有培养起来的妩媚,我还是要亡羊补牢一下的。

离约定时间还有几分钟,我来到了约定地点对面的麦当劳喝东西,打算先偷偷观察一下那个男人是否值得我今天的一番打扮。但喝了一口可乐我就后悔了。口红要褪色的,万一他迟到个十来分钟的,我就有理由双唇惨白,不明艳动人了?当然不行!于是我开始以一种撅嘴的姿势喝水,没准还是很性感的姿势呢,哈哈,我苦笑着在心里安慰自己。

嘎燃而止的摩托车的刹车声拉回了我的注意。Oh, My God,好酷!对街的那个骑太子来的男人不会就是他吧?白色的衬衣,黑色的裤子,虽然头盔和墨镜影响了我观察力,但我凭借衣裤被身体撑起的角度和曲线,我可以给他的身材打85分,除了身高没达到理想情人的1.80,别的都很OK了,而且现在这个世道啊,有胸肌的男人可不是很多了。看他停稳车子四处张望的表情,我几乎忍不住欢呼出来。

我决定以一种既活泼又不失优雅的姿势出场。可能是平时缺乏有素的训练,事到临头,我只能踉踉跄跄,脚上象拴着气球一样一轻一重地踩着步伐朝他走过去。突然,背后一辆不知从哪穿出来的自行车出其不意地抄起我的手,——哎呦——脚底一拌,我差点横着飞出去。几个大步,好象在扎马步一样,搞得我灰头土脸。更让我受打击的是,“新坏男人”的目光好死不死地就在这个时候扫了过来,哦!“人家的出现是轻舞飞扬,到自己了却是尘土飞扬”,我痛不欲生。

然后就象慢镜头回放一样:他拿掉头盔,摘下眼镜,甩了甩头发,放肆而大胆地看着我,脸上没有笑容。在接触到那锐利眼神的一刹那,我从心底发出最后的呻吟:青衣,你完了!

之后的情况好象就是一场梦。夜风中,我拥着他骑着摩托,在武汉的大街上呼啸而过。他身上有一股烟草和吉列水的味道,很男人的那种味道,我以前不知道男人味是怎么样的。他的话不多,笑容也不多,和网上的他真的有很大的差别。不是做作的冷酷,是隔然于世的淡漠,可骨子里又透出一种狂热,当他看我的时候我不敢回视。我暗骂自己从来不是这么胆小的人,一边不住地偷偷看他,在心里猜测,他该是那种外表冷若冰霜,内心水深火热的男人吧。

夜深了,他送我回家。我知道我们不会有下一次的约会了,因为我不是他要找的那个人,不管我心底多么地渴望成为那个人,我们始终是生活在两个世界里。想象之外,意料之中的是他却象一颗难以拆除的定时炸弹,固执又准时地在我每晚入睡前爆炸。爱来得太突然,离开得太快,当爱离开的时候我可以忍住泪,可我如何控制我的呼吸?

一个大二女孩在大学里的收获

大二了,感觉大学就要结束了。想起那年高考,生不如死,恍如昨日。进了这所“五星级大学”,在“豪华度假村”远扬声名中,过着或是我想要或是我并不知道是不是想要的生活。

轻轻地,我来了。或许是名字使然,我竟真的如志摩兄笔下的那一缕轻云,在如茵校园里飘荡,孑然一身,空灵,寂寥,甚或孤独……

习惯了血液里刻骨的寂寞,竟一时无法适应大学宿舍繁杂的生活。记不得有多少次在舍友的吵闹声里,渴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间,一个小小的房间,不要多的,只要求足够寂静能容下我小小的躯体和飘荡的灵魂……

大一期末,大家细数着一年来的收获。盘坐在铺地的报纸上,可乐代之杜康,觥筹交错。做了什么?我们宿舍和隔壁宿舍的七仙女70个指头用不到几个。他们叫嚣着……而我寂静着,这是我在他们中固有的姿势。或许可以理解为不想说,那是一个我无法进入也不想进入的小圈子。女人的世界,化妆品和时装永远流行的世界。而那,与我无关……我还没老到要用化妆品遮瑕的年龄。

捧一杯可乐,却只是轻轻一啜。我不喜欢可乐,尽管可口可乐是我最爱研究的营销案例。喜欢椰汁奶茶,象我身体里的血液,别有一番特殊之处。

我的大一做了什么?第一,我考过了四级,83.5分,离优秀差一点,有点遗憾却也坦然,毕竟这是靠高中的沉淀。第二,拿了二等奖奖学金,钱不多,但挺有意义,对那些勤奋却又倒霉的人是一种讽刺。其实,我也努力的,只是……没有别人努力罢了。第三,意外得到班上唯一的入党名额。在这问题上,我竟还有点踌躇。第四,进了校报圆了记者梦,接触到很多德高望重的教授。第五,幸运地成了“工读生”,成了“图书馆女孩”,每个月能拿200元的工资……还有一个,被男生追过,收获一段短暂而不刻骨铭心的“爱情”。其实,我心底认为那不是爱情,现在想想。

下辈子一样爱你

说好了忘记,泪却在面上纵横,

说好了不再相见,

我还是在风起的日子,

疯了似的等你,

说好了彼此珍重,

我却在没有了你的日子里迅速憔悴。

喜欢静静地看着你,听你说。

喜欢默默地陪着你,慢慢走

喜欢你轻轻叫我的名字,

喜欢你在身边的那种感觉。

怎么能让你感觉我的忧伤,

怎么能让你的心为我下雪。

逃离你却怎么也逃不过牵挂,

只有躲在没有阳光的夜里,

缝补所有想你的伤口。

只是对你道一声珍重,

将你在记忆里藏好,

藏到任何人无法触及的角落,

含泪割爱

因为爱你,

我随时准备伤痕累累;

因为爱你,

我付出一切在所不惜。

只是我选择了分离,

并说好永不再见,

即便心里流泪流血,

我也决不打乱你的生活。

我们相约来世吧!

该留下什么印证-

让来世的我们在最初找到彼此呢?

来世的我们一定不会错过,

我一遍遍拨弄着你的衣扣,

在最寒冷的日子和你道别。

来世你一定要先遇见我。

让我最后看你一次,

万般不舍的记住这永远的面容,

我知道我不会忘记。

为你等过千遍万遍从不后悔,

为你伤过千次万次心甘情愿。

从此没有爱情,今生不再……

只是下辈子啊,也许-

我只是在你窗前飞舞的彩蝶,

我只是从你肩头飘下的落叶,

我只是经你耳畔吹过的清风,

也许,也许下辈子

如果还有下辈子

如果下辈子我还记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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